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hnzhigu.cn/
招 标 人: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二一年十月
目 录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4
湘江智谷·东山湾国际新城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x招标项目 湘江智谷·东山湾国际新城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已由岳 麓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江智谷·东山湾国际新城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
2.2项目概况:本次规划包含两个部分,其中概念规划范围为望江路南 侧长潭西高速与靳xx围合区域,东至靳xx,西至长潭西高速,北至望江路,总用地面积6.67平方公里。城市设计范围为望江路北片区域,东至靳xx,西至长潭西高速,南至望江路,北至三环线,总用地面积8平方公里。
2.3规划设计费用:项目总设计费用500万元,其中招标设计费上限值
400万元,设计补偿费100万元用于补偿第二、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
选人补偿60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40万元。)
2.4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及深化工 作,召开专家评审会,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管委会审批;待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审批通过后,60日内根据该规划进行方案优化,报上级部门审批;各阶段进度推进最终以招标人批准计划及要求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包括湘江智谷·东山湾国际新城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
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以及项目规划编制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4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 格;同时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具有 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城乡规划设计类项目业绩。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评标办法
x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1年 10月2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CA认证。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1 年11月3日(含)
17:00 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
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 年11月 29日09:00:00 。 请 投 标 人 登 录 长 沙 公 共 资 源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设计补偿
x项目对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 60 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 40 万元。给予补偿后招标人有权利用设计单位提供的规划成果,在设计深化中进行整合和使用,招标结束后可以通过新闻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和展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x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xxxx://xxxxxxx.xxxxx.xxx.xx/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
《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xxxxx://xxx.xxxxxxx.xx/
00.xx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
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xxxx.xxxxxx.xx\)下载招标文件、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000-00000000(xxxxxxxxx 000x)。
10.2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 在 参 与 投 标 之 前 , 登 录 长 沙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 http:\\xxxx.xxxxxx.xx\ ), 进行事前信用承诺, 提交《信用承诺书》。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 x岳麓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楼2016室
联 系 人:xxx
电 话:0731-88051336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联 系 人:xx
电 话:0731-88050412
12.本项目行政监管
岳麓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0x岳麓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楼2016室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 | 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 |
1.1.4 | 项目名称 | 湘江智谷·东山湾国际新城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 |
1.2.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经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包括湘江智谷·东山湾国际新城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
1.3.2 | 计划工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及深化工作,召开专家评审会,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管委会审批;待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审批通过后,60日内根据该规划进行方案优化,报上级部门审批;各阶段进度推进最终以招标人批准 计划及要求为准。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 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 ||
1.5.2 | 设计补偿 | x项目对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 60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 40万元。给予补偿后招标人有权利用设计单位提供的规划成果,在设计深化中进行整合和使用,招标结束后可以通过新 闻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和展示。 |
1.9.1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
1.10.1 | 招标答疑 | 招标人不组织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1年11月3日(含)17:00 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1 年11月3日(含)17:00 时前。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 答疑、补遗等(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1 年11月3日(含)17:00(北京时间)时前。 |
2.2.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 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
2.3.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不需确认,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2.1 | 最高投标限价 | x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招标文件一同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 4000000.00 元)。 投标人对所公示的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请于最高投标限价发布后五天内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提出,如投标人对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未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所有投标人已认同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对最高投标限价若有调整,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澄清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其它要求:/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 ☑ 要求提供投标担保 1.形式: (1)☑ 承诺 (2)□现金 (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 (□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开具保函的单位被列入“建设工程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工作示范企业目录”。 2.现金和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元(¥/元)。 3.提交方式: (1)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如下账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2)采用承诺或保函的,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格式”规定,并将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5.