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MGGCG2023-GH-JZXCS0002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
项目编号:XMGGCG2023-GH-JZXCS0002
采 购 人 :锡林郭勒盟工会
集中采购机构: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盟工会委托,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视频会议系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
采购文件编号:XMGGCG2023-GH-JZXCS00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视频会议系统 |
详见文件第四章 |
1 |
9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无
三、文件获取方式
(一)本项目无需报名,直接参与项目投标即可;
(二)招标公告可在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上进行浏览查看,招标文件以公告附件形式上传供免费下载;
(三)如有更正公告,请随时关注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进行查看,并补正相关材料。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00时前
2.磋商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00时
3.磋商地点: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11室
五、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xxxxxxxx000x
联 系 人:xxx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采购单位:锡林郭勒盟工会
联 系 人:x 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3日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视频会议系统(共1包) |
2 |
项目编号 |
XMGGCG2023-GH-JZXCS0002 |
3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锡林郭勒盟工会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4 |
集中采购机构 |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xxxxxxxx00x 联系人:xxx xxx 电 话:0479-8238837 |
5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 副本2份 |
6 |
磋商有效期 |
开标之日起90天 |
7 |
磋商文件质疑 |
2023年11月12日09:00时前 |
8 |
响应文件递交 |
2023年11月15日09:00时前 |
9 |
磋商时间 |
2023年11月15日09:00时 |
10 |
磋商地点 |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6011室 |
1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2 |
竞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13 |
资金来源 |
采购单位自筹 |
14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说明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为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锡林郭勒盟工会。
2.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特指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向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也被称为竞标人。
2.4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竞标人。
3.竞标费用
竞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标有关的费用。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须知
(3) 商务须知
(4) 磋商内容与技术要求
(5)竞标人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6)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7)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8)合同条款
(9)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10)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竞标人提供的其它材料
4.2 竞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竞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标人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的竞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文件规定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之前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组织采购人对竞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报名参加竞标的潜在竞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2 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其为同意。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l 在竞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竞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6.2 修改后的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加竞标的潜在竞标人,并对潜在竞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竞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确认。
6.3 为使竞标人有充足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采购人后可适当推迟竞标截止期,并书面通知所有合格的竞标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文件构成
竞标人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
(2)响应文件目录
(3)投标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近三来经营活动声明
(6)竞标首轮报价表
(7)技术规格响应表
(8)商务要求响应表
(9)竞标人业绩
(10)竞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
①资信证明或财务审计报告
②纳税与社保缴纳凭证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12)交易主体信用承诺书
(13)售后服务承诺函
8.编制要求
8.1 竞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响应文件或与竞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竞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
8.2 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竞标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8.4竞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纸质文件使用A4规格打印。响应文件应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所附的图纸、不能重新打印的资料和印刷品等除外),纸质文件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否则为无效竞标。
8.5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竞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8.6响应文件及资料无论竞标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9.竞标报价
9.1 竞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9.2 竞标人应按照“第四章磋商内容与技术要求”的磋商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竞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9.3 竞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竞标首轮报价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开标时,应当由竞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在投影屏上展示电子投标文件中的《竞标首轮报价表》宣布竞标人名称、竞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或者由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竞标文件正本,按照竞标文件正本中的《竞标首轮报价表》宣布竞标人名称、竞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9.4《分项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竞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竞标人提交的报价中;
