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设备原厂维保及第三方维保项目-2023年度采购
重庆三峡银行
EMC设备原厂维保及第三方维保项目-2023年度采购
比选文件
比 选 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三峡银行EMC设备原厂维保及第三方维保项目-2023年度采购比选公告
为保障我行EMC设备的稳定运行。现对重庆三峡银行EMC设备原厂维保及第三方维保项目-2023年度采购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进行参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中选人数量 |
备注 |
1 |
重庆三峡银行EMC设备原厂维保及第三方维保项目-2023年度采购 |
19.88万元 |
1 |
维保服务类型和维保时间详见维保设备清单。 维保时间如果不足一年,维保价格根据年维保价格按日折算。 |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参选人应具有原厂针对本项目的盖章授权原件。
2、参选人具备2021年1月1日以来银行业EMC高端存储设备维保技术服务案例1个及以上。
注:案例要求以下信息不可隐藏,包含:甲乙双方名称、双方印章、项目/产品的名称、服务内容、合同/中选通知书签订时间等。以上证明文件若比选人存疑,参选人需提供原件备查,参选文件中须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以上有一条不满足,则参选文件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参选处理。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9日到2024年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下载比选文件。
四、比选保证金的递交
1、参选保证金的金额:3000元整(大写:叁仟元整)。
2、参选保证金缴纳方式:参选人从参选人的银行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账户,否则,参选保证金无效。参选人自行考虑汇入到账时间风险,本项目参选保证金不接受任何形式保函(包括电子保函);
参选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三峡银行EMC设备原厂维保及第三方维保项目-2023年度采购参选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EMC维保项目。
3、参选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9时30分。
4、参选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对应本项目比选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参选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比选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现场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3、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重庆三峡银行官网(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00xxxxxxx0xxxx00x
联系人:xx
采购咨询电话:000-00000000
业务咨询电话:00000000000
邮箱:xx.xxx@xxxxxx.xxx
平台服务机构: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台服务联系人:x老师
平台服务电话:000-00000000
2023年12月19日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重庆三峡银行EMC设备原厂维保及第三方维保项目-2023年度采购
(二)比选人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88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第三章、第四章
二、参选人
1、合格参选人条件
合格参选人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参选人资格条件,并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参选人的风险
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参选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参选。
三、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是参选人编制参选文件的依据,是评审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比选文件也是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本行对比选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参选
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一)参选文件组成
参选文件参选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参选人应按照第七章“参选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响应程度得分。
(二)联合参选
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参选
(三)参选有效期
参选有效期为参选截止日期后90天内。
(四)参选保证金
1、参选人应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按比选文件第一章规定向比选人缴纳参选保证金。
2、参选保证金有效期与参选文件有效期一致。
3、参选保证金为参选的有效约束条件。
4、参选保证金币种应与参选报价币种相同。
5、特别提示:
①参选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重庆三峡银行EMC设备原厂维保及第三方维保项目-2023年度采购参选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EMC维保项目。
②各参选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参选保证金未在到账截止时间前汇入比选文件指定账户的风险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6、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将导致评审委员会否决其参选。
7、参选保证金的退还
比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选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
比选人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00-00000000。
8、参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参选有效期内撤回参选文件的;
(2)参选人在参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
(4)中选人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参选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比选单位同意,将中选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选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比选程序的;
(五)参选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参选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件一份(光盘或U盘)。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装入信封中,表面须加盖鲜章(公章)。
2、参选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参选人加盖公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参选人公章。
3、若参选人对参选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参选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参选文件概不接受。
(六)参选报价
1、参选人应严格按照“参选文件格式”填写报价。
2、参选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参选有效期内参选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参选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参选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参选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参选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4、对不同文字文本参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审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参选人参选报价,参选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参选报价对参选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参选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参选将作为无效参选处理。
(八)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参选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则其参选将作为无效参选处理。
五、比选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比选:
1. 宣布比选纪律;
2. 宣布比选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名称,并点名确认参选人是否派人到场;
4. 展示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缴款不全或有误的,则记录在案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审;
