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截屏盖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他采购活动;...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改造施工项目
招标人(盖章):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联 系 人: 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地 址: 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疆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xxxxxxxxx 000 x
目 录
招标公告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改造施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商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改造施工项目项目编号:0634-2040XZ3Z0140
2.建设单位: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供水 552 户)
4.项目施工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澄清答疑包含的所有内容项目预算:298 万元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截屏盖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单位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网址:
(xxxx://xxx.xxxx.xxx.x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报名成功且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 xxxx://xxx.000xxxxx.xxx.xx)、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10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 电子普通发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 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在操作平台过程中有问 题,请拨打首页 010-86397110 咨询。通过报名的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 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7 月 13 日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每天北京时间
10:00-13:30,15:30-19:00 节假日除外)
购买文件请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查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019 年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原件、近三个月单位缴纳税收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疆外企业有效的进疆备案册原件或建设云备案页截屏加盖公章。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存(复印件一套需装订不接受散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24 日 16:30(北京时间)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4、开标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xxxx 000 x自治区工信厅八楼开标大厅(801 会议室)
四、采购人: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xxxxxxxxx 000 xxxx电子信箱:000000000@xx.xxx
联 系 人:xxx、xxx电话:0000-0000000
第一章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1.1.1 | 工程名称: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改造 施工项目 | ||||
建设地点: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 | ||||||
工程规模:共 552 户。本工程最终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施工图为准。 | ||||||
招标控制价:2978495.58 元 |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
2 | 1.2.1 | 招 标 范 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 全部内容。 | ||||
3 | 1.2.2 | 工 | 期 | 要 | 求 | 工期:60 日历日 |
质 | 量 | 要 | 求:合格 | |||
4 | 1.3.1 | 资 | 金 | 来 | 源:国拨、自筹 | |
5 | 1.3.2 | 资金到位情况:己到位 | ||||
6 | 1.4.1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7 | 1.5.1 | 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 供应商须提供 “ 信用中国” 网站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截屏盖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单位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网址:(xxxx://xxx.xxxx.xxx.x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请将投标人资格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 |||
8 | 1.5.3 |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1、接 受 2、不接受 √ |
9 | 3.1 | 发包价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 |
10 | 4.1 | 开户名: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工行友好南路支行银行帐号:0000000000000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72小时到帐,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汇至新疆招标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采用网银形式提交的,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后六位。否则,会导致投标保证金接收方银行到账信息不准确,从而导致该单位投标保证金被拒绝。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W 元整(xxx整) | |
11 | 5.1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投标人提出问题申请等 |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将问题(备注 项 目 名 称 及 标 段 名 称 ) 以 文 件 形 式 发 送 到 000000000@xx.xxx,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在投标截止时 15 天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 时间。 |
12 | 6.11.1 | 投标文件份数 | 共 5 份,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副本可由签字盖章后的 正本复印)投标人必须提供光盘文件 1 套,内容与纸质版一致(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 |
13 | 6.13.1 | 投标文件递交 | 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xxxx 000 x自治区工信厅八楼开标大厅 (801 会议室) |
14 | 7.1 | 招标工程开标 | 时间:2020 年 9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 000 x自治区工信厅八楼开标大厅(801会议室) |
15 | 11.1 | 投 标 有 效 期: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天 | |
16 | 12.3.1 | 履 约 保 证 金 额(如适用) |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 |
17 | 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 开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前 | |
18 | 封套上写明 | (1) 所投项目段名称及项目编号; (2)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3)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并加盖单位公章; |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4) “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 的声明。 | |||
19 | 开标程序 | 1 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停止接受投标文件。记录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记录表”提交开标会主持人,确认投标人数量是否符合开标要求; 2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纪律;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 4 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姓名; 5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是否完好及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 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依次开标; 7 经查验合格的投标文件由开标人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封,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凡有修正报价的,公布原投标报价及修正报价; 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唱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9 开标结束。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上述开标过程做好记录。 | |
20 | 权重值 | 经济评审:40.00%技术评审:60.0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
备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支付(不 含税)。 |
1、总 则
1.1.1、本工程的工程概况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项中列清。
1.2、招标范围
1.2.1、本工程招标范围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项中列清,投标人除非接到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补充》,否则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工程招标范围。
1.2.2、本工程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项中列清。
1.3、工程资金
1.3.1、本工程的资金来源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项列清。
1.3.2、本工程资金到位情况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 项列清。
1.3.3、本工程的部分资金用于合同范围内合格下的支付。
1.4、招标方式及备案
1.4.1、本工程招标方式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 项列清。
1.5、合格投标人
1.5.1、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项列清。
1.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1.5.3、本工程联合体协议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 项规定执行。如果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办方证明书,格式见第七章。
1.5.4、招标人有权要求各投标人提供更为完整、更详细的投标人资料,以便资格审查。
1.6、投标费用
1.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做任何补偿。
2.1、招标文件组成
2.1.1、招标文件由本文件及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构成。
2.1.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招标工程中均称招标文件补充。
2.1.3、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投标人执行招标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
