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GPC-2024-A-0062)
天 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一期)硬件及操作系统项目
招 标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4-A-0062)
天 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5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受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一期)硬件及操作系统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一期)硬件及操作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4-A-0062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前置服务器 117台、服务器操作系统 110套、数据库审计 1台、签名验签设备 1台、服务器密码机 1台,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货,货到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9422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中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数字认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x)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x)--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000-0000-000或000-00000000。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4年5月24日9:00至2024年6月14日8:30,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方式
(一)开标解密时间:2024年6月14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xxx00xxx(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xx、xxx、xx
(四)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316
2.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
3.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01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xxxxxxxxx0x
(三)采购人联系人:xx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联系地址:xxxxxxxxx0x
0. 联 系 人:xx
4. 联系方式:022-24330589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针对集中采购目录外产品按以下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集中采购目录外产品报价合计(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0% |
100-500 |
0.8% |
500-1000 |
0.65% |
1000-5000 |
0.5% |
5000-10000 |
0.25% |
10000-100000 |
0.05%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集中采购目录外产品报价合计为6805000元,服务费=1000000×1%+(5000000-1000000)×0.8%+(6805000-5000000)×0.65%=53732.5元,服务费缴纳53732元。
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中标包号。
名 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
1205 0162 4900 0000 0675
银行联行号:105110039436
纳税人识别号:1212 0000 MB1E 44809C
地址:xxxxxxxxx00x
缴费及申请开票系统:xxxx://xxx.xxxxxx.xx/
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000-00000000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2024年5月24日
“政采贷”业务提示函
【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
【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
【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
【政策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3.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
6.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
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
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xx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
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
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
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
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
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一、项目背景
按照国家疾控局文件要求,建立新型传染病全要素、全周期、全流程的监测、预警、处置、管理、服务信息体系,整合现有传染病监测和应急相关信息系统,以疾控机构为核心、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传染病相关报告、监测、管理、服务机构为支撑,构建覆盖全市、功能健全、科学高效、实用先进的天津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一期),突出“全市统筹、数据统采、分级应用、安全可控”等关键点,全面提升天津市应对各类传染病及新发突发传染病类、食源性疾患类等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平战结合、高效应急处置等能力,补齐卫生防疫信息化短板,提升全市一体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服务与指挥调度水平,力争成为智慧疾控的国家示范直辖市,为保护全市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提供重要保障。本项目包括天津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一期)建设项目中的硬件设备及操作系统。
本项目服务器操作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余属于工业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采购清单
第一包:
1. 技术参数
前置服务器、服务器操作系统为集中采购目录内产品,其余为集中采购目录外产品
序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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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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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前置服务器 |
产品规格 |
CPU规格 |
★CPU信息 |
配置≥2 颗C86架构第3代处理器并明确具体型号;单颗处理器物理核心数≥32核心,≥64线程,基频≥2.0GHz,三级缓存容量≥64MB,典型功耗≤140W,支持内存最高速率为3200M,内存通道数为8,内存位宽64位 |
台 |
117 |
产品规格 |
主板规格 |
★主板支持CPU和内存情况 |
机型支持≥2 颗 CP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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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型支持≥32 根DDR4 内存插槽,可扩展至 4TB 内存,内存最高运行频率 3200MHz,支持 RDIMM 内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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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主板内存槽数量 |
可扩展至32个内存插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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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主板存储接口 |
机型支持 SATA、SAS、M.2、U.2 等存储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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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载可直出2个PCIe或SATA规格M.2插槽,支持2个SATA M.2组RA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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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PCIe插槽接口 |
支持PCIe 4.0插槽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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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主板PCIe插槽数量及规格 |
双路支持最大10个PCIe4.0插槽,包含至少1个直插主板的内置RAID卡PCIe标准插槽,不使用线缆连接,不占用后置PCIe标准卡槽位,提供主板插槽拓扑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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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主板OCP插槽数量 |
服务器支持1个OCP3.0插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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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内存规格 |
★内存数量 |
配置不少于8条内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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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内存规格 |
配置DDR4内存,单内存模块容量≥32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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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内存通道 |
支持多个内存接口通道,每个通道可支持 1DPC 或 2DPC,当支持2DPC时,印制电路板上应具备插槽的序号标识,具体通道数应在随机文件中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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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存储规格 |
硬盘类型 |
支持SATA/SAS硬磁盘、SATA/SAS/NVMe/PCIe固态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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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硬磁盘实配容量 |
分别配置480GB SSD硬盘和1.92TB SSD硬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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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硬盘实配数量 |
配置不少于2块2.5吋480GB SATA SSD硬盘作为系统盘;不少于2块2.5吋 1.92TB SATA SSD硬盘作为数据盘,支持配置RAID互为备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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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硬盘插槽数量及规格 |
机箱高度为 88.9mm 的服务器可支持的硬盘数量应不少于 8 块,机箱高度为 44.45mm 的服务器可支持的硬盘数量应不少于 4 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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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硬盘背板支持2.5 英寸、3.5 英寸规格硬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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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后置背板,后置背板支持≥4个3.5寸硬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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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RAID卡规格 |