其他: 5.1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1)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具体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3(1)条: (2)请 投标 人登 录长 沙公 共资源 交易电 子 服务 平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台 (xxxx://xxxx.xxxxxx.xx/)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 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 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3)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 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 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2 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在线选择电子保函出具金融机构,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 (2)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须对应到具体项目的具体标段,开具成功时间须在所投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 (3)电子保函的购买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为加密状态,开标时交易系统自动解密开具成功的电子保函进行现场公示并接受监督; (4)投标人和担保人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保函填写的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应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3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办理相关投保手续。具体操作详情请见《长沙市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4投标承诺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 5.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5.4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以投标人上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从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如投标人因上一年度有关资料尚未出台无法提供上一年 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 5 月 1 日开始至 12 月 31 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
3.5.5 | 企业近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日历天内为效。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签章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投标人加盖的单位公章与其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应当一致。 2.所有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3.投标文件的电子盖章均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电子印章 (含 CA 数字证书)。 4.投标文件若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统一由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 6.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明确要求签字盖章的内容中,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完成签字或 x章外,其余签字或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
3.7.5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一份。 |
3.7.6 | 招标人归档资料 要求 |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招标方要求补送投标文件。 |
4.1.1 | 投标文件封套标识要求及加密要求 | 投标文件封套标识要求:/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系统自动加密。请投标 人 登 录 《 长 沙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 (heet:\\xxxx.xxxxxx.xx)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 |
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 年11月29日上午 9:00 时整(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 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CSGCTF 格式)。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 标 地 点 : 长 沙 市 工 程 建 设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http:\\xxxx.xxxxxx.xx\TPBidder) 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同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xxxxxxxxx 000 x)设立开标会场。 |
5.3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无需检查 开标顺序:不分递交先后顺序随机开启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4)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记录;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开标结果进行电子签章确认,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 (6)开标结束,开标数据自动回传电子评标系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方 式 |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 3 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 履约担保提交的时间:/。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0、补充内容 | ||
10.1 | 评标办法 | x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10.1.1 | 类似业绩 | 1.入围业绩: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城乡规划设计类项目业绩。 ②考核要求:1080天,以招标人合同签订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③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2.类似业绩: ①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 效)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80万元的城乡规划设计类项目业绩。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2016年至今)有主持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80万元的城乡规划设计类项目业绩。 ③考核要求:以招标人合同签订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④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 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
10.2 |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服务费 |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全部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 857 号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全额支付。 |
10.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0.4 | 是否要求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不要求 |
10.5 |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要求及相关说明 | 资格后审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入围业绩证明资料;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关于资格审查的相关说明: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后审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格后审资料原件扫描件。未按本条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的,其资 格后审均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0.6 | 其他 |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十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同认可。 5.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信息公示表》,招标人将按湘建监督【2017】238 号文件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投标担保、得分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其它: /。 |
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的完善和补充,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规划设计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书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投标人可以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
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9.4特殊情况确需组织现场踏勘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
1.10招标答疑
1.10.1招标答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10.2投标人的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以便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答疑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该文件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现状基础资料;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
疑、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澄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修改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无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发布最高投标限价。
3.2.2投标人应按公示的招标控制价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表格。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如对此要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规定的方式提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公布的
