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货物类
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 年长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长财采购〔2018〕2097 号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2019 年长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9 年长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长春市财政局 2018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
2019 年长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财库〔2013〕189 号)的有关规定,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吉财采购〔2018〕979 号)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结合长春市具体情况,修订 2019 年长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A:货物类
项目名称 | 门槛价 | 备 注 |
A02 通用设备 | ||
A0201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
A02010103 服务器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 协议供货 | 不包含图形工作站及移动工作站 |
X00000000 便携式计算机 | ||
A020102 计算机网络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路由器、交换机、适配器等 |
A020103 信息安全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防火墙等 |
A020105 存储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磁盘阵列、网络存储设备等 |
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 | ||
A02010601 打印设备 | 协议供货 |
A02010604 显示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指显示器 |
A02010608 识别输入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考勤机、POS 机、触摸屏等 |
A02010609 图像图形输入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扫描仪、语音手写输入设备等 |
A020107 机房辅助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机柜、机房监控设备等 |
A020108 计算机软件 | ||
A02010801 基础软件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 件等 |
A02010803 应用软件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2010805 信息安全软件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20199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202 办公设备 | ||
A020201 复印机 | 协议供货 | |
A020202 投影仪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20203 传真机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20204 摄影、摄像器材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20206 LED 显示屏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20209 文印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速印机、装订机等 |
A020210 销毁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包括碎纸机、光盘硬盘粉碎机等 |
A0203 车辆 | ||
A020301 载货汽车 | 单价 25 万元或总额 50 万元以上 | 指小货车、园区用电瓶车、清洁卫 生车辆 |
A020305 乘用车(轿车) | 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不超过(含)9 个座位 | |
A020306 客车 | ||
A020307 专用车辆 | 单价 25 万元或总额 50 万元以上 | 是指搭载了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 行特殊工作任务的专用车辆,如消防车、医疗车、殡仪车等 |
A0204 图书档案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205 机械设备 | ||
A020504 锅炉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20512 起重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含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
A0206 电气设备 | ||
A020615 电源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不间断电源等 |
X00000000 电冰箱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2061802 空气调节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空调、空气净化设备、取暖器等 |
A02061803 洗衣机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A02061804 电视机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20619 照明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指成套灯具 |
A0208 通信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包括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等 |
A0209 监控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210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212 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3 专用设备 | ||
A0309 工程机械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310 农业和林业机械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320 医疗设备 | ||
A032001 诊疗仪器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32002 手术、护理器械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322 安全生产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324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325 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327 教学教具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328 环卫绿化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329 殡葬设备及用品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331 水上交通运输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含船只等 |
A0334 专用仪器、仪表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气象、测绘专用仪器等 |
A0335 文艺设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乐器、舞台设备等 |
A0336 体育设备 | ||
A033601 设备设施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33601 比赛装备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4 文物和陈列品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5 图书和档案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包括电子图书 |
A06 家具用具 | 包括办公家具、厨卫用具等 | |
A0601 床类用具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602 办公家具用具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608 厨卫用具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07 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A13 采暖用煤炭及其他燃料 | 总额 100 万元以上 | 含生物质燃料 |
A99 其他货物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B:工程类
项目名称 | 门槛价 | 备 注 |
B01 建筑物施工 | 总额 100 万元以上 | |
B02 构筑物施工 | ||
B0209 水利工程施工 | 总额 100 万元以上 | |
B0213 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 铺设 | 总额 100 万元以上 | |
B0215 公共设施施工 | 总额 100 万元以上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 |
B0216 环保工程施工 | 总额 100 万元以上 | 污水处理、固定废物处理施工等 |
B03 拆除工程 | 总额 100 万元以上 | |
B05 专业施工 | ||
B0510 消防工程 | 总额 100 万元以上 | |
B0599 其他专业施工 | 总额 100 万元以上 | 基础施工、防水、钢结构、保温工程等 |
B06 建筑安装工程 | ||
B0603 电力系统安装 | 总额 100 万元以上 | |
B0606 通风空调设备安装 | 总额 100 万元以上 | |
B0607 燃气设备安装 | 总额 100 万元以上 | |
B07 装修、修缮工程 | 总额 100 万元以上 | |
B99 其他工程 | 总额 100 万元以上 |
C:服务类
项目名称 | 门槛价 | 备 注 |
C02 信息技术服务 | ||
C0201 软件开发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0202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0206 运行维护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0209 呼叫中心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03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04 租赁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包括办公设备租赁、车辆租赁等 |
C05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定点采购 | |
C06 展览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07 会议服务 | 定点采购 | |
C08 商务服务 | ||
C0801 法律服务 | 定点采购 | |
C0802 会计、审计服务 | 定点采购 | |
C0805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定点采购 | |
C0806 广告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0809 劳务派遣服务 | 定点采购 |
C0810 安全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保安服务 |
C081401 印刷服务 | 定点采购 | |
C081402 出版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0904 测绘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10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
C1002 工程勘探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1003 工程设计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1006 工程监理服务 | 定点采购 | |
C1008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定点采购 | |
C12 房地产服务 | ||
C1202 房屋租赁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1204 物业管理、保洁服务 | 定点采购 | |
C130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14 机动车保险服务 | 定点采购 | |
C17 公务差旅机票 | 定点采购(按财政部规定 执行) | 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 |
C18 基本公共服务 | ||
C1801 养老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含居家养老服务培训、调查统计 |
C1802 住房保障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19 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 | ||
C190107 健康检查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20 文化体育服务 | ||
C2001 新闻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
C2003 文化艺术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指文学、美术和表演等艺术的创作、表演、展示等 |
C99 其他服务 | 总额 50 万元以上 |
二、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年度预算金额达到 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和年度预算金额达到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工程类项目,采购人也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三、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长春市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
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 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 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 录、采购限额标准和经批复的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实施计 划。
(二)政府采购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进口机电设备、建设工程以及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以及属于本部门、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采购办”)批准,可以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可委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的项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入长春市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三)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 扩大定点范围和推行协议供货方式的通知》(长府办发〔2010〕 22 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扩大定点采购范围,推行协议供 货制度,具体的标准和要求以市财政局相关文件为准。
(四)采购人年度采购金额达到 200 万元以上(含 200
万元)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及年度采购金额达到 400 万元
以上(含 400 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规定,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变更采购方式。采购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各类采购项目由市政府采购办根据法律规定核定采购方式。
(五)采购人应当于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约束规范选择采购方式,按照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同时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贯彻落实国家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国家有关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充分体现政府采购的政策性功能。因情况特殊确需采购国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库〔2007〕119 号)的规定,获得市政府采购办的批准。车辆采购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长春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长财综〔2015〕 1550 号)等有关规定,对于 PPP 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人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申报采购计划后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
(七)对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长期服务类项目,包括车辆及设备租赁、保安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等项目,采购人通过公开竞争的采购方式确定项目供应商时,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采用一次采购、按年续约的方式,合同续签的条件和要求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载明。年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八)各城区、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审批,审批情况需按项目登记存档,并于年末将审批项目统计表报市政府采购办备案。
(九)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发布后,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补充的,另行公布。各城区、开发区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制定本地区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并将目录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采购办备案。
(十)《2018-2019 年长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长财采购[2018]79 号)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