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1
本協議內所引用之詞彙之特別含義已列明於條款及細則第 17 條款內
1.1 本協議由下列部份組成:
(a) 申請表;
(b) 任何附帶同意書;及
(c) 本協議的條款及細則。
1.2 如本協議各部份之間有任何不一致的範圍,則以第 1.1 條款較先列出之部份為準。
2
期限
2.1 除非按照本協議提前終止,本協議將於啟用日期起生效,直到所有流動通訊服務的最短合約期屆滿為止。部分流動通訊服務可於申請表及/或附帶同意書內列有不同的流動通訊服務啟用日期。
2.2 於任何最短合約期屆滿之前,我們會聯絡閣下及為閣下提供延續服務計劃(「延續優惠」)。如閣下接受延續優惠,閣下的流動通訊服務將會根據延續優惠的條款及細則繼續生效。
2.3 於最短合約期屆滿時,如:
(a) 我們未能就延續優惠聯絡閣下;
(b) 閣下不接受任何延續優惠;或
(c) 閣下並沒有根據本協議第 13.4 條款給予我們終止流動通訊服務的通知;
我們將會依照閣下現時使用的服務計劃以按月收費形式繼續為閣下提供流動通訊服務。除非另有規定,閣下在最短合約期內所享有的任何優惠、回贈、折扣將不再適用。
3
流動通訊服務
3.1 根據本協議的價格和條款及細則,我們同意向閣下提供流動通訊服務,而閣下亦同意使用我們提供之流動通訊服務。
3.2 流動通訊服務必須經由我們與閣下雙方同意的指定賬戶申請、提供及收取費用。
3.3 如另一種替代服務的收費不高於被替代之流動通訊服務,而我們按合理意見認為其基本功能與該流動通訊服務相同或較佳,在給予閣下通知後,我們可以該替代服務取代一個流動通訊服務。
3.4 我們可隨時就流動通訊服務、SIM卡或流動通訊設備所提供的服務功能進行一切必需措施,以確保流動通訊服務的質素,包括要求閣下利用密碼以使用流動通訊服務。
3.5 閣下必須保證向我們提供的資料,於各方面均為完整、真確及最新的。
3.6 若閣下使用增值服務,除任何其他相關的費用外,閣下要就使用服務的通話時間支付費用。若所使用之增值服務為會議通話服務,會議通話發起★須按接通線路數量支付會議通話費用。如增值服務包括流動數據或閣下使用流動數據,閣下將就所使用的流動數據量被收取費用。
3.7 xxxxxxxx.xxx0xxxx.xxx xxxx.0000.xxx.xx 免費查閱閣下最近三個月的流動通訊服務的一般使用資料。閣下亦可向我們申請索取詳細的流動通訊服務使用記錄,須視乎我們是否持有有關記錄並在技術上可行的情況下,我們會就此向閣下收取我們網頁內列明的不時釐定之費用。
3.8 閣下同意公平使用政策適用於部分流動通訊服務。閣下必須以公平方式使用流動通訊服務。如閣下或第三者使用流動通訊服務時有任何下列情況出現,我們會認為閣下不公平使用流動通訊服務︰
(a) 有意超出或導致超出有關流動通訊服務的公平使用量(由我們不時釐定);或
(b) 造成或導致我們蒙受損失、網絡產生問題或影響另一位客戶之儲存容量。
如有上述情況,我們可以合理的方式管理流動通訊服務的使用及/或根據有關流動通訊服務的現行其後收費向閣下收取費用。
3.9 於最短合約期內,如閣下所登記的姓名或流動通訊服務有任何更改,閣下必須向我們支付提前終止服務費或最短合約期剩餘月份之月費
(以較高者為準),並所有剩餘之回贈金額或其他得益及優惠(如有)將立刻取消,不作退還。
4
我們提供持續及無誤的服務宗旨
4.1 我們會以應有的謹慎及技能為閣下提供流動通訊服務。但是,就電訊系統的特性(包括我們賴以提供服務而非由我們控制及擁有的各樣系統及服務),我們不能保證我們的流動通訊服務會是持續或無誤的。
5
閣下的責任
5.1 閣下所須承擔的責任:
(a) 確保所有由閣下或代表閣下連接至流動通訊服務的設備與有關流動通訊服務於技術上兼容,而該等設備符合及按照所有我們所通知的合理程序和任何適用法律使用;
(b) 確保閣下並無更改、損壞、作逆向工程、修理或企圖修理流動通訊服務及/或流動通訊設備,或導致或准許第三者從事任何該等行為;
(c) 選擇、供應及維修閣下的設施、設備及流動通訊設備;
(d) 利用流動通訊服務發送或接收任何數據或資料的內容和安全;
(e) 確保流動通訊服務是用作個★及私★用途;及
(f) 所有流動通訊服務之使用,不論是閣下、閣下授權或未經閣下授權的第三者使用。
5.2 閣下須就使用我們的流動通訊服務(由閣下或其他★使用)所作的以下行為而負責:
(a) 干擾或威脅干擾我們網絡的效率;
(b) 以任何方式發送或上載任何淫褻、令★反感、辱罵性、恐嚇性、騷擾性或威脅性的內容;
(c) 侵害他★的權利,包括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
(d) 分發任何工具,其可以危害或損害或干擾任何網絡設施或服務的保安功能或正常運作;
(e) 發送未應邀商業訊息或內容;
(f) 作任何有可能是違法、欺詐、不當、未獲授權、騷擾、歧視、誹謗、辱罵、恐嚇、有害、粗俗、淫褻或其他令★厭惡的用途;
(g) 作可損害或對我們或我們的聲譽不利的用途;或
(h) 有可能鼓勵可構成刑事罪行、產生民事責任或其他任何違反適用法律的行為。
5.3 閣下就流動通訊設備的責任:
(a) 如閣下不是從我們選購流動通訊設備,閣下明白及同意該流動通訊設備並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份,而閣下有責任確保該流動通訊設備可兼容並可與閣下申請的流動通訊服務一併使用。
(b) 如閣下從我們選購流動通訊設備,閣下明白該流動通訊設備之製造商可提供有關流動通訊設備之某些保養而我們不會向閣下負責流動通訊設備之任何損毀或維修。
(c) 於製造商提供之保養期後或製造商並未提供任何保養,我們可酌情根據我們不時釐定之費用及條款同意維修或更換閣下之流動通訊設備。
(d) 所有須維修之流動通訊設備必須連同銷售單提交以便我們或製造商驗正流動通訊設備確經購買及保用期限。所有維修將根據流動通訊設備製造商的保用條款及細則提供,並受其約朿。
(e) 若因任何非我們可控制的事件或情况發生,我們未能提交訂購之流動通訊設備,我們有權取消該訂購或未提交之部份,而閣下不能因該取消而要求我們作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6
收費及付款
6.1 本協議列出閣下就流動通訊服務而必需向我們支付的費用。
6.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閣下應繳的費用將由我們開始向閣下提供流動通訊服務當日起計算。部分費用,例如流動通訊設備的價格及與 SIM卡相關的費用等,閣下須於簽訂本協議時支付。有時候閣下需要預先繳付費用。除非於申請表內另有訂明外,按月支付的費用如增值服務費等,即使使用不足一個月,亦須支付整月的月費。
6.3 除預繳費用外,流動通訊服務一般於期末以單一月結賬單中收取。繳費到期日於我們發出的賬單內列出,而發單形式是由閣下所選擇的。我們可向閣下發出中期賬單或每月發出超過一張賬單,而我們向閣下發出賬單的時間將不受限制。所有費用需以港幣支付,並以賬單所述的其中一種方法繳費。我們可要求閣下在繳付賬單時,向我們以外的機構繳費。
6.4 法律規定我們必須確保我們發出的賬單是準確及可經核實的,而我們亦致力遵守這些規則。除非被證明紀錄有誤,否則我們的紀錄足以證明該等費用是需繳付的。閣下必須於賬單日期後三十天內向我們提出任何有關賬單的查詢或爭議,但本條款並無解除閣下須於賬單付款限期前繳費賬單的責任。如沒有任何疑問於此時前提出,該賬單被視為正確無誤及已被閣下接納。
6.5 若閣下不依時付清本協議下任何到期款額,我們可:
(a) 在 7 天通知期後,減少或撤銷該等流動通訊服務的任何折扣價格,直至所有未付清的款額已付清為止;及
(b) 向閣下就所有未付清的費用以月息兩厘收取利息(按日計算),直至所有費用全數付清為止。
6.6 如閣下於我們有超過一個賬戶:
(a) 我們有權將任何該等賬戶內的任何餘額轉移,以支付任何其他賬戶未付清的費用,反之亦然;及/或
(b) 我們有權將任何一個賬戶內的未付清費用轉移到任何其他賬戶;及/或
(c) 我們有權為閣下多個賬戶發出一張綜合賬單或多張獨立賬單。
6.7 不論流動通訊服務是否由閣下或使用者使用、或有否經閣下同意或知情情況下由第三者使用、或流動通訊服務之使用或傳送是否成功,閣下均須負責支付我們向閣下提供的流動通訊服務的所有費用。
6.8 我們可不時設定用額上限,如使用超出上限,我們可暫停提供全部或部分流動通訊服務的使用。
6.9 我們的賬單以下列形式提供:
(a) 電郵賬單 ﹣賬單透過電郵發送到閣下電郵賬單地址內。如閣下選擇電郵賬單,閣下或會同時收到以SMS形式發送的賬單,及可能不再收到郵寄賬單。
(b) 郵寄賬單 ﹣賬單以紙張形式郵寄至閣下的賬單地址,我們將根據我們於我們網頁上不時定立的費用額外收取費用。
(c) 網上賬單 ﹣xxxxxxxx.0000.xxx.xx 或 xxx.xxx0xxxx.xxxxx「我的賬戶」查看賬單。
6.10 我們會歇盡所能向閣下提供的電郵地址或郵寄地址發送賬單,以便閣下能夠收取。
6.11 為幫助我們確保閣下能持續收到閣下的賬單,閣下有下列責任:
(a) 如閣下的電郵地址或郵寄地址有更改,閣下須通知我們;
(b) 查看閣下電郵中的垃圾箱以觀察賬單是否被送到該處而非收件箱;及
(c) 如閣下未能收到我們的電郵賬單或郵寄賬單,閣下須聯絡我們。
6.12 若申請表已列明一種或多種流動通訊服務(「有關服務」)之六個月內的最低用量或用額,而閣下未能達至該最低用量或用額的至少
90%,我們可給予 7 天通知後,減少或撤銷任何隨後六個月的折扣價格,直至閣下在隨後六個月內完全達到有關服務的最低用量或用額
(按申請表內之前所訂之折扣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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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
7.1 我們有權隨時要求閣下提交按金。按金的款額將全權由我們決定。
7.2 在不損及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下,我們有權在按金內扣除:
(a) 根據本協議或任何其他協議內規定應繳但逾期未繳之費用;及
(b) 我們因閣下違反本協議或閣下與我們所簽署的任何其他協議內的任何條款或細則而蒙受的損失或損害。
