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16 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前 言
x招标文件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第25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令)、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严肃查处串标、围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通知》(川交发〔2006〕66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发〔2019〕32号)为依据,由招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写。
执行中如对本文件需要进行任何修改,都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招标文件未经准许,不得翻印,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究。
目录
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 9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4216 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4216 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7〕505 号《关于 G4216 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和川发改基础〔2019〕421 号《关于调整 G4216 线屏山新市至金阳段、金阳至宁南段、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部分核准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9】51 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省财政补助资金、业主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G4216 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起于宁南县城南侧黑泥沟,顺接 G4216 线 x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经xxxxxx、xxx,xx县城、姜州镇、小坝乡,会理县城、鹿厂镇、白鸡乡,攀枝花盐边县红格镇,止于钒钛xx区,顺接 G4216 线攀枝花至丽江段高速公路。
2.2 技术标准:项目路线全长约 166.167 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xx宽度 25.5 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 级;特长隧道建筑限界采用净宽 11.0 米,净高
5.0 米,其余隧道限界采用净宽 10.25 米,净高 5.0 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 G4216 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包含本项目范 围内xx、路面、桥涵、隧道、交安、房建、绿化等工程施工监理。施工监理划分为 9 个标段,标段号分别为 JL1~JL9。监理标段对应监理试验室标段、起讫桩号、主要内容见附表一(工程量仅供参考,准确数量以设计文件为准)。
2.4 预计监理服务期:见附表一。
2.5 机构设置:按照一级监理机构设置。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业绩要求:(见附表二) 。
(2)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xxxx://xxxx.xxx.xxx.xx)中的“监理企业名录”,以该网站“监理从业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4)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 D级 的 投 标 人 投 标 。 本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投 标 人 信 用 等 级 以 在 四 川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网 站
(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5)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6)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7)近三年内(2016年7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申请 1~2 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获得 1 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投资人(牵头人及成员)存在第 3.4 款(1)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x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北京时间),在四川省交通 运 输 厅 网 站 ( xxxx://xxx.xx.xxx.xx/ )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四 川 省 )
(xxxx://xxxxxx.xx.xxx.xx)“其他类别项目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8:30~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19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 33 号)本项目开 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x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 00 x联 系 人:xxx
电 话:13808028124
招 标 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附表一 G4216 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标段划分表
监理标段 | 对应监理试验室标 段 | 起讫桩号 | 路线 长度(KM) | 监理工作内容 | 主要工程 | 监理服务期 |
JL1 | SY1 | K263+120~K278+315 | 15.195 | ①xx、桥梁、隧道等土建工程施工监理; ② K263+120 ~ K327+926 段 64.922km 路面、交安、绿化、房建等工程施工监理。 | 桥梁 4518.95m/5 座(其中特大桥 2633.5m/2 座);隧道 9772.5m/5座(其中特长隧道 4014.5m/1 座);互通:1 处;服务区(停车区): 1 处。 | 施工阶段5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
JL2 | SY2 | K278+315~K301+472 | 23.157 | xx、桥梁、隧道等土建工程施工监理。 | 桥梁 4295m/11 座(其中特大桥 1305m/1 座);隧道 16652.5m/7 座 (其中特长隧道 11749.5m/3 座);互通:1 处;服务区(停车区): 1 处。 | 施工阶段 39 个月,缺 陷责任期阶段24 个月。 |
JL3 | SY3 | K301+472~K320+575 | 19.145 | xx、桥梁、隧道等土建工程施工监理。 | 桥梁 3013.25m/9 座;隧道 11712.5m/2 座(其中特长隧道 10274m/1 座);新街连接线 15.3km;互通:1 处;服务区(停车区):1 处。 | 施工阶段 51 个月,缺 陷责任期阶段24 个月。 |
JL4 | SY4 | K320+575~K332+098 | 11.523 | xx、桥梁、隧道等土建工程施工监理。 | 桥梁 4529.75m/5 座(其中特大桥 0000.00x/0 x);xx 0000x/0 座(含会东北连接线隧道 1150m/1 座);会东北连接线 0.0xx;xx:0 x;xxxx(xxx)。 | 施工阶段 39 个月,缺 陷责任期阶段24 个月。 |
JL5 | SY5 | K332+098~K359+210 | 27.052 | ①xx、桥梁、隧道等土建工程施工监理。 ②K327+926~K373+900 路面、交 x、绿化、房建工程施工监理。 | 桥梁 0000.00x/00 x(xxxxx 0000x/0 座);隧道 3043m/2 座;互通:2 处;服务区(停车区):1 处。 | 施工阶段 51 个月,缺 陷责任期阶段24 个月。 |
JL6 | SY6 | K359+210~K385+300 | 27.652 | xx、桥梁、隧道等土建工程施工 监理; | 桥梁 7097m/18 座(其中特大桥 1033m/1 座);隧道 2181m/4 座; 互通:2 处;服务区(停车区):1 处。 | 施工阶段 39 个月,缺 陷责任期阶段24 个月。 |
JL7 | SY7 | K385+300~K400+896 | 15.781 | ①xx、桥梁、隧道等土建工程施工监理。 ②K373+900~K428+210 路面、交 x、绿化、房建工程施工监理。 | 桥梁 6057.833m/14 座;隧道 7539m/1 座(其中特长隧道 7171m/1 座);互通:1 处;服务区(停车区):1 处。 | 施工阶段 51 个月,缺 陷责任期阶段 24 个月。 |
JL8 | SY8 | K400+896~K416+415 | 15.519 | xx、桥梁、隧道等土建工程施工监理。 | 桥梁 3577m/14 座;隧道 7541m/10 座;互通:1 处;服务区(停车区):1 处。 | 施工阶段 39 个月,缺 陷责任期阶段 24 个月。 |
监理标段 | 对应监理试验室标 段 | 起讫桩号 | 路线 长度(KM) | 监理工作内容 | 主要工程 | 监理服务期 |
JL9 | SY9 | K416+415~K428+210 | 11.129 | xx、桥梁、隧道等土建工程施工监理。 | 桥梁 6843m/10 座(其中特大桥 3488m/1 座);隧道 2136m/4 座(含盐边连接线 3 座);盐边连接线 15.85km;互通:2 处;无服务区 (停车区)。 | 施工阶段 39 个月,缺 陷责任期阶段 24 个月。 |
注:1、监理各标段的起止桩号根据批复后施工图可能会发生调整,具体桩号以批复的施工图为准;
2、上述监理工作内容均不含机电工程。
附表二: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业绩要求表
监理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JL1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 1 座及以上单洞长度不小于 1000 米(双洞不累加)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监理工作; 3.完成 1 座及以上单跨大于 150 米或总长大于 1000 米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监理工作; 4.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
JL2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 1 座及以上单洞长度不小于 1000 米(双洞不累加)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监理工作; 3.完成 1 座及以上单跨大于 150 米或总长大于 1000 米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监理工作。 | |
JL3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 1 座及以上单洞长度不小于 3000 米(双洞不累加)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监理工作。 | |
JL4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 1 座及以上单跨大于 150 米或总长大于 1000 米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监理工作。 | |
JL5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 1 座及以上单跨大于 150 米或总长大于 1000 米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监理工作; 3.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 |
JL6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 1 座及以上单跨大于 150 米或总长大于 1000 米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监理工作。 | |
JL7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 1 座及以上单洞长度不小于 3000 米(双洞不累加)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监理工作; 3.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 |
JL8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 |
JL9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 1 座及以上单跨大于 150 米或总长大于 1000 米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监理工作。 |
注:1、本表中业绩要求“土建工程”应包含xx、桥涵,不包括仅有路面工程的项目。
2、本表中业绩要求“隧道施工”不包括仅有隧道机电工程的项目。
3、业绩要求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承担多个施工监理标段的,按相应标段个数认定。
4、如投标人提供的 1 项业绩中,同时具有上述业绩要求的 2 项或多项时,可分别计算。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前附表内容与本须知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 00 x联 系 人:x先生 电 话:13808028124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G4216 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 |
1.1.5 | 标段建设地点 | 四川省凉山州、攀枝花市境内 |
1.1.6 | 标段建设规模 | 同招标公告。 |
1.1.9 | 监理机构设置 | 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
1.1.10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同招标公告 x次招标分为 JL1~JL9 九个监理标段。 |
1.1.11 | 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 | 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2.1 | 资金来源 | 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省级财政补助、企业自筹、 国内银行贷款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同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1.3.4 | 安全目标 | 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业绩要求:见附录 2 信誉要求:见附录 3 人员最低要求:见附录 4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x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关系 |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 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投资人(牵头人及成员)存在第(1)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 人 信 用 等 级 以 在 四 川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网 站 (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 2 ) 对 通 过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 公 示 系 统 (xxxx://xxx.xxxx.xxx.xx)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 3 ) 对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4)近三年内(2016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
形式: /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6 日前。 |
形式: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且无需提供投标人 的信息。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对招标文 |
形式 | 件进行澄清, 补遗书公布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xxxx://xxxxxx.xx.xxx.xx/)上,由投标人自行查阅。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 不提供投标人的信息)。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 / 。 |
形式:由投标人从招标人指定网站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 求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补遗书公布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xxxx://xxxxxx.xx.xxx.xx/)上,由投标人自行查阅。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 不提供投标人的信息)。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 / 。 |
形式:由投标人从招标人指定网站上自行查阅与下载,不要 求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 法 | 一般计税法。监理服务费用清单中的单价和总额价均为包含 增值税及各种附加在内的全部税费,不做价税分离。 |
3.2.3 | 报价方式 | ☑ 单价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有,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如下(单位:万元): 本次投标为一次性报价;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不能进行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不接受报价外的额外优惠、特殊优惠及赠送(或零报价)等报价方式;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控制上限,凡是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 被否决。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名词定义: ①投标报价:投标人第二个信封投标函(报价文件)上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即:监理服务总费用); 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根据标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内容编制的招标控制限价作为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包含竞争性部分费用和非竞争性部分费用(非竞争性部分费用为优质 服务费及暂列金); |
3.3.1 | 投标有效期限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天内。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按标段分别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30 万元。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 ①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 |
标 | 最高限价 | 其中 | ||
段号 | 竞争性部分费用 | 非竞争性部分费用 | ||
暂列金 | 优质服 务费 | |||
JL1 | 3654 | 3534 | 70 | 50 |
JL2 | 2301 | 2207 | 44 | 50 |
JL3 | 2691 | 2591 | 50 | 50 |
JL4 | 2180 | 2090 | 40 | 50 |
JL5 | 3141 | 3031 | 60 | 50 |
JL6 | 2180 | 2090 | 40 | 50 |
JL7 | 3102 | 2992 | 60 | 50 |
JL8 | 2180 | 2090 | 40 | 50 |
JL9 | 2255 | 2165 | 40 | 50 |
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并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 ②现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账户一: 户 名: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账 号: 2320632109100103285 账户二:招标人委托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退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 |||||||
标段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JL1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 |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 | 39900188001 329519 | ||||
JL2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 |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 | 00000000000 000000 | ||||
JL3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 |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 | 39900188001 330289 | ||||
