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 10KV 电力配套工程
青岛市政府采购
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 10KV 电力配套工程
采 购 人: 青岛西海岸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项目编号: SDGP370286000202402000002
日 期: 2024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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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2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5
第五章 评审办法 20
1.相关要求 20
2.评分标准 21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23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25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25
2.合格的供应商 25
3.保密 26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26
5.踏勘现场 26
6.询问及答复 27
7.偏离 27
8.履约担保 27
9.采购代理服务费 27
10.磋商文件 27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28
12.响应报价 30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32
14.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 33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33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3
17.质疑 33
18.投诉 34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35
第七章 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成交 36
1.开启响应文件程序 36
2.开启响应文件 36
3.磋商小组 37
4.评审程序 38
5.评审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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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澄清有关问题 39
7.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审 40
8.成交 41
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41
10.响应无效 42
11.废标 42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43
13.违法违规情形 43
14.违规处理 44
第八章 纪律要求 46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46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46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46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6
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47
1.签订合同 47
2.追加合同金额 48
3.货物质量与验收 48
4.合同主要条款 48
第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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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 10KV 电力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免费获取磋商
文件,并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286000202402000002
项目名称: 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 10KV 电力配套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2866910.92 元
最高限价: 2866910.92 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35 日历天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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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2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 购网(xxx.xxxx.xxx.xx)、信用山东(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信用青岛(chttp://xxx.xxxxxxx.xxx.xx/x00000000/xxxxx.xxxx)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 注该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 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磋商 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6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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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 年 2 月 6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传响应文件的CA 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
开标地点:xxxxxxxxx 00 x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
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预算金额在 500 万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支持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响应会。
3.双网融合后,供应商需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注册、报名、下载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岛西海岸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地 址:xxxx 000 x
联系方式:0532-83157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0 xxxxxx 00 xx 000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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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32-89902963/15066166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532-89902963/15066166361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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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青岛西海岸综合保税区服务中心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 10KV 电力配套工程 |
4 | 分包及成交规定 | ☑本项目不分包。 □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供应商成交包数不受限制。 □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 个包。若同一供应商在 2 个及以上包的响应排名均第一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5 |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 预算金额为 2866910.92 元, 其中财政资金为 2866910.92 元,其他资金为 0 元。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报 价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7 | 响应有效期 |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
8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9 | 计划工期 | 35 日历天。 |
10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
11 |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交纳 □需要交纳,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 % (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担保支票、押金证明、保险单、 保函、信用证等形式提交) |
12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 无需支付 □ 采购人支付 ☑ 成交人支付,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收费标准收取。 |
13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依法依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 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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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 xxx.xx)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 |
1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 不允许 □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 |
16 | 响应报价的范围 | 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即交 钥匙工程)。 |
17 | 报价次数 | 各供应商均有两轮报价机会,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最高限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 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 |
18 | 最后报价 | 最后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以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 对于未在限时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按其前一 次报价进行评审。 |
19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 | ☑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 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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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 | ||
20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及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 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21 | 进口产品采购 | ☑ 不允许 □ 允许,产品名目清单: |
22 |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优惠标准 | □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 ☑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23 | 响应文件编制 | 供应商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
24 | 响应文件盖章 | 在磋商文件的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示的 “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首页> 下载中心> 系统使用指南>电子签章操作说明 2019 年 7 月 10 日版”。 特别提示:1、制作响应文件时,单项绑定 pdf (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 pdf (word)文件不再作为响应文件上传。 2、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 pdf 响应文件。供应商需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 pdf 响应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 pdf (word)不再上传) |
25 |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 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 |
26 | 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支持网上远程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启会议。若到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应携带上传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及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启。开启注意事项详见“青岛 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 下载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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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线签到: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响应无效。 2.供应商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 通过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 | ||
27 |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 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
28 | 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共 1 组,其中:第 1 组采购人代表 1 人, 评审专家 2 人。 |
29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30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 是,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个数: |
31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
31.1 | 书面形式的定义 | 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 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
31.2 | 相关评审标准认可要求 | 潜在供应商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响应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审时 不予认可。 |
31.3 | 电子签名 |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 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
31.4 |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 ☑ 不允许 □ 允许,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
31.5 | 监督和管理 | 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 的管理。 |
31.6 | 关注 | 潜在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 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上注册并关注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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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否则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 ||
31.7 | 采购文件是否包含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 容。 | ☑ 不包含 □ 包含,详见第四章带“◆”标注内容。 |
