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光:分辨率2688×1520;焦距:4mm; 测温精度:±8℃或者读数的±8%(取最大值) ; 测温范围:-20℃--150℃; 支持AGC4.0、DDE、3DNR; 支持双光融合图像模式; 支持双通道行为分析: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离开区域侦测功能; 支持火焰检测; 支持温度异常(温升异常,高温异常)检测; 支持联动声光报警; 支持联动火灾报警主机; 支持白热,黑热,铁红等15种伪彩模式; 支持smart IR,防止夜间红外过曝;...
松阳县国家传统村落公园数智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松阳县国家传统村落公园数智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浙方商2022-019
采购单位(盖章):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盖章):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 松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 〇 二 二 年 六 月
目 录
可见光:分辨率2688×1520;焦距:4mm; 测温精度:±8℃或者读数的±8%(取最大值) ; 测温范围:-20℃--150℃; 支持AGC4.0、DDE、3DNR; 支持双光融合图像模式; 支持双通道行为分析: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离开区域侦测功能; 支持火焰检测; 支持温度异常(温升异常,高温异常)检测; 支持联动声光报警; 支持联动火灾报警主机; 支持白热,黑热,铁红等15种伪彩模式; 支持smart IR,防止夜间红外过曝; ICR红外滤片式自动切换,实现真正的日夜监控; 支持日夜两套参数独立配置; 支持IP66等级防水防尘; 支持1路报警输入/输出,1路音频输入/输出,1路RS-485; 支持报警时联动报警图片和报警录像; 支持NAS、Email、FTP、NTP服务器测试、支持HTTPS等安全认证,支持创建证书。 11
上盖使用抗老化环保材料,设计有排气孔,可以延缓饵料的霉变;壳体壁厚度3mm,外表整体光洁,无裂痕; 12
上盖使用抗老化环保材料,设计有排气孔,可以延缓饵料的霉变;壳体壁厚度3mm,外表整体光洁,无裂痕; 12
7.2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38
7.3 在资信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38
7.4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39
1.6 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 59
1.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 60
3.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联合体参加,各方均须提供) 8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松阳县国家传统村落公园数智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浙方商2022-019
项目名称:松阳县国家传统村落公园数智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数量:1
单位:批
预算金额:3509000.00元
最高限价:3509000.00元
备注:
简要规格描述: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联合体投标:接受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2年6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告附件。
3. 方式:自行下载获取
⑴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正式供应商-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xxxx?_x0000-00-00%0000:00:00,注册咨询电话:000-000-0000;
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采购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⑴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⑵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0000000000@xx.xxx),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的响应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6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其他事项:本项目全程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操作规程务必关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Xx0X0x/0XXXXX0XXxxXxxXxX0Xx)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xxxxxxxxx0x
项目联系人(询问):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809080
质疑联系人:xxx 质疑联系方式:0578-806337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000xXx0000x
项目联系人(询问):占慧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801632
质疑联系人:xx xx联系方式:0578-8801633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松阳县财政局
地 址:xxxxxxx00x
联系人:x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000-000-000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000-000-0000;天谷CA 400-087-8198。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松阳县国家传统村落公园数智系统采购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建设背景
松阳县目前保留了100多个传统村落,是浙江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传统村落数量最多、格局保护最完整的县市,是浙江省传统村落第一县。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利用“数字赋能”,推进政府部门数字化管理,激发传统村落活力。利用松阳县传统村落底数及政策优势,在全省率先建立国家传统村落公园数智系统并积极申请为试点,结合实际需求打造走进松阳模块、保护监测多跨协同模块、活化利用模块,为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数字化赋能的先进经验。
(二)建设目标
构建跨部门、多场景、高频次的松阳县国家传统村落公园数智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针对松阳县传统村落资料分散,古村落保护、利用、管理缺乏信息化业务支撑等问题,实现松阳县各传统村落信息的汇聚、更新、利用、共享,满足三维游览、村落保护、行政管理等工作需求,支撑基于数字孪生的监测预警、业务管理等典型场景应用,实现足不出户可以了解传统村落,唤醒“乡愁记忆”,激发社会各界保护传统村落热情,推动松阳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三)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1.松阳县国家传统村落公园数智系统数据库建设
基于传统村落普查数据、保护规划数据、业务审批数据、传感监测数据、采集数据(视频、照片)等,开展数据清洗、解析、关联、目录管理等数据处理系统性工作,建立相关标准,并基于3个试点村落无人机倾斜摄影航拍数据、全景数据及村落内历史建筑激光扫描精细建模数据,建设松阳县传统村落二三维一体化数据库。
1.1数据采集
完成3个精品村及81个一般村的数据采集。一般村的数据采集包括普通照片及视频拍摄,精品村数据采集在一般村采集数据基础上增加全景照片拍摄、无人机倾斜摄影、重要历史建筑激光点云扫描及三维建模。
1.2数据接入
(1)与浙江省传统村落平台对接;
(2)横向部门数据接入;
(2)传感设备的数据接入。
1.3数据清洗处理
(1)数据分析及筛选;
(2)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清洗、关联、比对、标识等数据处理过程实现数据的标准化处理,以满足数据应用需要的数据资源;
(3)数据库设计;
(4)数据库入库更新,数据库质量监控。
2.基础硬件建设
3.松阳县国家传统村落公园数智系统软件建设
3.1走进松阳模块
全面展示松阳县传统村落基本概况、历史文化、环境格局、历史环境要素、传统建筑、民俗文化、特色物产、交通条件等内容。结合三维仿真技术、音频视频融合技术、全景影像等,打造数智博物馆。
3.2保护松阳模块
通过物联感知设备监测、模型分析、自动预警、跨部门协同处置实现业务流程闭环,防范白蚁灾害、火灾等多种灾害,形成人身财产、传统村落实物和文化要素的多重保护。
打造业务审批模块,方对村落规划编制、审批、保护、消亡等村落全生命周期阶段进行全流程管控。建设移动监管服务,为系统日常管理提供移动支撑,方便管理和运维人员实现监管任务处置。
3.3活化松阳框架构建
活化松阳主要打造包含“全角色、全过程、全产业、全社会”的传统村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模式,对传统村落实现活化利用,传统村落“走出去”,发展要素“引进来”,以新业态带动传统村落复兴,答好“保护”与“发展”的时代课题。
3.4村落微应用
基于浙里办H5应用,结合村落数智博物馆详实资料和“人、技、社”村落保护管控体系,打造掌上数智博物馆和保护监督上报一体化客户端,为公众、企事业、科研单位等用户提供统一的保护、应用入口。
3.5村落数字底座
村落底座是系统的支撑性系统,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物联感知、数字孪生、智能运维等模块。
(四)项目技术要求
1.技术线路要求
(1)系统应采用主流的面向SOA的服务体系结构;
(2)采用多层架构的B/S结构;
(3)可部署于Windows、Linux或国产操作系统;
(4)支持nginx、tomcat或国产化中间件等;
(5)利用Json作为系统接口的数据交换标准,采用组件技术提供系统的快速开发和更新;
(6)支持政务云的数据库,如PostgreSQL;
(7)支持主流浏览器(包括国产化浏览器)。
2.系统性能要求
(1)扩展性:在基础设施扩容、与其它系统集成方面做到无缝对接和灵活扩展;
(2)高可用:处理能力和数据存储能满足业务需要,能实时调用、处理、跟踪查询;
(3)高性能:系统登陆时长应少于3秒,普通页面的响应时长不超过3秒,对于统计表单页面的响应时长不超过5秒;
(4)容错性:系统应具备较高的容错能力,一般情况下部分功能异常不会影响到整体系统异常。
3.系统安全要求
(1)系统安全:系统部署于政务云平台,依托政务云平台的安全产品、安全策略进行安全防护。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前需通过安全检测。
(2)数据安全:提供完备数据和系统级备份恢复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采取加密手段对在网络上传送的关键数据进行加密保护。
(3)应用安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用户身份认证、权限管理、日志和安全审计等,以降低应用的安全风险。
(4)提供良好的容错措施,即使发生断电等意外情况也不丢失关键数据和信息。