2.1.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尤其应注意有“否决投标”、“拒绝评审”字样的条款,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2、招标文件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匿名将问题(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以文件形式发送到 000000000@xx.xxx,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及异议
2.3.1 在投标截止时 15 天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天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5、招标控制价
2.5.1、招标控制价: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2.5.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
2.5.3、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
2.5.4、招标控制价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编制,不应上调或下浮。
3.1、本工程投标计价方式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项列清。
3.2、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3、投标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企业定额及当地市场因素及工程特点等报出综合单价。
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3.5、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
3.6、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当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 3.7、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3.8、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一致。
3.9、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10、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但其中安全xx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11、其它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3.11.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11.2、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11.3、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3.11.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
3.12、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13、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3.14、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接火费、负控费、设备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搬运费(含二次搬运)、管理费、利润、安装费、税金、检测费、验收费、调试费、措施费、总承包服务费、以及办理施工手续对应金额缴纳的相关费用、场地清理费等一切费用。
4.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4.2.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
4.4、未中标人在中标公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返还。
5.1、投标人自行在开标前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开标前确定现场踏勘时间,以便避免由于现场踏勘不细致造成的对单价理解有偏差而在中标之后产生的争议)
6.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构成。
6.2、商务标内容
6.2.1、投标承诺书(一)、(二)
6.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2.4、“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截屏盖章
6.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19 年)的第三方审计报告
6.2.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 近三个月单位缴纳税收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6.2.7、投标人概况(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安全考核证复印件);
6.2.8、投标人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
6.2.9、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需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
6.2.10、项目管理人员
6.2.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3、技术标内容
6.3.1、施工组织设计
6.4、经济标内容
6.4.1、投标总价封面
6.4.2、投标总价
6.4.3.1、总说明
6.4.3.2、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6.4.3.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4.3.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4.3.5、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4.3.6、综合单价分析表
6.4.3.7、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4.3.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6.4.3.8.1、暂列金额明细表
6.4.3.8.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6.4.3.8.3、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6.4.3.8.4、计日工表
6.4.3.8.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6.4.3.9、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6.4.3.10、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6.4.3.11、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6.5、投标文件字体要求
6.5.1、商务标、技术标所采用的字体,以能够供评委识别看清为准。
6.5.2、施工平面布置图以及施工横道图或网络图中的字迹以清晰为准。
6.6、投标文件封面要求
6.6.1、商务标、经济标封面宜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
6.7、投标文件目录要求
6.7.1、为便于评审,商务标、经济标目录宜按本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先后顺序编排。
6.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8.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
6.8.2、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8.3、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凡是要求盖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
6.9、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10、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章。但技术标、经济标严禁涂改和行间插字。
6.1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6.11.1、投标人必须将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分别密封装袋并在封袋上正确表明“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文件”字样,即“商务标”封袋、“技术标”封袋、“经济标”封袋、 “投标保证金”封袋、“电子投标文件”封袋,否则整个投标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评审。
6.12、投标文件澄清
6.1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评审,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非改变实质性内容的部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澄清,但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
6.13、投标文件格式
6.13.1、投标文件格式见第七章。
6.13.2、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后面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填补,如果本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7.1、招标工程开标的时间、地点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列清。
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内容。 9、定标原则
9.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评审的合格投标单位,以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由高到低排序,综合评审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招标人从三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出最终的中标人。
9.2、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时的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1、标前会
10.1.1、标前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参加。
10.1.2、招标人在标前会上确定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开标会主持人负责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会程序主持招标会。 招标会记录人负责对整个招标会情况进行记录。
唱标人负责宣读投标文件的工期、质量以及投标报价等内容。 10.2、密封性及送达时间查验及商务标开标
10.2.2、开标会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人员。
10.2.3、投标人代表宣读投标书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是否完好。
10.2.4、开标会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监督人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与标志进行核查。
10.3、评标准备会
10.3.1、评标准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
人参加并且招标人将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一份招标文件。
10.3.2、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宣布中标人等内容。如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则与其他评标专家的权利相同。
10.3.3、招标代理机构介绍评标时的重要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
和性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10.4、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
10.4.1、监督人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入符合性审查。
10.4.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标准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人进入商务评审。
10.4.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标进行评审。
10.4.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技术标评审。
10.7、宣布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根据评标结果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宣布中标候选人,并请投标人签字确认最终结果。
11.1、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内完成,如果不能完成,招标人将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2、合同
