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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
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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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
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德恒 02F20200105-0014 号
致: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之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承办律师已于 2022年12月20日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以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并于2023年4月14日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一)》”)。
2023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 [2023]195号)(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本所承办律师就《第二轮问询函》中要求本所回复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二)》”)。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承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二)》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保证已经向本所承办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二)》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者复印件的,均分别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和相符。
x、本《补充法律意见(二)》是对《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一)》的补充并构成《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就有关问题所作的修改或补充之外,《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补充法律意见
(一)》的内容仍然有效。
四、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补充法律意见
(一)》中的前提、假设、承诺、声明事项、释义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
(二)》。
五、本《补充法律意见(二)》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承办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补充法律意见(二)》由xxxx、xxxxx、xxxxx共同签署,前述承办律师的联系地址为xxxxxxxxxx000xxxxxxxx0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55989898。
第二部分 对《第二轮问询函》的回复
一、关于合规与安全(《第二轮问询函》问题 6)
根据申报材料:密码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愈发重视对于网络安全的保障。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为密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请发行人说明:公司是否取得了与生产及经营相关的所有资质、认证、许可等,业务开展过程是否获取、管理、存储和使用相关数据,是否符合《网络安全法》《密码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验发行人的《营业
执照》;2.查验发行人已取得的经营资质证书;3.访谈发行人研发中心负责人;4.取得发行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查阅《招股说明书(申报稿)》;6.查阅发行人出具的主营业务说明;7.查阅发行人出具的在研发、销售、使用阶段的数据处理情况说明;8.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2023 修订)等法律法规;9.查阅发行人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及发行人的说明;1 0.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xxxx://xxxx.xxxxx.xxx.xx/)、中国裁判文书网(htt p://xxxxxx.xxxxx.xxx.xx)、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 index.html)、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查询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一)公司是否取得了与生产及经营相关的所有资质、认证、许可
1.发行人生产及经营所需资质、认证、许可的相关法律规定
(1)发行人生产及经营相关的法律规定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涉密集成资质。”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涉密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涉密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机密级、秘密级涉密集成业务。”
(2)发行人产品资质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开展商用密码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商用密码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该从业单位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国家密码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商用密码产品管理方式的公告》第二点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密码管理局另行制定发布国推商用密码认证的产品目录、认证规则和有关实施要求。自认证规则实施之日起,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可自愿向具备资质的商用密码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2023 修订)第十二条规定:“国家推进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鼓励在商用密码活动中自愿接受商用密码检测认证。”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安全专用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实行销售许可证制度。”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安全专用产品的生产者在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之前,必须申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 年第 1
号):“二、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停止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简称销售许可证),产品生产者无需申领。此前已经获得销售许可证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或者提供。”
