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授權合約 (EULA)
使用者授權合約 (EULA)
ABBYY Screenshot Reader 11.0
注意事項﹗ 在安裝、複製和/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BBYY Screenshot Reader 11.0 (以下簡稱「軟體」) 之前
,請先仔細閱讀以下條款。 安裝、複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軟體」即表示您接受這些條款。
本使用者授權合約 (以下簡稱「授權合約」) 係您,即獲得本「軟體」的使用者和 ABBYY 之間所簽訂之法律合約。 本「軟體」包含任何及所有相關媒體、書面資料和「線上」或電子文件以及應用程式、資料庫與其他軟體元件。
當您接受在本「軟體」安裝過程中或以任何方式開始使用本「軟體」時所述的所有條款,本「授權合約」即刻開始生效。 本「授權合約」於整個期間受到本「軟體」著作權的約束,除非本「授權合約」另有說明或您與 ABBYY 的單獨書面合約中另有規定,視本「授權合約」中所描述之授權範圍而定。
本「軟體」受到著作權法和國際條約之條款的保護。 您同意本「授權合約」和您所簽署的任何書面協議合約一樣具有執行效力。 本「授權合約」對您具有執行效力。
如果本「軟體」隨附一份管轄本「軟體」使用條款之單獨合約的紙質版本,若本「授權合約」的文字內容與單獨合約的紙質版本文字內容之間有所出入,則以紙質版本的單獨合約文字內容為準。
本授權合約可能以不同語言提供。 在解釋授權合約的英文版本與其他語言版本時可能存在不一致或差異。為了保持統一❹避免任何歧義,本授權合約的英文版本應管轄因解釋和執行本授權合約而引起或與其相關的所有爭議、索賠或法律訴訟。
在安裝、複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軟體」時,即表示您確認已閱讀本「授權合約」且您已瞭解❹同意受本
「授權合約」條款的約束。如果您不同意本「授權合約」的條款,請勿安裝與使用本「軟體」或其元件。
定義
「ABBYY」代表
x授權合約第 12.1 條適用時,指 ABBYY USA Software House Inc.,註冊地址為 000 Xxxxxxxx Xxxxx, Xxxxx 000, Xxxxxxxx, Xxxxxxxxxx 00000, USA;
在本「授權合約」的第 12.2 條適用時, ABBYY Japan Co., Ltd. 註冊地址為 2-5-14 Shin-Yokohama, Kohoku-ku, Yokohama-shi, Kanagawa-xxx 222-0033, Japan;
適用於本「授權合約」的 12.3 節時,係指註冊地址位於 Landsberger Str. 300, 80687 Munich, Germany 的 ABBYY Europe GmbH;
在本「授權合約」的第 12.4 條適用時,指 ABBYY UK Ltd.,註冊地址為 Centrum House, 00 Xxxxxxx Xxxx, Xxxxx, Xxxxxx, XX00 0XX, Xxxxxx Kingdom;
在本「授權合約」的第12.5 條適用時,指 ABBYY PTY Ltd.,註冊地址為 Citigroup Building, Level 13, 2-00 Xxxx Xxxxxx, Xxxxxx XXX 0000, Xxxxxxxxx;
指 ABBYY Production LLC, 註冊地址為 ul. Otradnaya, dom 2B, xxxxxxxx 0, xxxxxx 00, 000000, Moscow, Russia,在本「授權合約」的第 12.6 條適用時;
當在本「授權合約」的第 12.7 條適用時,指 ABBYY Software House Ukraine,註冊地址為 31, Degtyarevskaya st., Kiev, Ukraine, 03057;
以及在其他所有情況下,ABBYY Solutions Ltd. 註冊地址為 Michail Karaoli 2, Egkomi CY 2404, Nicosia, Cyprus。
「您」、「您的」及「使用者」係指且包括出於本人使用而非其他轉售之目的而獲得本「軟體」的任何個人及/或任何實體。
