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阿鲁科尔沁旗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项目”)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阿鲁科 尔沁旗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的框架性协议,并非正式合同。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7)022 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签订
“xxxxx旗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阿鲁科尔沁旗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项目”)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的框架性协议,并非正式合同。
2、经过合法合规的竞争性程序,确认公司为本协议社会资本方后,双方需签订正式合同,具体事项以各自有权部门批准后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最终能否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涉及金额为估计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签订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与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签署了《阿鲁科尔沁旗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2 亿元人民币。
(项目以内蒙古自治区入政府 PPP 项目数据库为准,具体以实施方案数据为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阿鲁科尔沁旗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与巴林左旗、巴林右旗为邻,南与开鲁县、翁牛特旗隔河相望,北和锡林郭勒盟西乌旗、东乌旗毗连。阿鲁科尔沁旗南北狭长最长达 232 公里,东西最宽约 114 公里,总面积为
14277 平方公里。近年来,民生投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比例始终保持在
65%以上。先后被授予“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自治区“校园足球先进旗县” 等称号。
( 以 上 信 息 来 源 : 阿 鲁 科 尔 沁 旗 人 民 政 府 官 网 xxxx://xxx.xxxxxx.xxx.xx/)
公司与xxxxx旗人民政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2013 年至 2015 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公司与金融机构组成联合体(如有)作为社会资本方共同投资建设阿鲁科尔沁旗 PPP 合作项目,其中公司作为联合体(如有)的牵头方。
2、本项目合作内容为阿鲁科尔沁旗所辖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园林景观工程,包括:一期:天元大街园林景观、市政管网、慢行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道尔其格乡土植物博览园建设工程;二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程):向阳园、红星园 、龙湖公园等城市公园和xxx河景观带等市政园林工程 ,总投资暂定 2 亿元,项目合理收益率为 7%(项目以内蒙古自治区入政府 PPP 项目数据库为准,具体以实施方案数据为准),采用分期滚动投资建设的方式,各子项工程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分期付费。对于情况特殊项目需先进场施工,该项目做为存量工程与其他新建项目组成项目包纳入 PPP 项目实施。
3、在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甲乙双方未能履行 PPP 招标程序并签署确定性《PPP 合作协议》或没有金融机构参与基金融资的情况下,双方选择招投标模式进行组织施工,甲方在 2 个月内组织招标,如乙方未能中标,甲方将乙方所实施的工程进行审计并分期进行结算。天元大街原有绿地树木暂时由甲方进行管护,待 PPP 项目落地后,管护移交给 SPV 公司,并由 SPV 公司分期结算给甲方相应管护费用。目前还没有对现场苗木的养护费进行核算,结算时根据天元大街原有苗木的实际工程量和政府管护的时间经财政局审定的 2016 年养护费用据实结算。
(二)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结构
1.1 甲、乙双方及金融机构(如有)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为主体的投资合作模式(PPP 模式)共同投资建设阿鲁科尔沁旗生态建设 PPP 项目。
1.2 项目资本金暂定为进入阿鲁科尔沁旗生态治理 PPP 项目总投资总额的 20-30%,其中甲方出资 10%,乙方和金融机构(如有)作为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 90%。项目公司可以因项目投资建设的需要而进行增资扩股。
1.3 乙方根据项目分期滚动投资建设的原则,确保项目资本金分期及时到位,满足项目实施的需求。
1.4 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施工建设、运维和移交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
1.5 甲方通过竞争性谈判或招标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并与社会资本方成立合资项目公司,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2、项目收益
2.1 项目合作期 10 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从《特许协议》正式签订后至设施建成运营前一日,暂定为 1 年,运营期为 9年。
2.2 本项目的合理回报率按照税后收益率为标准,收益率按照实际
发生的融资成本加适当的项目公司管理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费用在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支付。
2.3 各项目当期付款金额,均以工程完工比例做为付款依据,按照已完工程量进行支付。如该项目已经完成审计,该项目投资成本总额则以经审计的投资成本为准。