4.标准规范要求
松阳县国家传统村落公园数智系统建设要符合国家和省、市、县四级相关数据标准规范,并结合以下文件要求建设:《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浙政发【2018】48号)、《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 21139-2007)、《关于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等。
5. 数据保密要求
(1)成交人到现场进行实施、维护的工程师需要按照采购人的规定签署保密协议。
(2)合同双方都履行保密承诺,成交人须对开发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严格的保密。
(五)项目内容要求
1.项目理解要求
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概况和项目重难点等内容。
2. 传统村落现状分析
包括松阳全县域内传统村落的现状保护情况、发展情况、规划编制情况、现状问题、传统村落特色挖掘等内容。
3. 相关规划解读与评估要求
包括松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松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2018)、松阳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2022)的等规划的解读与衔接内容,以及各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情况梳理、评估等内容。
4. 实施方案要求
包括松阳县国家传统村落公园数据库建设方案、松阳县传统村落物联感知监测系统方案、国家传统村落公园综合应用系统等内容。
5. 系统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案
包括系统安全保障措施、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应用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六)商务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系统免费维保期(质保期)自项目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免费维保期间,供应商必须安排不少于1人的专业工程师专职跟进和维护;
(2)免费维保期内供应商应采用定期走访、现场服务、电话和网络咨询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系统上线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3.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八)成果交付时间及地点
1. 成果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在一年内完成所有系统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所有系统应当能够上线部署并进行正常使用。
2.系统成果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1 |
采购人 |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2.2 |
采购代理机构 |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4.1 |
联合体 |
接受 |
1.7.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8.1 |
答疑会 |
不召开 |
1.9.1 |
分包 |
允许,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1.11.1 |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
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 2.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给予3%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 |
1.13.6 |
质疑联系人 |
1. 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评审办法质疑: 单 位: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xx渊 联系方式:0578-8063378 2. 其他事项质疑: 单 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0578-8801633 |
1.13.11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2.2.4 |
澄清、修改发布网址 |
1.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 (http://lssggzy.lishui.gov.cn/syweb/) |
3.4 |
资格审查文件组成 |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2. 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 ▲3. 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 ▲4. 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 联合体协议书; ▲8.分包意向协议书; 9.其他。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
3.5 |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 |
1.磋商响应函; 2.商务响应表; 3.体系认证; 4.企业资质; 5.类似业绩; 6.项目理解; 7.传统村落现状分析; 8.规划解读与评估; 9.县域村庄规划评估; 10.实施方案; 11.系统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案; 12.售后服务方案; 13.培训方案与承诺; 14.技术偏离表; 15.合理化建议; 16.项目负责人; 17.项目组成员; 18.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证明。 注:结合“第二章 采购需求”和“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进行编制,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
3.6 |
报价文件组成 |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
4.3.1 |
磋商有效期 |
90 天 |
4.5.1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1.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 2.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3156313870@qq.com)。 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
6.1.1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供应商可以远程在线参加,不需现场参加开标。 |
6.3.1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3 |
非实质性条款允许偏离项数 |
5 项 |
8.2.1 |
成交公告发布网址 |
1.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2.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 (http://lssggzy.lishui.gov.cn/syweb/) |
8.3.1 |
履约保证金 |
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0%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 缴纳时间:合同签订之前 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并通过组织验收后15天内予以退还 履约保函:以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为准。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
采购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备注 |
|||||||||
1 |
发布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 |
2022年6月17日 |
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 (http://lssggzy.lishui.gov.cn/syweb/) |
|||||||||
2 |
发放磋商文件 |
2022年6月17日起 |
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
|||||||||
3 |
现场踏勘和地点 |
无 |
|
|||||||||
4 |
更正公告 |
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5日前,不足5日的,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更正公告 |
|||||||||
5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
|||||||||
6 |
开启时间 |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
|||||||||
7 |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
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
|||||||||
8 |
成交结果质疑期限 |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
|||||||||
9 |
成交结果投诉期限 |
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 |
|
|||||||||
10 |
签订合同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 |
|
|||||||||
1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收取,不足6500元按6500元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
一 总则
1.1 适用范围
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 定义
1.2.1 “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2.3 “供应商”系指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参加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1.2.5 “供应商代表”系指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2.6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7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1.2.8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1.2.9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
