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711952QT31583004
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慈善信托设立备案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005711952QT31583004
二、适用范围
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慈善信托设立备案。
三、事项类型
其他职权。
设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五条:“设立慈善信托、确定受托人和监察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相关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第四十七条 设立慈善信托、确定受托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xxxx要求备案的,受托人应当将信托文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二)《慈善信托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37号)第二十一条 “慈善信托备案申请符合《慈善法》、《信托法》和本办法规定的,民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出具备案回执;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理由和需要补正的相关材料。”
五、受理机构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
六、决定机构
焦作市民政局。
七、申请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设立慈善信托、确定受托人和监察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由委托人确定其信赖的信托公司担任慈善信托的受托人;
3、慈善信托设立后,出现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或者难以履行职责情形致使变更的;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受托人理由和需要补正的相关材料。
(三)其他需说明的情形:
无数量限制。
八、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
1 |
慈善信托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4 |
纸质 |
真实有效 |
|
2 |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批准文件 |
复印件 |
4 |
纸质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4 |
纸质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复印件 |
4 |
纸质 |
||
5 |
信托文件 |
原件 |
4 |
纸质 |
||
6 |
开立慈善信托专用资金账户证明、商业银行资金保管协议 |
原件 |
4 |
纸质 |
九、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焦作政务服务网(xxx.xxxxxx.xxx.xx)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1.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场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录入综合受理系统实时推送后台审批区,同时将纸质资料及时传递后台审批区;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综合窗口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补正期限;
3.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列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查
登记机关受理后结合申请材料审查情况提出审批建议,情况复杂的应进行集体审查;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发出征求意见的,相关部门自收到征求意见函及有关材料及时反馈意见,逾期不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使用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决定
首席代表接到行政审批办公室呈报的审批建议后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承办人根据首席代表决定制作《慈善信托备案存单》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
(五)送达
根据申请人意愿,由综合出证窗口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慈善信托设立备案回执或不予行同意的书面说明。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根据个人意愿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xxx、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焦作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咨询辅导区。
(二)电话咨询
0000-0000000
(三)网上咨询
xxx.xxxxxx.xxx.xx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咨询投诉台。
(二)电话监督投诉
1.窗口:0391-3569399
2.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000-0000000
(三)网上监督投诉
xxxx://xxx.xxxxxx.xxx.xx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xxxxxxxxxx000x,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自主服务区自助查询机或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
0000-0000000
3.网上查询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十九、办理结果样本
二十、附件
附件1:慈善信托备案申请书
附件2:事项流程图
附件1 慈善信托备案申请书
慈善信托备案申请书
受理编号: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名称:
受托人资格证书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如设监察人)
监察人姓名(名称):
监察人身份(资格)证明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慈善信托名称:
慈善信托目的:(不超过50字)
信托财产:
_______:(接受备案民政机关)
为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_______ (委托人)为了________(慈善目的),设立_________(xxxx名称),由_____(受托人)担任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申请备案。
____(委托人)承诺信托财产是合法所有的财产。
____(委托人)和____(受托人)承诺所填报的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备案书面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受理编号规则:行政区划代码+备案主体区别码+受理自然序号(六位)。
2.备案主体区别码: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区别码为0;慈善组织作为受托人,
区别码为1。
附件2 事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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