7.3 根據 7.2 及 7.4 條款,我們會將按金中所有未用的部分於本協議終止後,及閣下繳付本協議或其他協議的所有未繳費用後,或我們就閣下違反本協議或其他協議的任何條款或細則所提出的索償完結之後,於不付利息的情況下退回給閣下。
7.4 閣下同意:
(a) 如閣下根據 13.4(a)條款終止本協議而當中的流動通訊服務及/或流動通訊設備的使用者或其他★仕成為新登記客戶,任何由我們管有之按金毋須退還予閣下,並可用予新登記的客戶;及
(b) 閣下須負責自行向新登記客戶取回按金。
7.5 閣下確知須自行承擔繳付按金或預繳費用之風險,一旦我們遭清盤,則任何按金或預繳費用可能無法退回或退還予閣下。
8
我們向閣下提供的SIM卡及流動通訊設備
8.1 SIM卡及任何我們就流動通訊服務以出借形式向閣下供應或提供之流動通訊設備於任何時間均屬我們的財產。
8.2 我們擁有全權免費替閣下更換因正常使用而日久損壞的SIM卡或我們以出借形式供應或提供的流動通訊設備。而我們可就以下原因於更換或維修SIM卡或我們以出借形式供應或提供的流動通訊設備時向閣下收取我們不時定立的費用:
(a) 因閣下誤用、疏忽或蓄意破壞而引致SIM卡或我們以出借形式供應或提供的流動通訊設備損毀;或
(b) 因閣下SIM卡或我們以出借形式供應或提供的流動通訊設備遺失或被盜。
8.3 如閣下的SIM卡或流動通訊設備遺失或被盜,須通知我們安排暫停流動通訊服務。
8.4 直至閣下按第 8.3 條款報告遺失及被竊情況後,以及我們對遺失或被竊的流動通訊設備及/或SIM卡的所有流動通訊服務暫停為止,閣下須支付與遺失或被竊的流動通訊設備及/或SIM卡有關的所有費用。然而,閣下仍需繳付所有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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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途電話及漫游服務
9.1 凡於與我們有漫游協議的電訊商的有關國家或地區即可使用自動漫游服務。
9.2 對於某些自動漫游服務不適用的國家,我們會於個別國家提供另外的漫游服務,閣下可因應我們不時制定之額外條款申請該另外漫游服務。
9.3 為向閣下提供長途電話及漫游服務,我們會聯同其他服務供應商作出安排,因此該等服務收費可能隨時更改而不另行通知。我們建議閣下在使用該等服務前就各項適用的最新收費查閱我們的網頁。
10
增值服務
10.1 我們可向閣下提供增值服務,若閣下:
(a) 符合我們不時制定的增值服務資格規定(如有) ;及
(b) 當向閣下提供密碼的時候,依照我們的指示使用。
10.2 增值服務的規則、條款及細則和資格規定將視乎個別增值服務而有所不同,並由我們不時於我們的網頁內提供。
10.3 就使用增值服務,閣下確認及同意:
(a) 閣下可以透過或利用增值服務上載及發送個★內容及資料,而同時授予我們免版權費、永久、不可撤銷、可轉讓及全球性的許可權,儲存、傳送、發出許可權或以其他形式處理閣下上載的任何內容或資料;
(b) 任何增值服務內xx的任何意見並不一定代表我們的意見;
(c) 閣下須就向任何★士披露密碼負上責任,而且必須就密碼由未經授權★士或作未經授權用途承擔風險;及
(d) 閣下免除我們就任何與增值服務有關的所有責任,包括未能提供增值服務或因使用增值服務而引致的損失。
10.4 我們並非下列情形的任何一方,亦非牽涉其內:
(a) 任何當閣下使用增值服務而需提供予我們的任何付款詳情的核證或真確性;
(b) 提供予閣下或他★的任何信貸及收賬活動;
(c) 任何賬單的付款安排,或閣下與任何第三者之間的任何戶口結算;
(d) 閣下和商戶之間的任何交易;
(e) 任何商戶及該商戶指定信貸提供者或銀行(如有)之間的交易;
(f) 任何閣下、商戶或商戶指定信貸提供者或銀行(如有)之間的糾紛;及
(g) 任何商戶及根據本協議移交或從其處獲取資料的★士之間的糾紛。
訊息
11
11.1 除根據本條款及任何適用法律外,閣下不得發送非應邀宣傳訊息給任何其他★士。
11.2 閣下同意如發放宣傳或類似性質之訊息予他★,必須先行取得接收★願意接收此等宣傳訊息之明確書面同意,方可發放訊息予接收★。如我們要求,閣下必須出示從接收★取得之明確書面同意。
11.3 如我們收到接收★、政府或監管機構投訴閣下發放非應邀訊息,我們可(依以下任何次序):
(a) 以口頭或書面形式知會閣下有關投訴;
(b) 要求閣下回應投訴,而閣下亦必須於接獲該通知後三個工作天內回應該投訴;及
(c) 阻止閣下發放訊息或暫停閣下之流動通訊服務,直至事情解決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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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12.1 除非申請表另有註明,凡閣下於申請表的使用者一欄內提供使用者姓名,即授權該名使用者:
(a) 使用流動通訊服務;