1.2.10 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1.2.11 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
1.2.1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1.2.13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1.2.14 “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
1.2.15 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投标人的CA电子章(如为联合体磋商,主办人盖CA电子章,成员方按格式要求盖实体章)。
1.3 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
1.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
1.4 联合体
1.4.1 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4.2 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4.3 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5 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5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5.1 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1.5.2 磋商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5.3 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1.7 现场踏勘
1.7.1 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
1.7.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7.4 采购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7.5 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此提出质疑。
1.8 答疑会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
1.8.2 答疑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1.8.3 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提出质疑。
1.9 分包
1.9.1 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9.2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10 保密
参与磋商响应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1 政府采购政策
1.11.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
⑴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⑵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1.2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1.3条的扶持政策;
1.11.3 供应商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1.1条的扶持政策。
1.11.4 ▲采购进口产品:采购需求中未注明进口产品或允许进口产品,不得提供进口产品。
1.1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1.12.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12.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依据;
1.12.3 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2.4 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
1.12.5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3 质疑和投诉
1.13.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1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1.13.3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
1.13.4 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和《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管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1.13.5 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⑴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⑵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⑶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1.13.6 质疑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13.7 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13.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
1.13.9 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3.10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13.11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13.12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1.14 特别声明
1.1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4.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4.3 本项目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会影响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1.2 第二章 采购需求;
2.1.3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2.1.4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2.1.5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1.6 第六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2.1.7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
2.2.2 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将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2.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后的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
2.2.4 澄清、修改等更正内容发布网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2.2.5 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为准。
三 磋商响应文件
3.1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3.1.1 磋商响应文件形式: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3.1.2 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数据电文内容应完全一致。
3.1.3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按时解密成功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且有效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又未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放弃投标。
3.2 在线磋商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3.2.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磋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2 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3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3.2.4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
3.3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3.4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3.5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3.6 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4.1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4.1.1 ▲本磋商文件中若有多标项的,若参与多标项磋商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4.1.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请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和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
4.1.3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明确响应,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磋商小组有权视作磋商响应文件不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4.1.4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有正确的索引目录及连续页码标注;
4.1.5 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2 磋商报价要求
