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編號 T&C-V149
條款編號 T&C-V149
有關「家人智共享」服務條款及細則
1) 同意聲明
1.1. 此乃您 (下稱"您" 或 "客戶") 與SmarTone Mobile Communications Limited (下稱”SmarTone” 或 “我們” 或 “本公司”) 作為使用
「家人智共享」」服務 (下稱”本服務”) 的協定。使用本服務,您承認並同意這些條款及細則,如您不同意這些條款及細則,請您不要使用本服務。
2) 「家人智共享」服務 (“本服務”)
2.1 本服務讓您在香港透過指定穿戴式裝置以其獲分配的流動電話號碼撥出電話或接聽來電及使用流動數據服務。
2.2 本服務只供本公司現有指定的流動電話服務計劃客戶使用(不適用於儲值卡之客戶)。每個現有指定的流動電話服務計劃(主
SIM咭及/或附屬SIM咭)最多共可登記5個本服務。
2.3 本服務必須配合指定的智能手機及穿戴式裝置使用。以上服務須配合已採用流動作業系統 iOS 及其指定軟件版本之智能手機或穿戴式裝置使用。適用之智能手機或穿戴式裝置所兼容的流動作業系統及其指定軟件版本將不時更新及更改,詳情請瀏覽本公司網頁或向店員查詢。
2.4 本服務只支援於 1 部已配對的穿戴式裝置上使用,當您於已配對的智能手機將設定轉換至至另外一部穿戴式裝置上使用本服務後﹐本服務於之前所配對的穿戴式裝置會即時自動終止。
2.5 您必須於指定的智能手機上為指定的帳戶完成家人共享設定,並以指定的帳戶登入指定穿戴式裝置,才可在指定穿戴式裝置上使用本服務。
2.6 在成功登記本服務及完成配對後,系統將自動配置一張 eSIM 到穿戴式裝置內。
2.7 本服務不支援於香港以外地方使用。
2.8 如現有指定的流動電話服務計劃內的登記號碼被終止服務或更改選用非指定之服務計劃,不論任何原因,本服務亦同時終止。
2.9 客戶明白及同意由於本服務之提供及質素取決於該數據網絡之技術及表現,而本服務亦可能受到其他因素影響,包括但不限於手提裝置或網絡防火牆之設定、客戶所使用之數據網絡之穩定性及保密程度及有關法例、法規之修定所影響,因此本公司對此服務之提供及所提供的方式及規格將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2.10 本公司有權因應合規目的控制及修改由本公司所設定的使用規則,亦保留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強制執行使用規則的權利。
2.11 本服務只可用本公司指定的智能手機或穿戴式裝置。您須為被破解或重植系統的設備進行的任何動作負起責任。
2.12 您使用本服務時所使用的 SmarTone 流動電話號碼,本公司會以之(i)核實您使用本服務的資格;及(ii)讓本公司於相應的賬戶就您使用本服務作記賬之用。
2.13 客戶同意:
a) 只為個人和非商業目的使用本服務;以及
b) 不會為任何原因而違反、反向製作、複製、轉讓、散發或以任何方式篡改本服務的任何部份,也不會協助其他人士作出此等事情。
2.14 本公司可為遵從法律的目的,控制和修改本公司制定的關於本服務之使用規則。本公司亦有權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強制執行使用規則的權利。
2.15 SmarTone 不保證以下項目:
a) 本服務符合客戶要求;
b) 本服務不受干擾、及時提供、安全可靠或免於出錯;
c) 由此服務之使用而取得之結果為正確或可靠;
d) 客戶經由此服務取得之任何服務、資訊或其他資料將符合客戶的期望。
2.16 客戶明確了解並同意,客戶使用本服務之風險由客戶個人負擔,本服務是依「現況」及「現有」基礎提供,SmarTone 表明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商業適售性、特定目的之適用性及未侵害第三方的權利。SmarTone 不會對任何用戶通訊或個人化設定之時效、刪除、傳遞錯誤、未予儲存或因任何資料之下載而導致客戶的流動通訊設備之任何損壞或資料流失而承擔任何責任。客戶同意 SmarTone 不會就客戶進入或使用本服務及其任何部份而承擔任何責任。
2.17 SmarTone 不會就任何內容之質量、性質、準確性和實用性而承擔任何責任。
