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DHY23-Q02012
目 录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受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古坑村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HY23-Q02012
2、项目名称: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古坑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项目
3、估算金额:预计总投资约75亿元(中标人自筹)
4、项目内容: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书》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如用集团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参与投标的,应取得并提供其上级总公司(集团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支持范围:可为投资决策、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维护、提供担保等),投标时提供总公司(集团公司)与分支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与授权文件,已由总公司(集团公司)授权的,总公司(集团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且投标人须提供根据投资额度释明企业投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出示审批相关文件依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投标人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达30亿元及以上,净资产达10亿元及以上(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此要求,且联合体成员总资产均不低于10亿元)。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投标人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80%(以投标人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4、投标人须具有1个或以上同类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业绩,提供同类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批复文件,且批复文件业主单位必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且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能力以及良好的资信,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应满足此要求。
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6 、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注: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义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售价及方式
1、时间期限: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
0、售价:免费获取
4、报名方式:本项目支持在线报名、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xxxxxxxx@000.xxx,采用现场报名的将纸质报名资料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经核对无误后办理投标报名
登记:
4.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注明项目联系人手机号及邮箱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0 x
3、开标地点:河源市新市区建设xxxxxxxxxxxxxxx 0000 x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1.1、名称: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1.2、地址:连平县元善镇南山大道中发改大厦
1.3、联系方式:余先生 0762-430806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2.1、名称: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
2.1、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0 x
2.1、联系方式:0762-3163398
3、项目联系方式
3.1、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3.2、电话:0000-0000000
六、公告(信息)查询
1、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注:一切公告(信息)按以上网站的内容为准,其他网站的内容无效。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以上网站发布关于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若有)。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资格最终以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投标报名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3、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提交受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4、本项目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及提交投标文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查核。要求其代表在整个开标会议程中完整履行签到、确认开标结果等职责,如未参加开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并放弃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利。
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指南
1.1、登录“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
1.2、在首页“信用信息”栏下输入公司名称,然后点击“搜索一下”
1.3、进入搜索结果页面,点击公司名称进入信用详情页面
1.4、下载并打印信用信息
九、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指南
2.1、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xxx.xxxx.xxx.xx
2.2、在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进入查询。
2.3、在“企业名称”中输入公司名称,点击“查找”。
2.4、打印查询结果页面。
说明:若遇以上网站页面换版面,以新版为准。
一、项目说明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能法改[2017]88 号)文件中第一点第八条要求“创新能源投资项目业主确定方式”及连平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批准,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择一家具有相关经验的投资人作为项目投资主体,结合上坪镇古坑村现有实际地质地形条件,在xx合适范围内寻找上下库,投资建设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古坑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二、预计投资金额及建设内容:预计总投资约 75 亿元(中标人自筹);拟建装机容量达到
1200MW,调节库容约 1100 万立方。(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批复的为准)
三、招标范围与要求
(一)基本要求
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古坑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中标人。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投资建成一座装机容量达到 1200MW 以上的(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批复的为准)抽水蓄能发电站并完成配套建设(拦蓄水、输水、发电工程及相关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承担连平县或河源市或邻近市县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等多种任务,中标人须自行承担投资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和风险。
2.中标人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及其他前期手续办理、投资建设、电网接入、运营维护等一系列工作,并承担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及运营维护的所有费用。
3.招标人协助中标人办理有关政府的相关手续。招标人在协助过程中如相关手续无法完成,中标人不得以招标人不配合为由拒绝履行投资开发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义务。
4.中标人须按照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要求开展前期工作,最大限度争取广东省政府对该抽水蓄能项目尽早核准批复。争取该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库,以及本省抽水蓄能“十四五”年度具体实施清单内。
5.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场开展前期排查、勘察等前期工作,半年内完成项目初步分析报告。属地政府全力配合项目纳规核准,中标人保证 2025 年
6 月底前完成项目纳规工作;纳入规划完成之日起一年半内(即 2026 年底)完成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的审查等前期工作,实现项目核准;项目核准后,五年内(即 2031 年内)实现首台机组发电。若中标人未能在以下各时间节点内完成以下项目任务,则招标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勘
探出地质条件不宜建库除外):①2025 年 6 月底前项目未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
②纳入规划后一年半内(即 2026 年底)未取得核准批复;③未在项目核准后 5 年内(即 2031年内)实现首台机组并网发电。
6.中标人保证给予连平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国资平台不少于 5%该抽水蓄能电站的股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注:5%为最低要求,最终以最低要求+中标人追加的为准)。
