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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4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股份”或“公司”或“乙方”)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为加快长兴县建设步伐,提升长兴县城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增强长兴县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全国“智慧城市”建设的样板,就长兴县“智慧城市”项目达成合作共识,并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协议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 1、长兴县人民政府
长兴县是一个底蕴深厚的千年古县,是浙江省的北大门,位于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太湖的西南岸,与苏、皖两省接壤。长兴北与江苏宜兴、西与安徽广德接壤,有“三省通衢”之称,交通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全县区域面积 1430 平
方公里,县辖 3 街道 9 镇 4 乡,现有户籍人口约 64 万。拥有国际花园城市、全国xx县城、全国文化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中国金融生态县、全国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全国平原绿化工作先进县和省级生态县、省森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xx城市、省科技强县等荣誉称号。2013 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407.4 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 68.1 亿元,
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47.3 亿元。
因此,甲方长兴县政府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本协议的履行。本次交易对方长兴县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及方式
1、长兴县“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目标是打造国内全面领先的智慧城市样板,合作双方应围绕建设目标全力推动,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
2、“智慧长兴”项目的推进主体为甲乙双方,其中甲方作为项目的规划、管理与决策实施主体,乙方作为方案顶层设计、项目推进,并负责“智慧长兴”项目的运营主体。
3、长兴县“智慧城市”相关项目的计划总投资人民币 8 亿元,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以改善民生、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为重点的“智慧长兴”总体框架顶层设计;建立“智慧长兴”公共平台和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标准体系、资本产业体系、业务应用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评价考核体系等五大体系,构建云数据中心、智慧医疗、智慧家居、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建设、智慧旅游、智慧农业、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市政、智慧城管等系统,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城市公共数据库和公共信息平台基础上,提供基于海量数据挖掘分析的智能决策服务,统筹智慧长兴整体建设。打造城市环境宜居数字化、城市安全防控数字化、城市生活便捷数字化、政府公共服务数字化。建立“智慧长兴”建设投融资体系,与主导产业相融合,以信息技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创新社会管理与公共便民服务模式,推动成为宜居、安全、便捷城市。以上项目乙方须经过相关法定程序参与实施。
4、“智慧城市”产业建设资金来源分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化主体进行投资,政府予以政策配套;二是由乙方对运营类的项目进行投资;三是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上级积极争取各种政策和资金。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根据长兴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配备必须的基础性保障,成立“智慧长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智慧长兴”各项目和资金实施管理办法,提供准确的项目相关信息与数据,以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2、甲方给予乙方在设立项目公司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过程中必要的支持。
(三)乙方义务
1、乙方结合国家创建“智慧城市”的具体要求制定详尽的规划纲要和实施
方案,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整合和注入各类优质资源;同时,加强技术研发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提高长兴县“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质量;协助甲方共同打造国家级“智慧城市”示范,并帮助向上争取资金项目。
2、乙方要在长兴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积极为长兴县引进智慧城市建设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协助长兴县培育智慧产业。
3、乙方须在协议签订 2 个月内制定长兴智慧产业的具体项目的实施方案
(四)附则
1、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作双方的合作意向,具体项目合作内容最终以双方或其授权机构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长兴县“智慧城市”项目是公司在浙江省签订的首个智慧城市总包框架协议,公司在实施智慧城市总包全国化战略的同时,进一步扎根浙江大本营,丰富项目储备。
2、长兴县“智慧城市”项目如能正常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段的市场占有率,积累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运营经验,有助于壮大公司业务规模,有助于公司形成长期稳定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快速增长和良好发展。
3、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长兴县政府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投资项目尚未形成具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具体合作内容、投资安排、投资进度等方面尚需签订正式相关合同予以明确,因此上述事项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受项目建设周期及项目调整因素的影响,协议中甲方 8 亿元的实际投入并不完全等同于我公司的实际订单和实际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将根据项目实施情
况另行确认。
4、本协议中合作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政府换届、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存在由于项目内容调整导致协议中的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执行的可能性。
5、本协议的履行,存在甲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大,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
6、本协议的履行,存在项目实施和结果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合同要求,导致项目延期交付、终止合作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公告。
2、公司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