(3) 应包含伴随货物的一切有关费用。
9.5竞标人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0. 备选方案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竞标人有备选竞标方案。
11. 联合体竞标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同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24条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竞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3. 竞标的有效期
13.1 竞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共90天。
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竞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可要求竞标人延长竞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竞标人可拒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的要求,其竞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但其竞标在原竞标有效期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竞标有效期的竞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竞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竞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竞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竞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4.1 竞标人应编制磋商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磋商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磋商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磋商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14.3 磋商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竞标人应使用密封袋将磋商文件密封,并标明竞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
15.2 每一密封条注明“于2023年11月15日09:00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5.3竞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磋商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15.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6. 竞标截止期
本次竞标的竞标截止期为2023年11月15日09:00时。
17. 迟交的响应文件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并原封退回竞标截止期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竞标人必须在规定的竞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响应文件递交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竞标截止期之后,竞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8.2 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竞标,但竞标人必须在竞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3 从竞标截止期至竞标有效期这段时间内,竞标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竞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规定被没收。
五、磋商与评审
19. 磋商
19.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磋商时采购人和竞标人代表应参加,必要时还将邀请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磋商的竞标人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磋商时,由竞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和采购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9.3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竞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9.4对投标文件中报价、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修正;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接受并确认这种修正,否则,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之和与总价不符的,应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投标文件中如果同时出现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错误或矛盾的,则根据以上排序,按照序号在先的方法进行修正。
20. 磋商小组的组成和评审方法
20.1 磋商工作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
20.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9条之规定,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曾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征询意见或论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
20.3磋商小组成员职责:
(1)评审前,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确认与竞标人及其供应商是否有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如无利害关系,应当在含有相关内容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上签字;
(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对响应文件中竞标人资格以外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承担责任;
(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竞标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在磋商小组集体起草的评标报告上签字;
(5)配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复竞标人质疑;
(6)配合财政部门处理竞标人投诉;
(7)向财政部门反映评标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4磋商小组集体职责:
(1)选定磋商小组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组长与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按照各成员评审意见推荐成交候选人,起草评审报告。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配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复竞标人的质疑;
(4)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5)必要时,向竞标人解释评标结果;
(6)向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0.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
(1)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协助磋商小组成员对竞标人的资格部分进行评审,并写出评审意见。未通过资格评审的响应文件,不得提交给磋商小组进入下阶段的评审;
(3)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资料和数据汇总整理、评审报告起草等基础性工作;
(4)向财政部门报告磋商小组成员的在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处理竞标人的质疑,并依法向竞标人做出书面答复。
20.6磋商小组采用集中办公、封闭方式进行评审。磋商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和印发评审纪律和工作规则。磋商小组成员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并遵照执行。
20.7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0.8 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之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20.9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阅读、领会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按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要求逐项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按照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逐一对合格竞标人的文件做出比较和评价;
(3)要求竞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4)按评审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或向采购人提出授标排序。
