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XXX
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
购销三方协议
合同编号:XXX
甲方(医疗机构):四川省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00x 发票开具单位名称:四川省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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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配送企业):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手机):XXX 注册地址:XXX 开户行:XXX 账号:XXX |
丙方(生产企业):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手机):XXX 注册地址: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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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下同)购销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规范购销渠道,保证临床医疗安全,甲、乙、丙三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货清单见附件):
1.定义:
(1)三方协议:是指甲、乙、丙三方按照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采购并签署的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2)供货品种:是指采购人按照相关采购程序(项目编号:XXX,项目名称:XXX)确定的供货耗材。
(3)供货价格:是指供货耗材对应的供货价格,即乙方、丙方在履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也即丙方对甲方的实际供应价格。
(4)医疗机构:即本合同甲方,为本协议采购耗材的实际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
(5)配送企业:即本合同乙方,是指在本协议中受供货品种生产企业委托,为甲方配送耗材的合法的经营企业。
(6)生产企业:即本合同丙方,是指在本协议中供货品种生产企业。耗材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耗材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
(7)采购平台:是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药械采购平台)。
2.合同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规格包装:乙方、丙方交付供货耗材的规格包装应符合甲方要求。
4.有效期:乙方向甲方交付试剂时产品有效期应不短于其有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二,并对交付后临近效期的产品进行调换或退货。
5.专利权: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供货品种时,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也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否则应由丙方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若甲方因此被索赔或被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均应由丙方承担最终责任并赔偿甲方产生的相关损失。
6.乙方、丙方的承诺与保证:
(1)响应、满足甲方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丙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3)根据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要求,生产企业可指定配送商,乙方即为丙方指定的配送商。为保障甲方正常业务开展,协议期内原则上丙方不得变更配送商,若因配送商资质等原因确需变更,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原则上一年内变更配送商不得多于一次。
(4)存在变更配送商情形的,至新合同签订完成前,由丙方负责供货产品的配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送。新合同签订完成前配送的商品,由甲方与丙方原则上通过药械采购平台结算,若因丙方原因导致无法结算货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丙方应承诺供货产品价格为四川省同期最低价,若未兑现该承诺,须以5倍差价退赔甲方。
(6)乙方、丙方应在协议到期前三个月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若因乙方、丙方通知不及时影响临床使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承担误期赔偿费。协议到期乙方、丙方不能再进行配送,因乙方、丙方未在协议期内配送商品产生经济纠纷及损失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担。
7.订购:属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目录,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全部医用耗材(不含一类医疗器械),甲方应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开展采购,不得通过其他形式采购。合同履行期间关于耗材采购的方式及目录发生变化的,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8.配送:
(1)乙方、丙方保证供货品种包装符合国家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法规规章及货物运输要求。
(2)乙方保证以符合相关规范及供货品种特性的物流配送方式进行运输,并保证就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品灭失及因包装或运输不善等原因导致货品损坏或变质等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负责对甲方所需的货品进行配送。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进行配送,并按甲方库房管理要求进行入库。甲方非常规备库材料和非上班时间的急诊、急救(含手术)材料的供货,乙方送货单必须交由甲方使用科室负责人签收后并附紧急使用情况说明再办理入库手续。
(4)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材料、票据等书面文件。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有权要求乙方就耗材供货渠道的合法性进行进一步的说明或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若乙方向甲方提供非法渠道来源的耗材,则甲方有权将此视为欺诈。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终止与欺诈方全部合作,欺诈方应向甲方承担耗材价值双倍的赔偿责任。同时,甲方保留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
(5)供货品种交货时应货票同行,并严格按照法定的运输管理要求及耗材储存、包装标准等将供货品种按时发运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供货的供货品种时,应当场清点产品的整体整箱外包装(即大件包装)是否完好牢固。甲方在接收产品时,发现短少、破损、污染、异形等情形,或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更换被拒收的供货品种,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承诺不通过第三方购买供货品种,否则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不利后果,并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或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
(7)除非甲方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丙方提供的全部耗材均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根据耗材特性所需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耗材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并应确保耗材安全无损运抵甲、乙双方协商的交货现场。否则,对于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丙双方或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包括赔偿责任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而乙、丙双方之间的责任分配应由其自行协商解决,但其中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此对抗甲方的权利主张。
(8)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本协议约定的要求,以及甲方提出的其他要求等。
(9)在乙方、丙方均无违约行为且甲方对所供应的耗材确认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甲方在省药械采购平台中进行到货确认。
9.伴随服务:
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和协议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在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1)耗材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耗材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耗材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耗材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1)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耗材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2)其他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10.结算、付款和发票:根据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相关文件规定,耗材集中采购由甲方与配送企业直接结算。变更配送商期间,由甲方与丙方直接结算。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方式供货并办理代销或非代销入库手续。代销类耗材乙方自行查看每月实际用量,并根据实际使用数量开具发票提交甲方。非代销耗材乙方根据每月验收合格并确认入库的数量开具发票。甲方自发票接收且双方核对无误之日起30日内付款给药械货款集中支付监管账户/乙方。
(2)乙方/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已采购耗材的发票(在发票上注明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项目)和有关单证以及对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甲方根据发票对耗材进行付款)。
11.退换货:
(1)若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甲方退货的情况,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无条件且及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而且由此所导致的所有纠纷、赔偿及其他责任等均由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因此被索赔或被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均应由丙方承担最终责任。同时,丙方承诺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2)丙方供货需符合质量验收的标准,若在乙方收货的当天,供货品种的剩余有效期不符合本协议约定,乙方在收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有权要求丙方对这类供货品种作出退货或换货的处理,甲方亦有权通过乙方向丙方行使此权利。
12.召回: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丙方自行或者根据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召回产品时,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乙双方,并作出相应说明。甲方、乙方应向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除非本次召回由乙方的过错造成,否则所有召回的产品均退回丙方,且因召回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丙方承担。且无论在何种情形下,甲方均不负责承担任何因召回而产生的费用。
(2)丙方在最终召回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召回数量向乙方归还货款,丙方还应同时支付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费用、仓储保管费和运输费等。
13.质量保证及检验:
(1)按协议交付的耗材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货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耗材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具备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批件。
(2)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耗材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丙方。丙方应当配合甲方进行耗材质量检验,如果通过检验证明耗材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耗材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丙方承担。检验在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3)质量检验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要求进行。
(4)甲方在接收耗材时,应对耗材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耗材,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使用。甲方对耗材验货并予以确认的行为,并不影响甲方依据前款约定通知丙方对耗材质量进行检验的权利。
(5)如产品经检验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丙方还应向甲方给付全部有问题产品的双倍货款作为违约金,且丙方不得以耗材已被验收合格作为抗辩理由。
14.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配送耗材并提供伴随服务。
(2)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果乙方、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耗材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误的事实、可能延误的时间和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确定是否同意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协议。延期应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由甲、乙、丙三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3)如乙方、丙方无正当理由延误交货,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丙方承担误期赔偿费或终止协议等违约责任。
15.误期赔偿:
(1)除本协议条款第14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丙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配送耗材并提供伴随服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承担误期赔偿费,具体标准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
(2)乙方、丙方在支付误期赔偿费后,如协议未被终止,则乙方、丙方还应当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下应尽的各项义务。
16.不可抗力:
(1)协议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协议当事人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协议当事人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
②国家及四川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调整;
③甲、乙、丙三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协议当事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其他各方当事人,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有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除其他各方当事人另行要求外,协议当事人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甲、乙、丙三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法律文件。
17.争议的解决: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丙方严格履行协议义务,并追究乙方、丙方的违约责任。如果甲方发生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依照有关法律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律师x、保全费、保证费、公证费等追索违约责任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协议的终止:
(1)在下述情况下,甲方可通过发出书面通知书的方式,部分或全部终止协议,且该终止协议的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①如果乙方、丙方中任何一方未能在协议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耗材;
②乙方、丙方中任何一方发生任何违约行为且甲方认为其采取的补救措施无效或不及时的情况;
③乙方、丙方中任何一方丧失必要的经营资质,不能再从事耗材生产或经营活动的情况;
④乙方、丙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害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保护期或商业秘密的情况;
⑤甲方认定乙方、丙方中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⑥甲方认为乙方、丙方中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其它义务的情形。
