序号 内 容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嘉兴港区救援指挥中心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工程 建设地点:嘉兴港区东方大道东侧,雅山路北侧。 工程规模:本项目嘉兴港区救援指挥中心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工程,可配合当地紧急消防,救援救灾等用途,停机坪为 21*21m 的方形。 承包方式:双包 要求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停机坪配备必须全部符合中国民航总局或 ICAO 国际民航组织规范,确保建造完成的停机坪符合民航主管部门要求并通过相关验收。 要求工期:90...
嘉兴港区救援指挥中心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嘉兴湾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嘉兴港区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目 录
前附表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4
一、总 则 4
二、招标文件 5
三、投标报价 6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六、开标 10
七、评标 10
x、授予合同 12
第二章 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13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35
一、现场自然条件 35
二、现场施工条件 35
三、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35
四、图纸 35
第四章 评标办法 36
第五章 投标文件(附件及附表) 41
前 附 表
序 号 | 内 容 | |
1 | 工程综合说明 | 工程名称:嘉兴港区救援指挥中心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工程 |
建设地点:嘉兴港区东方大道东侧,雅山路北侧。 | ||
工程规模:本项目嘉兴港区救援指挥中心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工程,可配合当地紧急消防, 救援救灾等用途,停机坪为 21*21m 的方形。 | ||
承包方式:双包 | ||
要求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停机坪配备必须全部符合中国民航总局或 ICAO 国际民航组织规范,确保建造完成的停机坪符合民航主管部门要求并通过 相关验收。 | ||
要求工期: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及具体可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取费类别:自行判定 | ||
招标范围:嘉兴港区救援指挥中心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 清单及施工图。 | ||
2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 |
3 | 最高限价为:叁佰陆拾玖万捌仟玖佰肆拾元整(¥3698940 元),凡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此招 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按作无效标处理。 | |
4 |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xxxx://xxxxxx.xx.xxx.xx)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5 | 投标保证金:70000.00 元;提交方式:须采用网银汇款或银行柜面电汇或保证保险保单,不接受现金、汇票、本票、支票等方式;提交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建议投标单位尽量提前 3 个工作日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采用网银汇款或银行柜面电汇方式缴纳的: 收 款 人: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特别提醒:户名里的括号为中文全角符号 开户银行:平湖工行乍浦支行 |
帐号: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网上确认投标成功后获取的账号缴纳保证金。 采用保证保险保单方式缴纳的:金额、收款人、开户行、账号等按系统提示缴纳。 本项目也支持年金缴纳,需要办理年金的请联系港区交易中心,电话 0000-00000000。 | |
6 | 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 |
7 | 招标文件的疑义及澄清:本次招标不组织标前答疑会议,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工程量等有疑义,请于 2022 年 月 日 16:00 时前,以投标人的账号登录嘉兴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并将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在嘉兴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统一予以答复,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并自行 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否则后果自负。 |
8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提供光盘或 U 盘二份(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工料机分析表和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不必打印,其 Excel 文本刻录光 盘,并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
9 | 投标文件递交:采用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建议提前一天送达)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寄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密封和标记。邮寄地址为: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市由拳路 309号紫御大厦 17 楼 1701),收件人:杜园园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13857329234。寄达时间以收件人实际当面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收,接收时间为工作日 09:00 至 16:00 (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 30 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 等形式作出回复。 ②采用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 2022 年月 日下午 13:30 至 14:00 时 (北京时间)安排“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色,体温正常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且 14 天内未离境、未到达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已有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区, 行程码带星人员需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港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4 楼接标处(地址:xxxxxxx 000 xxxxxxxxxxx 0 x)。招标代理单位将设点接收投标文件,监督部门、公证处工作人员同时在现场监督、公证,投标人 不进入嘉兴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
10 |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2022 年 月 日上午 9:00 |
11 | 开标时间:2022 年 月 日上午 9:00 开标地点:嘉兴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开标室(地址:xxxxxxx 000 xxxx xxxxxxx 0 x)。 |
12 |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2% |
13 | 特别说明: ①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部分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和备案时,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 ②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 3 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嘉兴港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④为防止投标人恶性竞争、低价抢标,确保建设工程中标价的合理性,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规定,本工程招标风险警戒 15%(不含)。投标报价低于投标警戒值时,该投 标报价不得列入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基数计入评标基准价。 |
招标范围包括:嘉兴港区救援指挥中心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x工程按照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法确定投标人。参加投标单位应具有符合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和具备投标条件。
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资格后审资料要求--(附表 2)、(附表 3)。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包括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 30 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拒签合同者,建设单位即可直接扣罚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该单位的中标权,另选其他投标人中标。
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以电子文档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均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 前附表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第二章 合同主要协议条款
(4)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5) 第四章 评标办法
(6) 第五章 投标文件(附件及附表)
