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ZB2023008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ZB2023008
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服务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上海市松江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04-20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7-20230314-1007
项目名称: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服务预算编号:1723-7190010312
预算金额(元):4362690.00 元(国库资金:4362690.00 元;自筹资金:0 元)最高限价(元):包 1-4362690.00 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服务数量:1
预算金额(元):4362690.00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保证城运平台(二期)的各类数据和业务应用系统可靠、高效、持续、安全的运行,本项目采购以下服务,包括:1、城运 IT 基础设施机架及线路租赁服务;2、区视频联网平台扩容服务;3、融合通信服务;4、区城运 应用服务;5、区城运安全运营服务。项目需求涉及到的相关硬件设备均以服务租赁的方 式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 12 个月。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3-27 至 2023-04-04,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20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
开标时间:2023-04-20 10: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地 址:xxxxxx 0 x 0 xx 0 x 联系方式:37739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xxxxxxxxxx 000-000 x 0 xx 0 x联系方式:67743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电 话:6774366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服务项目编号: 详见投标邀请
项目地址:详见投标邀请项目内容:详见投标邀请采购预算:详见投标邀请
采购预算说明: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4362690.00 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招标人
采购人
名称:上海市松江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地址:xxxxxx 0 x 0 xx 0 x 联系人:朱骊
电话:00000000
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xxxxxxxxxx 000-000 x 0 xx 0 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传真:67743657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有关事项
1、招标答疑会:不召开
2、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
3、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
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5、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
6、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网址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网址:xxxx://xxx.xxxx.xx.xxx.xx 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网址: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
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9、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10、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五、其它事项
1、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2、服务期限: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3、转让与分包: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六、说明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xxx.xxxx.xx.xxx.xx)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 xxx.xxxx.xx.xxx.xx)进行。
2.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 “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4 “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 “甲方”系指采购人。
2. 7 “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2.8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9“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
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 xxxx.xx.xxx.xx)和“松江区门户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
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 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 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7. 3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7.4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
7.5 投标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7.3 条和第 7.4 条规定的,招标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
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质疑联系部门: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1)00000000,地址:xxxxxxxxxx 000-000 x 0 xx 0 x 0000x。
7. 6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7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3 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至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 、 《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 、 《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4)招标需求
(5)评标方法与程序
(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按《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
11.2 对在投标截止期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采购云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如果澄清或更正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
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集中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应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 3 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
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3.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5.投标文件构成
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15. 2 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具体应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为准。
16.商务响应文件