31.8 | 其它 | 1.供应商成交后,应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并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若潜在供应商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在制作响应文件时无法通过系统选取的,可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附 PDF 文件即可(供应商应同时在网站-主体信息公示、项目成交公告中公示相关信息,否则在评标时不予认可),磋商文件前后有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3.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原件,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的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需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时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未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谈判、磋商)或两网信息不一致的,评标时按无效投标处理。 5.经评标委员会和技术人员认定,因为系统或者技术原因导致不能继续进行评审或者影响采购活动公正开展的,按特殊情形处置程序处理。 6.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与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包含签字、盖章(鲜章)的纸质标书(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A4 幅面))4 份用于存档使 用,不分正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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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序 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提供形式 | 备注 | 必须 提交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 其他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电子文档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 是 |
2 | 法人身份证明书与身份证,或授权 委托书与身份证 | 电子文档 |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是 |
3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 | 电子文档 |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是 |
4 | 企业资质证书 | 电子文档 |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 | 是 |
5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电子文档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的彩色扫描件 | 是 |
6 | 电力设施许可证 | 电子文档 | 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 力设施许可证 | |
7 | 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声明函 | 电子文档 |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1 | 是 |
8 |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 电子文档 |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2 | 是 |
9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提供信用承诺函 | 电子文档 |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 件 4) | 是 |
10 | 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或者信用承诺函 | 电子文档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及其附注,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新一期财务会计报告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验资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在提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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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者提供信用承诺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信用承诺函格式 见附件 4) | ||||
11 | 法定职能部门出据的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者信用承诺函 | 电子文档 | 提供法定职能部门出据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法定职能部门出据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到投标截止之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者提供信用承诺函原件的彩色扫描 件(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 | 是 |
12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 电子文档 |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5 | 是 |
13 | 信用查询 | 电子文档 | 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信用山东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chttp://xxx.xxxxxxx.xxx.xx/x000 56080/index.html)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 否 |
备注:1、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3、《信用承诺函》在成交结果公告时将一并在相关网站公示。供应商应当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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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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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采购需求
1.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磋商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主要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本章有关规定。
1.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 。
1.2 投标报价说明
1.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
1.2.3 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1.2.4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
1.3 其他说明:详见图纸、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图纸、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另附。
1.4 施工图纸:另附
1.5 工程量清单:另附
1.6 报价依据:投标报价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山东省、青岛市现行有效的计价依据、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以及其他的相关资料编制。
1.7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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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
2.1 本工程应按国家、建设部、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施工。
2.2 严格按照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技术要求、文件、资料进行施工。
2.3 本项目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允许的偏离如下:无。
2.4 项目预算金额为 2866910.92 元,最高限价为 2866910.92 元。
2.5 项目概述:本工程自 110kV 龙泉变电站 10kV 新出一路专线,经已建管沟至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程红线,其中穿越甜水河路处新建 6+1 孔电力拖管,6+1 孔电力排管,综保区南侧红线外新建环网柜 T1 箱;新出线沿综保区红线内管沟至项目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程北侧红线、开放路南侧新建环网柜 T2 箱 。
2.6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2.7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8 服务效率:人员、设备等需满足工程需要。
2.9 本项目项目管理班子的专业及人员配备要求:
★2.9.1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 1 名,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缴纳近三个月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但不得低于最低要求。
2.9.2 项目班子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配备人员合理,满足工程需求。
(1)身体健康;
(2)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类相关标准规范;
(3)熟悉当地人文环境与管理要求;
(4)能够适应该项目工作强度,确保相应速度;
(5)如不服从管理或出现消极怠工者,采购人有权要求进行更换。
3.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3.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采购 1 家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施工,主要包含本工程自 110kV 龙泉变电站 10kV 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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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专线,经已建管沟至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程红线,其中穿越甜水河路处新建 6+1 孔电力拖管,6+1 孔电力排管,综保区南侧红线外新建环网柜 T1 箱;新出线沿综保区红线内管沟至项目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程北侧红线、开放路南侧新建环网柜 T2 箱。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策 |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该办法第四条情形的,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 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 |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 |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 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 |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供应商应出具 磋商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 认可,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本磋商文件所称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3.2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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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 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
4.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提供的工程数量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用户需求书等技术资料;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D 01-31-2016)、《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SD 02-31-2016)、《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SDA 1-31-2016)、《山东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SDA 2-31-2016)
4.《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22 年);
5.《山东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青岛市价目表》〔2020〕;
6.《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xxx字[2021]19 号)
7.《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xxx字[2020]24 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青建管字[2020]17 号);
8.与本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9.其他的相关资料。
5.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本工程应按国家、建设部、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施工。
2、严格按照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技术要求、文件、资料进行施工。
3、服务效率:人员、设备等需满足工程需要。
★6.商务条件
6.1 计划工期:35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6.2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 合同方式: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做调整。设计变更、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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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签证、工作量追加按规定办理。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6.4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最高付至实际合同价款的 80%;待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出具后最高拨付至审计结算值的 97%,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根据规定无息拨付余款。(具体拨付以财政部门拨款规定为准)。
6.5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6.6 安全要求: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6.7 工程质保期:本工程质保期为 2 年。本工程质保期应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6.8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4 个月。
7.其他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a.合同中已有适应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b.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c.合同中没有适应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采购人确认后执行。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采购人确认后调整;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青岛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详见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另附。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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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审办法
1.相关要求
1.1 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类同的机电工程,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参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