《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及《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
(暂行)》等要求办理。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通投标。
3.5资格后审资料(附资格后审检查一览表)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
3.6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加密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的标记:投标文件封套上载明的信息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
4.1.3未按本须知第 4.1.1 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9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及资格后审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
招标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4)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记录;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开标结果进行电子签章确认,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招标人活或招标代理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
(6)开标结束,开标数据自动回传电子评标系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由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评标委员会成员是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评标委员会成员是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评标委员会成员是招标人或者其下属单位或者招标项目上级主管部门的人员,但招标人代表除外;
(4)评标委员会成员曾参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或者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实施指导;
(5)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6)评标委员会成员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标或者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
(7)评标委员会成员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资格后审评审内容: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进行审查,填写资格后审检查一览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不合格投标人评标委员会需作出原因说明。
6.3.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及重新招标
7.1.1由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超过 3 名中标候选人,同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7.1.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若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以上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一名为该项目的最终中标人。评标和定标应当在开标后三十日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期限。投标人拒绝延长的,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并退出候选人资格。
7.1.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24 小时内,应当以书面确认。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3要求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支付担保。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违反 7.5 条规定的;
(4)本章 7.1.3 条规定的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规划编制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xxx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和投诉
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下列事项投诉的,应当按照相关
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认为招标文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2)认为开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满意招标人的答复或者认为招标人处理不当的,可以向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5.3有关信用评价信息弄虚作假的异议,经核实后影响到中标结果的,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10.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 1
否决投标的情形
x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情形,是“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
1.有本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
3.资格评审时,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其说明补正无法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
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5.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当投标人资格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
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7.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说明和确认,投标人拒不作出澄清说明和确认的。
8.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以及证明资料且对投标人有利的,应当否决其投标。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应当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附件 2
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
x附件是“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成本评审比较时,适用本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投标报价小于基准价 92%的,视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该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报价,应当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委员会成员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予记录。
附件 3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为长沙市新版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长沙工程版),下载栏目为:长沙公共资源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 交 易 服 务 - 下 载 中 心 , 下 载 链 接 为 : http:\\xxxx.xxxxxx.xx\jyfwgjxz\19726.jhtml,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2.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长沙市新版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3.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授权委托代理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办理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xxxxxxxxx 000 x)。
4.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5.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6.采用工程量清单作为计量计价依据时,电子投标文件中应当采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数据 PDF 文件导入。
7.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标大厅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8.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10.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带电脑,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相关说明
1.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2评标办法权数取值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分类权数 |
1 | 商务部分(K1) | 0.30 |
技术部分(K2) | 0.50 | |
投标报价部分(K3) | 0.20 |
1.3评分类似业绩定义:
1.3.1类似业绩:①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80万元的城乡规划设计类项目业绩;②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2016年至今)有主持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80万元的城乡规划设计类项目业绩。
1.3.2考核要求:以招标人合同签订的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1.3.3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
2.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照其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项目管理机构得分由高至低排序、信用评价由高至低排序、评委票决顺序确定。
3.评标程序
3.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2评标准备
3.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举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
3.2.3熟悉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标底(如果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3.2.4技术部分(暗标)编号