7.中标人需保证新设立的合资公司的注册资金由中标人全额出资(包括招标人出资部分),并且由中标人出资的属于招标人出资部分计入招标人实缴出资部分。该项目的资本金由招标人出资部分(减去公司注册资金招标人出资部分后),中标人需无条件保证先垫付招标人实缴出资部分,且此垫付部分无需支付利息等其它费用,再从项目后期分红中足额扣除,期间中标人不得抽回出资。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开发经营期: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即首台机组发电两年内)后开始计算,开发经营期 40 年(不含建设期)。中标人开发经营 40 年后,该电站所有产权、收益等无偿归招标人所有。
9.本项目投资建设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与连平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前,需缴纳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履约保证金(银行划账或提供银行见索即付保函)。保证金退还方式:中标人采用银行划账的,自首台机组发电后一个月内,招标人退还贰仟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采用银行见索即付保函的,自首台机组发电之日起保函自动失效(在此之前必须保持有效,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持有)。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签订投资开发协议后,招标人协助中标人完成项目排查、收资、设计、评审及项目环评、水保、土地、林地、规划、防洪评价、节能、消防、电力接入等相关前期工作。但中标人不得以招标人不配合为由拒绝履行投资开发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义务。
2.招标人有权对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服务指导,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招标人协助中标人争取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优惠政策、为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但中标人不得以招标人不配合为由拒绝履行投资开发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义务。
3.招标人协助中标人在项目前期、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生产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确保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不因外界干扰影响整体进度。如若出现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延迟或无法推进的,中标人须提交项目延迟或无法推进的书面解释报告报连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延期时间。但中标人不得以招标人不配合为由拒绝履行投资开发协议所约定的
责任义务。
4.招标人协助中标人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入户及子女上学等事宜。
5.招标人将基于公平和诚信原则,协助中标人完成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接入系统等核准专项报告批复及项目核准报批工作,与中标人共同妥善处理投资开发协议所涉及开发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但中标人不得以招标人不配合为由拒绝履行投资开发协议所约定的责任义务。
6.招标人不做任何盈利承诺、不做融资担保,中标人自行承担该项目所有费用和风险。
7.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在项目筹建、建设、运营等生产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中标人应当予以配合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对于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中标人应当予以接收并改正。
(2)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人应全力推动本项目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广东省重点实施项目。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有关任务,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引入内部其他企业参股开发,根据各自占股比例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的同时,尽可能将各项税收依法合规保留在连平县。参股企业需就投资开发协议内容向当地政府方单独出具承诺函,表明其知晓并认可投资开发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承继投资开发协议约定的投资方的权利及义务。中标人与中标人引入的其他参股企业对投资开发协议约定义务的履行情况对政府方承担连带责任。
3.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在本项目满足实施条件后,中标人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和组建专门的负责团队,保障负责团队具有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并接受招标人的依法监督,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依法生产经营。中标人需继续就自主设立的分支机构等对投资开发协议约定义务的履行情况对政府方承担连带责任。
4.中标人在签署投资开发协议后应认真做好项目推进计划,组织前期排查、设计、备案、电网接入等合规性手续办理,严格规范项目实施,依法依规及时办理项目建设开发所需的相关手续。
5.投资开发协议签订后,中标人应确保在合理时间范围内推进相关手续办理并实现尽快开工建设,同步全程接受招标人监督和指导,除不可抗力客观因素外不得拖延建设工期。
6.如中标人在指定时间内不能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核准、建设等任务,或者出现分包、转包项目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违法行为,招标人有权解除协议,并对中标人作出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等处罚,中标人须无条件退出该项目,且招标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无条件收回项目开发权,通知到达即解除,招标
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因国家、地方政策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干扰因素除外)
7.中标人负责项目建设及工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招标、保管及运输;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设备调试、机组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等。
8.投资开发协议签订后,招标人选定本项目中标人作为该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不再接纳其他能源企业在招标人项目选址区域内进行勘测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
(三)项目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做好资源站点保护,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相关规划工作的衔接,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为抽水蓄能预留发展空间。加强对储备项目站址资源的保护工作。
2.中标人应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妥善做好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全面贯彻绿色施工理念,减少施工过程可能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妥善做好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推动移民收益与电站开发利益共享,提高移民后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本项目的规划、评估、备案、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等工作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具有与本项目性质、建设目标相匹配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资质等,尊重自然规律,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依法承担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4.如中央或省级政府出台的抽水蓄能投资开发建设相关政策与投资开发协议有冲突的,招标人在按中央或省级政府相关政策执行的同时优先保证中标人投资开发建设权利及相关权益不受损害。
5.在勘察设计或施工建设过程中遇到颠覆性因素,如水文、地质、生态等条件无法满足项目继续进行的,不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投资开发协议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告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并应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证明,经对方书面确认后不履行协议。
6.中标人在本项目的开发前期工作、施工建设总期、运营维护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自行承担自然风险、土建施工风险、施工技术风险、融资风险、安全管理风险、第三者责任险、运行管理风险等一切投资风险,且因中标人的行为造成的水质污染、环境污染等损害,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连带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一、资格性审查
1、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
2、在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2.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2.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2.3、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无效投标人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人代表,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4、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得评标。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1 |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 |
2 | 投标文件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 权的 | |
