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及环境(含水电)维护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003-JZCG-G2024-0005
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及环境(含水电)维护项目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及环境(含水电)维护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003-JZCG-G2024-0005
甲方:(买方)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乙方:(卖方)扬州康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分中心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 通警察大队秩序及环境(含水电)维护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1 标的名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及环境(含水电)维护
1.2 标的质量:负责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维护、环境维护、会务服务、维修服务、水电维护等
(一)秩序维护要求
1、规范着装,不酒后上岗,不脱岗、串岗。白班大门正常敞开,晚班关闭。
2、保持传达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加强巡查,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及时报告;严禁“黄牛”在门口徘徊、接业务,发现此类现象必须予以驱逐;严禁收废旧、小商贩等闲杂人员进入院内。
3、车辆指引,尤其对进入大门的机动车辆,严禁逗留,确保出入口通畅。
4、加强对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巡查,防止车辆丢失。
5、认真做好夜巡值班工作,晚班人员 23:00 前,早上 5:00 后每一小时巡查一次,23:00-凌晨 5:00 可以睡岗,但需保持警觉,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如实填写夜巡值班记录。
6、遇有采购人放假、或重要活动,要增派人员,加强门口的交通管理,维持好秩序。
7、发现打架斗殴、社会闲杂人员骚扰滋事等违纪违法事件,要依法处理,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必要时可直接与辖区派出所联系。
8、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重要信件要登记,并及时通知或转交收信人。
9、执勤过程中,不得与任何方面发生肢体冲突。
10、xx执勤,不得有打骂行为。发生矛盾过程中,如有打骂群众和黄牛等
行为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1、做好办公区域的消防等设施的巡查工作,做好预防火灾工作。
12、做好采购人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环境维护服务要求
1、办公楼环境维护
(1)每天上、下午上班前走廊、楼梯、地面清扫干净。
(2)及时清理垃圾桶,保证垃圾桶内呈半空状态。
(3)地面每天拖洗 1 次,楼梯、护栏、扶手每周至少抹 1 次。
(4)公共卫生间上、下午各全面打扫一次,含地面拖洗、便池冲洗,厕纸清理,确保无异味、无污垢、尿垢等,放置香球等。每月 2 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发现墙壁有字及时清洁。室内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地面无灰尘、蜘蛛网,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积垢。
(5)公共区域的墙壁、天花、门窗的环境维护,保持地面、墙面、天花等无污渍、水渍、灰尘,无蜘蛛网、灰尘,玻璃、门窗保持明亮,无乱贴乱划,无乱堆乱放。
(6)做好循环环境维护,保持服务场所的清洁卫生。
(7)每天上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前对 5 间领导办公室内部地面、桌椅、台面进行清洁,垃圾收集。窗户定期清洁。
2、办事大厅环境维护
办事大厅公共部位上、下午各全面打扫一次(不含工作人员办公场所)。主要是地面、桌椅、门窗、配套设施环境维护及垃圾清理。保持地面、桌椅洁净,无污渍、灰尘,顶面无蜘蛛网、灰尘,玻璃、门窗等要保持明亮、干净。
3、会议室环境维护
本项目共有 2 个大会议室、1 个小会议室
(1)会议后,及时开展会议室的清洁工作。
(2)关闭空调、打开窗户,更新空气。
(3)茶水、烟灰缸倾倒、清洗,桌面清洁。
(4)清洗茶杯、托盘。
(5)清空垃圾桶。
(6) 所有物品归位,关灯、锁门。
(7) 玻璃每月清洁一次。
4、两个值班室环境维护:每天上午下午清理打扫一次(包括:地面、墙面、桌面卫生,盥洗室卫生,整理床铺等)。每天 11 时前打扫完毕,下午 4 时打扫完毕。
5、院内停车场:及时清扫停车场;每日清扫 2 次纸屑和垃圾;每日将墙面
及箱柜上的灰尘掸掉;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周擦洗 1次门窗、指示牌。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明显灰尘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
6、垃圾桶:每日清运 1 次;每周清洗 1 次,清洗工作在非工作时间集中在指定场地进行;垃圾桶、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无污迹、无油污;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7、卫生消杀毒: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 1 次,其他根据季节和
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 1 次,确保操作人员和办公人员安全,不干扰办公人员正常生活。检查办公室、食堂及公共场所,目视室内无苍蝇在飞;检查楼道等无明显鼠迹,用布粉法检查老鼠密度,不超过 1%。
8、楼顶卫生清理:各办公楼楼顶每半月清理 1 次,雨季每周 1 次,确保排水通畅。
9、院内绿化维护:定期对院内绿化进行浇水、杂物清理及杂草清除等日常维护。
10、环境维护过程中注意节水节电,爱护公物,发现安全隐患或公物损坏及时向相应场所部门负责人汇报。
11、遇到突击性活动,服从相应场所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认真配合做好所分配的环境维护工作。
