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是否属于PPP项目:否
附件1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汉源县应急卫星通讯装备采购项目
所属年度:2024年
编制单位:汉源县应急管理局
编制时间:2024年05月13日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 汉源县应急卫星通讯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所属年度:2024年
(三)项目所属分类: 货物
(四)预算金额(元):32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
最高限价(元):32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
项目概况:建设基于国产卫星指挥网络通信服务系统,即国产卫星通信终端及配套服务。形成覆盖全县区域(包括各重点县镇及重点村和社区)的国产卫星应急通信指挥保障网络,在全域内可及时掌握突发灾害的情况,有利于省市及应急管理部快速掌握相关信息,及时部署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质的安排,做到高效救援,科学减灾。
(六)本项目是否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与:否
二、项目需求调查情况
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需要需求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 本项目属于以下应当展开需求的情形
· 本项目属于以下可以不再重复开展需求调查的情形
(一)需求调查方式
(二)需求调查对象
(三)需求调查结果
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2.市场供给情况
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
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5.其他相关情况
三、项目采购实施计划
(一)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二)预算采购方式:非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本项目是否单位自行组织采购:否
(四)采购包划分:不分包采购
(五)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原因: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中有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
(六)是否采购环境标识产品:否
(七)是否采购节能产品:否
(八)项目的采购标的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否
(九)采购标的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十)是否属于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否
(十一)是否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设备采购:否
(十二)是否属于PPP项目:否
(十三)是否属于一签多年项目:否
四、项目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
(一)分包名称:包一:汉源县应急卫星通讯装备采购项目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预算金额(元):32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
最高限价(元):32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
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4.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5.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允许合同分包选项:否
7.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
1 |
采购品目 |
A02080000 |
标的名称 |
汉源县应急卫星通讯装备采购项目 |
数量 |
1 |
单位 |
项 |
|
合计金额(元) |
320000元 |
单价(元) |
320000元 |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 |
否 |
未采购节能产品原因 |
本项目不涉及 |
|
是否采购环保产品 |
否 |
未采购环保产品原因 |
本项目不涉及 |
|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
否 |
标的物所属行业 |
工业 |
(二)标的名称:汉源县应急卫星通讯装备采购项目
一.1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1.1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参数性能指标 |
单位 |
数量 |
1 |
卫星通信装备及配套服务
|
(一)服务性能要求 1.提供的国产卫星通信服务(含1年通信服务费)需支持接收国产卫星信号功率:≤ - 125dBm;国产卫星:a) 对于专用段24kbps 信息帧,≤-122dBm,b)对于专用段 16kbps 信息帧, ≤-125dBm,c) 对于专用段 8kbps 信息帧,≤ -130dBm; 2.提供的卫星通信服务接收的短消息:不少于1000个汉字; 3.▲国产卫星通信服务的单点定位精度:水平精度<3.0m(RMS),垂直精度<5.0m(RMS)(投标时需提供具有CMA、CNAS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4.提供的卫星通信服务测速精度≤0.2m/s 5.▲提供的国产卫星通信服务定位时间:冷启动首次定位所需时间全频点≤30S,热启动首次定位所需时间全频点≤20S;重捕时间≤2S(投标时需提供具有CMA、CNAS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6.提供的卫星通信服务RDSS工作频点至少包括S: S1、S2C_d、S2C_p,L: Lf0、Lf1、Lf2 ; 7.提供的国产卫星通信服务RDSS发射EIRP值:6dBw~8dBW;发射频率准确度:≤5×10-7; 8.提供的国产卫星通信服务RDSS接受波束≥14个;RDSS载波抑制度≥30dBc; 9.提供的国产卫星通信服务收发成功率≥96%(无遮挡、无干扰); 10.报警:具备一键报警; 11.▲内置音视频编码模块,在具备低速率网络(128kbps~256kbps)环境下,激活系统后可实时传输高质量视频图像到指挥中心并实现与雅安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卫星视频调度系统平台互联互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终端性能指标: 1.▲CPU:≥8核,主频≥2.3GHz,存储容量≥6G(RAM)+128GB
(ROM);支持128G的T-Flash卡扩展;(投标时需提供具有CMA、CNAS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2.显示屏尺寸≥6.0英寸,分辨率≥2280*1080;支持多点触控;亮度:≥500nit,阳光下清晰可见; 3.摄像头:前置≥1300万像素,后置≥2100万像素; 4.▲电池容量:不低于6000mAH,支持可拆卸式锂电池;(投标时需提供具有CMA、CNAS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5.操作系统:≥Android10; 6.支持指纹识别; 7.通讯:无线支持蓝牙协议5.0,支持WIFI协议IEEE802.11a/b/g/n;支持4G全网通; 8.接口:标准Type-C 接口; 9.传感器:加速度、距离、光线、地磁、陀螺仪; 10.温度:工作-20℃~+60℃,存储-40℃~+70℃; 11.▲防护等级:防水IP68,抗1.5m跌落;(投标时需提供具有CMA、CNAS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三)其他要求 1.▲终端需有支持国产卫星通信的入网检验的《检验报告》,投标时需要提供入网检验报告复印件; 2.▲终端需有产品防爆合格证(投标时需提供具有CMA、CNAS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
套 |
40 |
2 |
培训 服务 |
1.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培训所需的教材。 2.服务期内,根据业主要求提供不少于1次现场培训。 |
项 |
1 |
1.1.2人员配置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评分标准)
1.1.3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项目整体实施方案;②项目进度安排;③供货方案;④质量保障措施;⑤风险控制措施。
1.1.4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售后服务,内容包括:①人员配置;②售后服务流程;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④应急响应机制;⑤培训服务方案。
一.2 ★商务要求
1.2.1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
1.2.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3付款方式及时间
(1)付款条件说明: 签订采购合同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付款条件说明: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00%。
一.3供货要求
1.3.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货物,所涉及到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合格要求,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
1.3.2货物到达采购人要求的地点后,采购人组织对货物进行验收,有一样验收不合格须按要求进行退换直至验收合格方可交货。
1.3.3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一.4售后服务要求
1.4.1对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含配件),应无条件调换或退货,供应商接到调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时间内完成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1.4.2提供7×24小时售后响应服务。供应商应在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4小时内到达故障点位。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备用机,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故障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应向采购人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1.4.3供应商在满足采购人项目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实施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成交供应商一方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因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其他责任。(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5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5.1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货物(除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明确提供质保的货物外)均提供一年质保(厂家有超出一年质保期的按厂家质保期执行),质保期内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所有货物进行维护、更换,质保期为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1.5.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到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1.5.4货物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1.5.5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一.6验收办法及标准
1.6.1采购人在供应商通知履约完毕后7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1.6.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1.6.3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1.6.4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6.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22号)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 (雅财采〔2021〕50号) 要求进行验收。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全面掌握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厅已经出台的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应急救援指挥等方面的信息化相关标准规范、政策文件,从而保证项目过程文档符合相关部门的相关要求。