(7) 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方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解释。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答复,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否则后果自负。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 天,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于嘉兴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否则后果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电子文档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修改、补充通知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如果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一) 投标报价
4、合同的施工地点为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
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检测等所有费用。
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不可预见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本工程报价采用 综合单价固定 方式进行编制。
单价固定:投标单位所填写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招标工程编制报价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根据企业定额并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
价规则》(2018 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
额》(2018 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 版)等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自行报价(文件有相互矛盾
的地方以发布时间在后的为准)。人工、材料、机械费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拟获得的利润,
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由投标单位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本工程特点自行取价。
规费计取详见浙建建[2018]61 号和嘉建办[2019]34 号文。税金属不可竞争费用,并按照《浙江省建
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规定及浙建建发【2019】92 号文规定计取。
安全xx施工基本费为必须计取的措施项目,本工程为市区工程,安全xx施工费为必须计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xx施工工作。安全xx施工按
《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xx施工费的通知》(浙建〔2022〕37 号)计取。
人工工日单价可参照 2018 版定额人工单价及近期《嘉兴造价管理》,材料价格可参考近期《嘉兴造
价管理》、《浙江造价信息》信息价及浙建建发[2019]92 号文件规定,机械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
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版)及浙建建发[2019]92 号文件规定,结算时单价均不作调整。
8、工程量清单中只描述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完成本分项工程应有的主要工作内容(当清单说明与
图纸有矛盾或未注明者,以图纸说明为准;图纸未说明者,按清单说明),但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应是
包含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无论工程量清单或图纸有无明确列项或表示,只要是
为完成该分项工程所需要做的工作和为了满足该分项工程的完整性所需要做的工作,均视为该分项工程所
包含的内容。投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应结合投标须知及构成招标文件的施
工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和现场勘察情况进行报价。
9、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须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答疑、技术规范、合同条款及本省 2018 版
计价依据自行确定并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技术措施项目必须报价,不可漏项,投标
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施工方案自行扩展技术措施项目计入此次报价)。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为一次性包
干费用,结算时不随工程量的调整而调整。其中灯具延保一年的费用自行考虑里报价里。维保期所有费用
(包括所有材料的更换)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11、本工程施工中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在投标时自行考虑,今后结算时不作调整。
14、若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按投标综合单价及费率等调整(优惠条件同投标文件)。
15、施工现场内用水、用电、电讯线路、材料堆放场地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所需费用(包括用水、用电涨价风险因素)一并计入投标报价内。
16、施工时应注意施工场地的保洁,要满足环卫要求,建筑垃圾、废弃物等应及时清运并必须遵守相关垃圾分类的要求,清运后堆放场地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发包方不提供建筑垃圾、废弃物的堆放及处理场地,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解决措施,运输路线、运距(包含二次搬运)由施工单位勘察现场后自行确定,所需费用应综合考虑计入报价。堆放场地须按规定进行审批,若发现未经审批违法堆放现象,招标单位有权暂停发放工程款,待整改完成后后再行发放,同时扣罚本合同价款的 10%的工程款作为罚金,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17、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的二次搬运费用投标人报价时考虑在总价内,结算时不另行增加。
18、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各类公用管线及设施设备的保护,因施工单位施工引起的损坏,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并支付相关赔偿费用,相关费用计入总报价内,风险包干。
19、施工车辆进出按城市管理单位和交警队的规定办理好通行证等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规定线路通行,所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计入报价内,结算时不另行增加费用。
20、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配件等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并经业主、设计、监理选样确认后采购施工,否则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单位所有采购的材料、辅材须满足现行环保要求。
21、本工程按相关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程检测由承包人负责,所需一切费用计入投标总报价内。
22、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位置等原因需要消防设施迁改移位的,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结合施工图纸综合考虑后将所涉及的费用计入报价内,结算时不予增加。
23、缩短工期增加费、xx施工费、行车干扰因素所产生的费用、规定范围以外的施工便道所增加费用竞争报价均进入总报价。
24、若施工过程中遇到与其他项目需交叉施工的,由施工单位自行协调处理,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该因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计入报价内,结算时不另行增加。
25、结算时,新增项目(含变更主材)项目组价时管理费、利润费率按投标报价时各项目管理费、利润费率中最低费率计取。
1、投标文件内容:投标单位必须把委托书、投标函、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等商务内容和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安全措施、资格后审资料等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制作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时递交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提供光盘或 U 盘二份(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工料机分析表和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不必打印,其 Excel 文本刻录光盘,并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3、《综合单价计算表》、《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将上述计算表、分析表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供给招标单位。
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l、详见前附表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
3、投标保证金退:未中标单位在公示期满后 5 日内原账户退回。
4、如果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l、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如未去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视其对工程现场情况已充分了解。
2、投标单位将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3、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1、投标单位按前附表规定。
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是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制作并签章的,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章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单位可以补遗书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加密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