(b) 只要更改不損害閣下在本協議內任何權利或利益,更改流動通訊服務,包括更改服務計劃、增值服務組合、賬單通訊地址及/或付款方式(如閣下為一間公司或其他非自然★,本第 12.1(b) 條款不適用);
(c) 報失流動通訊設備;或
(d) 要求賬單副本或流動通訊服務使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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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通訊服務的暫停或終止
13.1 我們可在任何時間於以下情況限制、取消、終止或暫停向閣下提供流動通訊服務,而不另行通知:
(a) 在遇上緊急事故或需提供資源處理緊急事故及其他必要服務;
(b) 若提供或使用流動通訊服務是或將會成為非法行為;
(c) 如按我們合理意見,提供流動通訊服務可能引致死亡或★身傷害或財產損害;或
(d) 如閣下死亡。
13.2 我們可給予閣下通知後,於任何時間限制、取消、終止或暫停流動通訊服務的提供:
(a) 若閣下未能準時繳付流動通訊服務的任何到期費用;
(b) 若流動通訊服務的費用超過用額上限或流動通訊服務的使用超過我們不時設定的使用限量或不符合我們不時訂立的任何公平使用政策;
(c) 如遇技術困難或不可行提供流動通訊服務;
(d) 任何第三者供應商停止向我們提供任何事物,而該事物是我們向閣下提供流動通訊服務的必要元素;
(e) 若閣下的流動通訊服務使用干擾我們網絡的性能,而閣下未能糾正情況;
(f) 若閣下或任何其他★士使用流動通訊設備或流動通訊服務時違反本協議或作任何非法或不當用途,或閣下作出一些我們合理地認為會對我們或其他客戶造成滋擾或騷擾的行為;
(g) 若閣下違反或我們合理地認為閣下可能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及細則;
(h) 若我們合理地相信有需要暫停流動通訊服務,以:
(1) 遵守任何政府或監管機構的命令、指示、裁決、聲明、指令或類似的公告;
(2) 執行流動通訊服務或任何設備、設施或網絡的任何部分的定時維修、修理或升級;
(3) 為閣下的流動通訊設備提供任何維修服務;
(4) 減少或防止詐騙或流動通訊服務的干擾;或
(5) 解決第 11.3 條款所述的投訴;
(i) 若我們停止提供所有或部分流動通訊服務;或
(j) 若有破產管理★、財產接收★、清盤★或臨時清盤★被委任處理閣下的財產、或閣下決定為閣下的債權★的利益而達成任何和解、延期償付或類似的安排,或閣下無法在債務到期日償還債務。
13.3 凡某一種流動通訊服務按第 13.2(a) 條款而取消、終止或暫停,我們可在流動通訊服務重新接駁時要求閣下支付重新接駁費用。
13.4 本協議或一項增值服務可隨時於毋須理由的情況下終止:
(a) 由閣下給予我們 30 天事前書面通知或以付款代替通知終止本協議。如閣下依據本 13.4(a) 條款通知我們,則閣下須即時繳付我們截至終止日為止的所有應付金額;或
(b) 由我們給予閣下 30 天事前書面通知。
13.5 如因任何理由,本申請表或任何附帶同意書之最短合約期屆滿時或終止,或任何流動通訊服務被終止:
(a) 閣下必須在賬單到期日前及我們向閣下發出要求的 30 天內繳付所有未付清的賬單,並繳付所有其他截至最短合約期屆滿或終止當天未付清的金額或因屆滿或終止而須支付的金額(包括任何提前終止服務費);及
(b) 在最短合約期屆滿時或終止前由其中一方累積的所有權利繼續有效。
13.6 如:
(a) 閣下於任何最短合約期屆滿前終止本協議;或
(b) 我們按照第 13.2 條款終止本協議,
所有回贈或優惠之餘額將被全數取消。同時,如我們要求,閣下必須即時繳付所有未繳付的費用及任何提前終止服務費或最短合約期剩餘月份之月費(以較高者為準)予我們。
13.7 即使本協議另有註明,如閣下因任何推廣而獲得利益(不論該利益與流動通訊設備或流動通訊服務有關),或根據閣下與我們之間現行安排而現正獲得回贈(不論該回贈是否與本協議有關)(「現有利益」),任何與新的流動通訊服務或流動通訊設備有關的最短合約期將於現有利益屆滿後即時開始。為免存疑,不論我們於何時提供流動通訊服務或流動通訊設備予閣下,閣下一旦同意以我們提出的條件獲得流動通訊服務或流動通訊設備,該協議將即時生效。如閣下於我們提供流動通訊服務或流動通訊設備予閣下之前終止有關協議,但閣下已獲得有關之利益,我們可行使酌情權扣除或取消該利益或從閣下之任何戶口扣除該利益的價值(由我們決定),或向閣下追討該利益。
13.8 如因任何理由本協議屆滿或終止,第 5 條款(閣下的責任)、第 13.5 條款(終止)及第 15 條款(責任限制)將繼續具有全部效力及作用。
14
個★資料的使用
14.1 我們或我們的代理★可要求閣下提供閣下、使用者及服務計劃用戶的個★資料。如閣下拒絕提供該等個★資料,且我們并未指明閣下是可以不提供該等個★資料的,我們可拒絕提供任何流動通訊服務予閣下。
14.2 閣下同意,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我們可收集、保留及使用個★資料作任何及所有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私隱政策聲明中列明的目的之
