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jing Zhongshui Brilliant Certification CO. LTD
合同编号: QP0901R02—G/3.4-1
骑缝章处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合 同
委托方(甲方):
认证方(乙方): 北京中水卓越认证有限公司
北 京 中 水 卓 越 认 证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Zhongshui Brilliant Certification CO. LTD
生效时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 内容和范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就认证审核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 通过管理体系审核确认甲方的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所选定的管理体系标准、产品和服务覆盖范围是否准确,以决定是否批准甲方获得或保持认证注册资格。
A) 认证所依据的管理体系标准及认证证书类型:
□ | 质量管理体系 | GB/T19001-2016 / ISO 9001: 2015 | □ CNAS□ZSB C |
□ |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 | GB/T19001 - 2016 / ISO 9001: 2015 和 GB/T50430- 2017 | □ CNAS□ZSB C |
□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GB/T24001-2016 / ISO 14001:2015 | □ CNAS□ZSB C |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 | GB/T45001-2020/ ISO 45001:2018 | □ CNAS□ZSB C |
□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 GB/T22080-2016 / ISO/IEC27001:2013 | □ CNAS□ZSB C |
□ |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 系 | ISO/IEC20000-1:2018 | □ CNAS□ZSB C |
□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ISO22000 和专项技术规范 | □ CNAS□ZSB C |
□ |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 点(HACCP) |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HACCP ) 体系认证要求 (V1.0) | □ CNAS□ZSB C |
□ | 能源管理体系 | GB/T 23331-2020/ISO 50001:2018 | □ CNAS□ZSB C |
□ | 服务认证 | □教育服务 □商品售后服务 □其他 | □ CNAS□ZSB C |
□ CNAS□ZSB C |
CNAS 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 ZSBC 是北京中水卓越认证有限公司简称
骑缝章处
B) 服务类型:
□初次认证 □再认证 □转换机构认证 □扩大/缩小范围认证 □其他/专项转换
C) 经双方商定本合同所覆盖的认证范围是:
(注:以上范围尚需经现场审核进一步确认,最终以乙方认证评定的决定为准。)
D) 甲方组织总人数 ,管理体系覆盖有效人数 ;
甲方共有 个部门(含分支机构), 其中不在主现场的部门(含分支机构)共有 处;
甲方正在实施的全部临时现场(指正在施工建设、监理、勘测设计单位、物业、安装等多现场单位)在现场审核前应加报正在实施或分场所清单;(如有虚假,责任由申请组织承担);
E)体系正式运行至少三个月后(能源管理体系正常运行至少六个月以上),第一阶段审核时间拟定于 年
月进行, 正式时间由双方具体商定,甲方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服务范围为季节性生产的,应在生产季节接受乙方安
排的审核;
F) 甲方获得认证注册资格后,在认证证书有效期三年内, 甲方应每年接受乙方实施的定期监督审核,审核时间依照乙方的《公开文件》的规定执行,每次监督审核的时间与上次现场审核的时间间隔为 10 个月,最长不得超过 12个月。如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限接受乙方对其实施的监督审核,乙方将暂停直至撤销甲方认证注册资格。当认证的管理体系及所覆盖的范围有异常情况时酌情增加对甲方监督审核的频次。
2. 费用(以人民币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
2.1 获取证书的基本费用
A) 每证申请费 ¥1000× 元/体系;
B) 每证审定与注册费(含中英文证书正本费各一张) ¥2000× 元/体系;
C) 初次认证审核费 ¥ 元;
合计:¥ 元(大写: 元整);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缴纳(A+B+C)合计费用的 %,共计 元;剩余部分 元,应于正式审核前 10
日内支付给乙方。
2.2 保持证书费用:
D) 年金每证(每年)(含标志使用费) ¥2000× 元/体系;
E) 监督/专项转换审核费(每次) ¥ 元/每次;
甲方应于正式审核前 10 日内支付给乙方 D+E 费用合计: ¥ 元/每次(大写: 元整);
2.3 再认证费用:
F) 每证审定与注册费(含中英文证书正本费各一张) ¥2000× 元/体系;
G)再认证审核费 ¥ 元;
甲方应于正式审核前 10 日内支付给乙方 F+G 费用合计:¥ 元(大写: 元整); 骑
2.4 加印证书副本:每套¥200 元整,中文 张,英文 张,合计 元 缝
2.5 证书英文委托翻译费 100.00 元□需要□不需要 章
处
2.6 铜牌制作费:□400mm×600mm ¥500 元× 块= 元
□200mm×300mm ¥350 元× 块= 元
2.7 如需预审核, 费用为 元,甲方应于预审核前 10 日内支付给乙方;
2.8 以上费用不包括乙方派出人员进行现场审核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该费用按实际支出由甲方承担;
2.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审核人现场审核时间延长或审核费用的增加,其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
2.10 再认证审核一般安排在证书有效期前一个月进行,可采取客户信息确认函方式确认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确认函的目的在于确认与当次审核有关的各类信息,视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补充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合同为准,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接受乙方安排的再认证审核导致的认证类型更改为初次认证时,认证费用按初次认证费收取;
2.11 上述 2.1~2.7 项费用由甲方在审核前 10 日内支付,2.8~2.9 项费用在现场审核时按实际支出支付给审核组
成员。经现场审核,甲方未能取得证书,乙方在 2 个月内将收取的审定与注册费、年金(含标志使用费)及证书加印费用退还甲方。
3.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 在认证审核前,甲方应确保其管理体系已充分有效运行;