16.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在采购云平台填写)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报价表格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4)《资格审查要求表》
(5)《符合性要求表》
(6)《商务要求响应表》
(7)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8)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7.投标函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时将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7.3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开标一览表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8.2《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
18.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或者未提供《开标一览表》,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投标报价
19.2 报价依据:
(1)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9.3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9.4 除《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
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
19.5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9.7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要求表
2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审查要求表》以及
《符合性要求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20.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审查要求表》或《符合性要求表》的,为无效投标。 21.技术响应文件
2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 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 等。
22.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云平台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2.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显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及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人名称及公章应显示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在修改错漏之处同样显示出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字样。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其中对《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资格审查要求表》 、《符合性要求表》以及《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显示公章的,其投标无效。
22.3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xx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xx、上传文件应规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文件的递交
2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在采购云平台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投标内容。投标的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23.2 投标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否则投标人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
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采购云平台中上传并正式投标。
24.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4.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采购云平台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五、开标 26.开标
26.1 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采购云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
26.2 开标程序在采购云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云平台参加开标。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照采购云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
26.3 投标截止,采购云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
后,由招标人解除采购云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如采购云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
26.4 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云平台根据各投标人填写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
投标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
27.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8.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8.1 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要求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8.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3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8.4 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8.5 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
29.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修正
29.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开标记录表》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2《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为准。
29.3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因素前后不一致的,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不一致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 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
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30.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30.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1.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31.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1.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2.评标的有关要求
32.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2.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2.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七、定标
33.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6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4.中标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4.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和 “松江区门户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4.2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招标人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向其他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5.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被接受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投标文件。