21. 磋商步骤
21.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有效的磋商资格。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未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三(多)证合一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未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未提供依法纳税及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凭证的;
(6)未提供资信证明或财务报告的;
(7)未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的;
(8)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内蒙古”网站(xxx.xxxxxxxxx.xxx.xx)或“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到有关违法违规纪录,并在有效期限内的;
(9)未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行业资格资质证书及其它特定条件的。
21.2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标记的;
(2)响应文件编写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格式文件的;
(3)法定代表人未参加磋商,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报价有缺漏项,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有缺项漏项的;
(6)竞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7)响应文件未提出具体设计、货物响应,而是原文复制磋商文件要求的充当竞标设计、货物内容的;
(8)重要参数未完全响应的;
(9)响应文件未完全响应主要商务条款要求的;
(10)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条款的。
同时在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每家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响应文件和投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响应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1.4 经磋商小组经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进行综合评分)。
21.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2. 响应文件的澄清
22.1磋商小组有权向竞标人询标,请竞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竞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磋商小组的询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竞标人未进行答疑和澄清,经磋商小组确认可视为放弃磋商。
22.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响应文件的评价
23.1 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3.2 响应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3.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3.4 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因情况变化,不再适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竞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且不能支付的;
(4)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六、定标
25.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七、公告
26.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更正公告、通知、成交结果公告等政府采购的信息。
八、质疑
27. 如果竞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8.质疑
28.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询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质疑截止期前提供书面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8.3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4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竞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5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递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且质疑人必须为本次采购活动当事人。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质疑。
(1)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的具体明确的请求和理由及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4)质疑人的签章及提出质疑的准确时间。
28.6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部门投诉。
28.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1)非竞标人提出的质疑;
(2)对成交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质疑;
(3)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竞标人法人印章、竞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
(4)相应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
(5)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提出的质疑。
28.8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九、投诉
29.供应商提出质疑后,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拥有向同级政府采购部门投诉的权利。投诉程序参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
30.锡林郭勒盟工会经审办对本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十一、签订合同
31.合同的签订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2 采购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但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章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
一、通用条款(签订合同时不再另附)
1.定义
本须知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的价格
(3)“货物”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所承担的视频会议系统。
(4)“买方”系指锡林郭勒盟工会;
(5)“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组织。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相一致。
3.专利权
买方在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过程中,卖方承担第三方提出、追究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责任。
4.保险
由卖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100%的“一切险”保险。
5.采购资金支付
详见第四章“磋商内容与技术要求”的规定。
6.技术资料
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将视频会议系统相关文件一道交给买方。
7.质量保证
见第四章“磋商内容与技术要求”。
8.检验
卖方应会同买方对结果进行检验。如发现项目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瑕疵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9.索赔
9.1 根据合同,卖方对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 意的以下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9.2 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7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重议付款或从卖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0.迟交货
10.1 卖方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
10.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付,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或终止合同。
10.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1.违约罚款