(三)项目资金保障措施
1、甲方出具同意本项目以 PPP 模式实施的决议文件或会议纪要。
2、阿鲁科尔沁旗人大常委会出具同意将本项目所需总投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文件,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将拟合作项目投资资金列入一般公共支出预算统筹管理。
3、为了充分保障投资人的收益,乙方协助甲方将合作项目进入内蒙古自治区或国家 PPP 项目库。
4、甲方相关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对拟开展合作项目涉及的价格、财政、市政市容管理、国土、建设房管、税收、环境保护等管理和审批事项,为项目公司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5、如果乙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或招投标,中标本项目,能够与甲方签署合同组建项目公司,则作为投资方的乙方,可根据相关规定,承建相应的工程项目,但施工质量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项目公司的投融资、建设进行监督,并要求项目公司按照正式 PPP 协议约定的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2、甲方负责协调项目建设中项目公司与地方的关系,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3、甲方依法配合项目公司办理对本项目进行融资所需相关文件;
4、甲方依法办理本项目实施中的各项审批手续;
5、甲方有义务按约定对已完工项目进行付费回购;
6、如乙方未能中标,甲方应在一个月内(30 日)将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方法审算完毕,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按约定比例缴纳注册资本
x;
2、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建设,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施
工工期及工程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3、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工作,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融资,满足项目实施的需求。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x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后续如签订正式合同,将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项目如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通过积累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五、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本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有关具体合作内容、投资安排、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因此上述事项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协议涉及金额为估计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4、本协议的履行,存在融资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的情况下,支付安排、支付能力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大,项目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
六、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 披露日期 | 协议名称 | 后续进度 |
1 | 2013 年 4 月 3 日 | 《东营金湖银河生态工程建设及技术合作框架协议》 | 2013 年 6 月 25 日,公司与东营市城市管理局签署了《金湖银河景观工程施工第一标段合同》,工程包括东三路河绿化工程(潍坊路以南段、潍坊路以北段)、西湖公园绿化工程(西湖公园 BCDEF 区、西湖公园 AGHIJ区),金额 21,685.63 万元。 2013 年主要完成了大部份土方排换、道路铺装工程及给水管网主管道的全部施工,并进行了少部分的绿化种植;2014 年该项目主要进行了土方工程、排盐碱管道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以及绿化栽植工程;2015 年该项目主要进行了养护工程;2016 年该项目主要进行了乔灌木地被植物的补植及养护工程;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累计确认收入 24,746.08 万元。 |
2 | 2013 年 11 月 6 日 | 《昆区 G6 高速公路和 110 国道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框架协议》 | 2014 年 5 月,公司与xx仑区农牧林水局签署了《昆区 G6 高速公路和 110 国道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6 标段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 32,755.42 万元。2013 年,公司完成了该项目的大部分土方工程和部分乔木栽植;2014 公司主要完成了绿化工程以及园建工程;2015 年,公司主要进行了养护工程;2016 年,公司主要进行了乔灌木补植及养护工程。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累计确认收入 27,626.77 万元。 |
3 | 2014 年 4 月 30 日 | 2013 年 10 月,公司与海拉尔园林管理处签署了《海拉尔区东山组团景观 工程框架协议》,总价暂定金额 8,720 万元。工程内容为海拉尔区东山组团景观域内的土方排换、树木种植及后期养护、园林绿化。2013 年公司主要完成了成吉思汗大街的少部分土方工程和乔木栽植,2014 年公司继续完成土方工程以及绿化栽植工程。2015 年公司进行了养护工程;2016年公司进行了乔灌木补植及养护工程。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累计确认收 入 6,013.77 万元。 | |