12.1、授予合同
12.1.1、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及时通知其它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
12.2、合同签订
12.2.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12.2.2 中标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的,在工程施工前必须按要求登录“新疆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和 诚 信 信 息 一 体 化 平 台 ”( 简 称 新 疆 工 程 建 设 云 , 网 址 http//xxx.xxxx.xxx.xx),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2.3、履约担保
12.3.1、中标通知书发出 28 天内,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2.3.2、若中标人未按 12.3.1 条款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
12.3.3、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将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损失
超过返还金额的,还应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12.3.3、本工程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也将向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是全额担保。
12.3.4、本工程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也将向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是全额担保。
第二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 号文)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新建招【2011】5 号文)中所规定的标准和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实施办法。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价格等,能否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项目分值 | 评分内容及评分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资格评审 | 一项未通过者不参加下阶段评审(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1) |
初步评审 | 一项未通过者不参加下阶段评审(详见附表 1) |
重大偏差审查 | 一项未通过者不参加下阶段评审(详见附表 2) |
技 术 标 K1 | 详见附表 3 注:1、评委对各投标人同一评分内容量化打分时,如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相差 25%(含 25%)以上时,应做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否则不予计分。 |
经 济 标 K2 | 详附表 4 |
技术标、经济标,权重取值范围:K1=60%,K2=40%且 K1+K2=1 |
1.2 评标办法如下: 2.评标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七个步骤进行:
(1)评标标前会议;
(2)初步评审;
(3)重大偏差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证;
(5)详细评审;
(6)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评标标前会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随机抽取专家名册中的专家 6 人和招标人专家 3 人共 9 人组成。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原则上评委会主任由专家名册产生,评标委员会
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控制价(如果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3.2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 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 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4. 评审标准
4.1 初步评审标准
4.1.1 形式评审因素: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投标人不一致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是投标人的注册人员,或者不具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
(3)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4)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一方的自己名义对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5)投标的施工、装修、附属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监理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9)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4.2 问题澄清
评标委员会按照淸标整理形成成果决定是否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证,若需要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投标人针对评委会提出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做澄清说明补证。
4.3 重大偏差审查
重大偏差的审查应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带领全体评委共同完成。审查内容:(详附表二)
(1)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的;
(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改动);
(4)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的;
(5)将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规费和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以及安全xx施工费列入招标投标竞争性费用的;
(6)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符,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7)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8)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4 详细评审标准
4.4.1 技术标评审
技术组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报告由评委会技术组组长拟稿,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确认,对出现涉嫌串标围标的情形给予定论(评审标准详附表三)
4.4.2 经济标评审
详见附表四:经济评审表。
4.5 评标结果
4.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办法以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出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初步评审、重大偏差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附表一、附表二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4)投标报价文件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
(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6)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6 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7)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8)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件。 6.串通投标及弄虚作假投标
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其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附表一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初步评审标准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是 | 否 | |||
形式评审 | 1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投标人不一致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 ||
2 |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是投标人(备案的)注册执业人员,或者不具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 | |||
3 |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 |||
4 | 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一方以自己名义对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 |||
5 | 投标的施工、修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
6 | 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7 | 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 |||
8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9 |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
附表二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重大偏差评审标准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是 | 否 | |||
审查标准 | 1 |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限额)的; |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 |||
3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改动); | |||
4 |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 | |||
5 | 将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规费和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招标投标竞争性费用的; | |||
6 | 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符,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 |||
7 | 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
8 | 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
附表三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审标准(权重 60%)
项目分值 | 评分内容 | 评分方法 | |
技术标 100 分 | 全面性 20 分 | 0~4 | 施工方法先进得 4 分,一般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 |
0~4 | 施工设备、劳动力计划合理得 4 分,一般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3 | 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措施得力得 3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3 | 文明施工措施可信度高得 3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3 | 施工总进度计划合理得 3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3 | 平面布置合理得 3 分(附图),否则酌情扣分 | ||
