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開啟保管箱同意按右列方式之一(擇一打 V)辦理:一、□鑰匙及掌型(包括本人、代理人);二、□鑰匙及密碼,經電腦辨識後自行開箱。如因電腦故障或特殊事故發生時,於出租人營業時間〈9 時至 17 時〉, 承租人得憑鑰匙及原留印鑑,填具開箱紀錄卡經出租人核驗後會同開箱;逾時出租人得暫停開箱作業,承租人不得異議。除另有約定外,開箱後出租人不得繼續會同辦理,其或存或 取,概由承租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