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TXY-2021-H42647)
北京语言大学
国家语言文化国际传播研究基地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TXY-2021-H42647)
采 购 人:北京语言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七章 评标标准 144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家语言文化国际传播研究基地项目”所需的下述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ZTXY-2021-H42647二、招标内容和金额: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
1 | 多语言远程智能录播实验室设备 | 1批 | 800 | 否 |
2 | 多语言大数据实验室设备 | 1批 | 否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电子版(不含采购需求),每份5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时间:2021年09月15日起至2021年09月23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8:30- 16:30(北京时间)。
(二)地点:xxxxxxxxxx00xxxxxxxxx00x0000x。
(三)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七、投标、开标地点:xxxxxxxxxx00xxxxxxxxx00x0000x。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不适用者除外)、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我公司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采购人:北京语言大学
地 址:xxxxxxxxx00x联系人:xxx
电 话:010-82303946
采购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 xxxxxxxxx 0000 x邮政编码:100022
联 系 人:周女士、成先生、于先生、鲁女士电 话:010-51909015
传 真:010-53779910
开户名(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
账号:34675603423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本项目采购人:本招标文件《第一章》中所示采购人。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3.采购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相关服务。
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5.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6.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4)已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如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允许联合体采购,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采取其他手段谋取中标。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0.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11. 投标人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7)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
(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非法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资金来源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资金)。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投标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四)适用法律
本次采购属货物类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共分为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采购需求
第七章 评标标准
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
(二)招标文件复核
投标人必须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必须立即通知采购人,以便及时纠正上述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件、采购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投标语言的使用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拆开投标的,按无
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文件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投标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如未规定,以中文为准。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响应内容应附有“投标须知资料表”中规定语
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 A4幅面装订(须以左侧胶装形式装订,封面装订材料不限,但必须装订紧密,不得松动、散落。),须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
2.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均应当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上述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证明文件以投标书附件的形式编写,投标书附件的幅面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并按投标文件统一编码及装订。它包括:
(1)货物和相关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采购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需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
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采购需求的要求。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报价为到采购人现场的全部费用,含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及相关服务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附件3)上标明投标货物及有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3.涉及的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视为无效投标。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当提供《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擅自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擅自放弃中标的。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支票、汇票、电汇、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者政府
(1)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如为电汇,需在电汇说明中写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2)投标保证金须以分包为单位分别电汇(不能将几个分包的投标保证金合并在一起,一笔电汇)。
(3)投标保证金如为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须为以下三家规定的试点机构出具。
①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000xxxxxxxx0x
联系人:xxx 手机: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②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 xxx 手机:13488752033 00000000000
联系电话:58528750 0000000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③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00xxxxxxx X x00x联系人:xxx 手机:00000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 传真:59705606
0.xxxxxxxxxxx,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8.投标保证金将以非现金方式退还,以支票形式办理退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持中标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退投标保证金单位的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
9.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同时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退还的除外。
(六)投标有效期
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
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撤销,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4 份,《开标一览表》 1 份,投标文件正本
电子版 1 份【U 盘或光盘,加盖公章并签字人签字后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的扫描件(PDF 格
式)及电子版(Word 格式)各1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开标一览表”、“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