11.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买方可以罚款,罚金从合同款中扣除,罚金按每周未交货价的1%计收。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提供货物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将终止此合同。
11.2 上述违约金、罚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11.3 合同有效期间,中标人如没有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时,采购人对履约保证金有追索权。
12.不可抗力
12.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3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税费
13.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3.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3.3 在中国境外地区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4.诉讼
14.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付诸法律诉讼。
14.2 诉讼管辖法院为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在卖方违约且买方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5.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5.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6.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7.转让和分包
17.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如竞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竞标书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8.售后服务
18.1 售后服务承诺书
18.2 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对有偿、无偿应分别列出)
18.3 售后服务网点情况
18.4 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及其资质情况
19.验收办法及要求
见第四章“磋商内容与技术要求”。
20.适用法律
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1.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合同一式2份,经采购人、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1.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以竞标文件为原则,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具体格式见本竞标文件附件《合同范本》。
第四章 磋商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锡林郭勒盟工会采购“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预算为90万元(含交通、食宿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技术参数与要求部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答疑。
(二)技术参数与明细:
序号 |
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云会议室 服务 |
1.具备系统管理、会议管理、视频会议、会议录制和直播等功能。 2.可以对终端进行统一管理维护,可以查看终端在线、离线状态等基本信息,可以远程下发终端配置。 3.可以对建立单位多级部门结构通讯录,支持分级分权管理和设定可见规则,可以指定下级管理员管理范围与管理权限。 4.可以图形化展示一定时间内的最大并发数据、会议总数、会议总时长等信息。 5.可以设置并保存会议模板,可以对保存的会议模板进行编辑。可以进行点名广播,可以进行会场轮询,包括自动轮询或手动轮询,支持单画面轮询或多画面轮询。 6.可以监控会议网络质量,查看入会终端的音视频和网络质量,可以以趋势图的方式显示会场接收、发送的图像分辨率和帧率,网络带宽情况、丢包率情况、网络抖动情况。 7.可以对召开中的视频会议进行录制,录制的视频可以通过链接或二维码形式进行分享,可以选择全员共享或分享给通信录中指定的用户。 8.支持直播功能,可以通过微信或二维码等对直播链接进行分享传播。 9.▲会议召开后可以对会议进行直播,可以暂停直播、恢复直播、结束直播,可以自定义直播画面布局,直播结束后可以自动生成录像文件。提供鉴定测试报告。 10.支持对录制视频进行剪辑,包括剪去片头、片尾、片中空余时间视频,并完成各段视频拼接。 11.具有较强的网络适应能力,在网络丢包率达30%时,声音依然清晰流畅;在网络丢包率50%时,语义依然可理解。在网络丢包率达25%时,视频无花屏卡顿。 12.▲支持开启等候室,有成员入会时,先进入会议大厅,待主持人审批后,方可进入会议室,可以在会议中开启等候室功能,将正在参会的成员移到等候室。提供鉴定测试报告。 13.可以在会议中发起投票,软件终端可以接收投票信息并投票;硬件终端可以显示投票二维码,通过手机APP扫码参与投票;管理平台可以自动完成投票统计和结果导出。 14.▲在会议中发起答题,参会人员可以通过手机客户端扫描二维码答题,会议管理平台可以统计公布答题结果,可以导出答题数据。提供鉴定测试报告。 15.▲手机客户端可以扫描二维码签到,硬件终端摄像机进行人脸信息采集和识别,实现人脸识别自动签到。提供鉴定测试报告。 16.▲本项目需提供25方云会议室,含三年使用权。 17.▲可与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云视频平台实现会议无缝交互,音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提供投标人承诺函。(需进行全面系统性测试) |
个 |
1 |
|
2 |
主会场视频终端 |
1.分体式终端,整套应包含终端主机、4K云台摄像机、全向麦克风、遥控器、无线投屏器等。 2.支持19英寸机架安装,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非PC架构,产品稳定可靠,支持7×24小时开机运行。 3.▲配置具备≥4个高清视频输入接口。具备≥2个HDMI高清视频输出接口,方便与会议室其他视频系统集成。 4.▲配置具备≥5个音频输入接口;≥2个音频输出接口,方便与会议室音频系统集成。 5.支持H.264 SVC、H.265视频编码技术,能够适应不同线路带宽、不同设备能力、不同网络环境的组网需求。本次应配置支持4K30fps、1080P60fps、1080P30fps、720P60fps、720P30fps分辨率。 6.支持双流内容分享,支持4K高清双流,并可向下兼容共享PC的主要分辨率,如1920*1080、1440*900、1280*800、1024*768等,支持电子白板功能,可多方同时标注协作。 7.▲可以对双流进行控制,即多人发送之后,任何人都收不到双流,需要会控管理员进行广播才能收到。提供鉴定测试报告。 8.具备较强的网络适应能力,在网络丢包率50%的情况下能保证音视频流畅传输,帧率不低于25帧/秒。 9.▲提供会议录制服务:可以对召开中的视频会议进行录制,录制视频可以通过链接、二维码分享,共享给指定的用户,支持对录制视频进行剪辑,支持剪去片头、片尾、片中空余时间视频,支持视频拼接。提供鉴定测试报告。 10.▲易维护性:终端可以对本机的网络状态、摄像头采集状态、扬声器输出状态、麦克风输入状态进行自检,并输出检测结果。提供鉴定测试报告。 11.▲安全性:支持共享内容叠加明水印,视频内容叠加暗水印,可指定位置,提高共享内容安全性,提供鉴定测试报告。 12.云台高清摄像头与终端同一品牌。支持4K30fps,1080p/60, 1080p/30,720p/60, 720p/30活动图像采集和输出。支持至少12倍光学变焦,水平视角不小于70°,水平转动范围±170°,垂直转动范围±30°,支持倒装。支持HDMI、3G-SDI、RJ45视频输出接口。提供产品正面照片和背板接口图。 13.全向麦克风支持360°全向拾音,高保真智能降噪,≥8米有效拾音距离。 14.▲提供同品牌无线传屏器一套,可在本地和远程会议中便捷分享电脑画面。无线传屏器插入电脑USB接口后,用户按下传屏器上的传屏按键,即可将电脑屏幕上的内容传至终端屏幕上以及远端会场同步显示。提供无线传屏器产品彩页。 |
台 |
1 |
|
3 |
分会场视频终端 |
1.分体式终端,整套应包含终端主机、4K云台摄像机、全向麦克风、遥控器、无线投屏器等。 2.支持19英寸机架安装,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非PC架构,产品稳定可靠,支持7×24小时开机运行。 3.▲配置具备≥3个高清视频输入接口。具备≥1个HDMI高清视频输出接口,方便与会议室其他视频系统集成。 4.▲配置具备≥5个音频输入接口;≥2个音频输出接口,方便与会议室音频系统集成。 5.支持H.264 SVC、H.265视频编码技术,能够适应不同线路带宽、不同设备能力、不同网络环境的组网需求。本次应配置支持4K30fps、1080P60fps、1080P30fps、720P60fps、720P30fps分辨率。 6.支持双流内容分享,支持4K高清双流,并可向下兼容共享PC的主要分辨率,如1920*1080、1440*900、1280*800、1024*768等,支持电子白板功能,可多方同时标注协作。 7.▲可以对双流进行控制,即多人发送之后,任何人都收不到双流,需要会控管理员进行广播才能收到。提供鉴定测试报告。 8.▲网络适应性:在网络丢包率50%的情况下能保证音视频流畅传输,帧率不低于25帧/秒,提供鉴定测试报告。 9.▲提供会议录制服务:可以对召开中的视频会议进行录制,录制视频可以通过链接、二维码分享,共享给指定的用户,支持对录制视频进行剪辑,支持剪去片头、片尾、片中空余时间视频,支持视频拼接。提供鉴定测试报告。 10.▲易维护性:终端可以对本机的网络状态、摄像头采集状态、扬声器输出状态、麦克风输入状态进行自检,并输出检测结果,提供鉴定测试报告。 11.▲安全性:支持共享内容叠加明水印,视频内容叠加暗水印,可指定位置,提高共享内容安全性,提供鉴定测试报告。 12.云台高清摄像头与终端同一品牌。支持4K30fps,1080p/60, 1080p/30,720p/60, 720p/30活动图像采集和输出。支持至少12倍光学变焦,水平视角不小于70°,水平转动范围±170°,垂直转动范围±30°,支持倒装。支持HDMI、3G-SDI、RJ45视频输出接口。提供产品正面照片和背板接口图。 13.全向麦克风支持360°全向拾音,高保真智能降噪,≥8米有效拾音距离。 14.▲提供同品牌无线传屏器一套,可在本地和远程会议中便捷分享电脑画面。无线传屏器插入电脑USB接口后,用户按下传屏器上的传屏按键,即可将电脑屏幕上的内容传至终端屏幕上以及远端会场同步显示。提供无线传屏器产品彩页。 15.▲可与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云视频平台实现会议无缝交互,音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提供投标人承诺函。(需进行全面系统性测试) |
台 |
13 |