可行性 20 分 | 0~6 | 涉及主要内容齐全措施计划详尽得 6 分,一般得 3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6 | 流水段的划分合理得 6 分,一般得 3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3 | 流水作业的合理性得 3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3 | 各项交叉作业切合实际得 3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2 | 机具合理可行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针对性 25 分 | 0~8 | 涉及重点内容突出得 8 分、尚可得 5 分,一般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3 | 工程项目的质保体系健全得 3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3 | 安保体系健全有效得 3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5 | 创优措施切实可行得 5 分,尚可得 3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3 | 工程的安全措施得力 3 分,一般得 1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3 | 文明施工措施得力得 3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先进性 20 分 | 0~6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 |
0~8 | 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有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 进度提案者得 8 分,方案尚可得 5 分,一般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6 | 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得 3 分、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各得 3 分,否则 酌情扣分 | ||
强制性 7 分 | 0~4 | 制定了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措施可行各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3 | 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得 3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承诺 8 分 | 0~4 | 保修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且措施可行各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 | |
0~4 | 承诺达到优质质量标准、并有切实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得 3 分,否则酌 情扣分;达不到有违约经济处罚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附表四
综合评估法—经济标评审标准
项目分值 | 评分内容 | 评分方法 |
经济标 K2=40 分 | 总报价 40 分 | 报价得分:基准价:大于等于 7 家时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然后取 平均价;小于 7 家时取平均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时,得满分 40 分,投 标价比基准价每上浮 1% 扣 1 分,每下浮 1% 扣 0.5 分。基准价= (a2+a3+a4+a5„+an -1)/(n-2) 或(a1+a2+a3+a4+a5„+an)/(n)。 |
评标价的修正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总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接受修正价格的,可以继续进行评审;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为优惠后本次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总报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 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1.根据施工图相关设计文件所确定的所有的内容;2. 根据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答疑所确定的所有内容;3. 现场勘察时所确定的但设计及招标文件未明示的所有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补充文件)。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0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0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1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10份,承包人执 4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此处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合同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 响的会议纪要、经济签证、设计变更、设计调整等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无。
1.1.3.9 永久占地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需求确定,及发包人同意临时占用的其他场 地。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及自治区现行地方法规。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质
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 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招标文件、补遗及答疑文件;(10)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前 14 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提供图纸贰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图纸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 生产保证措施、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扬尘治理措施、维稳治安保卫措施、本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事故处理方法。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及施工所需的其他文件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4 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及电子版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 15 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5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发包人办公地点或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或承包人办公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表。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严格按照业主要求办理工作证,根据工作证出入现场; 承包人委派门卫,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直到工程结束。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发包人协助,承包人负责办理通道的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以满足施工的运输要求。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限于本工程。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限于本工程。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无。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价格。
允 许 调 整 合 同 价 格 的 工 程 量 偏 差 范 围 :
/
工程量偏差超过 15%是的调整方法,可以参考以下公式: 1、当 Q1>1.15Q0 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 Q1<0.85Q0 时:S=Q1×P1;
3、当 P0<P2×(1-L) ×(1-15%)时,该项目的综合单价:P1 按照 P2×(1-L)×(1-15%)
调
整;
4、当 P0>P2×(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 按照 P2×(1+15%)调整;
5、当 P0>P2×(1-L)×(1-15%)或 P0<P2×(1+15%)时,可不调整;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2—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L—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
职务: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 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监督、协调和管理。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三日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 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无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承包人应按照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和内 容的要求编制竣工图和竣工文件。全部工程完工后,在全部工程的完工证书签发之前,承包人须向业主提交 4 套业主认为完整、合格的竣工文件。在缺陷责任期内应补充竣工资料,并应在签发缺陷责任证书之前提交。
(10)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施工许可证、质量和安全监督计划等证件、批件均委托承包 人办理,发包人予以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按相关政策规定由发包人交缴的费用除外),发包人单独计量与支付。但发包人协助成功与否,不免除根据合同文件规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2、承包人在报送竣工文件时,须同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及影像资料 2 套。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以文本形式、装订装盒、并按乌鲁木齐市档案馆 的要求提交书面及电子文档。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发包人交底的设施,若承包人违章施工造成损失的, 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没有交底的,也应注意保护,若造成损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在合同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因承包商的责任导致索赔、赔偿、及诉讼费用和其它开支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一)一般要求:(1)有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有详细的施工网络计划图及详细的调 整网络计划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度。机具、设备及建筑材料应按总平面图堆放整齐、标识清楚、分类管理。(2)施工现场挂置工程标牌、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文明施工标语、标志和施工总平面图,现场人员必须佩带胸牌及安全帽。(3)对施工现场内和附近的绿地树木要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并保证其正常的生长条件。
(二)施工路栏设置和围墙围护要求:工程施工应做到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严格分 开;围墙用轻质隔板做成封闭性围墙,高度大于 2.5 米;施工材料、机具设备应接规定整齐堆放在指定的场地内并使用路栏或围栏作安全围护。
(三)设立警示的要求: 施工现场或堆场夜间应设置警示灯及照明灯,必要时应安排 纠察人员。
(四)减少扬尘的要求: 必须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做好扬尘措施。施工现场应采用洒水、 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遇有大风,暂停土方施工和拆迁工程,并做好遮掩工作;废弃物品随时拉运,不得长时间堆放在施工现场;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必须遮盖莲布,作好防尘和防抛撒措施。
