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NSC2016-050
南京审计大学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 移动图书馆
采购编号: NSC2016-050
采 购 人: 南京审计大学
日 期: 二○一六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我校拟对移动图书馆项目进行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具 体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移动图书馆 |
2 |
采购人式 |
竞争性谈判 |
3 |
采购编号 |
NSC2016-050 |
4 |
采购人 |
南京审计大学 项目负责人:赵老师 徐老师 电话:025-58318709 58318724 |
5 |
谈判供应商 |
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6 |
采购预算 |
项目总预算价为100000.00元,超过预算价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
7 |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 |
8 |
竞争性谈判 保证金 |
金额:人民币 贰仟 元整(¥ 2000.00 元) |
9 |
递交方式 |
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交纳有效 转账支票或银行本票、汇票等(收款人:南京审计大学;开户行:南京市工行汉府支行;账号:43010158 1910 0302 596;注: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
10 |
谈判响应文件 递交 |
截止时间: 2016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 : 00 地点: 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沁园致明楼416室 |
11 |
谈判响应文件 数量 |
正本份数: 壹 份 副本份数: 肆 份 |
12 |
谈判响应文件 有效期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九十天 |
13 |
其他要求 |
谈判供应商须对其所投的软件进行现场演示,每个软件的演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 |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南京审计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1 凡有能力按照本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均可成为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2 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2.2.1 谈判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并符合本项目销售资格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2.2 谈判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3 谈判供应商须提供2014年1月1日后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案例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3谈判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3.竞争性谈判费用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争性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法律适用
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5.谈判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1谈判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 本谈判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谈判采购文件
6.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
6.l 谈判采购文件由四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二章 采购清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谈判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6.2 谈判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竞争性谈判项目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本谈判采购文件不再对此进行描述。
6.3 谈判供应商必须详阅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谈判供应商若未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7.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若谈判供应商对谈判采购文件有疑点,可用书面形式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天前通知采购人。
8.谈判采购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8.l 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需对谈判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他任何原因,采购人均可对谈判采购文件用书面澄清的方式进行修正。
8.2 对谈判采购文件的更正,采购人将以更正公告方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公告地址:http://www.nau.edu.cn/s/21/t/5/p/6/c/1119/d/3539/list.jspy)。澄清文件将作为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
8.3 当谈判采购文件与澄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澄清文件为准。
8.4 谈判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采购人,逾期不回的,视同谈判供应商已收到澄清文件。
8.5 为使谈判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文件修正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按8.2条规定的方式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谈判供应商。
三 谈判响应文件
9.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9.l 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9.2 谈判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9.3 除在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9.4 本谈判响应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0.l 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目录及有关格式按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10.1.l谈判函、谈判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10.1.2 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0.2谈判供应商未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谈判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1.谈判报价
11.1 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11.2 采购人不接受备选的谈判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12 .谈判报价的货币
本次谈判采购的报价均须以人民币表示。谈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3.1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谈判的必要条件,金额按谈判采购文件前附表的要求执行。
13.2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
13.3 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有效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采购人不接受现金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13.4 若谈判供应商不按第 13.1、13.2和13.3条的规定缴纳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3.5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3.5.l 成交候选人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3.5.2非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根据采购人的相关财务规定向采购人申请无息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3.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谈判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放弃或撤回谈判响应文件;
(2)成交候选人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3)谈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谈判供应商的;
(5)与其他谈判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14.l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为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征得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受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5.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15.l 谈判供应商按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要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每份谈判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除谈判采购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本谈判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15.3 谈判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
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6.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l 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谈判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谈判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16.2 谈判专用袋(箱)上须注明:
(l)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2)分包号(如有);
(3)谈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16.3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第 16.l和 16.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人不对谈判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7.l 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采购文件中指定的地点。
17.2 若采购人按8.5条规定推迟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受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19.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l 谈判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人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9.2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 15条规定签署,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第 16.2条规定标记,还须注明“修改谈判响应文件”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9.3 谈判供应商不得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前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否则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该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 竞争性谈判及报价
