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编号:2018-043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土地征收情况概述
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退散进集”工作整体部署和“两高”(高铁、高速)沿线环境整治提升要求,桐乡市屠甸镇人民政府拟对“桐乡花木城”项目二期地块进行征收。2018年6月15日,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苗木城公司”)与桐乡市屠甸镇人民政府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并授权苗木城公司管理层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拟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8,047.74平方米,补偿金额为 4,451.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土地征收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1. 拟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位置 | 权证编号 | 性质 | 使用权类型 | 使用期限 | 面积(平方米) |
桐乡市屠甸镇沪杭高速公路东侧、盐 | 桐国用(2012)第10878号 | 批发零售用地 | 出让 | 2052 年 2 月 19 日 | 38,047.74 |
湖公路南侧 |
上述拟征收土地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 拟征收土地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
序号 | 账面原值(元) | 已计提的摊销或减值准备(元) | 账面净值(元) | 评估值(元) |
1 | 42,310,725.19 | 0.00 | 42,310,725.19 | 44,516,000 |
三、 定价依据
根据嘉兴中瑞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征收估价项目估价报告》(嘉中估字(2018)第3025号),上述土地的评估总价值为4,451.6万元,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参照评估值。
四、协议主要内容
1.拟征收土地座落于桐乡市屠甸镇沪杭高速公路东侧、盐湖公路南侧,土地证书号为桐国用(2012)第10878号,拟征收面积38047.7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2.定价依据:根据嘉兴中瑞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征收估价项目估价报告》(嘉中估字(2018)第3025号)。
3.补偿金额:甲乙双方商定,该地块涉及的土地征收补偿款总计人民币
4451.6万元。
4.补偿方式:
(1)签订本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6月25日之前,甲方支付乙方土地征收补偿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222.6万元;
(2)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土地征收补偿款尾款,即人民币4229万元。验收通过后双方进行签字确认,该验收确认视为拟征收土地移交完成。
5.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土地产权证书及其他相关权证交由甲方,委托甲方统一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注销等相关手续;在办理手续过程中,乙方应全力协助和配合甲方。
6.乙方最晚应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桐乡花木城项目二期项目用地
38047.74平方米土地上附着物的拆平工作并移交给甲方。
7.本协议经过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理手续及存档各一份。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被征收的土地为“桐乡花木城”项目二期预留土地,尚未施工建设,因此本次土地的征收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征收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流,预计本次征收将增加公司2018 年税前利润约10.39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