(五)其他要求:(1)在每月 20 日向发包方提供下月施工计划及当月报表各三份, 并有工程师签字。(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看管好自己的材料及机械设备,保护好发包方的公共财产及物品,如因承包方安全保卫工作不到位,造成发包方公共财产及物品,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承担的费用。(6)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清除所有垃圾,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7)协助发包方确认现场及周边地下管线资料的真实准确性。(8)承包人应保证及时签订劳务人员的用工合同,及时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9)承包人拒不执行工程师指令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 500 元/次的违约金。屡次发生的,相关责任人清出场,承包人必须立即安排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员进场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承包人派驻本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 度、投资控制的第一责任人,代表承包人全面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文件和义务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有效天数的 25 天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 5 万元罚款,责令期限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由于特殊原因暂时离开 施工现场,必须按请假制度,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离场。擅自离场或缺勤天数超出 20%时,发包人将按照 500 元/日,从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直到重新入场为止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若更换项目经理,将以资质业绩以及信 誉不低于项目经理的人员更换,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更换,经审查通过,方可更换;未经发包人审核批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将承担 30000~50000 元的违约金,从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更换的项目经理必须按照上述审批程序审查合格,同时发包人保留单方终止合同的权利。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将承担 30000~50000 元的 违约金,从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按照专用条款 3.2.3 约定的审批程序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同时发包人保留单方终止合同的权利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1)接到开工 通知后7 天内提交;(2)承包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备应与投标文件所报的人员一致,并与该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人员、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将承担 10000~30000 元(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5000~10000 元(其他人员)的违约金, 从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按照专用条款 3.3.5 约定的审批程序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管理人员,同时发包人保留单方终止合同的权利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于特殊原因暂时离开施
工现场主要人员,必须按请假制度,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离场。擅自离场或缺勤天数超 出 20%时,发包人将按照 500 元/人日,从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违约保证金,直到重新入场为止。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 2 万元罚款,承包人 承 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 3000 元罚款,承包人 承担上述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无。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 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7 履约及诚信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及诚信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签订合同前提供合同价 10%的银 行保函。中标后中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包括中标人资金的原因等)和民工上访事件,招标人将扣除履约保证金。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的控制。对施工安全、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协调业主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工作关系。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1)管理施工承包合同。 (2)审核承包人对设计的意见或建议, 需设计单位答复的上报发包人,由发包人通知设计单位进行确定并给于答复。 (3)拥有对工程的质量否决权,发布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令权。 (4)经发包人同意,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临时工程设计、工艺试验成果、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5)审查承包人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现场动态跟踪监督施工质量,并进行检查和认可,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监督。 (6)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提出
处理意见。 (7)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措施和防护措施及汛前防洪设施等,参与 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8)审核每期进度款报表,核实每期完成的工程量。 (9)所有往来函件,须及时报发包人备案。
除以上明确需经发包人同意的外,以上职权还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为: 1、计日工、零星工程的批准;2、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3、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4、索赔的最终确定;5、监理规范要求监理人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行使的职权。
监理人履行须经发包人批准行使的权力时,应当向承包人出示其行使该权力已经取 得发包人批准的文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无偿 提供一间办公场所,办公、生活设施监理人自行解决。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关于监理人的其其他约定: / ;
通信地址: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质量的争议检测;
(2)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在共同检查前 48 小时书面 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1)零死亡,轻伤率 3‟,一次性达标合格率 100%;
(2)必须指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专项方案及应急援案,投入安全设备,做好安全防护措 施,危险性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3)严格执行监理人的安全监督考核。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计划。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 平整,物料堆放整齐;(2)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3)在工程移交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4)在市政道路范围内施工时,应保持道路的干净整洁,服从市政管理部门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比例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且满足发 包人提出其他具体要求给予编制提供以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事故处理办法等,并按照相关要求且增加现场防尘、降噪措施。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三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 组织设计 7 日内确认和提出修改意见。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和期限:开工前 7 日报送详细、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
监理人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 到 7 日内确认和提出修改意见 。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
施工进度计划 7 日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定后 7 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七日内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完成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所提供的资料并缴纳承包人应按规定承担的相关费用。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不可抗 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需支付 5000 元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于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同期扣 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14 天(含 14 天)以上,或发包人及监理人认为承包人不能按期完工,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重新组织施工,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所有费用;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重新组织施工,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违约金为签约合同价的 10%,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已完成工程修补缺陷的义务。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并支付因工程延误造成的其他损失。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 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 、乌鲁 木齐市相关规定执行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照通用条款及国家现行规范执行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置配、试验设备和购置、 租用标定认证、相关人员工资、试验室建立等所有费用已含在合同文件中。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置配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置配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变更估价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变更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3) 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0-20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0); 4、取费按照规定的类别取费;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
变更工程价款应按下列方法确定: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合同中已由使用于 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工程项目,由承包商和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或根据有关定额、国家标准、材料调差文件套用。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有综合单价;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不因材料、机械设备等市场因素价格变化而做任何变动,除非这类项目实际施工中发生了设计变更后,对某一清单项目,单独计算其价格已经超过中标通知书所列明总价的 2%,且该项目以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超过或减少了原报价的 15%,此时单价可由承包商和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但是新的单价仅适用于超出原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数额的那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范围之内的工程量执行原来单价。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第 2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第 1 种种方式确定。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 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无;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