20.竞争性谈判报价
20.l 采购人按谈判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及报价。
20.2 谈判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及报价,参加谈判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和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等事宜。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采购人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活动,则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有关手续。
20.3 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如样品递交等)。
20.4 竞争性谈判及报价时,采购人将组织谈判供应商查验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0.5 若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或未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包括保证金不符合第13条规定),采购人将拒绝接受该谈判响应文件。
20.6 按照第19条规定,同意撤回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拆封。
21.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l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资格证明
(2)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21.2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谈判响应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3)对谈判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响应文件及演示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21.3 所谓偏离是指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谈判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谈判响应文件对谈判采购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判断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1.4 谈判小组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21.4.l 谈判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4.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4.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4.4 若谈判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2. 具体谈判工作流程
22.1 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22.2 谈判小组审阅谈判响应文件并审查演示环节。
22.3 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22.4 谈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
22.5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并提交最终报价,采购人将现场公开唱标。如果采购需求无实质性变更,谈判供应商在最终报价时不能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该报价作废标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谈判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3.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23.l 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谈判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谈判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
23.2 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谈判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
23.3 谈判供应商不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3.4 并非每个谈判供应商都将被询标。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24.l 谈判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4.2 谈判小组遵循客观公正原则、有效竞争原则、对谈判供应商同等待遇或非歧视原则和保密原则,对谈判供应商资格及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与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后,组织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谈判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并确定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25.谈判过程保密
25.l 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谈判供应商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
25.2 谈判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25.3 在谈判期间,采购人将有专门人员与谈判供应商进行联络。
25. 4 采购人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谈判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26.谈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6.1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供应商不足3家以及在谈判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谈判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项目流标。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
27.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27.1 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谈判采购文件中公布的评审办法推荐出成交候选人。
28.2 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谈判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谈判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8. 质疑处理
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9.签订合同
29.l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否则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9.2 谈判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9.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二章 采购清单
一、项目概述
近年来,随着通信技术进步和手机、平板电脑等大众化移动终端的快速普及,为顺应数字化图书馆建设需要,提升图书馆服务水平,拟采购移动图书馆系统软件一套,能够满足我校读者在移动设备上方便及时的查询图书馆的各类信息和数据库资源。
二、参数要求
项 目 |
配置参数要求 |
功 能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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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要求
1.售后服务
1.1提供用户现场安装调试与培训及至少1年免费软件系统维护。
1.2软件平台及时更新,用户能及时获得最新数据信息。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及时解决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3软件提供维护期免费大小版本升级及免费服务。
2.报价要求
2.1 为充分保障整个项目的系统性、兼容性、科学性、安全性、扩充性和可靠性,供应商可以选择优于或等于以上参数的产品投标。如投标人的投标方案中需增加其他辅助设备的,请根据实际情况增列。
2.2投标人须完成的产品现场安装、调试测试、人员培训和服务承诺等,费用均含在报价中。
2.3投标人须认真测算,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采购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其他一切费用应由供应商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
2.4 交付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安装调试并经验收交付采购人.
2.5项目配合相关要求
成交人必须配合采购单位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工作,不得推委。如遇与其他单位协商不成,采购单位拥有最终决定权力,成交人必须予以配合。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买方:南京审计大学(以下称“甲方”)
卖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移动图书馆”并享有乙方提供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同恪守。
条款如下:
一、合同标的
软件名称 |
简介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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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含税):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二、质量保障
2.1 产品质量
乙方保证:向甲方销售的软件产品功能与甲方要求及本产品相关的文字说明材料完全符合。
2.2 服务质量
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完全按照本合同及相关组成文件规定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并针对本项目出项目保修承诺函。
三、合同价款
3.1 乙方所提供产品总价款为:¥ 元,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本合同价为含税价格。
3.2 包括在本合同3.1 条的合同总价中的合同软件,乙方应承担将其运送到甲方所在地的运输费用,安装调试费等一切各项应有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有关各项费用。
四、付款方式
4.1 支付方式及时间:
4.1.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 %作为质保金,即¥ 元(人民币大写: ),在软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年且无任何争议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
4.1.2乙方交付软件,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即¥ 元(人民币大写 )。同时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2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电汇 □银行承兑票据 □现金 □支票
4.3 发票提供: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按甲方要求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发票。
4.4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行号:
五、产品的交付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安装调试并经验收交付甲方.
