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809-2041GDG35A06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项目编号:0809-2041GDG35A0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1-2023 年度
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乙方: 广东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电话:传真:地址:
乙方: 广东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3036610 传 真: 0757-8303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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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1-2023 年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0809-2041GDG35A0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1-2023 年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项目主要内容及实现功能目标:
(双方自行完善或详见附件)
2.服务供应清单:见附件一《报价清单明细表》。
3.基本合同条款一览表
x项目商务通用条款一览表(中标服务期内)
序号 | 合同条款 | 内容 |
1. | 合同总金额 | 人民币 小写:6,894,522.60 元 (含税) 大写:陆佰捌拾玖万肆仟xx贰拾贰元陆角(含税) |
2. | 合同总金额内容 | 1. 合同总额包括全部驻 场工作人员的工资、各类补贴、加班费、社保费、公积金、福利费等全部人员成本费用,经营费用、税费、管理酬金、由甲方支配的预计专项资金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 预见费用。 2. 预计专项资金:新增食堂服务员工酬金、设备节能改造、反恐维稳、防疫及不可预见的增加员工预计等开支。预计专项资金金额:¥200,000.00 元(含税)/年,结余归甲方。该项资金由甲方根据发生的费用, 采取一次一结的形 式结算给乙方。 |
3. | 项目服务地点 | 甲方(用户)指定地点 |
4. | 服务期 | x项目服务期为自第一次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 分_3_次签订合同,每次合同服务期为一年。 |
5. | 服务范围 | 1.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 20 号,服务内容为:食堂管理服务。 2.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 12 号,服务内容为:食堂管理服务。 |
6. | 合同签订方式 | 方式一: 本项目服务期 3 年,分_3_次签订合同,每次合同服务期为一年。每次服务期满的两个月前,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不再与其签订下一次服务合同。 |
7. | 付款方式 | 1. 乙方应针对本项目设立专门独立核算帐户,对该项目专款专用,每月提交资金使用计划给甲方审批。 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月支付服务费。每月的上旬乙方结合上月驻场人员工薪、食堂服务质量考核、管理酬金及预计专项资金支付的情况提交资金使用计划给甲方审批,甲方审批同意后,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将上月食堂管理服务费用以转账方式转入乙方为本项 目专设的银行账户。 |
8. | 付款要求 | 1.乙方每月收款前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发票,若乙方未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 2.甲方签署验收确认书及申办每期拨款手续均在 30 日内完成。 3.服务费以转账方式转入乙方为本项目专设的银行账户。 4.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
本次签订的合同专用条款
序号 | 合同条款 | 内容 |
1. | 本次合同金额 | 人民币 小写:2,298,174.20 元 (含税) 大写:贰佰贰拾玖万捌仟壹佰柒拾肆元贰角(含税)其中:食堂服务 2,098,174.20 元/年(174,847.85 元/ 月)(含税) |
专项资金:200,000.00 元/年(含税) | ||
2. | 合同签订次数 | x项目分 3 次签订合同,每次合同服务期为一年。 本次签订为第 2 次。 |
3. | 本次服务期 |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4.项目管理质量和服务要求:
(1)乙方须按餐饮服务行业标准规范为甲方的职工膳食餐、接待餐、会议供餐等提供星级管理、制作、服务,按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的服务标准及方案执行。
(2)乙方全部员工要按星级酒店的标准进行专业素质培训,体检合格取得餐饮行业健康证后方能上岗。
(3)乙方确保甲方早、中、晚餐的正常膳食供应,并按时、按质完成,保证饭热菜香。
(4)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加工、饮食卫生“五四制”和有关部门对餐饮业的有关规定,合理管理。管理期间,确保无事故发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人员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
(5)乙方在清洁餐具时,必须保证餐具干净卫生。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厨房设施、设备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和维护,不得私自改变厨房布局。
(7)乙方要加强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管理,确保食品质量;乙方应严格执行留样制度、留存食品必须做到早、中、晚餐标签,留足数量(125 克以上),每天饭菜按要求留样 48 小时,并做好记录并且送相关部门查检。同时,必须接受各级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并按检查
结果进行整改。
(8)乙方要加强节流管理,做到人离关水、关电、关气,杜绝长流水、长明灯、漏气等现象。爱护餐具、厨具、设备等,尽最大努力减少人为或自然损耗。乙方每天清点餐具、厨具等并做好记录。如损耗过大乙方需向甲方书面说明理由,如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甲方反映。
5.供项餐标准与出品质量要求:
(1)符合营养、卫生、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2)职工餐应包括热菜、凉菜、主食、汤,并提供豆浆、点心、水果等,需要兼顾南北方口味等 8 大菜系,以粤菜为主,其余菜系为辅,当天午餐与晚餐的菜单不得重复。
(3)出品质量:菜品应不糊、不夹生,软硬适当。
(4)烹饪标准:体现出原料的本身颜色,以自然色和接近自然色为主。严禁使用色素及任何食品添加剂等。
(5)装盘要求:盘饰点缀要精致,简单、新鲜、要配合好菜肴的特点。
