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GPC-2022-D-0181)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互联网接入
及短信服务项目
竞 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2-D-0181)
天 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4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受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互联网接入及短信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互联网接入及短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2-D-0181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互联网接入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线路安装、调试并开通服务,开通服务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第二包:互联网接入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线路安装、调试并开通服务,开通服务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
第三包:互联网接入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线路安装、调试并开通服务,开通服务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第四包:短信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线路安装、调试并开通服务,开通服务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300000 元。
第二包:200000元。
第三包:220000元。
第四包:15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第一、二包: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至少包含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中的互联网国际数据传送业务),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若证书有附页需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
(二)第三包: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至少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若证书有附页需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
(三)第四包: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至少包括信息服务业务)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若证书有附页需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
(四)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1年度或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1年度或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5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1.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316。
(三)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如放弃谈判,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参与谈判。
(四)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五)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2年4月27日9:00至2022年5月7日13:00,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7日13:00。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提交网上应答和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解密时间、方式及谈判地点
(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2年5月7日13:00至14:0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是谈判当日)完成第二阶段解密,否则视为放弃谈判。
(三)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完成解密。
(四)谈判地点:第一阶段解密后,谈判代表人须于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现场等候谈判。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梁晨、鲁志强、杨光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022-24538318
1. 供应商注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316
2.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18
3. 网上应答操作咨询:022-24538176
4. 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 徐凯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3753660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
3. 联 系 人:徐凯
4. 联系方式:022-23753660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成交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5000-10000 |
0.1% |
10000-100000 |
0.05%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成交金额为6805000元,服务费=1000000×1%+(5000000-1000000)×0.8%+(6805000-5000000)×0.45%=50122.5元,服务费缴纳50122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成交包号。
名 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
1205 0162 4900 0000 0675
银行联行号: 105110039436
纳税人识别号:1212 0000 MB1E 44809C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022-24532012
2022年4月27日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调研费用、服务费、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线路出现故障4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提供每年不低于4次的网络测试服务,并向采购人提供测试报告。网络状态监控探测系统24小时运行。
(二)时间、地点要求
1.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线路安装、调试并开通服务,开通服务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实施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服务合格,每季度末支付合同金额的25%。(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谈判有效期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60天。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三、评审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审方法,即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或谈判小组经采购人授权后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1.2.3包兼投不兼中,若某投标人为上述三包中的多包最终评标价格最低的供应商,则由该供应商自行选择保留其在某一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并自动放弃1.2.3包中除保留包以外的其余包中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拟租用互联网出口链路,以保障我市包括中、高考在内的各类教育考试的网上报名、志愿填报、成绩查询、录取结果查询等业务系统的正常工作。同时,在每年6月至9月期间,要求安排两名技术人员进行值守,并严格执行招考院保密安全、保密纪律等有关规定
本项目属于信息传输行业
二、技术需求