3 | 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4 |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
结论 |
注:
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
3、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性审查,不得进入下一步评标环节。
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
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投标无效,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2.1、投标有效期不是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2.2、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与要求”条款的响应情况有负偏离的。
2.4、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投标无效的其它条款。
2.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无效投标人应实行及时告知,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组长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人代表,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1 | 投标有效期是否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 |
2 | 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与要求”条款的响应情况是否无负 偏离 | |
4 | 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审专家认定为投 标无效的内容和条款 | |
结论 |
注:
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
3、有半数以上的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投标人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环节。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并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比较,并量化打分,最后根据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出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综合得分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排名:
①技术得分由高到低;②商务得分由高到低;如以上均相同,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评标委员会只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并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分别为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4、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并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综合得分及其统计:将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计算得出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6、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6.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6.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6.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6.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四、技术评审
1、技术得分权重为 30 分。
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内容按技术评分表的要求进行评审,并量化打分。取各评审专家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的 2 位数)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
五、商务评审:
1、商务得分权重为 70 分。
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内容按商务评分表的要求进行评审,并量化打分。取各评审专家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的 2 位数)作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
技术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内容和评分标准 |
1 | 对项目具体情况的了解程度 | 6 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的了解程度进行评分: 1.对项目的认识和理解到位深入,能抓住项目重点,思路明确,分析准确到位;提出的相应对策合理,切实可行,得 6 分。 2.对项目的认识和理解基本到位,能抓住项目重点,思路基本明确,分析基本到位;提出的相应对策合理可行,得 4 分。 3.对项目的认识和理解简单片面、欠缺重点,得 2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2 | 项目技术要点难点分析 | 6 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技术要点和难点的分析情况及解决方案进行评分: 1.对工作的重点、难点挖掘分析十分准确,解决重点难点的对策十分明确,实现操作性十分有效,得 6 分。 2.对工作的重点、难点挖掘分析基本准确,解决重点难点的对策大致明确,实现操作性总体有效,得 4 分。 3.对工作的重点、难点挖掘分析简单片面,欠缺重点,得 2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3 | 项目建设方案 | 7 分 |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评分: 1.方案详细、完整、科学、可行,完全响应招标要求,能详细介绍设计和建设理念思路,并列明建设内容和造价清单,得 7分。 2.方案合理、可行、详细,基本响应招标要求,设计和建设思路能大致体现,建设内容和造价清单主要部分列明,得 4 分。 3.方案不够完整、内容不够详细,设计和建设思路不够清晰,不能列明建设内容和造价清单,得 2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4 | 运行维护方案 | 6 分 | 根据投标人的运行维护方案进行评分: 1.方案详细、周密合理、清晰科学,风险难点分析清楚,完全响应招标要求,充分体现运营水平,得 6 分。 2.方案内容大概阐述、基本响应招标要求、难点要点不突出, 得 4 分。 |
3.方案内容简单片面、欠缺重点,得 2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
5 | 纳规能力 | 5 分 | 投标人保证 2025 年 6 月底前完成项目纳规工作的前提下:投标 人承诺 2024 年底前完成项目纳入规划的得 5 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内容自拟,无不得分。若投标人无法实现所作承诺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合计 | 30 |
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分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或有缺项的,该项评分按要求进行扣分或零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件。
2、各评审专家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商务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内容和评分标准 |
1 | 投融资方案 | 5 分 | 根据投标人的投融资方案进行评分: 1.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完全符合项目投资需求和满足资金到位要求,完全响应招标要求得 5 分。 2.方案基本完整,具有可行性,基本符合项目投资需求和满足资金到位要求,得 3 分。 3.方案内容简单片面,欠缺重点,没能很好响应项目要求得 1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2 | 财务分析 | 5 分 | 根据投标人的财务自我分析进行评分: 1.内容详细完整,分析合理可行,完全符合项目运营需求,完全响应招标要求得 5 分。 2.内容基本完整,分析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项目运营需求,响应招标要求得 3 分。 3.内容不充分,分析依据性不强,没能很好响应项目要求得 1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3 | 投融能力 | 10 分 | 银行为投标人出具融资意向书或担保函或授信意向书或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出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后有效(项目总投资预估 75 亿元) 1.出具额度人民币 75 亿元(含 75 亿元)以上得 10 分。 2.出具 50 亿元(含 50 亿元)至 75 亿元得 8 分。 3.出具 40 亿元(含 40 亿元)至 50 亿元得 6 分。 4.出具 30 亿元(含 30 亿元)至 40 亿元得 4 分。 5.出具 20 亿元(含 20 亿元)至 30 亿元得 2 分。 6.出具 10 亿元(含 10 亿元)至 20 亿元得 1 分。 7.10 亿元以下得 0 分。 |
4 | 投资能力 | 50 分 | 投标人保证给予连平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国资平台不少于 5% 该抽水蓄能电站的股份的前提下:投标人承诺每增加 0.2% 股份,加 1 分,最高得 50 分,不足 0.2%不得分。 |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内容自拟,无不得分。若投标人无法实现所作承诺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 作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
合计 | 70 分 |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分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或有缺项的,该项评分按要求进行扣分或零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件。
2、各评审专家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非现金形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 万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期限: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人的保证金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为准)