用(於閣下申請我們的流動通訊服務之時提供予閣下並會不時修訂(「私隱政策聲明」))。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我們將通知閣下私隱政策聲明中的重要更改及我們處理個★資料的方式。
14.3 閣下可於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_xxxxxxx/xxxxxxx_xxxxxx.xxx 參閱最新版本的私隱政策聲明。
14.4 閣下同意個★資料可被披露及轉移至香港境內或境外的第三者作私隱政策聲明中指明的目的之用。閣下不會反對我們向私隱政策聲明中提及的第三者披露/轉移個★資料。
14.5 在獲取閣下的明示同意後,我們可使用閣下的姓名、聯絡資料(包括電話號碼、地址及電郵地址)及閣下已選購的產品及/或服務的資料,以向閣下提供有關我們的產品及/或服務的促銷材料(包括以下產品及/或服務:電訊產品、流動話音、短訊及數據通信、手機和設備、國際長途電話/漫遊服務、流動銀行服務、雲端服務、秘書服務、個★助理服務、娛樂及資訊服務(如天氣、金融及新聞資訊))。
14.6 如閣下不同意接收我們的任何宣傳通訊,可以隨時致函我們的私隱條款事務主任(地址:香港郵政總局信箱9872號) 通知我們。
14.7 閣下必須儘快通知我們有關閣下提供予我們之地址或任何其他資料的任何更改,如該等地址或資料會影響我們提供流動通訊服務予閣下。閣下查閱及更改個★資料的權利及如何行使上述權利的詳情已在私隱政策聲明中列明。
14.8 於我們要求下,閣下必須提供我們所合理需要的資料(有關閣下、使用者及/或服務計劃用戶及/或閣下、使用者及/或服務計劃用戶使用的流動通訊服務):
(a) 協助我們遵從適用法律下的責任及向任何政府或規管當局就該等責任之履行作出報告;及
(b) 評估閣下是否已遵從、正遵從及可繼續遵從本協議下閣下的所有責任。
14.9 若閣下已向我們提供使用者及/或服務計劃用戶的個★資料,閣下必須依據個★資料(私隱)條例第VIA部通知使用者及/或服務計劃用戶
(如情況所需)。如閣下是一間公司或其他非自然★,必須通知所有授權使用者以使我們可以如上所述使用、披露及轉移其個★資料及向閣下披露流動通訊服務詳情(包括使用量)。閣下亦必須就該等使用、披露及轉移獲取使用者、服務計劃用戶及/或授權使用者的明確書面同意。閣下同意彌償我們及我們的代表就閣下未有獲取此明確書面同意而引致的損失或損害而提出的所有申索、訴訟、法律程序或要求。
15
責任限制
15.1 除非在本第 15 條款中另有註明外,對於閣下或任何第三方因我們根據或關於本協議或流動通訊服務的作為或不作為而造成的損失或損毀,我們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所有侵權行為(包括疏忽)、合約、成文法律或其他任何的責任。
15.2 在法律容許的情況下,我們免除閣下或會依法律而享有的所有保證、權利及補償。
15.3 我們接受違反第 4 條款或根據法律而隱含於本協議內的不可免除的條款的責任,但在法律容許的情況下,我們限定我們如有此等違反時的責任如下(由我們選擇):
(a) 如涉及服務,我們只會再提供服務或支付再提供服務的費用;及
(b) 如涉及貨品,我們只會修理或更換貨品或支付修理或更換貨品的費用。
15.4 不論本第 15 條款的其他任何內容為何,我們接受因我們於提供流動通訊服務時的任何疏忽而引致閣下、閣下的僱員、代理★及承辦商的任何★身傷害或死亡的責任。
16
一般事項
協議全部
16.1 本協議構成閣下和我們之間有關流動通訊服務的全部協議。
管限法律
16.2 本協議受中華★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的法律管轄。雙方該服從香港法院以及上訴法院就裁定任何有關本協議的爭議的專有審判權。
詮譯
16.3 在本協議內:
(a) 本協議包括第 1.1 條款所述的所有部份,並包括其任何修訂或更替;
(b) 法規、守則或其他法律包括其下的規例及其他法律文件及其任何合併、修訂、再制定或更替;
(c) 任何一方包括其遺囑執行★、遺產管理★、繼承★和受讓★;
(d) 單數包括複數,反之亦然;及
(e) 「包括」、「包含」、「例如」、「比如」及類似的詞不是限制性字詞。
修改
16.4 我們可隨時以書面或電子形式通知閣下更改本協議所載的任何條款及細則(如有關更改對閣下不利,我們會給予閣下 30 天通知)。為免存疑,我們可透過書信、賬單附件或留言、電郵、於我們網址發出聲明、於我們店派發傳單、我們特許經營或代理分銷點、流動通訊設備屏幕上顯示的訊息、刊登廣告於香港報章上或其他我們認為足夠之途徑,給予閣下任何通知及通訊。該通知及通訊將於下列情況下被視作已被閣下接收:
(a) 如屬函件,於寄出 24 小時後;
(b) 如屬透過電子途徑發放之通知及通訊,一經我們傳送或刊載於我們網址後;及
(c) 如屬報章廣告或傳單,當報章首版刊出待售或當通告可於分銷點或店內索取時。
可執行性
16.5 若任何條款或任何條款的部份被法庭判為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該條款或條款的部份被視為自本協議中刪去,本協議其他部份仍然保留全部效力和作用。
