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JCZB2022-00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JCZB2022-001
惠州九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发布日期:2022 年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惠州九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 停车棚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JCZB2022-001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 763,626.88 元
(二)内容及需求(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国家税务总局惠 | ||||||
1-1 | 拆除工程、其他构筑 物工程施 工 | 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 及搭建停车棚项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763,626.88 | 否 |
目 |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
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 1 人,须具有有效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专职安全员至少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质量检查员至少 1 人,
施工员至少 1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并提供惠州市建设信息平台的人员证书备案信息截图)
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响应登记表(详见磋商文件最后页附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核对);分支机构投标的,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备注:所有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六、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3号采购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0752-8169680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九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桥东水悦龙湾长xxx0x000(xxxxxxxxx)
(x)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因建设需要,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
(一)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
(二)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三)建设地点:xxxxxxxxxxxxxx00x
(x)工程造价:人民币¥763,626.88元
(五)工程规模: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为建筑类项目,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六)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工期20日历天。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2、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规定,按施工图纸计算的有效工程量。
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4、工程价款的支付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二)投标报价说明
1、本工程投标报价以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各项目为基础填报总价下浮率。工程控制价总金额为 ¥763,626.88元。
2、 投标报价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3、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无。
4、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无。
5、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7464.74元。
(三)其他说明:无。
(四)工程量清单:见本章附件1四、图纸(施工图纸) :(另册)
(一)主要材料使用要求:
▲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严格按先试后用原则,并应提供至少一份副本给采购人。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二次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2、本工程中,如果有由采购人负责供应的材料及设备,中标人收到图纸后,即根据工程的进度和需要及时做出由采购人供货材料的供应计划,报采购人审定;
▲3、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采购人确认,符合工程要求,方可订货使用。如发现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拒用,并由中标人承担损失;
▲4、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二)其他要求:
▲1、在施工期间,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周围的设施及环境保护,若有损坏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负责,其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必须保证在实施组织中确保xx建筑物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应中标人未采取防护措施,一切赔偿责任及修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要做好现场施工安全及xx措施,按规定设置围栏围护,交通警示,做好交通疏导,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一)工期要求:
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20 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本工程要求中标人按工期完成。除非采购人另有要求,否则,提前完成工期采购人不予以奖励费用。
3、若因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4、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五日内经采购人签证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延续工期手续;
5、若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从延期的第三天起,按中标价每天罚款 0.2‰。
6、在施工期间,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当工程实际施工进度比计划施工进度慢时,采购人对中标人提出书面警告,并要求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期赶回,赶工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若中标人在此期间不能将工期赶回,并被采购人认定不能按要求工期完工,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施工承包合同。原中标人工期延误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及赶工产生的费用,由原中标人承担。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约的中标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二)质量要求:
1、本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评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2、中标人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中标人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安全xx施工要求:
按照国家施工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4、总包及分包规定:
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相关工程进行分包和转包。 5、保修期:
本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中标人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xx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为结算审定价的 3%。
6、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及方法:
在符合标书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条件下,按工程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验收。采购人对工程质量的验收,由采购人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验收。
7、工程费用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投标报价以大写为准,小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付款方式:
(1)预付款: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的合同价款的20%,付款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等额发票。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完成审定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 97%,付款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等额发票。