2.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和产品资质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发行人
持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和产品资质如下:
(1)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证书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序 号 | 所有 人 | 证书类 型 | 证书内容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至日期 | 发证机关 |
1 | 渔翁信息 | 软件企业证书 | 符合相关规 定,评估为软件企业 | 鲁 RQ- 2016-0185 | 2023.08.30 | 2024.08.29 | 山东省软件行业协会 |
涉密信 | 资质等级- 甲级; 业务 种类 - 软 件 开发;适用 地 域-全国 | ||||||
2 | 渔翁 信息 | 息系统 集成资 | JCJ252002 214 | 2020.12.03 | 2023.12.02 | 国家保密局 | |
质证书 | |||||||
3 | 渔翁信息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乙级; 业务 种类 - 系 统 集成;适用 地 域-山东省 | JCY252000 820 | 2020.08.24 | 2023.08.23 | 山东省国家保密局 |
注 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决定》
(国发[2015]11 号),自 2015 年 3 月 15 日起取消软件企业认证的行政审批,改为由各省软件行业协会经评估认定
注 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乙级)已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向山东省国家保密局提交续期申请,正在办理续期
(2)产品资质及许可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持有 59 项产品认证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 所有 人 | 产品名称/批准型 号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发证机关 |
1 | 渔翁信息 | SJK1849 PCI-E密 码卡 | GM0037199 20201039 | 2021.10.12 | 2023.09.29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2 | 渔翁信息 | SJK1861-G PCI-E 密码卡 | GM0037199 20201092 | 2021.10.12 | 2023.12.02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3 | 渔翁信息 | SJJ1858-G 服务器 密码机 | GM0037199 20201091 | 2021.10.12 | 2023.12.02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4 | 渔翁信息 | SJK1860-G PCI-E 密码卡 | GM0037199 20201090 | 2021.10.12 | 2023.12.02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5 | 渔翁信息 | SJK1867-G PCI-E 密码卡 | GM0037199 20201121 | 2021.10.12 | 2023.12.17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6 | 渔翁信息 | SJK1915-G 智能密 码钥匙 | GM0037199 20201204 | 2021.10.12 | 2024.01.31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7 | 渔翁信息 | SJK1917-G PCI-E 密码卡 | GM0037199 20201223 | 2021.10.12 | 2024.02.20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8 | 渔翁信息 | SJJ1929-G IPSec/S SL VPN综合安全网关 | GM0037199 20201315 | 2021.10.12 | 2024.04.03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9 | 渔翁信息 | SJJ1941 服务器密码机 | GM0037199 20201373 | 2021.10.12 | 2024.05.08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10 | 渔翁信息 | SJJ1944-G 服务器 密码机 | GM0037199 20201406 | 2021.10.12 | 2024.06.04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11 | 渔翁信息 | SJJ1955-G 服务器 密码机 | GM0037199 20201471 | 2021.10.12 | 2024.07.07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12 | 渔翁信息 | SJJ1954-G IPSec/S SL VPN综合安全网关 | GM0037199 20201470 | 2021.10.12 | 2024.07.07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13 | 渔翁信息 | SJK1966-G PCI-E 密码卡 | GM0037199 20201560 | 2021.10.12 | 2024.08.26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14 | 渔翁信息 | SYT1918-G 密钥管 理系统 | GM0037199 20201681 | 2021.10.12 | 2024.10.21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15 | 渔翁信息 | SZT1910-G 数字证 书认证系统 | GM0037199 20201706 | 2021.10.12 | 2024.10.28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16 | 渔翁信息 | SJJ19120 IPSec/SS L VPN综合安全网关 | GM0037199 20201754 | 2021.10.12 | 2024.11.28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17 | 渔翁信息 | SJM1945 PCI-E 密 码模块 | GM0037199 20201836 | 2021.10.12 | 2024.12.26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18 | 渔翁信息 | 时间戳服务器 TSS -XC5000-L V1.0 | GM0037112 20202120 | 2021.10.12 | 2025.09.07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19 | 渔翁信息 | 签名验签服务器 S VS-XC5000-L V1.0 | GM0037111 20202173 | 2021.10.12 | 2025.10.19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20 | 渔翁信息 | 飞腾平台签名验签 服务器 SVS-XC50 00-F V1.0 | GM0037111 20202171 | 2021.10.12 | 2025.10.19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21 | 渔翁信息 | 飞腾平台时间戳服 务器 TSS-XC5000- F V1.0 | GM0037112 20202170 | 2021.10.12 | 2025.10.19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22 | 渔翁信息 | 金融数据密码机 C S-F5000 V1.0 | GM0037109 20202199 | 2021.10.12 | 2025.10.25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23 | 渔翁信息 | 飞腾平台签名验签与时间戳二合一服 务器 BTS-XC5000- F V1.0 | GM0037100 20202219 | 2021.10.12 | 2025.11.01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24 | 渔翁信息 | 签名验签与时间戳二合一服务器 BTS -XC5000-L V1.0 | GM0037100 20202281 | 2021.10.12 | 2025.11.18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25 | 渔翁信息 | 渔翁数据库安全加 密网关(密码模块)1.0 V1.0 | XX0000000 20202297 | 2021.10.12 | 2025.11.23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26 | 渔翁信息 | 高性能服务器密码 机 Fisec-SJJ1942 V 1.0 | XX0000000 20202322 | 2021.10.12 | 2025.12.07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27 | 渔翁信息 | SM9算法服务器密 码机 CS-XC1000-F (SM9)V1.0 | XX0000000 20202352 | 2021.10.12 | 2025.12.20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28 | 渔翁信息 | 云服务器密码机 (密码模块)CS- V1000 V1.0 | XX0000000 20210052 | 2021.10.12 | 2026.01.21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29 | 渔翁信息 | 签名验签服务器S VS-5000-X V1.0 | GM0037111 20210128 | 2021.10.12 | 2026.03.11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30 | 渔翁信息 | 时间戳服务器TSS- 5000-X V1.0 | GM0037112 20210159 | 2021.10.12 | 2026.04.22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31 | 渔翁信息 | 渔翁PCI-E 6.0 密码卡6.0 V1.0 | GM0037104 20210202 | 2021.10.12 | 2026.06.01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32 | 渔翁信息 | 渔翁安全密码钥匙 1.0 V1.0 | GM0037101 20210198 | 2021.10.12 | 2026.06.02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33 | 渔翁信息 | 渔翁协同签名系统服务端密码模块1. 0 V1.0 | XX0000000 20210469 | 2021.11.17 | 2026.11.16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34 | 渔翁信息 | 多制式统一身份认 证网关FisecSAG-1 000 V1.0 | GM0037107 20210476 | 2021.11.19 | 2026.11.18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35 | 渔翁信息 | 渔翁PCI-E 7.0密码卡PCI-E 7.0 V1.0 | GM0037104 20220089 | 2022.02.25 | 2027.02.24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36 | 渔翁信息 | 渔翁PCI-E 7.1密码 卡Fisec PCI-E 7.1 V1.0 | GM0037104 20220083 | 2022.02.25 | 2027.02.24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37 | 渔翁信息 | 渔翁云服务器密码机(密码模块)Fi secCS-XCV5000-F V1.0 | XX0000000 20220090 | 2022.02.25 | 2027.02.24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38 | 渔翁信息 | 渔翁协同签名系统客户端(IOS版) 密码模块XT-C-I10 00 V1.0 | XX0000000 20220084 | 2022.02.25 | 2027.02.24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39 | 渔翁信息 | 渔翁协同签名系统客户端(xx版) 密码模块XT-C-A1 000 V1.0 | XX0000000 20220085 | 2022.02.25 | 2027.02.24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40 | 渔翁信息 | 工控物联网安全网 关(RTU)FisecIC S-1000 V1.0 | GM0037107 20220091 | 2022.02.25 | 2027.02.24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41 | 渔翁信息 | 渔翁金融数据密码 机FisecCS-XCF500 0 V1.0 | GM0037109 20220096 | 2022.03.02 | 2027.03.01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42 | 渔翁信息 | 渔翁密码管理中 台(密码模块)P T-1000 V1.0 | GM003712 220220598 | 2022.09.23 | 2027.09.22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43 | 渔翁信息 | 渔翁标识智能密码 钥匙 SJK1915-G V 1.0 | GM0037101 20220721 | 2022.11.18 | 2027.11.17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44 | 渔翁信息 | IPSec/SSL VPN综 合网关 FisecVPN- H2 V1.0 | GM0037105 20230020 | 2023.01.05 | 2028.01.04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45 | 渔翁信息 | 渔翁MINI密码卡 S JK1814 V1.0 | GM0037104 20230022 | 2023.01.06 | 2028.01.05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46 | 渔翁信息 | 渔翁客户端软件密码模块(Windows 版)XT-C-W1000 V 1.0 | XX0000000 20230133 | 2023.03.01 | 2028.02.29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47 | 渔翁信息 | 渔翁客户端软件密 码模块(Linux版)X T-C-L1000 V1.0 | XX0000000 20230132 | 2023.03.01 | 2028.02.29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48 | 渔翁信息 | 存储加密服务器 (密码模块)Fisec SEN-XC-N1000-F V1.0 | XX0000000 20230223 | 2023.03.29 | 2028.03.28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49 | 渔翁信息 | 三级高速 PCI-E密 码卡 Fisec PCI-E T 1.0 V1.0 | GM0037104 20230762 | 2023.08.21 | 2028.08.20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50 | 渔翁信息 | 渔翁高速PCI-E密 码卡 SJK1861-G V1.0 | GM0037104 20230770 | 2023.08.29 | 2028.8.28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51 | 渔翁信息 | 超高速PCI-E密码卡 PCI-E 8.0 V1.0 | GM0037104 20230769 | 2023.08.29 | 2028.08.28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52 | 渔翁信息 | 云服务器密码机 (密钥管理)CS- V1000/V1.0 密钥 管理 | 0405211877 | 2021.09.23 | 2023.09.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
