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TZB-2022040332 采购计划编号:SN2022-174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沉积物捕获器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项目编号:CTZB-2022040332
采购计划编号:SN2022-174
采 购 人: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
第一章 询价公告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沉积物捕获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TZB-2022040332(非政府采购)
2、项目名称:沉积物捕获器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2.00 万元
4、最高限价:62.00 万元
5、采购需求:
序 号 | 采购内容 | 数 量 | 单 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 及用途 | 备注 |
1 | 沉积物捕获器 | 2 | 台 | 62.00 | 62.00 | 深海型时间序列深沉积物捕获器:收集水柱中自然沉降的颗粒物,耐压不 低于 8000m。 | 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总体要求;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2 周内完成交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 年 4 月 21 日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xxxxxx 00 xxxxxxxxx 00 x 0000 x(xxxx西侧下桥口)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发送至 00000000@xxxxx.xx 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4、售价:每本 500 元(售后不退);
打款账户:户 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 号:7331610182600126385。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04 月 28 日 10 点 00 分(xxxx)
xx:xxxxxx 00 xxxxxxxxx 00 x 1702 开标室二五、开启
时间:2022 年 04 月 28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xx路 42 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 17 层 1702 开标室二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未按询价邀请书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xx路 42 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 17 层 1701 室,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85331293。
注:(1)鉴于新冠疫情还没结束,供应商授权代表可以不现场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现场参加询价活动。
(2)询价响应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或现场提交,邮寄地址及接收人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询价响应文件应在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收件人收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人会第一时间告知供应商已收到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后将拒收询价响应文件,请供应商尽早邮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地 址:杭州市保俶北路 36 号
项目联系人 :xxx
项目联系方式:0571-81963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x x: xxxxxx 00 xxxxxxxxx 00 x 0000 x
传 真: 0000-000-000 转 08156
项目联系人 : xxx
项目联系方式: 0571-85830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571-85830113
第二章 采购需求总体要求
1、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2、行业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3、产品本体、零部件、配件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产品品牌所在国的有关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执行两者中更严格的标准。
4、其它相关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采购内容及需求”。三、工作范围
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1、完成所有产品供货
2、履行所有规定服务
3、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采购内容及需求”。
x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第三章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
一、采购项目: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沉积物捕获器项目。二、采购内容:沉积物捕获器 2 台。
三、采购预算:62.00 万元,最高限价 62.00 万元。
四、交货地点:杭州市保俶北路 36 号,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五、采购项目相关技术要求:
该设备主要用于以时间序列方式采集深海海洋中自然沉降的颗粒物。
2.1 规格尺寸
▲(1)(没有缆绳) 空气中,带取样瓶且有水重量:不大于 80 kg;
▲(2)水中重量:不大于 26 kg。
2.2 孔和漏斗
▲(1)孔面积:不小于 0.5 m²
(2)蜂窝板材质:聚碳酸酯,壁厚不大于 1mm;
(3)蜂窝个数:不小于 368 个;
(4)蜂窝直径:不少于 2.5 cm;
(5)锥角:32-41°;
(6)内部涂层:天然聚乙烯;
(7)圆锥体直径:不小于 80cm。
2.3 转动装置
(1)样品瓶个数:21 个;
(2)每个瓶子标准容量:250 ml 或 500 ml;
(3)电动机:步进电机;
(4)驱动:齿轮传动。
2.4 控制器
▲(1)控制器材料:钛合金,316SS 扣件;
(2)主要电池组:碱性电池;
(3)通信方式: RS-232。
2.5 传感器
▲(1)带倾斜传感器。
2.6 构架
▲(1)材料:钛合金, G-2;
(2)缆绳配置:16mm(5/8”), 绝缘孔眼。
2.7 工作环境
▲(1)连续工作最长时间:不低于 18 个月;
▲(2)最大工作深度:不低于 8,000 m。
3.8 操作使用
▲(1)提供可视化交互软件,方便布放任务编程设置,数据下载和固件升级。
1、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按照合同要求对设备的包装
(外观)、数量等进行初步检验。
2、成交人按照招标人通知要求,负责货到现场的安装和调试。招标人将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安装调试合格后,招标人出具验收报告。如发现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质量与合同不符,成交人需要进行补足或调换。
xxxxxxxxxxxxx 00 x。
合同签订后 12 周内完成交货。
合同签订后收取 10%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全款,到货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技术说明、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提供 12 个月质量保证及相关技术服务。在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免费维护、保养和免费更换零部件,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中标人按照承诺的服务内容提供维修或退换货等服务;属于人为损坏的中标人可提供维修服务,但收取一定费用。质保期内,根据招标人的需求,中标人需配合进行调试,当产品发生任何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转时,中标人需提供 24 小时电话咨询,如故障问题仍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在接到
招标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并在 48 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解决问题。
第四章 采购合同
合同
甲方: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乙方:
甲方合同编号: 外贸合同编号:
招标编号: 采购计划: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产品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人民币:元)
序 | 产品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CNY) | 总价(CNY) |
1 | ||||||
免税价(CIP 杭州) (大小写) | (小写) | |||||
(大写) |
注:1、上述产品价格为不含税价,货物详情见配置清单(附件 1)。设备进口相关费用及进口代理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如因加征税费政策实行不能免除的税费部分,由乙方承担。
2、外贸代理公司(外贸合同买方):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3、乙方授权注册在 的 作为外贸合同的卖方,签署并履行外贸合同当中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乙方对该外贸合同的执行和售后服务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二、产品质量要求
1、适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厂家企业质量标准,技术参数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商品均属原厂生产的合格的、全新的、与合同规定的型号配置相一致的设备,并从原厂商正规渠道出货,如发生所供产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产品包装要求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包装物符合运输、产品安全的要求。双方对包装方式另有约定的,应遵守双方约定。
四、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乙方应当于合同签订后 12 周内交货。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指定收货人: 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
3、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负责运输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给甲方货值 10%的履约保证金,到货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甲方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 100%货款,发票由外贸代理公司开具给甲方。
外贸代理公司信息如下:
单位: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 97 号,310007
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31038M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保俶支行
帐号:1202022709006500176
3、甲方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在收到甲方支付的 100%货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 100%货款支付给乙方授权的外贸合同卖方。
六、产品验收
1、检验期间:收货 5 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初验,产品包装的检验期间为收货当时,产品的数量及外观瑕疵的检验期间为开箱当时,产品质量问题的检验期间为甲方收到产品开箱之日起 30 日内。
2、产品到货后,乙方需派工程师到现场与甲方人员一起进行开箱清点工作,并进行安装与联调测试。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和技术指标等进行检验,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出具验收报告。如发现产品的各项指标有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及索赔。
3、异议期:甲方未在检验期间内对乙方交付的产品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检验合格符合合同约定。
4、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不属于货物验收不合格范畴。