JL4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 |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 | 00000000000 000000 | ||||
JL5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 |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 | 39900188001 330110 | ||||
JL6 | 四川省政府 政务服务和 | 中国光大银 行成都人民 | 39900188001 329601 |
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 | 中路支行 | ||||||
JL7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 |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 | 39900188001 329437 | ||||
JL8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 |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 | 39900188001 329862 | ||||
JL9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 |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 | 39900188001 329944 | ||||
③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若采用银行自有格式,其提交的银行保函内容不得作出降低担保效力的实质性修改,实质性修改为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内容。保函有效期不低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如果按本章正文第 3.3.3 项、前附表第 3.3.1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彩色影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采用现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凭证 单独密封;转账凭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 |||||||
3.4.4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x项细化为: (1)退还时间: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退还,最迟应不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其他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开始退还。 (2)退还方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凭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在招标人处领取。 (3)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 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
3.4.5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 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 | 无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09 年 7 月 1 日至今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应附①合同协议书②监理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 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 不予认定。 |
3.5.3 |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 1.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等级评价网页信息资料 (黑白或彩色); 2.“信用中国”网站中(xxxx://xxx.xxxxxxxxxxx.xxx.xx)投标人(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或黑名单记录的查询网页信息资料(黑白或彩色)(见查询示例网页);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xxx.xxxx.xxx.xx)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页信息资料(黑白或彩色); 4.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黑白或彩色); 5.提供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未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 |
3.5.4 |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 |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 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不能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个人业绩的网页截图时,投标人可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监理项目评定书或业主证明。如投标人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 明材料原件。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 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1)投标文件副本 1 份。投标文件在其封面清楚注明“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不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
3.7.5 | 装订的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附原件的资料,应一律附于投标文件“正本” 内。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x项修改为: (1)封套: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 个信封( 报价文件)、公示资料电子文件( U 盘)、银行保函(原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应分别单独密封包封,封套应加 |
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封套: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银行保函原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或银行转账凭证)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公示资料电子文件 (U 盘)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示资料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1)当送交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不含 3 个)将不予开标,原封退还。 (2)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不予开封,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 将电话通知投标人代表参加第二个信封启封。 |
5.2.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代表、监督单位代表、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予以确认。当投标文件未按第 4.1.1 项要求密封时,将当场确认,不予开标,原封退还。 (5)开标顺序:随机,当标段投标人少于 3 家(不含 3 家) 将不予开标,原封退还。 |
5.2.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代表、监督单位代表、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予以确认。当投标文件未按第 4.1.1 项要求密封时,将当场确认,不予开标,原封退还。 (5)开标顺序:随机。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封,当场退还给投标人。因故未能出席第二次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其第二个 信封也不予退还。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评标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交通运输部国家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数 | 3 名(若不足 3 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
7.1 | 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 示 媒 介 : 四 川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网 站 (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xxxx://xxxxxx.xx.xxx.xx/) 公示期限: 3 个工作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1)招标人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 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 中标通知书:书面 中标结果通知书:传真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 示 媒 介 : 四 川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网 站 (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xxxx://xxxxxx.xx.xxx.xx/) 公示期限: 3 个工作日。 |
7.7.1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等形式。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 (3)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若采用支票或现金担保则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或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开具。 (4)提交履约担保时间: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 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提交。 |
7.8 | 签订合同 | (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 协议,同时签订第四章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所列相关合同。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将上 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8.5.1 | 监督部门 | 纪检监督部门: 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
地址:成都市xx区天府一街两江国际 A 栋 24 楼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028-85193512 邮政编码:610041行政监督部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180 号 电话及传真:000-00000000 、000-00000000 邮政编码:610041 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商业街二段 53 号电话:0000-0000000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 888 号电话:0000-0000000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 投标 | 否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投标人的通讯要求 | (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登记有关投标人信息,不提供联系方式,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参加开标会,自行从招标人指定网站查阅和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及有关通知,也不再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 (2)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登记投标人信息及有效的联系方式,至评标结果公示 前,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
10.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为进一步加强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建设市场和环境,维护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全省重点公路水运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进行。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各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应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18〕657 号)、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恶意竞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 交函〔2018〕656 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 |
10.3异议 | x项修改为: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 |
①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②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标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和开封、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开标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期间当场提出。 ③对评标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书,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3) (3)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的本人签字,并附真实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并向异议人发出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 ①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②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③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④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⑤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⑥针对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提出异议的; ⑦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就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⑧招标人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⑨异议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 招标人对异议未在规定时限内做出答复的,异议人可以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招标人依法做出答复。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 可以提起投诉。 | |
1、公示制度: | |
(1)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 |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资料) | |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资料) | |
10.4 公示及投诉处理制度 | (五)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资料) (2)公示资料的包封: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 word 格式的电子文档保存在 U 盘内 (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该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公示资料封套的封口处应加贴 |
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 | |
(3)投标人公示资料应遵循下述规定:投标人应确保公示资料 word 电子文档与投 | |
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一致,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公 |
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2013〕第 23 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发〔2019〕 32 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九部委令第 23 号和川交发〔2019〕32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 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 |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若撤销投 | |
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担保,并将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议给 | |
予信用处理。 | |
10.5 放弃投标和中标的处理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担保,并将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议给予信用处理。 |
(3)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中标人放弃合同,招标人将不退还中标人履约担保,并将 | |
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议给予信用处理,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投标 | |
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视为虚假投标行为。 | |
10.6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投标;中标候选人确 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还将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川交函〔2016〕84 号) |
给予信用处理。 |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JL1~JL9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基本要求(2009 年 7 月 1 日至今) |
JL1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 1 座及以上单洞长度不小于 1000 米(双洞不累加)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监理工作; 3. 完成 1 座及以上单跨大于 150 米或总长大于 1000 米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监理工作; 4. 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
JL2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 1 座及以上单洞长度不小于 1000 米(双洞不累加)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监理工作; 3.完成 1 座及以上单跨大于 150 米或总长大于 1000 米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监理工作; |
JL3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 1 座及以上单洞长度不小于 3000 米(双洞不累加)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监理工作。 |
JL4、JL6、 JL9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 1 座及以上单跨大于 150 米或总长大于 1000 米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监理工作。 |