「授權」表示 ABBYY 授予您依據本「授權合約」條款及條件安裝及使用本「軟體」功能的非專屬有限權利。
「ABBYY 合作夥伴」表示 XXXXX 授權的實體或個人,他們可直接或透過一個或多個二級經銷商或二級分銷商向「使用者」經銷及分銷本「軟體」的授權複本。
「電腦」表示裝有一個或多個 CPU (中央處理器) 核心❹執行指定作業系統的物理或虛擬機器。 對電腦設定或組合的任何變更會導致授權過程將電腦識別為另一台電腦。
「虛擬機器」表示一個虛擬 (或其他仿真的) 硬體系統。
「序號」表示提供給使用者含有相似參數的授權或授權集合的唯一識別碼。
1. 使用權之授予
1.1 ABBYY 僅以目標碼形式授予您安裝及使用本「軟體」功能 (包含所有影像、相片、動畫、音訊和視訊元件、音樂、文字和整合至本「軟體」的其他應用程式和/或資料庫以及隨附之印刷資料) 的有限非專屬權利,但需遵守本「授權合約」、軟體和/或硬體授權金鑰 (「授權金鑰」)、本「軟體」和/或您與 ABBYY 或 ABBYY 合作夥伴之間的單獨書面合約的所有限制。 以下列出的所有條款均適用於整個「軟體」以及其所有單獨元件。 有關授權範圍的問題應在授權範圍的限制內釋義。 關於使用本「軟體」的限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1.1 客戶數量和網路存取。 您只能在一台電腦上安裝和使用本軟體 (「單客戶授權」)。
1.1.2 如果您是自然人,您可在一台桌上型電腦和一台可攜式裝置上安裝❹使用本「軟體」的一個複本,只要您擁有❹使用這兩台電腦。 您不得同時使用本軟體的兩個副本。
1.1.3 如果您是法人實體,您可按照所獲得的授權數量在相應數量的電腦和/或虛擬機器上安裝❹使用本「軟體」。 在既定時間內,您可透過使用終端機服務,僅從一台電腦上使用本「軟體」的一個安裝複本,除非在與 ABBYY 的單獨書面合約或本「軟體」隨附的任何文件中另有規定。 本文中用於此目的之「終端機服務」允許使用者透過網路使用遠端電腦上的應用程式和資料。
1.1.4 有效期間。 本軟體的使用可能受固定期限限制,超過該等期限就不得使用本軟體。
1.2 ABBYY 保留所有本「授權合約」未明確賦予您的權利。 本「授權合約」未賦予您有關 ABBYY 商標的任何權利。
1.3 若段落 12.6 適用❹且您係個人,您可在世界範圍內使用本「軟體」。 若段落 12.6 適用❹且您係實體,則本「軟體」只可在實體或其分公司和代表處的註冊國家獲得 (購買),除非您與 ABBYY 之間的單獨書面合約另有規定。 若本「軟體」在實體或其分公司和代表處的註冊國家內獲得及安裝,則實體或其分公司與代表處的僱員可在世界範圍內使用本「軟體」。
1.4 在使用本「軟體」或其元件時,若未遵照或違反本「授權合約」的條款與條件均構成對於 ABBYY 及/或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的破壞,所有依照本「授權合約」所授予您的本「軟體」使用權利都將被撤回。
1.5 如果您透過包括但不限於 VMware、Citrix 或 ghosting 等方式在虛擬環境中部署或使用本「軟體」
,則對本「軟體」的存取或使用在任何時候都不得超過本「軟體」的限制或授權的範圍。 例如,不得將同一授權金鑰用於在虛擬環境中超出正當獲取的許可證所允許的電腦數上使用或訪問本軟體。
1.6 您所收到之「軟體」可能存在於多種媒介 (多媒體「軟體」),包括透過網際網路下載。 無論您所接受之媒介數量、類型為何,您皆必須遵照本「軟體」授權的範圍使用本「軟體」。
2. 使用限制
2.1 除非您與 ABBYY 或 ABBYY 合作夥伴之單獨書面合約或本「軟體」隨附的任何其他文件中另有規定,否則所有管轄本「軟體」之使用的所有使用條款與限制均列於本「授權合約」中。
2.2 您不得進行 (或使其他人得以進行) 下列的所有事項:
2.2.1 還原工程、反向組譯、解編 (即複製❹將目標碼轉換為原始程式碼) 或以其他方式嘗試衍生本「軟體
」或其任何部分的原始程式碼,但如果所適用之準據法明文允許此類作業,則不在此限。 若適用之法律禁止限制這些行為,您不得向第三方洩露藉此取得的任何資訊,除非依法要求此類披露,❹且您應儘速向 ABBYY 披露此等資訊。 所有此類資訊應視為 ABBYY 的機密與專屬資訊。
2.2.2 修改、改編(包括為了使本軟體在您的硬體上運行而作出的任何更改),對本軟體及本軟體中包括的任何應用程式和資料庫的目標碼作出非為本軟體提供或本軟體文檔中所述的任何更改。