按照随机方式对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编号。
3.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以下简称:清标)
(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清标,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xx报价等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将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对于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或者质疑
问卷;
(2)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说明资料,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3.3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当予以否决。
3.3.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
3.3.2资格评审
(1)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
(2)资格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不全时,应当听取该投标人的说明。
3.3.3响应性评审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
(2)招标文件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文件设定了成本价评审的,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成本价有关要求。 3.3.4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检查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评标委员会对算术错误的修
正应向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应书面确认。投标人对修正结果有不同意见或未作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重新复核修正结果,再次按上述程序分别进行确认、复核。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以下规定进行: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xx、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投标人对暗标部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
3.3.6是否予以否决投标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依据第二章附件1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判断是否对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2)第二章附件1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情形如果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列示的否决投标条款相互抵触和矛盾时,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的规定为准。
3.4详细评审
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计算出评标总得分。
3.4.1详细评审的程序
(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进行详细评审
①技术部分评审计分。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等错误的,由评标
委员会集体评议。得分为评委个人评审总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②商务部分计分,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计分;
③投标报价部分评审计分。
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5%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成本进行评审比较,以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投标报价成本评审按照第二章附件 2 中的规定进行,对低于成本竞标的投标人予以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报价为无效报价,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经评审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
(二)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企业成本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的,应当提出书面情况说明。 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计算“基准价”。对于不满足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表 2“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视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该投标人报价为无效报价,应当否决其投标。
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计分。
3.4.2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评标办法第 3.5 项执行。
3.4.3汇总评分结果
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评审计分结果,并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至低
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3.4.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中标人的确定
3.5.1推荐中标候选人
(1)排序法,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①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靠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②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予以否决投标后,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5.2中标人的确定
采用排序法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3.5.3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6.1技术方案(暗标)评审
(1)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2)全部评审工作完成之后,将暗标部分的编号与投标人名称逐一对应。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详细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
3.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除特殊情况外,评标活动不得暂停;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特殊情况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6.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①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
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6.4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表 1 资格后审检查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企 业 | 项目负责人 | 结论 | ||||
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入围业绩 | 投标承诺书 | 联合体协议 (若有) | 注册证书 | |||
1 | ||||||||
2 | ||||||||
3 | ||||||||
说明 | 1、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由评标委员会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2、表中所述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其资格后审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3、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4、资格后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通知不合格投标人予以澄清,但不能改变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澄清,则视同认可评标 委员会结论。 |
表 2 形式评审表
序号 | 项 目 投 标 人 |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投标人加盖的单位公章与其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应当一致。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 | |||
3 | 投标文件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份以上不同内容的投标文件; | |||
4 | 投标 报价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份以上不同内容的投标报价。 |
备注:1.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性评审进行集体评审; 2.序号中有缺项的,该项为不合格;
3.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表 3 响应性评审表
序号 | 项 目 投 标 人 | ||||
1 | 投标内容 |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 范围; | |||
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 合理报价范围 | |||
3 | 工期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 要求的期限 | |||
4 | 设计质量 | 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 |||
5 | 主要人员 配备 | 拟任项目负责人的配备不低于国家或省有关规定及 招标文件要求 | |||
6 | 投标有效 期 | 投标有效期不短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7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备注:1.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性评审进行集体评审; 2.序号中有缺项的,该项为不合格;
3.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主任评委签字)
年 月 日
5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表 6 废标情况说明
序号 | 不合格原因 投标人 | |||
1 | ||||
2 | ||||
3 |
表 7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 |
1 | |
2 | |
3 | |
4 |