第1包:互联网接入1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数 |
备注 |
1 |
互联网接入1 |
1 |
项 |
★1.提供出口接入带宽要求:出口接入带宽≥1.2Gbps,带宽独享。 2.提供地址要求:提供给采购人能使用的公网地址数量为32续的IP地址,其IP地址不得做二次转换,并在今后有需求时,可作扩充。所提供每一个IP都可以开通基于互联网的HTTP等应用服务,并提供ISP备案支持。 3.供应商网络国际出口性能,从采购方出口网关处至供应商任一国际出口联接点满足如下参数: 平均丢包率≤1%; 平均延时≤100ms。 4.投标人须为接入节点提供万兆单模光缆接入,并提供相关的接入以及和路由器之间的转换设备,接入设备需安装在采购人指定的场地。管道、光缆及相应设备需具有自主产权。 5.投标人应具备提供10G以上的互联网接入能力,以备后期有可能出现的扩容需求,并为此次互联网接入服务租赁项目需求提供GE/10GE光口接入。 6.物理链路:自采购人机房接入设备到供应商主干网全程采用光纤接入。 7.投标人与国内一级电信运营商之间均有互联互通。 8.国际出口性能保障,国际出口带宽不低于4000Gbps。 9.互联网基础资源IPv4地址资源保障,IPv4地址量不低于100000000。 10.投标人需保证到达常用网站的路由跳数≤12跳,投标人IP骨干网络设备可用率≥99.9%。 11.从采购人网络设备端口到投标人局端网络设备网络时延≤10ms;从采购人网络设备端口到投标人局端网络设备网络丢包率≤0.1%。 12.投标人可针对特定的国际互联网访问提供VIP优先保障服务。 13.投标人应当提供信道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的通信信道,并提供运营商级接入设备和施工服务。 14. 服务团队中至少1人为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工程师。 15.所提供专线路径上不得使用IP地址隐藏、重定向、劫持、广告推送、流控等技术,不得使用任何VPN技术,IP数据流的来回路径必须一致且只有一条路径。 16.投入本项目的互联网线路不再复用; 17.投入本项目的互联网线路到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教育科研网及国际线路上无任何访问控制; 18.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的IP地址对应的所有端口的开放服务。 19.提供T级的DDOS攻击防护近源清洗能力。 |
|
第2包: 互联网接入2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数 |
备注 |
1 |
互联网接入2 |
1 |
项 |
★1. 提供出口接入带宽要求:出口接入带宽≥800M。 2. 投标人的国际出口带宽≥1000Gbps。 3. 提供地址要求:提供给采购人能使用的公网地址数量为64个连续的IP地址,其IP地址不得做二次转换,并在今后有需求时,可作扩充。 4. 租赁宽带具备网络安全实时防护功能,包括不限于攻击监测、流量清洗。 5. 投标人须为接入节点提供万兆单模光缆接入,并提供相关的接入以及和路由器之间的转换设备,接入设备需安装在采购人指定的场地。全程管道、光缆及相应设备需具有自主产权。 6. 投标人应具备提供10G以上的互联网接入能力,以备后期有可能出现的扩容需求,并为此次互联网接入项目需求提供GE/10GE光口接入。 7. 物理链路:自采购人机房接入设备到供应商主干网全程采用光纤接入。 8. 投标人与国内一级电信运营商之间均有互联互通。 9. 投标人需保证到达常用网站的路由跳数≤12跳,投标人IP骨干网络设备可用率≥99.9%。 10. 从采购人网络设备端口到投标人局端网络设备网络时延≤10ms;从采购人网络设备端口到投标人局端网络设备网络丢包率≤0.1% 11. 投标人可针对特定的国际互联网访问提供VIP优先保障服务。 12. 投标人应当提供信道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的通信信道,并提供全部的电信级接入设备和施工服务。 |
|
第三包: 互联网接入3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数 |
备注 |
1 |
教育网带宽接入服务 |
1 |
项 |
1、能提供稳定可靠的出口线路,线路故障率<0.001%,丢包率<2%。 2、提供有效IPv4带宽≥100M。 ★3、提供1个.edu.cn顶级域名。 ★4、须提供IPv4 地址≥4个C实地址(既1024个)。 5、提供一条具有国际出口的IPv6链路。 6、提供有效IPv6带宽≥100M。 7、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开放所有TCP和UDP端口,并对接入服务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流量控制 8、要求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完成线路安装、调试。免费提供线路施工及调试。 9、提供免费国际带宽。 |
|
第4包: 短信服务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数 |
备注 |
1 |
短信应用平台 |
1 |
项 |
★1.短信平台满足全国三网合一号段发送短信业务。每年发送短信数量大于等于200万条。 2.可实现固定短信签名功能,按照最新的短信签名管理要求,短信签名设置在短信开头,以“【”+“短信签名”+“】”的方式予以显示。 3.提供动态短信模版导入方式:通过导入指定格式模版的方式,对不同对象进行不同内容的群发操作。 4.短信平台SDK接口支持短信群发能力,对相同的内容进行短信群发操作。此类操作方式适用于相同内容的群发场景,如验证码、动账通知等。 5.短信平台接口可通过CMPP2.0、CMPP2.0.s、CMPP3.0、SDK、HTTP等接口类型接入,彩信通过SDK方式接入。短信发送时候可以定制具体名称以及接入协议,接入协议(CMPP2.0、CMPP2.0.s、CMPP3.0)的用户名不能相同全局唯一,但是SDK、HTTP用户,不同集团客户的用户(用户名)可以相同。短彩信sdk用户名不能相同。 6.短信业务平台与运营商网关间采用标准通讯协议通信,协议本身采用TCP连接,具备应答、请求模式,具备错误重推机制,可以从根本上避免网络原因造成短信发送失败。 7.为确保客户短信不会被重复发送,短信平台不会对有明确状态报告的短信进行重复推送操作。可以在平台页面下载失败号码后重新发送。 8.平台设定关键字过滤库机制,短信内容中有匹配关键字过滤的内容该短信不予以发送,并有平台会给予拦截的回执。 9.短信平台所配置的通道在剔除用户原因(关机、脱网、携转等)的情况下,其短信相关关键指标如下: MO 成功率:>97% MT 成功率:>95% 全程接通率:>95% 短信发送时延少于 12 秒(含短信下发时延) 短信状态报告回送率大于 97%(含短信状态回送率) 短信平台在使用高峰期间,可以临时提升每秒短信发送速率值,以避免短信拥阻现象发生。 10.平台的用户密码在数据库中均采用不可逆加密算法进行加密存储,即使运维人员、研发人员也无法反算出用户密码,用户密码找回仅密码重置一种途径,而密码重置后会发送到相关人员手机上。 11.短信平台对密码强度的最低要求为8位,其中必须包含英文大小写+数字+符号。 12.短信平台为运营级的平台,平台支持敏感字、非法关键字等系统自动过滤和人工审核规则。对触发关键字的短信会予以自动拦截。 13.为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短信平台在用户与平台间建立一条SSL安全加密隧道,数据在加密隧道内以密文的方式传输,避免在互联网上明文传输的不安全隐患,防止端口被盗。 14.短信平台系统采用DES算法对数据进行加密。对短信的加密算法:DES(MD5(消息体)+消息体)。短信数据不仅要进行软件系统本身的加密,而且在运营商的网络传输中也要经过移动短信通信协议的加密。通过数据的多层加密,从而保证数据的安全。 15.短信平台系统架构采用主备方式,增强系统可靠性。 16.短信平台服务支撑体系包含电话支持服务、远程维护服务和现场维护服务:电话支持服务:工程师通过电话提供7×24技术问题咨询和故障诊断;远程维护服务:通远程维护环境,及Email、QQ等在线服务。 |
|
2 |
短信自动发送平台搭建及年度维护 |
1 |
项 |
1.短信自动发送系统可以实现短信的单条及多条批量发送。 2.短信自动发送系统可以实现发送列表查询、记录查询、一键补发、失败补发、发送模块管理等子模块功能。 3.短信自动发送系统可以实现与短信应用平台自动对接、调试、错误码自动转义等功能。 |
|
3 |
人工协助重大考试期间短信发送 |
45 |
天 |
1.针对天津考试院重大考试期间能够提供发送短信相关服务人工服务。不少于45天。 2.针对天津考试院特殊时期例如防疫等期间提供发送短信通知等人工服务。 |
|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响应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2.5 “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谈判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符合《谈判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参与谈判
《谈判邀请函》接受联合参与谈判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谈判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认定;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内容按主体方认定。
(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参与谈判
分公司参与谈判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2 除《谈判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谈判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谈判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4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谈判须知》的条款如与《谈判邀请函》、《谈判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谈判邀请函》、《谈判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谈判文件说明