4.2.1 ▲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2.2 ▲每轮磋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 磋商有效期
4.3.1 ▲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磋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4.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4.4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可自行设计。
4.5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签署
4.5.1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4.5.2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五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导入和加密
5.1.1 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
5.1.2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好后应当生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5.2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5.2.2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5.2.3 不予接收的磋商响应文件情形
▲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磋商响应文件;
▲⑵未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
5.2.4 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5.3 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
5.3.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重新上传提交;
5.3.2 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导入和提交;
5.3.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5.4 备选磋商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是磋商备选(替代)磋商方案。
5.5 磋商诚实信用
5.5.1 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5.5.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报告财政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⑴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
⑵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⑶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⑷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⑸供应商有串通磋商行为的;
⑹严重扰乱政府采购程序的;
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5.5.3 因供应商有第5.6.2条情形之一造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损失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追究供应商赔偿责任。
六 开标、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
6.1 开标
6.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6.1.2 供应商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线参加,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6.1.3 开标程序
⑴主持人宣布项目开标会开始,介绍参加本次开标会的相关人员;
⑵介绍采购项目采购情况,包括采购方式,发布媒体,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家数、供应商名称;
⑶宣布开标纪律;
⑷供应商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未成功的,启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⑸供应商填写并通过邮件发送方式递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磋商文件附件),递交时间为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
⑹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并在线确认开标结果;
6.1.4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
6.1.5 开标会议结束。
6.2 资格审查
6.2.1 资格审查内容: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内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本章第3.4条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内容进行审查;
6.2.2 ▲资格审查:全部满足下表要求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审查因素 |
1 |
营业执照 |
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 |
负责人身份 |
1. 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 2. 和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致; |
|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 |
1. 是否按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填写且盖章; 2.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 |
|
2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
是否按《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填写且盖章 |
3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是否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填写且盖章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 |
是否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填写且盖章 |
5 |
信用信息查询 |
1. 查询网址: 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⑵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 核对事项: 有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信息已修复的,以修复后的信息为准。 |
6 |
联合体 |
1. 是否按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内容填写且盖章; 2. 联合体各方资料是否齐全; 3. 联合体各方资料审查内容按上述要求提供,委托书由主办方提供一份。 |
7 |
分包意向协议书 |
是否按《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填写且盖章 |
注:以上资料内容须清晰可辨的,模糊不清造成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6.2.3 供应商家数要求
⑴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⑵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格合作项目)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提交最后报价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⑶上述2种情形除外,采购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均不的少于3家,否则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6.3 磋商和评审
6.3.1 评审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6.3.2 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有特殊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6.3.3 磋商和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和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磋商、独立评审;
6.3.4 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代表必须在线等待,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6.3.5 磋商和评审程序
⑴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⑵磋商
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格式条款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政采云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顺序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若有演示、讲解内容,演示、讲解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格式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⑶评审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其中客观部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其他技术部分由评委委员会对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并根据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按评审细则进行独立打分;
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报价文件评审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报价修正;