(3)本工程保留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4)采购人不承担因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9、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投标下浮率)的合同形式。其造价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造 价变更因素外均不作任何调整。
工程结算价=工程结算审定书造价×(1-中标下浮率) 10、工程量增减调增方法:
项目如有图纸变更或因实际需要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报经采购人同意,按实结算。 11、施工现场的管理:
(1)中标人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现场代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2)施工现场工作和生活条件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12、其他要求:
(1)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投标人及其人员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
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3)投标人如果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商务对比表中注明)的条款被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磋商文件。
备注:“★”号条款为必须实质响应的条款,供应商不可偏离。“▲”号条款为可以偏离的响应条款,将影响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附件 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整个项目 | |||||
1 | 030412008002 | 拆除灯柱 | 1.路灯金属杆安装 单杆式(杆长m 以下) 10 材料*0,主材*0,单价*0.3 2.人工装自卸汽车运其他拆除料 运距 1km 实际运距(km):12 | 套 | 8 |
2 | 粤 R1-1-109 | 拆除篮球架 | 1.机械单项拆除 其他金属构件 2.人工装自卸汽车运其他拆除料 运距 1km 实际运距(km):12 | t | 0.1 |
3 | 050101003001 | 清除毛杜鹃花球 | 1.砍挖灌木(冠径 150cm 内) 2.汽车运灌木(土球φ80cm 内) 运 5km 内 实际运距(km):12 | 株 | 15 |
4 | 050101003002 | 清除象脚丝兰 | 1.砍挖灌木(冠径 150cm 内) 2.汽车运灌木(土球φ80cm 内) 运 5km 内 实际运距(km):12 | 株 | 12 |
5 | 粤 050101016001 | 场内移植黄金榕 | 1.起挖灌木(冠径 cm) 100 以内 | 株 | 44 |
6 | 050101009001 | 种植土回(换)填 | 1.换耕植土 人工 2.人工装自卸汽车 土方 3.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 1km 内 实 际运距(km):12 | m3 | 5.5 |
7 | 050101001001 | 清除芒果树 | 1.砍伐乔木(胸径 cm) 30 以内 2.汽车运乔木(胸径 cm) 30 以内 运 5km 内 实际运距(km):12 | 株 | 8 |
8 | 040102001001 | 清除石头 | 1.挖掘机挖装松散石方 2.自卸汽车运石方 运距1km 实际运距(km):12 | m3 | 10.8 |
9 | 010101002001 | 挖一般土方 | 1.人工挖一般土方 三类土 2.自卸汽车运土方 运距 1km 内 实际运距(km):12 | m3 | 350.553 |
10 | 011604001001 | 平面抹灰层拆除 | 1.平面抹灰铲除 砖、混凝土面 一般抹灰 2.拆除废料外运 人工装自卸汽车运 3km 内 实际运距(km):12 | m2 | 630.3 |
11 | 011604001002 | 平面抹灰层拆除 | 1.平面抹灰铲除 砖、混凝土面 装饰抹灰 铲除找平层 人工费+200 2.拆除废料外运 人工装自卸汽车运 3km 内 实际运距(km):12 | m2 | 336.23 |
12 | 040202003001 | 人工回填中砂及石屑混合料 | 1.人工铺装卵石底层 厚度 15cm 实际厚度(cm):25 换为【石屑】 | m2 | 218.166 |
13 | 040203007001 | 200 厚 C30 混凝土垫层 | 1.水泥混凝土路面 厚度 20cm 2.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虑 C30 | m2 | 218.166 |
14 | 040203007002 | 100 厚 C30 混凝土垫层 | 1.水泥混凝土路面 厚度 20cm 实际厚度(cm):10 2.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 虑 C30 | m2 | 336.23 |
15 | 040203007003 | 60 厚 C30 混凝土垫层 | 1.水泥混凝土路面 厚度 20cm 实际厚度(cm):4 2.普通预拌混凝土 碎石粒径综合考 虑 C30 | m2 | 1326.9 |
16 | 010401014001 | 球墨铸铁井盖安装 | 1.砖砌明沟 两边 1/2 砖 换为【水泥砖 240×115×53】 2.明沟球墨铸铁井盖安装 | m | 123.13 |
17 | 040205006001 | 车位标线 | 1.热熔标线 普通型 标线设计厚度超过 2.5mm,除按标线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的比例增加定额中的热熔标线涂料和液化石油气的消耗量外 人 工*2,机械*2 | m2 | 103.5 |
18 | 040309001001 | 定位栏杆 | 1.钢管栏杆、扶手制作、安装 钢管栏杆 | t | 1.0853 |
19 | 011405001002 | 定位栏杆面刷反光漆 | 1.金属面机喷反光漆 反光漆一遍 | m2 | 70.523 |
20 | 030413003001 | 混泥土地面钻孔 | 1.机械钻孔(洞) 混凝土(孔径 mm 以内) φ108 | 个 | 76 |
21 | 010603003001 | DN110 壁厚 2.0 热镀锌钢管 | 1.钢结构构件 钢柱安装 每根构件质量(t) ≤3 | t | 1.33 |
22 | 010606001001 | DN50 壁厚 2.0 热镀锌钢管 | 1.钢结构构件 钢支撑安装 | t | 0.5 |
23 | 010602001001 | 10#槽钢 | 1.钢屋架、托架 每根构件质量(t) ≤1.5 | t | 16.2 |
24 | 010604001001 | 50*100*厚 1.2 镀锌方通 | 1.钢结构构件 钢梁安装 每根构件质量(t) ≤1.5 | t | 1.25 |
25 | 010604001002 | 25*25*厚 2.0 镀锌方通 | 1.钢结构构件 钢梁安装 每根构件质量(t) ≤1.5 | t | 0.38 |
26 | 031003011001 | DN110 厚 15 法兰 | 1.碳钢法兰安装(焊接) 公称直径 (mm 以内) 125 | 副 | 76 |
010901002001 | 50 泡沫隔热彩钢波纹瓦 | 1.彩钢板屋面 安装于 S/C 型轻型钢檩条上 彩钢波纹瓦 不需要计算钢檩条人工*0.6,机械*0.6,材料[33010050]含量为 0,材料[03135001] 含量为 0 | m2 | 1044 | |
28 | 穗 010606014001 | 定压彩钢波纹瓦水槽 | 1.天沟 彩钢波纹瓦 | m2 | 24.205 |
29 | 010902008001 | 50 泡沫隔热彩钢波纹瓦接口处防水处理、封硅酮结 构胶 | 1.建筑油膏 换为【硅酮结构胶】 | m | 248.2 |
30 | 030412005001 | 防水防尘防潮荧光灯 | 1.普通成套型荧光灯具安装 吸顶式双管 | 套 | 35 |
31 | 030411001001 | 配管 | 1.半硬质塑料管砖、混凝土结构暗配公称直径(mm 以内) 50 | m | 89.31 |
32 | 030411004001 | 配线 | 1.硬绝缘导线管内穿线 导线截面(mm2以内) 6 | m | 269.72 |
33 | 030411001002 | 配管 | 1.半硬质塑料管砖、混凝土结构暗配公称直径(mm 以内) 20 | m | 221.01 |
34 | 030411004002 | 配线 | 1.硬绝缘导线管内穿线 导线截面(mm2以内) 2.5 | m | 694.53 |
35 | 030404019001 | 空气开关 | 1.DW 自动空气断路器安装 额定电流(A以内) 32 | 个 | 1 |
36 | 011405001001 | 金属面油漆 | 1.机喷防锈漆 防锈漆一遍 | m2 | 671.5489 |
37 | 031001006002 | 塑料排水管 | 1.给排水管道 室外塑料排水管(粘接)公称外径(mm 以内) 110 | m | 23.2 |
38 | 031001006001 | 塑料排水管 | 1.给排水管道 室外塑料排水管(粘接)公称外径(mm 以内) 50 | m | 11.3 |
39 | 粤 R1-1-1 | 人工整体拆除 简易结构 | 1.人工整体拆除 简易结构 2.人工装自卸汽车运其他拆除料 运距 1km 实际运距(km):12 | m2 | 2016 |
措施项目 | |||||
40 | 粤 011701008001 | 综合钢脚手架 | m2 | 933.9 | |
41 | 粤 011701011001 | 里脚手架 | m2 | 1044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惠州九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供应商:是指在购买本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 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响应文件电子版。
8.“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
9.“供应商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
10.“法定代表人”: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 1 个采购包,不分包组 |
11.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2 | 开启方式 | 现场开标 |
3 | 评审方式 | 现场评审 |
4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下浮率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9 | 响应保证金 | 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 元整。 开户单位:惠州九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账号:73027549676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惠州水岸城支行 支票提交方式:与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与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 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
10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 采购包 1:2 家 |
11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 1:1 家 |