10.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10.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谈判邀请函
(2)谈判须知
(3)谈判项目需求
(4)合同条款
(5)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谈判项目需求》中实质性条款(加注“★”号)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谈判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谈判要求。
10.5 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谈判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谈判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招标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谈判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招标采购单位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谈判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招标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谈判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C 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谈判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谈判文件“谈判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服务进行响应,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服务响应;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响应,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5.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15.4 响应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响应文件的组成
按照《谈判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两阶段电子响应文件。
17. 报价
17.1 谈判书、货物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7.2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应填写为完成谈判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但不是最终报价。在谈判评审过程中,每个投标人均会获得平等的报价机会,谈判小组将要求进入第二阶段价格谈判的全部供应商在评审现场进行统一集中最终报价。
17.3 除《谈判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
18.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本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19. 技术响应文件
19.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9.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19.3 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0. 谈判保证金
20.1 按照《谈判项目需求》要求执行。
20.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1. 谈判有效期
21.1 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谈判将被拒绝。
21.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2.1 响应文件应按《谈判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2.2 供应商按照《谈判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网上应答填报内容一致。
22.3 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D 响应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23. 供应商须于《谈判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供应商可于工作时间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
24. 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要求
24.1 供应商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
24.2 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响应文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中《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特别提醒:
(1)由于供应商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供应商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响应文件上传准确、有效。
(2)供应商应当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
24.3 供应商应保证电子投标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4.4 未按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5. 供应商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
26. 谈判步骤
26.1 第一步: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
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谈判。
26.2 第二步: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为PDF格式且加盖电子签章后于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6.3 第三步:经谈判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经审查无异议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
26.4 第四步: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的评审方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
26.5 第五步:谈判小组应当根据供应商的排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8. 评审方法及标准
28.1 谈判小组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 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8.3 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8.4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28.5 评审方法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审方法,即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或谈判小组经采购人授权后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谈判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28.6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谈判资格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谈判有效期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谈判小组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或响应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响应文件损坏、无效的;
(6)谈判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7)存在串通情形的;
(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9)其他法定响应无效的情形。
29. 其他注意事项
29.1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29.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期间及谈判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