5、乙方随机提供全套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操作手册、合格证书等)。
七、售后服务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提供 12 个月质量保证及相关技术服务。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维护、保养和免费更换零部件,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按照承诺的服务内容提供维修或退换货等服务,因质量问题导致甲方的连带损失,乙方须一并赔偿;属于人为损坏的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但收取一定费用。质保期内,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需配合进行调试,当产品发生任何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转时,乙方需提供 24 小时电话咨询,如
故障问题仍无法解决,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并在最短时间内派员到现场解决问题。
八、商标使用
1、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部分或整体地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其它标识,也不得将对方的商标或标识与自己的商标或标识并用,或做任意的组合用于自己的商标上或其它业务活动中。
2、任何一方经对方同意而使用对方商标或标识的,在本合同终止或到期后,应清除和停止使用对方的商标或标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任何一方因侵权或违约使用对方商标或标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予以赔偿。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 1 日,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 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顺延交货期限;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已付款项不予退还。
2、甲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拒收合格商品或者中途退货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招投标及合同要求的,或者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完成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乙方如逾期完成的,每逾期 1 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0.05%违约金。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或不足以补偿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其损失进一步给予补偿或采取其它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救济措施。
5、违约方除依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守约方向其主张权利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取证费、公告费等费用。
6、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 10天内付清。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工商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其他
1、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以询价响应文件为准,须经双方协商解决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1
份,甲方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执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 1:配置清单;附件 2: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 3:成交通知书;附件:4:xx责任书。
(以下无正文)
甲方: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盖章)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0571-
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 36 号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70085029B
开户行:工行xx支行
帐号:1202026209008803510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 (xx) | ||
法定代表人: | |||
授权代表: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行: | |||
账号: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
附件 1:配置清单
附件 2:售后服务承诺书
附件 3:成交通知书
附件 4:
xx协议书
甲方: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 36 号法定代表人:xxx
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保证甲乙双方全面全法履行双方于 2022 年 月 日签署《沉积物捕获器采购合同》,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在廉政建设上的权利和义务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律的各项规定(以下简称“廉政规定”)。
二、甲方义务: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礼物,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本人或其亲属支付的各种费用。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方便。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包括亲友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本合同约定有关的业务活动。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反廉政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若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谋取自身的不正当利益,从事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的,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终止其行为;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或违规的,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乙方监察部门举报。乙方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三、乙方义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甲方工作人员给与任何形式的财物。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礼物,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
应由其本人或其亲属支付的各种费用。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者安排其外出旅游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色情、工作麻将等不健康活动。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下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家电等物品。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方便。
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的家属或者亲友(包括亲友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本合同约定有关的业务活动。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承担住宿费用、虚开发票、给予零花钱等甲方规定甲方工作人员在出差(出国)期间应自行负担的费用。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反廉政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若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的,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终止其行为;若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或违规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甲方监察部门举报。甲方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时,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四、违约责任:
甲方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减少或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关系,解除双方之间尚款履行完毕的合同,因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所得,应返还甲方。甲方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或采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根据情节和造成后果追究其行贿金额 10-20 倍的违约金,减少直至终止业务关系,将乙方列为不受欢迎单位,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造成恶性刑事案件的,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倍数(倍数以涉案人数计)支付违约金。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协议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1 份,甲方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执 1 份,均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xx):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法定代表人:xxx
xx(xx):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2022 年 月 日
甲方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第五章 评审办法
x评标办法按照采购人内部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一、总则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期间,询价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
三、评审
1、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如不参加评审,询价小组由 3 人以上评审专家组成。
2、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
(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实行“资格后审”制度。
(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成交原则:
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成交候选人,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时最低报价相同的以服务指标最优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 须知条款号 | 名称 | 内容 |
1.3 | 采购人 | 名称: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 36 号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1.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000-000-000 转 08156 地址:xxxxxx 00 xxxxxxxxx 00 x 0000 x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如有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后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1.10 | 答疑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得分包 |