2.《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填写全称。
3.授权代表须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请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7-3格式填写),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作为无效修改。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手签字。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应分开单独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箱)中,且在密封袋(箱)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
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箱)上标明 “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其投标将被
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
3.所有密封袋(箱)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投标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开标日
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密封袋(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所有密封袋(箱)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
标时,能原封退回。
5.包装文件袋和密封的封面参考格式如下。
参考格式 |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投标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地址,并在现场领取签收回执。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
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
新的截止期。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一)开标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4.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进行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项目的评标工作。
(三)投标文件的审查与xx 1.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
②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现场查询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财库
〔2015〕150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投标文件的澄清
①当投标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情况;
②投标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③某一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况。
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仅对评委要求澄清的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形式为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四)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于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适用法律
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
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
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比较与评价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废标
①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④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6.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六)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1.开标之后,至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非法干预、影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确定中标
(一)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
(三)中标通知书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
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按放弃
中标处理,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上述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以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方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详见《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六)保密和披露
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者评审有关人员披露。
(七)腐败和欺诈行为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中标人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通过提供或者变相提供、接受或者变相接受、索取或者变相索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中标人在采购过程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损害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后恶意串通投标,人为地使投标丧失公平竞争性,扰乱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2.在采购过程或者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被推荐的中标人在本采购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已经签订的采购合同。
(八)询问、质疑 1.询问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如询问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不在答复范围之内。
(2)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
2.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备注: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投标人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如质疑答复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不在答复范围之内。
3.投标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进行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word版)。
5.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该日期为书面送达到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的日期)。
6.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
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8.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9.投标人撤销质疑的,需要提交有效签署的书面撤销材料。
10.质疑投标人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11.接收询问、质疑函联系人为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为文件第一章
中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地址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为支票、汇票或现金等。
3.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差额累计法计算)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资料表是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当以本资料表为准。
本资料表中(含技术附件)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投标视为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招标文件带有“*”符号的条款均为商务条款重要指标,对这些商务条款重要指标有任何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
条款号 | 内 容 | ||
章 | 节 | 条 | |
二 | 一 | (一)6 |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
(一)6(1)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 ||
(一)6(2) |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 ||
(一)6(3)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 ||
(一)6(4) | 已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一)8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一)10 |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 点。 | ||
