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查干库勒乡买代尼村机械租赁合同
编号: 11N010321369202420208
采购单位(甲方):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查干库勒乡人民政府
服务单位(乙方):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鑫汇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
县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鑫汇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鑫汇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鑫汇达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鑫汇达 工程设备租赁服务 | - | - | 品牌: | 6 | 小时 | 300.00 | 1800.00 |
合同总价(元) | 18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壹仟捌佰元整 |
二、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支付。
三、服务条款
甲方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及辅助配合设备完成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查干库勒乡买代尼村场地平整等施工服务,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查干库勒乡买代尼村机械租赁
2、工程地点: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查干库勒乡买代尼村
3、工程期限:
第二条 机械租赁结算及支付
1、机械租赁结算
机械名称 | 计量单位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
挖掘机 | 小时 | 6 | 300.00 | 1800.00 | 此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 税费、本工程参与机械人员的所有意外伤害保险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参与机械人员的 往来路费及食宿费用 | ||
大写:壹仟捌佰圆整 小写:1800.00元
合计
2、机械费支付:机械费按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第三条 质量要求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听从甲方指挥,保证作业质量。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项目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全责,与发包方无关。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安全施工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机械进场后,食宿问题、住宿条件由甲方负责。二、乙方工人如有疾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操作人工费用
乙方设备操作工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拖欠费用的行为,由乙方解决,与甲方无关。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本工程所需各种主要材料均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在施工中应按计划使用材料,做到日见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一直到竣工结束。
第八条 施工机具
施工需用配合机械及小型工具皆由乙方负责,保证工人正常施工。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现场甲方负责指导组织施工,具体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由乙方具体实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
三、乙方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得转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钻探工程总额10%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 账号: 832020012010114528703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