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6.4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4.1 ⑴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务必在线等待,留意手机短信,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6.4.2 评审时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
6.4.3 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5 报价错误修正
6.5.1 磋商小组对确定磋商响应文件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⑴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政采云系统开启报价若与报价文件不一致以报价文件为准);
⑵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⑶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⑸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⑹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⑺修正错误的响应报价,经供应商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则其响应无效。
6.6 评审报告
6.6.1 评审结果汇总,供应商结果排序;
6.6.2 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6.6.3 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生效,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6.4 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成交公告的形式宣布评标结果。
七 响应无效的情形
7.1 在开标时,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未按要求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
⑵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或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且未按规定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7.2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盖章、签字的;
⑵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
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
⑷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7.3 在资信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⑵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⑶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项数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⑷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⑸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⑹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的);
⑺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审委员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的。
7.4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⑵响应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⑶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
⑷磋商小组评定其响应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的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⑸拒不接受报价错误修正或报价错误修正后在线确认的。
7.5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⑵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⑶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⑷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⑸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⑹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⑺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⑻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⑼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⑽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⑾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八 成交和合同
8.1 成交
8.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交采购人确认;
8.1.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8.1.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8.1.4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2 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8.2.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网址发布成交结果;
8.2.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但不包括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
8.2.3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8.2.4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附成交通知书,视同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前,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领取书面成交通知书;
8.2.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否则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8.3 履约保证金
8.3.1 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8.3.2 成交人提供的服务及相关货物符合合同约定并经验收合格的,其履约保证金按规定要求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8.4 合同
8.4.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8.4.2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8.4.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九 其他事项
9.1 解释权
9.1.1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9.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第四章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同前页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成交人名称) 为该项目成交人。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成交人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成交通知书;
1.1.3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1.2.1 标的名称: ;
1.2.2 标的数量: ;
1.2.3 标的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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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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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
1.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履行期限: ;
1.5.2 履行地点: ;
1.5.3 履行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1.7.1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采购人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人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成交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成交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归甲方所有。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系统上线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3.终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通知和送达
2.16.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 履约保证金
2.18.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18.2 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8.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9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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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1 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