12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 1:3 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3 |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4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5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规定计算,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 |
16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
17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否 |
18 | 响应文件要求 | 一、纸质响应文件: (1)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1 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 2 份。 (2)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 U 盘(或光盘)1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纸质投标文”中(1)或(2)的要求。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
19 | 其他 | 无 |
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适用范围
x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磋商费用
x次招标成交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按中标金额计算。成交服务费以一次性支付的形式支付。
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
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进行项目响应,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8.2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8.3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8.4 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谈判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
8.5 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
8.7 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
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 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 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 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0.2 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发
出;不足 5 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以邮件形式发送最新的磋商文件。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
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
1.响应登记
供应商应与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的制作
2.1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2 关于磋商报价说明如下:
(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 “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2.4 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 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 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7 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
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响应供应商应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不作任何加密的相应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应是全套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的、未经压缩处理的电子版本,其文字、表格、图表应以 WORD、EXCEL 软件编写,并以 U 盘或光盘为载体提交,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若副本与正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合并包装提交。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全称和“在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磋商文件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方有效。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严重影响评审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响应文件的提交
3.1 响应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公告指定地点。
3.2 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相关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 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磋商截止时点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4.2 响应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响应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3 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5.响应保证金
5.1 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5.2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响应有效期
6.1 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
(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
赔保证金。
6.2 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
7.样品(演示)
7.1 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7.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7.3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8.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8.1 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8.2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8.3 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8.4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5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
1.响应文件的开启
1.1 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监督代表和响应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供查验。
1.2 响应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响应文件后,如实记载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响应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3 开标时,由全体响应供应商代表或按签到顺序递交响应文件的前三名响应供应商代表作为全体响应供应商推选代表检查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招标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4 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有效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停止开标,并将密封响应文件退还给响应供应商,本项目将视为采购失败。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采购。
1.5 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成交
3.1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指定媒介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 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同步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终止公告: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指定媒介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 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地址:惠州市桥东水悦龙湾长湖南路 1 号 196(长湖苑小学对面二楼)邮编:516001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 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合同的履行
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 10%。
第四部分 评 审
