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應記載事項 內政部規範條款 建案使用契約 內文 條文位置 自行檢核情形 一、契約審閱期 本契約於中華民國_年_月_日經買方攜回審閱_日(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五日)。買方簽章:賣方簽章: 契約審閱權契約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經買方攜回審閱 日(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五日)買方簽章:賣方簽章: 本項應記載內容訂於第 0 頁(封面)、第 條、第 項、第 款、附件 。 ▓是□否符合 二、賣方對廣告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