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2 号 620 室-1,法定代表人周德强,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MA27U0FQ9G,富浙资本是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实业投资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
证券代码:834089 证券简称:浙商创投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执行公司发展战略,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浙资本”)、杭州雄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雄健合伙”)、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杰投资”)、浙江海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鹏投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x次合作方富浙资本是浙商创投的股东、广杰投资是浙商创投股东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富浙资本和广杰投资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属于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范围。
本次交易涉及浙商创投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情况,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不属于对外担保。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1、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2 号 620 室-1,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MA27U0FQ9G,富浙资本是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杭州雄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为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玉古路 138 号杭州玉泉饭店 920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34178996XL,雄健合伙是浙商创投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服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3、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xxxxxxxxxxxxx 00 xxx,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25613912,广杰投资是浙江省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浙江海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xxxxxxxxxxxxxxxx 000 x钱江浙商创投中心 B 座 9 楼 905 室,法定代
表人陈越孟,海鹏投资是浙商创投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35,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73892904H,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各xx设合伙企业,xx投资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购合伙企业 5,040 万元普通合伙份额;富浙资本或其指定主体认购
合伙企业 2 亿元有限合伙份额;广杰投资认购合伙企业 1 亿元有限合伙份额。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开展相应投资。
2.合伙企业的营业期限为长期,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投资收入先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再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本合伙企业门槛收益为 10%/年,投资收益如未超过门槛收益,则全部优先分配给有限合伙人。超过门槛收益部分为超额收益,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按照 70%和 30%的比例进行超额收益分配。
3.雄健合伙不可撤销的向合伙企业全体有限合伙人承诺,自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如任意年度合伙企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或收益分配金额未达到要求,则由雄健合伙或其指定主体收购有限合伙人所持合伙企业份额。收购价款及利润分配要求收购条件等具体约定,公司出于商业考量,未在公告中披露,具体以有限合伙人与雄健合伙或雄健合伙指定主体签订的有限
合伙份额的收购协议为准。
4.公司以其持有的上海杭创实业有限公司49%股权为本次合作的雄健合伙负有的收购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为本次合作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份额收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四、 合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x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股东方对公司发展的看好和支持,增强股东之间的合作,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 响。
五、 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组织资源保证本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实执行,但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政策变更、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合同调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经各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2.经相关方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
3.经相关方签署的《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协议》
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