采购包 1(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1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 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3.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3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 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2)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4.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4.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采购人监督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8.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
(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供应商代表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采购包 1(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6% | 投标(响应)供应商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范围见价格扣除比例),即:评标(评审)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 C1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
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 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 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 (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 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x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9 | 特定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 1 人,须具有有效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专职安全员至少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质量检查员至少 1 人,施工员至少 1 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并提供惠州市建设信息平 台的人员证书备案信息截图)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 1(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
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违反磋商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 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违反磋商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
2 | 保证金缴纳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保证金缴纳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磋商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了报价函,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 磋商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了报价函,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
4 | 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 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
5 | 磋商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 磋商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
6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7 | 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 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
8 | 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 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 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
2.响应文件澄清
2.1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 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
2.4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磋商
3.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4.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3 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5.详细评审
表三详细评审表: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 30.0 分 技术部分 40.0 分 报价得分 30.0 分 |
采购包 1: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技术 (40分) | 总体概述 | 7 | (1)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论述完整清晰,总体组织符合实际,总体设计符合规范,总体计划合理,综合措施科学。优得 7 分。 (2)对项目总体认识比较全面深刻,论述比较完整清晰,总体组织比较符合实际,总体设计比较符合规范,总体计划比较合理,综合措施比较科学。良得 5 分。 (3)对项目总体认识基本全面深刻,论述基本完整清晰,总体组织基本符合实际,总体设计基本符合规范,总体计划基本合理,综合措施基本科学。中得 3 分。 (4)对项目总体认识不够全面深刻,论述不够完整清晰,总体组织不够符合实际,总体设计不够符合规范,总体计划不够合理,综合措施不够科学。差得 1 分。 (5)无提供不得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 施(工期保证措施) | 10 | (1)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时间节点的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优得 10 分。 (2)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比较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比较清晰、准确、完整,关键时间节点的控制措施比较得力、可操作性比较强,保证措施比较可靠。良得 7 分。 (3)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可行,关键线路基本清晰、准确、完整,关键时间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合理,可操作性较强,保证措施基本可靠。中得 4 分。 (4)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不合理、不可行,关键线路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关键时间节点的控制措施不合理,可操作性不强,保证措施不可靠。差得 1 分。 (5)无提供不得分。 |
对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关键技术、工艺的分析及解决方案 | 10 | (1)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可操作性强,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准确。优得 10 分。 (2)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表述比较全面准确,解决方案比较科学、系统,可操作性比较强,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比较准确。良得 7 分。 (3)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基本深刻、表述基本全面准确,解决方案基本科学、系统,可操作性较强,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基本准确。中得 4 分。 (4)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不深刻、表述不全面不准确,解决方案不科学、不系统,可操作性不强,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不准确。差得 1 分。 (5)无提供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7 | (1)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可行。优得 7 分。 (2)工程质量保证计划比较全面细致、比较结合实际、措施比较可行。良得 5 分 (3)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基本全面细致、基本结合实际、措施基本可行。中得 3 分。 (4)工程质量保证计划不全面不细致、不够结合实际、措施不够可行。差得 1 分。 (5)无提供不得分。 | |
技术要求 响应情况 | 6 | 根据各投标人对技术要求“▲”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打分,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
商务 (30分) | 纳税信用 | 3 | 提供由税务机关颁发的 2020 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证书, B 级以上得 3 分;M 级得 2 分;C 级得 1 分,D 级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认证体系 | 6 | 获得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
系、环境管理体系,每一项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项目业绩 | 15 |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房建或市政工程项目,每提供一份得 3 分,本项满分 15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否则不得分。) | |