1.3 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4 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报价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报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1.4.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4.2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4.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4.4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4.5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5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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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1.5.1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5.2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1.5.3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6 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7 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评分标准
2.1 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总分 |
分值比重 | 39 分 | 61 分 | 100 分 |
2.2 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 | 30 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最终报价】)×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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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6 分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已签订的同类项目, 每份得 2 分,满分 6 分。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二者均为同一项目,二项原件彩色扫描件缺一项不得分(注: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企业认证 | 3 分 | 1、供应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2、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3、供应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磋商时须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3 技术部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总体概述 | 5 分 | (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合理、全面、可行的,最高得 5 分; (2)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基本合理、基本可行的,最高得 3 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
施工现场布置 | 5 分 |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临设及临时道路安排合理,布置原则和方式得当的,最高得 5 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基本合理、临设及临时道路安排基本合理,布置原则和方式基本得当的,最高得 3 分;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不合理、临设及临时道路安排不合理, 布置原则和方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的,得 0 分。 |
施工进度计划 | 5 分 | (1)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得当,最高得 5 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安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得当的,最高得 4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安排不合理,无保证措施内容 的,得 0 分。 |
施工方案 | 10 分 | (1)施工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措施及施工保障措施完整、得当的,可行性较高的,最高得 10 分; (2)施工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措施及施工保障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得当,可行性尚可的,最高得 8 分; (3)施工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措施及施工保障措施内容欠缺较大,大部分内容无可行性的,最高得 6 分; (4)施工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措施及施工保障措施内容欠缺严重,且没有任何可行性的,最高得 4 分; (5)无施工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措施及施工保障措施内容的, 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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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xx施工 | 6 分 | (1)环保和xx施工及社会和谐保证体系健全、措施有力、科学、合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论证制度全面、可行,环保和xx施工方案科学、合理的,最高得 6 分; (2)安全xx、环保施工及社会和谐保证体系健全、措施有力的最高得 3 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
项目管理班子 | 6 分 | (1)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架构合理、分工清晰、机构精干完整,管理方案全面、协调措施合理,建立统一的调度指挥系统,关 键位置配置人员合理,管理方案科学合理的,最高得 6 分; (2)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架构基本合理、分工清晰、机构精干基本完整,管理方案全面、协调措施合理,建立统一的调度指挥系统的,最高得 3 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
投入计划 | 6 分 | (1)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足施工要求,组织科学、合理的,最高得 6 分; (2)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足施工要求的,最高得 3 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
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6 分 | (1)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足施工要求,组织科学、合理的,最高得 6 分; (2)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足施工要求的,最高得 3 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
特殊情况施工措施 | 6 分 | (1)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满足施工要求,保障措施完整,可行性较高的,最高得 6 分; (2)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基本满足施工要求,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可行性尚可的,最高得 3 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
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应 用情况 | 6 分 | (1)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应用情况科学、合理的,最高得 6 分; (2)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应用情况基本合理的,最高得 3 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
说明:
(1)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的,未在响应文件中予以体现的不得分。
(2)投标单位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以商务部分加分最多的一家投标单位的加分为商务部分的加分。
备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原件,均指原件的彩色扫描件;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的彩色扫描件。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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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2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优先采购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
3.3.1 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折扣(详见评分标准)。
3.3.2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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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4《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1.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6《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1.7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 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4.1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4.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4.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4.6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5 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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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
3.保密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
用
4.1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4.2 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4.3 时间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 报价有效期
4.4.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4.5 参与采购活动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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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询问及答复
6.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 询问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
6.3 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
7.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8.履约担保
8.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 10%。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可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
8.2 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磋商文件
10.1 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1 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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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审办法;
(6)供应商须知;
(7)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成交;
(8)纪律要求;
(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0)响应文件格式;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 根据本章第 10.2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文件组成:
11.3 资格审查部分
11.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第三章序号
1要求的内容);
11.3.2 法人身份证明书与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第三章序号2要求的内容);
11.3.3 企业资质证书(第三章序号3要求的内容);
11.3.4 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章序号4要求的内容);
11.3.5 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第三章序号5要求的内容,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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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第三章序号6要求的内容,见附件2);
11.3.7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提供信用承诺函(第三章序号7要求的内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11.3.8 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或者信用承诺函(第三章序号8要求的内容,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11.3.9 法定职能部门出据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者信用承诺函(第三章序号9要求的内容,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11.3.10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第三章序号10要求的内容,见附件5);
11.3.11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1.4 商务文件(商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4.1 投标函(见附件 6);
11.4.2 报价一览表(见附件 7);
11.4.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8);
11.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 9);
11.4.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0);
11.4.6 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11);
11.4.7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 12);
11.4.8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见附件 13);
11.4.9 项目经理简历表(见附件 14);
11.4.10 本项目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偏离表(见附件 15);
11.4.11 主要材料明细表(见附件 16);
11.4.12 商务响应表(见附件 17);
11.4.13 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 18);
11.4.14 联合体投标授权书(若有)(见附件 19);
11.4.15 中小企业声明函(xx)(见附件 20);
11.4.1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见附件 21);
11.4.17 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
11.4.18 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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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9 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以上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格式自拟。
11.5 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5.1 总体概述;
11.5.2 施工现场布置;
11.5.3 施工进度计划;
11.5.4 施工方案;
11.5.5 安全xx施工;
11.5.6 项目管理班子;
11.5.7 投入计划;
11.5.8 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1.5.9 特殊情况施工措施;
11.5.10 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应用情况;
11.5.11 技术响应表(见附件 22);
11.5.12 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以上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格式自拟。
12.响应报价
12.1 报价依据