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无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以及人工、 材料、机械费用上涨风险;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3、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1、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及、人工、材料、 机械费用上涨风险,如工程造价中的建筑材料、燃料等价格风险,承包人可承担 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施工机械风险。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变更、签证的调整执行专用条款 10.4.1。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 3、其他价格方式:无。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款的 30%。用于工程物资购置和施工前期进场准备。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在工程累计付款达到合同价款的 60%以后开始抵扣工程预付款, 逐月扣回,累计付款达到 80%时抵扣完成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相关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 20 日向监理报送进度款支付报表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进度款支付:进度款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每月支付,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80%
(含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备通电条件后,经最终审计部门审计完成且将备案资料移交档案馆后付至竣工决算价的 97%,剩余 3%做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照投标清单编制,按照发包人程序报送;每次按造价部门的审定值的 80%支付;清单漏项、工程量增加减少、变更、签证待竣工结算时计入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一式五份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 20 日提交。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 7 天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 7 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造价部门审核后 7 个工作日内,若进度款暂无法按 合同约定时间到位,承包人也应按计划组织施工,不得因此停工并延误计划竣工日期。发包人不承担逾期支付所造成的利息及其他衍生的费用。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7 天内完成移交,同时在移交前, 承包人必须完成以下事项:1、按照相关规定将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城建档案馆接收;2、根据发包人相关要求递交相关竣工资料;3、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消防验收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担任工程照管、成 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相关的费用外,延迟一天罚款 10000 元。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无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无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无。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退场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并将工程竣工资料提交发包 人档案管理部门且申报的工程结算书已经过政府专项审计后 30 工作日内。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除通用条款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1、竣工备案表; 2、档案馆移交单;3、竣工结算书;4、政府专项审计报告;5、超出合同价部分签订的补 充协议。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 30 工作日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全部资料后 30 工作日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六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 30 日后,向 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 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30 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起 30 工作日内支付。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运行起计,期限为 24 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无;
(2)竣工决算价的5%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无。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如发包人通知承包人维修,承包 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到场,发包人将自行委托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国家规定的相关的规定执行。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口头或书面要求时间,及时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情况 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发包人为避免更大的损失,在口头通知承包人,且承包人无法到达时,发包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
(7)其他:无。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
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没有按照投标文件的约定配置;2、工 期延误;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拖欠工人工资及材料供应款 4、“未按时提交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在本工程项目施工中配备的管理人 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必须与投标文件所报人员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换。若更换项目经理,将以资质业绩以及信誉不低于此项目经理的人员替换,并报送发包人审查,经审查通过后可以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向发包人缴纳 3~5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若更换其他的项目管理人员,将以资质业绩及信誉不低于此项目管理人员的人员替换,并报送发包人审查,经审查通过后可以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向发包人缴纳 1~2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擅离施工现场(缺勤),擅离施工现场
(缺勤)累计超过 5 个工作日,发包人将处以承包人最高 5000 元罚款,擅离施工现场(缺 勤)累计超过 10 个工作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监管资金及履约保证金。
2、如承包方连续三周未能完成周进度计划发包人将对承包人采取以下处罚:第一周 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警告处分,并予 1 万元罚款;第二周发包人勒令承包人进行整改并予 10 万元罚款;第三周整改后如还未完成,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承包人清理出场、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及材料供应款,不得造成工人集体上访,否 则,发包人有权自主将工程进度款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及材料款。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根据上述条款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 的责任包括:(1)立即停止施工;2)必须在七日内移交所有工程资料;3)遣散工人离开现场;4)必须配合发包人进行结算;5)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根据上述条款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10 日内,承包人必须同发包人签署解除合同 协议,如不按期签署,视为合同解除。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无。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无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并缴纳保险费,提 交保险单复印件一份留发包人备案,未备案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否则每人次承包人承担 10000 元违约金。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19. 争议解决
19.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无。
19.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其他事项的约定:无。
19.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
19.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 补充协议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签订补充协议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冲突以补充协议为主。
补充条款:
1、承包人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缴纳税款,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
2、必须给进场工人购买人保意外伤害险。
3、结算依据只能为设计院的工程变更单及签证单作为决算依据,签证必须有发包人基
建部、发包人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现场共同测量、签字,并要 求附影像资料。
4、因承包人原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拖延工期带来不良影响的, 将视情节轻重处以 30000~100000 元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在处罚的同时将主要责任人清除出场,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5、工程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的主要人员缺少 30%以上,或劳务人员缺少
30%以上,或进场机械设备缺少 30%以上,发包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6、承包人安排好运输交通组织,场外道路运输由承包人自行协调;
7、土方运输期间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好防尘降噪,不得扰民。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7: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 8: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 9:安全生产责任书
附件 10: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 11:安全生产承诺书
附件 12:按期支付劳资、材料费用承诺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附件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附件 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