六、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服务。乙方将委派经验丰富的认证技术服务工程师,现场完成甲方购买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并确保该产品的安装和运行合格。
七、软件培训
乙方负责提供软件现场操作培训。乙方将派遣工程师现场培训,直至甲方工程师能独立完成相关操作及日常维护工作,具体软件培训日期由甲方指定并提前10天通知乙方。
八、验收标准及时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产品并安装、调试后,经乙方提请,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填写乙方出具的验收报告。本软件产品验收标准以本合同及相关组成文件为准。
九、版权归属
本软件之版权归乙方。甲方经由乙方授权使用本软件。
十、服务项目
10.1 为甲方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及时解决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0.2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乙方对所提供的软件提供 1 年的免费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于甲方原因不能验收或推迟验收,则保修期以软件实际交付甲方之日起)。
10.3 自验收之日起 1 年内,如遇软件升级,乙方免费提供升级支持。
10.4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十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1.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 配合乙方准备好系统实施环境。
② 按付款方式所列按期按时付清软件费用。
③ 组织应用人员进行系统使用与验收工作。
④ 甲方严格在软件许可下使用本软件,不可对产品进行解密或将产品交给他解密。
11.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 按照以上服务内容进行优质及时服务。
② 遵循相应职业道德对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甲方的有关数据机密进行严格保密。
③ 甲方在购买上述产品后,如果通过任何方式发现存在软件BUG,乙方负责免费更改。
④ 为甲方提供软件使用培训。
⑤ 接到甲方服务请求,在服务期,系统出现故障,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甲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远端解决或现场解决。
⑥ 负责系统升级。
⑦ 提供所有系统执行文件及软件产品配套包含的内容。
十二、保密条款
12.1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该软件产品所涉知识产权,不以任何形式对软件进行解密,不在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做非法复制和扩散。
12.2 乙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相关保密资料负责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
12.3 本合同如有任何部分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
12.4 保密责任在合同终止后继续生效。
十三、违约责任
13.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应软件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相应扣除;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外,还应支付甲方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3.2 如乙方提供软件质量不符合合同“2.1”条的描述,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异议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合格软件。因此导致交付时间逾期,按照“13.1”条规定处理。
13.3 如乙方提供的软件遭受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含知识产权)和索赔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和索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律师费、仲裁费和与仲裁相关的费用。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13.4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或者履行质保义务不合格,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13.5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当期逾期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期逾期金额的5%。
13.6 针对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守约方通知后立即纠正,并赔偿因此导致守约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14.1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到不可抗力时间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时间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以中止。
14.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0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4.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14.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无法预料、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是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称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以及相关争议的解释和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十六、廉政条款
16.1 乙方不得给予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利益,否则不论数额大小,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合同尚未履行终结,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条款对双方具有永久约束力,不因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或失效而丧失效力。
16.2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接受乙方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利益,甲方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七、其他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依约定为准。
17.2 甲乙双方除非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或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7.3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本合同,如需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予以确认,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 合同组成
①本合同协议书;
②成交通知书;
③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
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17.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7.6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注:请谈判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谈判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价。
一、谈判函、谈判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1.竞争性谈判函
南京审计大学:
你方 号谈判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方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谈判。
1.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本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有效的。
2.我方接受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方同意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本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谈判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方成交,本谈判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方同意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所有资料。
5.我方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竞争性谈判最低的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谈判响应文件和报价。同时也理解你方不承担我们本次谈判的费用。
6.如果我方成交,为执行合同,我方将按谈判供应商须知有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
供应商名称: (公章 )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2.报价一览表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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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 报价 总计 |
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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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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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维修期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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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供应商(公章 )
授权代表(签字)
注:(1)谈判报价应包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范围的全部内容。
(2)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3.谈判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 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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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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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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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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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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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报价总计:(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 |
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相关的所有费用由谈判供应商自行计算填列。
(3)总价=单价*数量,数量由谈判供应商自行计算并填列。
(4)上表中的“谈判报价总计”数应当等于“报价一览表”中“谈判报价总计”数。
4.技术要求响应表
编号 |
原技术规范主要条款描述 |
谈判供应商技术规范描述 |
偏离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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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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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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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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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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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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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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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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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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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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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供应商(公章 )
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谈判供应商根据系统方案添加的设备、材料等也请列出
(3)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5.服务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此承诺由谈判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谈判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据实填写,格式由谈判供应商自定。
注: 1-5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须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二、资格证明文件
1.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以上资料原件携至现场备查。
2.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南京审计大学: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份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合法地代表我单位参加南京审计大学组织的 (采购编号为: )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受托人有权在该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竞争性谈判函和谈判文件,与采购人协商、澄清、解释,质疑,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二〇一 年 月 日
备注:
(1)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持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等事宜,谈判响应文件中则附授权书复印件。
(2)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
持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
3.其他
(企业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内容,格式自定)
注:1、2、3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须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