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4、2001年国家标准《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5、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6、《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关于楼基底测绘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
编号: 11N31344927120246001
采购单位(甲方): 巴音xxxx自治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服务单位(乙方): 巴州新矿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库尔勒市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测绘服务”项目-巴州新矿测绘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协议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测绘服务”项目-巴州新矿测绘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测绘服务”项目-巴州新矿测绘有限责任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测绘服务 | - | - | - | 1 | 项 | 2263.00 | 2263.00 |
合同总价(元) | 2263.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贰仟贰佰陆拾叁元整 |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乙方 在勘测定界工作结束 向甲方提交经验收合格全部资料 后 , 甲方在7日内向乙方 一次性付清。
三、服务条款
(一)工作内容
1、施测楼基底的勘测定界图。
2、成果提交:包括楼基底勘测定界图纸质版一式三份。
(二)技术要求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2、国家标准局批准的《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3、国家土地管理局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
4、2001年国家标准《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5、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6、《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权属勘界技术规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权属勘界界址点标志图
册》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权属勘界若干规定》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在乙方施测数字化地形图及土地权属勘界工作开展前应向乙方提供开展测量及勘界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文件或其它资料。
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开展测量及勘界工作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和资料。乙方确定甲方现实能够提供的上述资料可以满足本项目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及土地权属勘界工作的需要。若须补充资料,由乙方自行收集,甲方无须再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
2、在乙方测量、勘界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相关便利,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按期支付地籍图测量、界址点放样定测费用。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应按现行的规范及标准进行勘测定界图的测量和土地权属的界址点测量。
2、 乙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经验收合格的勘测定界图 及土地权属界址点成果 ( 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 向甲方提交经验收的成果)。
3、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财务结算的有关规定及程序申报合同款;在申请付款时,应当提前 5 日内给甲方提交合同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需经巴州新矿测绘有限责任公司质检室检验合格后,并经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所所长签字认可后,提交给甲方,且乙方应当限定期限内自负费用完善至合格。
5、因为乙方没有提交合同约定的合格工作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
6、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勘测定界报告等资料,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允许第三方使用。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合同费用的,以未支付部分为基数,按同期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乙方损失。
2、 乙方未能及时提交符合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工作成果的,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3、因为乙方没有提交合同约定的合格工作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且乙方应当限定期限内自负费用完善至合格。若导致工程其它相关合同滞后并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承担给甲方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按照本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如项目被废止,甲方应该及时通知乙方停止作业,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通知,导致乙方已经完成了部分或全部工作,甲方应该按照乙方完成工作的比例,部分或全部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6、因为甲方提交资料不全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六)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 65001700100050010355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