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以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科 创板及其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目标 ETF 为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