(2)如果乙方、丙方中任何一方破产或丧失履行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的方式,提出终止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该终止协议的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3)在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下,甲、乙、丙三方可根据情况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19.其他:
(1)适用法律:本协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2)协议生效: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丙各执一份。
(4)本协议包含以下附件:供货清单。
20. 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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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签订时间:2022年 月 日
甲方:四川省人民医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
乙方: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
丙方: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
附件:供货清单
序号 |
比选产品名称 |
产品流水号/商品代码及产品ID |
产品名称 (以集中采购平台产品名称为准) |
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号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计价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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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四川省人民医院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试剂质量,更好地贯彻落实《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等以及国家有关试剂的管理规定,以确保临床使用试剂的质量,明确试剂质量责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试剂质量保证协议:
一、试剂经营企业、试剂生产企业的资质方面
1.乙方必须是具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的试剂经营或生产企业,应向甲方提供加盖鲜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含GMP证书)、《营业执照》(药品含GSP认证)的复印件及各级代理商授权等相关资质证书,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以及业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业务员应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活动。
2.乙方应随时能提供所配送试剂及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材料,如加盖申报企业鲜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或《药品注册证》、《药品注册批件》、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含GMP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进口试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公司鲜章的《检验报告》和《报关单》复印件。
二、试剂质量保证方面
1.乙方提供的试剂必须符合国家法定的质量标准,并随时可提供甲方所需试剂的质量标准、试剂检验报告以及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2.乙方提供的试剂通用名、商品名、商标、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试剂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3.乙方不得配送假试剂、劣试剂,如有发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没收的假试剂、劣试剂,甲方被没收的其他款项及罚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使用假、劣试剂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责任;同时,因为产品或服务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
4.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得知有关试剂质量事件发生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医院。如果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甲方在试剂规定的储藏条件下保管、储存试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试剂在该批试剂规定的有效期内质量合格。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反馈试剂质量方面的问题和相关信息。
三、试剂入库、验收及储运方面
1.乙方提供的试剂,其有效期应保证有总有效期的2/3的时间,乙方应随时与甲方联系,对近效期品种进行调换或退货。
2.乙方提供的试剂应能随时向甲方提供试剂合格证明,如该批试剂的检验报告书或产品合格证等(主要指乙方提供的非整件包装试剂)。
3.在入库验收时若发现有异常,包装不符合要求、数量短缺、标识模糊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入库。
4.甲方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所提供试剂在品种、规格、数量等与原始发票不符及试剂有破损、短缺等情况,乙方应负责补足、调换或退货。
5.乙方提供的试剂在储存、使用期间,经甲方或相关部门抽检为不合格产品,则由乙方负全责,并按本协议第二条第3项处理。
6.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试剂需求计划后及时配送,对甲方的计划购试剂应在24小时内送到。若因特殊情况而不能配送者,按签订的供货协议处理。
7.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积极组织、采购市场紧缺、临床必须使用的试剂,原则上乙方经营了市场紧缺试剂生产企业的品种,该紧缺品种就由乙方负责组织、储备和配送。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中所指试剂为乙方提供的体外诊断试剂、化学原料、化学试剂、诊断用药品等与临床检验相关的产品。
2.乙方提供试剂的相关广告应符合广告审批内容的规定,如因违反试剂广告的有关规定所带来的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3.本协议适合合同购销、电话购销、书面计划等方式的购销活动。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签订时间:2022年 月 日
甲方(盖章):四川省人民医院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购销协议
甲方:四川省人民医院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预防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我院与供应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和招投标等工作之便,暗示、索要和收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财物、提成、回扣等一切不正当利益。
二、甲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及我院的采购管理制度,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乙方及其代理人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向甲方提供学术推广、技术咨询活动,上述活动不与甲方的采购行为挂钩。乙方不得在甲方医疗服务区域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促销、宣传推广活动。
四、乙方及其代理人不得以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学术活动、外出考察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变相给付财物的形式,获得业务或保持业务。
五、xxxx以自身名义与甲方开展合同约定范围的业务合作并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乙方不得擅自转委托其他服务商或者采取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允许挂靠经营等方式变相转委托其他服务商履行合同中权利、义务。
六、乙方必须承诺向我院供货的同规格型号同质量等级医用物资为全省最低价,办公用品、装修材料、营养科食材、工会福利等为同时期成都市集团采购最低价。
七、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者,甲方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举报受理部门:审计部
举报电话:000-00000000
举报邮箱:xxxxxxx@000.xxx
甲方:xxxxxxx(xx)
xxxxxx:
xx:***(xx)
乙方代表签字: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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