服务便利性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服务场所响应服务能力进行对比:优: 3 分:良:2 分; 一般:1 分;不提供不得分。 需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具体办公地址(房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需在有效期内的,且是以响应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名义签订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从服务地到采购人(惠州市惠东县河北一路 15 号)的“百度地图”导航路线、时间查询截图,无或缺项或未按要求 递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信用报告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开标前近两个月由县级以上信用中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者经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材料情况进行评审打分,有且无不良信息的得 3分,无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30 | 价格评估得分=(1-评标基准下浮率)÷(1-各投标下浮率)*30 分(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报价调整的,以调整后的报价参与评分。报价得分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 2 位。 注:投标人声明自己属于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的,对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 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须单独提交一份声明函。 |
合计 | 100 |
6.汇总、排序
评审得分计算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 2 位。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同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
乙方: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采购结果和项目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内容、价格条款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
标的名称 | 数量 | 合同总金额(含税) |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 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 | 1 项 | ¥: 元 |
2、承包范围:以甲方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内容为准。
3、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审定的工程预算,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规定的工程内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xx施工,达到验收 规范要求。
4、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
5、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投标下浮率)的合同形式。除造价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造价变 更因素外均不作任何调整。
工程结算价=工程结算审定书造价×(1-中标下浮率) 6、工程量增减调增方法:
项目如有图纸变更或因实际需要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报经采购人同意,按实结算。
二、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或者甲方发出的开工令要求的开工日期为准。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竣工日期(除开天气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得延误。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批准的计划时间完成任务,甲方有权将未完工程量从本合同中分割,交由第三方完成, 由此发生的费用在本合同价款中支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二、质量标准及安全xx施工标准
1、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执行,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甲方负责相关协调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如被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政府有关规定且不能通过相关专业验收,遭甲方要求停工或返工时, 乙方必须立即进行响应(包括对完成工程并最终通过验收所需的一切拆除、重建、修改等必要措施),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给予顺延,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安全xx施工标准:确保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xx施工达标。
3、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进场使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检查验收。
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达不到设计要求、标准与规范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工作
(1)甲方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职称:
(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在乙方按规定进场开工前两天施工用水提供1个接驳点,施工用电各提供1个接驳点。施工总用水管径及施工用电总负荷保证满足施工的要求。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线由乙方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
②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10天进行。
③在乙方按规定进场开工前5天,提供施工现场及xx的地下管线、需保护的建筑物及文物资料。
④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2、乙方工作
(1)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2) 乙方没有项目经理签字或签章的一切文件,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视为无效文件。
(3) 乙方的项目管理人员名单须经甲方与乙方双方盖章确认。乙方更换管理人员应提前3天书面 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管理人员。
(4)如更换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现场,履行相关职能。如须离开工地现场处理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事务超过两日以上,须报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每发现一次项目经理擅离现场超过两日时,处罚 违约金1000元,从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乙方具体工作要求
①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设计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乙方进场7日内,提交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内提交该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担施工安全、保卫、消防、xx 施工工作责任,施工期间设专人负责组织疏导交通,交通导向标识设置合理、充足,并根据工程需 要提供和维护夜间使用照明、围栏、警卫等等。
4) 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乙方应做好施工场地的交
通、 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工作,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要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如乙方控制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乙方应即使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和遗失,由乙方出资修复和赔偿。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若属于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损坏属于施工质量或施工隐患造成的,则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若损坏属于产品质量引起的,在修复费用由产品供应方负责。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条件保修,属于保修范围外的项目,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要求保护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施工人为造成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7)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根据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施工现场布置、材料、机械的放置,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进行,精心施工和努力地完成工程,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标准。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8) 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国家合格产品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所有主要工程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砂、石除外)。所有材料应提前进场,材料进场前乙方应将进场材料的有关资料交甲方代表确认,在材料使用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书面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若材料未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而乙方擅自使用,一经发现,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 贰万元违约金,并由甲方代表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若材料符合要求,继续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该批材料均一律退场,退场完成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方能按要求重新进材料。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甲方提供材料样品,因而导致材料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工期: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必须按投标报价清单中所列品牌选购主要工程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主要工程材料报价清单中没有指定品牌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品牌选定申请,价格不能超过原报价,并按甲方选定的品牌采购,按双方确认单价结算。
