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836909 证券简称:智房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智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协议签署情况
2017 年 1 月 3 日,智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智房科技”)与湖北精诚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股份”)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双方就建筑工业化、建筑节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等领域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并愿意与对方结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二、 合作方介绍
湖北精诚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系黄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证券简称“精诚股份”,证券代码839481,拥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钢结构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主要从事钢结构产品的设计、制作、销售、安装业务,以及螺旋焊管的加工、制作、销售业务。
三、 战略合作目的
公司与精诚股份签署本协议,旨在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
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特长,在建筑工业化、建筑节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帮助双方进一步提高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依托新型智能房屋技术体系的推广,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战略并获得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四、 战略合作主要内容
1. 合作领域
x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智能房屋产业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双方互相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智房科技利用自身的智能房屋技术、产业链资源,精诚股份利用自身的钢结构技术、建筑业市场等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合作,推进钢结构建筑产业化项目的推广与实施。双方共同推进“智能房屋产业园”项目的包装、策划、宣传、申报、认证等。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可开展人才培训合作及人力资源合作,作为“智能房屋产业园”项目的有效支撑。双方应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对乙方经营发展的政策支持,大力推动智能房屋、集成房屋、新型建筑产品和新型建材市场,实现双方互利共赢的最终目标。
2. 合作原则
x协议为框架性指导协议,且不具有排他性。合作的前提原则是双方平等合作,各自独立经营、不涉及对方的产权问题。本合作
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自进行经济活动的经营权并对外承担责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做出任何承诺,一方不得以任意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双方发生的交易和订单,须另外签订合同,属正常交易行为,对于双方共同投资或约定共担风险的项目,须单独签订项目合同。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对于具体的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五、 战略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x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依托新型智能房屋技术体系的推广,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战略并获得市场份额,同时为双方的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况。
六、 协议审议情况
x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七、 风险提示
x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仅证明双方依据协议载明的内容进行深入合作的意愿,该合作事项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对该事项的进展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 备查文件
智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 月 3 日
公司与精诚股份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