2.18 本服務之內容、內容類別及收費,將在不事先另行通知的情況下隨時作出更改。
2.19 SmarTone 可隨時在發出或不發出通知的情況下 (i) 取消或暫停本服務或其中任何部份,以作出系統維修、更新、測試及/或維修; (ii) 限制或暫停客戶使用本服務如 SmarTone 認為基於客戶對 本服務之使用,此等行動是適當的;(iii) 基於不同原因而使 SmarTone 認為是對本服務之管理或運作或 SmarTone 的業務是必要的而採取或忽略任何行動以致擴大、減少、修改、暫停、限制本服務或其中任何部份,或使其不能使用或不良地影响。
2.20 SmarTone 可在發現任何客戶對本服務之懷疑或早期之欺詐、欺騙、非法或不當使用,永久或暫時暫停客戶使用本服務或其中任何部份。
3) 服務收費
3.1 客戶必須根據銷售及服務合約 (或銷售及服務合約附帶協議) 內指定期限 (下稱”合約期限”) 選用「家人智共享」服務。合約期限由服務生效日開始計算。
服務計劃 | 每月月費 | 合約期限 |
標準計劃 | $28 | -- |
合約月費計劃 | $28 | 12個月 |
3.2 服務計劃是以每月收費。即使客戶使用本服務不足一個月仍當一個月計算,並需全數繳付適用之月費。於任何情況下,已繳交之費用將不獲退還。
3.3 除非收到客戶通知本公司停止使用本服務,本公司將於合約期屆滿後, 繼續提供有關服務給客戶, 並會收取合約期限屆滿當時的服務計劃的月費及不附帶合約條款。
3.4 透過本服務在已配對的穿戴式裝置上通話所產生通話分鐘、數據用量及短訊用量,將會從您現行使用的流動電話月費計劃內扣除及收取其後收費,或按標準數據費用收取。
3.5 若您透過本服務在已配對的穿戴式裝置在香港致電非香港電話號碼,您須繳付有關的 IDD 費用。若您使用本服務撥打號碼以 “+”為首的國際號碼時,本公司提供的 001 IDD 服務將會被使用並收取有關費用。撥打號碼以“1638”為首的國際號碼時, 1638 IDD 服務將會被使用並收取有關費用。使用前須要先註冊服務,而您須就連同本服務使用由 SmarTone 或任何其他電訊供應商提供的 IDD 服務繳付有關費用。
4) 回贈 (如適用)
4.1 數額總值回贈將於合約期限內根據銷售及服務合約 (或銷售及服務合約附帶協議) 所詳述的安排回贈客戶。
4.2 數額總值將會每月回贈至客戶戶口。第一期數額總值由服務生效起首個賬單月開始回贈。
4.3 倘若客戶的戶口在簽署本銷售及服務合約的日期前已有所安排,由本公司將客戶或本公司已預先繳付任何款項或費用存入該戶口(每一項此等安排下稱"已訂存款安排"),則本公司依照本銷售及服務合約第一次將分期款項存入該戶口的日期,將順延至下列兩者的屆滿日期後第 30 日:(a)已訂存款安排;或(b)(如有多於一項已訂安排)屆滿日期後最後完結的已訂存款安排。已訂存款安排的屆滿日期是指根據 已訂存款安排而應存入該戶口的最後一筆款項實際存入該戶的日期。
4.4 數額總值將由本公司按照上列方式,限於用以支付該戶口內免費服務應對本公司履行的付款責任。然而,客戶同意不得以任何應由本公司存入該戶口的數額總值的任何部份抵償任何其他應由客戶支付予本公司的款項。
4.5 在任何情況下客戶不得將數額總值轉換為現金。
4.6 本公司並無任何責任就數額總值向客戶支付利息。
4.7 於合約期限內,客戶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將無權獲得數額總值或任何餘額:
a) 若客戶更改選用(i) 月費相同或低於銷售及服務合約 (或銷售及服務合約附帶協議)所詳述之服務計劃或(ii) 非銷售及服務合約所詳述之服務計劃種類; 或
b) 若客戶終止或更改使用「家人智共享」服務;或
c) 若客戶簽署其他優惠,包括手機服務期限合約優惠;或
d) 若客戶更改流動電話號碼 / 註冊姓名;或
e) 不論任何原因引致流動電話服務終止。
f) 以簽署銷售及服務合約日期起計算,不論因客人要求或由客人導致的任何的原因,而令有關流動電話服務於九十天內未能生效。
5) 指定算定損害賠償 (如適用)
5.1 於合約期限內,客戶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須向本公司支付指定算定損害賠償 (即本服務月費 x 合約期限尚餘之期數):