表 8 技术部分详细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概念规划 (40分) | 项目分析与理解 | 对概念规划范围区位交通、用地条件和现状其它情况进行必要的基础调研和深入分析,梳理存 在的问题。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 1分。 | 5 |
规划思路 | 结合上位规划及片区自身特性,明确片区定位、规划设计思路及规划策略等。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一般得1-4分;思路偏离或不提 供者不得分。 | 10 | ||
空间布局 | 确定城市功能结构划分、综合交通体系组织、用地结构及各类用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景观体系打造等。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一般得1-4分;方案布局不合理或不提供者不得分。 | 10 | ||
功能配套与业态策划 | 从城市空间角度,优化片区功能布局和业态空间,合理确定其建设规模和空间形态,与xx环境形成有机协调,在体现城市整体形象和风貌的同时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升品质、塑造片区整体形象,打造独具魅力和地方特色的城市名片。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一般得1-4 分;不合理或不提供者不得分。 | 10 | ||
经济测算 | 从城市运营角度,对片区开发进行经济可行性分析及测算,并指导规划成果优化。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 1分。不合理或不提供 者不得分。 | 5 | ||
2 | 城市设计 (60分) | 项目分析与理解 | 对城市设计范围区位交通、用地条件和现状其它情况进行必要的基础调研和深入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 1分。 | 5 |
设计思路 | 结合上位规划,精准片区定位、规划设计思路 及规划策略等。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一般得1-4分;思路偏离或不提供者不得分。 | 10 | ||
功能完善方面 | 以多视角构建产城融合、功能复合、弹性开放的功能结构。在具体用地功能上,结合此前规划不足之处, 策划、串联和优化片区功能布局。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 1分;不合理 或不提供者不得分。 | 5 | ||
风貌提升方面 | 结合xxx、玉赤河的规模和范围,与玉赤河景观廊道、靳xx西岸景观廊道、玉华山等大型生态景观统筹考虑,形成具有国际品质的生 态景观格局。注重不同类型特色街道、滨水空 | 15 |
间与城市内部开敞空间的衔接,形成景观连续、共享便捷的公共开敞空间体系。同时,结合公共开敞空间策划相应的城市活动。优得 15-14分;良得10-12分;一般得6-8 分;不合理 或不提供者不得分。 | ||||
国际品质打造方面 | 分析规划范围的用地和空间条件,按照国际新城的总体要求,优化片区空间结构,提出片区空间形态设计方案,包括片区空间结构、总体风貌、片区景观廊道和界面控制、建筑高度、第五立面和密度分区、重要地标形态和节点控制等。优得15-14分;良得10-12分;一般得6-8 分;不合理或不提供者不得分。 | 15 | ||
智慧城市打造方面 | 结合“智谷”的整体定位,研究智慧型交通体系的建设方式,如中车智轨、4K道路、智能出行等未来智慧交通出行模式。研究智慧康养,与社区医院合作,解决最后一公里老人看护,打造理疗、健康咨询、分诊平台、家庭医生等全系统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养老服务。研究智慧社区如何有效利用智能工具,用最少的人,最高的效率服务于社区居民;研究未来“智能化”对人们生活、工作的改变,并作出空间营造和预留。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 分;不合理或不提供者不得分。 | 5 | ||
经济测算 | 从城市运营角度,对片区开发进行经济可行性分析及测算,并指导规划优化。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不合理或不提供者不得分。 | 5 | ||
合计 | 100 |
注:1.同一评审因素不得有 2 个以上(含本数)的评审计分。 2.投标文件缺失某项评审因素的,该项计零分。
3.技术部分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的,技术部分评审计零分。
4.技术部分得分为评委个人评审总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表 9 商务部分详细评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最高分值 |
1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80万元的城乡规划设计类项目业绩的,每个计4分,最多计 20 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 章,否则不得分)。 | 20 |
2 | 企业实力 | 1.投标人近5年来(2016年至今)完成的城乡规划设计类项目获得过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的,一等奖每个计5分,二等奖每个计3分,三等奖每个计2分;获得过省级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的,一等奖每个计3分,二等奖每个计2分,三等奖每个计 1分。本项最多计3项,最高计15分。 2.投标人近5年来(2016年至今)完成的城乡规划设计类项目获得过国际规划设计奖项的,每个计5分,本项最高计10分。注:①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同个规划项目获多个奖项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计取。 ②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荣誉获奖均可计分。 | 25 |
3 | 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具备城市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每个计 3 分,最多计 6 分。 2.项目负责人近 5 年(2016 年至今)有主持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80 万元的城乡规划设计类项目业绩的,每个计 3 分,本项最高计 9 分。 3.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来(2016 年至今)主持完成的城乡规划设计类项目获得过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的,一等奖每个计 5 分,二等奖每个计 3 分,三等奖每个计 2 分;获得过省级优秀 城乡规划设计奖的,每个计 2 分。本项最多计 2 项,最高计 10分。 注:①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②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 ③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同个规划项目获多个奖项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计取。 ④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⑤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委派。 | 25 |
4 | 专业技术人员 | 1.项目团队中配备具有城乡规划、建筑、风景园林、交通工 程、经济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成员的计 15 分,每缺一个专业 扣 3 分。 2.项目团队中每配备一名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一级建筑师或高级技术职称成员的,每个计 3 分。本项最高计 15 分。 注:①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拟配团队成员均可计分。 | 30 |
合 计 | 100 |
注:1、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
表 10 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
序号 | 项 目 | 评分标准 | 备 注 | ||
1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从 0 开始每升 1%减 1 分,即 100-100X | 1、X 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数的绝对值,即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100% 基准价 2、评标基准价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
2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100 分 | |||
3 |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 从 0 开始每降 1%减 0.5 分,即 100-100*0.5X |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最终投标价 | 基准价 | X 值 | 投标报价得分 |
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 |
备注:
1、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
2、资格后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不进入该部分评审。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城乡规划设计合同
(本合同为参照范本,具体以正式签订为准)
合 同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湘江智谷·东山湾国际新城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
项 目 地 点: 长沙市岳麓区
发 包 方: 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编 制 单 位:
签 订 日 期 :
湖南省城乡规划学会监制
发 包 方(甲方): 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编 制 单 位(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 项目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湘江智谷·东山湾国际新城概念规划及城 市设计 项目编制工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x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法规和规章。
3.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编制及修编的批准文件。
4.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第二条 x合同项目编制的内容:(名称、范围、内容、深度) 1.项目名称:湘江智谷·东山湾国际新城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
2.项目范围:本次规划包含两个部分,其中概念规划范围为望江路南侧长潭西高速与靳xx围合区域,东至靳xx,西至长潭西高速,北至望江路,总用地面积6.67平方公里。城市设计范围为望江路北片区域,东至靳xx,西至长潭西高速,南至望江路,北至三环线,总用地面积8平方公里。
3.项目内容:湘江智谷·东山湾国际新城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4.规划设计深度: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须达到控规层面设计深度,重要节点需达到修规层面设计深度。
第三条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的内容存在歧义、空白或相矛盾,任何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确定。经协商不能确定的,则根据如下次序适用:
1.本合同及有关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2.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纪要、承诺书;有关的洽商、变更等双方往来书面文件。
3.招标文件,投标书,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乙方给甲方的承诺书