12.1.1 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现行《山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现行青岛市价目表、现行《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12.1.2 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期颁发执行的税金文件及工程造价部门近期发布的有关规定。
12.1.3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磋商文件、设计方案、技术资料等,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供应商自身技术、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按照供应商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及有关规定进行报价。
12.2 响应报价说明
12.2.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技术资料以及采购要求进行报价,并对所报综合单价、合价和总价负责。
12.2.2 投标所报的综合单价应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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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各项费用,并要考虑风险因素。如果报价中未列出,采购人将认为供应商不收取这方面费用,或在其他费用项目上已综合计算。
12.2.3 本次采购各供应商均有两次报价机会,但响应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预算控制价)。
12.2.4 供应商应仔细分析、理解本磋商文件,结合采购设计方案、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市场现状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确定报价,并且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2.5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提供的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2.2.6 磋商文件中所列的工程量只作为此次响应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与支付以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成交综合单价的乘积为最终依据。
12.2.7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细目,都须填入单价及合价。清单中未填入合价的细目,则视为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12.2.8 供应商应在对报价的各项因素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考虑后报价,并对此报价负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所报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12.2.9 供应商所报措施项目费包括:
12.2.9.1 环境保护措施费(如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施工噪声污染等);
12.2.9.2 安全措施及xx施工措施费;
12.2.9.3 因夜间施工而发生的费用;
12.2.9.4 冬雨季施工费;
12.2.9.5 对现有建筑物采取保护及加固措施而增加的费用;
12.2.9.6 因其它单位影响而发生的施工配合费及施工降效;
12.2.9.7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用;
12.2.9.8 临时设施费用;
12.2.9.9 脚手架费用;
12.2.9.10 二次搬运费;
12.2.9.11 其它措施费。
12.2.10 总包服务费:本工程不计取总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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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1 本工程其它响应报价格式及内容参考《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现行)、
《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12.2.12 设有预算控制价的,随项目磋商文件一同发布。若响应报价超过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报价,等于或低于预算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供应商经核实认为
采购人公布的预算控制价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当在 2 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监督部门发现确有错误的应责成采购人修改。
12.2.13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3 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6 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
12.7 开启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书面确认。
12.8 唱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价。
12.9 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12.10 采购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
12.1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3.1 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 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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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4.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5.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5.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磋商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
17.质疑
17.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7.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7.3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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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7.5 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17.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7.7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下载专区下载。
18.投诉
18.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
18.2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 94 号令)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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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8.3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8.4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5 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6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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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成交
1.开启响应文件程序
1.1 宣布开启响应文件纪律;
1.2 宣布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 查看在线签到家数,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特殊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外,少于三家开启响应文件会议结束;不少于三家开启响应文件会议继续进行;
1.4 供应商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
1.5 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开启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启响应文件结果;
1.6 开启响应文件结束。
2.开启响应文件
2.1 开启响应文件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供应商须在开启响应文件前规定时间内签到。
2.2 开启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启响应文件记录由供应商线上确认。
2.3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响应文件过程和开启响应文件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启响应文件的,视同认可开启响应文件结果。
2.4 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
2.5 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请保持在线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状态。评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供应商需要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提交上述内容。系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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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超时提交的澄清、材料和报价。
2.6 各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和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
3.磋商小组
3.1 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 评审专家的抽取
3.2.1 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3.2.2 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3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4 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
3.5 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6 磋商小组的职责:
3.6.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
3.6.2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6.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6.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3.6.5 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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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磋商小组的义务:
3.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7.2 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7.3 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7.4 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7.5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6 编写评审报告;
3.7.7 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7.8 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3.7.9 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8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8.1 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8.2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
3.8.3 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
4.评审程序
4.1 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 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4.3 资格性审查;
4.4 符合性审查;
4.5 澄清有关问题;
4.6 磋商
4.7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4.8 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4.9 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4.10 编写评审报告;
4.11 宣布评审结果。
5.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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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资格性审查
5.1.1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
5.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chttp://www.qingdao.gov.cn/n28356080/index.html)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无效。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5.1.3 在资格性审查时,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见附件 1)审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
5.2 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附录。
5.3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响应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
6.澄清有关问题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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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审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7.1 磋商程序
7.1.1 磋商小组将视情况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7.1.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其重新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章的响应文件。由其授权代表印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印章并附身份证明。
7.2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7.2.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7.2.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对于未在限时内提交最后报价、退出磋商的供应商,按其前一次报价进行评审。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7.3 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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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8.成交
8.1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2 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
8.3 对于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限制成交包数的,成交人的选择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分包及成交规定”确定。
8.4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8.5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6 磋商小组根据全体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8.7 磋商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后立即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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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响应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0.1 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