(一)开标
1、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无需到场。
2、开标会议在嘉兴港区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3、招标人委托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评标等全过程现场公证。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1)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投标文件鉴证和公布
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质量目标等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四)唱标和记录
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业主专家 1 名及嘉兴港区招投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 4 名,共有 5 人组成。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1、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就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1、招标单位以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30 日内,与招标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单位将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
发包人(全称):嘉兴湾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嘉兴港区救援指挥中心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嘉兴港区救援指挥中心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工程 。
2.工程地点:嘉兴港区东方大道东侧,雅山路北侧。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嘉港区(2021)23 号文。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整(¥ 元);其中:(1)安全xx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整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贰拾xxx整 (¥ 25000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x合同于 2022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
x合同在浙江嘉兴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x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573-
传 真: 传 真:0573-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同(GF-2017-0201)通用条款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按监理合同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用地红线范围内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
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签订施工合同后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全套施工图资料 7 套(包括今后需要绘制竣工图的 4 套);施
工过程中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的,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支付图纸复制工本费后提供承包人要求增加的图纸。
使用标准图的,标准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
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2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施工现场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现场双方协商确定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施工现场 |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现场双方协商确定 |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施工现场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现场双方协商确定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现场双方协商确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施工期间。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
承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工程量按实调整。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签证、付款等事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 7 天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有关进场准备的工作,
由承包人根据本工程施工要求在开工前做好此项工程,费用已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现场用水、用
电接入点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3)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在满足施工需要的要求下自行修筑并保
证满足施工期间的畅通,费用已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内。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规定由发包人办理的各类证件,发
包人应在某项工作需要此类证件时办理完毕,承包人需把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发包人。但需要承包人协助的,
承包人必须协助发包人办理。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确定,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时间。 。
(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遇上述情况时,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承包人实施,所需费用,承包人应列入投标报价内。如有发现事先未知的,承包人应及时与发包人联系,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_T50328-2001)及其他
规范要求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4 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自行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后 15 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每月 25 日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相应的工程量报表。除每月提供外,如果监理或发包人要求临时 提供某些报表和资料,承包人应无条件按监理和发包人要求提供此类报表和资料。
2、承包人按当地建筑工地xx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
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所有手续的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发包人批准。按监理要求标化管理及环保要求实施施工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
4、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按规定自行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的 任何一部份或整体。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对已知的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由 承包方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有发现事先未知的,承包人应及时与发包人联系,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竣工后剩余的任何材料和物品除属于发包 人的外,承包人均应迅速撤除。竣工验收,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仍须承担成品保护、保洁、安全等工作,此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确保安全生产,xx施工,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同。
8、承包人施工前应通过现场踏勘(发包人配合协调相关单位)探明并做好施工区域内原有周围建筑 物、路灯系统、地下管道、管线(包括:自来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电力管线、电信管线、有线电视管线等其他埋地管道、管线)等原有设施的保护,管线的保护措施应按相关管线部门的要求,今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原有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9、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相关道路安全作业规程,施工前应认真做好相关安全标识(志)、
安全隔离、安全维护、道路围挡、交通疏导等相关工作,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内,费
用一次包干,结算不作调整。凡施工期间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并负责处理,发
包人概不负责。
10、根据嘉港建设[2019]61 号,承包人需做好扬尘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扬尘控制等工作(其他具体内 容详见嘉港建设[2019]61 号),相关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11、承包人在本工程中,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兴港区建筑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实 施意见(试行)》(嘉港区防欠薪〔2017〕2 号)和《关于印发《嘉兴港区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嘉港建设[2017]97 号)、《关于调整嘉兴港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暂付款拨付基数的通知》(嘉港建设〔2018〕94 号)、《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