JL5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 1 座及以上单跨大于 150 米或总长大于 1000 米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监理工作。 3. 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
JL7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 1 座及以上单洞长度不小于 3000 米(双洞不累加)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监理工作; 3. 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
JL8 | 1.完成 1 个及以上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
注:1、本表中业绩要求“土建工程”应包含xx、桥涵,不包括仅有路面工程的项目。
2、 本表中业绩要求“隧道施工”不包括仅有隧道机电工程的项目。
3、业绩要求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承担多个施工监理标段的,按相应标段个数认定。
4、如投标人提供的 1 项业绩中,同时具有上述业绩要求的 2 项或多项时,可分别计算。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JL1~JL9 | 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xxxx://xxxx.xxx.xxx.xx)中的“监理企业名录”,以该网站“监理从业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2.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3.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4.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5.近三年内(2016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不得参加投标。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 员 | 人 数 | 基本要求 |
JL1~JL9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副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或者副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业绩。 4、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社保的证明材料。 |
投标人须知(正文)
另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
(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附件 1 项目概况(仅供参考)
G4216 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起于宁南县城南侧黑泥沟,顺接 G4216 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经宁南县新华乡、石梨乡,会东县城、姜州镇、小坝乡,会理县城、鹿厂镇、白鸡乡,攀枝花盐边县红格镇,止于钒钛xx区,顺接 G4216 线攀枝花至丽江段高速公路。
附件 2 地理位置图
附件 3 (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异议书
异议人: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异议人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住址: 联系电话: 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资料: 异议人与提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此致
(招标人 )
异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投诉书
就所投诉事项,投诉人已于 年 月 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于 年 月 日收到招标人书面答复(后附异议及答复材料)。
投诉人: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投诉人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住址: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与投诉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此致
(投诉受理机关)
投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 情况 | 投标保证金 提交情况 | 公示资料 提交情况 | 监理服 务期限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是否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
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递交至 (详细地
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
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
工监理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
监理服务期限: 个月。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监理合同,
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7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 于 (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 G4216 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
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 标段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 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办法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程序。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前附表内容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具体要求及应附的证明材料) |
1 | 评标办法 | 本条全文修改为: 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条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 3 名,则取实际数量)。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 (1)同一标段若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推荐: ①同一标段若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首先按投标人的评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若投标人的评标价也相同时,按信用等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信用等级也相等时,则按注册资本金从大到小进行排序。 ②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排序推荐前 3 名中标候选人(若 不足 3 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2)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综合得分均为最高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推荐: ①评标委员会应先确定是否存在“同一投标人在 2 个标段的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的情况。如果有,则保留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高的标段的第一排名。取消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低的标段的排名,其他投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排序。若同一个投标人在二个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且评标价相同时,按照标段序号从小到大推荐。 ②重新排序后,如果仍存在“同一投标人在 2 个标段的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的情况,按上述原则处理。 ③以此类推,直至不存在“同一投标人在 2 个标段的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的情况。 (3)按以上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以综合得分排序推荐前 |
3 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 (4)当出现上述情况以外的情形,则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推荐。 | |||
2.1.1 形式评审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 |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 | |
招标文件规定的 | 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 | ||
格式、内容填写, | 全目标。 | ||
字迹清晰可辨 | (2)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要 | |||
求,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
3.投标人按照招 | (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的银行、有效期 | ||
标文件的规定提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 | ||
供了投标保证金。 | 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供了银行保函原件。 | ||
(3)投标保证金现金由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 | |||
招标人指定账户。 | |||
2.1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应符合下列要求。 | (1)提交了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章代替签名。 (3)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只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次授权委托他人。 (4)授权委托书后应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黑白 或彩色)且身份证影印件(黑白或彩色)应清晰,授权委托书上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
初步评审 | |||
(第一个 | |||
信封)评 | |||
审标准 | |||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5.投标人法定代 | (2)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 | ||
表人若亲自签署 | 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章代替签名。 | ||
投标文件的,应符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 | ||
合下列规定 | 件(黑白或彩色)且身份证影印件(黑白或彩色)应清晰,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
6.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
7.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无投标报价的内容。 | |||
8.投标函上载明的监理服务期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 |||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相应。 | |||
10.权利义务符合 |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 ||
招标文件规定 | (2)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 |
务; | |||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6)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 定。 | |||
1.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且提供了有效证件的影印件(彩色)。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 1 资格审查 条件。 | ||
2.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2)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要求的材料。 | ||
(1)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
(2)投标人提供了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 |||
2.1 初步评审 (第一个信封)评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 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监理企业名录”、该网站“监理从业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信用交通·四川”网页信息资料(黑白或彩色)。 (3)投标人提供了“信用中国”网站中投标人(单位) | |
审标准 | 3. 投标人的信誉 应符合下列规定 | 的相关查询网页信息资料(黑白或彩色)。 (4)投标人提供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 | |
站中投标人(单位)的相关查询网页信息资料(黑白或彩 | |||
色)。 | |||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未行 | |||
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 | |||
(1)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 4 | |||
4. 投标人的总监 | 资格审查条件。 | ||
理工程师资格符 | (2)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要求的材料。 | ||
合招标文件规定 | |||
2.1 | 2.1.1 形式评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初步评审 (第二个 | 审标准 2.1.3 | 格式、内容填写, 字迹清晰可辨,x | (2)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
信封)评 | 响应性 | 容齐全完整。 |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审标准 | 评审标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 |
准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 定。 |
续上表
JL1-JL9 标段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90 分): 技术建议书: 40 分;主要人员:5 分; 资质: 8 分; 业绩: 35 分; 履约信誉:2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 分。 |
评 标 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数据均统 | |
一采用开标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除开标时计算错误外,不因第二信封评审否 | ||
决投标而改变,也不因招标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1)评标价的确定: | ||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
2.2.2 | ①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情形: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不 | |
得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 | ||
的计算。 | ||
②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
第一次平均:确定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 ||
家时,直接取算数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N×10 家时,去掉其中的N 个最 | ||
高报价和N 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数平均值为 A,N 为自然数)。 | ||
第二次平均:对所有小于或等于 A 的投标报价(不含已去掉的最低报价)的二次 | ||
算数平均值后即为评标基准价。 |
2.2.3 | 评 标 价 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
JL1 标段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分值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
监理目标:根据监理目标明确程度得 1.2-2 分; | |||||
监理组织机构:根据监理人员的职责是否有划分, | |||||
划分明确与否,工作关系是否清晰,团队结构是 | |||||
否合理,针对性是否强,能否最大限度满足工程 | |||||
要求等情况得 1.2-2 分; | |||||
20 分 | 监理大纲及措施(质 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信息管理、工程协调等措施) | 质量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工期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2.4-4 分; 费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 |||
2.4-4 分; | |||||
安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 |||||
2.4-4 分。 | |||||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 | 根据项目重难点提出的方法和措施科学性、合理 | ||||
10 分 | 重点与难点分析,采 | 性,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优得 8.1~10 | |||
取的方法和措施 | 分。 |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工 | 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的建议,一般得6 分,良得6.1~ | ||||
10 分 | 作建议 | 8 分,优得 8.1~10 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5 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4《人员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 5 分。 | ||
2.2.4 (3) | 评标价 | 1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投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1.2 分, 每低 1%扣 1.0 分,扣完为止,不足 1%的按 1%计算。 | ||
2.2.4 (4) | 其 他 | 资 质 | 8 分 | 资质证书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1《资质最低要求》中基本 要求得 8 分。 |
因素 | 业绩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21分。 | |||
(2)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 | |||||
个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监理业绩加4分,此 | |||||
细项加分最高为4分。 | |||||
(3)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 | |||||
座单跨大于150米或总长大于1000米国内新建高 | |||||
35 分 | 类似高速公路项目监理业绩 | 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监理业绩加3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3分。 | |||
(4)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 | |||||
座单洞长度不小于1000米(双洞不累加)的国内 | |||||
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监理业绩加3分;此细项加 | |||||
分最高为3分。 (5)近 10 年(2009 年 7 月 1 日至今)每增加完 成 1 个国内新建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监 理业绩加 4 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 4 分。 | |||||
履约信誉 | 2 分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 | x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准,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得 2 分,A 级得 1.6 分、B 级得 1.2 分,C 级得 0 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信 用交通·四川”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 ||
