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资金管理公司(Lion Global Investors Limited)出资人民币 256,590,000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九年十月
永赢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1月1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8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介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5月9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交易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在募集成立时(指本基金募集完成进行验资时)及运作过程中,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出资认购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不受此限制。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根据2019年10月25日发布的《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募集”和“基金合同的生效” 部分信息截止日为2019年5月9日,其余部分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2月16日。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0 x 00 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设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7 日
联系电话:(021)0000 0000
传真:(021)5169 0177
联系人:xxx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80 号文件批准,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 亿元,
经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公告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2 亿元。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完成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9 亿元。
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43,410,0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71.49%;
xx资金管理公司(Lion Global Investors Limited)出资人民币 256,590,0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8.51%。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xxxxx,董事长,学士。12 年金融业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产品开发副经理、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副行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xxx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宁波银行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xxxxx,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销售部副经理、市场部高级副经理、业务发展部高级副经理;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行长助理(零售公司)、余姚支行副行长(零售公司)、余姚支行副行长(个人银行);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现任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xxx先生,董事,学士,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经理、货币市场主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xx资金管理公司董事。
xxxxx,董事,硕士,马来西亚籍。曾任职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风险分析师;巴克莱资本操作风险管理部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业务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主席办公室主席特别助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资金
部副总裁;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资产负债管理总经理。现任职于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
芦特尔先生,董事,学士。15 年金融业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xx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中国外运大连公司、美国飞驰集团无锡公司。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xxx女士,独立董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基础工程公司、海南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审计师事务所(上海沪港审计师事务所)、上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合伙人;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xx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交易处副处长,现任暖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
2、监事会成员
xx女士,监事长,博士。21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国际部高级客户经理;上海银行外滩支行市场部副经理、xx支行支行风险管理部经理;宁波银行上海分行大中企业一部总经理、xx支行行长、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xxxxx,监事,硕士。6 年证券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担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金融市场部同业部销售岗、非银同业部高级经理助理、高级副经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部总监。
xx先生,监事,学士。12 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专员;xxx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兼合规部总监。
3、管理层成员
xxx先生,总经理,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xx女士,督察长,硕士。13 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监察经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xx先生,副总经理,硕士。12 年金融从业经验,曾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资金局交易中心交易员;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环球市场部交易员;澳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全球金融市场部交易总监;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环球市场部交易主管;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xxx,副总经理,硕士。12 年金融从业经验,曾担任交银施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xx屿女士,硕士,9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中融国际信托固定收益部交易员,国开证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现任职于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
xxx先生,硕士, 5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广发银行金融市场部利率及衍生品自营交易员,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投资经理,现任职于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公司总经理xxx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副总经理xx先生、副总经理兼权益投资总监xxxxx、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xxxxx担任执行委员。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各基金经理、各投资经理、研究人员可列席,但不具有投票权。
总经理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协调统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检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议案通过需经 2/3 以上委员同意,主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 x天徽大厦 A 座法定代表人:xxx
成立时间:1997 年 4 月 4 日
批准设立文号:银复[1997]70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63 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4,981.9283 万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客服电话:96588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我行自 2014 年初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部下设市场营销团队、托管运作团队、稽核监督团队、运行保障团队。通过部门单设、团队分工、岗位职责体现前、中、后三位一体全过程的监督制衡,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
我行基金托管部拥有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具有 5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历的人员占 100%以上。人员 100%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占 80%以上。人员知识构成中,涉及证券、基金、银行、会计、计算机、法律、国际金融等专业,能够为托管业务提供全方位的知识支持,从事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等核心业务人员均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和从业道德操守教育,我行资产托管业务人员能够适应银行理财资产以及其他各类证券化资金托管业务发展和市场的需要。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徽商银行已托管 3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3 只。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0 x 00 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021)0000 0000
传真:(021)6887 8782、6887 8773
联系人:xxx
客服热线:(021)5169 0111
(二)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最新的销售机构名单。
二、登记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0 x 00 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021)0000 0000
传真:(021)5169 0179
联系人:xxx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xxxxxxx 00 x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xx
经办律师:xx、xx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xx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xxxxxxxxxx 0 xxxxxxxxx 00 x
办公地址:xxxxxxx 000 x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21)00000000传真:(021)22280000联系人:xxx
经办会计师:xxx,xxx
本基金名称:永赢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综合运用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息差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力求规避风险并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保值。
1、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各类属相对收益情况、利差变化状况、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因素来确定各类属配置比例,发掘具有较好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并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并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
2、久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主要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进行
合理配置。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4、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息差空间,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正回购。进行息差策略操作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回购比例以及信用风险和期限错配风险。
(1)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证券发行人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3)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下,由基金经理选择符合投资策略的品种进行投资。
(4)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室进行交易。
(5)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证券发行人的发展变化,结合本基金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6)固定收益团队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权指定专员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同时,风险管理部对本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中债总全价指数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和柜台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样本券涵盖央行票据、记账式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情况。
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中债总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公开发布,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
2、在中债指数体系中,中债总全价指数的成分券种类与本基金投资范围较为契合,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的风险收益特征与本基金较为贴近。
因此,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如果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实际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实际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M | 申购费率 |
M<100 万元 | 0.80% |
100 万元≤M<300 万元 | 0.50% |
300 万元≤M<500 万元 | 0.30% |
M≥500 万元 | 按笔收取,每笔 1,000 元 |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
Y<7 日 | 1.50% |
7 日≤Y<30 日 | 0.10% |
Y≥30 日 | 0%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履行适当程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三、其他费用
1、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x、审计费、律师x和诉讼费、仲裁费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6、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永赢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的部分信息;
2、更新了绪言的部分信息;
3、更新了释义的部分信息;
4、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5、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部分信息;
6、更新了基金的募集的部分信息;
7、更新了基金合同的生效的部分信息;
8、更新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部分信息;
9、更新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的部分信息;
10、更新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的部分信息;
11、更新了基金的信息披露的部分信息;
12、更新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部分信息;
13、更新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的部分信息;
14、更新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的部分信息;
15、更新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的部分信息。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