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客户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服务时间
2023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二、服务内容
1、日常动态宣传: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重要活动,通过融媒体平台播发。
2、典型案例宣传:开设“宿事速办在行动”专栏,采消息的形式,在融媒体各平台播发。
3、常规深度宣传:每月至少精心策划一期深度报道,报道入驻单位办事效率、先进人物典型事例、服务大厅为民服务保障等专栏内容。
4、新媒体互动宣传:制作新媒体微信、微视频成品,主要内容包括典型案例宣传的内容、常规深度宣传的内容及其他关于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相关新媒体内容。
5、微视频制作(新媒体):根据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需要制作抖音、微视频。成品微视频,全年对外宣传片各两部,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
6、微博微信制作(新媒体互动信息):通过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为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供信息宣传。
三、其他服务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需要其他服务的,应当另行约定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2、乙方可以协助甲方结合热点事件、主题活动、重要节点等时间点发布原创以外的内容(包括大型活动、微电影的拍摄制作)。这些内容均需另行收费。
四、服务费用
人民币(大写) 整(含税价)( )。
五、双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案、质量、时间等要求,保质按期制作完成拍摄宣传任务,否则视为违约行为,由双方商定、视情扣款。
2、如果甲方要求更改既定的方案,另外增加新的内容,乙方应当协助甲方修改。
3、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之前,甲方不得将视频资料用于本约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客户或其他目的使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权利。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
六、内容修改
本协议任何一条款的修改或者解除,须经甲、乙双方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修改或者解除。
七、服务验收
按照协议规定,乙方传统媒体、新媒体新闻宣传以完成的数量为标准,新媒体作品以甲方逐条审查发布为依据,发布平台为验收标准,按条目计算,乙方根据完成任务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交于甲方。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九、保密条款
该协议为双方商业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对方未允许的情况下透露给第三方。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签订,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共同遵守。
签字盖章:
甲方: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单位联系人(签字): 日期:
乙方:
单位联系人(签字): 日期:
服务内容清单
服务形式 |
服务内容 |
期数 |
时长 |
日常动态 宣传 |
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重要活动,通过融媒体平台播发。 |
不限 |
不限 |
典型案例宣传 |
开设“宿事速办在行动”专栏,采消息的形式,在融媒体各平台播发。 |
25期 播发频次:每周一条(时长不限) 发布内容:新闻消息 现场拍摄:摄像机、专业单反、航拍器。 技术保障:大洋系统 |
全年 |
常规深度宣传 |
每月至少精心策划一期深度报道,报道入驻单位办事效率、先进人物典型事例、服务大厅为民服务保障等专栏内容。 |
6条 播发频次:每月一条 发布内容:深度报道(不低于3分钟) 现场拍摄:摄像机、专业单反、航拍器。 技术保障:大洋系统 |
全年 |
新媒体互动宣传 |
制作新媒体微信、微视频成品,主要内容包括典型案例宣传的内容、常规深度宣传的内容及其他关于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相关新媒体内容。 |
期数不限 负责提供成品内容: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供自己的平台为微信、微博、抖音和微视频号给予播出。 |
全年 |
微视频制作(新媒体) |
根据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需要制作抖音、微视频。成品微视频,全年对外宣传片各两部,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 |
全年不低于25条 发布平台:抖音微视频号平台 发布内容:微视频(不超过90秒) 现场拍摄:摄像机、专业单反,航拍器。 技术保障:苹果系统 |
全年不低于20分钟 |
微博微信制作(新媒体互动信息) |
通过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为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供信息宣传。 |
不限 |
全年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