4、投标人采用银行划账方式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4.1、投标人提供银行划账底单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2、招标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收款人: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五羊支行账号:120918597510101
备注用途: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必须与实际投标人名称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7、投标保证金按照“缴款账户原路返回”的原则退还,不计利息退回投标人缴款账户,按如下有关规定执行:
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7.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退还。
7.3、投标人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投标人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项目编号,并对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且与《退保证金说明》的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一致。若因投标人银行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按时退回,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
8.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8.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8.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放弃中标
8.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5、招标文件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向招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待政府资金到账凭招标报账系列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支付。
2.1、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的形式支付。
2.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论因何种原因撤回、放弃中标资格或无法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已交的代理服务费均不予退回。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招标活动。
2、定义
2.1、招标人是指: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评标委员会是指:依法组建的负责本项目评标的工作小组,其成员称为评审专家。
2.7、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2.8、重大偏离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服务内容,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益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9、日期、天数、时间是指: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3、合格的投标人、货物、服务与工程
3.1、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2、合格的货物: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所投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等要求。
3.3、合格的服务: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的其它服务。
3.4、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xx施工要求的工程。
3.5、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招标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侵权的起诉、费用及责任须由投标人承担。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1、投标邀请函
1.2、用户需求书
1.3、评审流程与规定
1.4、投标保证金与费用
1.5、投标人须知
1.6、合同书格式
1.7、投标文件格式
1.8、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3、招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发布公告和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十五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则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修改、澄清或变更时间文件可以直接领取或传真或邮件或邮寄或发布公告,以上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文件二十四小时内,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回函至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如在二十四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确认修改、澄清或变更时间文件的内容。
四、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人须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邮寄、快递等形式参加
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相应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所有内容,投标文件格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自拟的除外)。
3、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彩色/黑白打印件视同为复印件,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对 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方案: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6、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中标,投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五、投标文件的数量
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七份、电子文件一份(与纸质正本一致,加盖公章的彩色高清 PDF 扫描版,光盘或 U 盘存储)。
2、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电子文件”。若副本、电子文件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
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规定签名处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3、投标文件按规定加盖的投标人公章必须为企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可全部一起封装,也可单独封装,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
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3、外包装上的标记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外包装封面”。
4、投标文件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5、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八、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至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其任何修改和补充文件。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4、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4.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2、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
4.3、非现场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6、如投标文件不能在接收当天开启时,须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指定的地点,并由投标人全体见证密封,开标前再从封标室解封、取出。全体投标人应见证封标及投标文件的解封、取出过程,如投标人不参加见证封标及投标文件的解封、取出过程,视同认可投标文件的封存、解封、取出过程与结果。
九、投标报价(本项目无须投标人报价)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如有外币参与报价,以开标时间前一天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人民币对外币现汇卖出价进行折算。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责任范围等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
3、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且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招标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费用、
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费用、人工费等也需列入报价中。 4、每一项报价须是唯一的且固定不变的。
5、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可能被视为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6、投标报价超出招标预算或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十、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提供原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一、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在《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正本,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评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依照招标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一名招标人代表和六名依法从招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