|
4 |
辅材及实施 |
本次项目所采购的14套视频会议终端的安装调试,包含视频线、音频线、网线、会议终端安装施工 |
项 |
1 |
|
三、商务要求
1.交付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具体按采购合同约定时间交付)。
2.实施地点:盟工会及13个旗县市区总工会。
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建设完成、验收完毕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
4.验收办法与标准:采购人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时组织供应商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四、验收办法
采购人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时组织供应商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第五章 竞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
竞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证明文件应包括:
一、竞标人资格性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表投标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出具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6.投标人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投标人提供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声明函。
8.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以上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过期失效及技术部分不响应的,均为无效投标。
第六章 评审原则和方法
一、组织磋商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采用集中办公、封闭磋商的方式进行磋商。
磋商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和印发磋商纪律和磋商工作规则,并遵照执行。磋商小组成员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磋商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磋商活动中,给予每个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和报价相同的机会;磋商双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任何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实质性响应供应商需要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提供和规定较充分的时间,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放弃磋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代表、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组织磋商:
(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所有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公布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名称及报价。
监督人员或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推选的代表在磋商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名称及首轮报价,工作人员作好记录存档备查。未公布的供应商不予进行磋商。
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与磋商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磋商专家的回避申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能够认定属实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向该磋商专家提出回避,并从专家候选名单中依次递补。
(二)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有效的磋商资格。
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投标人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4)投标产品超出其经营范围的;
(5)投标人和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
(6)未提供财务报告的;
(7)未提供依法纳税及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
(8)未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的;
(9)投标人未提供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声明函的;
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磋商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印制、签署、盖章、装订、包装、密封、标记的;
(2)响应文件编写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格式文件的;
(3)法定代表人未参加磋商,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报价有缺漏项,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有缺项漏项的;
(6)竞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7)响应文件未提出具体设计、货物响应,而是原文复制磋商文件要求的充当竞标设计、货物内容的;
(8)重要参数未完全响应的;
(9)响应文件未完全响应主要商务条款要求的;
(10)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条款的。
对无效响应文件须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复核确认,确认为无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予进行磋商。
(三)磋商
1.第一轮磋商
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文件从技术、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方面进行全面比较与评价,了解和掌握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响应程度,做好磋商准备。
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所有磋商小组成员集体从以下几方面与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磋商: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没有提供具体规定要求或者表述不清楚,造成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对此项要求模糊不清或理解上有差异的条款或事项;
(3)需要质疑、询问供应商的事项;
(4)价格的磋商;
(5)其它需要磋商的事项。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正
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采购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确定采购内容的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
(1)除技术、服务要求等方面以外,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要求;
(2)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实质性变动,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或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要求澄清或修正的事项进行澄清或修正。
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3. 第二轮磋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或集中通知的方式通知全部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并要求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
(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根据澄清或修正的情况和磋商的需要,可继续进行有关事项和价格的磋商。
(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4. 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送交磋商小组。
待所有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交齐后,工作人员统一拆封、公布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最终价格。
最终报价逾时不交的,可视同供应商自动放弃。
二、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办法,详见如下:
(一)本次竞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得分最高的竞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办法。