53 | 渔翁信息 | VPN综合安全网关 SJJ1929-G/V1.0 VP N(二级) | 0402212157 | 2021.11.11 | 2023.11.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
54 | 渔翁信息 | 服务器密码机(密 钥管理)FisecCS/ V1.0 密钥管理 | 0405221005 | 2022.06.16 | 2024.06.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
55 | 渔翁信息 | VPN综合安全网关 FisecVPN/V1.0 虚拟专用网(增强 级) | 0402221785 | 2022.09.01 | 2024.09.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
56 | 渔翁信息 | 数字证书认证系统 V2.1公钥基础设施 (国标-三级) | 0405231062 | 2023.05.05 | 2025.05.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
57 | 渔翁信息 | 密钥管理系统 SYT 1918-G/V4.1密钥 管理 | 0405231158 | 2023.05.19 | 2025.05.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
58 | 渔翁信息 | 签名验签服务器S VS/V1.0 签名验签 服务器 | 0404231160 | 2023.05.19 | 2025.05.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
59 | 渔翁信息 | 时间戳服务器TSS/ V1.0 时间戳服务 器 | 0405232129 | 2023.06.30 | 2025.06.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
综上,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取得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所有资质、认证、许可。
(二)公司业务开展过程是否获取、管理、存储和使用相关数据,是否符合《网络安全法》《密码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1.发行人业务开展过程涉及获取、管理、存储和使用数据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用密码从业单位开展商用密码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商用密码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该从业单位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委托他人建设、维护电子政务系统,存储、加工政务数据,应当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并应当监督受托方履行相应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者向他
人提供政务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商用密码产品的科研、生产,应当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环境中进行。销售、运输、保管商用密码产品,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从事商用密码产品的科研、生产和销售以及使用商用密码产品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对所接触和掌握的商用密码技术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攻击商用密码,不得利用商用密码危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治安或者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2023 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窃取他人加密保护的信息或者非法侵入他人的商用密码保障系统,不得利用商用密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密码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商用密码科研、生产、销售、服务、进出口等单位和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向其披露源代码等密码相关专有信息,并对其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2.发行人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存在获取、管理、存储和使用相关数据的情形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商用密码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发行人的主要产品类别分为密码模块、密码设备和密码系统等,上述产品最终用于产品使用方(以下称“用户”)的数据加密保护、数据防篡改、身份认证和行为防抵赖,相关功能流转过程均发生在用户自身环境中,发行人不参与获取、管理、存储或使用用户的数据。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研发、生产、销售、试
用、使用、售后维护过程中不涉及获取、管理、存储和使用相关数据的情形,发行人将产品交付予用户后,用户将产品部署在自身生产或集成环境中,数据的采集、加工、使用均由用户完成,发行人并不参与上述活动,发行人产品在研发、生产、销售、试用、使用、售后维护阶段的数据处理情况如下:
阶段 | 数据处理情况 |
产品研发过程 | 公司通过仿真数据进行研发,所有研发使用的测试数据均为公司内部自行产生和模拟的数据,不存在获取、管理、存储或使用相关数据的情形。 |
产品生产过程 | 公司通过采购的原材料生产商用密码产品,产品生产过程不涉及获取、管理、存储或使用用户或第三方数据的情形。 |
产品销售过程 | 公司在售前或销售过程中会了解用户的需求、软件应用的业务场景、软硬件平台的信 息等相关软件使用场景的基本信息,便于为用户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但不涉及使用用户数据的情况,也不涉及数据获取、管理和存储等情形。 |
产品试用过程 | 对于有试用需求的用户,公司会在签订试用协议后向用户提供产品试用服务,对于试用满意的用户会转入销售程序,对于试用后退回的产品会在用户数据清除、销毁后再返还公司,公司不涉及获取、管理、存储或使用产品试用过程中形成的数据。 |
产品使用过程 |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会将产品部署在其自身的生产环境中,实现其数据的加密保护、数据防篡改、身份认证和行为防抵赖等任务。产品的部署、运行、使用过程均以用户为主导,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以帮助其使用产品,使用过程中所有用户数据流动的源端和终端均在用户自身掌握的环境中,公司不存在远程掌握或收集用户数据和敏感及保密信息的情况。 |
产品售后维护过程 | 用户在使用产品后,如有售后维修的需求,公司在进行产品售后维修过程中,所有用户数据均在用户自身掌握的环境中,未经用户授权许可,公司无法获取、管理和存储相关数据。 |
因此,发行人为用户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研发、生产、销售、试用、使用、售后维护过程中均不涉及获取、管理、存储、使用相关数据的情形,发行人产品交付予用户后,产品即由用户自身掌握,产品部署完成后,用户自行采集、处理、使用数据,相关数据始终归属且存储于用户本地端,由用户自身负责管理,发行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参与获取、管理、存储和使用相关数据的情形。