注:(1) 本表中业绩要求“土建工程”应包含xx、桥涵,不包括仅有路面工程的项目。 (2)业绩要求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承担多个施工监理标段的,按相应标段个数认定。 (3)如投标人提供的 1 项业绩中,同时具有上述业绩要求的 2 项或多项时,可分别计算。 (4)本表中业绩要求“隧道施工”不包含仅有机电工程的项目。 |
续上表
JL2 标段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分值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监理目标:根据监理目标明确程度得 1.2-2 分; | ||||
监理组织机构:根据监理人员的职责是否有划分,划分明 |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20 分 | 监理大纲及措施(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信息管理、工程 协调等措施) | 确与否,工作关系是否清晰,团队结构是否合理,针对性是否强,能否最大限度满足工程要求等情况得 1.2-2 分; 质量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工期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
费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 ||||
安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
10 分 |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采取的方法和措 施 | 根据项目重难点提出的方法和措施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优得 8.1~10 分。 | |||
10 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工作建议 | 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的建议,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 优得 8.1~10 分。 | |||
2.2.4 (2) | 主要人 员 | 5 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4《人员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 5 分。 | ||
2.2.4 (3) | 评标价 | 1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投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1.2 分, 每低 1%扣 1.0 分,扣完为止,不足 1%的按 1%计算。 | ||
其他因素 | 资质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1《资质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 8 | |||
8 分 | 资质证书 | 分。 | |||
业绩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 | ||||
得21分。 | |||||
(2)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个国内新 | |||||
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监理业绩加5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5 | |||||
分。 | |||||
35 分 | 类似高速公路项目监理业绩 | (3)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座单跨大 于150米或总长大于1000米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 | |||
2.2.4 (4) | 监理业绩加5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5 分。 (4)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座单洞长 | ||||
度不小于1000米(双洞不累加)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隧道 | |||||
施工监理业绩加4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4分。 | |||||
履约信誉 | 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 ||||
网站(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 | |||||
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准,信用等级为AA 级的得2 分, | |||||
2 分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 | A 级得 1.6 分、B 级得 1.2 分,C 级得 0 分。(以投标截 止 日 当 天 招 标 人 在 四 川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网 站 | |||
(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查询的结果 | |||||
为准) | |||||
注:(1) 本表中业绩要求“土建工程”应包含xx、桥涵,不包括仅有路面工程的项目。 (2)业绩要求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承担多个施工监理标段的,按相应标段个数认定。 (3)如投标人提供的 1 项业绩中,同时具有上述业绩要求的 2 项或多项时,可分别计算。 (4)本表中业绩要求“隧道施工”不包含仅有机电工程的项目。 |
续上表
JL3 标段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分值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20 分 | 监理大纲及措施(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信息管理、工程协调等措施) | 监理目标:根据监理目标明确程度得 1.2-2 分; 监理组织机构:根据监理人员的职责是否有划分,划分明确与否,工作关系是否清晰,团队结构是否合理,针对性是否强,能否最大限度满足工程要求等情况得 1.2-2分; 质量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工期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费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安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 |
10 分 |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采取的方法和措 施 | 根据项目重难点提出的方法和措施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优得 8.1~10 分。 | |||
10 分 | 针对本项目特 点的工作建议 | 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的建议,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 优得 8.1~10 分。 | |||
2.2.4 (2) | 主要人 员 | 5 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4《人员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 5 分。 | ||
2.2.4 (3) | 评标价 | 1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投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1.2 分, 每低 1%扣 1.0 分,扣完为止,不足 1%的按 1%计算。 | ||
2.2.4 (4) | 其他因素 | 资质 | 8 分 | 资质证书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1《资质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 8 分。 |
业绩 | 35 分 | 类似高速公路项目监理业绩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21分。 (2)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个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监理业绩加7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7分。 (3)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座单洞长度不小于3000米(双洞不累加)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 隧道施工监理业绩加7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7分。 |
履约信誉 | 2 分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 | x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准,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得 2分,A 级得 1.6 分、B 级得 1.2 分,C 级得 0 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查询的结果 为准) | ||
注:(1) 本表中业绩要求“土建工程”应包含xx、桥涵,不包括仅有路面工程的项目。 (2)业绩要求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承担多个施工监理标段的,按相应标段个数认定。 (3)如投标人提供的 1 项业绩中,同时具有上述业绩要求的 2 项或多项时,可分别计算。 (4)本表中业绩要求“隧道施工”不包含仅有机电工程的项目。 |
续上表
JL4、JL6 标段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分值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20 分 | 监理大纲及措施 (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信息管理、工程协调等措 施) | 监理目标:根据监理目标明确程度得 1.2-2 分; 监理组织机构:根据监理人员的职责是否有划分,划分明确与否,工作关系是否清晰,团队结构是否合理,针对性是否强,能否最大限度满足工程要求等情况得 1.2-2 分; 质量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工期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费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安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
10 分 |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采取的方 法和措施 | 根据项目重难点提出的方法和措施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优得 8.1~10 分。 | ||
10 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 的工作建议 | 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的建议,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优得 8.1~10 分。 |
2.2.4 (2) | 主要人 员 | 5 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4《人员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 5 分。 | ||
2.2.4 (3) | 评标价 | 1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投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1.2 分, 每低 1%扣 1.0 分,扣完为止,不足 1%的按 1%计算。 | ||
2.2.4 (4) | 其他因素 | 资 质 | 8 分 | 资质证书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1《资质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 得 8 分。 |
业绩 | 35 分 | 类似高速公路项目监理业绩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21分。 (2)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个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监理业绩加7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7分。 (3)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座单 跨大于150米或总长大于1000米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监理业绩加7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7分。 | ||
履约信 誉 | 2 分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 | x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准,信用等级为 AA 级 的得 2 分,A 级得 1.6 分、B 级得 1.2 分,C 级得 0 分。 | ||
注:(1) 本表中业绩要求“土建工程”应包含xx、桥涵,不包括仅有路面工程的项目。 (2)业绩要求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承担多个施工监理标段的,按相应标段个数认定。 (3)如投标人提供的 1 项业绩中,同时具有上述业绩要求的 2 项或多项时,可分别计算。 (4)本表中业绩要求“隧道施工”不包含仅有机电工程的项目。 |
续上表
JL5 标段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分值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20 分 | 监理大纲及措施 (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信息管理、工程协调等措 施) | 监理目标:根据监理目标明确程度得 1.2-2 分; 监理组织机构:根据监理人员的职责是否有划分,划分明确与否,工作关系是否清晰,团队结构是否合理,针对性是否强,能否最大限度满足工程要求等情况得 1.2-2 分; 质量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工期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费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安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 |
10 分 |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采取的方 法和措施 | 根据项目重难点提出的方法和措施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优得 8.1~10 分。 | |||
10 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 的工作建议 | 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的建议,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优得 8.1~10 分。 | |||
2.2.4 (2) | 主要人 员 | 5 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4《人员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 5 分。 | ||
2.2.4 (3) | 评标价 | 1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投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1.2 分, 每低 1%扣 1.0 分,扣完为止,不足 1%的按 1%计算。 | ||
2.2.4 (4) | 其 他 | 资 质 | 8 分 | 资质证书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1《资质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 得 8 分。 |
因素 | 业绩 | 35 分 | 类似高速公路项目监理业绩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21分。 (2)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个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监理业绩加5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5分。 (3)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座单跨大于150米或总长大于1000米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监理业绩加4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4分。 (4)近 10 年(2009 年 7 月 1 日至今)每增加完成 1 个国内新建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加 5 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 5 分。 | |
履约信誉 | 2 分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 | x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准,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得 2 分,A 级得 1.6 分、B 级得 1.2 分,C 级得 0 分。 (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 ||
注:(1) 本表中业绩要求“土建工程”应包含xx、桥涵,不包括仅有路面工程的项目。 (2)业绩要求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承担多个施工监理标段的,按相应标段个数认定。 (3)如投标人提供的 1 项业绩中,同时具有上述业绩要求的 2 项或多项时,可分别计算。 (4)本表中业绩要求“隧道施工”不包含仅有机电工程的项目。 |
续上表
JL7 标段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分值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20 分 | 监理大纲及措施 (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信息管理、工程协调等措 施) | 监理目标:根据监理目标明确程度得 1.2-2 分; 监理组织机构:根据监理人员的职责是否有划分,划分明确与否,工作关系是否清晰,团队结构是否合理,针对性是否强,能否最大限度满足工程要求等情况得 1.2-2 分; 质量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工期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费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安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 |
10 分 |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采取的方 法和措施 | 根据项目重难点提出的方法和措施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优得 8.1~10 分。 | |||
10 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 的工作建议 | 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的建议,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优得 8.1~10 分。 | |||
2.2.4 (2) | 主要人 员 | 5 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4《人员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 5 分。 | ||
2.2.4 (3) | 评标价 | 1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投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1.2 分, 每低 1%扣 1.0 分,扣完为止,不足 1%的按 1%计算。 | ||
2.2.4 (4) | 其 他 | 资 质 | 8 分 | 资质证书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1《资质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 得 8 分。 |
因素 | 业绩 | 35 分 | 类似高速公路项目监理业绩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21分。 (2)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个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监理业绩加5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5分。 (3)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座单洞长度不小于3000米(双洞不累加)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监理业绩加4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4分。 (4)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个国 内新建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加5分;此细项加分最高为5分。 | |