等。
4.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园区控规资料 | 1 | 在投标阶段,网上直接下载 | 具体协商 |
2 | 现状基础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 | 1 |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编制成果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规划文本纸字版 | 8 | 规格统一为A3尺寸 (297mm×420mm)。 | 根据甲方要求时限提供 |
2 | 规划成果电子备份文件 | 1 | ||
3 | 效果图 | 12 | 鸟瞰图4张,重要节点8 张。 | |
4 | 动画视频 | 1 | 不低于8分钟的成果展示视频+多媒体动画1份,清晰度不低于4K。 | |
5 | 城市设计模型 | 1 | 具体范围为8平方公里城市设计范围,模型尺寸宜 控制在1.5米*1.5米 |
注:(1)乙方除向甲方交付约定的设计成果外,还必须根据甲方的需要,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相关的说明、汇报、报告等相关事宜,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成果文件;
(2)乙方除应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图纸、资料、文件外,还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的图纸、资料和相关文件;
(3)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要
求;
(4)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为暂定,因项目设计内容评价、论证、征
求意见、评审等需要,发包人要求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5)因设计成果未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而发生的修改,乙方不另收取任何费用;
(6)如双方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对中间过程的期限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
(7)交付地点: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楼2016室。第六条 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协定,本合同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 (¥ 元)。
2.编制费用支付方式
付费次序 | 付费比例 (%) | 付费额 (元) |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1 | 20% | 设计中标后,整合第二、三名设计成果向甲方汇报,经甲方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 | |
2 | 40% | 成果通过专家会评审并按专家及职能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 | |
3 | 30% | 成果通过上级部门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 | |
4 | 10% | 成果取得甲方最终认可后服务期满1年, 15个工作日内 |
3.合同费用是在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及管理难易程度、方案修改、服务周期、方案审查、评估咨询、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人员管理安排、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了规划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的服务费。合同费用为全费用价格(含税 金),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量,包括规划设计全部费用及按合同要求提供成果文件的全部费用、规划设计所必须的专题研究费用、协助
规划实施的费用、缺陷责任期费用、为完成本合同、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等规定的义务而进行服务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文件时间顺延;超规定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
1.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
1.3因设计基础资料有重大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时以至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之外,甲方应按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编制费用(付费标准见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2.乙方责任
2.1乙方承接相关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发包方提供的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编制成果,并对其负责。
2.2乙方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乙方的成果文件。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和补充。
2.3乙方除向甲方交付约定的设计成果外,还必须根据甲方的需要,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相关的说明、汇报、报告等材料,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成果文件。
2.4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职务行为负责。乙方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及各项资源配置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投入本项目中,项目阶段性成果评审会或其它重大会议,应由项目负责人亲自作成果汇报。乙方更换设计团队成员应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发包人损失,乙方并丧失承揽甲方后续设计项目的资格。
2.5根据招标文件,乙方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开始工作,并在甲方确定的各阶段工期计划内完成合同任务,达到合同规定的深度、技术标准以满足项目实施的要求。
第八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除法律有规定的情形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岳麓科技产业园范围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未经许可,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乙方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
(包括所属系统和上级、下级或者同级其他单位)提供,保证不用于本次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若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相关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或者失效。
第九条 其他
1.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甲乙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定的来
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8号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第五章 现状基础资料
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上下载。(各投标人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湘江智谷·东山湾国际新城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
2020年5月,召开岳麓区区委书记专题会,会议同意东山湾“片区开发模式”,要求该片区突破过去碎片化、点状化的开发路径,从项目的整体联动性上实现开发效益的最大化。根据会议精神,岳麓xx区管委会组织召开第3次书记专题会,会议强调:片区开发建设是园区发展的当务之急,园区要高度认识片区开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标xx洋湖、梅溪湖等区域情况,结合辖区地理环境、区域位置、资源配置等因素,建设湘江智谷·东山湾国际新城。为了更好的实现片区开发目标,提升土地价值,重塑片区品质及形象,园区下属平台公司湖南智谷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启动湘江智谷·东山湾国际新城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全球招募。
二、规划必要性
(1)长沙打造“四精五有”品质城市建设的需求。
2020年,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大力推进“精美长沙”建设,正式拉开全面建设“四精五有”美丽舒适宜居的现代化大都市的序幕。其中“四精五有”具体指:精准规划、精美建设、精致管理、精明增长;有颜值、有气质、有内涵、有格调、有品位的城市建设标准。本次规划启动是响应市政府打造“精美长沙”文件精神的举措。
(2)园区产城体系逐步完善,城市配套急需补短板。
随着多年的探索和培育,园区已基本形成“一主(检验检测)一特
(人工智能)”产业体系,产业引进和培育初显成效,产业配套短板凸 显,园区急需完善居住、商业、教育、医疗、公园等城市配套,打造宜居
宜业宜游的品质园区,提升片区整体形象。同时本次概念规划的编制是对园区扩园规划的细化和补充。为园区现有开发区和未来开发区如何做好衔接统筹、提前做好规划,为控规范围外建设用地指标的落实及后续开发提前做好研究。
三、规划范围
1.概念规划范围:为概念规划范围为望江路南侧长潭西高速与靳xx围合区域,东至靳xx,西至长潭西高速,北至望江路,总用地面积 6.67平方公里。
2.城市设计范围:为望江路北片区域,东至靳xx,西至长潭西高速,南至望江路,北至三环线,总用地面积8平方公里。其中西侧3.37平方公里为现状建成区,以旧城风貌提升为主,东侧4.63平方公里为规划控制区,以国际品质打造为主。
四、规划依据
(一)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
3.其它相关技术规范、政策法规。
(二)相关规划
1.《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在编);
2.《长沙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2年);
3.《长沙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
4.《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扩园发展战略及概念性规划》(在审);
5.《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控规白鹤片(Y05)、洋湖西片(Y07)、望江路北片(P01)、长潭西线以西片(P19)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编方案
(在编);
6.《xxxx·人工智能科技城控规》方案(在审);
7.其他相关资料。
五、规划目标
x次规划将运用国际化的视野,对标梅溪湖及洋湖片区,通过充分挖掘片区优势,清晰定位,完善片区功能配套,落实新时期城市风貌管控的要求,塑造片区国际化品质,以打造与国际新城定位匹配、独具魅力和地方特色的城市名片。
六、设计深度及内容要求
(一)投标阶段深度及内容要求
1.深度要求
概念规划须达到总体规划设计深度,城市设计须达到控规层面设计深
度。
2.概念规划内容要求
根据概念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对概念规划范围区位交通、用地
条件和现状其它情况进行必要的基础调研和深入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结合上位规划及片区自身特性,明确片区定位、规划设计思路及规划策略等,确定城市功能结构划分、综合交通体系组织、用地结构及各类用地布