(一)11 | 投标人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 |
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7)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 (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非法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 |||
二 | 三 | (二)1 |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 A4幅面装订(须以左侧胶装形式装订,封面装订材料不限,但必须装订紧密,不得松动、散落。),须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 |
(二)2 | 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均应当为合法、 有效文件,否则将被按无效投标处理。 | ||
(二)3 | 上述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 ||
(二)4 |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 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三)1 |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相关 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 ||
(三)3 |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需求中指出的工艺、 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 |
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 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采购需求的要求。 | |||
(四)1 |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该报价为到采购人现场的全部费用,含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及相关服务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 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 ||
(五)1 |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预算金额的2%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 ||
(五)3 |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支票、汇票、电汇、政府采购 投标担保函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它非现金方式。 | ||
(五)3(1) |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如为电汇,需在电汇说明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名(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 账号:346756034237 | ||
(六)1 |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 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 ||
(七)1 |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4 份,《开标一览表》 1份,投标文件正本电子版 1 份【U 盘或光盘,加盖公章并签字人签字后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的扫描件( PDF 格式) 及电子版 (Word 格式)各1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 | ||
(七)6 | 投标人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 盖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手签字。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 ||
二 | 四 | (一)1 |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应分开 单独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箱)中,且在密封袋(箱)正面标 |
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 | |||
(一)2 |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箱)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 理。 | ||
二 | 五 | (一)1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
(四)3 |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按无 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五)3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五)4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①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④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
(五)5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 ||
(五)6 | 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 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 ||
二 | 六 | (一) |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
(四)1 | 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 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处理,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
(五) | 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 2.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且收到乙方开具100%发票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货款给乙方; 3.货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货物正常使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货款给乙方; 4.全部货物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使用一年后,无质量及服务问题,甲方返还合同总价的5%即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
(八)1 | 询问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如询问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不在答复范围之内。 (2)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 的,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提出。 | ||
(八)2 (1)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九)1 |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 | ||
(九)2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六节(九)条 执行,向中标人收取。 | ||
其他 | 1.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 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北京语言大学
国家语言文化国际传播研究基地项目合同
甲方:北京语言大学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及 其他与招投标有关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一)“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
(二)“附件”系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三)“货物” 系指乙方根据协议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四)“服务”系指根据协议规定,乙方提供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安装、调试、维修、提供技术援助和其他相关义务。
第二条 货物清单及金额一、请见《附件一》。
第三条 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和调试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措施进行包装,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的装箱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和产品保修卡。
二、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将货物送抵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及保险等费用。 三、乙方负责货物安装、调试的人员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安装的货物
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装规范。
四、乙方应承担由于货物包装、防护措施不当或标记不明造成损失的责任和费用。五、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 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
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
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