履约信誉 | 2 分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 | x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准,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得 2 分,A 级得 1.6 分、B 级得 1.2 分,C 级得 0 分。 (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查询的结 果为准) | ||
注:(1) 本表中业绩要求“土建工程”应包含xx、桥涵,不包括仅有路面工程的项目。 (2)业绩要求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承担多个施工监理标段的,按相应标段个数认定。 (3)如投标人提供的 1 项业绩中,同时具有上述业绩要求的 2 项或多项时,可分别计算。 (4)本表中业绩要求“隧道施工”不包含仅有机电工程的项目。 |
续上表
JL8 标段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分值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20 分 | 监理大纲及措施(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信息管理、工程协调等措施) | 监理目标:根据监理目标明确程度得 1.2-2 分; 监理组织机构:根据监理人员的职责是否有划分,划分明确与否,工作关系是否清晰,团队结构是否合理,针对性是否强,能否最大限度满足工程要求等情况得 1.2-2分; 质量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工期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费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安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
10 分 |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采取的方法和措 施 | 根据项目重难点提出的方法和措施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优得 8.1~10 分。 | |||
10 分 | 针对本项目特 点的工作建议 | 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的建议,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 优得 8.1~10 分。 | |||
2.2.4 (2) | 主要人 员 | 5 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4《人员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 5 分。 | ||
2.2.4 (3) | 评标价 | 1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投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1.2 分, 每低 1%扣 1.0 分,扣完为止,不足 1%的按 1%计算。 | ||
2.2.4 (4) | 其他因素 | 资 质 | 8 分 | 资质证书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1《资质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 8 分。 |
业绩 | 35 分 | 类似高速公路项目监理业绩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21分。 (2)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个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监理业绩加14分,此细项加分最 高为14分。 | ||
履约信誉 | 2 分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 | x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准,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得 2 分,A 级得 1.6 分、B 级得 1.2 分,C 级得 0 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查询的结 果为准) | ||
注:(1) 本表中业绩要求“土建工程”应包含xx、桥涵,不包括仅有路面工程的项目。 (2) 业绩要求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承担多个施工监理标段的,按相应标段个数认定。 (3) 如投标人提供的 1 项业绩中,同时具有上述业绩要求的 2 项或多项时,可分别计算。 (4) 本表中业绩要求“隧道施工”不包含仅有机电工程的项目。 |
续上表
JL9 标段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
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权重 分值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20 分 | 监理大纲及 措施(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环保、信息管理、工程协调等措施) | 监理目标:根据监理目标明确程度得 1.2-2 分; 监理组织机构:根据监理人员的职责是否有划分,划分明确与否,工作关系是否清晰,团队结构是否合理,针对性是否强,能否最大限度满足工程要求等情况得 1.2-2分; 质量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工期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费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安全控制程序及措施:根据满足要求的程度得 2.4-4 分。 | |
10 分 |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采取的 方法和措施 | 根据项目重难点提出的方法和措施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优得 8.1~10 分。 | |||
10 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工作 建议 | 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的建议,一般得 6 分,良得 6.1~8 分,优得 8.1~10 分。 | |||
2.2.4 (2) | 主要人 员 | 5 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4《人员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 5 分。 | ||
2.2.4 (3) | 评标价 | 10 分 |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投标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1.2 分, 每低 1%扣 1.0 分,扣完为止,不足 1%的按 1%计算。 | ||
2.2.4 (4) | 其他因素 | 资 质 | 8 分 | 资质证书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 1《资质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 8 分。 |
业绩 | 35 分 | 类似高速公路项目监理业绩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中基本要求得21分。 (2)近10年(2009年7月1日至今)每增加完成1座国内公路斜拉桥或钢结构桥施工监理业绩加7分,此细项加 分最高为14分。 |
履约信誉 | 2 分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 | x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准,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得 2 分,A 级得 1.6 分、B 级得 1.2 分,C 级得 0 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xxxx://xxx.xx.xxx.xx/)“信用交通·四川”上查询的结 果为准) | ||
注:(1) 本表中业绩要求“土建工程”应包含xx、桥涵,不包括仅有路面工程的项目。 (2)业绩要求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承担多个施工监理标段的,按相应标段个数认定。 (3)如投标人提供的 1 项业绩中,同时具有上述业绩要求的 2 项或多项时,可分别计算。 (4)本表中业绩要求“隧道施工”不包含仅有机电工程的项目。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 3.1.1 |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 项、第 2.1.3 项的评审标准对投标 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 3.2.1 |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1)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
3.2.2 | 投标人的各部分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 | |
3.2.3 |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 |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 查 | 3.6.1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 3.7.1 | 本项补充: (1)投标人收到问题澄清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含传真)形式给予答复,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若未影响到评标排序,则可不予澄清;若影响到评标排序的应进行澄清, 并取得投标人的确认。 |
3.8 不得否决投 |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 |
标的情形 | 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
3.9 评标结果 | 3.9.1 |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
3.9.2 |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1. 评标方法
x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另见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
(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业合同条款
另见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
(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本项目实际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的有关条款予以补充、修正和具体化,应对照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有不一致之处,则应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委托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1.2.3 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6 承包人:指在本工程检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1.3.1 本次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的项目为:G4216 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公路工程。工程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起迄桩号:详见招标公告。工程概况:详见招标公告。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2 本条款修改为:为了不延误监理服务工作的开展,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免费提供下述文件、资料:
1.6.2.1 委托人与标段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2 份;
1.6.2.2 委托人与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已标价的工程数量清单及其说明 2 份;
1.6.2.3 监理标段范围内全套合同图纸及相关的标准图纸及说明 2 套;
1.6.2.4 其它与本项目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 2 套。
1.8 转让和分包
x款补充 1.8.3
1.8.3 本项目施工监理合同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严禁监理人借牌投标,如经核查属实,立即清退出场,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列入不良信誉记录。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索赔。
2 委托人的义务
2.9 委托人指令的下达
本条修改为:委托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可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
本款补充 2.11
2.11 当监理人承担的本项目在交工验收时被国家或部省评定为合格工程时,委托人应给予监理人合格工程的证明;在竣工验收时被国家或部省评定为优良工程时,委托人将给予监理人优良工程证明。
3.委托人管理
3.3.2 委托人应在收到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后 7 天内做出书面答复,重大问题不得超过 28 天。逾期没有作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
4. 监理人义务
4.1.4 其他义务
监理人应本着公正、科学、诚信、自律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严密、科学、公正地进行监理服务。
本条款补充:
(1)本项目应重视监理人员的综合配置,合理计算监理人员前后进出场时间安排和工作日,确保本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2)监理人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 年第 25 号)监督承包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xx施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本款新增第 4.1.5~4.1.20 项:
4.1.5 监理和监理试验室:本项目监理试验室由招标人另行确定,业务上接受总监办的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对监理服务要求的全部试验检测工作以及委托人、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有关试验检测工作负责。监理试验室应及时、准确地为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人提供试验报告和分析意见,为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和评估提供依据。
4.1.6 监理试验室在总监办的监督和管理下负责合同范围内的试验抽检工作,当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材料或实体质量有疑问时,可进行抽检;对承包人外部采购和委托制作的主要工程构配件或设备,监理工程师应核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承包人自检报告,进场后对关键项目进行抽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在施工现场不具备检测条件的,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到厂监督检验。监理总监办负责委托人、上级主管部门质量检查时要求的本标段范围内及在同级检测参数(含必测和选测)范围内有关试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完全处于受控状态,并负有检查、监督、帮助和指导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工作的义务。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监理试验室完成抽检工作,并应根据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及工地进展情况及时通知监理试验室进行现场抽检。监理单位应派人员参加承包人外委试验检测的送样工作。
4.1.7 监理工作大纲经监理单位内审后报委托人组织审查。
4.1.8 总监办作为监理单位的派出机构,按规定对所承担工程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接受委托人的领导,贯彻执行委托人的管理思路和工作要求。委托人每月对总监办监理人员进行工作等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监理单位工资发放、人员评优、年度综合考评的依据。
4.1.9 竣工文件
监理人应按照现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竣工图表和文件,在其监理标段全部工程交工后 6 个月内
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提交 2 套委托人认为完整、合格的竣工文件。在质量保修期内应补充竣工资料并在签
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前提交。未能按时提交竣工文件,每拖期一天课以人民币 3000 元违约金,由委
托人在应付或到期应付给监理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累计不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
竣工文件的费用:监理人编制竣工文件费用在监理服务报价中以不低于 30 万元人民币单独报价(否
则,签订合同时将按 30 万元予以修正),包干使用。该项费用在委托人完成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交工验收后,委托人将统一组织监理人集中办公,完成后续内业工作及竣工文件的整理编制移交工作,为此所需的办公、生活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包含在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报价中,不单独报价。若监理人拒绝按委托人要求集中办公,从要求集中办公之日起,委托人将课以监理人 3000 元/天的违约金直至监理人提交合格的竣工文件;若监理人拒绝承担集中办公相关费用,委托人有权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监理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4.1.10 监理办公设施设备
(1)办公、生活用房:所有标段监理办公、生活用房由监理人列入监理报价。
办公设施设备:监理工程师办公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费用及维护费用满足需要,由各标段监理人自行报价。
4.1.11 交通设施费: JL1 标段监理工程师用车按不少于 7 辆越野汽车配置(其中 3 辆越野车供合署办公使用,合署办公车辆使用时间为 60 个月,从车辆购置到位后开始计算使用时间,其总费用按不低于 510万元进行报价)。费用含车辆折旧费、燃油费、维修保养、保险、过路费、驾驶员工资等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报价。
JL2、JL3、JL4、JL6、JL8、JL9 标段监理工程师用车按不少于 4 辆越野汽车配置(其中 1 辆越野车供
合署办公使用,合署办公车辆使用时间为 60 个月,从车辆购置到位后开始计算使用时间,其总费用按不低
于 170 万元进行报价)。费用含车辆折旧费、燃油费、维修保养、保险、过路费、驾驶员工资等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报价。
JL5 标段监理工程师用车按不少于 6 辆越野汽车配置(其中 3 辆越野车供合署办公使用,合署办公车辆
使用时间为 60 个月,从车辆购置到位后开始计算使用时间,其总费用按不低于 510 万元进行报价)。费用含车辆折旧费、燃油费、维修保养、保险、过路费、驾驶员工资等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报价。
JL7 标段监理工程师用车按不少于 5 辆越野汽车配置(其中 2 辆越野车供合署办公使用,合署办公车辆
使用时间为 60 个月,从车辆购置到位后开始计算使用时间,其总费用按不低于 340 万元进行报价)。费用含车辆折旧费、燃油费、维修保养、保险、过路费、驾驶员工资等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报价。
4.1.12 生活设施费
监理工程师生活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费用及维护费用满足需要,由各标段监理人自行报价。
4.1.13 合同指定使用的各种规程、规范由监理人自行购买,总监办至少配置 2 套完整的规程、规范。委托人在监理人驻地建设验收时一并检查。
4.1.14 业主对监理人的工作采取定期巡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每月进行履约考核,并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违约行为处理,对监理人员的工作每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监理人员工资发放、人员评优、年度综合考评的依据。
4.1.15 监理人依据相关规定和委托人要求对施工合同段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投资控制等工程的各个方面履行监理责任。
4.1.16 本项目按照“五化”建设要求开展管理信息化建设,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设计变更、计量支付等管理内容纳入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专项费以不低于 20 万报价,否则,签订合同时将
按 20 万元予以修正,在监理服务期据包干使用。监理人应认真学习并执行委托人关于信息系统方面的管理办法,配合委托人不断完善和维护该系统,改造和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满足信息化管理需要。
4.1.17 安全生产、xx施工、民工管理、标准化施工监理
监理人应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做好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还应督促承包人按照委托人的相关管理办法做好xx施工、民工管理、标准化施工监理等相关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加强巡视检查。
