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一、 主旨:
力麗馬告生態園區 場地拍攝申請辦法同意書
力麗觀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退輔會榮民森林保育處」辦理的
「棲蘭、明池森林遊樂區及棲蘭神木園區」委外經營團隊,本公司以優質品牌形象,將觸角延伸至全台灣各熱門景點,打造賓至如歸的尊榮服務。為讓馬告生態園區景致發揚國際,特別規畫場地申請辦法作為民眾拍攝利用,歡迎各界以愛護山林之心申請入園並傳遞馬告山林之美。
二、 收費方式:
★場地拍攝範圍、時段及收費標準如下 (假日、寒暑假、連續假日不適用)。
★每一場次計費基準為 4 小時 (若不足時仍以 4 小時計,不另退費)
場地 | 開放時段 | 場地租用費 | 保證金 | ||
室內 | 山莊房間(棲蘭/明池) | 週一至週五 08:00-16:30 | 5,000/每場次 | 10,000 | |
戶外 | 棲蘭 | 小木屋住宿區 | 週一至週五 08:00-16:30 | 5,000/每場次 | 10,000 |
小泰山步道 | |||||
峽谷咖啡吧 | |||||
溫泉體驗館 | |||||
明x | x池湖園區 | 週一至週五 08:00-16:30 | 5,000/每場次 | 10,000 | |
小木屋住宿區 | |||||
備 註 | |||||
1.租金含清潔費、人員管理費,惟需自行清理並攜出所產生的廢棄物。 2.如需使用電力請自備發電機,場地租金不含空調水電與接電費。 3.保證金於活動結束及檢驗完成後,通知申請單位領取。如無法自行領取,將扣除手續費後依指定方式退回。 4.超過申請使用時段,將以每小時計費 2,000 元計算(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如該時段以有其他活動,則恕無法提供超時申請。 5.租借費用含免費停車位 2 個,其餘車輛以牌告價另外依小時計費。 6.若欲申請入園時段非上述時段,請另外提出申請,園區將於評估後回覆。特殊時段例如:深夜或清晨,則會另外加收時段特別費。 7.園區為開放區域,拍攝時亦可能有其它遊客,無法協助清場。 |
三、 場地租借規定:
1. 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災人禍而無法按時使用,所繳費用本園區全數退還,如未能於使用日前 7 日(含)通知取消場地者,則所繳場租費用概不退還。
2. 為維護本園區展品著作物,應保持現有之展場擺設,申請單位不得擅自移動展品或更改展間及作品配置,租借過程凡損及展品者須負完全賠償責任。
3. 申請單位於使用期間屆滿前,應將一切自有之物件搬離並回復原狀,若未如期清除,即視同廢棄物,本園區無須通知或催告,即有權為任何之處理,處理所需費用及所生損害,概由申請單位負責。
4. 無法於期限內完成清潔維護,其所衍生費用並得由保證金內扣除,按日計算違約金每日新台幣 10,000 元整,若扣完違約金仍不足折抵垃圾清運費,本園區可向申請單位求償補足實際清運差額。
5. 申請單位使用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園區得立即停止其繼續使用本場地或沒收保證金,其所繳場地使用費不予退還,並於一年內不得再申請。
(一) 違反公共秩序、相關法令及善良風者。
(二) 嚴重影響遊客遊憩品質。
(三) 未經本園區同意,私自將場地之部份或全部轉讓他人使用者。
(四) 活動內容損及本園區植物、建築、設備或有公共安全之虞者。
(五) 活動當中出現毒品、槍械等物品。
6. 現場不得使用爆破、用火、煙霧、造雨、造風等特效場景。
7. 活動之設備、運輸、人員保險均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
8. 活動前應完成會場之佈置,活動結束之後,活動設備應立即運離本園區。
9. 活動期間之秩序維持、安全維護,申請單位應自行負責,並須派員至現場維護,其指派維護人員須注意禮貌及態度。
10. 請勿在園區內任意丟棄垃圾及一切廢棄物,共同維護場地整潔,活動後申請單位應恢復場地之整潔,並需自行清運活動產生之廢棄物。
11. 園區地面、樹木及牆面不得噴畫任何標誌釘樁搭架,如需張貼海報廣告等事宜,請先知會園區,獲淮許可。
12. 凡有其他特殊需求,請與園區承辦人事先溝通,待許可後,方得為之。若有任何損失由申請單位自行負責。
13. 所有活動申請,本園區均得行使最終同意權。
四、 申請辦法:
1. 申請單位原則上應於辦理活動前三十日逕憑活動企畫書及流程內容,依附件表格填寫並提出申請,本園區有權進行審核。
2. 經本園區核可後,由承辦人通知申請單位,並依本園區同意之條件進行活動作業,請於核准通知後,活動七日前繳納場地使用費,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申請。
以上相關規定條款,經詳閱無誤,同意遵守該場地使用相關規定,請簽名回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