3.2 在认证审核前,应至少进行过一次内部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
3.3 甲方应确保《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中提供的组织体系内覆盖人数及其它全部内容和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具有固定/非固定多场所的组织还需提供多现场清单)真实有效,因资料真实性而引发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对合同中涉及到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分现场、非固定现场的产品/服务等一切活动负最终的法律责任;
3.4 应按时支付给乙方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甲方应付费用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5 甲方须无条件接受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认可机构实施的见证评审、确认审核,非例行的临时调查或稽查,为接纳到场的观察员、评审员或实习审核员提供条件,拒不接受稽查的,乙方有权依法暂停或撤销其认证注册资格;
3.6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甲方的管理体系有重大变更或甲方要求变更其认证证书内容时,须向乙方通报, 由乙方按相关规定决定是否重新进行审核或变更注册资格;
3.7 通过认证后,享有按规定正确使用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以及正确对外广告宣传其获得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格的权利,认证证书、监督审核合格通知书、年检标签须同时使用方为有效。甲方确认已经阅读了乙方的公开文件,因故被暂停、撤销认证注册资格时,甲方须停止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及有关认证宣传;
3.8 对乙方的现场审核、审核结论、审核人员的行为、审核的公正性及泄露甲方机密等有权向乙方申诉/投诉, 如
对处理 结果仍持异议, 可向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申诉/投诉;
3.9 甲方应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意与乙方签订的《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4. 乙方权利和义务
4.1 应按有关规定委派审核员/技术专家组成审核组并征得甲方同意。
4.2 应按审核计划实施管理体系审核工作, 并提前将审核计划通知甲方。
4.3 应以标准为依据公正地进行认证审核工作。
4.4 应向甲方提交认证审核报告。
4.5 在得出审核结果后,应及时办理是否批准甲方获得或保持认证注册资格的手续。
4.6 有权不定期检查和监督甲方的体系运行和认证证书及认可标志的使用情况。
4.7 有权对拒不接受见证评审和/或确认审核的组织,对其获得的带有认可标志的认证证书做出相应处理。
4.8 甲方建立的管理体系如达不到或不能保持达到标准要求和乙方的规定要求时,有权决定甲方不能获得/保持或暂停/撤销其认证注册资格。暂停/撤消的规定见乙方公开文件。
4.9 当甲方认证注册资格被暂停、撤销(注销)时,乙方应立即要求甲方停止使用任何引用认证资格的广告、宣 骑
传材料,暂停、撤销信息登录 ZSBC 网站:xxx.xxxx.xxx.
4.10 乙方对甲方的有效资料、技术信息和经营状况保密, 严守获证方的秘密, 但下列情况除外: 缝
A)甲方书面许可; B)甲方已公开的资料; C)乙方签署此合同前已得到的信息; 章
D)法律另有要求时;E)国家主管部门要求时。 处
5.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再认证审核一 般安排在证书有效期前进行,可采取《客户信息确认函》方式确认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确认函的目的在于确认与当次审核有关的各类信息,视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补充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合同为准,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甲方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条款而被乙方撤销认证资格的,本合同终止;
5.3 任何一方欲终止履行本合同须至少提前 30 个工作日与另一方协商,待双方以书面形式就有关终止事宜达成共识并正式认可后,本合同的终止方为有效;
5.4 如一方未经另一方正式同意认可而擅自不履行本合同条款时,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赔偿金,赔偿金额累计最多不超过对该项目收取的认证费用;
5.5 本合同实施中发生的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如双方仍有争议的,最终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裁决。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风险
6.1 甲方建立的管理体系如达不到或不能保持达到标准要求和乙方的规定要求时,甲方将承担不能获得保持或
被暂停或被撤销认证注册资格的风险;
6.2 甲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到国家执法部门处罚的行为,乙方将增加非例行监督检查,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6.3 在初次认证/再认证/监督审核中,对经双方确认后应由xx负责的赔偿,其赔偿费将不得超过甲方本次认证初审、再认证、监督审核费用,乙方将不承担超过的任何损失赔偿。
注:请如实提供组织相关信息并填写申请书。本合同依据受审核方(甲方)提供的申请书所xx的信息签订,若因上述文件提供信息不准确而给审核造成负面影响,其后果由受审核方(甲方)承担。
当本合同存在与今后国家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不相符时,乙方有据此单方更改本合同内容的权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北京中水卓越认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签 订 时 间: 年 月 日
附页:联系方式
甲 方 | 乙 方 | |
地 址 | 开户名:北京中水卓越认证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 00 x 0、0 xx 0 xx(X x)0 x 000 x邮 编:100022 电 话:010-58672798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劲松 桥支行 税 号:91110102754195115M 账 号:35350188000094674 开户行代码:303100000436 | |
通信地址 | ||
邮 编 | ||
联系人 | ||
职 务 | ||
电 话 | ||
传 真 | ||
E-mail: | ||
网 址 | ||
开票信息(务必正确) | ||
名称 |
纳税人识 别号 | |
地址 | |
电话 | |
开户行 | |
账号 | |
开票项目 名称 | 认证费、监督x |
开票类型 | □ 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为一般纳税人) □ 增值税普通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