2.2.3 事先未經 ABBYY 的書面同意,更正本「軟體」中的錯誤或翻譯本「軟體」。
2.2.4 除了於 ABBYY 其他單獨書面合約中另有規定以外,出租、租賃、轉授權、指定或轉讓本「授權合約」賦予給您的任何權利及本「軟體」的其他相關權利給他人,或授權將本「軟體」的全部或一部份複製到其他電腦 (除第 2.5 條中所述情況)。
2.2.5 讓其他無權利使用本「軟體」的個人可以存取及/或使用本「軟體」,包括但不限於在多重使用者系統中、虛擬環境中、或透過網際網路使用本「軟體」。
2.2.6 移除、變更或遮掩提供給您的「軟體」上所出現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或專利權聲明。
2.3 除非您與 ABBYY 簽訂了單獨書面合約,否則不得使用本軟體向第三方提供有償或免費的辨識與轉換服務,和/或向第三方提供透過其他將本軟體之辨識和轉換作為其核心元件的服務而獲得的結果或此類結果的使用權。
2.4 在沒有與 ABBYY 簽訂附加合約的前提下,您不得繞過本「軟體」隨附的使用者介面,包括將本「軟體
」與其他任何軟體結合使用。
2.5 您可將本「軟體」的一切許可權利一次性永久轉讓予另一位使用者。 如果您是實體,該等轉讓需要經 ABBYY 書面批准。 轉讓內容必須包括本「軟體」的全部 (包括其所有複本、組成部分、媒體、書面資料及任何更新程式) 和本「授權合約」。 您不得經由委託或其他間接轉讓方式進行上述轉讓。 此一次性轉讓的受轉讓方必須同意遵守本「授權合約」的條款,包括不得再轉讓本「授權合約」和本「軟體」的義務。 在此一轉讓情況中,您必須從您的電腦或您的區域網路中解除安裝本「軟體」。
3. 測試版、試用版或展示版軟體
3.1 如果您收到的附有此授權的本軟體為商業預發行版或測試版,僅為了試驗或演示、驗證或測試而提供
,且其功能有限或不完整,標有「試用和購買」、「試驗」和「演示」之類的字樣,或是免費提供(
「受限軟體」),則第 3 節應適用,直到您已獲取(購買)本軟體完整版本的授權。 在本節任何條款與本「授權合約」其他條款或條件有砥觸時,本節應取代關於測試版軟體的此類其他條款和條件,但僅限於解決砥觸所必須的範圍內。
3.2 本限制版軟體按「現狀」提供,❹非 ABBYY 的最終「軟體」,❹且可能包含漏洞、錯誤及可導致系統或其他故障與資料丟失的其他問題。 ABBYY 明確表示不對您提供任何擔保或責任義務。 若責任無法
排除,則應受到限制,ABBYY 及其合作夥伴之責任限為總計五十美元 ( 50 美元) 或您為本「軟體」支付之總金額,取較大者。
3.3 「限制版軟體」具有有限的功能,例如功能僅在有限期限內有效,❹且在准許的功能到期時 (「逾時
」),則無法存取及使用「限制版軟體」。 逾時後,除非您從 ABBYY 獲取新的授權,否則「授權合約
」規定的權利將終止。
3.4 「限制版軟體」,ABBYY 沒有做出承諾和保證,亦沒有明示或暗示之義務,❹且您瞭解 ABBYY 未向您承諾或保證未來將開發此軟體,或發布、提供商用版本。 ABBYY 可能不會推出與此軟體相似或相容的軟體產品。 因此,您瞭解您對此軟體進行的任何使用、研究和開發完全由您自行承擔風險。
3.5 您可向 ABBYY 提供關於測試和使用本「限制版軟體」的意見,包括錯誤或漏洞報告(「意見」),❹全面地向 ABBYY 轉讓❹授予有關此「意見」的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發佈及傳播「意見」的權利。
3.6 保密條款與條件
3.6.1 您同意不洩露 ABBYY 提供給您的關於本「限制版軟體」的任何隨附書面、口頭或電子資訊,關於本「限制版軟體」品質的任何資訊,或在使用本「限制版軟體」期間獲得的結果品質,以及任何關於漏洞
、錯誤及您在本「限制版軟體」中所發現其他問題的資訊都是機密資訊 (「機密資料」)。
3.6.2 您不可洩露「機密資料」。 術語「洩露」表示向任何第三方透過網路或其他方式顯示、說明、複製、租賃、借出、出租、分配、轉讓或提供以任何形式複製的「機密資料」,包括口頭
交流。
3.6.3 您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洩露「機密資料」❹保持它的機密性。
3.6.4 如果您發現「機密資料」有任何洩密情況發生,應立即通知 ABBYY。如果您違背上述第 3.6.1 條 - 第