3.发行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本所承办律师通过网络信息公开检索,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2023 修订)等有关数据安全及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承办律师通过网络信息公开检索,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泄露客户及其用户信息或数据而产生诉讼、仲裁等争议或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泄露客户及其用户信息或数据行为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发行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2023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因数据安全及信息保护原因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争议或纠纷的情形。
4.发行人采取了保障信息安全的相关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制度文件、本所承办律师对发行人研发中心负责人的访谈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已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数据及网络安全等事项,并落实了相关责任制度,相关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颁发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CQM-37-2020-0453-0002),发行人建立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符合 GB/T 22080-2016/ISO/IEC 27001:2013 要求,证书覆盖范围为与计算机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相关的信息安全管理活动,证书有效期至 2024 年 2 月
22 日。
因此,公司已采取了保障信息安全的相关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研发、销售、使用过程中不涉及获取、管理、存储、使用相关数据的情形,向客户交付产品后,产品即由客户自身掌握,产品部署完成后,客户自行采集、处理、使用数据,发行人不参与上述数据的采集、处理、使用活动;发行人业务的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已采取了保障信息安全的相关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其他变动事项
(一)发行人其他股东变动情况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阅发行人及其境内非自然人股东工商信用报告、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以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件;2.查阅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3.查阅发行人股东出具的书面调查问卷;4.查阅威海观澜、威海弄潮财产份额转让协议、转让款支付凭证、转让方的访谈记录等;5.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h ttp://www.amac.org.cn/index/)进行查询等。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1)威海观澜的变动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威海观澜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23 年 6 月 26 日,威海观澜有限合伙人王志杰与刘桂华签署《合伙企业财
产份额转让协议书》,约定王志杰将其持有的威海观澜全部财产份额 16,000
元,以 18,700 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桂华并退出合伙企业。
2023 年 9 月 7 日,威海观澜有限合伙人徐宝晋与刘桂华签署《合伙企业财
产份额转让协议书》,约定王志杰将其持有的威海观澜全部财产份额 16,000
元,以 18,700 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桂华并退出合伙企业。
2023 年 9 月 8 日,威海观澜有限合伙人张丽萍、陶福成分别与刘桂华签署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约定张丽萍、陶福成将其持有的威海观澜全部财产份额 64,000 元,以 4.09 元/1 元财产份额的价格转让给刘桂华并退出合伙企业。
针对上述财产份额转让,威海观澜执行事务合伙人于 2023 年 9 月 9 日签署了《威海观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同意前述财产份额转让事宜。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威海观澜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总额 (万元) | 财产份额 (万元) | 实际享有权益 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刘桂华 | 20.57 | 17.6 | 11.88% | 普通合伙人 |
2 | 李恒达 | 150.40 | 40.00 | 27.01% | 有限合伙人 |
3 | 杨海涛 | 150.40 | 40.00 | 27.01% | 有限合伙人 |
4 | 张玉宝 | 37.60 | 10.00 | 6.75% | 有限合伙人 |
5 | 郭芸 | 7.48 | 6.40 | 4.32% | 有限合伙人 |
6 | 阮翔飞 | 3.74 | 3.20 | 2.16% | 有限合伙人 |
7 | 赵子超 | 1.87 | 1.60 | 1.08% | 有限合伙人 |
8 | 王秀亮 | 1.87 | 1.60 | 1.08% | 有限合伙人 |
9 | 马一文 | 1.87 | 1.60 | 1.08% | 有限合伙人 |
10 | 苏子慧 | 1.87 | 1.60 | 1.08% | 有限合伙人 |
11 | 于晓军 | 1.87 | 1.60 | 1.08% | 有限合伙人 |
12 | 杨海涛 | 1.87 | 1.60 | 1.08% | 有限合伙人 |
13 | 王晓震 | 1.87 | 1.60 | 1.08% | 有限合伙人 |
14 | 张金涛 | 1.87 | 1.60 | 1.08% | 有限合伙人 |
15 | 孔祥灿 | 1.87 | 1.60 | 1.08% | 有限合伙人 |
16 | 赵学堂 | 1.87 | 1.60 | 1.08% | 有限合伙人 |
17 | 孙丽丽 | 1.87 | 1.60 | 1.08% | 有限合伙人 |
18 | 王鹏 | 1.87 | 1.60 | 1.08% | 有限合伙人 |
19 | 郭宏 | 1.87 | 1.60 | 1.08% | 有限合伙人 |
20 | 李丰瑾 | 1.87 | 1.60 | 1.08% | 有限合伙人 |
21 | 刘桂欣 | 1.496 | 1.28 | 0.86% | 有限合伙人 |
22 | 岳鹤涛 | 1.122 | 0.96 | 0.65% | 有限合伙人 |
23 | 段朗 | 0.935 | 0.80 | 0.54% | 有限合伙人 |
24 | 刘姝君 | 0.935 | 0.80 | 0.54% | 有限合伙人 |
25 | 姜涛 | 0.935 | 0.80 | 0.54% | 有限合伙人 |
26 | 范祥东 | 0.935 | 0.80 | 0.54% | 有限合伙人 |
27 | 王彬 | 0.935 | 0.80 | 0.54% | 有限合伙人 |
28 | 许琛 | 0.935 | 0.80 | 0.54% | 有限合伙人 |
29 | 王鹏耀 | 0.935 | 0.80 | 0.54% | 有限合伙人 |
30 | 刘佳欣 | 0.748 | 0.64 | 0.43%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406.281 | 148.08 | 100.00% | - |
威海观澜上述财产份额转让已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2)威海弄潮的变动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威海弄潮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23 年 5 月 26 日,威海弄潮有限合伙人梁爽与刘桂华签署《合伙企业财产
份额转让协议书》,约定梁爽将其持有的威海弄潮全部财产份额 32,000 元,以
