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lege-Level / Discipline-Specific)
105學年度院級交換學生甄選說明會
什麼是院級交換學生計畫?
(College-Level / Discipline-Specific)
本院和各校商管學院在互惠原則下締結合約,據以執行院級交換學生計畫。
姐妹校數量/交換學生名額
目前管理學院共有91所姐妹校,並和其中84所姐妹校簽訂院級交換學生協議。依據交換學生協議,雙方薦送交換學生人數須達xx,故每年開放名額視雙方交換狀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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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交換學生人數統計
院級交換學生計畫
🞐 學位修業年限內本校校級與院/系級交換學生計畫限 擇一參加,不得選擇各交換一學期。
🞐 透過本計畫甄選之管院院級交換學生交換期以一學 期為限,不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內限參與院級交換生計畫一次。
申請前的準備?
心理準備
🞐 交換的目標與動機
🞐 交換的國家與學校
🞐 與家人充分溝通
🞐 獨自於海外生活的心理建設
申請準備
🞐 年級、GPA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 準備英語能力考試(TOEFL/IELTS)
🞐 確認學校志願
🞐 準備申請動機、履歷表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 本院五系所、GMBA在學學生
(不含以本院五系所為雙修、輔系之學生,若雙修學生放棄原系以本院五系為畢業
學系者亦不得申請)。
🞐 學士二年級(含)以上 / 碩、博士一年級(含)以上
(不含學程、進修學士班及在職專班學生。)
申請資格
🞐 歷年成績之 GPA 達 3.0(含)以上。
🞐 申請時如尚無研究所成績,則採大學成績,其大學成績必須符合前述學士生規定。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繳交書面資料
公布錄取名單
未錄取者
不足額學校申請
錄取資格確認
申請方式
🞐 線上申請與選填志願:
104/11/19上午10時 - 11/26下午4時止
(線上申請網址將另行公布於本院國際事務室網站上)。
🞐 申請費:新台幣1,000元整。
完成線上申請者將於五個工作天內收到繳費通知,請務必完成繳費,並保留繳費收據影本。
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1. 志願表一經繳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志願或其排序
。
2. 選填志願時,須自行查明是否符合該校申請資格,以避免甄選分發後無法順利入學。
3. 雙重國籍者與無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選填原國籍國家學校,例:具美國籍者不得選填美國地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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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4. 至多可填寫30個志願校,請如實填寫School Code,請務必注意不要填寫錯誤。
School Code | Belgium | Available Slots | Level of Study |
ULB-F / ULB-S | 比利時布魯塞爾自由大學商學院 Solvay Business School, University Libre de Bruxelles | 4 | Undergraduate /Graduate |
ICHEC-F /ICHEC-S | 比利時布魯塞爾管理學院 ICHEC Brussels Management School | 6 | Undergraduate |
KUL | 比利時荷語天主教魯汶大學商業暨經濟學院 Faculty of Business and Economics, Katholieke Universiteit Leuven | 4 | Undergraduate /Graduate |
*例如: ULB-F代表上學期(秋季班)、ULB-S代表下學期(春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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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
繳交書面資料
公布錄取名單
未錄取者
不足額學校申請
錄取資格確認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一份
2. 申請動機一份
3. 英文履歷表一份
4. 歷年成績單英文版正本一份
5. 英語能力證明影本一份 (繳交影本並驗正本)
6. 志願表
7. 申請費繳費收據影本
(持有中華民國行政主管機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補助證明者得免繳申請費)
申請方式
🞐 書面資料繳交時間:
104/12/3-4,上午10:00-12:00及下午2:00-4:00。
x xx:xxxxx0x000x
🞐 若委託他人代為繳交,須檢附委託書。
注意事項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申請動機、志願表限使用固定格式,請自行下載相關表單。
2. 所有申請文件皆須以電腦打字列印,手寫文件概不接受。
3. 書面資料須依以上順序排列,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
,不得裝訂或另加封面。
4. 除應備文件外,其他文件概不接受。
申請文件
說明
1. 申請表一份:申請表一律以英文撰寫,英文姓名x與護照上之姓名一致。
