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公司钢结构建筑集成服务商的战略目标,公司早于 2010 年开始积极发展绿色集成业务,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筑”、“乙方”)经过多年的研发和实践经验,形成了“绿筑 PSC 集成建筑系 统”。该系统采用预制钢结构(PS)与预制混凝土(PC)的有机结合,实现结构系统与楼面系统、外墙系统、内墙系统、卫浴系统、装修系统均预制装配化的“全系统”,全面 提高装配化率至 95%。目前,公司已形成 PSC...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18-10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 现双方合作协议已签订,但协议中涉及的合资公司还需审批机构核准,目前尚未设立。本次合作协议实际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 合资公司的经营水平具有不确定性。
为实现公司钢结构建筑集成服务商的战略目标,公司早于 2010 年开始积极发展绿色集成业务,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筑”、“乙方”)经过多年的研发和实践经验,形成了“绿筑 PSC 集成建筑系统”。该系统采用预制钢结构(PS)与预制混凝土(PC)的有机结合,实现结构系统与楼面系统、外墙系统、内墙系统、卫浴系统、装修系统均预制装配化的“全系统”,全面提高装配化率至 95%。目前,公司已形成 PSC 住宅体系、公寓体系、学校体系、医院体系、办公楼体系五大产品体系,并配套搭建了“之云 Z-Cloud”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了信息化设计、采购、运营管理和运维管理。
公司通过“直营 EPC 工程总承包”和“成套技术加盟合作”两种模式同步推广该技术,近两年已打开国内市场,树立绿筑品牌,其中“成套技术加盟合作”落地迅速,已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北秦皇岛市、辽宁盘锦市等地区开展合作推广装配式建筑。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下属子公司浙江绿筑通知,其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与太原xx置业有限公司、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山西xxx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上三家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合作方”)签署了
《关于在山西省太原市进行装配式建筑产业的合作协议》,通过技术加盟模式在山西太原推广装配式建筑。
关于本次合作,公司将与合作方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设立合资公司打
造绿色科技产业园,该示范区是国务院首批的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合作方中的太原xx置业有限公司是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的建设平台公司,主要承担示范区土地整理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及功能性项目建设等工作;并受托管理示范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开展产业投资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投融资服务;受托管理示范区经营性国有资产,开展国有资本运作,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等;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政府直属优势。另一合作方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级xx技术企业,全国首家市政公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双特级,市政、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双甲级资质企业,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冶金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因此,本次加盟合作具有强强联合、“国企”“民企”携手、创新发展的新特点,对公司日后发展装配式建筑具有深远意义。本次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太原xx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6 月 17 日,注册资本 100,2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xxx,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0 xx
xxx 0 x,xxxxxxx的开发与经营;负责xx区市政基础设施和配套项目的开发、建设;城中村开发建设;物业管理等等。
2、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9 年 11 月 20 日,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注册地址:山西示范区新化路 8 号。主要经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施工、建设工程等等。
3、山西xxx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4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法人代表人:xx,注册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 6 号 5 层 502 号,主要经营机电设备、消防设备、通风设备、电梯设备、中央空调及配件的销售、安装、维修清洗、维护保养及技术服务等等。
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浙江绿筑许可合资公司使用浙江绿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居住集成建筑与公共集成建筑技术专利(包括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已取得的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未来十年内新增取得的)及专有技术;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已获得以及自本
协议签署之日起十年内获得的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许可浙江绿筑使用的有关居住集成建筑与公共集成建筑的产品与技术。合资公司可以使用浙江绿筑品牌资源,浙江绿筑协助合资公司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能力培训等;
2、其他资源支持:1)浙江绿筑免费提供自主研发的物联网管理软件给合资公司使用,软件使用 10 年内每年收取的软件维护与升级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0万元/年,10 年后按照浙江绿筑统一公布的市场价格收取。2)浙江绿筑完成合资公司基地及工厂的平面、工艺的规划和产品设计选型。合资公司承接的项目,如需要浙江绿筑配合,浙江绿筑负责工程所采用技术的应用设计,费用另行协商。
3、使用范围及期限:范围:山西省太原市
期限:浙江绿筑许可合资公司使用浙江绿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居住集成建筑与公共集成建筑技术专利(包括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已取得的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未来十年内新增取得的)及专有技术;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已获得以及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年内获得的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许可浙江绿筑使用的有关居住集成建筑与公共集成建筑的产品与技术为长期。
4、资源使用费支付:由合资公司向浙江绿筑支付人民币 6,000 万元(陆仟万元整)。
5、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初步命名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山安绿筑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暂定 9,000 万元,各方以现金方式出资,浙江绿筑为参股公司,出资 1,7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9%。
(2)合资公司发展目标为:合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 3 年内具备一级施工总
承包以上的施工资质,自成立之日起 3 年内具备建筑行业乙级以上的设计资质;在成立当年落实装配式建筑产品制造基地,尽快积极申报省甚至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省级工程技术中心。
6、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没有按期或全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一义务,即属违反本协议,履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在 30 日内予以纠正,逾期未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履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履约方的所有损失。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擅自终止本协议,向守约方各支付违约金 500 万元。
3)本协议终止后,合资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协议项下浙江绿筑授权的产品、技术和品牌资源,并将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图纸及所有复印件、经合资公司改良或升级的专有技术文档(若有)以及包含专有技术的所有文件、资料返还浙江绿筑,或根据浙江绿筑书面通知进行销毁并提供销毁证明。
三、对公司的影响
1、绿筑 PSC 集成建筑系统是公司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多年研发的成果。它兼顾了钢结构和混凝土两种结构材料的优点,形成独特的结构体系,其“全系统、全预制、全装配”的技术特点,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同时,绿筑 PSC 集成建筑体系不仅仅是建筑技术,还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之云 Z-Cloud”的信息化设计、采购、运营管理和运维管理,实现了产业技术和信息化管理双驱动。
2、本次合作是以技术、品牌和管理输出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产品体系这一商业模式的又一区域性开拓,合作方为区域有影响力和市场资源的国有企业,将有效提升绿筑品牌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快公司开展装配式建筑业务的步伐。
3、甲乙双方将合资成立新公司,作为技术合作的实施平台,投资回报受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为协议的履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分析
1、现双方合作协议已签订,但协议中涉及的合资公司还需审批机构核准,目前尚未设立。本次合作协议实际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的经营水平具有不确定性。五、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