〔2020〕7 号)。承包人应按照《关于印发《嘉兴港区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 通知》(嘉港建设[2017]97 号)、《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8 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 号)以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11 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 号)的规定,在港区范围内的商业银行按项目(多个标段项目按标段)设立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同时签订《嘉兴港区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建设单位于每月将民工工资暂付款拨付至总承包企业民工工资支付专户
(联合体模式指负责施工的成员方民工工资专户),所拨付的民工工资暂付款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 此间涉及的相关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承包人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解决工程中的各种经济纠纷及民工工资等问题。若由此发生民工上访、围堵发包人或政府部门的办公场所等事件,其项目经理或承包单位有关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须 2 小时之内赶到事发地点,及时处理好相关事宜,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2、招投标公示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前,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进行核对,若发 现中标综合单价远高于或低于目前市场平均水平(发包人认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投标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不xx报价部分进行调整,调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承包人须无条件执行,否则发包人有权不签订合同,并按中标候选人顺序委托下一候选人实施或另行组织招标。
13、竣工验收后 60 天内提交工程结算报告至总包单位,否则,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0.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 10%。
1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适航证等通航手续的申请与办理工作,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相关的费 用,承包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5、中标后,涉及施工图优化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6、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后续总包单位的配合费用,并综合考虑在总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 付。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考核,每月到施工现场
的时间不少于 22 天,如每月少于 22 天的按每人每天 500 元罚款,并在下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如每月少
于 10 天的除按前述扣罚外,发包人有权认为项目经理不称职,可以要求更换项目经理。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
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
人承担,并支付 5000 元违约金。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支付每人每次 500 元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
更换项目经理。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除满足以下变更条件和建设单位(或上级行政
管理部门)认为管理能力差要求更换的外,一律不得更换;每擅自更换一次扣 20000 元,并承担由此增加
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拟更换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后项目经理变更的条件为:(1)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2)
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暂停或者吊销担任项目经理资格的;(3)不能胜任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发
包人要求更换的;(4)变更工作单位的。
出现符合项目经理变更情形(或应建设单位、上级行政部门要求)而更换项目经理的,也均视为承包
方违约,发包方可对承包方处以人民币 1 万元/次的罚金,承包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
期。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关
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 7 天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承
包人赔偿相关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5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每月到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少于 25 天,如每月少于 25 天的按每人每天 250元罚款。
3.3.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支付每人每次 500 元违约金。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全部。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方交纳中标价的 2%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或转帐支票等形式提交给业主。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
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按监理合同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按监理合同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3) / 。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6.1 安全xx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xx施工的有关规定。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6.1.5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方应遵守 国家和浙江、嘉兴等有关安全xx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xx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
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承包人在实施施工和保修期间的任何时候,对本工程周围环境都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不得随意排
放污水和有害物,也不得破坏已建或在建工程的任何部分。
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性能良好,应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并具有上岗证书,施工
车辆应经过公安交通部门检测合格,证照齐全。
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办理好工程的安监手续,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开工建设,同时承包人必积极配
合安监部门及发包人做好安全施工的检查工作,并在施工中,积极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
安全意识,并应不定期地做好施工机械、车辆、电力线路、生活生产设施的检查,提高安全性能。
承包人应该做好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到现场的安全管理,承包人应做好各类危险指示牌,指示牌需清
晰可辩,如外来人员或外来车辆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是由于承包人责任的,承包人应承担该项赔偿费用
和责任。
6.1.6 关于安全xx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
款。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
同价 1‰的违约金,如果承包人继续无力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发包人有理视承包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发
包人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14 天后,与承包人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本合同价10%的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 10%。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5 级以上的地震;
(2)日降雨量大于 100MM 以上持续三天的暴雨;
(3)强台风。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1、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同类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和设备原则上采用同一厂家品牌。
2、承包人采购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在采购前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或双方共同采购。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对国家有强制性认证要求的设备与材料,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