3.6.3 條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則您應針對該等違反而造成的任何損失向 ABBYY 作出賠償。
3.6.5 收到受限軟體的新版本或該等軟體的商業版本時,無論是作為獨立產品還是作為較大產品的一部分,您均應同意銷毀或退回以前從 ABBYY 收到的所有早期版本。
3.6.6 如果依據單獨書面合約,例如「共同保密合約」,已向您提供本軟體,您對本軟體的使用亦將受到該合約的約束。 若單獨書面合約的任何條款和條件,例如「共同保密合約」,與本「授權合約」的任何條款或條件有砥觸,單獨書面合約可取代關於本「軟體」的此類其他條款和
條件,但僅限於解決砥觸的必要範圍內。
4. 不得轉售軟體
4.1 如果本「軟體」上有「不得轉售」或「NFR」的標籤,則無論本「授權合約」的其他章節規定為何,您只能基於展示、驗證或測試目的使用本「軟體」。
5. 更新
5.1 如果本「軟體」歸類為更新版本,您必須擁有經 ABBYY 確認可進行此更新的本「軟體」先前版本的產品授權,才可使用本「軟體」。
5.2 歸類為更新版本的「軟體」將取代和/或補充構成您進行更新之基本資格的產品。
5.3 您必須依照該更新隨附之「授權合約」條款來使用經更新後的產品。
5.4 您瞭解 ABBYY 對於支援更新中「軟體」版本的任何義務可能會因為更新的可用狀態而結束。
6. 技術支援與維護
6.1 根據目前 ABBYY 支援政策的條件,可為您提供與本「軟體」有關的技術支援、維護或專業服務 (「支援服務」)。
6.2 ABBYY 的網站 xxx.xxxxx.xxx 上發佈了 ABBYY 支援政策的一般條款與條件。 ABBYY 保留不需事先通知而隨時變更支援政策的權利。
6.3 除一般條款與條件外,ABBYY 還在特定地區擁有特定支援政策,這可能受到單獨合約的約束。
6.4 作為「支援服務」之一部份而提供給您的任何補充軟體碼和任何「軟體」元件,應視為「軟體」之一部份,且應受本「授權合約」的條款和條件之限制。
6.5 若要使用「支援服務」,您可能會被要求向 ABBYY 提供與您硬體特性有關的資訊、您的「軟體」序號
,以及某些個人資訊,例如您的姓名、公司名稱(若適用)、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ABBYY將依「授權合約」第 14.4 款所述的方式使用上述資訊。
7. 有限擔保
7.1 ABBYY xx、擔保❹保證其具有授權以及散佈本「軟體」的完整權利、授權與合法能力,本「軟體」包含所有影像、相片、動畫、音訊和視訊元件、音樂、文字以及整合至本「軟體」的其他應用程式、隨附之書面資料以及全部「軟體」複本。
7.2 如果您獲取 (購買) 本「軟體」所在國家的法規要求,ABBYY 保證本「軟體」附於的媒體在材質及做工方面,從獲取 (購買) 日起,直到由您獲取 (購買) 本「軟體」所在國家的法規所決定的最低保證期間內,於正常使用下沒有缺陷。 如果是在 12.6 款所定義的國家內獲取 (購買) 本「軟體」,則這段期間是指從獲取 (購買) 之日算起三十 (30) 天內。
7.3 無論本節上述明示擔保為何,本「軟體」,包括任何升級與更新,係依「現狀」提供給您,ABBYY 不做任何保證,包括適銷性或針對具體用途之適合性的暗示擔保。 ABBYY 對於使用本「軟體」所獲得之效能或結果不會做出任何保證亦不能做出任何保證。
7.4 除了您所在之管轄地凖據法不准許加以限制或排除之任何擔保、條件、xx或條款外,ABBYY ❹未作任何擔保、條件、xx或條款 (法定、普通法、慣例、習慣、或其他規定的明示或默示),包括但不限於︰不保證不侵害第三者權利、不保證本「軟體」的適銷性、不保證本「軟體」之整合、滿意之品質、或適用於任何特定之用途;亦不保證本「軟體」沒有錯誤、符合您的需求,或本「軟體」搭配其他軟硬體使用時,能正常運作。 而與本「軟體」的品質與效能有關的風險由您自擔。
7.5 ABBYY 對於可能隨本「軟體」一起提供的任何第三方「軟體」產品不提供任何擔保。
8. 責任限制