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第四条 质量保证和检验
一、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的货物,同时保证该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行和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的满意的性能。
二、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已经过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三、若到货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质量、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乙方应及时补足或更换。
四、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
五、在质保期内及以后,如遇软件产品升级、改版,应免费提供更新、升级服务。
六、在质保期内,乙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乙方仍须对因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第五条 完工时间及地点一、交货及项目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第六条 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民币 整,小写 元;
(3)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且收到乙方开具100%发票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货款给乙方,即: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4)四、货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货物正常使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货款给乙方,即: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5)全部货物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使用一年后,无质量及服务问题,甲方返还合同总价的5%即履约保证金给乙方,即: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十日内或在乙方签署货损证明后十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且修补缺陷部分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并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三)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四)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甲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五)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后十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三、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一)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二)如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要求退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价款百分之
(十)的违约金。
四、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甲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货物价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乙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交货的责任。
(二)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十)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全部货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五、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一、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三、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四、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
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第九条 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承诺书请见《附件二》。
扣除。
三、乙方应具有完善的货物服务保障体系。
四、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直到最终解决问题。如故障不能在24小时内排除,乙方应免费提供一台同型号的备机代替使用,待故障排除后更换。
五、当货物发生非人为因素严重故障时,乙方应当免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补充或者更换的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乙方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货物生产厂家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
八、所有的替代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甲方提供书面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新的)配件。
九、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免费现场服务并包括替换有缺陷的备件,在甲方举行重要活动时,乙方应将无偿提供全程现场保驾技术服务。
十、乙方应为甲方有关人员提供免费培训,通过培训后使他们能够熟练的操作本设备,并能处理一些基本故障。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一、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二、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二)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四)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一)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本合同严重不符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字盖章页)
甲方:北京语言大学(签章) 乙方: (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一 合同清单及金额附件二 售后服务承诺书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以下《附件目录》的顺序填写和提交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由于投标文件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者查找不到有效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明确填写。
3.投标文件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以填的项应当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4.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有效、信息准确,否则将有可能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应当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将以无效投标处理。
6.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审查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
7.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存,概不退还。
8.全部文件应当按《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二、附件目录
附件1——投标书(格式)附件2——开标一览表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4——采购需求偏离表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6——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如适用,中标后开具)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7-1 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
7-2 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如果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可以不提供) 7-4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
7-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6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7-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8 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及附件
7-9 投标保证金
7-10 投标人未感染冠状病毒承诺书及附件附件8——类似项目业绩
附件9——项目实施(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附件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附件1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附件12——退保证金格式