5. 封装情况检查:参选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参选文件的封装情况并确认;
6. 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
7. 开启参选文件;
8. 比选人代表、参选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9. 比选结束。
六、评审
见第五章内容。
七、定选
1、定选原则
比选人和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选人,如中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和评审委员会可以确定依次其后的候选人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2、不承诺最低价格中选。
3、若中选人参选材料出现造假、不实等与实际查询结果不符或无故弃选的情况,比选人有权选择重新比选或顺延下一中选候选人,由此带来的损失比选人有权通过没收参选保证金等方式进行追溯。
八、签订合同
1.比选人指定的使用单位将在自中选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比选人内部流程与中选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参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比选文件、中选人的参选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签订合同后,若中选人无法按要求履约,比选人可以废除中选人资格,并可选择按照中选候选人顺位与下一候选人签订合同。
九、纪律与要求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
(1)参选人之间协商参选报价等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参选人之间约定中选人;
(3)参选人之间约定部分参选人放弃参选或者中选;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参选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选;
(5)参选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参选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
(1)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参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选事宜;
(3)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相互混装;
(5)不同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选的,属于以他人名义参选。
4、参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虚假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
5、签订合同前后,若中选单位提供的产品测试不合格或与参选文件中的产品不一致,比选人可废除中选人资格。
针对以上情况,比选人有权没收参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由此带来损失的权利。
十、提问、质疑、投诉
1.参选人在下载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3年1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比选公告的“我要提问”栏目匿名提出。参选人未提出,则视为参选人已全面确认比选文件内容。
比选人在认为有必要对参选人所提问题进行答复或对比选文件进行补充时,将于2023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答疑补遗”栏上发布答疑补遗文件。不论参选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参选人收到有关本项目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上发布的所有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负。补遗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须在比选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比选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须相应延后比选截止时间。
2.参选人对比选文件和答疑补遗有质疑的,应当在比选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须在比选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比选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须相应延后比选截止时间。
3.参选人对公示的中选结果有质疑,参选人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本行在公示截止日期前负责书面答复。
4.参选人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有质疑, 可向本行纪检监察部投诉。
采购质疑邮箱:xx.xxx@xxxxxx.xxx
采购投诉邮箱:xxxxxxx@xxxxxx.xxx
十一、终止比选
1、因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造成该项目取消的,本次比选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比选人无息退还参选保证金。
2、签订合同之前,比选人发现中选候选人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比选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比选人可废除中选人或中选候选人资格。
十二、参选费用
参选人参与本比选项目时,一切与参选有关的费用均由参选人自理。
本项目平台服务费为 8000 元,中选人承担平台服务费,由中选人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中选人应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请各参选人综合考虑进报价。
第三章 服务内容、期限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重庆三峡银行EMC设备原厂维保及第三方维保项目-2023年度采购
(二)维保范围
按照维保设备清单,提供EMC设备原厂硬件维保服务和EMC设备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
二、技术服务内容
1.维保设备清单
序列号 |
规格型号 |
服务级别 |
服务开始日期 |
服务结束日期 |
维保服务类型 |
BRCCHQ1947L01A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特优服务7x24x4 |
2024/1/1 |
2024/12/31 |
原厂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47L019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特优服务7x24x4 |
2024/1/1 |
2024/12/31 |
原厂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47L002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特优服务7x24x4 |
2024/1/1 |
2024/12/31 |
原厂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47L001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特优服务7x24x4 |
2024/1/1 |
2024/12/31 |
原厂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12K00P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标准+:7x10xND |
2024/1/1 |
2024/12/31 |
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12K00K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标准+:7x10xND |
2024/1/1 |
2024/12/31 |
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22L00F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标准+:7x10xND |
2024/1/1 |
2024/12/31 |
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22L00L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标准+:7x10xND |
2024/1/1 |
2024/12/31 |
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12K010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标准+:7x10xND |
2024/1/1 |
2024/12/31 |
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12K00R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标准+:7x10xND |
2024/1/1 |
2024/12/31 |
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 |
2.技术支持服务
按照维保设备清单,原厂硬件质保服务对应的维保设备由EMC原厂工程师按照参选要求,提供7x24x4级别的技术支持服务;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对应的维保设备由第三方厂商工程师按照参选要求,提供7x10xND级别的技术支持服务。
3.应急管理
中选人接到技术服务请求后,根据设备清单和技术支持服务的要求:
若维保服务类型是“原厂硬件质保服务”的维保设备请求,宕机故障EMC原厂技术工程师4小时内到达现场,非宕机故障EMC原厂技术工程师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由EMC原厂工程师及时对产品故障进行修复或更换。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选人承担。
