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您(投保人,以下含义相同)购买幸福臻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并了解相应合同条款(以下简称“本主险合同”),请您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在本说明书中,“本公司”、 “我们”均指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 1 号院 1 号楼北矿金融科技大厦写字楼 A 座)
附件 8: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臻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为方便您(投保人,以下含义相同)购买幸福臻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并了解相应合同条款(以下简称“本主险合同”),请您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在本说明书中,“本公司”、 “我们”均指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xxxxxxxxx 0 xx 0 x楼北矿金融科技大厦写字楼 A 座)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保单的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一、产品基本特征
(一)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处于满 18 周岁(不含)之前,我们按其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处于满 18 周岁(含)之后,我们按其身故时本主险合同以下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 现金价值;
② 已交保险费乘以以下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 | 给付比例 |
18 周岁-40 周岁 | 160% |
41 周岁-60 周岁 | 140% |
61 周岁及以上 | 120% |
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期满日 24 时,我们按照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到达年龄是指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 1 后所得到的年龄。
(二)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
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投保范围
本主险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 0 周岁(须出生满 30 日,含第 30 日)至
70 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
(四)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分为 5 年、6 年和 7 年三种。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五)交费方式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费一次性支付。
(六)保单利益
除“(一)保险责任”所示的保险利益外,本主险合同还提供保单贷款等权益。保单贷款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保单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本主险合同当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的一定比例,我们有权调整该比例,但该比例不得高于 80%。每次贷款的最长期限为 6 个月,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
如果您未能偿还保单贷款及累积利息,我们按下列约定处理:
(1)当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等于零时,本主险合同的效力中止。
(2)当贷款期满,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大于零时,则所欠的保单贷款及累积利息将构成新的保单贷款,按我们届时执行的最新贷款利率计息,每 6 个月复利计息一次。如果您部分偿还贷款,其还款将首先用于偿还累积利息,然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
(七)等待期
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180 天内(含第 180 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无息退还本主险合同的已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这 180 天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无等待期。
(八)主要投资策略
以固定收益及类固定收益资产配置为主,权益类资产为辅。固定收益及类固定收益资产方面,主要是按现金流匹配、久期匹配原则,以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为主,适当配置债券型基金、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优质信用资产(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协议存款等)及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方面,主要配置优质股票、股票型公募基金、混合型公募基金及权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本公司保留根据相关投资管理规定的调整而调整资产投资配置的权利。
二、红利及红利分配
(一)红利来源
本产品的红利来源为利差和死差,利差为因分红资产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评估利息率导致的盈余,死差为实际经验死亡率低于评估死亡率导致的盈余。
(二)红利分配方式
本产品的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即红利分配后直接以现金形式将盈余分配给投保人的方式;本产品不具有终了红利。
(三)红利实现方式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我们公布,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计息,我们在本主险合同终止时,将保留在本公司的红利本息一次性付清。
若您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但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变更后的红利领取方式仅适用于未来年度分配的红利。
(四)红利分配政策以及确定保单红利水平的影响因素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向您发送红利通知书,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红利公布日为每年的 6 月 30 日,保单周年日在红利公布日之前的,红利派发日为红利公布日;保单周年日在红利公布日之后的,红利派发日为保单周年日。
本主险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红利分配。
您申请退保时,若本主险合同经过的保单年度未满整年的,不享有当年度红利分配。
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将影响保单红利的水平,包括实际的投资收益率、实际经验死亡率等因素。因此,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
三、犹豫期及退保
(一)犹豫期的起算时间、天数及投保人在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
自您收到保险单并签收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申请书时,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
本主险合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主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主险合同终止。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主险合同的,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合同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四、利益演示
示例说明一
40 周岁,女性,投保《幸福臻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一次交清保险费 100,000 元,保险期间为 5 年,基本保险金额 107,348 元。
单位:人民币元
保单年度 | 年末年龄 (周岁) | 各年度保险费 | 累计保险费 | 满期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退保金(年度末现金价值) | 保证利益演示 | 红利利益演示 | ||
当年度红利 | 累积红利 | 当年度红利 | 累积红利 | |||||||
1 | 41 | 100,000 | 100,000 | - | 160,000 | 93,648 | - | - | 1,330 | 1,330 |
2 | 42 | - | 100,000 | - | 140,000 | 96,899 | - | - | 1,363 | 2,726 |
3 | 43 | - | 100,000 | - | 140,000 | 100,263 | - | - | 1,397 | 4,191 |
4 | 44 | - | 100,000 | - | 140,000 | 103,744 | - | - | 1,431 | 5,727 |
5 | 45 | - | 100,000 | 107,348 | - | - | - | - | 1,467 | 7,337 |
示例说明二
30 周岁,男性,投保《幸福臻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一次交清保险费 50,000 元,保险期间为 6 年,基本保险金额 54,960 元。
单位:人民币元
保单年度 | 年末年龄 (周岁) | 各年度保险费 | 累计保险费 | 满期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退保金(年度末现金价值) | 保证利益演示 | 红利利益演示 | ||
当年度红利 | 累积红利 | 当年度红利 | 累积红利 | |||||||
1 | 31 | 50,000 | 50,000 | - | 80,000 | 46,374 | - | - | 665 | 665 |
2 | 32 | - | 50,000 | - | 80,000 | 47,976 | - | - | 681 | 1,363 |
3 | 33 | - | 50,000 | - | 80,000 | 49,633 | - | - | 698 | 2,095 |
4 | 34 | - | 50,000 | - | 80,000 | 51,348 | - | - | 715 | 2,863 |
5 | 35 | - | 50,000 | - | 80,000 | 53,123 | - | - | 733 | 3,668 |
6 | 36 | - | 50,000 | 54,960 | - | - | - | - | 751 | 4,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