2. 申請動機一份:以英文撰寫,說明參與本院交換學生計畫之動機,勿針對單一學校撰寫,以一頁為限。
申請文件
說明
3. 英文履歷表一份:以英文撰寫,履歷內容至早可包含高中時期;以A4兩頁為限,勿另加封面或裝訂,無標準格 式及順序限制。
(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之影本,限獲獎紀錄、證書、證照及語言能力檢定,檢附之文件以A4 十頁為限。)
4. 歷年成績單英文版正本一份:碩一及博一生尚未有本校成績者,請繳交前一學位之歷年成績單;轉學生尚未有本校成績者,請繳交前一所學校之歷年成績單。
申請文件
說明
5. 英語能力證明影本一份 (繳交影本並驗正本):
限TOEFL / IELTS,且於105/4/1前仍在兩年效期內之成績單,學士或碩士學位於英語系國家取得者,得免附英語能力證明。
6. 志願表:至多可選填30個志願學校,但不符合資格之學校不得填寫,請務必與線上選填之志願序一致,繳交後不接受修改。
申請文件
說明
7. 申請費繳費收據影本一份:完成線上申請者將於五個工作天內收到繳費通知,請務必依照指示完成繳費,並保留繳費收據影本,連同以上書面資料一併繳交。
(持有中華民國行政主管機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補助證明者得免繳申請費)
成績審查方式
評分標準依申請人所繳交之書面資料表現綜合評定:
♦ 學士生 -- 履歷表(30%)、申請動機(30%)、學業成績表現(40%)。
♦ 研究生 -- 履歷表(45%)、申請動機(35%)、學業成績表現(20%)。
註 1:語文能力表現含括於履歷中。
註 2:研究生研究表現及論文發表情形可列於履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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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志願分發方式
• 總成績相同且志願序同一學校之評比序
學業成績
語言檢定證明程度
申請動機表現
履歷表表現
• 成績評比相同者 由審查委員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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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
繳交書面資料
公布錄取名單
未錄取者
不足額學校申請
錄取資格確認
錄取名單公布
🞐 公布日期:105/1/4下午5時公告於管理學院國際事務網站。
🞐 繳交計畫費新台幣2,000元:繳費通知將以電子郵件寄送
,請務必確認電子郵件信箱,並攜帶由系統列印之繳費單至金融機構繳費。
🞐 校級交換甄選於12/31公告錄取名單、1/7錄取資格確認
→請xx擇一辦理確認錄取手續,不得選擇各交換一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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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線上申請
繳交書面資料
公布錄取名單
未錄取者
不足額學校申請
錄取資格確認
錄取資格確認
🞐 錄取資格確認日期:105/1/6上午10:00-12:00及下午 2:00-4:00
🞐 繳交文件:
✓ 錄取資格確認書
✓ 計畫費新台幣2,000元收據影本
✓ 若委託他人代為繳交,須檢附委託書。
注意:
1. 繳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撤回或變更。
2. 逾期未繳交計畫費及確認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3. 同時錄取其他如校級、系/所級交換學生計畫者,僅得擇一確認錄取資格,不得選擇各交換一學期。
4. 若錄取同學放棄資格,所有本年度缺額將開放予本年度甄選放棄錄取資格及未錄取同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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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線上申請
繳交書面資料
公布錄取名單
不足額學校申請
未錄取者
錄取資格確認
不足額學校申請
🞐 不足額學校名單公布日期:105/1/8下午5時。
🞐 線上志願選填:105/1/8下午5:00-1/12下午4:00,請務必確認符合各校申請資格後再行填寫,不接受修改。
不足額學校申請
🞐 書面志願表繳交時間:105/1/12上午10:00-12:00及下午2:00-4:00,請務必先行完成線上志願選填並與線上選填之志願序一致,不接受修改。
🞐 繳交地點:管院一號館9樓903室。
不足額學校錄取名單公布
🞐 公布日期:105/1/15下午5時公告於管理學院國際事務網站。
🞐 繳交計畫費新台幣2,000元:繳費通知將以電子郵件寄送
,請務必確認電子郵件信箱,並攜帶由系統列印之繳費單至金融機構繳費。
錄取資格確認
🞐 錄取資格確認日期:105/1/19上午10:00-12:00及下午 2:00-4:00
🞐 繳交文件:
✓ 錄取資格確認書
✓ 計畫費新台幣2,000元收據影本
✓ 若委託他人代為繳交,須檢附委託書。
注意:
1. 繳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撤回或變更。
2. 逾期未繳交計畫費及確認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3. 同時錄取其他如校級、系/所級交換學生計畫者,僅得擇一確認錄取資格,不得選擇各交換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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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後-你該知道的事!