36.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在资格审查时,发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发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和“松江区门户网”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x、授予合同 37.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3 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8.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9.其他
采购云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采购云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中的“操作须知”专栏。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
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
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述见附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三、商务要求:
类别 | 要求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 |
服务地址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 12 个月。 |
付款方式 | 服务费按季支付,合同签订后的第一个季度支付额度为合同总价的 25%,之后每个季度支付额度为合同总价的 25%;每次经甲方考核后,确定实际支付金额。 |
转让与分包 |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网上投标文件,其中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限于下列):
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在采购云平台填写)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资格审查要求表》
(5)《符合性要求表》
(6)《商务要求响应表》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9)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10)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11)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2.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技术响应内容,按有关表格填写:
①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
②其他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③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
(2)投标人对项目总体需求的理解以及投标的服务方案。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①需求理解;
②重难点分析和合理化建议;
③方案总体设计;
④重要子系统方案;
⑤其他必要的说明。
(3)业绩;
(4)其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情况
以上各类响应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格式自拟除外)。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要求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二、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表》以及《符合性要求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投标人须知》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2、评标委员会
2.1 本项目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多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余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代表不参加评标的,则评委会成员均由评审专家组成。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3、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3.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也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3 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3.4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果评审得分仍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 4、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4.1 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符合性检查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投标报价无缺漏项的,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其投标报价也即评审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
(4)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包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分包的项目或包件,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人,给予其报价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
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 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投标评分细则(100 分)
序号 | 评审内 容 | 评审因素 | 类 别 | 评审标准 | 分值 (分) |
1 | 报价得分 | 报价得分 | 客观分 |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20%×100 | 20 |
2 | 需求理解 | 需求理解 | 主观分 | 1、对本项目目标和定位的理解是否全面、准确(0-3 分); 2、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梳理是否深刻、完整(0-2 分); 3、能否提出有利于项目推进的合理化建议 (0-2 分); | 7 |
3 | 整体服务方案 | 总体设计 | 主观分 | 1、服务方案能否对项目软硬件资源、系统配置信息进行有效管理,是否能准确反映整体可用性情况和健康状况(0-2 分); 2、是否为平台各类数据及业务应用系统的可靠、高效、安全运行提供了针对性的保证措 施(0-2 分)。 | 4 |
4 | 重要子系统服务方案 | 机架机柜租赁 | 主观分 | 1、方案提供的机架、机柜数量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是否考虑冗余设计以满足后续发展的灵活扩容需求(0-3 分); 2、机房是否满足 8 个标准机架的部署要求,能否提供标准的 42U 机架,且单机架电源满足 4kw 的功率需求(0-3 分); 3、在机房管理方面是否配备了值班人员进行全年全天候值守,是否配置了巡检人员按规定流程进行巡检作业(0-2 分); 4、是否有针对机房资源设施的整体运维服务,并承诺提供全天候 7x24 小时的故障维护 和技术业务咨询支持(0-3 分)。 | 11 |
主干链路服务 | 主观分 | 1、主干链路服务方案是否有详细的线路规划措施,保障数据传输的需求(0-3 分); 2、提供的主干链路线路是否为光纤网络,光纤规格、使用寿命能否符合招标要求(0-2分); 3、在线路服务方面能否提供稳定、安全的专线网络传输方案(0-2 分); 4、是否有网络保障服务方案,能否提供网络 故障后的服务承诺(0-3 分)。 | 10 | ||
视频数据治理服务 | 主 观分 | 视频数据治理服务能否按照城运格式进行梳理,完成视频数据的高效治理。 | 3 | ||
铁塔高空视频服务 | 主观分 | 1、是否提供了完整的铁塔高空监控数字化治理方案(0-2 分); 2、高空监控视频的联网接入区城运平台的方案是否详细、完善(0-3 分); 3、是否具备了铁塔视频接入能力和一定的扩容能力,满足今后视频接入的发展需求(0-2 分)。 | 7 |
融合通信服务 | 主观分 | 1、融合通信手持终端的配置、选型及配套软件、网络服务能否满足招标需求(0-2 分); 2、单兵系统功能能否达到采购方要求,能否与融合指挥调度平台进行对接(0-3 分)。 | 5 | ||