(6)菜品卫生:杜绝异物出现,食品卫生永远是第一要素。青菜要先洗后切,洗前要浸泡 30 分钟;原料杜绝腐烂、变质、有异物;餐具必须消毒,热菜盘子必须要热或烫手;严格卫生检查程序,坚持检查餐前、餐中、餐后卫生的结果(工装、头发、冰箱、消毒、垃圾桶、下水道、洗手液等)。
6.质量及安全xx要求:
(1) 乙方须做好食堂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措施,保证员工的安全,乙方的员工在甲方物业范围内发生的事故及违法、违规、犯罪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依法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在服务范围内须保证食品质量的管理,确保食品质量,无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7.组织管理要求:
(1) 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合同的约定,结合各岗位的特点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工作规程、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
(2) 乙方应积极主动协调、配合食材配送单位的工作,做好相关事项的督促、检查和后续跟进工作,如有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
(3) 乙方负责编制食堂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报甲方审核备案。
(4)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配备有相关岗位经验和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且全部人员按国家规定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发放节日补助。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工作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一切劳动争议及产生的劳务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人员因劳动纠纷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扣减食堂管理酬金作为抵偿。
(5) 乙方应保证各部门人员接受培训学习后有持续的服务时限,避免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影响服务质量。
(6) 乙方应针对各工作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协助甲方组织员工进行培训,达到工作需求。技能培训以在岗培训为主,如必须外出学习培训,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差旅伙食费用。
(7) 乙方对甲方的厨房设施、设备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和维护,不得私自改变厨房
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按全额赔偿。
(2) 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或无故拖延验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逾期应付款总额的 2‰累计,累计不超过百分之五。
(3) 任一方违约,相对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中止、解除合同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因一方违约造成相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相对方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保险费、差旅费等损失。
11.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有异议时,应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乙方利用专业技术和行业信息优势之便,以不道德的手段,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缔约过失,违背投标承诺和未尽义务,损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在任何时候均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索取赔偿,且不受验收程序、服务期和合同时效的限制。
12.争议的解决: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13.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4.税费:
(1)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依照税务规章优先在合同履约地开具发票及纳税,咨询:0757-12366。 15.合同生效与合同备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16.乙方应提供的资料内容:
17.关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贷款
(1) 乙方是否已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贷款(在☑打√表示):□是 ☑否。融资银行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
(2) 若乙方已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贷款,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银行帐号为融资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收款账号。
18.其它:
(1) 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要约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如上述文件出现不一致情形的,按上述文件所列顺序确定优先适用次序。
(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主体性和关键性合同义务。
(4)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5)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执 二 份,乙方执 一 份,广东xx招标有限公司执 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广东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广东百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银
行帐号: 开 户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