监理人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应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计划进行审查并督促、监督承包人将安全生产计划、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安全生产费能专款专用并有效发挥其作用。
xx施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在监理建议书中,明确xx监理的具体措施,同时执行委托人的xx管理办法。督促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除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外,同时应按照委托人的有关管理办法搞好安全管理与xx施工等现场管理。
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还应在监理建议书中,明确环保监理的具体措施,同时执行国家和环保部、环保厅及委托人的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督促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除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外,同时应按照委托人的有关管理办法做好环保工作。
民工管理:监理人应按委托人制定的民工务工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监管,监理人的合同管理工程师负责对民工合法权益的监理管理。
标准化施工监理:监理人应按照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四川省高速公路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和委托人制定的标准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总监办标准化建设,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精细化、施工作业标准化、施工流程规范化进行严格管理。
信息化管理:为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本项目按照“五化”建设要求开展管理信息化建设,按业主要求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和隧道信息化施工及动态设计应用、监理人员身份及人员现场定位系统等管理内容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监理人应认真学习并执行委托人关于信息系统方面的管理办法,应配合委托人不断完善和维护该系统,实现各参建单位之间全面的无纸化办公,及时处理上下级之间往来文件;通过计量、变更、计划统计、财务支付、竣工档案管理、征地拆迁等子系统及时审核合同支付资料,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支付。实现方便、快捷的管理,达到节约成本和时间的目的。监理人应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满足信息化管理需要。
xx与防腐: 委托人与监理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最高的道德水准,在签订监理合同的同时并签订工程廉政合同。监理人员不得接受或索取承包人或供货人任何有价物品;不得参与承包人邀请的有可能影响监理公正的任何活动;也不得私自向承包人要求安排个人亲朋好友工作或购买推荐材料;更不得获取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一经发现和查实上述情况,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照有关法纪严肃处理
当事人。对于因上述行为给委托人所造成的工程损害及经济损失,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按照有关合同条款予以赔偿,直至终止监理合同。
4.2 履约保证金
x款细化为:
4.2.1 监理人在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委托人递交监理合同价 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现金或支票)。当监理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职时,委托人可另外选择新监理人完成合同,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原监理人承担。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签发合同工程交工证书后,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的格式、额度向委托人提交缺陷责任期保函。委托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缺陷责任期保函后 7 日内向监理人返还履约
保证金。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 14 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返还缺陷责任期保函。
4.2.2 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委托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或缺陷责任期保函,但不影响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应当得到的其他款项的支付。
4.3 联合体
x项目不适用。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5.1 监理人应在接到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起 7 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 、主要监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监理人员应常驻现场并相对稳定。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人员的资历应不低于原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应按照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 4.4.1 项规定执行。
本款补充第 4.5.5~4.5.9 项:
4.5.5 监理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合同文件中提供的人员相同,如有变更,监理人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14 天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应不低于原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2 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合同签订后,监理人填报的关键人员不能到位,应视为监理人违约,由委托人按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 11.1 项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拒绝支付其监理费用,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担保,直至终止合同。
4.5.6 本项目实行监理工程师试用制,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场后有 6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委托人将对上述人员的工作情况和监理水平进行评估,对不能满足对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更换,新进人员资历须满足合同要求。
4.5.7 在监理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劳动出勤卡,并接受委托人的考核和监督。
4.5.8 监理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每月不少于 20 天的出勤率(按日历日计算)、其他监理人员必须保证每月不少于 22 天的出勤率(按日历日计算),总监理工程师离开工地必须向委托人请假并经同意。监理人在每期上报计量支付证书时应附当期考勤表,否则,委托人将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按比例扣减监理人员的服务费。
4.5.9 辅助工作人员
辅助工作人员由监理人自行聘用,为满足实际监理工作需要的辅助人员的人数最低要求为 10 人(包括文秘、驾驶员、炊事员、后勤员等),由监理人列入监理报价。
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7.4 为保证本项目施工期间进展顺利,监理人应提高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强化主动监理、超前监理的意识;同时监理人应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的不同职责和岗位,定时足额发放工资和津贴,确保现场监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其工作质量。
5. 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1.2 工程范围包括:详见招标公告。
5.1.3 阶段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5.1.4 工作范围包括:G4216 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 标段。
5.3 监理内容
详见公路工程通用和专用合同条款 5.3 款。
5.5 监理服务形式
监理服务机构设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5.6 监理服务目标
5.6.2 对承包人履约管理的服务目标: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
5.7 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
5.7.1 委托人对监理人的授权权限:
在工程质量监理上,委托人授予总监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要求的全部职责和权力。委托人在遵循技术规范的前提下,保留质量问题上的一票否决权。
在工程进度监理上,委托人授予总监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要求的全部职责和权力。委托人提出处理意见,保留要求承包人和总监因工程进度滞后而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力。
在工程费用监理上,委托人授予总监有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审核承包人每期计量支付证书的权力,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活动,经委托人批准后,有暂拒支付的权力。为严把计量支付关,委托人保留计量支付的终审权。
在合同管理上,委托人授予总监有对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方案、数量、单价、金额的初审权,由委托人提出处理意见,保留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方案、数量、单价、金额的最终审定权。除上述权力外,经委托人批准,委托人还授予总监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要求的其它的合同管理职权。
在安全、环境保护、xx施工监理上,委托人除授予总监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
要求的全部职责和权力外,还授予监督承包人完成施工合同中规定事项的权力。
如果监理人在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委托人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应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监理人应:
(1) 根据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提供监理服务;
(2) 根据职责范围 ,在委托人和第三方之间独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赋予的权力:
(3)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权,对相应的工程和合同事宜进行变更,但未经委托人的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工程合同文件中约定的工程标准和第三方的责任与义务。
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6.1 开始监理
6.1.1 满足以下条件时,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监理人与委托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监理人应结合工程施工进程,合理安排监理人员进出场,并在监理建议书中写明监理人员的安排计划。以委托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单时间为准开始算工期,完成监理服务的时间及缺陷责任期的时间和所监理项目的施工合同相一致。监理人在合同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已满,并实质上办理完了工程的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方可退场。
7. 监理责任与保险
7.3 人员和设备保险
x条款细化:
监理人为其监理人员的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费列入监理人的服务费用报价中。
监理人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为本项目服务期内的在职监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等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该费用计入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8. 合同变更
8.1 变更情形
8.1.1 合同变更时,监理服务期限的调整方法:对于监理合同执行期间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对监理成本的影响,监理人在编投标文件时计入相关服务费中,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风险自负。
8.2 合理化建议
8.2.2 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委托人原则上不单独给予监理人奖励。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9.1.1 本合同的报价方式:单价。
9.1.2 本条细化为:
正常监理服务的费用:正常监理的服务费用为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全部费用(包括工程变更的监理),其费用按监理服务费报价表中的人员服务费、办公设施费、交通设施费、生活设施费等分别计算。
附加监理服务的费用:监理协议书签订以后,因 A、由委托人原因改变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形式、范围与内容;B、非监理原因致使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C、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的; D、《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监理协议书以外的服务内容、增加了监理服务工作量等,属于附加服务费用范围。当这部分监理服务需要增加监理人员或超出了监理服务工期,总监办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将根据合同计价方式与总监办签订补充协议书增加这部分监理服务费用由委托人支付。非前述 4 种原因引起的监理服务或未经委托人审定的附加服务应被视为总监办正常的服务,委托人将不予支付费用。
9.1.5(新增)监理服务资金管理
(1)在合同执行期间,监理单位必须保证委托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的监理服务费专款专用,不允许擅自调走资金或挪作它用。
(2)监理单位必须在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监理单位只有在与委托人、银行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后方可获得监理服务费。
(3)合同执行期间,监理服务费的支配权必须在总监办,委托人将监督和检查监理人的资金流向。
9.2 预付款
x款细化为:为使监理服务能够及时开展,委托人应在监理合同签订后 7 天内按监理服务费总额的
5%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支付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30%时开始扣回,全部预付款应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累计支付到签约合同价的 80%时扣完。
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理。监理人无须向委托人提交预付款保函,但监理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预付款的正常使用承担保证责任。
9.3 中期支付
9.3.6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
9.3.6.1 第一次计量:JL1、JL5 标段监理人完成驻地建设,所有办公及生活设备到位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服务费 300 万元;JL2、JL3、JL4、JL6、JL8、JL9 标段监理人完成驻地建设,所有办公及生活设备到位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服务费150 万元;JL7 标段监理人完成驻地建设,所有办公及生活设备到位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服务费 220 万元。
9.3.6.2 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费按每季度进行一次计量支付。其中 70%的监理服务费在合同约定的正常施工阶段期限内按季度平均计量支付;另外的 30%根据管辖范围内的施工工程计量进度完成的百分比支付相应百分比例的监理服务费。
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在缺陷责任期满并实质上办理完了工程的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一次性支付。
9.3.7 优质服务费
x项目设置优质服务费:监理人在投标报价中单独报价,优质服务费金额为 50 万元。在项目实施期间,委托人将按季度及年度对监理人的监理服务进行考核,并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创建品质工程的要求,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优质服务费,使用范围为 JL1~JL9 标段全部单位,具体考核及支付办法另行制定。
9.5 暂列金
由委托人掌握支配,部分或全部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1. 违约
11.1 监理人违约
x款补充第 11.1.5~11.1.12 项:
11.1.5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监理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监理人员应为合同文件所报的监理人员,如因监理人的原因(除不可抗拒因素和在试用期业主要求更换的外),更换主要人员需报请委托人批准,并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按违约处理,即:
a、如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的,擅自更换总监或副总监,对监理人按每人次课以 50 万元人民币违约
x;更换其他主要监理人员(xx、桥梁、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人按每人次课以 20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b、由监理人提出,经委托人同意,更换总监或副总监,对监理人按每人次课以 20 万元人民币违约
x;更换其他主要监理人员(xx、桥梁、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人按每人次课以 5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C、主要监理人员更换频繁,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委托人将按违约处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列入不良信誉记录,或终止合同。
11.1.6 监理人的其他违规行为:
(1)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有意弄虚作假者,或和监理人有关人员互相勾结,在工程材料、工程质量、工程投资等方面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者,或在施工期间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对质量问题视 而不见,认为是合格工程或签字验收的,委托人将驱逐相关监理人员出场, 并课以违约金,其中总监、副总监按每驱逐一人次课以人民币 20 万元违约金,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按每驱逐一人次课以人民币 5 万元违约金,
监理员按每驱逐一人次课以人民币 1 万元违约金。
(2)质量检测、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等资料(指基础资料)相关监理人员签字程序不合理,签字人员不符合要求或未经认真审查草率签字,经委托人审查后发现明显错误或工程计量数量和变更数量不属实的, 或无故拒签、签字不及时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监理人扣以每人次 1000 元以上违约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同时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对责任人进行个人信用扣分,直至驱逐出场。