老旧电梯物联网加装服务 | 主观分 | 1、电梯实时监控服务是否能够实时获取电梯运行状态,并对电瓶车进入电梯不文明乘梯行为进行告警和阻止(0-3 分); 2、电梯轿厢多媒体信息服务是否满足采购需求,能否在困人时与梯内乘客进行沟通,安抚乘客情绪(0-3 分); 3、电梯安全服务是否提供了人员被困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服务是否及时高效 (0-3 分); 4、是否提供了详细的电梯数据和区城运中心平台之间的数据对接方案(0-3 分); | 12 | ||
安全服务 | 主观分 | 1、安全服务方案是否提供了专业高效的运维巡检服务体系,保障城运各信息系统正常运行(0-3 分); 2、能否运用有关工具平台,并与区城运的运维体系及配套服务商的信息技术、资源相结合,形成人员-平台-流程-资源的全方位运维体系(0-3 分); 3、投标方案能否提供良好的本地化服务,是否包含了专业的驻场服务,并有驻场人员的安排及工作计划(0-3 分); 4、能否提供各类特殊重大事件、特殊时段等的现场值守服务,是否有针对性的重要活动 保障措施(0-3 分)。 | 12 | ||
5 | 项目团队 | 项目团队 | 客观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技术资格,得 2 分,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证书不符合要求不得分。(上述人员需提供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者不得分) | 2 |
主观分 | 项目人员配置及职能分工是否合理,是否具备相关项目经验。 | 2 |
6 | 业绩 | 业绩 | 客观分 | 提供近三年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1、投标函格式
致: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按照采购云平台规定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 1 份。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 务。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7.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 的,承担全部责任。
8. 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采购云平台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录内容无异议。
9.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格式
服务期限 | 投标总价(总价、元) |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采购云平台,并在该平台填写。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服务包 1
填写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分;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序号 | 分类名称 | 报价费用 | 说明 | 备注 |
1 | 城运 IT 基础设施机架及线路租赁 | 详见明细( ) | ||
2 | 区视频联网平台扩容 | 详见明细( ) | ||
3 | 融合通信服务 | 详见明细( ) | ||
4 | 城运应用服务 | 详见明细( ) | ||
5 | 安全服务 | 详见明细( ) | ||
6 | … | |||
7 | 投标人认为本表中未能 包括的其他必要费用 | 详见明细( ) | ||
报价合计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分。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4)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报价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资格审查要求表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 (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与 页次 | 备注 |
法定基本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大中小微企业 |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 购。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符合性要求表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 (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 与页次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授权 | 1.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 |||
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等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要求表》以及《符合性要求表》。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适用于纸质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即自动加 密)。 | |||
投标报价 | 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项目最高限价。 4.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5.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报价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计算出的缺漏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投标 报价的 10%。 | |||
商务要求 | 1.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服务地址、付款方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 |||
“★”要求 | 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招标需求》质量标准,或者符合招 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性能及其它要求的。 | |||
公平竞争和 诚实信用 | 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 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投标有效期 | |||
服务地址 | |||
服务期限 | |||
付款方式 | |||
转让与分包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 (姓名)系注册于 (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我方授权委托我方在职职工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 项目的投标活动,由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中心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投标人(公章): 受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8、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为准。
(5)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行业划型标准: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安置残疾人 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比例 %,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说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10、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姓 名 | 年 龄 | 专 业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担任职务 | |||
毕 业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制 年 | ||||
经 历 | |||||
年~ 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何职 | 备注 |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 、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
说明:
(1)“主要人员”指实际参加本合同的项目管理、技术等方面的负责人。
(2)主要人员需填写此表每人填一张。后附项目负责人员相关证书和在职证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其他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项目组成员姓名 | 年龄 | 在项目组中的岗位 | 学历和毕业时间 | 职称及职业资格 | 进入本单位时间 | 相关工作经历 | 联系方式 |
……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项目服务方案及承诺
1、项目服务方案
2、服务承诺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合同中心-项目名称]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各方:
甲方(买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 乙方(卖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_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_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服务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进行整改,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_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服务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整改,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_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 维护服务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服务费按季支付,合同签订后的第一个季度支付额度为合同总价的 25%,之后每个季度支付 额度为合同总价的 25%;每次经甲方考核后,确定实际支付金额。
8.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服务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 期)维护服务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设施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_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服务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应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更改服务内容,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项目实施存在潜在缺陷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正常运行。
9.7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9 乙方应按《劳动法》用工,并根据实际合理配置相关人员、设备,自行解决员工的住宿。
9.10 涉及调整作息时间,所涉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置。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
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乙方履约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5.争端的解决
15.1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起诉。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贰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协议(若有)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
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
项目名称 | 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二期)维护服务 |
采购内容 | 为保证城运平台(二期)的各类数据和业务应用系统可靠、高效、持续、安全的运行,本项目采购以下服务,包括:1、城运 IT 基础设施机架及线路租赁服务;2、区视频联网平台扩容服务;3、融合通信服务; 4、区城运应用服务;5、区城运安全运营服务。项目需求涉及到的相关硬件设备均以服务租赁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436.269 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
1.项目背景
上海市松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中提到,构建数字“新基建”体系。数字“新基建”重点领域实现高水平发展,新一代互联网、5G、低轨卫星互联网、新型城域物联专网实现“空天地”全域部署、全面覆盖,建成全国一流的“数据、算法、算力”三位一体的 AI 超算中心,建成松江数字孪生城市基础空间中台、数据中台、应用中台、人工智能中台等共性基础技术平台,形成全区统一的城市数智底座和超级城市大脑。《松江区 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推动社会治理街镇智能“一张网”建设,强化数据汇聚、系统集成、联勤联动、共享开放,实现“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持续推进无违先进街镇创建。
2022 年初,松江区人民政府印发《松江区城运体系区、街镇一体化建设导则》(参见: https://www.songjiang.gov.cn/govxxgk/SHSJ43/2022-02-17/cce6727b-9694-4ad2-8017- f44f0ef2fdae.html),导则作为城运中心“一网统管”的建设理念和原则,规定了城运大厅、机房建设、城运中心门户、视频架构、AI 算法架构、物联架构、事件架构、地图架构、指挥体系、安全架构、应用建设等方面的总体要求,适用于区、街镇城运中心一体化建设。导则明确区城运中心要全面贯彻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六个一”的建设要求,通过构建“区级统筹、两级指挥、三级联动”的“1+18+X”(一个区级平台+18 个街镇平台+X 个特色应用)城运体系格局和“全域感知、全程协同、全时响应”的城市运行管理网络,形成集指挥平台、应用枢纽、赋能载体“三合一”的城运智能管理平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地支撑城运管理水平的全方位变革和提升。
2.信息化现状
上海市松江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是区委、区政府开展城市和社会治理的参谋协调部门,也是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机构和城市综合管理的指挥平台。具体职责任务是:
1)负责网格化管理、12345 市民热线、群众举报等涉及城市管理的各类事件、部件、领导交办件的受理、分派、流转、协调、调度、跟踪、督办及对相关职能部门、街镇处置情况进行监督。
2)承担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职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报送、汇总分析等工作。
3)负责对城市和社会综合管理信息汇总、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与市级城市运行管理、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市政府总值班室等部门的工作对接。
5)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在松江区城运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中,已经建设了区城运信息化机房一期、区视频联网管理平台一期、C/S 端三维可视化平台、智能网关系统及终端安全管理等系统。前期已有网格化管理平台松江分平台、松江城运公众号、政务协同平台等系统或平台在使用。
主要信息化现状如下:
2.1 网络现状
松江区城运中心业务系统的网络规划依托于区电子政务外网,当前的网络现状见下图。
区城运中心网络现状拓扑图
区城运目前已基于政务外网初步构建了“2+2”的视频资源池,视频规模涵盖公安、综治、水务局、绿化市容局。政务外网的视频汇聚交换机部署于区城运机房,通过单链路与区中心机房互联。
2.2 视频资源现状
2020 年城运中心经过一期项目建设,以及对公安、综治、各委办局监控系统联网接入,网络扩容及建设情况,城运中心目前的系统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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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运信息化(一期)视频资源网络拓扑图
从全区整体视频归集层面,松江视频仍分散在各个委办或部门内部,全区整体视频监控数据汇集汇聚程度较低、数据联网传输资源欠缺等,缺乏一个统一的视频资源池,也缺乏统一的接入转码方式实现对海量视频资源的按需调取。
从部门内部视频归集层面,其中,文旅局、卫健委、民政局、燃气公司、交通委 5 个部门内部视频资源尚分散在部门内部各个辖属区域,部门内部视频监控资源缺乏统一归口。
结合实地调研、勘查情况,这 5 个委办/重点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存储设备、平台的建设情况、主要产品品牌、建设时间、遵循协议等存在很大差异,因此汇集汇聚、联网工作存在较大难度,需对部分委办局现有系统进行升级、扩容。
3.需求分析
3.1 城运 IT 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城运云基础资源需求。本次项目基于区电子外网,依托松江区政务云平台资源构建松江区城运云基础设施。
网络和机房点位建设需求。一期项目中城运自有机房已经建有空调系统、UPS 系统、机柜机架等设备。本期项目的部分新进设备,占用自有机房的剩余空间。当前功率 20K,64 节 100AH 的 UPS 不间断电源功率偏低,需要对UPS 进行升级,同时对现有机房的机架、网络、电源、同屏转发一体机等进行升级。在自有机房无法摆放的部分新进设备,托管至运营商机房。
3.2 区视频联网管理平台扩容需求
在城运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中,已经建设了一套完整的、符合 GB/T28181 标准协议的松江区视频监控联网城运中心平台,主要设备为视频云综合管控平台(DH-DSS-C9100A/3W)、