RAID卡支持的SAS接口数 |
配置8口SAS卡,支持Tri-mode,支持做RAID 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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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网络规格 |
★网口速率和数量 |
配置网口数量≥1,网口速率≥1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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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独立网卡网口数量 |
配置独立网卡,独立网卡网口数量不少于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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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独立网卡接口类型 |
配置不少于2个1GE RJ45网口;不少于2个 10GE SPF+网口,含多模光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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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外部接口规格 |
★显示接口 |
支持VGA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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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USB接口 |
支持不少于4个USB3.0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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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电源规格 |
★电源模块数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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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电源功率 |
单电源功率≥800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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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电源指示灯 |
服务器应具备电源指示灯,指示待机、工作异常等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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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整机规格 |
★外观和结构 |
a)服务器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可插拔部件应可靠连接,开关、按钮和其它控制部件应灵活可靠,布局应方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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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表面涂层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无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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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产品表面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和标志应清晰、端正且牢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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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应在服务器的显著位置提供运行状态的指示功能,并在随机文件中明确具体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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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机架、机箱的尺寸应符合通用机柜的安装要求,插入总线插座的电路板接口外形尺寸应符合有关总线标准的规定,将机箱固定在机柜上,机箱底面最大下垂变形不得干涉相邻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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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服务器尺寸具体要求在随机文件中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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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尺寸(高x宽x深) |
a)2U高度机架式服务器,机箱深度小于8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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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设计遵循标准化、系列化的要求。机箱的内部结构应符合通用部件的安装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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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环境适应性 |
气候环境适应性应符合GB/T 9813.3的有关规定,工作温度10~35℃,贮存运输温度-40~55℃;工作相对湿度35%~80%,贮存运输相对湿度20%~93%(40℃);大气压86~106k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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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机械环境适应性 |
机械环境适应性应符合GB/T 9813.3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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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噪声 |
噪声符合GB/T 9813.3的有关规定,在产品说明中给出具体测试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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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主板功能 |
★主板外部接口种类 |
支持 USB、显示、管理等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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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网络功能 |
★网络功能 |
支持网络连接、网络访问、数据交换和网络管控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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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CPU功能 |
★计算处理 |
支持通用计算及虚拟化功能。处理器需集成整型计算单元、浮点计算单元、内存控制器、I/O 模块等,处理器与存储部件、网络部件、I/O部件等组成计算系统,提供数据处理、网络接入等计算相关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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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密码算法实现 |
CPU芯片应符合GM/T 0008的相关规定,或芯片密码模块应符合GB/T 37092或GM/T 0028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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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电源功能 |
★电源热插拔 |
整机电源模块应具备热插拔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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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电源过流保护 |
服务器具备过流及短路保护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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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整机功能 |
★散热方式 |
服务器采用风冷散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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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管理系统功能 |
★BMC固件基础功能 |
1) 支持 DHCP 设置网络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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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静态 IP 设置网络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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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持设备日志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登录日志、操作日志和报警日志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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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持日志信息导出和记录删除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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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持通过管理接口向外输出准确的报警信息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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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设备的 BMC 管理软件应能够按报警的严重程度进行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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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支持 IPMI2.0、SNMP 或 Redfish等接口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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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支持键盘、鼠标和视频的重定向、文本控制台的重定向、远程虚拟媒体、高可靠的硬件监控和管理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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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支持基于网络开启、关闭和重启设备的功能,并查询当前设备开机运行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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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支持故障提示功能,并可通过接口读取服务器故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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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支持基于网络的固件更新功能,包括 BMC 和 BIOS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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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支持基于网络安装操作系统的功能,并可通过网络控制台访问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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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支持通过本地的硬盘或光驱等存储设备,基于网络完成设备的操作系统安装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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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支持通过浏览器打开管理界面并登录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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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支持设置口令策略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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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支持访问权限设置功能,并通过日志记录访问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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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支持对出厂默认的用户名及口令进行安全保护功能,并提供默认口令修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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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支持读取设备主板的工作环境温度功能; |