局、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规划、景观体系打造等。从城市空间角度,优化片区功能布局和业态空间,合理确定其建设规模和空间形态,与xx环境形成有机协调,在体现城市整体形象和风貌的同时完善城市功能配 套,提升品质、塑造片区整体形象,打造独具魅力和地方特色的城市名 片。从城市运营角度,对片区开发进行经济可行性分析及测算,并指导规划成果优化。为后续城市开发及法定规划编制奠定坚实基础。
3.城市设计内容要求
(1)项目分析与理解
对城市设计范围区位交通、用地条件和现状其它情况进行必要的基础调研和深入分析,梳理现状存在的问题。结合上位规划,精准片区定位、规划设计思路及规划策略。
(2)功能完善方面
以多视角构建产城融合、功能复合、弹性开放的功能结构。在具体用地功能上,结合此前规划不足之处,策划、串联和优化片区功能布局。
(3)风貌提升方面
结合xxx、玉赤河的规模和范围,并与玉赤河景观廊道、靳xx西岸景观廊道、玉华山等大型生态景观统筹考虑,形成具有国际品质的生态景观格局。注重不同类型特色街道、滨水空间与城市内部开敞空间的衔 接,形成景观连续、共享便捷的公共开敞空间体系。同时,结合公共开敞空间策划相应的城市活动。
(4)国际品质打造方面
分析规划范围的用地和空间条件,按照国际新城的总体要求,优化片区空间结构,提出片区空间形态设计方案,包括片区空间结构、总体风 貌、片区景观廊道和界面控制、建筑高度、第五立面和密度分区、重要地标形态和节点控制等。
(5)智慧城市打造方面
结合“智谷”的整体定位,研究智慧型交通体系的建设方式,如中车智轨、4K道路、智能出行等未来智慧交通出行模式。研究智慧康养,与社区医院合作,解决最后一公里老人看护,打造理疗、健康咨询、分诊平 台、家庭医生等全系统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养老服务。研究智慧社区如何有效利用智能工具,用最少的人,最高的效率服务于社区居民;研究未来 “智能化”对人们生活、工作的改变,并作出空间营造和预留。
(6)经济可行性分析
从城市运营角度,对片区开发成本、收益进行测算,进行经济可行性分析,并指导规划成果优化及后续城市开发运营。
(二)方案深化阶段主要设计内容
1.深度要求
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均须达到控规层面设计深度,重要节点需达到修规层面设计深度。
2.概念规划优化和深化内容
中标单位在投标概念规划成果基础之上,吸收第二、第三名设计成果,并结合已审批通过的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片区控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加深设计深度至控规层面,最终通过上级部门审批。
3.城市设计优化和深化内容
中标单位在投标城市设计成果基础之上,吸收第二、第三名设计成 果,并结合已审批通过的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片区控规进行修改和完 善,从规划落地性着手,进一步加深设计成果深度。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化:
(1)功能完善方面
充分结合已审批通过片区法定控规及长沙市最新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优化片区功能布局,用地布局,并确保片区定位明晰,功能和品质落位。
(2)风貌提升方面
根据规划区景观特色需求,提出规划区公共空间主要廊道、次要廊道的位置,并明确规划区公共空间的功能、位置、规模以及其xx的控制要求。
(3)品质打造方面
结合相关方案进一步优化片区空间形态规划,提出片区总体风貌和各组团建筑风貌控制的总体要求,重点包括:
①重要轴线与界面:根据规划区的景观、功能与发展的综合轴线,提出中轴线及沿玉赤河两侧界面的总体控制要求,形成具有国际范的城市风貌。
②天际线打造与高度优化:在整体高度分区的基础上,确定特殊高度引导区的范围和要求,包括限低区与限高区两类;并对超高层标志性建筑物提出建议高度值(如有)。
③节点与标志:从区域整体角度出发,确定规划区内节点和地标的位置,并提出标志建筑的空间形态建议。
④建筑风貌:确定不同类型区段建筑风貌特征,并提出建筑体量、风格、色彩、形式等引导性要求。
⑤第五立面:对城市重要展示区域,结合东山湾国际新城重要视点,对第五立面的形式、色彩等提出引导性要求。
(4)基础设施承载方面
结合相关方案进一步优化片区道路交通规划,提出交通接驳点、停车布置、主要交通流线、立体过街设施等内容的详细控制方案。
(5)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
进一步优化片区竖向设计方案和地下空间,结合各类轨道站点,明确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位置、规模,地上地下垂直连接与地下水平连接的位置与形式,并划定重点地下空间。
(6)“玉赤河景观廊道+靳xx西岸打造”专题研究方面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专题内容:根据现有规划及相关土地政策,研究玉
赤河景观廊道二期+靳xx西岸的定位、植入业态、开发模式、用地布局以及景观形象塑造,后续运营开发建议等。
七、最终成果要求
(一)投标阶段
投标阶段需按以下标准提供成果,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提交成果内容,如提交成果未达到以下要求,即使入围前三名,也不进行设计费补偿。
1.成果形式要求
(1)设计成果应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说明书以及其它为阐述规划思想所必需的内容。中标公示期满后,要求中标单位、第二、第三名中标候选人提交:包含成果文字和图纸内容的电子备份文件1套(文本为DOC或 PDF格式,分析图、效果图为JPG格式,其它图纸为DWG及JPG格式)。
(2)不少于8张主要效果图。
(二)方案深化阶段
取得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设计单位需提供以下成果内容:
1.成果形式要求
(1)规划文本精装本8套,规格统一为A3尺寸(297mm×420mm);
(2)包含成果文字和图纸内容的电子备份文件1套(文本为DOC或PDF格式,图纸为DWG格式,分析图、效果图为PDF及JPG格式,三维成果 3DMAX2012格式);
(3)不少于12张效果图,其中鸟瞰图4张,重要节点8张;
(4)不低于8分钟的成果展示多媒体+视频动画1份,清晰度不低于
4K;
(5)反映方案特色和亮点的城市设计模型(具体范围为8平方公里城
市设计范围,模型尺寸宜控制在1.5米*1.5米)。
2.服务要求
(1)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深化阶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创设计团队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需获得委托方的同意;
(2)需提供不低于8次面对面汇报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及主创人员必须参加,多专业技术交流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不限次数。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一、投标函部分
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函部分)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开标一览表 五、投标承诺书 六、投标保证金 七、资格证明资料八、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的投标总报价,设计工期: ,按合同约定完成规划、设计工作。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含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含电子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此附件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必要组成部分,无此附件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效)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此附件为授权委托书的必要组成部分,无此附件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四、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保留两位小数)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
2 | 投标总报价(元)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3 | 设计工期 | |
4 | 质量要求 | |
5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6 |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号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要求一致,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计零分。
五、投标承诺书
(1)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
为了充分体现公平竞争、诚信投标行为,我单位对参与项目的投标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串通投标、资质挂靠等违法、
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管理、技术人员均为我公司正式在职人员; 2、提供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3、不参与不正当竞争,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评标专家以及行业监督部门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不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5、保证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能够按期到位,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严格按程序办理;
6、我单位承诺接受贵方招标公告中所列设计补偿费用及相关要求,接受贵方提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在此保证报名资料内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其他成员全程参与本项
目,保证提交优质的规划成果。
7、一旦我方中标,坚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拖
欠。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六、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的,请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帐户开户银行打印的账户信息,包含户名、账号、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等信息)以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采用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的,投标人的保函开具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采用保函(担保公司开具)的,附投标保函原件(格式附后)
采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的投保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采用承诺的,附投标承诺原件(格式附后)
投标保函
(受益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组织的 (招标项目及标段)的招标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就投标人履行 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义务,向你方出具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1. 本保函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
2. 保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投标人存在下列未履行相关投标义务情形之一的,我方在收到你方提出的书面索赔通知以及本保函原件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累计总额不超过本保函第 1 款约定的经济补偿金。