视频云智能运维平台(DH-NMS-B9100S3A-2U)。平台具备 3 万路接入、管理能力;具备并发 600 路 8Mbps 视频在城运平台及街镇分平台的展示与应用能力。覆盖了区城运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区水务局水泵闸、区绿化市容局方塔公园等重点点位的联网接入。但在平台容量、并发规模、覆盖范围、与市平台的对接、跨部门分享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做性能的升级和缺失功能的补充。
区城运中心平台部署在区政务外网上,为降低多媒体业务对现网业务的影响,在政务外网上设计建设视频缓冲区,承载视频媒体业务。并和区公安分局视频图像专网、区政法综治视频专网以及各委办局的链路打通,形成城运视频新专网。因此,为满足视频资源的可传输、可接入,需要进行光纤、交换机、联网网关、安全隔离等软硬件资源部署,更好地支撑视频资源的安全传输,为视频统一接入与调配应用提供底层基础保障。
从部门内部汇集层面,区公安与综治视频汇聚已经较为成熟,公安现已汇聚公安视频资源与综治“雪亮工程”视频资源,而区文旅局、卫建委等 4 个部门内部视频资源尚分散在部门内部各个辖属区域,部门内部视频监控资源缺乏统一归口;从全区整体归集层面,视频仍分散在各个委办或部门内部,整体视频监控数据汇集汇聚程度较低。因此,需要先着重进行文旅局、卫健委、民政局、交通、燃气公司等 5 个部门内部视频资源的统一归集,进而建立综合性的视频监控联网管理平台,基于 GB/T28181 等联网标准实现视频监控平台间的级联、互联,统一接入与管理松江公安、综治、委办单位视频资源,更有效地服务于松江全区视频资源的统一调配与综合应用,避免重复建设,有效提高视频应用效能。
针对统一接入的松江全区公安、综治、委办等多业务单位视频资源,不仅仅服务于松江区城运平台的综合调配应用,也将服务于松江区街镇分中心进行按需调配应用。因此需要提供高性能的并发转发能力,支持对视频资源进行缓存、调度和传输播放,满足将高清流媒体实时图像转发给上下级联网系统、监控客户端、大屏服务、视频存储服务等,更好地满足松江区城运的视频深度应用需求。
3.3 融合通信服务需求
公网对讲(单兵终端)和数字集群(800 兆)对讲,这两个系统完全独立,分别使用,两者之间不能互通。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这两个系统之间不能互通,造成了使用不同系统的人员之间无法正常联系,从而影响正常工作,造成工作效率下降。实现公网对讲(单兵终端)和数字集群(800 兆)对讲两者之间的语音业务融合,做到统一的资源接入控制、集中的资源配置管理,实现跨终端形式、跨网络制式的语音互通是松江区城运中心紧迫的需求。
3.4 城运个性化应用需求
依据上海市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及上海市“一网统管”总体建设目标,结合上海市松江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实际需求,推动“经济、生活、治理”全面数字化转型,构建起“数字治理、数字生活、数字经济”三大类的松江城运应用框架体系。数字治理类应用包括松江城市文明品质提升、渣土车智能监管、城管非现场执法、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城运 12345 热线与网格化分析、老旧电梯安全监管、智慧气象精细化管理、个性化应用综合服务平台等方向和主题。
3.5 城运安全运营保障需求
安全运营主要对松江城运中心信息系统提供日常运行保障,通过安全事件管理、环境和资产管理、可移动介质管理、网络和系统管理、恶意代码防护管理、变更管理、密码/密钥管理、补丁管理、安全监控管理和日志安全管理来加强日常运行各个环节的安全控制,其目的是通过这些环节的日常安全工作,提高城运整体安全运营水平。对城运二期项目建设的信息系统基础资源进行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资源现状和配置信息,反映信息系统的整体可用性情况和健康状况,创建一个可知可控的 IT 环境,从而保证城运信息系统,包括 IT 基础设施、AI 人工智能中台、物联网管理平台、视频联网股管理平台、融合通信平台、城运公共服务平台、区视频会议系统、城运体征指标平台、综合决策指挥平台、城运个性化应用及门户等各类数据及业务应用系统的可靠、高效、持续、安全运行。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项目服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城运二期建设项目新增的 IT 设备所需的机架租赁服务;区视频联网平台扩容所需的视频数据治理、机架租赁、主干链路线路租赁服务;融合通信服务所需的终端通信服务、专线租赁服务;城运应用服务;安全运营服务。
本次项目采购的所有服务期限为一年。投标人需要为本项目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技术资格,团队成员需要具备丰富的服务交付和管理经验,保证整体服务的完整性和合理性,保证服务的高效交付。
1.城运 IT 基础设施机架及线路租赁服务
城运中心现有机房空间不足,新增空间需求考虑租用满足政务云建设相关条件的机房空间,按单机架 42U 空间、4kw 功率电源及通常的上架密度估算,需要租用 8 个机架空间用于上架本期新增设备。机架需要配置标准的配线柜。机架需要配置链路,满足城运中心的网络访问需求。
机架空间需要提供一定的冗余,以便满足今后业务发展的灵活扩容。
机架所在的机房需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全年全天候有值班人员值守,需要巡检人员按规定流程进行巡检作业。机房管理需要具备机房资源设施的整体运维能力,并承诺提供全天候 7x24 小时的故障维护和技术业务咨询支持服务。
1.1 机架租赁服务:
标准 42U 机架,提供 4kw 电源。含电,1 年租赁。机架数量:8 个。
1.2 线路租赁服务:
机架线路,裸光纤链路,8 条链路。1 年租赁。数量:8 条。 2.区视频联网平台扩容
区城运中心平台部署在区政务外网上,为降低多媒体业务对现网业务的影响,在政务外网上设计建设视频缓冲区,承载视频媒体业务。并和区公安分局视频图像专网、区政法综治视频专网以及各委办局的链路打通,形成城运视频新专网。为满足视频资源的可传输、可接入,需要采购市级平台上联共享(区政务外网)、委办局共享(综治平台)、视频联网平台所需的机架租赁、线路租赁服务,以便更好地支撑视频资源的安全传输,为视频统一接入与调配应用提供底层基础保障,同时能够按照城运数据格式完成视频数据的高效治理。
2.1 市级平台上联共享(区政务外网)
2.1.1 机架租赁:
标准 42U 机架,提供 4kw 电源。含电,1 年租赁。机架数量:1 个。
2.1.2 视频数据治理:
视频联网接入委办局,9 个委办局(综治、公安、城管、水务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卫建委、燃气公司、交通委)视频联网接入委办局一机一档,需要人工排摸视频点位及重新定制结构树,按照城运数据格式进行梳理,完成视频数据的高效治理;
2.2 委办局共享(综治平台)
2.2.1 机架租赁:
标准 42U 机架,提供 4kw 电源。含电,1 年租赁。机架数量:1 个
2.3 视频联网平台专线链路租用
2.3.1 委办局共享(城管局部分)-区城运中心到城管局链路:主干链路、裸光纤,1 年链路租用。裸光纤专线。
2.3.2 委办局共享(水务局部分)-区城运中心到水务局链路:主干链路、裸光纤,1 年链路租用。裸光纤专线。
2.3.3 委办局联网接入(民政局部分)-区民政局至区城运中心链路:主干链路、裸光纤,1 年链路租用。裸光纤专线。
2.3.4 委办局联网接入(文旅局部分)-区文旅局至区城运中心链路:主干链路、裸光纤,1 年链路租用。裸光纤专线。
2.3.5 委办局联网接入(卫健委部分)-区卫建委至区城运中心链路:主干链路、裸光纤,1 年链路租用。裸光纤专线。
2.3.6 委办局联网接入(燃气公司部分)-燃气公司至区城运中心链路:主干链路、裸光纤,1 年链路租用。裸光纤专线。
2.3.7 委办局联网接入(交通委部分)-区交通委至区城运中心链路:主干链路、裸光纤,1 年链路租用。裸光纤专线。
以上线路都为主干链路,需要光纤网络,光纤规格为 ITU-T G.652 单模光纤,独立的物理隔离光纤专网,光纤线路质量按国家标准使用寿命≥15 年,光纤连接传输距离需要满足至少 20 公里的传输距离。
2.4 铁塔视频数据服务
城运中心视联监控是以铁塔视联服务平台及高空监控点位为基础,通过基础空间数据库、视频监控数据库,综合运用多种技术,为松江区制定一套完整的高空监控数字化治理体系解决方案,优先实现松江区重点区域高空监控全覆盖。通过存量视频流引入共享的已布置在铁塔基站上的高空摄像头监控视频内容,配合新增高空监控点位,形成目标区域监控预警一张网,对松江区内特定区域进行全方位高空监控覆盖。利用铁塔视联运营平台,将所有涉及高空监控视频流接入平台,实现视频信息的解析、处理、存储、转发等功能。具备铁塔视频的接入能力,以及一定的扩容能力,满足今后视频接入的发展需求。
2.4.1 视频综合管理服务:
用于摄像头视频的接入,用于视频图像与区城运中心平台的对接
2.4.2 数据传输:
80M 专线(MSTP 点对点专线)租赁服务,上行 80Mb/下行 80Mb。
2.4.3 数据传输:
80M 专线(MSTP 点对点专线)初装服务。
2.4.4 视频内容服务:
铁塔高空视频内容服务是利用铁塔高点点位优势,实现松江区重点区域高空监控覆盖,形成目标区域监控一张网。利用铁塔视联运营平台,将部分涉及高空监控视频流接入平台,实现视频信息的解析、处理、存储、转发等功能。为区域综合管理等提供要素支撑。点位数量:10 个。
铁塔视频的点位清单: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1 | 东三大桥 | 松江石湖荡东三村(东三渡口 888 号) |
2 | G60 石湖荡出口 | 松江区石湖荡镇松蒸公路与苗圃路路口 |
3 | 石湖荡集镇 | 松江区石湖荡电信局(车栅路 150 号对面) |
4 | 浦江之首景区 | 松江区石湖荡镇闵塔公路转强家浜路往南到底黄浦江边 |
5 | 印象城 | 松江区广富林路人民北路路口西南角绿化带内 |
6 | 中骏璟荟工地 | 松江区广富林路人民北路路口西南角绿化带内 |
7 | G60 高速石湖荡部分 | 松江区石湖荡镇石泖公路 G60 交界处 |
8 | 洙桥村农业风光 | 松江石湖荡镇洙桥村沪松铁路公路交叉口 |
9 | 沪苏湖工地 | 上海市松江区闵塔公路辰塔路西北侧 300m |
10 | 电信大楼 | 松江区人民路乐都路路口西北 |
3.融合通信服务
本次需要采购融合通信服务,通过专网互通,实现数字集群终端和公网对讲(单兵)终端之间的融合通讯,单兵终端之间能够实现公网对讲,同时可以与 800 兆终端加入到同一个集群群组,实现不同类型终端间的语音互通。同时可以对系统内的组呼进行录音、查找及回放。
本次需要采购 20 台单兵手持终端大屏三防终端通信服务,5 台双模宽窄带融合智能终端通信服务,18 套数字集群(800M)终端通信服务。
3.1 融合通信软件服务
3.1.1 预约调度软件功能服务:
基于语音的预定义和临时组呼叫、语音呼叫和会议、平台指挥调度功能服务(终端授权
/年)。
3.1.2 视频调度软件功能服务:
基于语音和视频的预定义和临时组呼叫、语音呼叫和会议、平台指挥调度、实时视频、视频分发、视频轮播功能服务。