10.2 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0.3 对“◆”条款经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人代表确认内容不响应的。
10.4 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10.5 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10.6 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10.7 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0.8 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10.9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章的;
10.10 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的;
10.11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12 响应文件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
10.13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
11.废标
1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1.1 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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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
11.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1.5 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2 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2.1 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
12.1.1 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12.1.2 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12.2 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2.3 开启响应文件、磋商、成交中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经评标委员会和技术人员认定,因为系统或者技术原因导致不能继续进行评审或者影响采购活动公正开展的,按特殊情形处置程序处理。(处置程序:由评审委员会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书面向监管部门报告。或者评审委员会将情况告知所有投标供应商,询问供应商是否同意继续评审,三分之二以上供应商同意继续评审的可以继续评审。经供应商同意继续评审的磋商或竞谈项目,评审委员会可决定适当延长二次报价时间,但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同意继续评审的供应商未达到三分之二的,由评审委员会中止评审,采购人依法重新采购开展采购活动。)
13.违法违规情形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3.1.1 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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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13.1.3 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13.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13.1.5 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
13.2.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13.2.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2.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2.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3.3.1 采购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13.3.2 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13.3.3 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
13.3.4 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3.3.5 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
13.3.6 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在开启响应文件、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
14.违规处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政府采购活动:
14.1 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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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14.7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14.8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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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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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1.签订合同
1.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 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 4 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审、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采购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 有关法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磋商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1.5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并同步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1.7 甲方支持乙方按照《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20 号)规定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如乙方按照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甲方承诺无条件允许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号变更为相应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为信用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变更账号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备案锁定。
1.8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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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 1 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货物质量与验收
3.1 磋商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
(以《项目验收报告单》为准)。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并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3.2 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3.3 货物的表面涂漆颜色: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商定。
3.4 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合同主要条款
一、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35 日历天。供应商投标时按此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实际施工工期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标报价不因实际施工工期调整而调整。
承包人所报工期,除发包人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一律不得顺延,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不予顺延。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本工程要求质量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2、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评定验收。三、合同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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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单价合同。
四、工程价款结算方法
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第 6.3 条款约定执行。五、材料和设备供应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除采购人要求外,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组织采购、运输供应。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保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所有材料、设备应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报告等产品证明。材料进场前须经发包人验收后方可进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因承包人使用假冒伪劣材料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除赔偿发包人直接经济损失外,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合同价款 15%的罚款且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标准。
六、设计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按如下方法办理:
(1)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各方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收到设计变更后,应于 24 小时内提出异议,并以书面形式报给发包人代
表、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应于 48 小时内给予答复。
(3)承包人如对设计变更无异议,须在 3 天内将因设计变更而产生的造价追加、减少,报监理、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方可施工。
2、工程量的调整:
本工程所有由供应商自行报价的项目,中标后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政策性调整不予调整。工程结算时以下情况予以考虑:
(1)部分分项工程量: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共同核实、签证的工程量超过单项工程量±15%及以上部分工程量;
(2)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共同签证的原工程量清单没有的新增项目;
(3)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共同签证的磋商文件中的暂定设备、材料实际采购价格与暂定价格的价差;
(4)因设计变更(包括材料变更、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可由承包人按实际工程量行调整,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价款的调整:
3.1 因设计变更增加新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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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执行已有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3.1.2 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按照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执行;
3.1.3 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综合单价可由承包人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经发包人批准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对于施工过程中变更增加的材料价格,除发包方另外定价的材料以外,凡投标报价中有的材料价格仍按投标报价中的材料价格,投标清单中没有的材料价格报发包方认价,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及咨询单位签字认可,计入结算。
3.2 因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了原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据其原有综合单价,进行价款的调整。
3.3 除工程设计变更及本工程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工程结算外,其它任何情况,如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市场价格变化等任何情况,均不允许调整综合单价。
3.4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承担。
3.5 中标人不得以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尚未确认为由,停止、延误变更部分的施工;如发生,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6 现场工程经济签证、发包人设计变更的,上述费用在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七、奖罚条例
1、质量奖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否则扣罚工程总造价 3 %的款额,并必须在双方约定限期内无偿返修至合格。
2、工期奖罚:总工期以合同为准,工期每延误一天,罚合同造价的万分之五。发包人或工程师在发现气温太高或太低及其他恶劣天气,而承包人不按规范采取和提供有关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有权停止进行任何工作,有关工期延误,将由承包人负责。
八、工程保修
1、本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实行保修,按工程造价的 5%留作保修金(免息)。承包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限对工程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队伍维修,费用从保修金扣除。
2、详细保修条款合同签定时约定。九、双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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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安全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并提供相关资料,解决应由发包人解决的问题。
2、工程变更,发包人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二)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2、承包人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若发生事故应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
3、承包人应提供详细措施,以确保住户的生活便利、用水用电及人身安全,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5、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6、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汇编》和发包人的要求,无偿及时向发包人提供三套施工及竣工资料。
十、履约担保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执行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如果承包人拒绝在合同中约定关于履约担保之规定,则发包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就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发包人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
十一、其它