37,400 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桂华并退出合伙企业。
威海弄潮执行事务合伙人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签署了《威海弄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同意前述财产份额转让事宜。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威海弄潮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总额 (万元) | 财产份额 (万元) | 实际享有权益 的比例 | 合伙人性质 |
1 | 刘桂华 | 8.3118 | 7.536 | 2.9% | 普通合伙人 |
2 | 孙鹏 | 20.0248 | 17.60 | 6.77% | 有限合伙人 |
3 | 刘新田 | 19.12 | 17.60 | 6.77% | 有限合伙人 |
4 | 王志华 | 17.54 | 16.00 | 6.15% | 有限合伙人 |
5 | 唐明洋 | 17.54 | 16.00 | 6.15% | 有限合伙人 |
6 | 蒋雄飞 | 14.38 | 12.80 | 4.92% | 有限合伙人 |
7 | 张爱军 | 12.64 | 12.80 | 4.92% | 有限合伙人 |
8 | 房宝龙 | 12.64 | 12.80 | 4.92% | 有限合伙人 |
9 | 刘凯 | 11.22 | 9.60 | 3.69% | 有限合伙人 |
10 | 刘华伟 | 10.64 | 9.60 | 3.69% | 有限合伙人 |
11 | 吴震 | 9.35 | 8.00 | 3.08% | 有限合伙人 |
12 | 侯恩超 | 8.8686 | 8.00 | 3.08% | 有限合伙人 |
13 | 郭宏 | 7.90 | 8.00 | 3.08% | 有限合伙人 |
14 | 宋志华 | 7.90 | 8.00 | 3.08% | 有限合伙人 |
15 | 徐波 | 7.90 | 8.00 | 3.08% | 有限合伙人 |
16 | 刘桂欣 | 7.90 | 8.00 | 3.08% | 有限合伙人 |
17 | 于杰民 | 7.48 | 6.40 | 2.46% | 有限合伙人 |
18 | 王天伟 | 7.48 | 6.40 | 2.46% | 有限合伙人 |
19 | 张强 | 7.48 | 6.40 | 2.46% | 有限合伙人 |
20 | 马东亚 | 7.335 | 6.40 | 2.46% | 有限合伙人 |
21 | 成盼青 | 6.90 | 6.40 | 2.46% | 有限合伙人 |
22 | 殷秀静 | 6.11 | 5.60 | 2.15% | 有限合伙人 |
23 | 王鹏 | 5.61 | 4.80 | 1.85% | 有限合伙人 |
24 | 孔祥宇 | 5.61 | 4.80 | 1.85% | 有限合伙人 |
25 | 于腾飞 | 5.61 | 4.80 | 1.85% | 有限合伙人 |
26 | 宋杰 | 3.74 | 3.20 | 1.23% | 有限合伙人 |
27 | 王泓琳 | 3.74 | 3.20 | 1.23% | 有限合伙人 |
28 | 于龙江 | 3.74 | 3.20 | 1.23% | 有限合伙人 |
29 | 许宁 | 3.74 | 3.20 | 1.23% | 有限合伙人 |
30 | 刘子豪 | 1.87 | 1.60 | 0.62% | 有限合伙人 |
31 | 王朝阳 | 1.87 | 1.60 | 0.62% | 有限合伙人 |
32 | 商立凤 | 1.87 | 1.60 | 0.62% | 有限合伙人 |
33 | 张晓东 | 1.87 | 1.60 | 0.62% | 有限合伙人 |
34 | 王相美 | 1.87 | 1.60 | 0.62% | 有限合伙人 |
35 | 杨佳 | 1.7279 | 1.60 | 0.62% | 有限合伙人 |
36 | 原正荣 | 1.696 | 1.60 | 0.62% | 有限合伙人 |
37 | 李佳艳 | 1.58 | 1.60 | 0.62% | 有限合伙人 |
38 | 卢金州 | 1.027 | 1.04 | 0.40% | 有限合伙人 |
39 | 李丰瑾 | 1.027 | 1.04 | 0.40%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284.8581 | 260.016 | 100.00% | - |
威海弄潮上述财产份额转让已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威海高新的变动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及发行人股东确认,2023 年 4 月,发行人股东威海高新的经营范围及住所发生变化,其变动后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 威海高新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住所 | 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 220 号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资本 | 2,000 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000349185917H |
法定代表人 | 高彬 |
成立日期 | 2015 年 8 月 18 日 |
经营期限 | 2015 年 8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登记机关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登记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董监高情况 | 高彬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赵威威任监事 |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除上述变动外,发行人其他股东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动。
(二)发行人业务变动情况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验发行人的《营业执照》;2.查验发行人已取得的经营资质证书;3.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4.取得发行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5.查阅《招股说明书(申报稿)》;6.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 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 a.gov.cn)进行查询;7.查阅《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意见(一)》已披露的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 4 项计
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及 3 项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 所有 人 | 产品名称/批准型 号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截止日期 | 发证机关 |
1 | 渔翁信息 | 数字证书认证系统 V2.1公钥基础设施 (国标-三级) | 0405231062 | 2023.05.05 | 2025.05.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
2 | 渔翁信息 | 密钥管理系统 SY T1918-G/V4.1密钥 管理 | 0405231158 | 2023.05.19 | 2025.05.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 |
3 | 渔翁 信息 | 签名验签服务器S VS/V1.0 | 0404231160 | 2023.05.19 | 2025.05.19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安部监制 |
4 | 渔翁 信息 | 时间戳服务器TSS/ V1.0 | 0405232129 | 2023.06.30 | 2025.06.30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安部监制 |