29.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9.4 如果几个供应商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情况下,最低的供应商入围评审阶段。
F 授予合同
30.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30.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1. 成交通知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2. 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
32.2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3. 履约保证金
33.1 若《谈判项目需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3.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4.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 合同分包
35.1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5.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 - )的政府采购结果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合同: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
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服务的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
帐 号: 。
八、合同约定的交货期(竣工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付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
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留存 份,供方留存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
需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货物(或工程、服务)需求方及代理方根据货物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 加盖电子签章 )
第一阶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谈判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
(需投标人自行编制)
附件1
响应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邀请,谈判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公司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谈判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3. 我公司的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
4. 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6. 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7.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8.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 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12. 我公司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方式(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在相应□里划“√”):
□上门自取
□到付邮寄
邮寄地址、邮编:
邮寄联系人、手机号码: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
附件3
服务方案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谈判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授权委托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谈判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递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谈判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谈判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谈判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年 月 日
谈判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谈判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附件5-1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谈判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
|
|
|
|
|
(二)时间、地点要求 |
||||
|
|
|
|
|
(三)付款方式 |
||||
|
|
|
|
|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
|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谈判要求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4. 偏离说明指谈判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2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谈判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
|
|
|
2. 项目需求书要求 |
||||
序号 |
谈判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
|
|
|
|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谈判要求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谈判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甲方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若谈判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8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注: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附件9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名称:
日期:
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响 应 文 件
( 加盖电子签章 )
第二阶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谈判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邀请(项目编号: ),谈判代表人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文件。
据此函,谈判代表人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谈判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的服务谈判总价为
第一包:
元(注明币种)
大写 (文字表述)。
第二包:
元(注明币种)
大写 (文字表述)。
………………………………………………
2.投标人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两个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___
包号:
单位:元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总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包号:
单位: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总价 |
数量 |
备注 |
1 |
|
|
1项 |
|
其中 |
||||
分项名称 |
价格 |
数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 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须与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2. 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