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协议金额:贰万捌仟元整(RMB28,000)人民币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协议
甲方: (中文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
(联系地址)乙方: (公司)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基础上,达成以下服务协议:
一、协议内容
1、服务内容: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签证申请
2、服务方式:乙方为甲方提供申请指导、材料整理、递档、登陆等全面咨询服务,协 助甲方办理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签证申请手续。
3、协议金额:贰万捌仟元整(RMB28,000)人民币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移民过程中必须全力配合乙方,及时互通进展信息,互换移民局所有往来信函。
2、严格遵守申请程序及本合约规定,与乙方密切配合,及时提供申请所需信息及文件,并保证其准确性。
3、自付申请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如材料邮寄费、移民申请费、材料公证费、语言考试费、学历认证费、体检费、移民登陆费、面试差旅费等,并按本合约有关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如实向乙方提供与申请相关的信息,例如语言考试成绩、家庭成员变更、申请其他签证等。
5、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尊重乙方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不得将乙方准备的资料在未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提供给其他人,或在第三方平台做盈利或非盈利的发布。
(二)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随时对申请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并知晓申请进度。
2、甲方有足够明显书面证据,证明乙方的客服人员提供的咨询或者文案服务有严重性错误(如官方政策曲解、文案处理错误等),可以向其上级主管提起投诉,经理性协商仍不
准备撤销投诉的,可以更换客服人员。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在移民过程中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及时互通进展信息,互换移民局所有往来信函。
2、协助制作甲方申请过程中各阶段所需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认证、职业定位、申请表、推荐信、简历、材料清单、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翻译等;
3、指导甲方准备必需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认证、存款证明、成绩单密封件、无犯罪证明等;
4、整理全套申请材料,并完成递档,并跟踪整个申请过程,协助申请相关文件补充与相关机构信函往来;
5、提供甲方移民申请所需的移民政策解读、背景调查指导,面试辅导(如适用),体检指导;
6、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尊重职业道德,严格保密甲方信息,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绝不向与移民申请无关的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任何信息,政府机关出于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依法要求乙方披露的除外。
(二)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专业知识、历史经验合理安排甲方申请事宜,进度甲乙双方协商控制。
2、乙方有权及时获悉甲方申请人员在履约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变化(不限于年龄、工作、子女等),方便及时调整申请方案。
四、费用支付
1、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服务费总额是 贰万捌仟元整(RMB28,000)人民币。
2、支付款项请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至乙方指定帐户或以现金方式直接交至乙方,甲方以汇款底单或乙方开具的收条为证。
3、甲方也可以选择分步支付,分步支付较一次性支付多 贰仟元整 (RMB2,000)人民币。
(1)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为 陆仟元整(RMB6,000)人民币,启动联邦技术移民申请程序;
(2)乙方完成所有申请材料并准备递档,递档前 7 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费用为 贰万元整 (RMB20,000)人民币。乙方确认收款后进行递档;
(3)甲方获得签证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笔费用为 肆仟元整
(RMB4,000)人民币。
4、因最终材料由乙方进行专业规整递交,根据合同条款及便于材料邮寄,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同时,预支付材料邮寄费 xxx整(RMB600)人民币,申请结案后,多退少补。
5、如甲方为提高申请成功率,加做多个移民项目,在所有项目中费用最高的项目基础上,加做其他国家移民项目(如澳洲、xxx)xxxxx xxxxxx(XXX00,000)人民币每个国家项目,加做加拿大省提名(如魁北克、NS 省、萨省或其他符合申请人条件的省提名项目),需额外支付 捌仟元整(RMB8,000)人民币每个省提名项目。
五、退款细则
1、若甲方申请拒签或退料,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拒签或退料信函后,所有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2、若非主观的原因导致甲方签约付费之日起 1 年内无法递交申请且签约 1 年后甲方打算放弃申请的,乙方扣除服务费 肆仟元整 (RMB4,000)人民币其余退还甲方。这些因素包括移民政策调整、配额已满等。
3、若甲方语言成绩(雅思或法语)未达到评估通过需要的语言成绩时,导致申请不能继续,甲方需至少提供 3 次语言成绩单的扫描件给乙方,乙方扣除服务费 肆仟元整
(RMB4,000)人民币,其余已支付费用退还甲方。
4、若甲方中途退出申请(以退料/拒签邮件或信函为节点)或因违反本合约约定导致申请拒签或申请搁置的,甲方已付服务费不退。其中违反本合约约定的缘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隐瞒材料真实性、甲方履约过程中身份状态发生不符合签证申请要求的变化(被起诉、犯罪等)、甲方改变移民意愿不配合移民局背景调查和体检、甲方健康状况变化无法通过体检、甲方不按照乙方意见准备关键材料、甲方不根据乙方意见合理安排材料进度等。
5、若甲方在申请过程中发生诸如地震等自然灾害、人身意外、经济破产等导致无法继续申请的,甚至生活困难的,乙方收到书面的证据后,服务费全额退款。并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给予 贰仟元整(RMB2,000)人民币的经济抚恤。
6、退款期限是双方确定符合退款条件并决定结束本次合约的 3 个工作日内。六、其它事宜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需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均具有法律效力),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必要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协议(包括扫描件)可以作为甲、乙双方仲裁或诉讼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