资格审查文件 |
项 目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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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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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盖章)(如联合体参加,加盖主办人CA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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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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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1.2 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1)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2)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
(3)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
(4)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联合体协议书;
(8)分包意向协议书;
(9)其他。
1.3 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内容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电子文档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电子文档。(若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1.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电子文档
内容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
2、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
1.5 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
正面:
|
反面:
|
注:1. 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
2. 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磋商时提供)
(采购人名称):
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合体主办人)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联合体主办人CA盖章:
日 期:
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
正面:
|
反面:
|
注:1. 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
2. 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
1.6 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
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如联合体参加,各方均须提供)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如联合体参加,各方均须提供)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与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8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如联合体参加,各方均须提供)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响应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9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磋商时提供)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联合参与采购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采购活动,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采购响应文件。
二、在本次采购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或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体中
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五、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六、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名称)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八、有关本次联合体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九、本协议一式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份。
甲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
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
▲注:1、若是联合体参与磋商的,须提供本协议;
2、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文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等相关材料。
1.10 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
分包意向协议书(▲联合体磋商时提供)
甲方(供应商名称):
乙方(分包供应商):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 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三、质量
四、价款或者报酬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的办法
七、其他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甲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
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
▲注:1、项目若是有分包的,须提供本协议;有多个分包协议的,按本格式要求相应添加。
2、分包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文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等相关材料。
1.11 其他
(供应商认为有利于其本次响应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等。)
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2.1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
项 目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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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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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盖章)(如联合体参加,加盖主办人CA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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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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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2.2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
(1)磋商响应函;
(2)商务响应表;
(3)体系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4)企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证书或市政(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书扫描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书扫描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扫描件;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证书扫描件;
(5)类似业绩:从2017年1月1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附合同原件电子文档(如有请提供);
(6)项目理解;
(7)传统村落现状分析;
(8)规划解读与评估;
(9)县域村庄规划评估;
(10)实施方案;
(11)系统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案;
(12)售后服务方案;
(13)培训方案与承诺;
(14) 技术偏离表;
(15)合理化建议;
(16) 项目负责人;
(17)项目组成员;
(18)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证明。
2.3 磋商响应函格式
磋商响应函
(如联合体参加,各方均须提供)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政府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份;
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份;
据此函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
3、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4、我方的磋商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贵方可按相关规定处理我方。
5、我方在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7、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采购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9、如成交,本磋商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次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