1、承包人必须承诺协调好周边社会关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外负担任何费用;若承包人不能按合同要求的开工日期按时进入施工现场,逾期 2 日进场,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对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2、承包人负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明确负责人、责任人。
3、其他本工程所需临时设施的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包含,不得因此要求额外的费用。
4、承包人除可对工期进行索赔外,其他一律不得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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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包人必须保证实际施工到位人员与投标人员一致,否则给予处罚。
6、本工程无施工准备期,开标后立即进场施工。
7、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本项目的各种管理奖罚制度。
8、承包人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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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通用条款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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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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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包:第 包
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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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第三章序号1要求的内容);
2、法人身份证明书与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第三章序号2要求的内容);
3、企业资质证书(第三章序号3要求的内容);
4、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章序号4要求的内容);
5、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第三章序号5要求的内容,见附件1);
6、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第三章序号6要求的内容,见附件2);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提供信用承诺函(第三章序号7要求的内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
8、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或者信用承诺函(第三章序号8要求的内容,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9、法定职能部门出据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者信用承诺函(第三章序号9要求的内容,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第三章序号10要求的内容,见附件5);
11、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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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②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③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若以上声明不实,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磋商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栏可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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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成交。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 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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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 应 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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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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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采购人名称):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方对前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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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包:第 包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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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文件目录
商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见附件6);
2、报价一览表(见附件7);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8);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9);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0);
6、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1);
7、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12);
8、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见附件13);
9、项目经理简历表(见附件14);
10、本项目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偏离表(见附件15);
11、主要材料明细表(见附件16);
12、商务响应表(见附件17);
13、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见附件18);
14、联合体投标授权书(若有)(见附件19);
15、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见附件20);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见附件21);
17、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
18、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
19、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以上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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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投标函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编号为 )的报价,工期 日历天,项目经理 (姓名),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响应文件自开启响应文件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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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含税总报价(元) | 小写: |
大写: | |
其他 |
注: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响应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2.报价中已包含供应商提供响应标的及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供应商应缴纳的所有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有)等全部费用,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3.此报价一览表做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供应商如果需要对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其他一栏中填写。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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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报价)
(包括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议价材料表、工程主材汇总表、非定额费用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安全文明费用汇总表、不可竞争费用汇总表、暂估单价材料汇总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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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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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
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单 位: | 部 门: | 职 务: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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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署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附件电子文档是否上传 | |||
中标(成交)通知书 | 合同 | 验收报告 |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
备注:开标时所附资料必须与表格内一致,否则不予认可。后附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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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第 包
姓 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备注 |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后附相关人员材料及社保证明材料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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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3: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的 (姓名)现阶段未在其他任何在建项目中任职。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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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4: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身份证号码 | |||||
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编号 | |||||
获奖情况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本表后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缴纳近三个月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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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5:
本项目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偏离表
序号 | 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 | 技术指标 | 偏离范围 | 备 注 |
1 | ||||
2 | ||||
…… | ||||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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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主要材料明细表
序号 | 主要材料名称 | 品牌 | 产地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注:请据此表列明主要材料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等内容,此表格式内容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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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7:
商务响应表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 |
计划工期 | |||
施工地点 | |||
付款方式 | |||
质量要求 | |||
安全要求 | |||
工程质保期 | |||
…… | |||
政策性加分条件 | |||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 |||
能力或者业绩要求 | |||
…… |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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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
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
甲方: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照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采购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以及投标内容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采购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七、本协议共 份,联合体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甲方单位: | (公章) | 乙方单位: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印章) | 法定代表人: | (印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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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9: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与 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授权人(印章): 代理人(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 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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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 电力配套工程 ,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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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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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包:第 包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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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目录
1、总体概述;
2、施工现场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
4、施工方案;
5、安全文明施工;
6、项目管理班子;
7、投入计划;
8、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特殊情况施工措施;
10、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应用情况;
11、技术响应表(见附件22);