|||||||
19)支持读取服务器 CPU 等核心器件的温度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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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支持通过外部管理工具进行 BMC参数设置的功能,并可基于网络通过外部管理工具对 BMC 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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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应支持固件版本查询、固件升级 |
|||||||
22)支持基于网络实现开关机和复位控制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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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BMC 启动时间应不超过 180s,实现功能包括网络、IPMI、散热、传感器服务可用; |
|||||||
24)支持 BMC 固件设置的恢复出厂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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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BIOS 固件基础功能 |
a)支持查看固件版本、内存信息、主板信息、处理器信息和系统时间信息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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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支持上电初始化界面显示CPU信息、内存信息、固件版本和部分快捷键信息功能; |
|||||||
c)支持设置界面中英文显示切换功能; |
|||||||
d)支持查看 PCIe 设备信息,SATA设备信息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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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支持操作系统安装和引导功能,应并向操作系统提供计算机主板信息和服务接口; |
|||||||
f)支持设置启动顺序,并按照设置的启动顺序启动功能; |
|||||||
g)支持安全启动功能; |
|||||||
h)支持设置口令、修改口令、验证口令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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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支持板载显示控制或独立显卡的显示控制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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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支持 RAID 识别和启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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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支持串口重定向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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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支持固件更新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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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支持 BIOS 固件设置的恢复出厂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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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支持网络引导启用和关闭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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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远程控制 |
服务器具备远程关机和重新启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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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操作系统及驱动功能 |
★操作系统及驱动的升级 |
服务器支持通过网络、闪存盘对操作系统、驱动进行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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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操作系统功能 |
a) 具备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网络接入鉴别等功能; |
|||||
b) 操作系统其他功能满足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加★的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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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要求 |
中文信息处理功能 |
★中文信息处理 |
符合GB 18030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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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要求 |
关键部件安全要求 |
★关键部件安全要求 |
CPU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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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要求 |
固件安全要求 |
★故障检测 |
服务器支持故障检测功能,可以检测到具体的FRU(内存、硬盘等)的故障并发出告警 |
||||
安全要求 |
系统安全要求 |
★弱口令字典检查 |
支持弱口令字典检查功能,出现在弱口令字典中的字符串不能被设置为用户口令 |
||||
安全要求 |
★白名单访问控制 |
应支持基于时间、IP或MAC白名单访问控制 |
|||||
安全要求 |
★二次鉴别 |
应支持二次鉴别功能。对于用户配置、权限配置、公钥导入等重要的管理操作,已登录用户应通过二次鉴别后,才能执行操作 |
|||||
安全要求 |
★密码证书安全加密存储 |
服务器应支持对带外管理系统中的用户口令和证书等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存储,禁止使用私有的和业界已知不安全的密码算法 |
|||||
安全要求 |
★敏感信息安全加密传输 |
服务器应支持使用安全的传输加密协议(如SSH或HTTPS等)传输用户的敏感信息 |
|||||
安全要求 |
信息要求 |
★研发过程安全 |
供应商应构建从需求、设计、开发、测试、维护端到端的开发流程管理机制,输出和保存开发流程中每个阶段的产品需求清单、设计文档、开发文档、测试用例等材料,保证各个流程可追溯 |
||||
安全要求 |
增强要求 |
a)CPU内嵌可信密码模块 |
|||||
b)CPU内嵌可信密码获得国家密码管理商用密码产品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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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要求 |
物理安全 |
★物理安全 |
服务器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4943.1的规定 |
||||
安全要求 |
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
★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
限用物质的限量应符合GB/T 26572的要求 |
||||
性能要求 |
CPU性能 |
★CPU主频 |
≥2.0GHz |
||||
性能要求 |
★单CPU核数 |
≥32核心,64线程 |
|||||
性能要求 |
★单CPU末级缓存容量 |
≥64MB |
|||||
性能要求 |
内存性能 |
单内存模块容量 |
≥32GB |
||||
性能要求 |
★内存速率 |
≥3200MT/s |
|||||
性能要求 |
电源能耗 |
★电源能耗 |
应符合GB/T 9813.3的有关规定 |
||||
兼容要求 |
部件兼容性要求 |
★内存兼容性 |
支持3种及以上厂商的内存产品,且均不低于产品支持的内存规格 |
||||
兼容要求 |
★固态存储兼容性 |
支持3种或以上厂商的固态存储产品,且均不低于产品支持的固态存储设备规格 |
|||||
兼容要求 |
★网卡兼容性 |
支持2种及以上厂商的网卡产品 |
|||||
兼容要求 |
★功能卡兼容性 |
内置或适配符合 PCIe 的功能卡,如:网络功能卡、存储功能卡及图形显示功能卡 |
|||||
兼容要求 |
外设兼容性 |
★外设兼容性 |
服务器应兼容多种主流生产商的外部设备,包括显示器、键盘、鼠标、闪存盘、移动硬盘、USB光驱及KVM等,要求使用不同厂商的外部设备时,系统均能正常识别和安装驱动 |
||||
兼容要求 |
软件兼容性 |
★数据库兼容 |
支持3个及以上厂商的数据库产品 |
||||
兼容要求 |
★中间件兼容 |
支持3个及以上厂商的中间件产品 |
|||||
兼容要求 |
★平台软件兼容 |
支持3个及以上厂商的大数据平台 |
|||||
可靠性要求 |
整机可靠性要求 |
★整机可靠性 |
服务器的MTBF 值不低于250000小时 |
||||
可靠性要求 |
★风扇可靠性 |
服务器风扇寿命不低于40000h |
|||||
可靠性要求 |
★部件可靠性 |
支持硬盘、电源、风扇热插拔 |
|||||
包装及运输要求 |
包装及运输要求 |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符合GB/T 9813.3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规定 |
||||
服务要求 |
服务响应 |
★服务响应 |
a) 提供电话、电子邮件、远程连接等多种形式服务; |
||||
b) 提供同城4h、异地12h技术响应服务,2个工作日解决问题,对于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应提供可行的升级方案,并提供周转设备; |
|||||||
c) 建立全国技术服务体系和服务团体,符合专业服务体系标准要求,提供原厂中文服务; |
|||||||
d) 服务周期内提供产品的维修、换件和升级服务。 |
|||||||
服务要求 |
★培训服务 |
供应商应提供培训材料、产品手册、培训视频等培训相关内容 |
|||||
服务要求 |
服务周期 |
★服务周期 |
a) 产品免费服务周期(含换件和维修)应不小于3年; |
||||
b) 设备停产后供应商应继续提供质量保障服务(含备品备件),服务终止时间与最后一批设备交付时间间隔不低于6年; |
|||||||
c) 产品停止服务时间应提前1年告知客户; |
|||||||
d) 产品发布日期需由供应商在随机文件中明确。 |
|||||||
服务要求 |
服务工具要求 |
★工具要求 |
服务器应提供设置服务器硬件、辅助操作系统安装等功能的辅助工具和管理软件。且随附软件应具备合法授权或版权 |
||||
服务要求 |
★驱动安装升级指引 |
供应商应提供出厂安装的配件所需的驱动程序,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驱动光盘、驱动下载链接等。其他配件应提供指引 |
|||||
服务要求 |
★管理软件 |
供应商应具备资源管理、系统管理、性能监控、健康监控、基于网络控制、报警设置功能 |
|||||
服务要求 |
增值服务 |
★厂家升级产品软件与扩容服务 |
供应商应提供原厂级的部件/软件产品升级和扩容能力 |
||||
服务要求 |
★提供上门服务 |
供应商应具备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 |
|||||
供保要求 |
供应链质量 |
★抗干扰性 |
当产品部件出现供应风险时,应通知客户并提供风险应对方案确保产品的服务保障,必要时应停止相关受影响产品的销售。 |
||||
供保要求 |
★供应能力证明 |
生产厂商应提供供应链稳定承诺书,确保产品的部件在产品服务周期内稳定供货。 |
|||||
2 |
服务器操作系统 |
功能要求 |
操作系统支持多CPU架构 |
★同源兼容多CPU平台架构 |
操作系统支持同源兼容ARM、LoongArch、MIPS、C86架构的CPU |
套 |
110 |
操作系统支持CPU内置功能 |
★多核支持 |
操作系统支持双核及多核处理器,包括核间负载均衡、线程绑定等,并提供接口,通过访问接口获取运行状态和控制多核调度 |