(二)本次评审分为价格、技术、商务三个部分(共100分),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竞标企业的竞标报价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协助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进行计算统计,按照评分细则给出相应的分值;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根据竞标企业的总体实施方案、工作方法与流程、分析及解决问题措施技术力量、业绩、企业荣誉等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逐项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评分细则给出相应的分值。细则附下。
三、评分细则
报价部分 评分标准 (30分) |
投标价格 (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3分) |
企业业绩 (3.0分) |
供应商2020年至今完成的相关项目业绩:提供相关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67分) |
技术参数满足程度 (32.0分) |
(1)满足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得满分32分。 (2)标▲项为重点参数,共22项,共22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一般技术参数,共25项,共1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4分,扣完为止。注:如有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需按要求提供,否则按上述负偏离规定处理。 |
技术方案 (15.0分) |
为保证产品安装使用质量,投标企业需制定技术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架构、组网方案等。(1)方案内容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得15分;(2)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得10分;(3)方案内容一般,针对性差、可操作性差,得5分;(4)未提供技术方案不得分。 |
|
实施方案(10.0分)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科学合理的进行实施方案设计,进度合理,风险保障措施齐全,可操作性强。(1)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表述完整、逻辑严谨,可操作性强,得10分;(2)方案基本合理、内容较全面、表述完整、具备可操作性,得7分;(3)方案部分合理、部分内容涵盖、可操作性差,得3分;(4)方案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售后服务与培训方案 (10.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进行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培训方式和内容针对性、全面性;给学员提供自助复习培训内容的方式的先进性、便捷性;培训效果检验方式的先进性、便捷性、全面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10分;(2)方案内容比较完整、详细、表述清晰、比较合理、可行,得7分;(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详细、表述基本清晰、合理、可行性稍差得3分;(4)没有提供方案或方案被评定为不可行不得分。 |
四、评分汇总
1.各竞标人的最终得分将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复核、汇总,经电脑统计后,由评委和评委会签字确认。
2.在同一包技术评分中,当某一评委给某一竞标人打分与评委的平均分差值在10分以上,评委会有权要求该评委重新打分。若该评委拒绝,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同时启动排序值和的办法排序,以排序值和最低者为预中标人。同时将拒绝重新打分评委的情况形成报告,与该评委的书面说明一起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3.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可直接确定为预中标供应商。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格式一:
响应文件封面
(竞标人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竞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格式二:
磋商响应文件目录
一、竞标承诺书………………………………………………………(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三、近三来经营活动声明……………………………………………( )
四、竞标首轮报价表…………………………………………………( )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
六、技术规格响应表…………………………………………………( )
七、商务要求响应表…………………………………………………( )
八、专业人员一览表…………………………………………………( )
九、业绩一览表………………………………………………………( )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
十一、交易主体信用承诺书…………………………………………( )
十二、各类证明材料…………………………………………………( )
格式三:
一、竞标承诺书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按照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经我公司认真研究竞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竞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份,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
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 。
3.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竞标须知”规定的竞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竞标如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4. 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
5. 我方接受采购文件所列须知中关于没收竞标保证金的约定。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成交通知书和本磋商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竞标人名称:
详细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电子函件:
竞标人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竞标人法人签字:
竞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四: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派我单位(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委派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竞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签署内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中心收到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本证件需直接扫描,不允许粘贴)
(正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本证件需直接扫描,不允许粘贴)
(正反)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五: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 , 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郑重承诺:
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3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声明。
竞标人代表签字:
竞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六:
四、竞标首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竞标商名称(公章):
包号:
名称 |
竞标总报价 |
项目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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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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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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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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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此表严格按本格式填写,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价格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报价。
3.此表除在响应文件中体现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本表与优惠声明(如有的话)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单独递交,作为开标之用。
4.以上内容缺一不可,格式、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否则为无效投标。