12、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以上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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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技术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第 包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注:
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服务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供应商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服务要求,并标明偏离情况;
3、磋商文件服务内容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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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3:
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程类样本)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名称 | |||||||
供应商 | 项目及合同编号 | 合同金额 | |||||||
分期验收 | 是□ | 否□ | 分期情况 |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 |||||
验收时间 | 验收地点 | 验收组织形式 |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 ||||||
验收内容 | 施工内容 | 施工进度 | 施工质量 | 施工人员配备情况 | 施工设备配备情况 | 安全文明标准 | |||
合 格□ 不合格□ | 合 格□ 不合格□ | 合 格□ 不合格□ | 合 格□ 不合格□ | 合 格□ 不合格□ | 合 格□ 不合格□ | ||||
第三方机构情况说明 | (设计、监理等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意见) | ||||||||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 |||||||||
最终结论 | 合 | 格□ | 不合格□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代理机构意见 | 采购单位意见 | ||||||||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 经办人: |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 |||||||
供应商确认: |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
说明:1.该表为工程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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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符合性审查内容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对应响应文件位置 | ||||||
2.1 | 响应文件不存在记录的 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情形 | |||||||
2.1.1 | 供应商是否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时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未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谈判、磋商)或两网信 息不一致的,评标时按无效投标处理。 | |||||||
2.2 | 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以下技术/服务要求 | 技术部分——技术响应表/服务响应表 | ||||||
2.2.1 | ★…… | |||||||
2.2.2 | ★…… | |||||||
2.3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报价且不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商务部分——报价一览表 | ||||||
2.4 | 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商务部分——投标函 | ||||||
2.5 | 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以下商务要求 | 商务部分——商务响应表 | ||||||
2.5.1 | ★…… | |||||||
2.5.2 | ★…… | |||||||
2.6 |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签章 | 资格审查—— | ||||||
2.7 | 响应文件未发现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2.8 | 未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情形 | |||||||
2.9 | 未发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以上内容请根据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和响应无效的情形填写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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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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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工程类(综合评分法) 评分办法
第1页 共3页页
序号 | 标题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通用工程类(综合评分法) [100.00] | |||
1 | 资格性审查 [合格制] | ||
1.1 | 营业执照 | 合格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
1.2 | 资质证书 | 合格制 |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彩色扫描件 |
1.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合格制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1.4 | 电力设施许可证 | 合格制 | 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1.5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 合格制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
1.6 |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 合格制 |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
1.7 | 财务状况报告 | 合格制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及其附注,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新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验资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者提供信用承诺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1.8 |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合格制 | 提供法定职能部门出据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法定职能部门出据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到投标截止之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者提供信用承诺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
1.9 | 法人身份证明书与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 | 合格制 | 法人身份证明书与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1.10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 | 合格制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 |
1.11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 合格制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 |
1.12 | 信用查询 | 合格制 | 信用查询 |
1.13 | 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 合格制 | 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
2 | 符合性检查 [- -] | ||
2.1 | 投标文件雷同检查 [合格制] 投标文件不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情形 | ||
2.1.1 | 两网同时报名 | 合格制 | 供应商是否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时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未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谈判、磋商)或两网信息不一致的,评标时按无效投标处理。 |
2.2 |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合格制] | ||
2.2.1 |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1 | 合格制 |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以下技术/服务要求(对应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响应表/服务响应表) |
2.2.2 |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合格制 | ★…… |
2.3 | 投标报价 | 合格制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且不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一览表) |
2.4 | 投标有效期 | 合格制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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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工程类(综合评分法) 评分办法
第2页 共3页页
序号 | 标题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5 |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合格制] | ||
2.5.1 |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1 | 合格制 |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以下商务要求(对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商务响应表) |
2.5.2 | 对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情况2 | 合格制 | (货物: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要求、验收……) (服务:服务期限或者提供服务起止时间、服务保障要求……) |
2.6 | 对招标文件的编制、签章要求响应情况 | 合格制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 |
2.7 | 其他1 | 合格制 | 投标文件未发现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2.8 | 其他2 | 合格制 | 未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情形 |
2.9 | 其他3 | 合格制 | 未发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3 | 技术部分 [61.00] | ||
3.1 | 总体概述 | 5.00 | (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合理、全面、可行的,最高得 5分; (2)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基本合理、基本可行的,最高得 3 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
3.2 | 施工现场布置 | 5.00 |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临设及临时道路安排合理,布置原则和方式得当的,最高得 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基本合理、临设及临时道路安排基本合理,布置原则和方式基本得当的,最高得 3 分;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不合理、临设及临时道路安排不合理, 布置原则和方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的,得 0 分。 |
3.3 | 施工进度计划 | 5.00 | (1)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得当,最高得5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安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得当的,最高得3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安排不合理,无保证措施内容 的,得 0 分。 |
3.4 | 施工方案 | 10.00 | (1)施工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措施及施工保障措施完整、得当的,可行性较高的,最高得 10分; (2)施工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措施及施工保障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得当,可行性尚可的,最高得 8 分; (3)施工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措施及施工保障措施内容欠缺较大,大部分内容无可行性的,最高得 6 分; (4)施工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措施及施工保障措施内容欠缺严重,且没有任何可行性的,最高得 4 分; (5)无施工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措施及施工保障措施内容的, 得 0 分。 |
3.5 | 安全文明施工 | 6.00 | (1)环保和文明施工及社会和谐保证体系健全、措施有力、科学、合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论证制度全面、可行,环保和文明施工方案科学、合理的,最高得 6 分; (2)安全文明、环保施工及社会和谐保证体系健全、措施有力的最高得 3 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
3.6 | 项目管理班子 | 6.00 | (1)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架构合理、分工清晰、机构精干完整,管理方案全面、协调措施合理,建立统一的调度指挥系统,关 键位置配置人员合理,管理方案科学合理的,最高得 6 分; (2)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架构基本合理、分工清晰、机构精干基本完整,管理方案全面、协调措施合理,建立统一的调度指挥系统的,最高得 3 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
3.7 | 投入计划 | 6.00 | (1)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足施工要求,组织科学、合理的,最高得 6 分; (2)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足施工要求的,最高得 3 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
3.8 | 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6.00 | (1)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足施工要求,组织科学、合理的,最高得 6 分; (2)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足施工要求的,最高得 3 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
3.9 | 特殊情况施工 | 6.00 | (1)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满足施工要求,保障措施完整,可行性较高的,最高得 6 分; (2)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基本满足施工要求,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可行性尚可的,最高得 3 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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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工程类(综合评分法) 评分办法
第3页 共3页页
序号 | 标题 | 分值 | 评分标准 |
3.10 | 技术创新、 节能环保应用情况 | 6.00 | (1)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应用情况科学、合理的,最高得 6 分; (2)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应用情况基本合理的,最高得 3 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
4 | 商务部分 [39.00] | ||
4.1 | 投标报价 | 30.00 | 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最终报价: 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的产品 0% 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30% 以上的,给予 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 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 满分 |