附件1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14——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1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附件17——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物业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备注:附件6、附件13-17,如不适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致: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
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
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
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方承诺不是为此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
子文档 份,另提交开标一览表1份。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一览表。
6.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或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且我方知道,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投标人银行行号
投标人公章
注:除可以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书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将可能导
致该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合计(大写加小写) |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地址:
注:1.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和附件3中的总价相一致。
2.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投标文件中需保留)。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单位)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小计 | 企业生产规模 | 备注 | |||
大 型 | 中 型 | 小 型 | 微 型 | ||||||||
1 | |||||||||||
2 | |||||||||||
„ | |||||||||||
总价 | |||||||||||
其中属于监狱、戒毒企业产品的合计: | |||||||||||
其中属于残疾人企业产品的合计: | |||||||||||
其中符合政府采购关于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政策产品的合计: | |||||||||||
其中属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合计: |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地址: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采购需求 | 投标需求 | 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款号 | 招标文件 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 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注:商务条款是指质保、售后、维修、付款等条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适用,中标后开具)
号合同履约保函
致:(买方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你方(受益人)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向你方以
(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担保金额),即相当于合同年度检测价格的 %,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在保函有效期内,如果申请人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上述合同规定履行该义务,我行保证在收到你方要求支付的书面通知和所附的下述违约证明文件后,依本保函规定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
(1)表明你方同申请人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的来往函件或其他文件;或
(2)合同规定的仲裁机构或司法机构出具的裁定或判决申请人承担赔偿金额的法律文件。
2.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随申请人或我行已向你方支付的金额自动做相应递减;
3.本保函在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至日为 年 月 日。到期后无论你方是否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行,本保函均自动失效。
4.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
除。
5.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
6.本保函未经本行同意不得转让。
7.要求支付的通知书及所附证明文件须亲自递交或以挂号邮件形式寄至我行。
8.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公 章: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
目 录
7-1 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
7-2 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如果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可以不提供) 7-4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
7-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7-6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7-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8 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及附件
7-9 投标保证金
7-10 投标人未感染冠状病毒承诺书及附件
说明:
1.投标人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2.事业单位法人,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3.非法人企业,可提供经有权机关有效查验的其他资格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2.如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提供此项。
(一)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系(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参与的(项目名称: )中,代表本单位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 天。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公司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说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2019年度或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附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3个月内,银行为投标人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投标人可提交验资证明),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验资证明中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如无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但资信证明中仅说明投标人的开户情况、存款情况的,该资信证明无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1.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格式自拟,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系的承诺书及附件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投标人相关单位一览表
与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
1 | (单位名称) |
„ | „„ |
„ | „„ |
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 | |
1 | (单位名称) |
„ | „„ |
„ | „„ |
注1:如投标人没有表中列示的相关单位,请填写“无”。
注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注3: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2)投标人相关人员一览表
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下列人员存在利害关系 | |
1 | (姓名、身份证号) |
„ | „„ |
„ | „„ |
注1:如投标人没有表中列示的相关人员,请填写“无”。注2:利害关系指存在下列之一情况的: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④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3)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或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站
(xxxx://xxxx.xxxx.xxx.xx/)登记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结果,要求打印网页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或者有效的汇款凭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截图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我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我单位于2021年 月 日参加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组织