a) 若客戶更改選用(i) 月費相同或低於銷售及服務合約 (或銷售及服務合約附帶協議)所詳述之服務計劃或(ii) 2G 服務計劃或
(iii)澳門一咭兩號服務;或
b) 若客戶終止或更改使用「家人智共享」服務;或
c) 若客戶更改流動電話號碼 / 註冊姓名;或
d) 不論任何原因引致流動電話服務終止;或
e) 以簽署銷售及服務合約日期起計算,不論因客人要求或由客人導致的任何的原因,而令有關流動電話服務於九十天內未能生效。
6) 有關「家人智共享」服務之數據服務(「數據服務」):
6.1 「家人智共享」服務之數據速度將不高於LTE速度。
6.2 如客戶使用指定數據速度的流動電話服務計劃,「家人智共享」服務之數據服務將分別跟隨以下條款 (i) 或 (ii) 的流動電話服務計劃安排處理。
(i) 當指定流動電話服務計劃的每月本地數據用量已用完而被暫停流動數據服務,「家人智共享」服務之數據服務亦會同時停止至下個賬單月,直至客戶增值本地數據用量後方重新生效。
(ii) 當每月本地數據用量達到該指定流動電話服務計劃之「指定數據用量」上限,該指定流動電話服務計劃及「家人智共 享」服務之本地數據服務仍可繼續,唯數據速度將不高於該指定流動電話服務之指定速度,數據服務體驗或會受影響。
6.3 數據用量只限本地(香港)使用。
6.4 使用數據服務時,客戶必須確定使用本公司指定之設定[包括但不限於APN 設定 (只適用於數據服務)] 及手機。客戶可向本公司店舖職員查詢有關之設定及手機。若客戶不按照此指定條例使用數據服務,本公司將有權立即暫停/終止服務,而毋須作事前通知。此外,本公司 亦有權因客戶不按照此指定條例而使用數據服務向客戶徵收費用,有關收費則會按本公司的現行收費計算。
7) 知識產權
7.1 本服務的設計和功能(“應用功能”),以及當中的商標、服務標誌、標識(“標誌”)均由本公司擁有,受到適用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版權)法律之保護。除法律允許外,客戶不得將上述應用功能及/或標誌作本服務以外的任何用途。客戶不得基於以上應用功能而修改、出租、租賃、借出、出售、分發或製作任何衍生產品。
8) 私隱條例
8.1 本公司十分重視顧客的私隱。本公司已經制訂私隱政策,規範如何收集、使用、披露、轉移、保存顧客的資料。請瀏覽網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細閱本公司的私隱政策。
8.2 本公司會盡力保障客戶的私隱安全,同時仍需要客戶的協助。建議客戶自己小心保護個人資料。
9) 適用法律
9.1 客戶應遵守適用於客戶使用本服務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9.2 客戶明確同意,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對涉及本公司或與本服務的使用有關的權利主張或爭議具有獨家的司法管轄權。
10) 責任限度
10.1 如因本服務或者相關事項直接、間接地引致客戶或任何人士蒙受或招致各種特別、直接、間接或繼發性的損失和損害 (包括但不只限於收入損失、數據遺失、商譽損失),無論如何本公司均不必承擔合約、侵權、成文法律和其他方面(包括但不只限於疏忽、違約、誹謗)的責任。
11) 第三方資訊或廣告
11.1 客戶明白及同意本服務會包括廣告內容。
11.2 客戶與本公司服務上出現之廣告或通過服務與廣告商往來或商業交易,或參與廣告商的促銷活動,包括有關貨品或服務的付款及交付,以及關於此類交易的任何其他條款、條件、保證或xx,純屬客戶與廣告商之間的交易。客戶同意,因任何此類交易或因廣告商在本服務上出現而產生任何性質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不應對此負有責任。
11.3 本公司對於任何包含於、經由、連結、下載或從任何與本服務所獲得之資訊、內容或廣告,不聲明或保證其內容之正確性或可 靠性。對於客戶透過本網站上之廣告、資訊或要約而展示、購買或取得之任何產品、資訊資料,本公司亦不負品質保證之責任。
11.4 本公司可能會向有關廣告商提供一個有關其廣告成效的報告,但本公司會先刪除客戶的名字或任何個人身份資料,或綜合其他人數據的方式去表示,以避免跟客戶造成任何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