3.2 公网对讲终端通信服务
3.2.1 大屏三防终端服务:
终端需要至少满足参数:4G 全网通,8 核,4+64G,5200mAh,后摄像头 1300 万像素、前摄像头 500 万像素,IP69 防护等级,终端+每月 40G 共享流量,1 年服务。数量:20 台。
3.2.2 双模宽窄带融合智能终端服务:
终端需要至少满足参数:操作系统 Android 9.0,1G+8G,2.8 吋全视角高清屏,480*640分辨率触摸屏,IP67 防护等级,前摄像头 500 万像素,后摄像头 800 万像素,自动对焦,可选配红外夜视,电池 4000mAh,终端+每月 3G 共享流量,1 年服务。数量:5 台。
3.3 数字集群(800M)终端通信服务
3.3.1 终端一次性入网服务:
手台单台入网服务,一次性收取。数量:18 套。
3.3.2 终端通信服务:
终端通讯服务,1 年服务。数量:18 套。
3.3.3 点对点专线:
专线(点对点专线链路),按一条配置,1 年服务。数量 1 根。
3.3.4 上网专线:
城运中心上网专线,满足终端互联网上网连接,上行/下行:100Mb/100Mb。
3.4 公专融合通信服务
3.4.1 公专融合通信服务:
公网对讲终端和 800 兆数字集群终端的互联互通。含 1 个大集群和 2 个小集群。
3.5 单兵系统国标对接服务
3.5.1 登录注册逻辑改造:
登录注册逻辑,1)登陆账号映射;2)SIP 注册携带新增数据处理;3)服务器验证改造;4)新老逻辑兼容改造。
3.5.2 登录注册逻辑改造(摄像头):
国际设备注册逻辑改造(摄像头),1)注册 ID 关系映射;2)SIP 服务二次开发改造; 3)服务器验证改造;4)新老兼容改造。
3.5.3 拉流流程改造:
拉起监控时通知执法记录仪打开监控的回调服务,1)拉流过程中上游逻辑处理;2)根据不同个推流地址改造;3)兼容老逻辑。
3.5.4 设备管理改造:
退出监控时通知执法记录仪关闭监控的回调服务,1)设备 ID 关系映射逻辑的增删改查; 2)新老统计逻辑的兼容等。
3.6 融合指挥调度平台-单兵系统对接服务
3.6.1 单兵系统对接服务:
单兵系统接入融合指挥调度系统对接服务。系统对接(含接口定制)。 4.城运应用服务
松江城运应用系统的建设,紧扣《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的指导,抓住急迫应用和亮点方向,力求在松江的“经济、生活、治理”全面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本次服务项目需要采购智慧工地应用、老旧电梯物联网加装相关的服务。
为满足区城运中心的智慧工地监管的需求,本次需要采购智慧工地应用相关服务,包括:企业级应用宽带线路租赁服务,加密安全协议许可证书,公网顶级域名(.com)认证、小程序认证,网络扩容服务现有智慧工地平台的网络带宽扩容至 1000Mb。
为了提高松江区老旧电梯的安全监管能力,本次需要对松江区 441 部老旧电梯进行物联网加装服务,实现对电梯的安全运行监管。充分运用电梯物联网、视频专网,通过加装在电梯内的传感器、智能摄像头,实现电梯运行健康指标实时监测,实现电梯运行安全监测,实现不文明乘梯行为(电瓶车入梯)告警阻止、实现困人故障发生后的安抚和应急救援等应用,建立三级响应机制并纳入区城运中心一网通管平台,为民众提供更安全可靠的乘梯环境。
4.1 智慧工地线路租赁
4.1.1 网络服务及证书:
一根 100Mb 企业级应用带宽租赁,加密安全协议许可证书,公网顶级域名(.com)认证、小程序开发认证等,1 年服务。
4.1.2 网络扩容:
预估常态并发 200 路,每路 4Mb,留一定的浮动带宽,故 1000Mb 带宽网络扩容,1 年服务。
4.2 老旧电梯物联网加装服务及线路租赁
4.2.1 前端服务
4.2.1.1 老旧电梯轿厢智能监测服务:
老旧电梯轿厢智能监测服务,电梯轿厢智能监测服务,包括视频监测、电梯运行状态监测、环境监测(紫外线消杀)、困人故障监测等,对不文明乘梯行为(电瓶车入梯)进行告警和阻止。1 年租赁服务。
4.2.1.2 老旧电梯轿厢多媒体信息服务:
老旧电梯轿厢内多媒体服务,信息发布,发生困人故障时能够提供轿厢内乘客的视频通话安抚,并根据应急措施触发并实施及时的应急救援。1 年租赁服务。
4.2.1.3 网络系统集成服务:
电梯物联网加装集成,包括电梯井的布线、物联网设备安装调试、电梯平台的数据对接等服务。
4.2.2 宽带及链路租赁服务
4.2.2.1 电梯专线(10Mb/2Mb)租赁:
每部电梯需要一路专线接入,互联网专线,上行 10Mb、下行 2Mb 速率。保证电梯数据的专网传输、安全传输。
4.2.2.2 汇聚 MPLS VPN 专线(50Mb/50Mb)租赁:
一根电梯数据汇聚专线,实现电梯数据实时汇聚接入电梯管理平台,上行 50Mb、下行 50Mb。
4.2.2.3 松江区市监局 MPLS VPN 专线(50Mb/50Mb)租赁:
一根松江区市监局至电梯管理平台的汇聚专线链路,满足市监局能够实时访问电梯管理平台的数据,上行 50Mb、下行 50Mb。
电梯统计表:
序号 | 街道 | 居民小区 | 电梯数量 | 备注 |
1 | 方松街道 | 安信湖畔天地 | 1 | |
2 | 昌鑫花园 | 6 | ||
3 | 华亭绿景苑 | 12 | ||
4 | 安琪花苑 | 19 | ||
5 | 绿洲华庭 | 9 | ||
6 | 泰晤士小镇 | 1 | ||
7 | 阳光翠庭 | 48 | ||
8 | 珠江新城 | 39 | ||
9 | 紫东新苑 | 43 | ||
10 | 广富林街道 | 复地香堤苑 | 1 | |
11 | 松云水苑 | 37 | ||
12 | 九里亭街道 | 奥林匹克花园 | 28 | |
13 | 上海源花城 | 1 | ||
14 | 志成花苑 | 58 | ||
15 | 九亭镇 | 绿洲长香岛 | 32 | |
16 | 美丽星城 | 45 | ||
17 | 云润家园 | 8 | ||
18 | 紫金花园 | 10 | ||
19 | 泗泾镇 | 西南名苑 | 6 | |
20 | 润和苑 | 4 | ||
21 | 新桥镇 | 龙祥公寓 | 11 | |
22 | 新乐雅苑 | 9 | ||
23 | 岳阳街道 | 月厦新天地 | 4 | |
24 | 中山街道 | 荣都公寓 | 6 | |
25 | 舜龙公寓 | 3 | ||
总计 | 25 | 441 |
5.安全服务
5.1 安全运营保障服务
安全运营主要对松江城运中心信息系统提供日常运行保障,通过安全事件管理、环境和资产管理、可移动介质管理、网络和系统管理、恶意代码防护管理、变更管理、密码/密钥管理、补丁管理、安全监控管理和日志安全管理来加强日常运行各个环节的安全控制,其目
的是通过这些环节的日常安全工作,提高整体安全运营水平。运用有关工具平台,并与区城运的运维体系及配套服务商的信息技术、资源相结合,形成人员-平台-流程-资源的全方位运维体系。
安全运营保障服务方案需要提供本地化服务,要建立专业高效的运维巡检服务体系,对城运系统实现全覆盖,保障城运平台各系统的正常运行。
安全运营主要流程包含事前预防、事中审计、事后响应三个阶段。
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安全评估、及时报告弱点和可疑事件,定期更新病毒库和规则库。现场派驻 1 名技术人员提供驻场服务,制定详细的驻场工作计划,执行日常安全巡检,日常安全监控,安全告警响应,输出运营报告,调整安全策略,按需变更配置,重保期间提供重要活动保障服务。
1)现场安全值守,并对安全告警数据进行分析和响应,运营过程中协助网络和策略优化,协助病毒查杀,协助软硬件故障修复;
2)应急响应服务:提供高危风险应急响应服务,协助勒索病毒等高危风险处理,紧急漏洞修复,恶意程序查杀等;
3)应急演练服务与应急预案修订,组织应急演练,修订应急预案使之保持最新;
4)服务器安全加固;
5)数据安全保密情况检查,采取技术手段,对数据安全保密情况进行检测;
6)重要活动保障,对特殊重大事件、特殊时段等(如:国庆、两会、进博会等重要活动举行期间、重要会议召开期间)提供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在此期间,提供专职人员进行区府大院内现场值守。
7)开展整体性的安全监测评估,输出监测评估报告。
8)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对网络系统(包括网络、主机、操作系统,应用等)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检查。
9)安全培训不少于 4 次。
6.服务采购明细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城运 IT 基础设施机架及线路租赁 | |||
1.1 | 机架租赁 | 标准 42U 机架,提供 4kw 电源。含电,1 年租 赁。 | 8 | 1 年 服务 |
1.2 | 线路租赁 | 机架线路,裸光纤链路,8 条链路。1 年租赁。 | 8 | 1 年 服务 |
2 | 区视频联网平台扩容 | |||
2.1 | 市级平台上联共享(区政务外网) | |||
2.1.1 | 机架租赁 | 标准 42U 机架,提供 4kw 电源。含电,1 年租赁。 | 1 | 1 年服务 |
2.1.2 | 视频数据治理 | 视频联网接入委办局,9 个委办局(综治、公安、城管、水务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卫建委、燃气公司、交通委)视频联网接入委办局一机一档,需要人工排摸视频点位及重新定制结构树,按照城运数据格式进行梳理,完 成视频数据的高效治理。 | 9 | 1 年服务 |
2.2 | 委办局共享(综治平台) | |||
2.2.1 | 机架租赁 | 标准 42U 机架,提供 4kw 电源。含电,1 年租赁。 | 1 | 1 年服务 |
2.3 | 视频联网平台专线链路租用 | |||
2.3.1 | 委办局共享(城管局部分)-区城运中心到城 管局链路 | 主干链路、裸光纤,1 年链路租用。裸光纤专线。 | 1 | 1 年服务 |
2.3.2 | 委办局共享(水务局部分)-区城运中心到水 务局链路 | 主干链路、裸光纤,1 年链路租用。裸光纤专线。 | 1 | 1 年服务 |
2.3.3 | 委办局联网接入( 民政局部分)-区民政局至区城运中心 链路 | 主干链路、裸光纤,1 年链路租用。裸光纤专线。 | 1 | 1 年服务 |
2.3.4 | 委办局联网接入( 文旅局部分)-区文旅局至区城运中心 链路 | 主干链路、裸光纤,1 年链路租用。裸光纤专线。 | 1 | 1 年服务 |
2.3.5 | 委办局联网接入( 卫健委部分)-区卫建委至区城运中心 链路 | 主干链路、裸光纤,1 年链路租用。裸光纤专线。 | 1 | 1 年服务 |
2.3.6 | 委办局联网接入(燃气公司部 分)-燃气公司 | 主干链路、裸光纤,1 年链路租用。裸光纤专线。 | 1 | 1 年服务 |
至区城运中心链路 | ||||
2.3.7 | 委办局联网接入( 交通委部分)-区交通委至区城运中心 链路 | 主干链路、裸光纤,1 年链路租用。裸光纤专线。 | 1 | 1 年服务 |
2.4 | 铁塔视频数据服务 | |||
2.4.1 | 视频综合管理 服务 | 用于摄像头视频的接入,用于视频图像与区城 运中心平台的对接 | 1 | 1 年 服务 |
2.4.2 | 数据传输 | 80M 专线(MSTP 点对点专线)服务,上下行 80M。 | 1 | 1 年 服务 |