8.1 ABBYY 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向您負責使用本「軟體」造成及/或使用本「軟體」有關的任何損失、業務中斷、任何種類的資料或資訊損失、業務或者其他損失、索賠、或費用,或任何衍生、間接、附帶的損失或利潤或盈餘之喪失,即使 ABBYY 之代表已預先獲知可能發生此等損失、損害、索賠、或費用, ABBYY 仍不須負責。XXXXX 也不對任何第三方之索賠或費用承擔責任。 前述限制與除外責任應就使用者所在管轄地之法律許可範圍內適用。 ABBYY 按本「授權合約」規定所負之所有責任之總額,應以使用者為本「軟體」所支付之金額 (若有) 為上限。
9. 對在德國或奧地利居住的使用者的限制
9.1 如果您在德國或奧地利獲得本「軟體」,❹且通常居住於這些國家,根據德國法律,這時若在收到本
「軟體」後於推薦的硬體組態上使用,ABBYY 擔保在有限擔保期內本「軟體」提供文件所述之功能 (
「協定功能」)。 本條中,「有限擔保期」對於商用使用者或法人實體係指一 (1) 年;對於非商用使用者係指二 (2) 年。 協定功能非根本性之變化不在此列,❹且不構成任何擔保權利。 本有限擔保不適用於免費提供給您的「軟體」,例如更新版、測試版、試用版、試用産品或「不得轉售 (NFR)」的「軟體」複本;當您變更本「軟體」且變更導致缺陷出現時,本有限擔保亦不適用。 若為擔保索賠時,您必須在有限擔保期內將本「軟體」及購買憑據退回購買地點,費用由我公司承擔。 如果本「軟體」的功能與協定功能有實質性變化,ABBYY 會再次履行義務修復或更換本「軟體」,具體情況由 ABBYY 自行決定。 若無法修復,您有權享有購買價格之折減 (折價) 或取消購買合約 (解約)。 有關詳細擔保資訊,請與 ABBYY 在德國的客戶支援部門聯絡,地址是 ABBYY Europe GmbH, Landsberger Str. 300, 80687 Munich,電話: x00 00 00 00 00 0,傳真: x00 00 00 00 00 000。
9.2 如果您在德國或奧地利取得本「軟體」,而您通常居住在這些國家,則:
9.2.1 在符合第 9.2.2 條之規定的前提下,ABBYY 就賠償金的法定責任僅限於:(i) ABBYY 僅對因疏忽而輕微違反實質性契約責任所造成之損失承擔責任,而賠償金不逾在達成購買合約時可預見之典型損失數額;且 (ii) ABBYY 對因疏忽而輕微違反非實質性契約責任所造成之損失不承擔
責任。
9.2.2 9.2.1所述責任限制不應適用於任何強制性法定責任,尤其是屬於德國産品責任法之責任、規定具體擔保之責任或因故意造成人身傷害之責任。
9.2.3 您必須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以避免和減少損失,尤其應根據本「授權合約」規定製作本「軟體」和電腦資料之備份複本。
10. 在美國獲得軟體的限制
10.1 政府使用。 如果本「軟體」由美國政府或任何美國政府機構所使用,則適用以下附加條款:(1) 美國
聯邦採購法規 (Federal Acquisition Regulations) 52.227-14 的「一般資料權利」條款中定義的有
限電腦軟體(2) 政府對本軟體的使用、複製與揭露受 DFARS 252.227-7013 的「技術資料和電腦軟體權利」條款之 (c)(1)(ii) 所限制。
10.2 出口規定。 您不得違反購買或取得本「軟體」所在國家的當地出口法規而出口或轉出口本「軟體」。此外,您聲明及保證不受禁止收受本「軟體」的準據法所約束。
11. 第三方技術
11.1 其他授權技術。 本「軟體」的使用經以下美國 專利號授權使用:5,490,216。
12. 管轄法規
12.1 如果在美國、加拿大、墨西哥、伯xx、哥斯大黎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洪都拉斯、xxxx特島、尼加拉瓜、巴拿馬、特克斯和凱xx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或台灣購買本軟體,則本授權合約應受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律管轄❹依其解釋。 因本「授權合約」及/或本「軟體」衍生之任何相關爭議
,您同意受位於加利福尼亞州聖可拉拉郡的聯邦法院和/或州法院專屬管轄。 取得本「軟體」之地點如為美國,為消除疑慮,您應在 ABBYY USA Software House Inc. 獲得(購買)本「軟體」。
12.2 如果在日本獲得本軟體,此授權合約應由日本的法律進行監管❹據此進行解釋,各方應接受日本東京
地方法院的專屬管轄。