(3)总监办及监理人员忽视安全管理,造成安全隐患,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事故的,对总监理工程师扣以 2 万元以上违约金,对安全监理工程师扣以 1 万元以上违约金。当监理不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4)总监办及监理人员忽视环境保护,造成不良后果,情节严重的,对总监办扣以 2 万元以上违约金,当监理不当造成重大环保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11.1.7 施工期间,监理人员必须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理。在工作时间内,监理人员不能离开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坚守岗位者,监理人必须调整人员予以补充,并经委托人批准备案。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现场不在岗位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并扣以监理人违约金 1000 元以上人民币,第三次将对该监理人员予以驱逐。对监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隐患、工程返工等损失,委托人将追究监理人相关责任。
11.1.8 由于监理人进度控制不力,造成工期延误,则监理费用支付时,由委托人提出处理意见,监理人
无条件执行。
11.1.9 以上违约金将在监理人的任何款项中扣支,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金按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 11.1 相应条款处理。出现上述情形,同时将按《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川交函〔2016〕84 号)上报交通主管部门。
11.1.10 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的约定,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时,或监理人因对质量要求不高,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时,应根据其所承担责任的比例向委托人赔偿损失。赔偿金=工程损失金额/承包人的合同总价(监理管辖的全部承包人合计)×监理合同价×认定的监理责任比例(%)。当对责任的确定有争议时,按通用条款争端的有关规定解决。
11.1.11 监理人缴纳的违约金,发包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酌情返回,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11.1.12 监理人主要人员因重大疾病不能再承担其相关工作的,经发包人同意后更换其不低于投标文件资格要求人员,可免除其违约金,但不免除其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11.2 委托人违约
11.2.2 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有权向委托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委托人因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造成监理人的经济损失时,由监理人提出处理意见与委托人协商,并由委托人据实向监理人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为监理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12. 争议的解决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监理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双方约定申请诉讼方式,诉讼机构是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13.(新增)后续管理办法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有新的规程、办法、规范的颁布实施,本项目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用执行,如有费用增减将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 8.1.1 项有关规定办理。 施工期间,监理人还应执行委托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安全、进度、计量、变更、奖励、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监理合同协议书
另见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
附件二 其他合同
(1)廉 政 合 同
另见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 年版)
(2)安全监理合同
为在 标段施工监理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监理人 (监理人(牵头人(如果有)、成员)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 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坐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 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xxxx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乙方应当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并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加大巡视和检查力度。
(4)乙方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暂停工指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如安全监理责任不到位或忽视安全监理工作,甲方将视情况予以处罚。
3.违约责任
(1)总监办及监理人员忽视安全管理,造成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经发现,未造成安全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负有责任的对监理单位课以 20000 元以上违约金。
(2)当监理不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叁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单位章) 乙方: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
为减少工程施工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地恢复环境自然植被,本项目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人(牵头人(如果有)、成员)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
(1)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
2、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做到生产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组织对乙方的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各种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问题。
5、凡发现乙方在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有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行为,甲方应责令乙方及时整改,若情节严重,甲方应及时上报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
(2)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并认真执行。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环境保护监理要求进行监理。
2、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及“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员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的环保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做到生产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
3、现场应配备专职环保水保监理人员,专职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检查工作,有权发布指令,防止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施工现场和施工营地有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行为,乙方应责令承包人及时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并视其情节对乙方批评、处以违约金等处罚:
1、情节轻微者,甲方对乙方予以通报批评;
2、造成较大环境破坏,情节严重而乙方未及时发出监理指令者,甲方将乙方处以人民币 1 万元违约金。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由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单位章) 乙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主要人员及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副总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人数 | 基本要求 |
JL1-JL9 | 副总 监理工程 师 | 1 |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正、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正、副)驻地监理工程师业绩。 4、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社保的证明材料。 |
3-2、主要监理人员的最低要求
标段:JL1
人员 | 人数 | 基本要求 |
xx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xx监理工程师业绩。 |
桥梁工程师 | 3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桥梁监理工程师业绩。 |
隧道工程师 | 2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隧道监理工程师业绩。 |
测量工程师 | 2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测量监理工程师业绩。 |
材试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材试监理工程师业绩。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部质监总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
合约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合约监理工程师业绩。 |
绿化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
路面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路面监理工程师业绩。 |
交安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交安监理工程师业绩。 |
房建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注 1、本表人员为满足实际监理工作需要的其他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若委托人认为监理人配备的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监理的需要,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或更换上述人员。
3-2、主要监理人员的最低要求
标段:JL2
人员 | 人数 | 基本要求 |
xx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xx监理工程师业绩。 |
桥梁工程师 | 2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桥梁监理工程师业绩。 |
隧道工程师 | 2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隧道监理工程师业绩。 |
测量工程师 | 2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测量监理工程师业绩。 |
材试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材试监理工程师业绩。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部质监总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
合约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合约监理工程师业绩。 |
绿化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
路面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路面监理工程师业绩。 |
交安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交安监理工程师业绩。 |
房建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注:1、本表人员为满足实际监理工作需要的其他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若委托人认为监理人配备的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监理的需要,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或更换上述人员。
3-2、主要监理人员的最低要求
标段:JL3
人员 | 人数 | 基本要求 |
xx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xx监理工程师业绩。 |
桥梁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桥梁监理工程师业绩。 |
隧道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隧道监理工程师业绩。 |
测量工程师 | 2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测量监理工程师业绩。 |
材试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材试监理工程师业绩。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部质监总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
合约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合约监理工程师业绩。 |
绿化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
路面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路面监理工程师业绩。 |
交安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交安监理工程师业绩。 |
房建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注 1、本表人员为满足实际监理工作需要的其他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若委托人认为监理人配备的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监理的需要,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或更换上述人员。
3-2、主要监理人员的最低要求
标段:JL4
人员 | 人数 | 基本要求 |
xx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xx监理工程师业绩。 |
桥梁工程师 | 2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桥梁监理工程师业绩。 |
隧道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隧道监理工程师业绩。 |
测量工程师 | 2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测量监理工程师业绩。 |
材试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材试监理工程师业绩。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部质监总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
合约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合约监理工程师业绩。 |
绿化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
路面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路面监理工程师业绩。 |
交安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交安监理工程师业绩。 |
房建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注 1、本表人员为满足实际监理工作需要的其他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若委托人认为监理人配备的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监理的需要,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或更换上述人员。
3-2、主要监理人员的最低要求
标段:JL5
人员 | 人数 | 基本要求 |
xx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xx监理工程师业绩。 |
桥梁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桥梁监理工程师业绩。 |
隧道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隧道监理工程师业绩。 |
测量工程师 | 2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测量监理工程师业绩。 |
材试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材试监理工程师业绩。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部质监总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
合约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合约监理工程师业绩。 |
绿化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
路面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路面监理工程师业绩。 |
交安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交安监理工程师业绩。 |
房建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注 1、本表人员为满足实际监理工作需要的其他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若委托人认为监理人配备的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监理的需要,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或更换上述人员。
3-2、主要监理人员的最低要求
标段:JL6
人员 | 人数 | 基本要求 |
xx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xx监理工程师业绩。 |
桥梁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桥梁监理工程师业绩。 |
隧道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隧道监理工程师业绩。 |
测量工程师 | 2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测量监理工程师业绩。 |
材试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材试监理工程师业绩。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部质监总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
合约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合约监理工程师业绩。 |
绿化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
路面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路面监理工程师业绩。 |
交安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交安监理工程师业绩。 |
房建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注 1、本表人员为满足实际监理工作需要的其他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若委托人认为监理人配备的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监理的需要,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或更换上述人员。
3-2、主要监理人员的最低要求
标段:JL7
人员 | 人数 | 基本要求 |
xx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xx监理工程师业绩。 |
桥梁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桥梁监理工程师业绩。 |
隧道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隧道监理工程师业绩。 |
测量工程师 | 2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测量监理工程师业绩。 |
材试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材试监理工程师业绩。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部质监总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
合约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合约监理工程师业绩。 |
绿化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