5.优惠承诺属于服务评审内容,不作为投标报价打分的依据。如中标,优惠承诺将列入合同条款。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七: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标商名称(公章): 包号: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单价 |
总价(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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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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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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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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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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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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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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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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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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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八:
六、技术规格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标商名称(公章): 包号:
编号 |
名称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竞标人提供 |
响应程度 |
佐证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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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竞标人应按照“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确定的项目要求,将竞标货物的技术指标逐一列出,以证明竞标产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指标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采购文件要求的参数,为无效竞标。2.佐证文件名称:系指能为竞标货物提供佐证或进一步提供证据的文件、资料名称。如国家/行业标准、法律法规、技术手册等。
格式九:
七、商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竞标商名称(公章): 包号:
编号 |
名称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竞标人提供 |
响应程度 |
佐证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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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竞标人应按照“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确定的项目要求,将竞标货物的技术指标逐一列出,以证明竞标产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指标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采购文件要求的参数,为无效竞标。2.佐证文件名称:系指能为竞标货物提供佐证或进一步提供证据的文件、资料名称。如国家/行业标准、法律法规、技术手册等。
格式十:
八、专业人员一览表
(一)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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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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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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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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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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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项目管理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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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类似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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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日期 |
见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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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注:附承担的项目业绩。
竞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二)项目组成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社保证号 |
本项目 拟任职务 |
学历 |
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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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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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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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专业人员需附资格证书、职称证及其他专业证书。
竞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十一:
九、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项目起止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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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加盖公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十二: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
为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
为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十三:
十一、各类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③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信用记录声明函;
⑤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⑥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方法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⑦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⑧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供应商 :
签订日期 :
合同编号:(即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供货一览表;
交货一览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投标承诺;
服务承诺;
中标通知书;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包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交易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暂停一至三年参加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0、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
乙方(供应商):(盖章) |
代表人: |
代表人: |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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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