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法令另有規定或信用卡申請人或持卡人書面同意(包括於申請書勾選同 意)時,銀行得提供持卡人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部分卡號、核卡 日及地址等資料)予銀行之關係企業、往來之金融機構、與銀行合作推廣業務之保險及其他機構、代銀行處理信用卡事務及提供本卡優惠及服務之第三人。於行銷之目的內宣傳推廣 、共同行銷、提供郵購商品目錄及其他資訊、蒐集、處理、國際傳輸及利用(包括但不限於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銀行之關係企業或合作推廣業務機構應對所蒐集之資料依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