|||||
★CPU虚拟化支持 |
操作系统支持CPU虚拟化技术 |
||||||
★动态调节CPU运行频率 |
操作系统支持双核及多核处理器,包括核间负载均衡、线程绑定等,并提供接口,通过访问接口获取运行状态和控制多核调度 |
||||||
★支持多CPU |
支持跨路内存访问,支持CPU间负载均衡,支持并优化NUMA体系架构 |
||||||
★支持CPU内置安全功能 |
操作系统支持CPU硬件密码运算与随机数生成等功能;提供编程接口供应用程序调用;支持通过硬件指令判别临界区冲突;支持调用CPU指令,实现自旋锁 |
||||||
安装部署 |
★安装方式 |
操作系统支持光盘安装或USB闪存盘安装 |
|||||
★安装模式 |
操作系统支持图形或文本安装模式 |
||||||
★安装过程配置 |
操作系统支持安装界面文种设置、逻辑分区配置、自定义分区设置、安装组件设置、时区设置、键盘布局设置、初始用户设置、计算机名设置和网络设置,支持通过USB闪存盘等方式加载硬件驱动、支持设置加密文件系统 |
||||||
★系统引导 |
a)操作系统应支持UEFI2.0及以上规范固件引导,当计算机以UEFI模式启动安装时,安装程序应分配ESP,并在ESP 中放置启动引导文件,使系统能以UEFI 模式引导; |
||||||
b)支持bootloader引导,支持MBR及GPT |
|||||||
★引导修复 |
操作系统安装媒体提供系统引导修复功能,当已安装的系统引导被破坏时,可重建系统引导 |
||||||
★引导参数编辑 |
操作系统支持用户编辑引导参数 |
||||||
★数据保护 |
安装程序在安装执行前明确提示用户可能会删除已有数据,并提供退出/取消功能,当用户取消安装时,不改变硬盘上已有数据 |
||||||
★分辨率自适应 |
操作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自动适配显示器最佳分辨率 |
||||||
★安装配置正确性校验 |
操作系统安装和配置过程中,如用户自定义的某些配置可能会影响系统启动或正常使用,予以明确提示 |
||||||
系统内核 |
★内核要求 |
操作系统兼容4.19版内核 |
|||||
进程、线程调度 |
★多核轮询 |
操作系统支持CPU多核轮询调度 |
|||||
★进程调度 |
操作系统具备进程优先级动态调整能力,允许在进程运行时对优先级进行调整;区分实时进程与非实时进程,分别进行调度;支持进程运行状态检查 |
||||||
内存管理 |
★内存容量 |
操作系统支持最大内存不小于4TB |
|||||
★内存大页管理 |
操作系统允许应用申请内存大页降低页表转换 |
||||||
★NUMA |
操作系统支持NUMA近节点优化 |
||||||
存储管理 |
★RAID支持 |
操作系统支持硬RAID和软RAID,支持软RAID级别0、1、5、6、10 |
|||||
★虚拟文件系统 |
操作系统支持将不同功能的外部设备抽象为统一的文件操作接口,包括存储、输入输出设备 |
||||||
★文件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文件存储、检索和共享 |
||||||
★外部独立存储 |
操作系统支持使用外部独立存储设备 |
||||||
★多路径聚合 |
操作系统支持存储多路径聚合 |
||||||
★虚拟内存 |
操作系统支持将硬盘的特定分区或文件作为虚拟扩展内存用于存放内存数据,支持虚拟内存压缩 |
||||||
★网络块设备挂载 |
操作系统支持FCoE、iSCSI,支持将Ceph块设备视为常规存储设备挂载到某个目录并作为标准文件系统使用 |
||||||
网络管理 |
★网络链路检测 |
操作系统支持网络链路故障检测、链路事件通知和链路状态查询 |
|||||
★TCP卸载引擎 |
操作系统支持运行TCP协议卸载引擎的网卡 |
||||||
★网络协议 |
操作系统支持IPv4、IPv6 |
||||||
★多网卡绑定 |
操作系统支持多网卡绑定 |
||||||
文件系统 |
★文件系统支持 |
操作系统支持XFS、EXT3、EXT4、NTFS、FAT32等文件系统,支持相应格式分区创建、删除、格式化等 |
|||||
★日志式文件系统 |
操作系统支持日志式文件系统 |
||||||
★文件处理能力 |
操作系统支持最大文件不小于4TB,最大分区与文件系统不小于10PB,最大文件名长度不小于255字节 |
||||||
★分区大小调整 |
操作系统支持动态调整分区大小,对系统分区容量进行改变 |
||||||
应用开发运行环境 |
★集成开发环境/开发框架 |
操作系统支持通过内置、软件仓库或附加光盘等方式提供开发环境,包括Qt、Eclipse、VSCode等 |
|||||
★开发工具库 |
操作系统支持通过内置、软件仓库或附加光盘等方式提供开发库,包括GNUC、GNU C++、Java、Qt、Gtk+、Cairo、OpenGL、Perl、Python、Ruby、Rust、Golang、JS等 |
||||||
★编译器开发工具 |
操作系统支持通过内置、软件仓库或附加光盘等方式提供编译开发工具,包括GCC、G++、Binutils、GDB、Make、CMake等 |
||||||
★文本编辑工具 |
操作系统支持通过内置、软件仓库或附加光盘等方式提供文本编辑工具,包括Emacs、Vim等 |
||||||
★软件包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查询软件包描述和包含文件,以及软件包依赖;支持在安装时自动提示并下载安装缺失的依赖软件包 |
||||||
★开发文档 |
供应商应提供软件开发参考文档、驱动开发参考文档、应用移植开发文档、API文档 |
||||||
服务支持 |
★网络服务 |
操作系统支持TCP/UDP |
|||||
★网络共享 |
操作系统支持基于NFS、SMB、FTP、CIFS等协议的数据网络共享服务 |
||||||
★WEB服务 |
操作系统支持基于HTTP、HTTPS等协议WEB服务 |
||||||
★数字证书服务 |
操作系统支持基于PKI体系的数字证书服务 |
||||||
★访问控制服务 |
操作系统支持基于RBAC(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机制的访问控制服务 |
||||||
★身份鉴别服务 |
操作系统支持基于轻量级目录访问协议的统一身份鉴别服务 |
||||||
★存储服务 |
操作系统支持多种传输速率和存储协议的SAN和NAS存储 |
||||||
★高可用服务 |
操作系统提供主备模式的HA高可用服务 |
||||||
★邮件服务 |
操作系统支持基于SMTP、POP3、IMAP 等的邮件服务 |
||||||
★数据存储和查询服务 |
操作系统支持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格式数据的存储和查询服务 |
||||||
操作系统支持块、文件、对象等类型的数据存储服务 |
|||||||
操作系统支持SQL、NoSQL、键值等类型的数据库 |
|||||||
★集群支持 |
操作系统支持服务基于主备机制的分布式集群、高可用集群的部署模式 |
||||||
操作系统支持服务基于分布式通信协议的分布式集群、高可用集群的部署模式 |
|||||||
操作系统支持基于虚拟路由器冗余协议的高可用集群部署模式 |
|||||||
★分布式服务 |
操作系统支持基于同步、异步请求处理机制的分布式服务 |
||||||
★负载均衡模式 |
操作系统支持基于OSI模型的4/7层和链路层的负载均衡模式 |
||||||
操作系统支持基于不同调度算法的负载均衡模式 |
|||||||
虚拟化 |
★虚拟化部署 |
操作系统支持在KVM或Xen或Hyper-V虚拟机上安装部署操作系统 |
|||||
★内核虚拟化(KVM) |
操作系统支持KVM虚拟化:对虚拟机进行启、停等管理操作;对虚拟机硬盘做快照并从快照恢复;兼容qemu、libvirt标准接口;支持UEFI或legacyBIOS方式启动;支持虚拟时钟arch-timer;支持虚拟鼠标、键盘、触控板、声卡、显卡、硬盘、CDROM、串口pty/pipe/file等设备;支持Virtio协议下的虚拟设备,包括串口、blk驱动硬盘、SCSI驱动硬盘、不同后端控制器类型的Virtio网卡(包括内核态、用户态、qemu)、GPU、vsock 设备等;支持硬盘和网卡选择类型VFIO 设备;支持虚拟机CPU、内存、网卡、硬盘等离线调整;支持虚拟机网卡、硬盘、USB设备热插拔;支持PCI/PCIE设备直通;支持虚拟机热迁移和加密传输;支持虚拟机远程访问;支持虚拟机CPU和I/O线程绑定 |
||||||
★KVM虚拟机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虚拟机对主机的访问控制;虚拟机可以拥有独立的物理资源,且各个虚拟机之间严格隔离;支持大页内存运行虚拟机;支持三种CPU型号模拟模式,包括直通、宿主模型、自定义;支持虚拟机资源调配控制,包括Numa、CPU、内存、I/O、网卡;支持CPU拓扑模拟和透传 |
||||||
容器 |
★容器虚拟化 |
操作系统支持OCI;支持进程命名空间隔离技术包括不限于mnt、pid、ipc、uts、user、network等;支持在同CPU 指令架构下的不同规格硬件上无缝分发,保障运行兼容性;支持沙箱扩展;支持面向容器的独立逻辑文件管理,具备在容器创建时指定专用根文件夹,容器内进程文件访问重定向等功能;支持日志查询功能;支持通过控制终端对容器内主进程的标准输入输出对接交互;支持通过控制终端对容器内新建进程的标准输入输出对接交互;支持容器存储卷管理(新增、删除、卷容量配置、自动回收)、卷共享;支持面向容器的网络设备资源分配和使用;支持CNI;支持容器获取物理节点资源信息 |
|||||
★容器镜像和存储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容器镜像导入、导出;支持容器镜像分层保存、导入 |
||||||
★容器资源隔离和调配 |
操作系统支持容器资源在线调整,包括CPU资源、内存资源、I/O资源等;支持文件配额分配、存储带宽资源使用量监控等机制,实现容器级I/O控制能力;支持面向容器的网络带宽调度策略,实现容器级网络带宽分配、使用量监控等机制;支持面向容器的存储空间使用监控、分配机制;支持容器CPU核独占;支持面向容器的CPU时间片资源按需划分机制;支持面向容器的内存分配和回收机制,实现内存使用量跟踪和管理;支持同一集群在线、离线业务混合部署;支持对容器的编排、负载均衡、调度等能力;支持根据容器在线与离线混合部署状态进行资源优先调度,提高计算机资源利用率 |
||||||
易用性要求 |
中文支持 |
★字符编码集 |
操作系统应符合GB18030的要求 |
||||
★中文帮助文档 |
操作系统内置中文帮助文档 |
||||||
易用性要求 |
管理工具 |
★系统信息查看工具 |
操作系统支持查看系统版本、内核版本、内存容量、CPU型号等信息 |
||||
★日期和时间管理工具 |
操作系统可设置时间同步服务器地址,支持局域网和广域网的同步设置 |
||||||
★日志服务管理工具 |
操作系统支持收集系统日志 |
||||||
★帐户管理工具 |
操作系统支持帐户添加、删除、属性修改等 |
||||||
★用户操作审计工具 |
操作系统支持用户操作痕迹查询 |
||||||
★存储管理工具 |
操作系统支持NTFS、FAT等格式的分区管理 |
||||||
★SNMP协议工具包 |
操作系统支持SNMP设备和操作信息检索 |
||||||
★服务管理工具集 |
操作系统支持服务启动与停止,查看服务状态及日志,查询服务启动顺序及依赖关系 |
||||||
★配置管理工具 |
操作系统提供配置管理工具,可以简化任务配置及服务管理 |
||||||
★监控管理工具 |
操作系统支持监控系统资源使用情况,包含CPU、内存、存储I/O、网络I/O等 |
||||||
★守护进程 |
操作系统支持按需启动守护进程,用户可自定义设定需求守护的进程,如遇异常可重新加载,实现应用持续运行 |
||||||
兼容性要求 |
基础组件兼容 |
★版本兼容 |
操作系统基础运行库或开发环境向后(向下)兼容,即系统版本升级后,能兼容上一版本所运行的软件与设备 |
||||
★兼容周期 |
操作系统主版本兼容维护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不低于5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修复、功能升级、新硬件支持等 |
||||||
★生态兼容 |
操作系统同时兼容CentOS生态和OpenEuler生态 |
||||||
运行环境 |
★文件系统层次结构 |
供应商应给出长期兼容支持的文件系统层次结构 |
|||||
★运行库 |
供应商应给出长期兼容支持的运行库 |
||||||
★命令 |
供应商应给出长期兼容支持的常用命令 |
||||||
软件兼容 |
★集群软件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集群软件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虚拟化云平台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虚拟化平台软件清单,且至少兼容三款产品 |
||||||
★容器云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容器云软件清单,且至少兼容三款产品 |
||||||
★存储软件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存储软件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数据库管理系统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数据库软件清单,且至少兼容三款产品 |
||||||
★中间件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中间件软件清单,且至少兼容三款产品 |
||||||
★运维平台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运维平台软件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备份软件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备份恢复软件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大数据平台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大数据平台软件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终端防护及杀毒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终端防护及杀毒软件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网络防护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网络防护软件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身份认证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身份认证软件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硬件兼容 |
★服务器整机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服务器整机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AI服务器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AI服务器整机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存储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存储服务器整机品牌及型号清单,且至少兼容一款产品 |
||||||
★部件兼容 |
供应商提供兼容的系统总线、HBA卡、RAID卡、网卡、光纤卡、AI加速卡、GPU、NPU等品牌及型号清单 |
||||||
可靠性要求 |
稳定性 |
★操作系统连续运行168小时 |
操作系统高负载下连续常态运行168小时无故障 |
||||
备份还原 |
★备份还原 |
操作系统提供备份还原功能,支持生成系统状态快照及恢复系统状态 |
|||||
内存纠错 |
★内存纠错 |
操作系统支持DDR3、DDR4等内存上的ECC查错、纠错 |
|||||
热插拔 |
★硬盘热插拔 |
硬件支持时,操作系统支持硬盘热插拔 |
|||||
可维护性要求 |
维护工具 |
★远程维护 |
操作系统提供远程控制管理工具,支持RDP、SSH、SPICE、VNC等协议,方便用户进行文本或图形化形式的远程连接及维护 |
||||
★文件完整检查 |
操作系统提供文件系统检查工具,对文件系统完整性进行检测和修复 |
||||||
★内核分析 |
操作系统提供内核性能分析工具,提供性能分析框架,支持对内核函数层面进行分析;提供内核探测工具,支持对内核及用户态程序动态追踪 |
||||||