若维保服务类型是“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的维保设备请求,应30分钟内做出响应,安排具有相关设备维护资质的工程师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故障处理,并根据实际硬件故障情况,对故障设备、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清单内的设备恢复正常运行。应于确认故障后24小时内到场完成更换;如果因第三方硬件维保服务提供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修复,我行可通过其他第三方公司或原厂进行故障维修,且相关费用由签订合同的服务提供商承担。
4.定期巡检
根据设备清单和技术支持服务的要求,对设备清单内的设备进行一年4次巡检,并提交巡检报告。
中选人为比选人提交如下规格之工作成果:
编号 |
名 称 |
规 格 |
1 |
《现场服务报告单》 |
每次现场服务后,根据设备清单和技术支持服务的要求,由工程师填写, 中选人签字认可,根据客户需要提供有关服务报告文档或故障分析报告 |
2 |
《巡检报告》 |
每次巡检完成后,根据设备清单和技术支持服务要求,提交给比选人 |
5. EMC原厂硬件质保服务设备维护服务工作说明书
本工作说明书详细阐述了中选人向比选人提供EMC原厂硬件质保服务的工作范围,旨在通过现场和远程服务使比选人在维保设备清单中指明的机器保持或恢复其技术规格。
5.1 EMC原厂责任
5.1.1 EMC原厂将为比选人指定负责工程师,建立客户档案,编制系统维护计划;
5.1.2 EMC原厂提供故障报修热线电话(000-000-0000全国免费直拨电话或直拨电话000-000-0000),若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比选人可以在服务时段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故障报修;
5.1.3 EMC原厂接到故障报修后将在规定的服务时段内通过电话进行故障的初步诊断,并在规定的服务时段内根据本工作说明书第5.2.1条和第5.2.2条定义的响应时间到达比选人现场进行维修或备件更换;
5.1.4 预防性维护服务EMC原厂工程师将定期(1年内不少于4次)对维保设备清单中的硬件设备进行例行检查,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系统日志;并根据检查结果提供建议,必要时进行预防性维修,并提交服务报告;
5.1.5 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具体电话服务时段以本工作说明书中第5.2.3条定义的为准),EMC原厂将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回答有关硬件系统操作、故障诊断方面的问题。
5.2 服务时段及响应时间
5.2.1 对于维保设备清单中硬件设备所发生的宕机故障,EMC原厂工程师将在接到比选人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并及时赶往比选人现场提供维护服务,原厂工程师将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
5.2.2对于维保设备清单中硬件设备所发生的非宕机故障,EMC原厂工程师将在接到比选人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并根据比选人要求和实际情况到比选人现场提供维护服务,原厂工程师将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
5.2.3 EMC原厂提供电话技术支持服务的时段为:7*24,星期一至星期日。
第四章 商务条款
一、服务时间、地点
(一)服务时间
详见维保设备清单。
(二)服务地点
重庆市。
二、报价要求
1、参选人应严格按照《参选文件格式》的“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认真填写。
2、报价单上应列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
3、以人民币报价。
4、总价包含维保范围所涉及的设备,根据设备清单和技术支持服务的要求,由对应工程师按相应服务流程,使用对应的原厂或第三方提供的备件进行设备备件更换以及现场服务。
5、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参选后不可更改。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比选人收到原厂盖章授权文件,中选人提出申请并开具、送达合法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提供原厂出具的每年维保服务生效确认函原件,以上材料经比选人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比选人将首个服务年度维保费用的95%支付给比选人。
2、在首个服务年度满后,由中选人提出申请,经过比选人服务质量评审,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后,中选人出具合法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比选人,比选人于收到发票 30个工作日内,将首个服务年度的余款(年维保费用5%)支付给中选人。
3、中选人须开具发票税率为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比选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后,视为已向中选人及原厂履行完所有付款义务,若原厂或任何第三方向比选人主张费用的,由中选人自行负责,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中选人应赔偿比选人。
四、服务要求
1、为更好地为比选人提供优质可靠的维护服务,EMC原厂维保工程师按照比选要求,提供7x24x4级别的技术支持服务;EMC第三方维保工程师按照比选要求,提供7x10xND级别的技术支持服务。
2、紧急故障,在比选人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决,根据影响程度比选人有权要求中选人赔付一定金额违约金。
3、承诺对接触到的比选人所有信息和数据保密。
按照维保设备清单,原厂硬件质保服务对应的维保设备由EMC原厂工程师按照参选要求,提供7x24x4级别的技术支持服务;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对应的维保设备由第三方厂商工程师按照参选要求,提供7x10xND级别的技术支持服务。
五、知识产权
中选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在项目中用到的各种工具、产品、组件、文档不得侵犯任何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得侵犯比选人商誉,任何人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使用比选人合法所有的知识产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选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1、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五章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和参选无效条款
一、评审方法
(一)评审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分法进行评审。最低价评分法是指在全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参选公司作为中选候选人。满分为100分。若参与比选供应商不足三家,经评审委员会判定,响应单位参选人具有相对行业竞争力的,可继续进行评审。
(二)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参选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选人是否具备参选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参选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直属的分支机构(直属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必须具有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书面声明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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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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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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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定资格条件 |
1、参选人应具有原厂针对本项目的盖章授权原件。 |
证明材料的原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
2、参选人具备2021年1月1日以来银行业EMC高端存储设备维保技术服务案例1个及以上。 |
证明材料的原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
||
3 |
参选保证金 |
参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参选保证金 |
2、符合性检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参选人参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参选文件签署 |
参选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参选方案唯一 |
只能有一个方案参选。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参选文件份数 |
参选文件数量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参选文件内容 |
参选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响应程度审查 |
参选文件内容 |
(1)维保设备的质保服务级别: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2)项目报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9.88万元,参选人的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该采购预算,否则作否决参选处理。注:评审委员会认为参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若合性亩查参选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参选人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拒绝书面说明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参选处理,其报价不能参与评分。 |