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两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两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两年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8 小时内派人保修,24 小时内修理完毕。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 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附件 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附件 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附件 7: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 “ 承 包 人 ” ) 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 保 金 额 人 民 币 ( 大 写 ) 元
(¥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 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附件 8: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附件 9:
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人:
承包人:
第 1 条总则
鉴于发包承包双方已签署了 (工程名称) ,为进一步明确发包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环保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防止对环境造成危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 2 条合同项目作业范围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基本内容:
第 3 条协议同与工程服务合同的关系
本协议是 (工程名称) 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与主合同同时谈判、同时签订、同时报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4 条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为了保障主合同在履行期间实现安全生产、清洁文明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
4.1 发包方的权利
4.1.1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发包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对承包方进行监督检查。
4.1.2 要求承包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评价和安全措施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
4.1.3 有权要求承包方维护好发包方相关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和器材。
4.1.4 有权对承包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清洁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处理。对不符合安全环保使用规定的设备及器具有权责令其停止使用;对承包方作业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着装及特殊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对承包方施工所制定的安全环保方案和安全环保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按或参照本合同规定进行处罚。
4.1.5 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有权对承包方造成事故进行处罚和停工整顿,直到达到发包方要求。
4.1.6 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因承包方违章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
4.1.7 有权对承包方作业服务人员的各种"三违"行为制止和纠正,并按或参照本合同
规定进行处罚。
4. 2 发包方的义务
4.2.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发包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4.2.2 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
4.3 承包方的权利
4.3.1 有权对发包方的安全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4.3.2 在日常作业中,对发包方违章指挥、强令承包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4.3.3 有权要求发包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条件。
4.3.4 发生严重危及承包方员工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承包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
4.3.5 有权要求发包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4.4 承包方的义务
4.4.1 在发包方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环保管理,安全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用于项目建设中。
4.4.2 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发包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4.4.3 作业及管理人员进场作业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及管理人员进场必须有安全监督部门下发的平安卡。
4.4.4 严禁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安全环保标准。
4.4.5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行为、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监理及发包方。
4.4.6 不得雇佣无证(属于特殊工种)工人进入现场从事特种行业操作。
4.4.7 严格执行资质审查,要求承包方编制建立的安全环保文件。
4.4.8 根据发包方要求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评价和保证现场施工的安全措施方案,经监理审批并备案。
4.4.9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发包方的要求报告事故。
4.4.10 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维护好发包方的相关设施、设备、和器材。
4.4.11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严禁动用装置区任何部位阀门、设施、用电设备,防止误开误关,造成意外事故。如确实需用,经与发包方有关人员联系同意后启闭使用。
4.4.13 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4.4.14 严禁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或场所,并不得动用或拆卸发包方的任何设备及其零件或附件。
4.4.15 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殊工种的规定要求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4.4.16 未经允许,不准占用消防通道,确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并按照发包方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立即恢复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4.17 承包方检维修作业、用火作业、动土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必须执行国家相应管理标准要求,并配置相应安全监护人员和安全警示标志,落实相应安全环保防护措施。
4.4.18 承包方的特殊工种、特种车辆必须持有关部门的有效证件方能作业,吊装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方案。
4.4.19 当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后,承包方要组织人员撤离或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向指定地点转移,不得乱跑、乱窜。
4.4.20 乙方在施工项目未经验收及移交之前对施工工作区域内的设备安全、人员安全及所有事故负全部责任。
第 5 条事故调查
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承包方应及时报告发包方,不得隐瞒。发包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第 6 条违约责任及处理
6.1 发包承包双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协议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
(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6.2 发生事故时,发包承包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3 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发包方的有关规定进行。
6.4 发包方违约造成的事故,发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6.5 承包方违约造成的事故,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发包方;由于承包方工程服务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承包方不按国家技术标准、发包方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施工要求、安全环保要求等施工和开展工作,擅自扩大工作内容、延长工作时间,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发包方相应的损失。
6.6 对承包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 7 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与主合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与主合同变更至相同期限。
第 8 条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处理。第 9 条其它事项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0: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廉政责任书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预防和减少发包、承包双方在招投标、议标或施工中出现违法、违纪或经济犯罪行为,现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发包、承包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发包方的责任
发包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发包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工程招标法律法规以及乌纪委[2007]36 号文规定要求进行招标。
(二)发包方在建设管理过程中不准利用职权向承包方单位摊派与此工程无关的任何费用,不得参加承包方举办的各种可能影响履行合同的活动。
(三)不准向承包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四)不准在承包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承包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准参加承包方或相关单位组织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七)发包方所有工作人员,在建设管理过程中不得利用手中权力私自向承包方单位索取工程任务,推销原材料。不得徇私舞弊、弄权渎职。
第三条承包方的责任
应与发包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承包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徇私贿赂发包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给发包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得邀请发包方人员参加各种可能影响履行合同的活动,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承包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发包方有权扣除本工程合同保证金,对责任人提请承包方单位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十八份,发包方十一份,承包方七份。本责任书由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第八条本协议签署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召开见面会由双方监督部门及管理人员 0参加,会上重申本协议相关内容及具体执行方法。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1:
:
安全生产承诺书
根据已收到的中标通知书,遵照国家、自治区招标投标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愿作以下承诺:
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整个过程中,我方保证:
1、严格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建设活动。
2、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无亡人事故。
3、安全生产责任由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并成立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为主管,符合投标书相关成员组成的安全管理体系。
4、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费用专费专用,同时自愿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此项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5、与每个参建人员(含劳务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安全生产问题。
7、落实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8、在特殊活动与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当地政府、主管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要求。
9、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对该工程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保证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控制时间按每天 24 小时全天监控。
10、扎实做好该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的维权工作,保证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如未按合同支付从业人员工资,同意由建设单位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工资,直接支付从业人员工资。
11、严格遵守你单位制定的《安全培训制度》、《安全体系评价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施工安全任务解析表》、《建立安全督导制度》、《安全诚信评价标准》、《安全手册》及招标文件中业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条款。
如果我方在上述条款中违反任何一条承诺或安全措施不到位且整改不满足现场需求
与施工安全的,我方愿以履约保证金的 10%作为罚款,工程结束后仅申请返还剩余的 90%履约保证金。如出现亡人事故,我方愿以履约保证金的 100%作为罚款,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予以扣除,不再申请返还履约保证金,同时我方自事故发生之日期 1 年内不再进行投标活动。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2:
按期支付劳资、材料费用承诺
为了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避免因劳资、材料等相关费用不能按期支付引发的社会不和谐事件发生,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作如下承诺:
1、承包方将严格按照劳务合同、供货合同有关条款,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2、如果承包方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劳资及供货等相关费用,造成群体索要费用的事件,发包方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剩余工程费进行支付,承包方无条件认可,并且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无条件配合发包方进行清算工作,并接到发包方通知 3日内退场。
3、本承诺自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规范
1.1、本工程完成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要求。
1.2、本工程的材料检验和质量、工艺试验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
1.1、招标人将提供给每个投标人一份本工程施工图纸,作为招标文件附件。
1.2、招标人如有图纸变更等其他技术资料也将给各投标人提供一份。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1.1、工程量清单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规定编制。
1.2、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人编制。
1.3、工程量清单包括:
(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2)投标总价
(3)总说明
(4)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综合单价分析表
(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0.1)暂列金额明细表
(10.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10.3)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10.4) 计日工表
(10.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1)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12)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13)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 务 标 格 式
商务标封面示例
正本
投标文件商务标
招标工程名称:××××××投标 人名 称:××××××
编 制 时 间:×年×月×日
商务标目录
1、投标承诺书(一)、(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截屏盖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19 年)的第三方审计报告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三个月单位缴纳税收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7、投标人概况(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安全考核证复印件);
8、投标人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
9、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需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
10、项目管理人员
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商务标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
1、投标承诺书(一)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后,将接受该工程招标文件中各条款内容并且以经济标中所报投标价格承包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
2、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在下列日期内组织施工。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按下列质量等级完成本工程。质量等级: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承包合同。如果我方违约,除投标保证金外,我方还将以中标价 %作为赔偿金,同时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人。
5、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一部分。
6、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承诺书(二)
招标人:
如果我方中标,施工项目负责人为:
姓名 | 职称 | ||
注册建造师等级 |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
身份证号码 |
中标后,若由于特殊原因须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时,我方将以资质、业绩以及信誉不低于此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替换,并报业主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若未经业主批准,我方擅自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愿以合同价的 %作为赔偿金。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地 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招标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和参加整个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投标人概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 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 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 复印件。
6、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1、类似项目指规模、使用功能相似工程。
2、本表后附企业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7、项目负责人简历
1、项目负责人介绍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管理年限、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以及其他内容。
2、项目负责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类似工程经历应按下表提供。
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类似业绩一览表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质量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8、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管理人员应包括:项目工程师、质量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安全管理员、计划管理员、资料员和项目负责人需要配备的其他关键人员。
2、上述人员简历介绍应包括姓名、职称等基本信息。
3、项目管理人员简历中应附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9、招标文件要求的的其他证明材料
技 术 标 内 容
技术标封面示例
正本
投标文件技术标
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编 制 时 间:×年×月×日
施工组织设计
1.全面性
1.1 工程概况、施工组织方案;
1.2 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
1.3 质量、工期、安全措施方案;
1.4 文明施工措施;
1.5 施工总进度计划(附图);
1.6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附图); 2.可行性
2.1 施工措施及计划;
2.2 施工现场流水段的划分;
2.3 施工现场流水作业;
2.4 施工现场交叉作业;
2.5 施工现场机具配置和布置; 3.针对性
3.1 施工的重点和关键部位处理
3.2 质保体系;
3.3 安保体系;
3.4 创优措施;
3.5 安全措施;
3.6 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 4.先进性
4.1 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4.2 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有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进度的方案;
4.3 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前提下体现施工的先进性措施。 5.强制性
5.1 防治质量通病的措施;
5.2 行国家强制性条文的保证措施 6.承诺
6.1 保修承诺和违约经济处罚承诺;
6.2 工程质量争优承诺及保证质量措施。
注:以上内容中若需要表格请投标人自行编制。
经 济 标 格 式
经济标封面示例
正本
投标文件经济标
招标工程名称:××××××
投标 人名 称:××××××
编 制 时 间:×年×月×日
经济标目录
1、投标总价封面
2、投标总价
3、总说明
4、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综合单价分析表
9、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0.1 暂列金额明细表
10.2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10.3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10.4 计日工表
10.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1、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12、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13、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经济标内容。
投标总价封面
工程
投 标 总 价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时 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