12.3 取得本軟體之地點如為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義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
、西班牙、瑞典,或除希臘、塞浦路斯和xx他之外未於本「授權合約」的 12.4、12.6 或 12.7 款所列出的歐盟其他成員國、瑞士、挪威、冰島或列支敦斯登,則本「授權合約」應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慕尼黑之現行實體法為執行與釋義之準據。 與本「授權合約」有關之所有爭議應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之管轄法院為專屬管轄之準據。
12.4 購買本「軟體」之地點如為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愛爾蘭共和國,則本「授權合約」應以英格蘭及威爾斯的法律為執行和釋義之準據,且各方應接受英格蘭及威爾斯法院的專屬管轄。
12.5 如果是在澳洲、紐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聖誕島、科科島、xx島、斐濟、紐埃、諾福克島、托克勞取得本「軟體」,則本 EULA 將受澳洲新南威爾斯州的法律管轄,且各方接受新南威爾斯州的州與聯邦法院的獨佔司法管轄權。
12.6 取得本「軟體」之地點如為俄羅斯、白俄羅斯、哈薩克xx、或者除烏克蘭、xx達維亞以外的任何其他獨立國協國家、或拉脫維亞、立陶宛、愛沙尼亞,則本「授權合約」應以俄羅斯聯邦之現行實體法為執行與釋義之準據。
12.7 取得本「軟體」之地點如為阿爾巴尼亞、波士尼亞與xx哥維那、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捷克共和國、匈牙利、以色列、格魯吉亞、伊拉克、馬其頓、波蘭、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土耳其、塞爾維亞、xx內哥羅、烏克蘭或xx達維亞,則本「授權合約」應受烏克蘭具有效力的實體法管轄❹依其解釋,除非根據波蘭民法,本「軟體」由具有消費者身份的個人獲得。 波蘭法律應適用於此類消費者。
12.8 若 12.7 款適用,且您是實體或獨資企業(獨自經營,未成立公司,也沒有合作夥伴且對其業務措施獨立承擔所有責任的人士),則由本授權合約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糾紛、爭議或意見分歧均應按烏克蘭工商會國際商業仲裁法院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最終裁決。 上述法院的判決為最終判決,雙方必須執行。 如果 12.7 款適用,而且您是個人,則與本「授權合約」有關之所有爭議,應以烏克蘭基輔 Shevchenkovsky 郡法院為專屬管轄準據。
12.9 如果 12.6 款適用,且您是實體或獨資企業(獨自經營,未成立公司,也沒有合作夥伴且對其業務措施獨立承擔所有責任的人士),則與本授權合約相關的所有糾紛應由俄羅斯聯邦莫斯科仲裁法院進行專屬裁判。 若 12.6 款適用,而且您是個人,則與本「授權合約」有關之所有爭議應以俄羅斯聯邦莫斯科 Kuzminsky 郡法院為專屬管轄之準據。
12.10 在 12.1 - 12.7 款所述之情況中,本「授權合約」不受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砥觸原則或《聯合國國際商品買賣契約公約》的管轄,本合約明示不適用於該公約。
12.11 取得(購買)本「軟體」之地點如為 12.1 - 12.7 款指定國家以外的國家,則本合約應以您購買本「軟體」所在之國家法院的現行實體法為執行與釋義之準據。
13. 終止
13.1 除非您與 XXXXX 在單獨書面合約中另外達成共識或本「授權合約」中另有規定,否則本「授權合約」將在準據法許可的權期內有效。 若準據法要求聲明本「授權合約」的到期期限,則本「授權合約」將在許可的權期內有效,在任何情況下至少在本「軟體」著作權的權期內
有效。
13.2 在不損害其他權利的情況下,如果您未能遵守「授權合約」的條款與條件,ABBYY 可能會終止本「授權合約」。 在此情況下,您必須銷毀本「軟體」的所有複本、其所有組成部分❹從您的電腦中移除本