参选有效期 |
满足比选文件规定。 |
3、澄清有关问题。对参选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参选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参选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参选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价。按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参选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审委员会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评价、打分,对同一参选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汇总每个参选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推荐中选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选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一的参选人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排名。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分类 |
评分指标 |
分项指标 |
分项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商务评分(100分) |
参选总价 (100分) |
参选价格 |
100 |
1.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参选人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比选基准价,满分为100分; 2.计算各有效报价与基准价的偏离度。偏离度=(有效报价/基准价-1)*100%; 3.报价向上每偏离基准价的1%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合计 |
100 |
|
三、无效参选条款
参选人或其参选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参选:
(一)参选人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足额参选保证金的。
(二)参选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参选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或参选文件经证实存在弄虚作假的。
(三)参选人超出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参选的。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上述参选人的参选均无效。
(五)同一分包的软件,制造商参与参选,再委托代理商参与参选的。
(六)参选文件不满足比选文件第七章参选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七)参选文件出现多个参选方案或参选报价的。
(八)参选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九)参选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十)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一)与比选人、评审专家、其他参选人恶意串通。
(十二)参选法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后,不再具备比选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十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资格的。
(十四)参选文件含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附件条件的。
四、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
五、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如果比选文件和合同条款不一致,以合同约定为准。)
编号:SXYH20220101018_____
重庆三峡银行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重庆三峡银行EMC设备原厂维保及第三方维保项目-2023年度采购)
甲 方: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88号中渝国际都会4号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刘江桥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签订地点:重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合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EMC设备原厂和第三方维保与技术支持服务 ,保障甲方系统稳定运行,避免系统故障发生和对业务产生影响。
合同金额
合同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年维保服务费用为:含税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合同总金额(服务期内总费用价税合计)为: 元(大写: 元整)。其中不含税价为: 元(大写: 整),税额为: 元(大写: 整);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应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甲方根据其实际使用需求,保留有经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后,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则根据实际服务天数折算服务费用,一年按365天计算。
服务期限
3.1 维保服务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3.2 甲方在整个合同期内根据合同及附件条款全程考核乙方及其所代理原厂服务质量,若评定结果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违约金并单方面终止本服务合同,且不再付剩余合同款项(评定标准见附件二)。
付款方式
4.1 签订合同后,甲方收到原厂盖章授权文件,乙方提出申请并开具、送达合法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提供原厂出具的每年维保服务生效确认函原件,以上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首个服务年度维保费用的95%支付给乙方。
4.2 在首个服务年度满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经过甲方服务质量评审,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后(评价标准参见本合同附件二),乙方出具合法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于收到发票 30个工作日内,将首个服务年度的余款(年维保费用5%)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须开具发票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4 后续服务年度付款方式与首个服务年度一致。若最后一个服务年度不足一个完整的自然年,或超过一个完整的自然年,以实际服务期限计算。
4.5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后,视为已向乙方及原厂履行完所有付款义务,若原厂或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
维保方式
5.1 维保地点:重庆市
5.2 维保厂商:原厂硬件质保服务维保设备是戴尔(中国)有限公司(EMC设备原厂,简称原厂)
5.3 维保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
服务要求
乙方应确保自身及原厂相关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乙方需为甲方提供持续的项目风险识别和控制措施,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公司财务分析报告、项目进度报告以及重大事项报告等。
乙方应该适时开展风险管理评估和第三方审计工作,应该接受甲方的审核、评估以及外包检查,并配合接受来自监管机构的各项检查,配合对监管意见做出相应的管理、服务、基础设施、软硬件等整改。
乙方应针对服务内容为甲方制定业务连续性计划和应急计划并维护好相关资源,在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甲方具有优先获取服务资源的权利。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维保服务为原厂硬件质保服务的维保设备须为原厂服务,为原厂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乙方应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证明文件或服务开通证明文件,确保甲方能通过原厂公开指定的服务渠道,如公开指定的售后服务支持热线、售后服务支持邮箱等,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获取原厂服务。如服务提供方非原厂,或未能通过原厂公开指定的服务渠道获取服务内容,或在原厂查询核实的服务方式、服务标准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则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从原厂处获取上述服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为更好地为甲方提供优质可靠的维保服务,乙方根据维保设备清单中的维保服务类型和按照技术支持服务的要求协调原厂负责派遣或直接派遣具有相应资质、经验丰富、有能力独立处理与甲方维保服务有关技术问题的 名原厂认证资格的工程师,并于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书面将工程师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资质情况等文件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备案。