2.4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如联合体参加,各方均须提供)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类别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备注 |
1 |
售后服务要求 |
|
|
|
2 |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5体系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2.6企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证书或市政(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书扫描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书扫描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扫描件;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证书扫描件;
2.7类似业绩
从2017年1月1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附合同原件电子文档(如有请提供)
2.8 项目理解
结合磋商评审办法并根据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9 传统村落现状分析
结合磋商评审办法并根据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10 规划解读与评估
结合磋商评审办法并根据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11 县域村庄规划评估
结合磋商评审办法并根据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12 实施方案
结合磋商评审办法并根据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13 系统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案
结合磋商评审办法并根据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14 售后服务方案
结合磋商评审办法并根据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15 培训方案及承诺
结合磋商评审办法并根据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16 技术偏离
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若有)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指标及说明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请各供应商参照采购文件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
1. 供应商应根据响应服务的实际技术规格,并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确实存在响应服务要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表。“服务名称”栏注明偏离产品的名称;“磋商响应” 栏注明磋商服务的详细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栏注明详细的偏离指标及说明;“备注”栏注明此项偏离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应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如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如某项非实质性技术规格实际为“负偏离”,而供应商注明为“正偏离”或不注明的,磋商小组可对此项偏离按评审办法加倍减分。
3. 供应商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专家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磋商小组决定。
4. 不允许存在实质性负偏离。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项数,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磋商文件中标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
5. 响应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磋商小组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磋商小组。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17 合理化建议
结合磋商评审办法并根据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18 项目负责人
结合磋商评审办法并根据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19 项目组成员
结合磋商评审办法并根据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2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三 报价文件格式
3.1 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
报价文件 |
项 目 编 号: |
|
项 目 名 称: |
|
|
|
供应商全称(盖章)(如联合体参加,加盖主办人CA章): |
|
供应商地址: |
|
|
|
年 月 日 |
3.2 报价文件文件目录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5)监狱企业证明(若有)。
3.3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如联合体参加,各方均须盖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名称 |
总报价(元) |
项目总报价 |
大写 (¥ ) |
注:
1. 具体价格明细详见《响应分项报价表》
2. 总报价应包括产品、产品标准配件、备品备件、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培训、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服务费、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一切费用。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3.4 报价明细表格式
报价明细表
(如联合体参加,各方均须盖章)
(格式仅供参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服务内容 |
品牌 (若有) |
规格型号 (若有)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
总报价 |
大写: (¥: ) |
注:
1.总报价应包括产品、产品标准配件、备品备件、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培训、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服务费、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一切费用。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3.5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联合体参加,各方均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联合体参加,各方均须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7 监狱企业证明格式(如联合体参加,各方均须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
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本项目政府采购的评审。
一 总则
1.1 评审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和报价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审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
1.2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磋商小组按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 评审一般规定
2.1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2.2 资信商务及技术分的权重为80%,评审分值为80分。评审专家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其中客观部分(即资信商务部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其他部分(即技术部分)由评审专家独立评定打分。各有效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
2.3 报价分的权重为20%,评审分值为20分,由磋商小组按各供应商报价统一计算。
2.4 供应商总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2.5 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
三 评审内容及标准
3.1 报价分(20分)
3.1.1 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报价权重×100
3.3.1 价格扣除: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调整后的磋商报价=磋商最终报价×(1-扣除率)
3.2 评审内容和标准
3.2.1资信商务权重为10%,分值为10分;技术权重为70%,分值为70分
评审内容 |
内容 |
分值 |
评审内容 |
资信商务分 (10分) |
体系证书 |
0-3 |
供应商(含联合体成员)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且证书都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企业资质 |
0-5 |
①供应商(含联合体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得1.5分;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专业设计乙级资质证书得1分;市政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市政专业设计丙级资质证书得0.5分。 ②供应商(含联合体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得1.5分;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证书得1分;建筑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证书得0.5分。 ③供应商(含联合体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得1分,乙级资质证书得0.5分。 ④供应商(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证书的每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且证书都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