的 项目的投标、开标活动。我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我单位所派开标人员均为身体健康人员(疫情相关工作通知有新规定要求的,符合新的规定要求即可)。后附:北京健康宝查询记录。
2.我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3.参与开标人员配合贵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现场。
4.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贵公司工作人员的引导。
5.开标结束后,我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北京健康宝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附件8 类似项目业绩
序号 | 合同签订 日期 | 采购人 名称 | 项目名称 | 内容简述 | 委托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 完成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 „ | „ | „ | „ |
注:1.投标人根据第七章评分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人单位加盖公章;
3.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分阶段业绩不予加分。
附件9 项目实施(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应包括(但不限于):
1.详细的项目实施(供货)方案
2.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承诺书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其它文件
致: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招标编
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
票、电汇中的一种,向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贵公司有权没收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开户名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
账号:346756034237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标准和办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1.以电汇方式办理退保证金退还手续时须填写如下相关信息
我公司参与的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所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请退至我公司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行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银行账号: 。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我公司银行账户信息在此期间内发生变更,我公司负责及时通知贵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公司账户变更而未及时告知招标公司等引起的退款延误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2.以支票方式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时,请与招标文件第一章中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中小微企业提供)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注: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2.不符合中小微企业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3.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字〔2017〕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
国家统计局 2017年12月28日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附件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财政部文件
财库〔2017〕141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
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22日
(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本公司为 (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公司为 (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注:
(1)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2)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在采购活动中,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戒毒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统计数据。
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一、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如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投标人可以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
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投标人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查询。
依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及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的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
一、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二、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符合上述条件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
第六章 采购需求
(如本章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国家语言文化国际传播研究基地项目
为服务国家“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人才培养,北京语言大学决定投资建设“国家语言文化国际传播研究基地”。该研究基地包括多语言远程智能录播实验室和多语言大数据实验室两部分,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
一、项目介绍
多语言远程智能录播实验室兼具多语言远程视频会议、在线课程录播、同声传译和学术报告厅的功能,可以满足日常多语言远程教学、多语言远程视频会议、课程录播、虚拟直播、同声传译、学术交流等功能需求。实验室配备的设备能够实现精品录播、画面调度运维管理等功能,配备远程全自动跟踪录播,对优质教学资源进行快速积累和传播,利用高新的技术打造一个智慧、智能的实验室,除此之外还配备了会议系统,在不上课的时候可以当成学术报告来使用;主要分为:显示系统、扩声系统、会议系统、多语言实验教学系统、智能中控系统、录播直播系统及环境改造。
多语言大数据实验室由多语言大数据分析平台、全球语言文化大数据融媒体资讯分析平台、人工智能语言科技中心三部分构成。多语言大数据分析平台是全流程的语言服务行业大数据分析平台,能够实现语言服务行业数据挖掘、数据清洗、数据分布式存储、建模分析及可视化展现。平台采集全球语言服务行业数据,能够实现语言服务对象分析、语言服务层次分析、语言服务区域分级和区域内重点服务行业分析、语言服务产业规模和服务增长分析、语言服务岗位分析、全球语言服务产业发展趋势分析。以专题服务和智能分析报告的形式为全球语言服务行业用户、全球语言教育高校提供定制化大数据解决方案。全球语言文化大数据资讯分析平台是以领先跨语言大数据技术为基础的语言文化资讯分析平台,依托业内领先的全媒体全球数据挖掘技术,全面、准确、及时获取全球信息。可对全球200个国家、65种语言的新闻、社交等数据自动翻译成多种语言,帮助高校学者进行多语言翻译技术研究、基于语言大数据的语言文化传播趋势、全球经济趋势分析,提升学生语言翻译能力和语言文化大数据分析能力,增加学校语言资产,同时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监测全球涉及中国的经济、语言、文化舆情。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800万元,包含多语言远程智能录播实验室和多语言大数据实验室。
三、规格参数
项目包括多语言远程智能录播实验室和多语言大数据实验室两部分,具体规格参数如下:
(一)多语言远程智能录播实验室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一、显示系统 | ||||
1 | LED 全彩显示屏 | 1. 像素间距 ≤1.568mm;单元面积 ≤0.0576㎡; 2. 颜色校正 支持单点颜色校正; 3. 亮度校正 支持单点亮度校正; 4. 像素密度 ≥405769点/㎡; 5. 亮度(校正后) ≥600-1200nit,可0-100%调节 #6. 低亮高灰 100%亮度时,16bits 灰度;20%亮度时,12bits灰度,提供经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7. 检测标准 产品符合SJ/T11141-2017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通用规范及 SJ/T11281-2017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检测标准; 8. 刷新频率 ≥3840Hz; 9. 换帧频率 ≥60Hz; 10. 色温 3000K-15000K; 11. 水平视角 ≥160°; 12. 垂直视角 ≥160°; 13. 显示单元间缝隙 ≤0.04mm; 14. 对比度 ≥12000:1; #15. 需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 11 | 平米 |
2 | LED 控制器 | 1. 影像输入 输入≥1组;输出≥1组; 2. 输出接口 RJ45 可提供远程管理,信号传输,拼接控制,网络控制,提供网络接口≥4组; 3. RS-232接口 提供编程控制端口,RS-232≥1组; 4. 远程控制 具有远程控制管理功能,可对接收控制进行远程调试及参数设置等。 | 4 | 台 |