在合同服务期间,不得擅自调换或撤回已备案工程师,确需对已备案工程师进行调整,乙方应协调原厂提前10天书面来函,在取得甲方许可的前提下,方可更换相同资质和经验的工程师。
合同变更或终止、解除条件触发时,乙方应将本合同项下的过程文档、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配合甲方完成知识转移,保证甲方能够继续开展工作;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包含甲方机密信息的所有物件,并证明该销毁情况;或者将这些物件归还甲方。
乙方保证遵守甲方《重庆三峡银行员工回避管理办法》中招录回避、任职回避、公务回避的相关要求。若发现乙方人员与甲方内部人员存在亲属关系,乙方应主动报告,并采取相应回避措施。
乙方保证其人员无不良记录,服务商与其建立合法的雇佣关系,依法履行用工管理职责。
乙方定期通报外包事项,及时通报外包突发性事件及解决情况。
乙方应当自己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而不得分包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
保密条款
保密范围:
7.1.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
7.1.2 乙方工程师在维保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系统软件的相关信息及甲方其他经营管理信息(包括客户金融信息),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合同向对方提供的一切资料。
保密责任:
7.2.1 乙方应对本合同所述的客户信息、技术资料、业务流程、数据等重要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允许范围外使用、披露、向无关人员或第三方透露,也不能就有关合同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新闻的发布、公开的宣称、否认或承认。
7.2.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活动,不得将甲方数据、信息以任何形式转移、挪用或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7.2.3 乙方知道违反本条规定将给甲方客户权利以及甲方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为此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上和法律上的责任和损失。
7.2.4 乙方承认本合同中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秘密为甲方所专有,将其对乙方进行披露并不意味着任何所有权、专利权的转让。
7.2.5 除非甲方特别声明,乙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保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7.2.6 本合同项下乙方人员行为视为乙方行为,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当客户信息不安全或客户权利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知识产权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软件及服务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
违约责任
9.1 如甲方逾期付款,则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办法为自逾期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额的20%。若乙方未提交付款申请与发票,或经甲方评价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则甲方逾期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9.2 如由于可归因于乙方原因(包括乙方自身责任,以及乙方未尽到督促、协调原厂的责任),致使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则应向甲方偿付逾期服务的违约金。计算办法为每逾期1天以合同总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9.3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服务项目(包括乙方自身未履行服务项目,以及乙方未督促、协调原厂履行服务项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4 维保期间,原厂硬件质保服务维保设备若由于乙方代理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维保设备,乙方从接到需求起【4小时】仍无法解决故障,甲方可请【第三方公司或原厂】予以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由于应对超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9.5 因服务质量问题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6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9.7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剩余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8 任何一方有破产、解散、重整、停止营业或其它严重影响债信之情事发生时,他方可终止本合同,但终止时已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不受影响。
9.9 甲方有经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合同解除之日为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本合同因此解除的,甲方据实结算费用,无需承担额外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9.10合同变更或终止、解除条件触发时,乙方应将或督促、协调原厂将服务期间内所有信息、资料和设施交付给甲方,并配合甲方完成技术转移,保证甲方能够继续开展工作;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包含甲方机密信息的所有物件,并证明该销毁情况;或者将这些物件归还甲方。
9.1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9.12 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支付的赔偿、违约金、损失等,甲方均有权从任意一笔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优先扣除,如有不足,乙方应另行筹措资金补足。
移转之限制
任何一方非经他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移转或让与第三人,否则本合同权利、义务不及于第三人,违约之一方并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事由
11.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传染病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1.2 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11.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1.4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履行及其他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无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章。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通知与送达
除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书面通知,按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进行,乙方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采用公告、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向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发送有关文件,均视为送达。
发生纠纷的,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为司法送达地址,法院、仲裁机构等有权机关依照前述地址邮寄的传票、证据、通知、裁定、判决等诉讼(仲裁)文书及执行阶段法律文书资料,无论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14.2 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非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双方应就变更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并盖公章或合同章予以确认。如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提议变更方仍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14.3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合同与附件如有冲突,以主合同为准。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原厂技术服务内容
附件二:服务水平协议(SLA)
附件三:服务连续性预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编号XXXXXXXX 《重庆三峡银行技术服务合同(重庆三峡银行EMC设备原厂维保及第三方维保项目-2023年度采购)》签署页)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单位名称: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88号中渝国际都会4号写字楼 |
单位地址: |
电话: |
电话: |