日志管理 |
★日志记录与存储 |
操作系统支持对安全事件的日志记录,包括帐户增删改、成功登录、失败登录、敏感服务开启关闭、配置修改等,日志信息详实,包括所属用户、访问时间、访问地址等;支持内核异常日志信息的记录和存储;支持内核崩溃转储机制,系统崩溃时可收集整个内存信息;支持配置远程日志功能,可将指定日志内容归档到日志服务器;支持对日志功能进行访问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
|||||
★日志处理与分析 |
操作系统提供系统错误问题回溯分析工具,对系统崩溃问题及错误问题进行回溯;支持日志切分、一键收集、转储、同步机制 |
||||||
脆弱性管理 |
★脆弱性管理 |
操作系统提供故障管理框架,内置故障分析专家系统,可与外部同类型系统互联;具备故障响应、故障警告功能,提供用户接口,支持故障响应、警告信息分发;支持故障管理守护进程,使用统一的传输信道或机制上报故障信息;具备硬件故障信息捕获、紧急处理功能,包括CPU、内存及PCIe设备等硬件的故障;支持诊断/响应组件动态加载机制;提供或支持第三方远程诊断框架及调测工具集,实现远程诊断及调试断点功能;支持物理机、虚拟机中操作系统的故障恢复。 |
|||||
热补丁 |
★热补丁 |
操作系统支持对内核热补丁进行编号,每个热补丁拥有独立编号;支持增量修复以及回滚机制;提供热补丁合法性和一致性校验功能;提供热补丁管理机制和工具,功能至少覆盖补丁查询、安装、移除;提供热补丁升级和回滚系统日志,便于查询或回溯 |
|||||
系统升级 |
★升级内容 |
操作系统支持系统增量升级功能,对系统部件、安全补丁等升级 |
|||||
★升级方式 |
操作系统支持在线升级和离线升级 |
||||||
★数据保护 |
操作系统升级不得修改破坏用户数据 |
||||||
★兼容性 |
操作系统升级不得影响原有软硬件兼容性,如有影响应显式的提示告知用户 |
||||||
★回退 |
操作系统提供升级回退机制,能卸载已升级的软件包,恢复系统原有状态,如升级为不可回退,则系统升级前以显式的提示告知用户 |
||||||
安全管理 |
★防火墙 |
操作系统提供防火墙配置管理工具,支持基于协议、网络地址、端口的访问控制规则配置,规则修改后立即生效;支持关闭指定服务和端口,包括但不限于关闭远程访问、共享访问等;支持防止ARP欺骗攻击 |
|||||
★安全框架 |
操作系统提供统一访问控制安全框架 |
||||||
服务要求 |
交付方式 |
★交付方式 |
供应商提供光盘、USB闪存盘、镜像文件(下载)等交付方式 |
||||
服务周期 |
★产品维护周期 |
产品自发布之日起至产品停止功能升级(包含不限于新特性、新硬件支持、问题修复、安全补丁等)之日止≥5年 |
|||||
★产品延伸服务周期 |
产品停止功能升级之日起至产品停止功能维护(包括问题修复、安全补丁等)之日止≥5年 |
||||||
★产品延伸安全服务周期 |
≥3年 |
||||||
★售后服务最小保障期 |
≥8年 |
||||||
售后服务 |
★原厂服务 |
服务由操作系统厂商的正式员工提供,不由代理商提供 |
|||||
★服务热线电话 |
操作系统厂商为最终用户提供工作日每日不少于8h(覆盖一般工作时间,具体时间由企业标准给出)中文技术服务热线 |
||||||
★技术服务标准 |
操作系统厂商提供工作日每日不少于8h技术支持服务 |
||||||
★技术服务时效 |
操作系统厂商满足同城4h、异地12h响要求,两个工作日解决问题,对于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可行的升级方案 |
||||||
★技术服务保障 |
发生非人为因素故障,在七日内由操作系统厂商原厂人员免费对产品进行补充或更换 |
||||||
现场交付与安装调试 |
★现场安装调试 |
操作系统厂商提供产品安装与现场调试,并提供安装与调试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
|||||
★配套资料 |
交付产品时操作系统厂商提供配套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说明文件、用户手册(用户安装、操作、维护、故障排除)等 |
||||||
系统更换 |
★系统更换 |
服务期内,操作系统厂商支持版本免费更换(注:更换后不延长服务期) |
|||||
供应保障要求 |
厂商能力要求 |
★服务团队 |
操作系统厂商建立全国技术服务体系和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原厂中文服务 |
||||
数据安全保障 |
★数据收集安全保障 |
除用户授权采集的信息外不采集其他数据,相关信息采集无安全风险,相关数据存储在大陆境内 |
|||||
★数据供给安全保障 |
涉及数据下载的线上服务物理服务器不出境,包括代码仓库、系统补丁、安全补丁、服务网站等 |
||||||
代码无风险 |
★代码无风险 |
操作系统厂商提供源代码,源代码可供第三方机构审查,开源许可合规,代码知识产权无风险,无恶意安全漏洞或后门,代码可追溯、可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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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
★基本要求 |
操作系统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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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要求 |
密码算法支持 |
★密码算法实现 |
操作系统支持GM/T0002、GM/T0003 和GM/T0004规定的密码算法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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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数生成 |
操作系统随机数质量符合GM/T0005《随机性检测规范》或GB/T32915《信息安全技术二元序列随机性检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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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置数字证书 |
操作系统内置国家电子认证根CA的根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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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协议实现 |
操作系统支持符合GB/T38636—2020 的TLC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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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要求 |
安全管理 |
★防火墙 |
操作系统提供防火墙配置管理工具,支持基于协议、网络地址、端口的访问控制规则配置,规则修改后立即生效;支持关闭指定服务和端口,包括但不限于关闭远程访问、共享访问等;支持防止ARP欺骗攻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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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框架 |
操作系统提供统一访问控制安全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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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存安全 |
提供安全内存模组,支持对物理内存读写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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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预检 |
提供指令流安全预检测功能,支持从系统底层发现漏洞攻击代码的执行,开启该功能后需要不依赖漏洞及攻击代码的特征的漏洞进行安全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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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信计算 |
支持可信计算TCM/TPCM、TPM2.0(内核标准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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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鉴别 |
★身份鉴别服务 |
用户标识使用帐户名和帐户ID,在操作系统的整个生存周期内用户标识具有唯一性;支持用户口令复杂度校验及强口令管理;支持用户口令有效期配置;支持口令鉴别失败控制;支持口令加密算法配置,用户口令进行加密后以不可逆的密文形式保存;支持禁止根帐户远程登录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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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控制 |
★自主访问控制 |
允许客体拥有者以普通帐户决定并控制对客体的访问,并阻止非授权用户对客体的访问;普通用户缺省拥有新建、读写和删除私有目录下文件的权限;支持细粒度的自主访问控制,将访问控制的粒度控制在单个用户,对系统中的每一个客体,实现由客体拥有者以指定用户方式确定其对该客体的访问权限,而其他同组用户或非同组的用户和用户组对该客体的访问权则由客体拥有者授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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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访问控制 |
操作系统支持对应用程序的访问控制与资源限制,包括对文件、网络等客体的访问控制;支持应用安装控制、应用执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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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审计 |
操作系统能对身份鉴别的使用、自主访问控制、标记和强制访问控制策略的修改等生成审计日志;审计记录包括:事件类型、事件发生的日期、触发事件的用户、事件成功或失败等字段;支持审计日志查询和导出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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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管理 |
★漏洞管理 |
操作系统支持漏洞编号,每个漏洞独立编号,可直接使用NVDB、CNVD或CVE编号;漏洞提醒,发现或获悉漏洞信息时,通过系统推送、电子邮件或官方网站等方式通知用户;漏洞修复,对已发现的安全漏洞通过补丁等方式对系统漏洞进行修复;漏洞列表,提供每个版本已修复的漏洞列表,提供命令或网页等方式方便用户查询漏洞及其修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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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数据库审计 |
应采用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芯片以及操作系统,内置≥4TB磁盘存储空间。标准2U机箱,双电源;板载:1个RJ45接口,2个USB接口,≥10个千兆电口,≥4个千兆光口,≥2个万兆光口。报价中包含三年软件升级和硬件维修服务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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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持的数据库:达梦、人大金仓、南大通用Gbase、神舟等数据库。数据库审计能力覆盖100个以上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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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审计选项支持配置按规则审计和全审计两种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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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持驱动及IP过滤,在流量进入网卡之前对网络流量进行扫描,对无用的信息从网络层进行过滤;避免占用系统资源,使系统性能达到最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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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持添加系统语句规则来过滤系统语句,根据系统语句定义规则进行应用层过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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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持数据库嵌套、函数审计(sum求和函数等)、返回结果、脚本等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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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持操作语句系列的组合审计规则,可根据某一客体的操作行为集合,连续操作了设定的语句集合时进行规则审计告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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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持重复操作的统计规则,一定时间内重复某项操作达到设定的统计次数,则触发审计告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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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持全数据库检索,检索效率高达亿条数据秒级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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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包括时间范围、风险级别、保护对象、操作类型、进程名、应用账号、关键字、规则名、操作系统主机名、操作系统用户名、客户端MAC、客户端端口、服务器端口、数据库名、语句长度、语句回应、语句执行时间、返回行数、返回结果、处理状态、会话ID、记录编号等二十种条件进行精细化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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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支持提供用户界面告警、Syslog告警、SNMP告警、邮件告警、短信系统、短信猫告警等六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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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管理平台可实时监控系统审计对象流量、规则使用情况等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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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签名验签设备 |