路面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路面监理工程师业绩。 |
交安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交安监理工程师业绩。 |
房建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注 1、本表人员为满足实际监理工作需要的其他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若委托人认为监理人配备的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监理的需要,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或更换上述人员。
3-2、主要监理人员的最低要求
标段:JL8
人员 | 人数 | 基本要求 |
xx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xx监理工程师业绩。 |
桥梁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桥梁监理工程师业绩。 |
隧道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隧道监理工程师业绩。 |
测量工程师 | 2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测量监理工程师业绩。 |
材试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材试监理工程师业绩。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部质监总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
合约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合约监理工程师业绩。 |
绿化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
路面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路面监理工程师业绩。 |
交安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交安监理工程师业绩。 |
房建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注 1、本表人员为满足实际监理工作需要的其他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若委托人认为监理人配备的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监理的需要,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或更换上述人员。
3-2、主要监理人员的最低要求
标段:JL9
人员 | 人数 | 基本要求 |
xx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xx监理工程师业绩。 |
桥梁工程师 | 2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桥梁监理工程师业绩。 |
隧道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隧道监理工程师业绩。 |
测量工程师 | 2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测量监理工程师业绩。 |
材试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材试监理工程师业绩。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部质监总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和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
合约工程师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甲级造价人员资格证书。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合约监理工程师业绩。 |
绿化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
路面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路面监理工程师业绩。 |
交安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具有 1 个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担任过交安监理工程师业绩。 |
房建工程师 | 0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注 1、本表人员为满足实际监理工作需要的其他主要人员的最低要求,若委托人认为监理人配备的人员不能满足现场监理的需要,有权要求监理人增加或更换上述人员。
附件四 主要人员及其他主要人员现场配备最低要求
施工监理人员现场配备表
标段:JL1
岗位 | 总监办 | ||
人数 | 月数(人·月) | ||
施工期 | 缺陷责任期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54 | 1×24 |
副总监理工程师兼xx工程师 | 1 | 1×54 | |
xx工程师 | 0 | 0×39 | |
桥梁工程师 | 3 | 3×39 | 1×6 |
隧道工程师 | 2 | 2×39 | 1×6 |
测量工程师 | 2 | 2×54 | |
材试工程师 | 1 | 1×54 |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54 | |
合约工程师 | 1 | 1×54 | 1×24 |
绿化工程师 | 1 | 1×15 | |
路面工程师 | 1 | 1×18 | |
交安工程师 | 1 | 1×18 | |
房建工程师 | 1 | 1×15 | |
监理员 | 7 | 7×39 | |
路面或超长隧道监理员 | 2 | 2×18 | |
合计 | 25 |
注:1、以上监理人员总数为配置最低数量。实际人员进场根据各单位工程实际及进度情况进行合理组织,以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
2、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人必须填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人员表,经委托人核实确认后将此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签订合同。
施工监理人员现场配备表
标段:JL2
岗位 | 总监办 | ||
人数 | 月数(人·月) | ||
施工期 | 缺陷责任期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39 | 1×24 |
副总监理工程师兼xx工程师 | 1 | 1×39 | |
xx工程师 | 0 | 0×39 | |
桥梁工程师 | 2 | 2×39 | 1×6 |
隧道工程师 | 2 | 2×39 | 1×6 |
测量工程师 | 2 | 2×39 | |
材试工程师 | 1 | 1×39 |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39 | |
合约工程师 | 1 | 1×39 | 1×24 |
绿化工程师 | 0 | 0×15 | |
路面工程师 | 0 | 0×15 | |
交安工程师 | 0 | 0×15 | |
房建工程师 | 0 | 0×15 | |
监理员 | 7 | 7×39 | |
路面或超长隧道监理员 | 0 | 0×15 | |
合计 | 18 |
注:1、以上监理人员总数为配置最低数量。实际人员进场根据各单位工程实际及进度情况进行合理组织,以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
2、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人必须填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人员表,经委托人核实确认后将此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签订合同。
施工监理人员现场配备表
标段:JL3
岗位 | 总监办 | ||
人数 | 月数(人·月) | ||
施工期 | 缺陷责任期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51 | 1×24 |
副总监理工程师兼xx工程师 | 1 | 1×51 | |
xx工程师 | 1 | 1×39 | |
桥梁工程师 | 1 | 1×39 | 1×6 |
隧道工程师 | 1 | 1×51 | 1×6 |
测量工程师 | 2 | 2×51 | |
材试工程师 | 1 | 1×51 |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51 | |
合约工程师 | 1 | 1×51 | 1×24 |
绿化工程师 | 0 | 0×15 | |
路面工程师 | 0 | 0×15 | |
交安工程师 | 0 | 0×15 | |
房建工程师 | 0 | 0×15 | |
监理员 | 6 | 6×51 | |
路面或超长隧道监理员 | 0 | 0×15 | |
合计 | 16 |
注:1、以上监理人员总数为配置最低数量。实际人员进场根据各单位工程实际及进度情况进行合理组织,以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
2、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人必须填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人员表,经委托人核实确认后将此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签订合同。
施工监理人员现场配备表
标段:JL4
岗位 | 总监办 | ||
人数 | 月数(人·月) | ||
施工期 | 缺陷责任期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39 | 1×24 |
副总监理工程师兼xx工程师 | 1 | 1×39 | |
xx工程师 | 0 | 0×39 | |
桥梁工程师 | 2 | 2×39 | 1×6 |
隧道工程师 | 1 | 1×39 | 1×6 |
测量工程师 | 2 | 2×39 | |
材试工程师 | 1 | 1×39 |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39 | |
合约工程师 | 1 | 1×39 | 1×24 |
绿化工程师 | 0 | 0×15 | |
路面工程师 | 0 | 0×15 | |
交安工程师 | 0 | 0×15 | |
房建工程师 | 0 | 0×15 | |
监理员 | 6 | 6×39 | |
路面或超长隧道监理员 | 0 | 0×15 | |
合计 | 16 |
注:1、以上监理人员总数为配置最低数量。实际人员进场根据各单位工程实际及进度情况进行合理组织,以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
2、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人必须填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人员表,经委托人核实确认后将此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签订合同。
施工监理人员现场配备表
标段:JL5
岗位 | 总监办 | ||
人数 | 月数(人·月) | ||
施工期 | 缺陷责任期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51 | 1×24 |
副总监理工程师兼xx工程师 | 1 | 1×51 | |
xx工程师 | 1 | 1×39 | |
桥梁工程师 | 1 | 1×39 | 1×6 |
隧道工程师 | 1 | 1×39 | 1×6 |
测量工程师 | 2 | 2×51 | |
材试工程师 | 1 | 1×51 |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51 | |
合约工程师 | 1 | 1×51 | 1×24 |
绿化工程师 | 1 | 1×15 | |
路面工程师 | 1 | 1×15 | |
交安工程师 | 1 | 1×15 | |
房建工程师 | 1 | 1×15 | |
监理员 | 6 | 6×39 | |
路面或超长隧道监理员 | 2 | 2×15 | |
合计 | 22 |
注:1、以上监理人员总数为配置最低数量。实际人员进场根据各单位工程实际及进度情况进行合理组织,以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
2、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人必须填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人员表,经委托人核实确认后将此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签订合同。
施工监理人员现场配备表
标段:JL6
岗位 | 总监办 | ||
人数 | 月数(人·月) | ||
施工期 | 缺陷责任期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39 | 1×24 |
副总监理工程师兼xx工程师 | 1 | 1×39 | |
xx工程师 | 1 | 1×39 | |
桥梁工程师 | 1 | 1×39 | 1×6 |
隧道工程师 | 1 | 1×39 | 1×6 |
测量工程师 | 2 | 2×39 | |
材试工程师 | 1 | 1×39 |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39 | |
合约工程师 | 1 | 1×39 | 1×24 |
绿化工程师 | 0 | 0×15 | |
路面工程师 | 0 | 0×15 | |
交安工程师 | 0 | 0×15 | |
房建工程师 | 0 | 0×15 | |
监理员 | 6 | 6×39 | |
路面或超长隧道监理员 | 0 | 0×15 | |
合计 | 16 |
注:1、以上监理人员总数为配置最低数量。实际人员进场根据各单位工程实际及进度情况进行合理组织,以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
2、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人必须填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人员表,经委托人核实确认后将此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签订合同。
施工监理人员现场配备表
标段:JL7
岗位 | 总监办 | ||
人数 | 月数(人·月) | ||
施工期 | 缺陷责任期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51 | 1×24 |
副总监理工程师兼xx工程师 | 1 | 1×51 | |
xx工程师 | 1 | 1×39 | |
桥梁工程师 | 1 | 1×39 | 1×6 |
隧道工程师 | 1 | 1×45 | 1×6 |
测量工程师 | 2 | 2×51 | |
材试工程师 | 1 | 1×51 |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51 | |
合约工程师 | 1 | 1×51 | 1×24 |
绿化工程师 | 1 | 1×15 | |
路面工程师 | 1 | 1×15 | |
交安工程师 | 1 | 1×15 | |
房建工程师 | 1 | 1×15 | |
监理员 | 7 | 7×45 | |
路面或超长隧道监理员 | 3 | 3×15 | |
合计 | 24 |
注:1、以上监理人员总数为配置最低数量。实际人员进场根据各单位工程实际及进度情况进行合理组织,以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
2、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人必须填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人员表,经委托人核实确认后将此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签订合同。
施工监理人员现场配备表
标段:JL8
岗位 | 总监办 | ||
人数 | 月数(人·月) | ||
施工期 | 缺陷责任期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39 | 1×24 |
副总监理工程师兼xx工程师 | 1 | 1×39 | |
xx工程师 | 1 | 1×39 | |
桥梁工程师 | 1 | 1×39 | 1×6 |
隧道工程师 | 1 | 1×39 | 1×6 |
测量工程师 | 2 | 2×39 | |
材试工程师 | 1 | 1×39 |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39 | |
合约工程师 | 1 | 1×39 | 1×24 |
绿化工程师 | 0 | 0×15 | |
路面工程师 | 0 | 0×15 | |
交安工程师 | 0 | 0×15 | |
房建工程师 | 0 | 0×15 | |
监理员 | 6 | 6×39 | |
路面或超长隧道监理员 | 0 | 0×15 | |
合计 | 16 |
注:1、以上监理人员总数为配置最低数量。实际人员进场根据各单位工程实际及进度情况进行合理组织,以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
2、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人必须填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人员表,经委托人核实确认后将此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签订合同。
施工监理人员现场配备表
标段:JL9
岗位 | 总监办 | ||
人数 | 月数(人·月) | ||
施工期 | 缺陷责任期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39 | 1×24 |
副总监理工程师兼xx工程师 | 1 | 1×39 | |
xx工程师 | 1 | 1×39 | |
桥梁工程师 | 2 | 2×39 | 1×6 |
隧道工程师 | 1 | 1×39 | 1×6 |
测量工程师 | 2 | 2×39 | |
材试工程师 | 1 | 1×39 | |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1×39 | |
合约工程师 | 1 | 1×39 | 1×24 |
绿化工程师 | 0 | 0×15 | |
路面工程师 | 0 | 0×15 | |
交安工程师 | 0 | 0×15 | |
房建工程师 | 0 | 0×15 | |
监理员 | 6 | 6×39 | |
路面或超长隧道监理员 | 0 | 0×15 | |
合计 | 17 |
注:1、以上监理人员总数为配置最低数量。实际人员进场根据各单位工程实际及进度情况进行合理组织,以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
2、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中标人必须填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人员表,经委托人核实确认后将此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签订合同。
附件五 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担保金
(委托人名称):
鉴于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监理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缺陷责任期保函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xx理由。
4. 委托人和监理人按合同条款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如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致:(委托人全称)
鉴于 (监理人全称,下称“监理人”)与 (委托人全称,下称“委托人”)签订G4216线宁 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第 标段合同协议书,并保证按合同规定承担该标段施工监理工作,监理人愿意出具按投标人须知第7.7.1款履约保证金提交的银行汇票或支票为本项目的履约现金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履约现金担保的义务是:如监理人在履约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委托人可以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扣除监理人应支付的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委托人出具证明或xx理由。
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监理人按本履约现金担保所应承担的义务。本担保在委托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缺陷责任期保函之日失效。
监 理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程范围
详见招标须知、初步设计图纸。二、时间要求
开始工作时间:2019 年 10 月。三、标准和规范
(1)通用施工监理规范
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
(1)专用施工监理规范
专用施工监理规范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的基础上自行编制并纳入“委托人要求”中,但不得与国家、交通运输部及有关部门的法规、标准、规范等矛盾。
(2)施工技术规范
施工技术必须使用下述标准、规范(不限于):
1、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公路建设典型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6〕466
号)
3、《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 号)
4、《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 号)
5、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 号)
6、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推进交通运输生态xx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17〕45 号)
7、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685 号)
8、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
号)
9、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 号)
10、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厅质监字〔2012〕117 号)
11、《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05 年第 5 号)
12、《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第 10 号)
13、《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 2004 年第 3 号)
1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 号)
15、交通运输部 国家旅游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规划发〔2017〕24 号)
16、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总结与考核工作的通知》(厅公路字〔2013〕
13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