3.3.4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询价响应文件按“询价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签署、 盖章。 |
3.3.5 | 询价响应文件份数 | 提供询价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同时提供询价响应文件电 子文档一份。 |
3.3.6 | 询价响应文件装订要 求 | 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采用胶装(粘贴方式装订), 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3.5.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无。 |
3.6.1 | 询价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询价截止时间起 90 天内 |
4.1.1 | 询价响应文件密封要 | 询价响应文件须密封。 |
求 | 所有询价响应文件可密封为一包 | |
4.2.1 | 询价截止时间 | 按“询价公告”规定 |
4.2.2 | 询价地点 | 按“询价公告”规定 |
5.1.1 | 询价时间和地点 | 按“询价公告”规定 |
5.1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以标项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进行计算,费率标准如下: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汇入以下账户 : 户 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 号:7331610182600126385 |
10 | 其他 | 1、本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收到后自行核对,如有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当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 款为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 |
12 | 特别提醒 |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3)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5)投标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6)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 |
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 以下部分 | 1.5% |
100~500 之间部分 | 1.1% |
500~1000 之间部分 | 0.8% |
1000~2000 之间部分 | 0.5% |
x次采购工作是按照采购人内部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
询价采购。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人相同;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论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询价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询价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 2.4 款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询价响应文件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前附表规定的分包承担主体的资格要求。
询价响应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1.13.1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1.13.2 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
1.13.3 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询价小组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1.13.4 询价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询价小组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3.5 乙方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甲方积极配合。
1.13.6 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1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3.8 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 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
1.13.9 供应商之间的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F.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G.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上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的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无效。
1.13.10 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求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 内容及需求”中明确标注。如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多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则:
A.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B.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含核心产品)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1 第一章 询价公告
1.2 第二章 采购需求总体要求
1.3 第三章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
1.4 第四章 采购合同
1.5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6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1.7 第七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1.8 补充文件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所有。
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3.2 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3.3 质疑期限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询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4 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5 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6 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3.7 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4.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供应商需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4.2 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4.3 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
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4.4 澄清的内容影响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询价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4.5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4.6 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1 在询价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采购文件。
5.2 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5.3 修改的内容影响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询价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5.4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5.5 供应商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 24 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5.6 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5.7 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本项“4 款”规定。
5.8 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9 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询价响应文件
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
1.2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询价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询价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询价响应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
(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文件》;
(5)货物配置、技术支持等详细说明;
(6)服务承诺;
(7)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如果有)。
3.1 询价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 3.2 款中规定的顺序及采用“询价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
3.2 询价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确,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
3.3 询价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并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4 询价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询价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询价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询价响应文件份数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询价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询价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1 ▲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如是进口产品,为免税人民币价。
4.2 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采购代理服务费。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4.3 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4.4 ▲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询价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无。
6.1 询价响应文件有效期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询价响应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询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询价响应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