4 | 2014 年 4 月 30 日 | 《清水河县北山生态公园绿化工程框架协议》 |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与清水河县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签署了 《清水河县北山、北出城口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 9,794.95 万元。工程内容为清水河县北山及北出城口的绿化施工。2014 年公司主要进行了给水管道安装工程、绿化栽植及养护工程;2015 年公司主要进行了养护工程;2016 年公司主要进行了乔灌木地被植物的补植及养护工程;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累计确认收入 8,537.40 万元。 |
5 | 2014 年 4 月 30 日 | 《关于实施大青山万亩草场恢复建设项目的框架协议》 | 2013 年 7 月,公司与内蒙古新拓生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大青山 万亩草场恢复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中标规模 1 万亩,总价暂定为 10,704.73 万元。2013 公司完成了近 80%面积的草场恢复和全部网围栏安装及给水管网的铺设工程;2014 年公司继续完成约 700 余亩面积的种植及对前期已种植部分进行了补植和养护工作;2015 年公司进行了养护工作;2016 年公司进行了日常养护及木栈道、给水管网的维修工作。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累计确认收入 10,587.30 万元。 |
6 | 2014 年 4 月 30 日 | 《托克托工业园区道路绿化框架协议》 | 2013 年 10 月,公司与托克托工业园区管委会签署《托克托工业园区道路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暂定为 6,806.85 万元,工程内容为道路绿 化、包括腾飞大道、能源路及铝水通道,绿化面积约 30 万平方米。2013年公司完成了腾飞大道的土方工程,并对原有苗木进行了移植;2014 年公司进行了土方工程、绿化栽植工程以及原有苗木的养护工程;2015 年内公司进行了养护工程;2016 年公司进行了x灌木补植及养护工程;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累计确认收入 7,290.79 万元。 |
7 | 2014 年 6 月 28 日 | 《乌兰浩特市洮儿河景观工程一期工程框架协议》 | 2014 年 12 月公司与乌兰浩特市建设局签署了《乌兰浩特洮儿河景观工程 一期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 15,957.44 万元。工程内容为洮儿河两岸北起老桥南至钢铁大桥段,项目建设面积 28.8 万平方米。2014 年主要进行了土方工程、景观硬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以及绿化栽植工程;2015 年主要进行了土建工程、弱电工程以及绿化养护工程等; 2016 年主要进行了土建工程、乔灌木地被类植物的补植工程等。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累计确认收入 9,891.07 万元。 |
8 | 2015 年 4 月 24 日 | 《扎鲁特旗鲁北镇xx山体景观改造工程框架协议》 | 2014 年 11 月公司与扎鲁特旗林业局签署了《扎鲁特旗鲁北镇北部破损山 体绿化修复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 7,346.51 万元。工程内容为扎鲁特旗鲁北镇xx山体景观的改造。2014 年本项目主要进行了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铺装工程、景石安装工程以及绿化工程;2015 年本项目主要进行了养护工程;2016 年本项目主要进行了日常维修及养护工程。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累计确认收入 5,363.17 万元。 |
9 | 2016 年 4 月 6 日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绿化景观升级改造 PPP 项目合作协议》 | 2016 年 4 月公司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绿化景观升级改造 PPP 项目合作协议》,投资总额约为 8 亿元。目前主要进行了苗木栽植、土建工程。本协议下目前有十一个子项目施工,本报告期内十一个子项目确认收入 17,899.50 万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累 计确认收入 14,129.66 万元。 |
10 | 2016 年 4 月 27 日 | 《生态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乌海)》 | 2016 年 4 公司同乌海市政府签订生态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投资 金额约 10.00 亿元;目前九个子项目正在施工,主要进行了苗木栽植、混 播及日常养护工程,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累计确认收入 12,079.64 万元。 |
11 | 2016 年 5 月 5 日 | 《乌兰浩特工业大道绿化景观带扩建工程框架协议》 |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签署了《乌兰浩特市 2016 年城区绿化工程四标 段(工业大道绿化景观带扩建工程)》合同,合同金额 8,549.94 万元;工程内容为博源酒店广场的景观及绿化工程。目前主要进行了苗木栽植及养护工程,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累计确认收入 597.93 万元。 |
12 | 2016 年 8 月 26 日 | 《阿拉善左旗敖包生态公园建设工程框架协议》 | 2016 年 4 月,公司与阿拉善左旗城市园林绿化局签署了《阿拉善左旗敖 包生态公园建设工程框架协议》,总价暂定 8,000.00 万元.。工程内容为阿拉善左旗敖包生态公园的土方工程、绿化工程、管道工程、水系工程等。目前项目主要进行了播撒草籽,苗木栽植养护,给排水管道、凉亭、停车场、人工湖及木栈道等的修建工程。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累计确认 收入 9,193.58 万元。 |
13 | 2016 年 8 月 26 日 | 《霍林郭勒市机场山体及护坡绿化工程框架协议》 | 2016 年 5 月,公司与内蒙古霍林河民航机场有限公司签署了《霍林郭勒 市机场山体及护坡绿化工程框架协议》,总价暂定金额 8,592.83 万元。工程内容为霍林郭勒市机场西山、南山及东山整体绿化及护坡工程。目前项目主要进行了微喷铺设,蒙草混播,护坡工程等日常养护工程,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累计确认收入 1,449.46 万元。 |