權利放棄
16.6 本協議的任何條件或由其訂立的權利只可由其中一方給予通知而放棄,沒有行使或任何延遲行使本協議或法律規定的任何一項權利或補償,均不構成放棄該權利或補償。
16.7 放棄本協議的某項違反不免除任何其他違反。
16.8 閣下保證不會依賴我們任何不列明於本協議內的xx或保證。
轉讓
16.9 未得我們同意之前,閣下不可將本協議的任何權利或責任(包括我們分配予閣下之流動電話號碼)轉讓予他★或以其他形式處置。在毋須閣下同意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於任何時間將本協議任何或所有權利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17
定義
除特別註明外,本協議中:
附屬 指有關個體、其他個體直接或簡接控制,受其控制或處於共同受制的個體。適用法律,其涉及任何★士、行為或物品,指:
(a) 任何香港或其他國家(或國家之政治分區)而又適用於其中一方的法律、法例或規條;
(b) 於香港或其他國家(或國家之政治分區)我們持有之牌照下所需履行之任何責任;
(c) 任何香港或其他國家(或國家之政治分區)而又適用於其中一方之合法的裁決、決定、指令、指引、聲明或守則;或
(d) 任何適用之國際公約或協議。
申請表
指夾附或以上之申請表,或以任何其他文書或電子申請途徑,及包括任何附帶同意書。
自動漫游服務 指我們根據不時制定之額外條款及細則而供應之服務,容許閣下於香港以外使用閣下的流動通訊設備、流動電話號碼及
SIM 卡以作撥打及接收來電或使用我們(或其他第三者代我們)不時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務,閣下並入賬至閣下的帳戶。賬單 指就閣下選取的格式發送予閣下之賬單,及包括電郵賬單、短訊賬單、郵寄賬單及網上賬單。
工作天 指星期六、星期日或香港公眾假期以外的任何一天。
用 指所有有關我們就提供流動通訊設備及/或流動通訊服務於我們網頁或第 16.4 條款列明的途徑不時釐定之收,包括接駁、附加 用、最低收 、月服務、話音通話時間、流動數據用量、增值服務、漫游、登記、辦理手續、內容、取消、重新接駁、流動通訊服務牌照及行政 、其後收及任何其他收或用(包括我們代第三者收取之賬項)。
提前終止服務 指在某流動通訊服務的申請表內列明或提述有關該流動通訊服務的提早終止服務(如有)。
IDD 指國際直撥長途電話服務。
流動通訊服務牌照及行政 或 地鐵/隧道/流動電話服務牌照月 指所有不時根據我們釐定的形式應向香港政府或第三者繳交的用,包括與使用流動通訊服務及(如適用)與流動通訊設備有關的機構,如其他營辦商、隧道營辦商及鐵路公司。
商戶 指透過流動通訊服務售賣商品或服務予閣下的第三者或閣下考慮自其處購買、建議或實際購買商品或服務。訊息 指短訊、電子郵件、圖像或數據傳送或其他任何媒介或情況下出現的訊息或通訊。
最短合約期 指任何組成本協議一部份的任何文件內列明申請流動通訊服務的最短固定期限。流動數據 指任何經過網絡及/或提供數據服務的漫游夥伴之網絡傳送或接收的數據或資訊。
流動通訊設備/流動電話設備 指流動無線電話、其他無線裝置、登入裝置或與流動通訊服務一併使用的裝置,並包括無線或登入裝置的配件。
流動通訊服務/流動電話服務 指閣下根據本協議或申請表申請之流動無線電話及流動數據服務,及不時提供予閣下之任何其他服務
(不論是否流動無線電話服務),並包括增值服務。網絡 指我們的流動通訊網絡。
號碼 指我們分配給閣下的流動電話號碼以使用流動通訊服務。
營運商 指除我們以外之任何於香港持有有效及運作綜合傳送者牌照、移動傳送者牌照、固定傳送者牌照、固定電訊網絡服務牌照、公共無線電通訊服務牌照、服務營辦商牌照或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牌照的★士。
個★資料 具有個★資料(私隱)條例中列明的涵義,包括但不限於,閣下的姓名及聯絡資料(包括電話號碼、住宅地址及電郵地址)。
私隱條例 指香港個★資料(私隱)條例(第 486 條)。回贈 指於申請表內列明或閣下與我們不時同意之回贈。
代表 指任何代表其中一方的★士包括該方的任何董事、★員、僱員、代理★、承辦商或專業顧問。服務計劃 指於申請表上列明閣下所選用之服務計劃或其後在我們同意下更換的服務計劃。
服務計劃用戶 是指申請表內指明為服務計劃用戶之★士。
SIM 卡 指具客戶身份證明之記憶體卡並包括 USIM 卡。
短訊 指有關服務容許短訊息(包括多媒體短訊服務)或增值服務於使用網絡或另一營運商的網絡的★士之間傳送。啟用日期 指申請表內列出的日期。
扺償額 指提前終止服務。
稅項 指法律或政府機構徵收不論如何稱述的稅款、徵稅、關稅、收、扣減或預扣稅,連同任何有關的利息、罰金、罰款或其他收
。
使用者 指於申請表內指明為使用者之★士。
增值服務 指我們根據我們訂定的額外條款及細則而不時向閣下提供之增值服務及包括自動漫游服務、國際直撥長途電話、任何其他漫游服務、新聞、資訊、金融、賬單付款、網上交易、遊戲、體育、音樂、圖畫、下載、流動通訊賭博或其他內容服務、多媒體服務、短訊、視像通話及基本系統功能服務。
我們
閣下