3、采购的材料到货后,要求附有产品合格证、质保单及有关检测报告,并经发包人指定的代表进行验收,按规定需送检测试的,必须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有权制止。
4、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不允许使用的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另行确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另行确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另行确定。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另行确定。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所有变更需经发包人签认。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材料价格;(b)
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
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
“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监理人审定后执行;
组价原则: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 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 版)
等浙江省有关补充规定标准计算;综合费率(含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按投标文件同一口径执行;组
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按照投标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报价计算,暂估价按照发包人
签证价格计算,无投标报价的材料价格,按照发包人签证价格或合同工期前 80%《嘉兴造价管理》材料平
均信息价计算,定额不明确的由业主签证确认;计算出该项费用后并换算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的计算规定,格式套用投标书
格式。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1 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A:承包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应被认为已察看和核查了现场和其周围环境,
并已经充分掌握工程现场的地表周围和地下如地下水等情况,并对该处的气象等因素作了充分的预测以及
与之有关的可利用的资料(包括当地有关工程施工的管理规定),并对以下几点内容(考虑到费用和时间
实际可能)已经查明:
a. 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包括地表及地下水等情况;
b. 水文和气候条件;
c. 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和所需用的材料采购和加工;
d. 进入现场的手段和需要的食宿供应条件;
承包方己取得有关可能对投标或报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及其所有其他情况的必要资料。
B:承包人在编制投标书时,应被认为已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如市政、市容、
环保、交通、治安等。
A、工程量允许偏差范围内漏项、少计的工程内容。
B、合同执行期内,投标材料价格的市场变化(招标文件明确的主要材料除外)。
C、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临时停电、停水造成的停工。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合同中明确属可调范围,其余一律不作调整)。投标
单位在投标时根据招标要求自行确定,风险因素范围内的风险费用不在合同价外另行计列及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第 11.1 款。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
规范》(GB50856-2013)等结合浙江省的补充规定计算。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形象进度。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是。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完成 50%工程量,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8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工程结算经相关部门委托审定后,付至审定价的 98.5%,余审定价的 1.5%作为保修金;
(4)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第 7.5.2 条款。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14 天内。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14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x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 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 7 天内完成支付。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 24 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1.5%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保修通知后 48 小时内派人保修。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
条款。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
应向发包人支付规定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签约合同价的 1‰元/天计取。如果承包人继续无力采取措施,
加快进度,发包人有理视承包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发包人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 14 天后,与承包人终止合
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本合同价 10%的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分项工程达不到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如返工后
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拆除重建,并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监理工程师签署
的质量不合格文件为准,每次支付不少于 5000 元的质量违约金。
承包人违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约定,按 3.3 和 3.4 相关条款处理。考勤由监理方负责(上述人员
应主动到监理方报到),考勤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签字并经甲方代表确认,每月 25 日报发包
方,发包方代表审核后直接作为扣除违约金的依据。
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本工程发包人当期支付
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应该视为已经包含了当期已完工程的全部人工工资。承包人应按国家和本省有关劳动
工资支付的规定及时支付其所属员工(包括雇佣的民工)的工资及其他酬金,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
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否则因拖欠工资(或其他酬金)而影响发包人单位或工程的
正常秩序或扰乱当地社会稳定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每次事件(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事件)发生,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0.5%,同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明确发包人为受益人)及施
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该项保险的一切费用。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办理或要求办理的各类强制
保险、劳动保险和承包人认为需投保的等由承包人自己负责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参保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嘉兴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
附件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
附件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 8:履约担保格式(略)
附件 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 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略)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嘉兴湾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嘉兴港区救
援指挥中心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工程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国家有关规定。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8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中灯具延保一年。未明确部分工程保证期按贰年计。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震烈率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详见地质勘察资料及施工图。
(包括: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场地拆迁及平整清况、施工用水、电及有关勘探资料等)已具备开工条件。
设计单位: /。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一条:本工程评标办法参照嘉建〔2018〕10 号文件进行,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第二条:在嘉兴港区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三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有疑问部分可以询标,投标人作书面澄清说明时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对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按先送后开、后送先开的顺序开启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质量目标等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但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