2.保密要求:供应商必须对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期项目的任何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实施完成后,供应商须移交项目涉及的所有数据、接口和协议。
4、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提供本项目有关“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审查,若不能提供或提供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与投标时不一致,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或终止合同,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5、投标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中属于国家强制3C认证的,均通过国家强制3C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提供本项目有关“国家强制3C认证证书”原件审查,若不能提供,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或终止合同,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电子签章)
6、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有权对产品是否实现与雅安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卫星视频调度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的功能测试,若提供的终端设备无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虚假应标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或终止合同,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成交投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注:(1)本项目执行相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如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文件如有更新最新标准,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2)带“★”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必须满足的内容,供应商应全部满足,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下任意提供一项即可: ①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②也可提供2022或2023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复印件);⑤供应商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
4 |
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5 |
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6 |
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7 |
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8 |
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5.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无 |
6.评审条款
评审项编号 |
一级评审 项 |
二级评审项 |
详细要求 |
分值 |
客观评审项 |
1 |
详 细 评 审 |
技术参数 |
1.供应商投标产品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得25分; 2.每有一项“▲”条款(8项)负偏离扣2分,共16分,扣完为止。 3.针对一般条款(18项)的技术响应,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负偏离,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共9分,扣完为止; 4.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
25 |
是 |
2 |
详 细 评 审 |
实施方案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项目整体实施方案;②项目进度安排;③供货方案;④质量保障措施;⑤风险控制措施;以上方案内容全面,切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要求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得1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存在缺陷或漏洞的1.5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缺陷或漏洞是指:①存在项目名称及地点区域错误;②各项措施无监督制约机制、方案与项目实施内容不匹配、方案内容只有大标题或内容缺少具体的实施细节、关键节点或相关规范标准错误;③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④存在进度计划超期、计划违背项目实施时间节点;⑤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 |
15 |
否 |
3 |
详 细 评 审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运维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人员配置;②售后服务流程;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④应急响应机制;⑤培训服务方案;以上方案内容全面,切合项目实际情况,完全满足要求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得1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存在缺陷或漏洞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缺陷或漏洞是指:①存在项目名称及地点区域错误;②人员岗位职责不清晰或交叉混乱、人员专业与项目岗位要求不匹配;③应急响应时效不切实际;④措施无监督制约机制、培训方案与项目实施内容不匹配、方案内容只有大标题或内容缺少具体的实施细节、关键节点或相关规范标准错误;⑤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任意一种情形。 |
15 |
否 |
4 |
详 细 评 审 |
人员配置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与通信工程师职称证书的,高级得4分,中级得2分;同时具备ITSS-IT服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加3分;本项最多得7分。 2.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每1人具有IT运维工程师(高级)或网络工程师或ITSS-IT服务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
10 |
是 |
5 |
详 细 评 审 |
履约能力 |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没有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 |
5 |
是 |
评审项编号 |
一级评 审项 |
二级评 审项 |
详细要求 |
分值 |
客观评审项 |
1 |
价格分 |
价格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磋商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30×100%;
|
30 |
是 |
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比例 |
说明 |
关联格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0.00% |
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分项报价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报价表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五、风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
该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本项目是否需要组织风险判断、提出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否
1)国家政策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
2)实施环境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
3)重大技术变化风险的应对措施:
4)预算项目调整风险的应对措施:
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风险的应对措施:
6)采购失败风险的应对措施:
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风险的应对措施:
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风险的应对措施:
9)其他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六、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草案)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履约地点:汉源县应急管理局
签订地点:汉源县应急管理局
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采购人(甲方):汉源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
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汉源县应急卫星通讯装备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二、货物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货物,所涉及到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合格要求,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到达采购人要求的地点后,采购人组织对货物进行验收,有一样验收不合格须按要求进行退换直至验收合格方可交货。
3、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支付约定:
1、付款条件说明: 签订采购合同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付款条件说明: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00%。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履约保证金
…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采购人在供应商通知履约完毕后7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
告》。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4.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22号)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 (雅财采〔2021〕50号) 要求进行验收。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 。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 、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能交付货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五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5.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1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一 的赔偿金给甲方。
6.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8.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
8.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8.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8.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不可抗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甲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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