5 | 渔翁信息 | 三级高速 PCI-E密 码卡 Fisec PCI-E T 1.0 V1.0 | GM0037104 20230762 | 2023.08.21 | 2028.08.20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6 | 渔翁信息 | 渔翁高速PCI-E密 码卡 SJK1861-G V1.0 | GM0037104 20230770 | 2023.08.29 | 2028.8.28 | 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 测中心 |
7 | 渔翁信息 | 超高速PCI-E密码卡 PCI-E 8.0 V1.0 | GM0037104 20230769 | 2023.08.29 | 2028.08.28 | 国家密码管理 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 |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已经取得了相应的经营资质和许可,且在有效期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主要财产变动情况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验发行人取得的相关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域名证书等无形资产所有权证明文件;2.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查询证明文件;3.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档案;4.查验发行人专利年费缴纳凭证;5.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http://cpquery.cponline.cn ipa.gov.cn)、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http://sbj.cnipa.gov.cn)、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工业和信息化部 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http://www.beian.miit.gov.cn)查询;6.查阅《招股说明书(申报稿)》;7.查验发行人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租赁备案登记文件、租赁费用支付凭证;8.查验发行人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9.查阅发行人对外投资公司的最新营业执照、公司章程;10.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阅发行人对外投资公司工商登记信息。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1.发行人主要房屋租赁变动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意见(一)》已
披露的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四处房屋租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赁房产位置 | 合同期限 | 实际用途 | 租赁面积 (㎡) | 租赁价格 (元/年) |
1 | 渔翁信息 | 李振根 | 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西里 12 号楼 12 层 3 单 元 1505 | 2023.04.16- 2024.04.15 | 员工宿舍 | 87.83 | 138,720 |
2 | 渔翁信息 | 李素华 | 北京市丰台区西府颐园悦和园 1 号楼 1 单 元 1801 | 2023.05.23- 2024.05.22 | 员工宿舍 | 91.27 | 78,000 |
3 | 渔翁信息 | 周雅兰 |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跃苑一区 7 号楼 7 幢 2 单元 101 | 2023.07.01- 2024.06.30 | 员工宿舍 | 111.78 | 63,000 |
4 | 北京渔翁 | 北京中关村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10 号院 | 2023.07.05- 2026.07.04 | 办公使用 | 544 | 676,953.60 |
公司上述房屋租赁未办理租赁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公司租赁的该等房屋均不属于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且周边地区有充分竞争的房屋租赁市场,公司寻找替代场所不存在障碍,上述房屋均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其租赁存在瑕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发行人租赁上述房屋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系合法有效的租赁行为,少数租赁房屋不规范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拥有的无形资产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权证书及专利查询证明等文件,并经本所承办律师登录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查询,除《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意见(一)》已披露的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专利权 3 项,均为发明专利并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已拥有的其他专利权未发生变化。新增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专利类别 | 申请日 | 取得方式 | 是否存 在权利限制 |
1 | 一种 SSL VPN 转发方法、装置、系统 及存储介质 | ZL202211311321.4 | 发明 | 2022.10.25 | 原始取得 | 否 |
2 | 一种 SSL 隧道建立方法、服务端及客 户端 | ZL202210795297. X | 发明 | 2022.07.07 | 原始取得 | 否 |
3 | 一种数据传输方 法、传输发起端及传输接收端 | ZL202210795295.0 | 发明 | 2022.07.07 | 原始取得 | 否 |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专利均系发行人自行申请取得,并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权证书。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发行人对上述专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发行人可以以合法的方式使用上述专利,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3.发行人对外投资变动情况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2023 年 7 月,发行人子公司北京渔翁住所由“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 10 号院 2 号楼 6 层 601”变更为“北京市丰台
区汽车博物馆西路 10 号院 9 号楼 1 至 13 层 101 内 5 层 501 室”,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3 年 8 月 25 日,发行人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济南渔翁海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渔翁”),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济南渔翁海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0MACTX0JC4R |
法定代表人 | 刘桂华 |
注册资本 | 300 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 7000 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 A7-4 号办公楼 17 层 1788 |