一、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如存在
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有效期内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查企业资质等级、类别是否满足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的要求;
(三)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审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类别是否满足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的要求。
(五)招标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工程项目特点设定的其他强制性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行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一)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代理人委托书的;
(三)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也无投标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五)投标文件存在涂改或行间插字等修改处没有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
(六)工期、质量目标、主要技术方案、安全目标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七)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报价清单未盖投标单位编制人员相应专业资格章的;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投标报价的未提供委托编制协议、或未加盖编制人员相应专业资格章;同一个编制人员为二个及以上同一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服务的;受托的编制人员所在单位同时接受同一项目另一投标人委托的;
(八)投标报价存在明显算术错误,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积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5.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6.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7.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九)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十)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
(十一)同一份投标文件存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最终报价的;
(十二)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表决认定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
(十三)实行电子评标投标文件雷同性对比,凡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包括网卡 MAC 地址、硬盘序列号、cpu 序列号、主板号、工具标示号等)、文件创建标识码存在任一相同情形的;
(十四)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事项。
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再继续进行评审。三、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一)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材料、设备的暂估价的,或设置暂列金额项目,投标文件中暂估价和暂列金额报价与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等补充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
(三)工程项目总价表中合计金额与投标总价不一致,且未注明原因的;
(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包括招标答疑等补充文件)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不一致的;
(六)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存在算术计算错误等重大偏差累计达到其投标报价总价的 1%(含)以上的。
通过投标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应当以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为基础。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规定否决投标人投标后,当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是否继续评审由评标委员
会决定。
三、技术评审标准 (标准分 30 分)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业绩 (3 分) |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铝合金甲板直升机坪案例,合同金额 250 万以上,有 1 个得 1 分,每增加一个加 3 分,满分 3 分(需提供相应项目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工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0 或 1-3 |
2 | 综合实力 (6 分) | 项目经理经验、主要人员(安装、施工)专业配备情况: 根据人员简历、从业时间、经验等方面,酌情考虑(提供人员名单、资质证书、岗位证书、分工等一览表,并附养老保险复印件) | 0 或 1-6 |
3 | 主要设备选用(6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如整套导航灯、甲板及锁机栓等的品牌、性 能、参数,在依据规范、产品说明、系统说明、相关检测报告提供等方面综合评价。 | 0 或 1-6 |
4 | 维保(3 分) | 质保期满后,维保期每增加 1 年得 1 分,满分 3 分。 | 0 或 1-3 |
5 | 施工组织设计 (12 分) | 施工部署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劳动力配备计划、 现场投入主要机械设备及检测仪器、主要材料、构配件供应进度计划、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要点、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xx施工措施要点、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体系,横向对比由 评委综合评审,酌情打分。 | 0 或 3-10 |
第一次试飞方案,由评委综合评审,酌情打分。 | 0 或 1-2 |
注:技术资信标评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采用记名方法自行判定评分,评委评分时保留1位小数,缺项得0分,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某个单项的评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
分数汇总时,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即为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投标人技术资信标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四、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报价进行评分
(一)总报价(100 分,占比 70%)
商务报价满分 100 分。计分办法为:商务总报价满分 100 分: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 100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3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 分。
(备注:商务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或一档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 = 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价格权重 B + 招标控制价 ×(1-下浮动率 A)×(1-投标价格权重 B)。
F 的范围 | 下浮动率 A 的序号与下浮率 F 各区间的对应值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F≤5% | 10% | 10.5% | 11% | 11.5% | 12% | 12.5% | 13% | 13.5% | 14% | 14.5% | 15% |
5%<F≤10% | 7.5% | 8% | 8.5% | 9% | 9.5% | 10% | 10.5% | 11% | 11.5% | 12% | 12.5% |
10%<F≤15% | 5% | 5.5% | 6% | 6.5% | 7% | 7.5% | 8% | 8.5% | 9% | 9.5% | 10% |
F>15% | 2.5% | 3% | 3.5% | 4% | 4.5% | 5% | 5.5% | 6% | 6.5% | 7% | 7.5% |
1、设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为 F,根据 F 的数值范围分别确定下浮率 A,分以下四种情况: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对应值 | 50% | 51% | 52% | 53% | 54% | 55% | 56% | 57% | 58% | 59% | 60% |
注:①上述下浮率 A(A 值只抽取一次,四种情况中 A1~A11 十一档数值均为对应值)和权重 B 在投标文件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当场随机抽取。
②处在下浮率第一档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得列入 F 值计算基数,也不得列入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基数计入评标基准价,除非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表决同意。
③投标报价低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最近发布的招标风险警戒值(15%)时,该投标报价不得列入 F 值
计算基数,也不得列入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基数计入评标基准价。
六、计算总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商务标得分*70%