传真:023-86126011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税号: |
税号: |
日期: |
附件一:
原厂技术服务内容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请与服务厂商确认)
根据项目情况,补充完整,请项目经理务必核实清楚,若有未列举的请补充完整。
服务及沟通机制
1.1乙方协调原厂为甲方指定负责工程师2名,分别是: 和 ,建立客户档案,编制系统维护计划;
1.2承诺对接触到的甲方所有信息和数据保密。
2. 7x24热线支持服务
原厂提供7*24小时故障报修热线电话(800-819-0009全国免费直拨电话或直拨电话400-670-0009),若硬件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可以在服务时段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故障报修;此外原厂工程师按照比选要求,提供7*24*4级别的技术支持服务;
3. 应急管理
3.1原厂接到甲方技术服务请求后,宕机故障原厂技术工程师4小时内到达现场,非宕机故障原厂技术工程师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由原厂工程师及时对产品故障进行修复或更换。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2 紧急故障,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决,根据影响程度甲方有权扣除一定金额维保费用。
4. 定期巡检
由原厂工程师对设备清单内的设备进行一年4次巡检,并在巡检后30天内提交正式巡检报告,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对应解决措施;
5. 现场服务和咨询
本工作说明书详细阐述了原厂维保乙方向甲方提供EMC硬件设备维护服务的工作范围, 旨在通过现场和远程服务使甲方在维保设备清单中指明的机器保持或恢复其技术规格。
5.1 原厂责任
5.1.1 原厂将为甲方指定负责工程师,建立客户档案,编制系统维护计划;
5.1.2 原厂提供故障报修热线电话(800-819-0009全国免费直拨电话或直拨电话400-670-0009),若硬件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可以在服务时段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故障报修;
5.1.3 原厂接到故障报修后将在规定的服务时段内通过电话进行故障的初步诊断,并在规定的服务时段内根据本工作说明书第5.2.1条和第5.2.2条定义的响应时间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或备件更换;
5.1.4 预防性维护服务原厂工程师将定期(1年内不少于4次)对维保设备清单中的硬件设备进行例行检查,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查看系统日志;并根据检查结果提供建议,必要时进行预防性维修,并提交服务报告;
5.1.5 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具体电话服务时段以本工作说明书中第5.2.3条定义的为准),原厂将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回答有关硬件系统操作、故障诊断方面的问题。
5.2. 服务时段及响应时间
5.2.1 对于维保设备清单中硬件设备所发生的宕机故障,原厂工程师将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并及时赶往甲方现场提供维护服务,原厂工程师将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
5.2.2对于维保设备清单中硬件设备所发生的非宕机故障,原厂工程师将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并根据甲方要求和实际情况到甲方现场提供维护服务,原厂工程师将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
5.2.3 原厂提供电话技术支持服务的时段为:7*24,星期一至星期日。
6. 交付物
乙方应督促、协调原厂为甲方提交如下规格之工作成果:
编号 |
名 称 |
规 格 |
1 |
《现场服务报告单》 |
每次现场服务后, 由原厂填写,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 |
2 |
《巡检报告》 |
每季度的巡检完成后,由原厂填写并提交给甲方。 |
序列号 |
规格型号 |
服务级别 |
服务开始日期 |
服务结束日期 |
维保服务类型 |
BRCCHQ1947L01A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特优服务7x24x4 |
2024/1/1 |
2024/12/31 |
原厂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47L019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特优服务7x24x4 |
2024/1/1 |
2024/12/31 |
原厂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47L002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特优服务7x24x4 |
2024/1/1 |
2024/12/31 |
原厂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47L001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特优服务7x24x4 |
2024/1/1 |
2024/12/31 |
原厂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12K00P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标准+:7x10xND |
2024/1/1 |
2024/12/31 |
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12K00K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标准+:7x10xND |
2024/1/1 |
2024/12/31 |
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22L00F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标准+:7x10xND |
2024/1/1 |
2024/12/31 |
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22L00L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标准+:7x10xND |
2024/1/1 |
2024/12/31 |
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12K010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标准+:7x10xND |
2024/1/1 |
2024/12/31 |
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 |
BRCCHQ1912K00R |
EMC DS-6520B光纤交换机 |
标准+:7x10xND |
2024/1/1 |
2024/12/31 |
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 |
8. 服务方式
8.1甲方项目经理责任
负责甲方的人员协调,乙方及原厂人员的联络和工作配合;
在开展工作前负责提供所需的设备和环境;
确认每次作业的内容;
甲方指定的项目经理为: 备份人员为:
8.2 乙方及原厂人员责任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职责 |
电话 |
|
|
|
|
|
|
|
|
|
|
|
|
|
|
|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原厂不得变更项目经理与项目组人员。
附件二:
服务水平协议(SLA)
本服务水平协议(SLA)的目标是为了清晰地定义由xxxxxx公司(乙方)在本项目中为重庆三峡银行(甲方)提供的服务水平,本服务水平协议(SLA)主要:
甲方将定期对乙方进行考评,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以下服务水平和指标要求,否则按每项违约金标准收取相应金额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中违约金扣除合计金额按主合同违约责任约定限定,违约金金额以人民币计算,由甲方直接扣除合同款项,若款项为预支付,甲方有权追回扣除部分款项。
合同名称:重庆三峡银行EMC设备原厂维保及第三方维保项目-2023年度采购 评价期间:
序号 |
维保服务类型设备 |
服务内容 |
内容描述 |
质量要求及指标 |
违约金标准 |
1 |
原厂硬件质保服务的维保设备 |
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 |
在合同签订后,提供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 |
提供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 |
若未能提供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将扣除维保服务费用的100%。 |
2 |
最终用户 |
提供的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的最终用户为我行。 |
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的最终用户为我行。 |
若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的最终用户不为我行,将扣除维保服务费用的100%。 |
|
3 |
维保服务时间 |
提供的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的维保服务时间应与合同约定的维保服务时间一致。 |
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的维保服务时间应与合同约定的维保服务时间一致。 |
若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的维保服务时间与合同约定的维保服务时间不一致,根据差异的天数/合同约定的维保服务天数=偏差率,扣除维保服务费用*偏差率。 |
|
4 |
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的维保设备 |
风险及安全隐患预估判断 |
中选人根据比选人提供的系统日志、告警提示等信息,能对系统可能存在的潜在故障及风险点做出准确判断,并提出正确解决方案 |
系统已经出现告警或已经有日志提示的情况下,中选人根据比选人提供的系统日志、告警提示等信息,提前做出准确的故障风险判断,或判断故障原因、定位故障点错误 |
若未能提前做出故障风险判断或判断错误,且直接造成生产事故一次扣除2000元。 |
5 |
故障解决率 |