3 | LED 接收卡 | 1.单卡输出 RGBR 数据 ≥16组; 2.单卡输出串行数据 ≥64组; 3.单卡带载像素 ≥256×128; 4.支持配置文件回读; 5.支持程序复制; 6.支持供电电压检测; 7.支持 高灰度高刷新; 8.支持低亮高灰模式; 9.色度校正支持逐点亮色度校正,每颗灯都有亮色度校正系数; 10. 预存画面 支持接收卡预存画面设置; 11. 远程控制 具有远程控制管理功能,了对接收控制进行远程调试及参数设置等。 | 52 | 块 |
4 | 控制软件 | 1.控制管理 控制实现支持本地控制,也支持网络远程控制管理; 2.信号源对各种输入信号进行管理,可自定义添加 RGB、 Video、DVI、SDI 等多种信号源,并且方便、快捷地对信号源进行调用、切换、删除、保存等各种窗口的编辑管理; 3.图像编辑 基于局域网的网络控制以及网络信号的添加,可对接入的 IP 流媒体信号窗口进行图像编辑,方便图像在多种显示模式下的使用; 4.模式和预案管理 提供模式和预案的管理,操作员可以对各种信号窗口的显示方式和布局保存成模式,或根据时序定制为预 案,并可通过脚本文件或快捷键对模式和预案进行快速调用,实现制动化控制管理功能; 5. 远程预监及实时回显 支持远程预监以及实时回显模式,通过简单的操作即可实现对显示墙信号窗口的预先浏览和实时回显,解决了远距离拼接墙图像的显示操作; 6.虚拟窗口 网格等分模式化定位,具备虚拟窗口模式,可对窗口精确显示,方便使用; 7.远程控制 具有远程控制大屏电源开关功能,可设置定时、手 动开关大屏。 | 1 | 套 |
5 | 图像拼接器 | 1.架构 采用全硬件 FPGA 架构,无内置操作系统,启动速度快,无系统硬件兼容性和病毒的困扰; 2. 影像输入模式 支持多种影像输入模式,包括复合影像(DVD | 1 | 台 |
或摄像头信号),计算机影像(电脑信号 VGA 或 DVI)等; 3.回显 支持控制界面大屏回显;支持影像的倍频倍线处理功能; 4.画面漫游及校正 支持画面漫游、自由缩放、任意叠加;支持图像去黑边、裁剪、局部放大、偏移校正; 5.无缝切换 具有多路影像,任意位置和大小开窗显示;支持无缝切换; 6.兼容性 支持;1080P@60Hz;向下兼容; 等 HDTV 格式分辨率,支持1920*1200分辨率,带宽:≥10.2Gbps; 7.拷贝支持 EDID 现场学习功能,可以将任意显示设备的 EDID 数据现场拷贝进分配器中; 8.输入和输出要求 ≥8路 DVI 输出接口,≥8路 DVI 输入接口; 9.控制 支持 RS-232、UDP 控制; 10.电源冗余支持电源冗余; 11.画面处理 可将画面处理为异形窗口(包含圆形、菱形、心形),并在其他画面上任意叠加、漫游、缩放显示。 | ||||
6 | 配电箱 | 1.处理器嵌入式处理器,256KFlash 内存,支持长时间运行; 2.延时功能 具有时序延时功能; 3.PLC 控制系统 含 PLC 控制系统,可实时获取配电箱烟雾及温湿度数据,可执行远程开关机操作; 4.保护措施 具备过压、过流、欠压、短路、断路以及漏电保护措; 5.保护接地措施设有专门的 PE 线排,柜门用黄绿双色导线与地排相连; 6.功率 ≥10KW; 7.电源输出接口 ≥10组; 8.24V DC 输入 ≥12组; 9.I/O 接口 ≥10组; 10.通讯口 RS232≥1组,RS485≥2组,以太网≥1组。 | 1 | 台 |
7 | 钢结构 | 1.纯钢性结构,具有 抗振(震)性、抗冲击性,用于支撑、固 定大屏幕用。整体材质为钢架配件。 | 1 | 套 |
二、扩声系统 | ||||
1 | 主扩扬声器 | 1.系统类型:两分频阵列扬声器; 2.单元组件:16×2"单元,全频扬声器; | 4 | 只 |
3.频响范围(-10dB):不低于120-20KHz; 4.覆盖模式:垂直:不低于15°(2KHz-16KHz,±10°); 5.40°(1KHz-16KHz,±10°); 6.水平:不低于150°(ave,1KHz-4KHz,±20°); 7.灵敏度:不低于(2.83V@1m); 8.标称阻抗:8Ω; 9.功率负载:不低于325/1300W@2hrs; 10.不低于200/800W@100hrs; 11.全天候等级:不低于 IP55等级。 | ||||
2 | 功率放大器 | 1.提供≥ 4 × 500W 输出功率; 2.额定功率(THD + N 1 %,每通道 8Ω,1 kHz):≥500 W × 4; 3.额定功率(THD + N 1 %,每通道 4Ω,1 kHz):≥750 W × 4; 4.频率响应 不低于 (20-20 kHz,1W@8Ω):-1 dB 至 +1 dB; 5.信噪比 ≥ 100 dB。 | 1 | 台 |
3 | 数字音频处理器 | 1.≥12路模拟输入(每通道带有幻象电源); 2.≥4路模拟输出; 3.内置 DSP 处理功能(拖拽化操作); 4.支持数字音频信号传输; 5.支持网络监控管理功能; 6.具有≥12×6GPIO 控制及继电器接口; 7.具有 RS232串口; 8.支持 POE 供电。 | 1 | 台 |
4 | 无线话筒 | 1.接收主机:一键式 QuickScan 频率选择可快速查找最佳开放频率 2.内部天线分集、双色音频状态 LED 指示灯; 3.每个频段可兼容数量:≥12 自动设置频道/组扫描; 4.灵敏度不低于 -105 dB,12 dB 信噪比; 5.手持式发射机、具备 QuickScan 频率选择功能; 6.增益调整范围:≥10dB; 7.射频发射机输出 最大值为≥30 mW。 | 1 | 套 |
5 | 电源时序器 | 1.可控制电源≥8路; 2.额定输出电流≥30A; | 2 | 台 |
3.额定输出电压 AC220V/50Hz; 4.每路动作延时时间≤1秒; 5.单路额定输出电源为≥10A。 | ||||
三、中控系统 | ||||
1 | 可编程中央控制主机 | 1.控制系统主机 ≥2GB SDRAM,≥8GB 闪存,嵌入式多核 CPU 处理器; 2.支持 iPhone,iPad 和Android 设备控制应用程序; 3.计算机应用程序及基于 Web 的控制界面; 4.≥8个 IR/串口,≥6个 COM 串口,其中2个支持 RS- 232/422/485,≥8个 I/O 输入输出接口,≥8个继电器; 5.≥5个网口连接,同时支持 PoE+给中控设备供电及网络连接; 6.可提供≥3个控制卡扩展插槽; 7.支持监控和日程调度软件平台; 8.可以通过软件,Web 浏览器或云服务进行配置和上传中控程序; #9.需提供现有物联网管理平台:SW-FUSION-P-L 厂家提供的可对接证明函并加盖厂商公章; 10. 需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 1 | 台 |
2 | 控制面板 | 1.≥10 英寸,墙装触摸,有源矩阵彩色显示屏; 2.≥1920x1200显示分辨率,电容式触摸屏,定制可编程的虚拟控制按钮; 3.支持 HTML5自定义用户界面; 4.内置 SIP 对讲,内置扬声器和麦克风,H.265,H.264或 MJPEG流媒体显示; 5.内置会议预订应用,内置 Sonos,Zoom Rooms™和各种会议预订应用程序; 6.内置 Bluetooth 通信信标,内置网页浏览器; 7.具有 PoE 或 PoE+单线以太网连接; 8.≥2个 USB2.0端口; 9.基于 Web,云或设备的配置。 | 1 | 个 |
3 | 8路电源控制器 | 1.≥8通道电源开关控制; 2.≥8个电压驱动的隔离数字输入接口; 3.支持120至240v 50/60 Hz 照明和电机控制; 4.内置强切输入端口; | 2 | 台 |
5.具备可编程功能。 | ||||
4 | 控制模块编程 | 根据需求编制程序 | 1 | 套 |
5 | 移动触摸屏软 件 | 移动触摸屏软件 | 1 | 套 |
6 | 平板电脑 | 1.产品尺寸≥10英寸; 2.屏幕类型 视网膜显示屏; 3.连接方式 WiFi 功能;内置4G; 4.后置摄像头≥ 800w; 5.前置摄像头≥ 120W; 6.内存≥128G。 | 1 | 套 |
四、虚拟录播 | ||||
1 | 录播主机 | 1.整体设计:要求标准1U 机架式外观采用嵌入式 ARM 架构设计,Linux 操作系统,高度集成多种功能应用,包括导播、录制、跟踪、直播、点播、互动等。 2.视频接口:4路3G-SDI、3路 HDMI in、3路 HDMI out,采集和输出分辨率支持1080P@30fps。 3.音频接口:Digital MIC 接口≥2、Line in≥2、Line out≥ 1、耳机监听接口≥1。 4.网络接口:1路 RJ-45,支持1000/100Mbps 自适应,支持 IPv4、IPv6双协议栈,适应互联网通信发展需求。 5.其他接口:2路控制口、2个 USB3.0。 6.存储容量:2TB 机械硬盘。 #7.视频采集:为保证视频质量,要求采用3G-SDI 接口进行高清摄像机视频采集,接口支持对接入摄像机的POC 供电信号、视频信号、控制信号同步传输。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厂商公章。 8.视频录制:支持电影模式与资源模式同步录制,录制分辨率支持1080P@30fps、720P@30fps,视频编码协议支持 H.265、 H.264,支持 MP4视频封装格式。 9.协议支持:支持 HTTP、RTMP、RTSP 视频传输协议,支持 FTP文件传输协议,支持 VISCA 云台控制协议。 10.互动功能:支持 H.323、SIP 等主流互动通讯协议,同时支持 查询互动系统内的通讯录数据,包括设备账号、昵称等,并可通 | 1 | 台 |
过通讯录选择呼叫以及通过系统分配的录播数字短号直呼等方式快捷创建互动,实现远程互动教学。 #11.需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 ||||
2 | 流媒体管理软件 | 1.软件架构:支持 B/S 架构设计,能够方便教师使用 IE、360等主流浏览器通过网络直接访问录播主机进行导播和管理。 2.录制控制:支持录制、暂停、停止等基本功能操作,实现全自动、手动两种录制模式,支持录制过程中实时切换录制模式。 3.录制管理:支持高低码流同步录制,支持电影模式和资源模式录制,实现复合画面、每个摄像机画面及电脑课件画面的独立封装和点播。支持自定义录制分辨率、帧率和码率,最高支持 1080P@30fps,码率支持512kbps 到40Mbps 可设。 #4.分段录制:支持分段录制技术,当录制的课程时间较长时,可按照用户设定的文件时长自动分割录制成多个视频文件,提供不分段、30分钟分段、60分钟分段三种方式可选。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并加盖厂商公章。 5.同步录制:支持 USB 接口插入 U 盘,实现本机和U 盘同步录制功能,录制完毕后同时另存为一份录像文件到U 盘中。 6视频环出:2路以上 HDMI 信号同步输出,录课模式下实时环出录课画面,双流互动模式下支持双 HDMI 输出分别实时环出互动主、辅流画面。 #7.跟踪屏蔽:支持设置跟踪屏蔽区域,如主动屏蔽掉窗户窗 帘、教室门口、大屏显示等易干扰跟踪效果的地方,所屏蔽的地方系统将不对其进行图像分析跟踪运算,以避免这些地方干扰整体的跟踪效果。。 #8.视频修复:支持硬盘格式化功能,支持对设备异常断电、宕机造成的损坏视频文件进行修复。。 #9.文件上传:支持与资源平台无缝对接,录播设备通过 FTP 传输协议将录制视频文件自动上传至平台。 10.直播管理:支持自定义直播分辨率和码率,最高支持 1080P@30fps,以适应不同网络环境下保持直播的流畅性。支持 RTMP 和 RTSP 视频传输协议,支持≥3路 RTMP 同步推流,可从接入的摄像机信号和电脑信号中选择自定义每路推流信号源,实现多流直播。 | 1 | 套 |
3 | 流媒体导播软 | 1.导播方式:提供本地导播和网页导播多种导播方式,支持外接 | 1 | 套 |
件 | 导播摇杆控制台进行导播操作。 2.导播功能:支持布局切换、转场特效、字幕、LOGO、摄像机控制等基本导播功能。 3.跟踪方式:支持手动、全自动、半自动三种跟踪导播方式,可 “一键式”开启全自动图像跟踪拍摄录制。 4.信号切换:支持摄像机和 HDMI 信号的实时预览,支持点击切换录制画面。 5.鼠标定位:支持鼠标快速定位功能,通过鼠标点击快速居中画面区域,通过鼠标滚轮可以调节云台摄像机的焦距。 6.云台预置位:支持云台摄像机预置位的预设和调用功能,每个云台摄像机至少支持8个以上预置位功能。 7.布局设置:支持自定义布局设置,支持多个视频图层自由叠加 组合,自定义布局时可随意拖拉画面窗口。 | |||
4 | 广播级摄像机 | 1.采用三片4K; CMOS 成像器尺寸:≥1/2英寸; 2.采用≥17倍专业高清变焦镜头,变焦范围从30.3mm 到515mm,具有三个独立的带物理止点的控制环,可手动控制聚焦、变焦和光圈,实现快速、准确的调节; 3.提供4K60p/50p10bit4:2:2的性能,可以拍摄多种场景; 4.适用于4K QFHD 和 HD 及 MPEGHD422、MPEGHD420; 5.具有两个存储卡插槽; 6.宽视角的0.5英寸 OLED 寻像器; 7.线性无极可调 ND 灰度滤镜,1/4ND 至1/128ND; #8.接口包括:SDI、HDMI、USB、复合输出、时间码输入/输出以及同步锁相输入。 | 5 | 台 |
