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委托合同书
甲方:中国农业科学院
乙方: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开展应急性任务:低需冷量观赏桃花新品种选育与高效栽培技术,任务牵头负责人:xxx(身份证号:511324197808280851),任务周期为 2018
年 9 月 1 日——2019 年 8 月 31 日,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本研究的费用,合计:人民币 60 万元(金额大写:陆拾萬圆整)。
2.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并要求乙方汇报研究进展。
3.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提交的研究报告进行检查和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按时、足额支付研究费用。
2.在确保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行安排研究进度。
3.研究工作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总结报告。
主要研究内容为:(1)分子标记的开发:①开发与蔷薇形、菊花形 2个花型性状紧密关联的 SNP 标记。②开发与需冷量紧密关联的 SNP 标记。
(2)新品种选育:选育花型、树形具有特殊观赏价值的早花品种 2 个。(3)高效栽培模式研究:筛选出适宜观赏桃使用的适宜浓度的低毒化学除果药剂;建立观赏桃试验园 2-3 个。
预期成果:(1)提交特色早花观赏桃新品种保护 2 个;(2)发表论文
篇 1 篇;(3)建立观赏桃花试验园 3 个。
三、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乙方完成本合同的约定事项,经甲方验收后,本合同终止。
四、协议履行有关事宜说明
1.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及时拨款。
2.本合同经双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意见达成前,本协议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国农业科学院
(盖章)
甲方代表:
甲方: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盖章)
甲方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