14 | 2016 年 8 月 26 日 | 《呼伦贝尔两河圣山旅游文化景区市政基础设施及景观配套项目建设工程框架协议》 | 2015 年 4 月,公司与呼伦贝尔两河圣山旅游文化景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 《呼伦贝尔两河圣山旅游文化景区市政基础设施及景观配套项目建设工程框架协议》,总价暂定金额 5,800.00 万元。工程内容为两河圣山景区内的乔木、灌木、地被及草本花卉种植及养护工作,广场铺装、景区道路及配套安装等。目前主要进行了绿化栽植及日常工程,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累计确认收入 4,615.95 万元。 |
15 | 2016 年 8 月 26 日 | 《海拉尔区主城区“四横三纵”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框架协议》 | 2015 年 4 月,公司与海拉尔区园林管理处签署了《海拉尔区主城区“四 横三纵”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框架协议》;总价暂定金额 8,000.00 万元;工程内容为海拉尔区主城区“四横三纵”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道路两侧带状绿地区域内的土方排换、树木种植、购置园林设施及后期绿化养护。目前主要进行了绿化栽植及日常养护工程,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累计确认收 入 3,549.25 万元。 |
16 | 2016 年 9 月 27 日 | 《xx生态环境建设及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投融资建设框架协议》 | 2016 年 9 月 22 日,公司与xx县人民政府签署了《xx生态环境建设及 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投融资建设框架协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9.20 亿元人民币。 |
17 | 2016 年 10 月 14 日 | 《包头市人民政府与蒙草公司生态建设合作框架协 议》 | 2016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与包头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包头市人民 政府与蒙草公司生态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探讨以政府为主导设立包头市生态产业基金,专项用于包 头市生态产业 PPP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基金规模约 100 亿元。 |
18 | 2017 年 1 月 5 日 | 《乌拉特前旗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 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与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签署了《乌拉特前旗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10 亿元人民币。 |
19 | 2017 年 1 月 5 日 |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2017 年 1 月 3 日,公司与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20 | 2017 年 1 月 26 日 | 《呼和浩特绿色生态发展基金合作框架协议》 | 2017 年 1 月 25 日,公司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呼和浩特绿色生 态发展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基金预计总规模为 100 亿元(基金规模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资于呼和浩特市生态治理等 PPP 合作项目。 |
21 | 2017 年 1 月 26 日 | 《大青山前坡治理项目合作意向书》 | 2017 年 1 月 25 日,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呼和浩特 绿色生态 发展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基金预计总规模为 100 亿元(基金规模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资于呼和浩特市生态治理等 PPP 合作项目。 |
22 | 2017 年 2 月 14 日 | 《五原县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 2017 年 2 月 11 日,公司与五原县人民政府签署了《五原县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总投资暂定 3.5 亿元(以内蒙古自治区入政府 PPP 项目数据库为准,具体以实施方案数据为准)。 |
23 | 2017 年 2 月 28 日 | 《战略合作协议》 | 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与通辽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投 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100 亿元人民币。 |
24 | 2017 年 3 月 14 日 | 《杭锦后旗生态治理 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 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司与杭锦后旗人民政府签署了《杭锦后旗生态治理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6 亿元人民币。 |
25 | 2017 年 3 月 14 日 | 《战略合作协议》 | 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司与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协 议》,投资总额初步估算为 15 亿元人民币(项目以内蒙古自治区入政府 PPP 项目数据库为准,具体以实施方案数据为准)。 |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阿鲁科尔沁旗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