指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
指為申請表上被指為登記姓名的★。
本私隱政策聲明應用於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移動通訊”或“我們”)的客戶,包括但不限於 one2free 客戶、1O1O 客戶、新世界傳動網之儲值卡產品和服務的客戶,及oneRewards、Oh! ClubTM 及ClubBest 的會員。
保障閣下的私隱
香港移動通訊有限公司竭力為閣下提供最高水平的客戶服務,其中包括保障閣下的私隱。
閣下的個★資料
為了移動通訊業務的經營,包括選購和管理移動通訊的電訊服務及有關的產品和服務(包括有關的在線服務),閣下可能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的個★資料。倘若沒有該等資料,我們可能無法滿足閣下的要求:
(a) 閣下的姓名;
(b) 聯絡資料,包括閣下姓名、電話號碼及/或電郵地址;
(c) 用以核實身份的資料,包括身份證明文件類別及號碼;
(d) 付款資料,包括信用卡及銀行資料;
(e) 帳戶資料,包括帳戶號碼、服務號碼或用戶帳號;及/或
(f) 安裝服務的地址、通訊地址及/或寄發帳單的地址。
在某些情況下,為使我們能進一步改善產品和服務及/或更好地向閣下提供合適閣下的資料類別,閣下亦可能被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的個★資料:
(a) 閣下的年齡;
(b) 性別;
(c) 薪金水平及就業資料;
(d) 教育程度及專業資格;
(e) 嗜好及休閒活動;
(f) 已選購的其他相關產品及服務;及
(g) 家庭及家居統計資料。
在大多數情況下,閣下可選擇是否提供此類的個★資料。但當所需服務是個★化的服務,或產品的提供是建基於閣下已提供一切所需的個★資料,若閣下屆時未能提供此等所需的個★資料,可能會有礙我們向閣下提供有關特定服務。
在個別情況下,閣下或須向我們提供其他★士(例如我們《流動通訊服務協議》中所定義的“使用者”)的個★資料。在此情形下,我們或會要求閣下確認閣下會符合第 486 章《個★資料(私隱)條例》第 VIA 部及已告知該等★士:個★資料的使用、披露及轉移(不論是由閣下向我們或由我們向第三者作出的),以及我們可能向閣下披露該使用者的移動通訊服務詳情(包括使用量及會員計劃);而閣下已獲得該等★士對於該等使用、披露及轉移的授權及/或同意(或者有關授權及/或同意的適用範圍)。閣下亦應提醒該等★士聯絡我們索取進一步資料 (請參閱下述“聯絡方
式”)。
所有經閣下提供的個★資料,將會由移動通訊保留,並會為本私隱政策聲明列明的目的或事先通知閣下的其他目的,供移動通訊的雇員及第三者
(如適用)使用。
我們如何收集個★資料
我們通過以下方式收集個★資料:
‧ 直接從閣下收集,如閣下透過電話、申請表格或其他協議提供資料,或通過我們的網站提交閣下的個★資料;
‧ 經閣下同意後從第三者收集;
‧ 從公開資料來源收集;
‧ 根據我們內部有關閣下如何使用我們服務的記錄中收集;
‧ 當閣下瀏覽我們的網站(請參閱下述“移動通訊私隱資料”)時收集;及/或
‧ 當我們根據法規要求收集該等資料。
移動通訊的網頁伺服器會收集有關閣下在線期間的資料,以提供伺服器使用量的(不記名的)集體統計資料,藉以更好地滿足我們網站訪客的需要及期待。該等資料可包括但不限於:
(a) 瀏覽器類型及版本;
(b) 操作系統;及
(c) IP 地址及/或網域名稱。
我們的一些網站會在閣下的電腦內置放“曲奇”(cookie);例如 ,當閣下在使用我們的網站時,我們可向閣下提供個★化的服務及/或在閣下於同一次或多次在線期間瀏覽各網頁時進行身份識別。此等資料可包括但不限於登入及確認資料,以及有關閣下在我們網站內的活動和喜好的資料。
閣下可在網頁瀏覽器上刪除曲奇,但閣下可能因此無法進入我們網站的所有部份。
我們如何使用閣下的個★資料
我們可能收集、保留及使用閣下的個★資料以作如下用途:
‧ 核實閣下的身份;
‧ 處理閣下選購我們服務及成為會員的申請;
‧ 根據第 486 章《個★資料(私隱)條例》定義的核對程式
‧ 提供閣下所需的服務及會員計劃;
‧ 規管和管理該等服務及會員計劃,包括服務合約的續期、收、帳單及收取欠款;
‧ 對信貸可靠性和欺詐進行合適的調查;
‧ 進行研究或分析,以改善我們的產品及/或服務及會員計劃,以及用於調查,推銷和推廣用途;
‧ 維護和開發移動通訊的業務系統和基礎設施,包括測試及更新該等系統;及/或
‧ 協助預防、偵查或調查犯罪或潛在犯罪活動,或按照法律規定提供相關協助。
經閣下的同意後,我們或會使用閣下的姓名、聯絡資料(包括電話號碼、住宅/辦公地址及電郵地址)及有關閣下已選購產品及/或服務的資料,以便向閣下提供有關我們的產品及/或服務(包括電訊產品、流動語音、短訊及資料通信、國際長途電話/漫遊服務、娛樂、秘書服務、個★助理服務及資訊服務(包括天氣、金融及新聞資訊)、裝置飾品、流動手機程式及軟件),還包括由我們的商業夥伴不時提供的生活交際活動、旅遊、銀行服務、煙酒、運動、音樂、娛樂、遊戲、交通、家居生活、飲食、金融、保險、博彩、書籍、教育、健康與保健、美容產品、時尚潮品、服飾、電子產品、社交網絡、科技、電子商務、流動應用程式、手機付款、雲端服務、零售、家居裝飾、媒體及高端消產品及服務。