錄取後應注意事項
🞐通過甄選同學,僅代表獲得本院交換學生推薦資格,並不代表已獲該校錄
取,所有同學皆須再經錄取學校審核,並辦理該校申請程序。如未通過該校審核,錄取資格即取消,不得要求改分發他校。
🞐交換期間:105學年度第一學期或第二學期 (實際交換學期視各校開放交換學生入學時間而定),交換期間以一學期為限,所有錄取資格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後至下一學年度或要求保留。
🞐一經放榜,不得要求更換錄取學校及校區。若交換學校所核可之校區、系
所或交換學期並非同學所預期,學生須自行斟酌是否接受或放棄錄取資格
。
錄取後應注意事項
🞐所有錄取交換學生者須在本校註冊並繳交全額學雜費,免繳交換學校學雜
費。xxx於交換期間一律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
🞐具役男身分同學須依法完成役男緩徵手續,並於交換期結束後準時
返國。
🞐交換學生於交換學校選修之學分得經系所同意後辦理採認,詳細資訊請參
考管院國際事務室網頁。
錄取後應注意事項
🞐已符畢業資格者,得依本校規定於出國交換前以交換學生身分向教務處申
請延長修業年限。
🞐大四上修畢學分,未提出提前畢業申請者,得申請本計畫並於大五申請延
畢出國交換,但僅能於105學年度第一學期出國交換。
🞐大五以上於104學年度第一學期修畢學分,符合畢業資格者,則不適用以
交換學生身分申請延畢出國交換。
錄取後應注意事項
🞐除重大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若錄取學生未如期赴國外交換、或因個
人之因素而未獲交換學校核可入學、或終止本計畫提前返國者,皆視為放棄交換資格。
🞐所有錄取學生於確認錄取資格後皆不得任意放棄交換資格:
✓105/4/15前提出放棄交換,須繳交報告書與罰款新臺幣10,000元
✓105/4/15後提出放棄者,須繳交報告書外與罰款新臺幣15,000元
✓如因不可抗力之因素,會在酌情處理
院級交換學生選課規定
🞐 本院交換學生須同時遵守本院與交換學校之選課規定
✓ 校:至少應修習二科或六學分
✓ 院:至少須選修兩門課程(不限學分),其中一門須為商業/管理相關 領域。
🞐 交換學校選課規定以各校公布為主,本院不以任何個人因素出具證明影響交換學校之選課規定或學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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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
🞐 管理學院院級交換生計畫無提供任何獎學金。
🞐 錄取學生得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學金與教育部「學xxx」獎學金,管院僅代為收取獎學金申請文件,但無法提供獎學金獲得之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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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 College of Management國立臺灣大學管理學院
請詳讀管院網站公告之甄選簡章(含注意事項、交換學生須知與義務),並與家長充分溝通,瞭解交換計畫之概要並同意所有條文後,再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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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1. 有哪些交換學校?多少名額?申請門檻?英語能力要求? A: 10/30將公布於管院國際室務網站上。
2. 甄選標準、評分、審查方式、在校成績門檻?
A: 請仔細詳讀甄選簡章。
3. 希望了解交換時期的生活費?
A: 交換校、國家生活費請待交換學校列表與名額公布後,至網頁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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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4. 交換學校提供什麼課程?
A: 各校提供課程不一,請待交換學校列表與名額公布後,至網頁查詢,
請注意,大部分學校對交換學生選課的學分數有一定要求。
5. 交換心得報告、可以從哪裡了解交換學校?
A: 請至本院國際事務網站→Outgoing Exchange→Student 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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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出國交換生承辦人
xxxxx TEL: 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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