(三)会务服务要求
会务接待负责采购人召开的各类会议,每次会议召开前应做好各项相关会务准备工作
1、会务服务人员要做到:
(1)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无异味,服务员应化淡妆,不得浓装艳抹,
禁止穿高跟鞋,保持口腔清洁,不吃异味食物,面部保持微笑,身上不得佩带手机。
(2)站姿:采用手背式,双腿直立,上身挺直,眼睛平视。立于会议室门外,发现参会人员进入应立即添加茶水,阻止会议室外大声喧哗者及影响会议人员。
2、接到会议通知,准备清洁的茶具,水瓶若干,茶叶、纸巾、纸杯(根据参会人数量)等会务用品。
3、根据会议时间和参加会议人数,提前将会议室门、灯、空调或窗户(空调停开期间打开窗户,会议前 5 分钟关闭)打开。对会议室清洁进行检查,发现污损,及时处理。
4、上茶时,应注意端稳,轻拿轻放于客人面前,加茶时注意客人的动作,避免和客人身体发生接触。
5、会议结束后, 收茶杯--收烟灰盅--擦桌子--摆放椅子--关灯、空调、窗户
(散会后立即开窗户)--关门--清洗烟灰盅, 放置于指定地点。
6、按采购人的要求布置会场,制作会议的会标、席位卡、戗牌、购买水果等。
7、会务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维修服务要求(由项目经理或其指定的项目组成员负责)本项目提供日常水、电及门窗和办公家俱的一般维修。
(五)水电维护要求(由项目经理或其指定的项目组成员负责)
主要内容为:照明灯、照明开关、电源插座维修;所有水路维修,包含水龙头、高水箱(节水器由采购人负责);线路检查。监控设备及空调维修由采购人负责。环境维护工具、耗材(垃圾桶、纸娄等)由采购人提供,其他环境维护工具(垃圾袋、香球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服务区域的管道疏通工作及费用均由供应商提供。秩序维护工具、耗材均由供应商提供。
1.3 标的数量(规模):扬州公安局邗江分局交警大队共有三幢楼(含有 2 个办事大厅)。1 幢 4 层楼、1 幢 3 层楼、1 幢 2 层楼;1 个露天停车场。汊河中队有三幢平房(含一个业务大厅,一个办公区,一个食堂,一个露天停车场),其中南二楼用于民警辅警休息室、健身房,新建了违章处理大厅,翻建了档案室,服务面积增加了 1600 平方米。
1.4 履行时间(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2024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3 月 31 日)
1.5 履行地点:扬州公安局邗江分局交警大队位于xxxxxxxxxx 000 x
1.6 履行方式:现场服务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捌拾玖万捌仟柒佰陆拾元壹角贰分(898760.12 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
三、技术资料
3.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 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交纳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 10%)
6.2 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6.2.1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无
6.2.2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无
6.2.3 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无
6.2.4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无七、合同转包或分包
7.1 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
7.2 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
7.3 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
8.1 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 30%的预付款;服务开始后,甲乙双方按 3 个月为周期结算服务费用(支付费用时扣除预付款,预付款扣完为止),每周期结束后,甲乙双方按考核结果确定实际支付费用(服务费用实行月度考核季度拨付制度,月度考核结果单独应用,不进行季度加权),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
九、税费
9.1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
10.1 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10.2 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10.3 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
10.4 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10.5 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
10.6 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
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 5% 的违约金。
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 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 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5% 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4 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 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
13.1 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
14.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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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24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