2、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招标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1、三年内曾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2、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3、与参加该招标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2.4、任职单位与招标人或参加该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含招标人代表)。
2.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评标委员会将秉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
4、评标委员会一旦评审出现分歧,则应采用少数服从多数(不得弃权)的表决方式。评审专家可保留自己的意见,但不得发表带有歧视性、倾向性、影响其他评审专家公正评审的言论。
5、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在评审结束前,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
十三、投标报价的核准(本项目无须投标人报价)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且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招标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费用、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费用、人工费等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则计入总价。
6、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或漏项时,按如下方法处理:
6.1、投标报价有重大缺漏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定标准:以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该项的最高价计算,单项缺漏项价格高于本项目(包)招标预算的 5%,或累计缺漏项价格高于本项目(包)招标预算的 10%】;
6.2、其他缺漏项情况:以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该项的最高价补漏,并修正总价,如中标则视为该投标人免费提供该项内容;
6.3、缺漏项未被评标委员会察觉而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价格中标并承担无偿补齐缺漏项的责任。投标人拒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因投标报价缺漏项引起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如果出现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最高的修正价为准。修正后的价格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作投标无效处理。
8、修正后的总价超出招标预算金额,作投标无效处理。
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其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五、定标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出具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认可。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程序继续进行。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标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三、评标方法和标准第 2 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确立的核心产品为依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十五、定标第 1 条”规定处理。
4、本项目最终确定一名中标人。
5、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原公告发布媒体公示,公示期
不少于 3 日。
6、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十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和法律不允许公开的内容。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招标文件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期间;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质疑,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质疑;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3.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及时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投诉:
1.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七、合同的签订、履行
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但不得超过三十日),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中标人不得转让、分包中标项目。
2、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需要变更的,招标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相关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招标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相关部门备案。
3、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4、在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设备费用、辅材费用或其他费用,中标金额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十八、保密
1、保密事项: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和所有其他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作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用途。招标结束后,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十九、招标失败的情况
本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招标失败,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或采取其他招标方式。
1、投标报名的供应商少于三家。
2、投标截止时间过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
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5、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公开招标方式适用情形的。
6、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注:本协议仅为参考文本,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改变实质性条款。
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古坑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项目
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依托连平县境内良好的资源禀赋优势,推进连平县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公平对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投资开发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古坑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二)项目选址:连平县上坪镇境内;具体以最终批复的《项目选址意见》为准。
(三)项目总投资、投资规模及内容:
1.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 75 亿元人民币(全部由乙方自筹)。
2.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设装机容量 120 万千瓦;最终以电网调节性能需求为准。
3.结合连平县实质需求,由乙方投资建成一座装机容量达到 1200MW 以上的(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批复的为准)抽水蓄能发电站并完成配套建设(拦蓄水、输水、发电工程及相关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承担连平县或河源市或邻近市县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等多种任务,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
(四)供地方式:按照法定方式供地。
(五)项目进度要求:乙方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场开展前期排查、勘察等前期工作,半年内完成项目初步分析报告。属地政府全力配合项目纳规核准,乙方应于 2025 年 6 月底前完成项目纳规工作;纳入规划完成之日起一年半内(即 2026 年底)完成
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的审查等前期工作,实现项目核准;项目核准后,五年内(即 2031 年内)实现首台机组发电。但若乙方未能完成以下项目任务,则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勘探出地质条件不宜建库除外):①2025 年 6 月底前项目未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②纳入规划后一年半内(即 2026 年底)未取得核准批复;③未在项目核准后 5 年内(即 2031 年内)实现首台机组并网发电。
(六)履约保证金:¥2000.00 万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乙方与连平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前,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履约保证金(银行划账或提供银行见索即付保函)。保证金退还方式:乙方采用银行划账的,自首台机组发电后一个月内,甲方退还贰仟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乙方采用银行见索即付保函的,自首台机组发电之日起保函自动失效(在此之前必须保持有效,保函原件由甲方持有)。