能够积极解决出现的故障,给予有效的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 |
故障解决率=100% |
出现故障未能及时给予有效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的,一次扣除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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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产系统巡检 |
完成系统的定期巡检,按时提交巡检报告,并针对巡检结果提出合理的优化改进建议 |
按服务内容约定,按时完成每年4次巡检,发现巡检中已经存在的故障并提出合理优化改进建议。 |
每缺少一次巡检扣除年服务费用的20%;巡检中如未能及时发现已经存在的故障,一次扣除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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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团队人员资质保证 |
为本项目指定专门的项目经理1名,技术支持工程师1名,同时应具有备份技术支持工程师1名。 |
比选人按合同或参选文件要求判定中选人人员投入情况及人员变更情况。 |
如无法提供承诺数量、资质的工程师,一次扣除500元;如未经比选人同意私自变更维保工程师,一次扣除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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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响应时间保证 |
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服务和故障现场救援;其中电话响应不超过30分钟,现场响应不超过24小时 |
违反承诺响应时间不超过3次;不得有严重违反响应时间行为 |
如违反承诺的响应时间要求,超过3次后,每次扣除1000元违约金;若因严重违反响应时间导致事件升级,一次扣除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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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交付物 |
中选人交付的文档数量及质量满足比选人要求 |
交付物与合同要求一致; 满意度级别为:1级(非常不满意);2级(不满意);3级(一般满意);4级(满意);5级(非常满意) |
文档每缺少一个扣除违约金1000元;文档质量被评为3级以下的应立即整改,否则扣除违约金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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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客户满意度 |
衡量比选人内部人员对中选人所提供服务的满意情况 |
客户满意度≥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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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评价人: |
附件三:
服务连续性预案
(应考虑供应链风险产生的影响)
第七章 参选文件格式
参 选 文 件
项目名称:重庆三峡银行EMC设备原厂维保及第三方维保项目-2023年度采购
参选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参选函
二、参选人基本情况介绍,资质证明等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报价一览表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六、书面声明
七、参选人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商务条款偏离度
九、参选保证金
十、服务水平协议(SLA)
十一、服务连续性预案
十二、原厂针对本项目的盖章授权原件
十三、维保技术服务案例
十四、其他(如有)
一、参选函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比选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比选项目的参选。
1、愿意按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以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的参选总价承担和完成本项目。
2、我方现提交的参选文件为:参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件一份。
3、如果我方参选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的责任。
4、我方愿意提供比选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我方理解最低价格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6、参选有效期为参选截止日期后90天内。
参选人(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年 月 日
二、参选人基本情况介绍,资质证明等
参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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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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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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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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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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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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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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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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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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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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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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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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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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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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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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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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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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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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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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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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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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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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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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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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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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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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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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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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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复印件等。加盖鲜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致: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参选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参选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致: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参选、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参选人公章)