5 | 广播级摄像机云台 | 1.控制广播级摄像机,支持摄像机远程开关机,支持 CPSPO 功能; #2.超静音设计,全速运转噪声≤17.35dB(≤2.51BA);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3.云台支持 KXWELL、VISCA、PELCOP、PELCOD 等多种协议,支持协议定制; 4.可以实现摄像机全方位控制,包括镜头变焦、聚焦和光圈,摄像机菜单、增益、白平衡和(如配合 KX-FB200K)可实现镜头预置位等功能; 5.可远程对云台、镜头全变速控制,旋转速度:水平可达 : | 5 | 套 |
0.2~45°/S,俯仰可达:0.1~30°/S;旋转范围:水平可达: 300°;俯仰:+45°~-45°(可软件限位),俯仰轴硬限位调 节;自行可调(分别为±45°、±60°、±90°) ≥1000个预置位; 6.支持智能软启动和停止功能,确保画面运动平滑稳定, 控制距离不低于1.2km; 7.提供设备彩页或(正面,侧面照); 8.支持高精度镜头、云台预置位;支持产品在线升级; 9.配合同品牌权限切换器实现全手动控制功能和自动跟踪模式转换. | ||||
6 | 云台交流适配器 | 1.输入电源:AC220V 50HZ; 2.输出电源:DC24V 3A; 3.重量:不高于1.3KG | 5 | 台 |
7 | 镜头外反馈器 | 针对专业级摄像机镜头位置反馈,实现镜头预置位功能 | 5 | 台 |
8 | 权限切换器 | 1.支持5路摄像机的连接控制; 2.实现手动控制和自动跟踪的快速切换; 3.可独立转换任一摄像机自动手动控制权限,独立隔离; 4.支持按键切换和指令切换,易操作; 5.集多功能于一身,布线简单,更可靠。 | 1 | 台 |
9 | 广播级控制器 | 1.支持多品牌云台摄像机集中控制,实现云台及摄像机远程开关机,支持机位通道可达5路控制; 2.每个机位通道最少可实现10个预置位的存储和调用,一键式地址选择,一键式预置位调用等功能; 3.可对摄像机快捷参数及菜单远程操作,支持一键式常用参数设置,四维摇杆,实现云台、镜头全变速控制,光圈及聚焦模式切换; 4.自动识别云台和摄像机型号,并切换调整工作状态; 5.远程操作摄像机快捷参数及菜单,支持一键式常用参数设置; 6.可根据云台安装方式自定义云台运转方向,设置云台限位等; 7.支持 KXWELL、VISCA、PELCOP、PELCOD 等多种协议,支持协议定制; 8.支持通信接口,包括 RS232、RS422、USB 等, 最大控制距离达到1.2km,可实现中控系统的接入、视频切换系统的联动等; 9. 摇杆全变速控制,提供可调10档灵敏度; | 1 | 台 |
10.内置液晶屏,可显示系统状态信息; | ||||
10 | 摄像机周边配 件 | 1.充电器、电池、摄像机包及航空箱等 | 1 | 套 |
11 | 专业级三脚架 | 1.专业级三脚架,载重:≥15kg 2.重量:≥5kg 3.最高工作高度:≥1620mm 4.最低工作高度:≥600mm 5.折叠高度:≥900mm 6.材质:铝合金 | 1 | 套 |
12 | 虚拟演播室系统 | 1. CPU: ≥ i7 ;内存:≥DDR4 16G ;显卡:≥2G 图形渲染卡 *1;固态硬盘:SSD ≥250GB*1, 机械硬盘:≥2T*1 STATA; 2. SDI 视频输入:≥4路双向12bit SD/HD 可独立配置输入或输出接口; SDI 视频输出:≥4路双向12bit SD/HD 可独立配置输入或输出接口; SDI 音频输入:≥16通道嵌入 SD 和 HD;SDI 音频输出:≥16通道嵌入 SD 和 HD; 3. 2路卡农输入或大三芯; 4. 2 路大三芯插孔的模拟输出或 3.5mm 的立体声输出; 5.全双工同步录音 / 播放; 6.麦克风前置放大器与独立的增益控制系统; 7. +48V 幻象电源 &5V 供电; 8.内置 70 种 DSP 效果; 9.独立增益控制 RCA 输入与 DSP 处理功能; #10.为了保证广电级 HD SDI 信号指标,100kHz 高通滤波应≤ 0.12UI,10Hz 高通滤波应≤0.2UI( 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厂商公章); #11. 需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 1 | 套 |
13 | 真三维高标清虚拟演播系统 | 1.支持在软件运行过程中无缝切换界面语言,不需要重启软件,界面可调。 2.支持直播模块,支持播出模块、支持本地录制模块、支持图文编辑器模块、支持字幕模块、支持跟踪模块、支持慢动作模块。 3.支持通过采集卡或 NDI 信号输入的外部键信号,叠加到画面上作为图文、字幕、抠像等信号。 4.内置色键器,支持对不少于4种颜色同时一键抠像,带有可调 节直径的虚拟橡皮擦,擦去不需要的背景细节,实现不受实际蓝 | 1 | 套 |
箱尺寸限制的无限蓝箱效果;或反向保留背景同色物体,避免主持人身上背景同色物体被一同抠除。 5.内置一键美颜功能,可以在预设的多档次肤色中选择进行肤色美化,也可以单独分别调整增白和去瑕疵强度。 6.可通过1或2个通道输出节目最终画面,并同时内录和推流输出。 SDI/HDMI 输出格式包括:4K 25/30p, 4K 50/60p,1080 50i/60i, 1080 25p/30p , 720 50/60p。 7.支持 RTMP/RTSP 及 TS over TCP/UDP 一键推流。可同时推到不少于9个地址。内置 RTMP 流媒体服务器,可在无外部服务器条件下,支持不少于10个观看端直接连接本机收看 。分辨率支持: 270p/ 360p/ 486p/ 576p/ 720p/ 900p/ 1080p/ 2160p. 推流码率可按照带宽的 1%进行调整。可支持手机竖屏9:16分辨率推 流。 8.配备播出安全卡,软件意外停止运行或误操作关闭时自动将输出信号切换到安全信号通道,保证虚拟主机意外断电时仍能输出安全通道信号。 9.系统内置延迟播放功能,可根据系统剩余可用内存量,对输出或推流信号设定延迟播出时间,实现延迟输出/推流,保证播出安全。输出延时和推流延时可以分别设定。并可在推流/输出同 时,实时增减延时量。 | ||||
14 | 外置控制系统 | 1.手掌式控制单元,可以控制软件特定模块,一键切换虚拟背 景。 | 1 | 套 |
15 | 虚拟云视网络直播平台系统 | 1. CPU: ≥ i5;内存:≥8G;硬盘:≥1T; 2.摄像机及虚拟系统信号输入转换播出推送。采用 KMS 流传输协议、支持广域网、城域网、局域网等任何 IP 网络; 3.支持 P2P、单播(Unicast)、组播(Multicast)等多种网络协议; 4.支持 B/S 及 C/S 进行接收,可以支持多种播放器及内外网同时访问; 5.支持零缓冲点播模式,无需等待,即可接收视频服务; 6.支持所有主流媒体格式; (VCD,MP3,DivX,AVI,ASF,WMV,WMA,RM,RMVB 等)在线点播,支持 文档课件(word,xls,ppt,Flash,bmp 等)点播; 7.支持批量添加节目,自动截取视频图片做海报。 | 1 | 套 |
16 | LED 平板柔光灯 | 1.流明:≥13000; 2.色温范围:5600K; 3. 额定功率:≥100W; 4. 显示板控制:主控/DMX;控制协议:DMX512; 5. 调光:0—100%亮度可调。 | 14 | 台 |
17 | 调光台 | 1. 最大512个 DMX 控制通道; 2. 每灯最大42个控制通道,使用灯库模式。(R20 灯库); 3. 最大存储300个重演程序共分15页; 4. 40个直选场景,可同时叠加输出,可配合重演作现场特效,可点控及锁存; 5. 带内置图形,方便用户对电脑灯进行效果控制,如画圆、波浪、光圈; 6. 亮度变化等多种效果,支持图形叠加、变形、展开及对称特效; 7. 程序同步控制:可选内部速度、外部速度、音乐同步控制。 | 1 | 台 |
18 | 云台扩展盒 | 1.接口:USB; 2.扩展接口:RS485*5,支持 PTZ 云台控制功能。 | 1 | 台 |
19 | 教师定位分析仪 | 1. 扫描方式:逐行扫描; 2. 输出帧率:30fps; 3. 摄像元件:1/3 "; 4. 有效像素:≥1920(H)×1080(V); 5. 最低照度:≤0.3Lux; 6. 通讯方式:RJ-45,支持 POE 供电。 | 1 | 台 |
20 | 教师定位分析软件 | 1. 采用 B/S 架构设计,支持通用浏览器进行远程访问进行管理; 2. 采用图像识别定位分析技术,智能识别教学行为,根据预设的跟踪分析逻辑触发跟踪信号,与录播主机进行跟踪数据对接; 3. 支持两种跟踪模式:紧跟模式、“特写”与“全景”切换跟踪模式; 4. 支持多个区域屏蔽功能,避免屏蔽区域内的干扰,提高系统识别效果; 5. 支持检测区域设置,对指定区域进行跟踪分析,支持同时划分多个检测区域; 6. 具有“模糊防抖”功能,避免人员小幅度活动时引起的摄像 | 1 | 套 |
机画面抖动现象。 | ||||
21 | 学生定位分析仪 | 1.扫描方式:逐行扫描; 2.输出帧率:30fps; 3.摄像元件:1/3 "; 4.有效像素:≥1920(H)×1080(V); 5.最低照度:≤0.3Lux; 6.通讯方式:RJ-45,支持 POE 供电。 | 1 | 台 |
22 | 学生定位分析软件 | 1.采用 B/S 架构设计,支持通用浏览器进行远程访问进行管理; 2.采用图像识别定位分析技术,智能识别教学行为,根据预设的跟踪分析逻辑触发跟踪信号,与录播主机进行跟踪数据对接; 3.支持学生起立跟踪功能,支持当学生起立特写跟踪拍摄,同时支持学生起立后自定义为学生与老师双分屏交互画面; 4.支持多个学生起立跟踪功能,多学生起立切换为学生全景拍摄; 5.支持自定义规定时间间隔自动切换为学生全景画面; 6.支持多个区域屏蔽功能,避免屏蔽区域内的干扰,提高系统识别效果; 7.支持检测区域设置,对指定区域进行跟踪分析,支持同时划分多个检测区域; 8.具有“模糊防抖”功能,避免人员小幅度活动时引起的摄像机 画面抖动现象。 | 1 | 套 |
23 | 视频编辑软件 | 1. 支持 H.264\H.265(HEVC)等主流视频压缩格式。 2.支持同时导入多个视频,进行同步编辑,包括合并、剪辑等功能。支持添加视频轨道、音频轨道和文字轨道。实现了音频、视频、字幕的同步编辑与多格式同步输出。 3. 提供素材筛选功能,展示用户添加的各种视音频文件、图片,可按“视频”、“图像”和“音频”进行分类筛选。 4. 提供输出效果实时预览窗口,支持对编辑效果的实时输出预览,可对预览视频进行进度条拖动、全屏播放、音量调节等功能。 5. 具有转场特技功能,支持65种以上转场特技效果可供选择。具有滤镜处理功能,支持54种以上滤镜效果可供选择。 6.具备视频裁剪功能,可对视频的画面内容进行裁剪,聚焦核心 内容。同时为了防止视频出现变形,裁剪时支持锁定宽高比,保 | 1 | 点 |
证视频比例与原视频一致。 7.支持视频速度调整,可对视频进行加速、减速编辑操作。 8.支持视频旋转,可对视频进行90°旋转、垂直翻转、水平翻转等旋转调整,解决由于拍摄原因出现的视频格式问题。 9.支持视频调色,教师可通过软件对视频进行对比度、饱和度、亮度、色调等调整,保障视频效果。 10.支持视频马赛克模糊化功能,对于视频素材中的某些不适宜点,可采用马赛克进行模糊化处理。 11.支持后期配音功能,对于前期录制视频没有配音或者音频效 果不好的话,可以进行后期配音。支持配音过程中的静音、录音降噪等功能。 | ||||
24 | 教学视频资源管理系统 | 1.录播管理:支持把录播设备接入平台,实现自动转码、无缝直播点播,并具备直播和点播功能。支持对录播进行远程关机、休眠唤醒、启动录制等操作。 2.录制预约:平台支持用户远程进行在线录课预约,可实现单个或批量预约;可直接导入课表实现预约;支持预约信息的申请和审核管理。支持用户手机扫码预约录制,扫码后手机端填写录播预约信息即可快速完成预约,录制结束后也可扫码在平台回顾或下载已录制的视频。 3.资源颗粒度管理:支持视频资源多维度分类,如按年级、学科等分类管理,支持用户自定义分类类型。并支持根据关注度、用户推荐度和点击热度的不同维度在平台呈现。 4.存储管理:平台支持自定义视频的保存期限,支持永久保存,支持自定义视频保存天数期限,到达期限后自动删除;同时支持平台对录播内的视频保存期限进行管理,支持永久保存和自定义期限并在到达期限后录播自动删除视频文件。 5.提供视频转发分享功能,支持二维码分享和一键转发分享至新浪微博、QQ、微信等社交平台中。 6.提供专业微课录制软件,支持直接从平台下载微课录制软件并 安装于笔记本电脑中。微课视频录制完毕后支持一键上传到平台,或下载到本地电脑保存。 | 1 | 套 |
25 | 服务器 | 1.机架式服务器主机; 2.≥1颗至强铜牌3204 ,≥6核1.9G; 3.单电源 ≥64G 内存+≥3块1.2T 10K SAS。 | 2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