登记机关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
成立日期 | 2023 年 8 月 25 日 |
经营期限 | 2023 年 8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讯设备销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币专用设备销 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广告制作;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济南渔翁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除上述变化外,发行人对外投资情况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变动情况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访谈发行人财务、采购和销售负责人;2.走访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3.查验发行人销售、采购的重大合同,并抽查发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的重大合同;4.取得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文件;5.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往来明细表。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1.重大合同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意见(一)》已披露的重大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的重大合同如下:
(1)采购合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新增已签署的合同金额超过 150 万元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采购内容 | 合同金额(含税) (万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履行状态 |
1 | 深圳市道和实业 有限公司 | 存储加密服务 器 | 317.19 | 2023.03.14 | 履行完毕 |
(2)销售合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新增已签署的合同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销
售合同和期间签订订单金额累计超过 300 万元的销售框架协议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合同金额(含税) (万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履行状态 |
1 | 江苏万和协创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 | 云服务器密码 机等 | 520.00 | 2023.06.14 | 正在履行 |
(3)重大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新增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序号 | 发包方 | 承包方 | 工程概况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万元) | 履行状态 |
1 | 渔翁信息 | 威海市银鹏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项目包含车间 和门卫土建、装饰、安装工程 | 2023.06.13 | 1,429.02 | 正在履行 |
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发行人已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
959.26 万元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之日,发行人报告期内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而导致不能成立或无效的情形,合同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阅《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2.取得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信用报告》;3.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书面调查问卷;4.登录中国证监会(http://www.csrc.gov.c n/pub)、上交所(http://www.sse.com.cn/)等网站检索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记录及受处罚情况;5.查验发行人与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6.查验发行人提供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7.取得发行人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任职资格的书面声明;8.查阅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9.取得发行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2023 年 5 月,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完成换届,任职期限变更为“2023 年 5 月至 2026 年 5 月”。
经本所承办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六)发行人劳动用工变动情况
本所承办律师履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查验程序:1.查阅发行人完整工商登记资料;2.查阅《公司章程》;3.抽取发行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4.查阅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员工花名册,以及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证;5.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承诺文件。
在审慎核查基础上,本所承办律师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1.报告期内发行人用工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员工人数为 236 人,其
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为 227 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为 9 人,均为退休返聘人员,与发行人签署劳务协议。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人数为 236 人,其中:缴
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为 227 人,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
工为 9 人,均为退休返聘人员。
本《补充法律意见(二)》一式五份,经本所负责人及承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渔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二)》之签署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王 丽
承办律师:
李 源
承办律师:
张露文
承办律师:
邹孟霖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