采用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处理器及操作系统;密码卡,智能密码钥匙,以及相关软硬件组成,支持SM2、SM3、SM4算法,提供基于数字证书的身份认证、数据签名、验证签名、数字信封等密码服务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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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机架式主机≤2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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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不少于2*100/1000M自适应网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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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550W双冗余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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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温度范围需满足0°C--35°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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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湿度范围需满足5%--95%RH,不凝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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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SM1、SM2、SM3、SM4 等算法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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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2签名速率不小于42000次/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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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2验证速率不小于12000次/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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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完善的身份鉴别机制,支持基于数字证书的身份认证,同时管理员通过管理界面可进行应用管理、证书管理、系统配置以及日志查询等管理操作,可通过 web 管理页面直接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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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对签名、加密证书进行验证。可配置多 CA 签发的根证书,验证证书的信任域多 CA 证书验证,CRL/LDAP 证验证方式和验证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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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支持双机热备、冗余双电源和负载均衡高可用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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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SM2、SM3、SM4、RSA1024、RSA2048、RSA4096、SHA256、SHA512、AES(128、192、256)、3DES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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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备份恢复功能,可通过界面备份当前所有配置,保证系统瘫痪时的快速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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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配主流的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CPU、操作系统:如海光、兆芯、鲲鹏、龙芯、中标麒麟、银河麒麟等,符合GM/T 0029《签名验签服务器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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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且满足密码模块安全等级第二级相关要求,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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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具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确保产品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签名验签服务器技术规范GB/T38629-2020》和《信息安全技术通用渗透测试检测条件JCT005-2016》(6.2.1、6.2.2)相关要求。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以上检测报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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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内置商密设备证书须与密码产品为同一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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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器密码机 |
采用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处理器及操作系统;密码卡、智能密码钥匙及相关软硬件组成,支持SM2、SM3、SM4算法,提供密钥管理、数据加/解密、签名/验签、MAC 产生及验证等密码服务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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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密钥安全产生、安装、存储、使用、销毁以及备份恢复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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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由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使用的双物理噪声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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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SM4算法的ECB、CBC、OFB、CFB、CTR等模式的数据加密和解密运算;支持基于SM4算法的保留格式加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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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鉴别码产生和验证:支持基于SM4 算法的 MAC 产生及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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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签名/验证:支持 SM2 算法的私钥签名,使用对应的公钥签名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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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设备初始化配置包括密钥产生安装、生成管理员、按照安全机制对密钥安全存储和备份、系统配置、一键检测等功能,保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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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访问控制,可通过管理界面设置管理员权限和密钥产生、安装、备份恢复以及日志查询等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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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审计日志的记录,查询和导出功能;支持多方协同签名、多方协同解密功能; 支持密钥分散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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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机热备:对外可提供高稳定、高性能的服务,支持热备负载功能,支持多 机并行,提供容错功能,当有密码机出现故障时不影响业务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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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指标:SM4加/解密速率≥1200Mbps;SM2密钥对产生不少于11000对/秒,加/解密速率≥260Mbps,签名速率≥66000次/秒,验签速率≥33000次/秒;SM3运算速率≥900Mb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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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配主流的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的CPU、操作系统:如龙芯、中标麒麟、兆芯、银河麒麟、海光、鲲鹏等,符合GM/T 0030《服务器密码机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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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且满足密码模块安全等级第二级相关要求,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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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内置商密设备证书须与密码产品为同一制造商 |
注:
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第三部分第32.4条款执行。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提供所投软硬件产品至少3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
2. 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4. 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5. 提供现场技术培训。
6. 所提供产品免费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现场安装与调试,并提供安装与调试所需的工具和设备,经采购人签收确认后方可组织验收。组建安装部署团队,由一名项目经理、一名项目总工程师和若干成员组成。
★(三)交货要求
1. 交货期:
货到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安装完成:货到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交货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 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4. 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6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30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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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3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40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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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境标志产品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产品为1项的,且投标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的:1分 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环境标志产品价值权重×1分 其他:0分 |
1 |
2 |
节能产品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投标产品为1项的,且投标产品是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1分 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价值权重×1分 其他:0分 |
1 |
3 |
投标人业绩评价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信息化软硬件设备销售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1年1月1日至今)。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 1个业绩1分,最多3分 |
3 |
4 |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3及以上)、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和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三级及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7分。 |
7 |
5 |
产品承诺评价 |
所投“服务器操作系统”在满足招标文件数量要求的基础上,额外可以提供场地授权用于支撑用户后续业务发展需求,每额外提供200套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场地授权得1分,最多2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给分。 |
2 |
6 |
产品参数证明评价 |
(1)提供所投“签名验签服务器”的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能证明所投产品满足以下参数要求,每证明1条得1分,最多 1分 A. 设备内置商密设备证书须与密码产品为同一制造商。 (2)提供所投“服务器密码机”的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能证明所投产品满足以下参数要求,每证明1条得1分,最多1分 A. 设备内置商密设备证书须与密码产品为同一制造商 (3)提供所投“数据库审计”的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能证明所投产品满足以下参数要求,每证明1条得1分,最多4分。 A. 应审计选项支持配置按规则审计和全审计两种模式。 B. 应支持驱动及IP过滤,在流量进入网卡之前对网络流量进行扫描,对无用的信息从网络层进行过滤;避免占用系统资源,使系统性能达到最佳。 C. 应支持添加系统语句规则来过滤系统语句,根据系统语句定义规则进行应用层过滤。 D. 应支持数据库嵌套、函数审计(sum求和函数等)、返回结果、脚本等审计。 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 若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证明所投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
6 |
7 |
制造商评价 |
所投“前置服务器”制造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供应链安全管理认证、业务连续性管理认证、环境管理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0.5分,最多3分。 |
3 |
8 |
投入人员评价 |
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项目经理具备ITSS 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P)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2分; (2)项目总工程师具备项目管理专业人员(PMP)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2分; (3)实施团队人员(不含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4分。 |
8 |
9 |
售后服务保障评价 |
(1)提供所投“前置服务器”制造商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扫描件得1分,其他0分。 (2)提供所投“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审计”、“签名验签设备”、“服务器密码机”制造商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扫描件,每个具备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产品得0.5分,最多2分。 |
3 |
10 |
非“★”技术要求(不含上述产品参数证明评价中的参数要求)响应性评价 |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6分; 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不足6条的,每出现1条以上情形减1分 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6条的,本项得0分 |
6 |
第三部分 主观分(30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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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产品整体性能评价 |
至少包含产品整体设计理念、性能描述、安全耐用性描述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2 |
安装实施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人员安排、进度计划、安装方法、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3 |
售后服务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制造商服务承诺、投标人服务承诺、免费保修期时间、服务响应时间、培训方案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4 |
保密方案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保密制度、人员保密管理、保密措施等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五、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应当完全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除《招标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4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本部分第32.4条款执行。
10.4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0.5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4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5 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投标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18.3 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21.3 若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 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22. 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
23. 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23.1 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
23.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特别提醒:
(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投标文件上传准确、有效。
(2)投标人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
23.3 投标人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4. 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
25.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
E 开标和评标
26. 开标解密和资格审查
26.1 投标人须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26.2 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开标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26.3 开标解密后,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6.4 开标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具备相应的网络环境,随时准备接受评委的网上询标。
26.5 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对评委的网上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要求到评审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6.6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6.7 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8.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8.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
(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存在串通情形的;
(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9.2 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为PDF格式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29.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9.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1.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后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2.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2.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2.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2.4 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F 授予合同
33.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3.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3.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4. 中标通知
34.1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 投标人可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
36.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7. 履约保证金
37.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7.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8.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9. 合同分包
39.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9.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TGPC-20 - - )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货物购销合同: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一、货物名称:
货物型号:
制造商:
货物原产地: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
货物总价款:
大写: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 货物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1。
2.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货物与中标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所投及交付产品中如涉及软件,应为正版软件。