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询价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1 询价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
询价响应文件密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投标项名称、询价响应文件名称、“在询价截止时间( 年 月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封口处应有盖单位公章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询价响应文件的误拆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询价截止时间前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2.2 供应商提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
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5 采购人如因故推迟询价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询价截止时间的约束。
3.1 供应商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在询价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邮寄到达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3.2 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投标项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
3.3 供应商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采购人撤标时,必须在询价截止时间以前补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询价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
询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标项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2)可按内控制度要求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
1.1 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询价,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1.2 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供应商代表应出席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招标。开标室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询价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标的次序按供应商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次序进行。
1.4 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折扣声明,报价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记录结果予以默认。除了按照本须知第 4.3 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1.5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唱出的询价响应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4.3.2 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唱出的询价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给供应商。
1.6 开标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询价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询价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询价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询价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7 供应商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询价响应文件及时退还供应商。
1.8 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询价响应文件不一致者,除询价小组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
1.9 如供应商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未到场或者不能出示其身份证件或者未按时签到的),供应商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在询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
(2)未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4.1 询价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询价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询价响应文件是指询价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4.2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5.1 询价小组应当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询价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询价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询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校核,询价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询价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
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如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询价小组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
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30 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文件,由询价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 定属实后将该询价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3)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装订;
(4)询价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
(5)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询价响应文件的;
(6)标项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7)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8)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询价响应文件;
(9)询价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0)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询价小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1 按相关规定组织询价小组,由其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
10.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 评审办法”。
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2)可按内控制度要求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评标结束后,根据询价小组推荐,采购人按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成交人。
在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采购规定将成交结果发布在采购单位官网上进行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询价小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15.1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15.2 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15.3 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之日起计算,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15.4 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15.5 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5.6 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15.7 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15.8 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
16.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7.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人询价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询价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7.2 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成交人的询价响应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17.3 拒签合同的责任
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x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
第七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沉积物捕获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2040332
标项内容:
询 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询价响应文件签署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营业执照 (页码)
(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页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页码)
(4)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页码)
(5)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文件 (页码)
(6)货物配置、技术支持等详细说明 (页码)
(7)服务承诺 (页码)
(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 (页码)
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二、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参与沉积物捕获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2040332】采购活动,xxxx: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 ) 未 被 信 用 中 国 ( xxx.xxxxxxxxxxx.xxx.xx)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日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 委 派 我 公 司 先 生 / 女 士 ( 其 在 x 公 司 的 职 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沉积物捕获器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2040332 )询价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特此告知。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报价 | |
沉积物捕获器采购项目 | (小写) | |
总价 | (大写)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