4.2 | 企业业绩 | 6.00 | 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已签订的同类项目,每份得2分,满分6分。 开标时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二者均为同一项目,二项原件彩色扫描件缺一项不得分(注: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4.3 | 企业认证 | 3.00 | 1、供应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2、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3、供应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磋商时须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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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控制价 : 2866910.92
专家个数 3
投标人报价方式 :总价(元)
定标方式 :确定中标人,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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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第1页 共1页页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暂列金额 承包人分包的 专业工程暂估价特殊项目暂估价 | 材料暂估价 | 规费 | |||
1 | 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 400000.00 | |||
合计 | 4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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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第1页 共1页页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暂列金额 承包人分包的 专业工程暂估价特殊项目暂估价 | 材料暂估价 | 规费 | |||
1 | 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 400000.00 | |||
1 | 10KV电力配套工程 | 400000.00 | |||
2 | 10KV电力配套绿化迁移工程 | ||||
合计 | 4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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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第1页 共1页页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 |||
10KV电力配套工程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2 | 措施项目费 | ||
3 | 其他项目费 | ||
4 | 规费前合计 | ||
5 | 规费 | ||
5.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5.1.1 | 安全施工费 | ||
5.1.2 | 环境保护费 | ||
5.1.3 | 文明施工费 | ||
5.1.4 | 临时设施费 | ||
5.2 | 社会保险费 | ||
5.3 | 住房公积金 | ||
5.4 |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 ||
5.5 | 优质优价费 | ||
6 | 税金 | ||
7 | 扣除社会保险费 | ||
8 | 扣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 ||
9 | 不计取甲供税差 | ||
10 | 设备费 | ||
11 | 设备费调差 | ||
合计=1+2+3+5+6+7+8+9+10+11 | |||
10KV电力配套绿化迁移工程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2 | 措施项目费 | ||
3 | 其他项目费 | ||
4 | 规费前合计 | ||
5 | 规费 | ||
5.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5.1.1 | 安全施工费 | ||
5.1.2 | 环境保护费 | ||
5.1.3 | 文明施工费 | ||
5.1.4 | 临时设施费 | ||
5.2 | 社会保险费 | ||
5.3 | 住房公积金 | ||
5.4 |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 ||
5.5 | 优质优价费 | ||
6 | 税金 | ||
7 | 扣除社会保险费 | ||
8 | 扣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 ||
9 | 不计取甲供税差 | ||
合计=1+2+3+5+6+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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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第1页 共3页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 ||||||||
10KV电力配套工程 | ||||||||
1 | 040101002001 | 挖沟槽土方 | 1.土壤类别:综合考虑 2.挖土深度:详见设计图纸 3.开挖方式:机械开挖 4.场内运距:自行考虑 | m3 | 39.3525 | |||
2 | 040101003001 | 挖基坑土方 | 1.土壤类别:综合考虑 2.挖土深度:详见设计图纸 3.开挖方式:机械开挖 4.场内运距:自行考虑 | m3 | 412.7 | |||
3 | 040103001001 | 回填方 | 1.填方部位:沟槽 2.填方材料品种:原土回填 3.填方粒径要求:满足图纸及规范要求 | m3 | 297.568 | |||
4 | 04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1.废弃料品种:土方外运 2.运距:综合考虑 | m3 | 109.8445 | |||
5 | 040303001001 | 混凝土垫层 | 1.管道包封垫层 2.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 3.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 m3 | 1.18 | |||
6 | 040803004001 | 管道包封 | 1.名称:6孔φ200MPP管+1 孔φ100MPP管包封;-50*5通长扁铁两根;管枕 2.混凝土种类:商品混凝土 3.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 m3 | 3.8415 | |||
7 | 040501020001 | 警示(示踪)带铺设 | 规格:详见设计图纸 | m | 10 | |||
8 | 040504002001 | 混凝土三通井 | 1.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100厚C15混凝土垫层 2.井盖、井圈材质及规格:井盖材料为球墨铸铁,型号为QT500-7,材料抗拉伸度不低于1200kg/cm2,标准承载4OT,承载6OT时不能出现破碎,参照BSEN124-1994 (铸铁检查井盖)设计生产。井盖具备防跳、防盗、防震和防坠等功能。井孔内加设防坠网。 3.防渗、防水要求:沟壁 1:2.5防水砂浆抹面(掺3%防水剂)抹面 4.所有外露铁均镀锌防腐,所有焊缝焊后都需刷两道防锈漆,两道银粉漆 5.预埋铁M1面与沟抹灰面平,电缆支架面应与沟壁贴紧 6.含拉环、电缆支架、支架预埋件、吊环等 7.含模板等 8.含马凳筋、拉结筋、铁箅 子含镀锌防腐、防坠网等 | 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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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第2页 共3页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9 | 040801004001 | 环网柜基础 | 1.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100厚C15混凝土垫层 2.井盖、井圈材质及规格:井盖材料为球墨铸铁,型号为QT500-7,材料抗拉伸度不低于1200kg/cm2,标准承载4OT,承载6OT时不能出现破碎,参照BSEN124-1994 (铸铁检查井盖)设计生产。井盖具备防跳、防盗、防震和防坠等功能。井孔内加设防坠网。 3.百叶窗为铝合金固定窗 (600X200)mm;安装参照国际03J609防火门窗标准图集 4.所有外露铁均镀锌防腐,所有焊缝焊后都需刷两道防锈漆,两道银粉漆 5.预埋铁M1面与沟抹灰面平,电缆支架面应与沟壁贴紧 6.含拉环、电缆支架、支架预埋件、吊环等 7.含模板等 8.含马凳筋、拉结筋、铁箅子含镀锌防腐、防凝露隔板等 9.含标志牌、环网柜围栏、 围栏基础、基础外散水等 | 座 | 2 | |||
10 | 040501008001 | 过路拖管 | 1.土壤类别:淤泥流沙地质 2.材质及规格:6孔φ200PE管/壁厚不小于16mm+1孔 φ100PE管/壁厚不小于 12mm 3.一次成孔长度: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4.报价包含管道及其检测、试验、泥浆、土方外运、工作坑、接口处理、机械进出场、坑边围挡等全部费用 | m | 60 | |||
11 | 040803003001 | 电缆排管 | 1.名称:电缆排管 2.型号、规格:6孔φ200+1孔φ100 3.材质:MPP管/φ200,壁厚不小于14mm/φ100,壁厚不小于10mm 4.其他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 m | 10 | |||
12 | 040803001001 | 电缆 | 1.名称:电力电缆 2.规格、型号:ZC- YJV22-8.7/15-3*400 3.材质:铜芯 4.敷设方式、部位:综合考虑 5.其他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 m | 1480.73 | |||
13 | 040803005001 | 电缆终端头 | 1.名称:电力电缆T型终端头 2.型号、规格:3*400 3.材质、类型:冷缩铜芯 4.安装部位:室外 5.电压等级(kV):10kV 6.其他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 个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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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第3页 共3页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14 | 040803006001 | 电缆中间头 | 1.名称:电力电缆中间头 2.型号、规格:3*400 3.材质、类型:冷缩铜芯 4.安装部位:室外 5.电压等级(kV):10kV 6.其他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 个 | 1 | |||
15 | 040801003001 | 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 | 1.名称:新建10kV环网柜T1箱 2.型号:二进四出 3.容量(kV·A):10KV 4.电压(kV): 5.组合形式:二进四出 6.其他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 台 | 1 | |||
16 | 040801003002 | 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 | 1.名称:新建10kV环网柜T2箱 2.型号:二进四出 3.容量(kV·A):10KV 4.电压(kV): 5.组合形式:二进四出 6.其他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 台 | 1 | |||
17 | 030502007001 | 光缆 | 1.名称:地埋无金属光缆 2.规格:GYFTZY-48B1 3.线缆对数:48芯 4.敷设方式:综合考虑 5.其他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 m | 1480.73 | |||
18 | 040807002001 | 供电系统调试 | 1.名称:系统调试 2.型号: 3.电压(kV):10KV | 系统 | 1 | |||
19 | 030408008001 | 封堵 | 1.名称:管孔封堵 2.材质:具备防水及防火性能 3.方式:密封件 4.部位:电缆井管孔处/ DN200 5.其他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 要求 | 处 | 83 | |||
20 | 030408008002 | 封堵 | 1.名称:管孔封堵 2.材质:具备防水及防火性能 3.方式:密封件 4.部位:电缆井管孔处/ DN100 5.其他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 要求 | 处 | 6 | |||
10KV电力配套绿化迁移工程 | ||||||||
1 | 050102005001 | 起挖、片植、养护绿篱 | 1.冠丛高:0.6m以内 2.包含施工完成后恢复费用 | m2 | 190 | |||
2 | 050102001001 | 起挖、移栽、养护乔木(带土 球) | 1.种类:乔木类 2.起挖方式:带土球起挖 3.包含施工完成后恢复费用 | 株 | 2 | |||
3 | 050102002001 | 起挖、移栽、养护灌木(带土 球) | 1.种类:灌木类 2.起挖方式:带土球起挖 3.包含施工完成后恢复费用 | 株 | 3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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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第1页 共1页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 ||
10KV电力配套工程 | ||
1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 | |
2 |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 | |
10KV电力配套绿化迁移工程 | ||
1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 | |
2 |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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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第1页 共1页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元) | 备注 |
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 |||||
10KV电力配套工程 | |||||
1 | 夜间施工 | ||||
2 | 二次搬运 | ||||
3 | 冬雨季施工 | ||||
4 | 行车、行人干扰 | ||||
5 |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 ||||
6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
7 | 工程定位复测费 | ||||
8 | 地下管线交❹处理 | ||||
9 | 疫情防控措施费 | ||||
10KV电力配套绿化迁移工程 | |||||
1 | 夜间施工 | ||||
2 | 非夜间施工照明 | ||||
3 | 二次搬运 | ||||
4 | 冬雨季施工 | ||||
5 | 反季节栽植影响措施 | ||||
6 | 地上、地下设施的临时保护设施 | ||||
7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
8 | 疫情防控措施费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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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第1页 共2页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鲨湾科技青岛超级工厂10KV电力配套工程 | ||||||||
10KV电力配套工程 | ||||||||
1 | 041101001001 | 墙面脚手架 | 1.搭设方式: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搭设高度:投标人自行考虑 3.脚手架材质:投标人自行考虑 | m2 | 92.4 | |||
2 | 041102001001 | 基础 | 1.基础类型:管道包封垫层 2.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模板材质、模板搭设高度,综合考虑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摊销、螺栓形式及摊销;不因模板材质、摊销和工艺不同调整综合单价 | m2 | 2 | |||
3 | 041103002001 | 筑岛 | 1.筑岛类型: 2.筑岛高度: 3.填心材料: | m3 | 0 | |||
4 | 041103001001 | 围堰 | 1.围堰类型: 2.围堰顶宽及底宽: 3.围堰高度: 4.填心材料: | m3/m | 0 | |||
5 | 041104001001 | 便道 | 1.结构类型: 2.材料种类: 3.宽度: | m2 | 0 | |||
6 | 041104002001 | 便桥 | 1.结构类型: 2.材料种类: 3.跨径: 4.宽度: | 座 | 0 | |||
7 | 041105001001 | 洞内通风设施 | 1.单孔隧道长度: 2.隧道断面尺寸: 3.使用时间: 4.设备要求: | m | 0 | |||
8 | 041105002001 | 洞内供水设施 | 1.单孔隧道长度: 2.隧道断面尺寸: 3.使用时间: 4.设备要求: | m | 0 | |||
9 | 041105003001 | 洞内供电及照明设施 | 1.单孔隧道长度: 2.隧道断面尺寸: 3.使用时间: 4.设备要求: | m | 0 | |||
10 | 041105004001 | 洞内通信设施 | 1.单孔隧道长度: 2.隧道断面尺寸: 3.使用时间: 4.设备要求: | m | 0 | |||
11 | 041105005001 | 洞内外轨道铺设 | 1.单孔隧道长度: 2.隧道断面尺寸: 3.使用时间: 4.轨道要求: | m | 0 | |||
12 | 041106001001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1.机械设备名称:挖掘机 | 台·次 | 1 | |||
13 | 041107002001 | 排水 | 1.机械规格型号:综合考虑 2.降排水管规格:综合考虑 | 昼夜 | 3 | |||
14 | 041108002001 | 施工监测、监控 | 项 | 0 | ||||
15 | 041110001001 | 打拔工具桩 | 1.材质: 2.土壤类别: 3.打桩深度: | m3/t | 0 | |||
16 | 041110002001 | 挡土板 | 1.材质: 2.挡土形式: | m2 | 0 | |||
17 | 041110003001 | 大型基坑支撑 | 1.材质: 2.土壤类别: 3.基坑宽度: | t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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