第六条: 中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后提出评标书面报告,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 1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当报价相同时,资质高者优先;当资质相同时,注册资金高
者优先。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如有保留意见可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xx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对评审过程中的争议问题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并报市招领办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
第七条:中标人的最终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第八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五章 投标文件(附件及附表)
(一)投标文件附表
1、授权委托书 表一
2、投标函 表二
3、投标报价 详见报价格式
投标报价格式
(一) 投标报价封面: 表 10.2.2-5
(二) 投标报价扉页: 表 10.2.2-6
(三) 编制说明: 表 10.2.2-11
(四) 投标报价费用表: 表 10.2.2-12
(五) 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表 10.2.2-13
(六) 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 10.2.2-16
(七) 综合单价计算表: 表 10.2.2-17(无须提供纸质文件)
(八)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表 10.2.2-18(无须提供纸质文件)
(九) 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 10.2.2-20
(十)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表 10.2.2-21
(十一) 暂列金额明细表: 表 10.2.2-22
(十二)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表 10.2.2-23
(十三)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表 10.2.2-24
(十四)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表 10.2.2-25
(十五) 计日工表: 表 10.2.2-26
(十六)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表 10.2.2-27
(十七) 主要工日一览表: 表 10.2.2-29
(十八)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表 10.2.2-31
(十九) 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表 10.2.2-32
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综 合单价计算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书面不作要求,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将上述计算表、分析表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提供给招标单位。
技术部分附表:
附表一:投标单位概况表
附表二: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附表三: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表四: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工计划表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附表六:施工总进度计划表
附表七:主要劳动力配备计划表
附表八: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检测仪器表 附表九:主要材料、构配件供应进度计划表
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参加 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有权当场作出承诺以及对投标书作出技术性补充,代理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书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项,我均予以承认。
表二
投 标 函
嘉兴湾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
(如有) ,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 工程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总投标价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工期为 日历天,质量目标为 ,项目经理 。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 30 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订承包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起 60 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即无条件同意招标单位没收我单位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1)撤还投标书;(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
联系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格式-
工程
投标报价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xx)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表 10.2.2-11】
投标报价费用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备注 | |||
暂估价 | 安全xx施工基本 x | 规费 | 税金 | ||||
1 | ××单项工程 | ||||||
1.1 | ××单位工程 | ||||||
1.1.1 | ××专业工程 | ||||||
... | |||||||
1.2 | ××单位工程 | ||||||
1.2.1 | ××专业工程 | ||||||
... | |||||||
2 | ××单项工程 | ||||||
2.1 | ××单位工程 | ||||||
2.1.1 | ××专业工程 | ||||||
... | |||||||
2.2 | ××单位工程 | ||||||
2.2.1 | ××专业工程 | ||||||
... | |||||||
合 计 |
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费用名称 | 计算公式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综合单 价) | 见表 10.2.2-16 | ||
1.1 | 其中 | 人工费+机械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 | ||
2 | 措施项目费 | (2.1+2.2) | |||
2.1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 ∑(技术措施工程数量×综合单 价) | 见表 10.2.2-16 | ||
2.1.1 | 其中 | 人工费+机械费 | ∑技措项目(人工费+机械费) | ||
2.2 |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 ∑计费基数×费率 | 见表 10.2.2-20 | ||
2.2.1 | 其中 | 安全xx施工基本费 | ∑计费基数×费率 | 见表 10.2.2-20 | |
3 | 其他项目费 | (3.1+3.2+3.3+3.4) | |||
3.1 | 暂列金额 | 3.1.1+3.1.2+3.1.3 | 见表 10.2.2-21 | ||
3.1.1 | 其中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 10.2.2-22 | |
3.1.2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 10.2.2-22 | ||
3.1.3 | 其他暂列金额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 10.2.2-22 | ||
3.2 | 暂估价 | 3.2.1+3.2.2+3.2.3 | 见表 10.2.2-21 | ||
3.2.1 | 其中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或计入综合单价) | 见表 10.2.2-23 | |
3.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 10.2.2-24 | ||
3.2.3 |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 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 | 见表 10.2.2-25 | ||
3.3 | 计日工 | ∑计日工(暂估数量×综合单价 | 见表 10.2.2-21 | ||
3.4 |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 | 3.4.1+3.4.2 | 见表 10.2.2-21 | ||
3.4.1 | 其中 | 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 | ∑专业发包工程(暂估金额×费 率) | 见表 10.2.2-27 | |
3.4.2 |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 | 甲供材料暂估金额×费率+ 甲供设备暂估金额×费率 | 见表 10.2.2-27 | ||
4 | 规费 | 计算基数×费率 | |||
5 | 增值税 | 计算基数×费率 | |||
投标报价合计 | 1+2+3+4+5 |
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人工费 | 机械费 | 暂估价 | |||||||||
x页小计 | |||||||||||
合 计 |
人 工费 | 材料 (设备)费 | 机 械费 | 管 | 小计 | |||||||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其 中 | 合价 (元) | 其 中 | |
暂估单价(元) | 暂估合价(元) | |||||||
1 | 人工 | 一类人工 | - | - | ||||
二类人工 | - | - | ||||||
三类人工 | - | - | ||||||
人工费小计 | ||||||||
2 | 材料 (工程设备) | |||||||
其他材料费 | ||||||||
材料(工程设备)费小计 | ||||||||
3 | 机械 | - | - | |||||
- | - | |||||||
- | - | |||||||
机械费小计 | ||||||||
4 | 工料机费用合计(1+2+3) | |||||||
5 | 管理费 (计费基数×费率) | - | ||||||
6 | 利润 (计费基数×费率) | - | ||||||
7 | 综合单价(4+5+6) | - |
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备注 |
1 | 安全xx施工费 | ||||
1.1 | 安全xx施工基本费 | ||||
2 | 提前竣工增加费 | ||||
3 | 二次搬运费 | ||||