9)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和工序验收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设计、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需重新修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如因甲方原因,甲方未按时参加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乙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0) 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A、乙方发出的所有函件均应符合表格和形式的要求,并应对其作出说明。 B、乙方应对工地所有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C、开工后乙方按响应文件承诺进场的设备机械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撤出现场。
D、乙方由 负责本项目,出席由甲方及主持的每周例会(书面通报本周进度完成情况并提出下周进度计划)及重要协调会。
E、乙方应按有关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F、乙方应督促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及时做好竣工验收资料整理,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五天内 应将资料移交乙方,由乙方做好汇总、归档;对专业施工单位的资料的管理,应在分包后予以明确。
G、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十四天内,乙方必须按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技术档案管理规定编制整理竣工图一式五份,提交给甲方。图纸的整理、修订、移交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H、施工用水水源、用电电源由甲方指定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供水压力、供电电量不足的情况,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情况,乙方应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
I、乙方所需场地必须经甲方核批后方能使用。工程竣工验收达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后15天内,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余泥、垃圾运往市指定的垃圾填埋点。若逾期5天仍未清场的,除按所占场地面积每月15元/m2缴纳场地占用费给甲方外,乙方还须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J、乙方必须服从本工程甲方的总体管理和配合协调服务。 K、凡未列出而必须由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做的其它工作。
②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应按照相关条款支付违约金外,
还应全额赔偿甲方的该等损失。
③ 乙方应严格按合同中的工程清单进行安全施工,在实际施工中如需改变分项工程量时(含增加或减少),乙方必须得到甲方的签名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减少 部分的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五、付款方式
1、预付款: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的合同价款的20%,付款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等额发票。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完成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7%,付款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等额发票。
3、本工程保留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4、采购人不承担因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标准达不到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工期不予延长,返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甲方发出指令24小时后仍未执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直至乙方完成上述指令至甲方满意为止,工期不予调整。
3、施工过程中甲方向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补或照价赔偿,并要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将此部分款项扣回。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双方约定的总工期及阶段性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总工期逾期的,从逾期的第5日起,每逾期1天,向甲方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额的5%。
5、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项,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1天,甲方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6、乙方不能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或因乙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甲方代表的监督和指令,或未能积极与甲方代表协调配合做好施工工作,所造成的工程修改、返工等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要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不出现重大
的质量、 安全事故,否则除及时消除影响外,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在保修期内,若乙方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保修责任,甲方有权在还未支付的保修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或维护所发生的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应补齐交付给甲方。
8、工程实施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错误、提供图纸延误、指示失误造成的返工,乙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审定后可相应顺延工期。
9、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收益,甲方乙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10、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后,由甲方组成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审核、验 收,验收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认定项目合格或不合格。因甲方原因逾期未审核认定的,视为本项目合格。
11、乙方原因且未经甲方同意而停工的:
(1)单次连续停工在10天之内或累计停工在30天(含)之内的,乙方应按照工程总造价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施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立即恢复施工或者恢复施工后施工进度不能达到甲方或满意效果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乙方未完工部分另行发包给第三人,并将该未完工部分的造价及相关费用从工程总造价中予以扣除,甲方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乙方已完成的工程,按实际工程量以约定工程价款的百分之七十结算工程款给乙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单次连续停工超过10天或累计停工超过30天的,乙方应按实际停工天数按工程总造价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乙方未完工部分另行发包给第三人,并将该未完工部分的造价及相关费用从工程总造价中予以扣除;在此情形下,乙方已完成的工程,按实际工程量以约定工程价款的百分之七十结算工程款给乙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乙方严重违约,如甲方要求解除、终止合同的,双方均同意委托由甲方选聘的本工程的造价咨询公司对乙方已完工程量或未完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最终结算造价,相关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