年 月 日
四、报价一览表
参选人全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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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项目名称 |
参选总价(含税) |
维保服务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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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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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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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发票类型 |
税率为______%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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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注:若含有多种税率,请注明各自金额比重,否则统一按低税率核算价格得分。若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保持不含税价不变,重新计算含税价格。
参选人: 法人授权代表:
(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
有关说明:
报价一览表在比选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表格可扩展。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自定义表格形式)
六、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致: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参选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参选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参选人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加盖参选人公章
七、参选人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中选通知书、合同等)
八、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文件商务条款 |
参选文件对应商务条款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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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四章要求对应填写。
九、参选保证金
注:附参选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
十、服务水平协议(SLA)
序号 |
维保服务类型设备 |
服务内容 |
内容描述 |
质量要求及指标 |
违约金标准 |
1 |
原厂硬件质保服务的维保设备 |
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 |
在合同签订后,提供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 |
提供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 |
若未能提供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将扣除维保服务费用的100%。 |
2 |
最终用户 |
提供的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的最终用户为我行。 |
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的最终用户为我行。 |
若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的最终用户不为我行,将扣除维保服务费用的100%。 |
|
3 |
维保服务时间 |
提供的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的维保服务时间应与合同约定的维保服务时间一致。 |
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的维保服务时间应与合同约定的维保服务时间一致。 |
若原厂维保服务生效函的维保服务时间与合同约定的维保服务时间不一致,根据差异的天数/合同约定的维保服务天数=偏差率,扣除维保服务费用*偏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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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三方硬件质保服务的维保设备 |
风险及安全隐患预估判断 |
中选人根据比选人提供的系统日志、告警提示等信息,能对系统可能存在的潜在故障及风险点做出准确判断,并提出正确解决方案 |
系统已经出现告警或已经有日志提示的情况下,中选人根据比选人提供的系统日志、告警提示等信息,提前做出准确的故障风险判断,或判断故障原因、定位故障点错误 |
若未能提前做出故障风险判断或判断错误,且直接造成生产事故一次扣除2000元。 |
5 |
故障解决率 |
能够积极解决出现的故障,给予有效的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 |
故障解决率=100% |
出现故障未能及时给予有效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的,一次扣除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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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产系统巡检 |
完成系统的定期巡检,按时提交巡检报告,并针对巡检结果提出合理的优化改进建议 |
按服务内容约定,按时完成每年4次巡检,发现巡检中已经存在的故障并提出合理优化改进建议。 |
每缺少一次巡检扣除年服务费用的20%;巡检中如未能及时发现已经存在的故障,一次扣除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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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团队人员资质保证 |
为本项目指定专门的项目经理1名,技术支持工程师1名,同时应具有备份技术支持工程师1名。 |
比选人按合同或参选文件要求判定中选人人员投入情况及人员变更情况。 |
如无法提供承诺数量、资质的工程师,一次扣除500元;如未经比选人同意私自变更维保工程师,一次扣除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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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响应时间保证 |
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服务和故障现场救援;其中电话响应不超过30分钟,现场响应不超过24小时 |
违反承诺响应时间不超过3次;不得有严重违反响应时间行为 |
如违反承诺的响应时间要求,超过3次后,每次扣除1000元违约金;若因严重违反响应时间导致事件升级,一次扣除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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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交付物 |
中选人交付的文档数量及质量满足比选人要求 |
交付物与合同要求一致; 满意度级别为:1级(非常不满意);2级(不满意);3级(一般满意);4级(满意);5级(非常满意) |
文档每缺少一个扣除违约金1000元;文档质量被评为3级以下的应立即整改,否则扣除违约金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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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客户满意度 |
衡量比选人内部人员对中选人所提供服务的满意情况 |
客户满意度≥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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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服务连续性预案
(应考虑供应链风险产生的影响)
十二、原厂针对本项目的盖章授权原件
十三、维保技术服务案例
十四、其他(如有)
参选人认为参与此次比选应递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