「軟體」。
13.3 您可以透過銷毀本「軟體」的所有複本、其所有組成部分❹移除本「軟體」來終止本「授權合約」。
13.4 這種終止方式不會免除您支付本「軟體」費用的應盡責任。 第 2、3.6、8、9、10、11 節及第 7.2 - 7.5、14.1、14.2、14.4、14.6、14.7 段在本授權合約終止或到期後仍應保持有效,無論終止原因如何,但這不應暗示或造成在本授權合約終止或到期後繼續使用本軟體的任何權利。
14. 其他事項
14.1 在本「軟體」中的所有權利以及「軟體」中不包含,但可透過使用本「軟體」存取到的內容係其單獨內容所有人的財產,可能受到適用的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法及國際條約的保護。 本「授權合約」不賦予您這些智慧財產權的任何權利。
14.2 本「軟體」包含屬於 ABBYY 和第三方的重要營業秘密與機密資訊,❹受到著作權法律的保護,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美國著作權法、俄羅斯聯邦法律、國際條約之條款以及使用或獲得本產品之所在國家的準據法。
14.3 ABBYY 會向您提供書面資料,包括「使用指南」。
14.4 在本軟體的啟動、安裝、操作、註冊和/或技術支援與維護過程中,您可能會被要求向 ABBYY 提供您的某些個人資訊(包括但不僅限於您的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您可以選擇不向我們提供您的個人資訊,在這種情況下,您可能將來無法獲得向已提供個人資訊的 ABBYY 客戶提供的技術支持或維護(如果提供本軟體的技術支援或維護時必須或要求提供個人資訊,且與適用法律不矛盾)。例如,為了為您提供技術支援,ABBYY 需要處理您的電子郵件或電話號碼以與您進行溝通。您同意遵照適用的法律,不向 ABBYY 或 ABBYY 的一合作夥伴提供未要求的任何附加個人資訊,❹同意您的個人資訊可由 ABBYY 和/或其附屬公司或 ABBYY 合作夥伴來處理(包括但不僅限於收集和/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條件是資料的保密性和資料安全在適用法律要求下得以維持。您提供給 ABBYY 或其關係企業或 ABBYY 的合作夥伴的任何個人記錄將僅在 ABBYY 及其關係企業內部處理、儲存和使用,不會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但準據法有所要求時,則不在此限。ABBYY 將僅為了履行其在本授權合約項下的義務而處理您的個人記錄。您同意本「軟體」可以與 ABBYY 伺服器定期透過網際網路連線以檢查本「軟體」的狀態或下載附加內容、資訊或元件。 在此類連線期間,ABBYY 將採取合理的措施確保不會傳輸有關您或您的電腦的任何個人資訊。
14.5 本「軟體」可以與 ABBYY 安全伺服器定期透過網際網路連線以檢查本「軟體」的狀態或下載軟體功能所需的更新與技術資訊。 在此類連線期間,ABBYY 將採取合理的措施確保不會傳輸有關您或您的電腦的任何個人資訊。
14.6 如果獲得您同意接收此類資訊,ABBYY 會傳送電子郵件給您,內含產品、公司新聞、優惠方案相關資訊、產品使用建議,以及其他產品與公司相關資訊。 您可以隨時從 ABBYY 郵件發送列表中刪除您的電子郵件位址。
14.7 若由於您使用本「軟體」而遭索賠或訴訟,您應在獲悉此類法律程序後三 (3) 日內通知 ABBYY。 在收到來自 ABBYY 詢問七 (7) 日內,您應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使 ABBYY 能夠出席法庭的上述索賠或訴訟聽證會❹提供解決相應索賠與訴訟的必要資訊。
14.8 對價是 ABBYY 或 ABBYY 合作夥伴制定的授權價格,且應按照其規定的付款流程支付,或包含於您獲得的裝置或硬體的價值中,或是您應為本「軟體」完整版本支付對價的一部分。 如果您是自然人,x
「授權合約」性質為無償合約。
14.9 本「授權合約」之任何部份如經認定為無效或無執行效力,應不影響其餘部份之效力,合約之其餘部份應可根據此條款繼續充分有效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