我們何時披露閣下的個★資料
我們可能會向移動通訊以外的其他組織(不論是香港境內或境外)披露閣下的個★資料以協助我們向閣下提供有關服務。
該等組織為我們處理:
‧ 客戶諮詢
‧ 郵件操作;
‧ 快遞/送貨服務;
‧ 帳單和欠款收取;
‧ 資訊科技服務;
‧ 安裝、保養及維修服務;
‧ 市場促銷及電話促銷服務;
‧ 市場調查;及/或
‧ 網站使用量分析。
我們會採取合理措施,以確保該等組織是受有關保障閣下個★資料的保密及私隱責任的約束,且該等組織僅能為上述目的,而不能自用或其他目的(包括直接促銷)使用閣下的個★資料。
此外,我們可能會向下列各方披露閣下的個★資料:
‧ 閣下的授權代表或法律顧問(在閣下要求下);
‧ 下述為提供行政、付款、收款、商業、法律及/或業務支持的機構
‧ 信貸報告和欺詐調查機構;
‧ 收取欠款代理、證券代理、信貸提供者或其他財務機構 (為信貸有關的用途,包括信用、信貸評級、信用撥備及融資);
‧ 電信網絡營運商;
‧ 我們的附屬成員(指有關個體、其他個體直接或間接控制,受其控制或處於共同受制的個體)及代表;
‧ 我們的專業顧問,包括移動通訊的會計師、核數師及律師;
‧ 銀行、酒店、保險公司、帳單代理及其他商業夥伴,為專屬會員兌換獎勵用途,包括但不限於於有關場合登記會員;
‧ 政府及規管機構及其他法律規定或授權的其他組織;
‧ 管理我們業務及企業策略的組織,包括為該等目的參與轉讓/出售我們全部或部份的資產或業務(包括帳戶和應收賬款)以及參與管理我們的企業風險和資金籌集功能(例如證券化)的組織;以及
‧ 有關移動通訊全部或部份運營業務的任何潛在或實際參與者、承讓★或受讓方。
我們亦或向保險公司、銀行及電訊公司轉移閣下的姓名、聯絡資料(包括電話號碼,住宅/辦公地址及電郵地址)及關於閣下選購之產品及/或服務的資料,以便該等公司向閣下提供有關保險、銀行、投資、金融及/或電訊產品及服務的促銷材料。未經閣下同意之前,我們不會向第三者披露閣下的個★資料作促銷用途。
直接促銷
移動通訊會依從個★的要求,不會為直接促銷目的而使用他/她的個★資料。閣下應填妥我們網站上(移動通訊: 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_xxxxxxx/xxxxxxxx_xxxxxxx_xxxxxxxx.xxx, 1O1O : 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xxx.xxx 及one2free: xxxx://xxx0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xxx.xxx) 的《直接促銷表格》並電郵至 xxxxxxxxx@xxxxx.xxx,告知我們閣下不願意收取移動通訊的直接促銷材料及/或信息。
爲了我們能妥當地處理閣下的停止接收直接促銷材料及/或信息之要求,請閣下填妥上述的《直接促銷表格》並寄給我們。若閣下提供的資料不充足,我們將未能處理閣下的要求。
我們重視閣下個★資料的安全性
我們儘一切合理的努力確保所有我們客戶的個★資料均儲存於可靠安全的地方。該等個★資料只有經我們授權的雇員或在本政策聲明中提及的第三者方可查閱。
閣下應知悉沒有電腦系統是無法破解的,而且透過網絡提供的資料也無法保證是完全安全的。因此,我們無法保證閣下透過網絡轉交予我們或由我們發出給閣下的資料的安全性。
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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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查閱自己的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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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處理閣下的申請,我們有權收取港幣 250 元的用,及對每次客戶查核(以電話號碼/ 香港身份證號碼計)收取港幣 16 元的用,及/或對每頁資料收取港幣 8 元的用。
提供準確的個★資料
我 們 採 取 一 切 合 理 的 預 防 措 施 , 以 確 保 我 們 所 收 集 、 使 用 及 披 露 的 個 ★ 資 料 是 準 確 、 完 整 及 近 期 的 。然而,個★資料的準確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閣下所提供的資料。閣下有權要求更改自己的個★資料,而且我們建議:
‧ 閣下的個★資料有任何錯誤時通知我們;及
‧ 通知我們有關閣下的姓名或地址等個★資料出現變更的最新情況。
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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