13、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日期移交工程给甲方,如乙方逾期移交,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质量保修要求工程保修期限: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的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执行,乙方在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时,应向甲方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在保修期xx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及成交通知书;
(3)磋商文件(含补遗书、磋商文件澄清、答疑会纪要等);
(4)乙方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含响应文件澄清等);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6、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项 目 名 称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二、评审项目响应资料表三、响应承诺函
六、政策适用性说明 七、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九、响应保证金
十、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十一、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五、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十六、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二、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三、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五、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资格性检查 | 准入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通过□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响应承诺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 盖章(原件) | □通过□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人民币元整(¥元)(转帐、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 | □通过□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数的技术要求 | □通过□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商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 数的商务要求 | □通过□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在经营 范围内报价 | □通过□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其它 |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 □通过□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响应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加盖公章: 日期:
评审分项 | 评审细则 | 评审内容 | 证明文件 |
技术评分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商务评分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价格评分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注:此为重要格式,请报价人按磋商文件要求真实填写,否则评委有权按找不到资料评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加盖公章: 日期:
致:惠州九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 JCZB2022-001】,我方愿参与响应。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 及搭建停车棚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采购代理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采购代理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
(十)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谈判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加盖公章: 日期: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响应报价( 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大写: 小写: |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发商) | 制造商企业类型 | 节能产品 | 环保标志产品 | 认证证书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日 期: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的响应授权或者取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上级公司的二次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致:惠州九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职务,有效证件号码:。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日 期:
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九: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单位名称(xx):
日 期: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
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随响应文件装订份,送采购人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
甲公司全称:(xx),乙公司全称:(xx),……公司全称:(xx),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序 号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3.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若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
致:惠州九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 JCZB2022-001】,作出如下承诺:
1、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2、我单位若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审查供应商资格、答疑、组织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按支付。
3、如我公司被选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 3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户缴付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序号 | 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惠州九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 JCZB2022-001】的响应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1)(问题或条款内容)
(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建议) 二、(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日 期:
地址:邮编:
联系: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采购人名称: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 2
……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地 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 址:邮编:
被投诉人 1: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磋商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 2
……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
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格式自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编号:【】号
(采购人):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
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
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1. 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一号楼停车场、二号楼篮球场与其旁边的绿化带拆除及搭建停车棚项目 | ||
项目编号 | JCZB2022-001 | ||
招标代理机构 | 惠州九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联系人 | xx0752-2212455 |
二、投标人/供应商登记信息 | |||
企业名称 (盖章) | |||
联系人 | 联系座机 |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公司地址 | |||
经办人 | 经办人签字: 日 期: | ||
三、供应商注意事项 | |||
投标人/供应商须保证所填资料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供应商填写资料错误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其承担。 |
说明:本表仅作登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