2.4.3 | 数据传输 | 80M 专线(MSTP 点对点专线)初装服务。 | 1 | 次 |
2.4.4 | 视频内容服务 | 视频内容服务,利用铁塔高点点位优势,实现松江区重点区域高空监控覆盖,形成目标区域监控一张网。利用铁塔视联运营平台,将部分涉及高空监控视频流接入平台,实现视频信息的解析、处理、存储、转发等功能。为区域综 合管理等提供要素支撑。 | 10 | 1 年服务 |
3 | 融合通信服务 | |||
3.1 | 融合通信软件服务 | |||
3.1.1 | 预约调度软件功能服务 | 基于语音的预定义和临时组呼叫、语音呼叫和 会议、平台指挥调度功能(25 终端授权/年),1年服务 | 1 | 1 年服务 |
3.1.2 | 视频调度软件功能服务 | 基于语音和视频的预定义和临时组呼叫、语音呼叫和会议、平台指挥调度、实时视频、视频分发、视频轮播功能,1 年服务 | 1 | 1 年服务 |
3.2 | 公网对讲终端通信服务 | |||
3.2.1 | 大屏三防终端服务 | 终端需要至少满足参数:4G 全网通,8 核, 4+64G,5200mAh,后摄像头 1300 万像素、前摄像头 500 万像素,IP69 防护等级,终端+每月 40G 共享流量,1 年服务。 | 20 | 1 年服务 |
3.2.2 | 双模宽窄带融合智能终端服务 | 终端需要至少满足参数:操作系统 Android 9.0,1G+8G,2.8 吋全视角高清屏,480*640分辨率触摸屏,IP67 防护等级,前摄像头 500 万像素,后摄像头 800 万像素,自动对焦,可选配红外夜视,电池 4000mAh,终端+每月 3G 共享流量,1 年服务。 | 5 | 1 年服务 |
3.3 | 数字集群(800M)终端通信服务 | |||
3.3.1 | 终端一次性入网 | 手台单台入网服务,一次性收取 | 18 | |
3.3.2 | 终端通信服务 | 终端通讯服务,1 年服务 | 18 | 1 年服务 |
3.3.3 | 点对点专线 | 专线(点对点专线):按一条配置,1 年服务 | 1 | 1 年服务 |
3.3.4 | 上网专线 | 城运中心上网专线,满足终端互联网链接,上行/下行:100Mb/100Mb。 | 1 | 1 年服务 |
3.4 | 公专融合通信服务 | |||
3.4.1 | 公专融合通信 服务 | 公网对讲终端和 800 兆数字集群终端的互联 互通。含 1 个大集群和 2 个小集群。 | 3 | 1 年 服务 |
3.5 | 单兵系统国标对接服务 | |||
3.5.1 | 登录注册逻辑改造 | 1)登陆账号映射;2)SIP 注册携带新增数据处理;3)服务器验证改造;4)新老逻辑兼容改造; | 1 | |
3.5.2 | 登录注册逻辑改造(摄像头) | 2、 国际设备注册逻辑改造(摄像头) 1)注册 ID 关系映射;2)SIP 服务二次开发改造;3)服务器验证改造;4)新老兼容改造; | 1 | |
3.5.3 | 拉流流程改造 | 拉起监控时通知执法记录仪打开监控的回调 服务,1)拉流过程中上游逻辑处理;2)根据不同个推流地址改造;3)兼容老逻辑。 | 1 | |
3.5.4 | 设备管理改造 | 退出监控时通知执法记录仪关闭监控的回调服务,1) 设备 ID 关系映射逻辑的增删改查; 2) 新老统计逻辑的兼容等。 | 1 |
3.6 | 融合指挥调度平台-单兵系统对接服务 | |||
3.6.1 | 单兵系统对接服务 | 单兵系统接入融合指挥调度系统对接服务。系统对接(含接口定制)。 | 1 | 1 年服务 |
4 | 城运应用服务 | |||
4.1 | 智慧工地线路租赁 | |||
4.1.1 | 网络服务及证书 | 100M 企业级应用带宽,加密安全协议许可证书,公网顶级域名(.com)认证、小程序开发认 证等,1 年服务。 | 1 | 1 年服务 |
4.1.2 | 网络扩容 | 预估常态并发 200 路,每路 4M,留一定的浮 动带宽,故 1000Mb 带宽网络扩容,1 年服务。 | 1 | 1 年 服务 |
4.2 | 老旧电梯物联网加装服务及线路租赁 | |||
4.2.1 | 前端服务 | |||
4.2.1.1 | 老旧电梯轿厢智能监测服务 | 视频监测、电梯运行状态监测、环境监测(紫外线消杀)、困人故障监测等,对不文明乘梯行为(电瓶车入梯)进行告警和阻止。 | 441 | 1 年服务 |
4.2.1.2 | 老旧电梯轿厢多媒体信息服 务 | 老旧电梯轿厢内多媒体服务,信息发布,发生困人故障时能够提供轿厢内乘客的视频通话 安抚,并根据应急措施触发并实施应急救援。 | 441 | 1 年服务 |
4.2.1.3 | 网络系统集成 服务 | 电梯物联网加装集成,包括电梯井的布线、物 联网设备安装调试、电梯平台的数据对接等。 | 441 | 1 年 服务 |
4.2.2 | 宽带及链路租赁服务 | |||
4.2.2.1 | 电 梯 专 线 (10Mb/2Mb)租赁 | 每部电梯需要一路专线接入,互联网专线,上行 10Mb、下行 2Mb 速率。保证电梯数据的专 网传输、安全传输。 | 441 | 1 年服务 |
4.2.2.2 | 汇聚 MPLS VPN 专 线 (50Mb/50Mb)租赁 | 一根电梯数据汇聚专线,实现电梯数据实时汇聚接入电梯管理平台,上行 50Mb、下行 50Mb。 | 1 | 1 年服务 |
4.2.2.3 | 松江区市监局 MPLS VPN 专线 (50Mb/50Mb) 租赁 | 一根松江区市监局至电梯管理平台的汇聚专线链路,满足市监局能够实时访问电梯管理平台的数据,上行 50Mb、下行 50Mb。 | 1 | 1 年服务 |
5 | 安全服务 |
5.1 | 安全运营保障服务 | 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安全评估、及时报告弱点和可疑事件,定期更新病毒库和规则库。现场派驻运营保障技术人员,执行日常安全巡检,日常安全监控,安全告警响应,输出运营维护报告,调整安全策略,按需变更配置,重保期间提供重要活动保障服务。 1)现场安全值守,并对安全告警数据进行分析和响应,运营过程中协助网络和策略优化,协助病毒查杀,协助软硬件故障修复; 2)应急响应服务:提供高危风险应急响应服务,协助勒索病毒等高危风险处理,紧急漏洞修复,恶意程序查杀等; 3)应急演练服务与应急预案修订,组织应急演练,修订应急预案使之保持最新; 4)服务器安全加固; 5)数据安全保密情况检查,采取技术手段,对数据安全保密情况进行检测; 6)重要活动保障,对特殊重大事件、特殊时段等(如:国庆、两会、进博会等重要活动举行期间、重要会议召开期间)提供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在此期间,提供专职人员进行区府大院内现场值守。 7)开展整体性的安全监测评估,输出监测评估报告。 8)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对网络系统(包括网络、主机、操作系统,应用等)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检查。 9)安全培训不少于 4 次。 | 1 | 1 年服务 |
7.服务考核
在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应在指定日期前,对前一季度的服务工作进行小结,形成完整的服务报告并装订成册向业主提交。
本次服务项目的考核制度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打分后,以总得分来作为是否通过考核的标准,考核主体为业主方。
总分值为 100 分。考核按百分制执行,考核后实际支付费用为每季度考核得分率乘以合同总价的支付比例(该季度应付百分比)计算,实际支付费用=季度考核得分率*合同总价*该季度应付百分比。
第一季度考核内容及分数如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考核分数 | 备注 |
1 | 机架需求 | 城运 IT 基础设施机架租赁所需的机房资 源和机架资源的开通情况,根据招标需求,每少一项,扣 1 分。 | 10 分 | |
2 | 线路需求 | 城运 IT 基础设施线路租赁所需的光缆专线的资源,根据招标需求,每少一项,扣 1 分。 | 10 分 | |
3 | 数据资源的对接 | 视频数据治理所需资源需求包括各委办局平台、数据结构、数据传输,根据招标需求,每少一项,扣 1 分。 | 10 分 | |
4 | 融合通信资源 | 融合通信资源包括:融合通信软件、公网对讲终端、数字集群(800M)终端通、公专融合、单兵系统国标对接、融合指挥调度平台-单兵系统对接,根据招标需求, 每少一项,扣 1 分。 | 10 分 | |
5 | 城运应用需求 | 城运应用对接包括:智慧工地线路、老旧电梯物联网加装服务及线路,根据招标需求,每少一项,扣 1 分。 | 20 分 | |
6 | 定期设备及系统检查维护 | 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和次数,少一次检查维护,扣 3 分。 | 10 分 | |
7 | 甲方维护响应 | 对甲方提出的任何维护要求进行响应。少一次响应扣 1 分。 | 10 分 | |
8 | 客户满意度 | 接到使用方有效投诉一次扣 1 分。 | 10 分 | |
9 | 其他要求 | 重大活动保障,顺利保障重大活动,保障未达到甲方要求,一次扣 2 分。 | 10 分 | |
10 | 总分 | 100 分 |
第二、第三、第四季度考核内容及分数如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考核分数 | 备注 |
1 | 响应速度 | 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响应的,一次扣 1 分。 | 20 分 | |
2 | 人员配置 | 按照合同配备足够的维护人员,对比合同规定数量,少一名扣 1 | 5 分 |
分。 | ||||
3 | 系统完好率 | 完好率低于 98%,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3 分。 | 20 分 | 以“月”为统计周期,全年设备“完好率”为各月的平均值。计算公式为:月完好率=[(设备总套数-月故障设备数)/设备总套数]× 100%。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的外力、道路施工等因素造成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情 况单列统计。 |
4 | 定期设备及系统检查维护 | 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和次数,少一次检查维护,扣 3 分 | 20 分 | |
5 | 甲方维护响应 | 对甲方提出的任何维护要求进行响应,少一次响应扣 1 分。 | 10 分 | |
6 | 客户满意度 | 接到使用方有效投诉一次扣 1 分。 | 10 分 | 管理方和使用方进行总体评价 |
7 | 设备更新 | 每不符合一次扣 1 分。 | 5 分 | 更换设备应是全新的、 未使用过的,并与所需更换的内容完全吻合 |
8 | 其他要求 | 重大活动保障,顺利保障重大活动,保障未达到甲方要求,一次扣 2 分。 | 10 分 | |
9 | 总分 | 1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