(七)乙方需保证新设立的合资公司的注册资金由乙方全额出资(包括甲方出资部分),并且由乙方出资的属于甲方出资部分计入甲方实缴出资部分。该项目的资本金由甲方出资部分(减去公司注册资金甲方出资部分后),乙方需无条件保证先垫付甲方实缴出资部分,且此垫付部分无需支付利息等其它费用,再从项目后期分红中足额扣除,期间乙方不得抽回出资。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开发经营期: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即首台机组发电两年内)后开始计算,开发经营期 40 年(不含建设期)。乙方开发经营 40 年后,该电站所有产权、收益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九)乙方保证给予连平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国资平台不少于 5%该抽水蓄能电站的股份。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注:5%为最低要求,最终以最低要求+乙方追加的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项目排查、收资、设计、评审及项目环评、水保、土地、林地、规划、防洪评价、节能、消防、电力接入等相关前期工作。但乙方不得以甲方不配合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义务。
2.甲方对乙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服务指导,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的优惠政策、为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但乙方不得以甲方不配合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义务。
3.甲方协助乙方在项目前期、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生产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
调,确保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不因外界干扰影响整体进度。如若出现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延迟或无法推进的,乙方须提交项目延迟或无法推进的书面解释报告报连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延期时间。但乙方不得以甲方不配合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义务。
4.甲方协助乙方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入户及子女上学等事宜。
5.甲方将基于公平和诚信原则,协助乙方完成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接入系统等核准专项报告批复及项目核准报批工作,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涉及开发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但乙方不得以甲方不配合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义务。
6.甲方不做任何盈利承诺、不做融资担保,乙方自行承担该项目所有费用和风险。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筹建、建设、运营等生产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乙方应当予以配合接受甲方的监督,对于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乙方应当予以接收并改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全力推动本项目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广东省重点实施项目。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有关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引入内部其他企业参股开发,根据各自占股比例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的同时,尽可能将各项税收依法合规保留在连平县。参股企业需就投资开发协议内容向当地政府方单独出具承诺函,表明其知晓并认可投资开发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承继投资开发协议约定的投资方的权利及义务。乙方与乙方引入的其他参股企业对投资开发协议约定义务的履行情况对政府方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在本项目满足实施条件后,乙方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和组建专门的负责团队,保障负责团队具有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并接受甲方的依法监督,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依法生产经营。乙方需继续就自主设立的分支机构等对投资开发协议约定义务的履行情况对政府方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应认真做好项目推进计划,组织前期排查、设计、备案、电网接入等合规性手续办理,严格规范项目实施,依法依规及时办理项目建设开发所需的相关手续。
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确保在合理时间范围内推进相关手续办理并实现尽快开工建设,同步全程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除不可抗力客观因素外不得拖延建设工期。
6.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不能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核准、建设等任务,或者出现分包、转包项目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对乙方作出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等处罚,乙方须无条件退出该项目,且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无条件收回项目开发权,通知到达即解除,甲方有权重新
确定投资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因国家、地方政策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干扰影响除外)。
7.乙方负责项目建设及工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招标、保管及运输;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设备调试、机组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等。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高层领导协商互访机制,定期磋商相关的合作内容和进展情况。
(二)建立产业合作协调机制,双方成立工作推进小组,乙方为牵头人,负责协商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和日常联络,加快推进规划、资源项目,负责人才、机制等方面的对接。
四、其他事宜
(一)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选定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不再接纳其他能源企业在项目选址区域内进行勘测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
(二)未经甲、乙双方书面一致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他人。
(三)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保密。未经信息提供方许可,双方之间交流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透露。
(四)如中央或省级政府出台的抽水蓄能投资开发建设相关政策与本协议有冲突的,甲方在按中央或省级政府相关政策执行的同时要优先保证乙方投资开发建设权利及相关权益不受损害。
(五)在勘察设计或施工建设过程中遇到颠覆性因素,如水文、地质、生态等条件无法满足项目继续进行的,不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协议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告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并应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证明,经对方书面确认后不履行本协议。
(六)乙方在本项目的开发前期工作、施工建设总期、运营维护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自行承担自然风险、土建施工风险、施工技术风险、融资风险、安全管理风险、第三者责任险、运行管理风险等投资风险,且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的水质污染、环境污染等损害,乙方及乙方引入的其他参股企业承担相应的连带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做好资源站点保护,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相关规划工作的衔接,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
(八)乙方应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妥善做好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全面贯彻绿色施工理念,减少施工过程可能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妥善做好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推动移民收益与电站开发利益共享,提高移民后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九)本项目的规划、评估、备案、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等工作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具有与本项目性质、建设目标相匹配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资质等,尊重自然规律,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依法承担安
全生产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者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约定事项,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连平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2023 年 月 日
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古坑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项目