(1) 投标人拒绝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或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者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担保;
(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未载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应当由保函开立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外。
4. 你方的索赔通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索赔通知应当列明索赔金额,由你方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 提交索赔通知的同时出具一份书面xx,xx索赔款项并未由中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3) 索赔通知书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邮寄或送达以下地址: 。
5. 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无论是否将保函原件退回我方,本保函自行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解除,此后提出的要求我方履行担保责任的主张无效。
开立人: (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说明:保函开立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你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及标段 的招标投标,并向我方投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号: )。我方愿就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义务,向贵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
一、保证保险金额
我方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
二、保证保险的责任范围
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承担保险责任: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补充或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者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签署合同;
3、《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投标实质性违约情形。三、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保险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保险责任。
四、保单凭证的生效
x保单凭证自我方加盖保单专用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保险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 30 日(含)内或被保险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 30 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保险人,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 30 日(含) 内送达我方。
具体保险期限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五、本保险保单凭证/保函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六、本保单凭证/保函自保险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险人名称:
地 | 址: | 邮政编码: |
电 | 话: | 日 期: 年 月 日 |
(招标人名称) :
经慎重研究,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投标人”)决定于 年 月 日参与你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及标段 的招标投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义务。
如果发生不履行相关投标义务的行为,自愿接受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作出的处理。
投标人: (xx)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等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文字或框图说明)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附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扫描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附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1)投标人主要工程业绩汇总表
入围业绩汇总表(本项目适用此条)
(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概况(含时间和规模) | 备注 |
… |
类似项目经历汇总表
(用于评标办法类似项目经历加分的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概况(含时间和规模) | 备注 |
… |
注: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正确提供入围业绩和类似项目经历并按上述表格汇总,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2)近年完成的入围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合同金额及签订时间 | |
履约结束时间 | |
承担的工作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合同金额及签订时间 | |
履约结束时间 | |
承担的工作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身份证正反面、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如有),项目负责人的复印件不重复提供。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姓 |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 | 月 | 日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年 | 月 | 日 | ||||
从事本专业 时间 | 为投标人服务 时间 | |||||||
注册证号 | 职称 | |||||||
在本项目中担任任务 | ||||||||
本人主要类似业绩 | 1 | 项目名称及规模 | 完成年月 |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本人主要获奖情况 | ||||||||
其它需 补充的情况 |
注:1、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身份证正反面、注册证书、类似业绩证明(如有,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合同为准,并将其复印件附表后)
2、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未列明主要人员,则可以提供合同或项目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代替。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拟投入各专业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毕业院校专业 | 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
从事本专业时间 | 为申请人 服务时间 | ||||
执业注册 | 职 称 | ||||
在 x 项 目 拟 任 职 务 | |||||
主 要 经 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规划、设计项目名称及 规模 | 该项目中任职 | |||
注:1、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各专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如有)、类似工程经验(如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未列明主要人员,则可以提供合同或项目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代替。
投标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信息公示表
投标人 | ||
投标报价(万元) | ||
类似业绩 | 1 | |
2 | ||
3 | ||
……. | ||
获奖情况 | 国家级 | 1、 |
2、 | ||
………. | ||
省级 | 1、 | |
2、 |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
类似业绩 | ||
获奖情况 |
注: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正确提供本表,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示以上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
(一)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与本评标办法相关的其他资料
二、技术部分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
一、总则
x内容是针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的特点和要求,对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补充和细化,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前附表中的部分相关规定应当按照本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技术标中纳入“暗标”部分的内容(按此顺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一份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的方案,且应包括以下内容:
1.封面
2.目录
3.方案
技术标不分正本和副本,对每一部分的具体章节、小章节内容没有限定,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二、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
1.技术标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五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四号仿宋字体,但图片内字号及字体不作相关要求;全套技术标书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2.图纸统一采用 CAD 绘图软件制作,绘制须遵守有关国家制图规范,有图框但无会签栏和标题栏;图纸中字体、大小等符合国家制图规范;
3.技术标页码号采用五号仿宋字体,从目录开始编号,统一连续编在该页正中下方;
4.技术标(暗标)统一上传至“暗标使用”项中,否则可能导致出现投标人名称的情形;
5.除上述要求以外,其他不作统一要求。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暗标”内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否则,技术标评审计零分。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等细微偏差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