3. 供方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 年免费维修保质期(详见附件),并负责终身维护。保质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所供货物在需方或需方指定处交付(具体地点: ),并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
1.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所有货物使用无质量问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 %的货款。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行号(数字代码): ,
帐号: 。
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安装和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
3. 如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供方对该货物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
八、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
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商、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
十、由于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需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
十一、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持 份,需方持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加盖电子签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格式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投标代表人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第一包,¥ 元(人民币),大写 。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8.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9.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我公司完全认同招标文件中对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划定。
11.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3. 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14. 我公司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方式(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在相应□里划“√”):
□上门自取
□到付邮寄
邮寄地址、邮编:
邮寄联系人、手机号码: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1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
附件2-2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名称:
日期:
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3
投标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授权委托本月/上月(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由我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年 月 日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附件4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包号 |
包名称 |
品牌 |
投标总价 |
交货期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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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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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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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单位:元
项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产地 |
商品属性 |
单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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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
2. 开标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3. 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1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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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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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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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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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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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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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2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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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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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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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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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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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须逐条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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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名称 |
条款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 说明 |
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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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在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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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
项目 |
承诺内容 |
1 |
保修期内 |
|
2 |
保修期后 |
|
3 |
培训方案 |
|
4 |
其他内容 |
|
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附件9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
项目 |
承诺内容 |
1 |
保修期内 |
|
2 |
保修期后 |
|
3 |
培训方案 |
|
4 |
其他内容 |
|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开标分项一览表》一致。
2.“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微型”、“小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4. 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单位:元
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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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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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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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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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节能认证证书编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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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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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所投包总价)*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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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
所投货物中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需填写以下内容;所投货物全部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只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制造商 企业类型 |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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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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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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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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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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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合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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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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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 |
如属于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
监狱企业 |
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投标产品配置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 |
1 |
|
|
|
2 |
|
|
|
3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 (请填写有/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若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无需填写以下内容;若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采购清单”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注: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附件1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