投标文件
内容 | 页码 |
自查内容 | |
1、投标保证金 | 见第()页 |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4、投标有效期 | |
5、营业执照 | |
…… | |
评审资料 | |
…… | |
其他内容 | |
1、投标函 | |
…… |
注:
【一】自查内容
序号 | 评审内容 | 自查结论 (填:是/否) | 证明资料 |
1 |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经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 见第()页 | |
2 | 投标文件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 见第()页 | |
3 | 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见第()页 | |
4 |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见第()页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自查结论 (填:是/否) | 证明资料 |
1 | 投标有效期是否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 见第()页 | |
2 | 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见第()页 | |
3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与要求”条款的响应情况是否无负偏离 | 见第()页 | |
4 | 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 见第()页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二】投标函
致: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公司提供的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古坑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 选项目【项目编号:ZDHY23-Q02012】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修改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2、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3、我方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 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我方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6、我方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7、我方同意按照贵公司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8、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投标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9、我方明白招标文件(或相关法律)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并同意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
10、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姓 名: 手 机: 地 址: 电子邮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致: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
经营范围: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 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致: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全权代表我方参与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古坑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项目【项目编号:ZDHY23-Q02012】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
(注:投标人可继续补充权限内容)。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手机: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特此声明。
授权单位: (盖公章)
说明: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1.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
2.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需提交。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四】资格证明文件
致: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如用集团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参与投标的,应取得并提供其上级总公司
(集团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支持范围:可为投资决策、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维护、提供担保等),投标时提供总公司(集团公司)与分支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与授权文件,已由总公司(集团公司)授权的,总公司(集团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且投标人须提供根据投资额度释明企业投资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出示审批相关文件依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达30亿元及以上,净资产达10亿元及以上(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此要求,且联合体成员总资产均不低于10亿元),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投标人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80%(以投标人经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1个或以上同类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业绩,提供同类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批复文件,且批复文件业主单位必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且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能力以及良好的资信(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至少一方应满足此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提供信用报告加盖公章)【注:若相关失信记
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注:若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若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加盖公章)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注:以上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附:
(以下格式文件由投标人根据需要选用,仅供参考)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无效投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招标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招标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招标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盖章): 乙公司全称(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23 年 月 日 2023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签字确认。 2.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五】技术商务部分
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实际响应内容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 简述 |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对应《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的“三、招标范围与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无偏离:实际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无差异。正偏离:实际响应内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实际响应内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实际响应内容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4.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表格内容可以单列)。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表》、《商务评分表》要求的内容依次进行编写与提供资料,格式自拟。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六】投标保证金
银行划账凭证/退保证金说明
致:广东众得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划账形式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项目名称】广东省连平县上坪镇古坑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优选项目
【项目编号】ZDHY23-Q0201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小写) 元投标保证金退回信息:
1、供应商开户银行:
2、供应商银行账号:
3、财务联系人和电话:
说明: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若因投标人银行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谈判保证金无法按时退回,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粘贴银行转帐凭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