4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
5 |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 ||||
6 |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 ||||
合计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 10.2.2-22 | |
1.1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
1.2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
1.3 | 其他暂列金额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结算价) | 明细详见表 10.2.2-23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价) | 明细详见表 10.2.2-24 | |
2.3 |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 10.2.2-25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 10.2.2-26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 10.2.2-27 | |
合 计 | - |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1 | 标化工地增加费 | |||
2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
3 | 其他暂列金额 | |||
3.1 | ||||
3.2 | ||||
3.3 | ||||
合 计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编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 | 备注 |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 计 |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 计 |
计日工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一 | 人工 | ||||
1 | (按需要填报人工等级或工种名称) | ||||
2 | |||||
3 | |||||
4 |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料 | ||||
1 | |||||
2 | |||||
3 | |||||
4 | |||||
材料小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1 | |||||
2 | |||||
3 | |||||
4 | |||||
施工机械小计 | |||||
总 计 |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发包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 | ||||
1.1 | |||||
1.2 | |||||
2 | 发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 | ||||
2.1 | |||||
2.2 | |||||
合 计 |
主要工日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工日名称(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表 10.2.2-31】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编码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机械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附表二: 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68
附表三
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称 | 主要职责范围 |
附表四
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工计划表
用 途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一、临时用电:施工 生活合计 | |||
二、临时用水:施工 生活合计 | |||
三、临时用地:办公管理 材料放置 生活 加工合计 | |||
四、临时用工:技工 普工合计 |
附表五
施 工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附表六
施 工 总 进 度 计 划 表
附表七
主要劳动力配备计划表
序号 | 主要工种 | 施工阶段 | ||||
附表八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检测仪器表
序 号 | 机械或设备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及已使用 年份 | 定额功率 (kw) | 目前存放处 | 进退场日期 |
附表九
主要材料、构配件供应进度计划表
材料、构配件名称 | 单位 | 型号 | 数量 | 计划供应时 间 | 备注 |
资格后审资料
一、资格后审须知
1、投标人必须按本须知要求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质疑和调查。
2、资格后审按通过和不通过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质、主要施工人员资历作为资格审查通过与否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3、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按本资格后审资料文件格式填写。
二、资格后审资料表格式
1、基本情况表(附表 1)
2、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质要求表(附表 2)
3、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历要求表(附表 3)
工程
资格后审申请表
申请人: (全称)
年 月 日
工程
申 请 表
日
月
年
日期: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
(单位盖章)
我声明:作为申请人,对以下填写的申请表负责,并保证所有填写
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如果资格后审通过,我将承担投标文件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申请人名称:
注:如是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则需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
附表 1 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企业资质 | 1、等级:2、证书号:3、发证机关 4、业务范围 | ||||
营业执照 | 1、编号:2、发照机关:3、营业范围 | ||||
成立日期 | 现有职工总人数(人) | 技术人员人数(人) | |||
法定代表人 | 1、姓名:2、职务:3、职称:4、联系电话 | ||||
企业负责人 | 1、姓名:2、职务:3、职称:4、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1、姓名:2、职务:3、职称:4、联系电话 | ||||
联系方式 | 1、地址:2、邮编:3、联系人:4、电话:5、传真:6、E-mail | ||||
开户银行 | 1、名称:2、帐号 | ||||
投标人资历简介 |
说明:投标人资历简介是指投标人的成立、改名、改制等演变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人员增减以及单位资质变化等情况,该内容可填入表内,也可单独撰写附于表后。
附表 2 强制性资格条件—企业资质要求表
序号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 | 投标人达到的程度(投标人填写) | 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
1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省外单位具备进浙备案资格,持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或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发布备案信息) | |
2 |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 xx.xxx.xx)和“信用中国 (浙江)”网站 .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 提供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信用中国”和“信用中国(浙江)”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注:1、本表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且投标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必须齐全), 否则审查不予通过。(评审时以上述要求提供复印件盖公章为准,放入投标文件内)。
2、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3、以上材料(除注明原件外)也可采用通过网络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代替。
附表 3 强制性资格条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历要求表
资 历 要 求 | 投标人达到的程度(投标人填写) | 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 |
项目经理 | 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
具有项目经理 B 类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B 类证书 | ||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
注:1、本表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且投标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必 须齐全),否则审查不予通过。(评审时以上述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内)。
2、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附表 4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我 (投标人) 公司及我公司拟派参加 (项目名称) 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姓名) ,身份证号码为: ,证书编号为: ,在截止投标时无在建项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单位盖章) 拟派建造师(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建造师执业章:
日 期:
附件 5
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招标人) :
本单位: (投标人全称) xxxx,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xxxx://xxxxxx.xx.xxx.xx)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