类似业绩 |
0-2 |
供应商(含联合体成员)从2017年1月1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类似业绩包括传统村落相关导则或标准研究、信息化平台项目,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磋商小组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等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 |
|
技术 部分 70分 |
项目理解 |
0-4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中结合网络信息安全服务的规范、标准、特点以及过往同类项目经验分析本次项目背景、概况和项目重难点等内容由磋商小组在规定分值内打分。分析内容全面、完整、合理的得4分,欠全面或欠完整或欠合理的每项扣0.5分,不全面或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每项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传统村落现状分析 |
0-8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中对本项目分析松阳县域所有传统村落的现状保护与发展情况、规划编制情况,总结现状问题与特色等内容由磋商小组在规定分值内打分。分析全面、准确的得8分,欠全面或欠准确的每项扣0.5分,不全面或不准确的每项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规划解读与评估 |
0-1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中对本项目解读在编的松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松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2018)、松阳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2022)、松阳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2)等内容由磋商小组在规定分值内打分。分析全面、准确的得10分,欠全面或欠准确的每项扣0.5分,不全面或不准确的每项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县域村庄规划评估 |
0-1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中对县域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进行梳理分析与评估,重点分析省级以上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情况,内容由磋商小组在规定分值内打分。方案合理、完整、先进的得10分,方案欠合理、欠完整、欠先进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不先进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实施方案 |
0-4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中对本项目建设“松阳县国家传统村落公园数据库”具体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先进性等内容由磋商小组在规定分值内打分。方案合理、完整、先进的得4分,方案欠合理、欠完整、欠先进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不先进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0-4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中对本项目建设“松阳县传统村落物联感知监测系统” 具体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先进性等内容由磋商小组在规定分值内打分。方案合理、完整、先进的得4分,方案欠合理、欠完整、欠先进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不先进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0-4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对本项目建设“国家传统村落公园综合应用系统”构建传统村落数字孪生底座,按照走进松阳、保护松阳、活化松阳的思路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先进性评价等内容由磋商小组在规定分值内打分。方案合理、完整、先进的得4分,方案欠合理、欠完整、欠先进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不完整、不先进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系统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案 |
0-4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中对本项目系统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包括系统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保障措施由磋商小组在规定分值内打分。方案合理、科学的得4分,方案欠合理、欠科学的每项扣0.5分,方案不合理、不科学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售后服务方案 |
0-2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中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含服务响应时间、售后维护机构和人员、服务时限、故障响应处理时限、应用恢复处理时限、专业技术队伍、快速的售后服务能力等内容由磋商小组在规定分值内打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培训方案与承诺 |
0-2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对本项目培训方案与承诺:包括培训内容、培训频次、培训目标、培训形式等)由磋商小组在规定分值内打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合理化建议 |
0-2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项目负责人 |
0-2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的得0.5分; 2.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国家级规划学会(协会)或国际级奖项的得1分;省级规划学会(协会)奖项的得0.5分;最高得1.5分。 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奖项证明材料和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2022年3月、4月、5月)供应商为其交纳社保的凭证电子扫描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标注,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项目组成员 |
0-4 |
项目团队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认证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和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2022年3月、4月、5月)供应商为其交纳社保的凭证电子扫描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标注,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平台演示(演示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不含磋商小组询问时间) |
0-10 |
结合松阳县传统村落现状及管理需求,进行平台“走进松阳”模块预演示。 (1)平台整体流程演示: 平台整体演示,按照“县域——片区——村落”的进入层次对“走进松阳”模块进行展示。 (2)全域博物馆模块演示: 全域博物馆模块演示,整合松阳县域内所有传统村落资源,按照一体化保护思路,协同片区博物馆和村落博物馆资源信息,打造全域博物馆。 (3)片区博物馆模块演示: 片区博物馆模块演示,结合片区化保护利用思路增补区域环境、区域资源、服务设施、交通组织等信息,以及片区内具有共性特征和特色的地域文化线索、村落环境风貌等信息,并将片区内村落信息进行关联整合,形成片区博物馆。 (4)村落博物馆模块演示: 村落博物馆模块展示,在基础保护要素及规划保护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增补能反映村落人文历史、特色风貌的图片、视频、音频、全景、三维模型等资料,形成村落博物。 精品馆:汇聚精品村落的全景信息、倾斜摄影信息、视频及照片信息、典型建筑的三维精细建模信息,实现精品馆的三维展示,融合空中导览、村内导览、屋内参观等游览路线及主题。 普通馆:汇聚普通村落的照片、视频信息,并汇聚村落的各类专题信息,实现村落的展示及专题信息的浏览查询。 演示方案具有所要求的所有内容,内容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0分; 演示方案具有所要求的基本内容,内容不够清晰、完整的每项扣0.5分; 演示方案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内容不够合理、完整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注:供应商若不派代表前往评标现场进行演示的,应将演示内容提前拍摄成视频并压缩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视频播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将加密视频文件一次性(限时内多次发送的,以最后一次为准,其余无效)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演示开始后,代理机构按照演示顺序(即政采云显示的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先后顺序)分别向各供应商获取视频密码,未参加现场演示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视频或视频无法打开的,此项不得分。
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人名称):
本人经由(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供应商名称) 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
2、该声明书在响应文件解密后30分钟内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3156313870@qq.com。
3、该声明书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准备好。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8-880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