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SDGP370614000202302000085A_001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 蓬莱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服务
合同编号: SDGP370614000202302000085A_001
计划编号: 37061400028200120230003
采 购 人: 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 供 应 商: 烟台蓬莱区绿苑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七月一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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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xxxxxxxxx 00 x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烟台蓬莱区绿苑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 法定代表人:包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购〔2015〕
11 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内容
1、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蓬莱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服务 。
2、服务内容及数量: 详见附件 1 。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第二条 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 详见附件 1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
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玖拾肆万陆仟柒佰叁拾肆元贰 角柒分(¥24946734.27)。
年度服务费用金额为(大写):人民币捌佰叁拾壹万伍仟xx柒拾捌元零角玖分
(¥8315578.09)每年。
2、报价明细: 详见乙方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 。
第四条 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度合同总额 10%的预付款(此款项在拨付后续服务费用中扣除),剩余服务费用由甲方根据考核结果和资金到账情况于次月拨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开具正式合规的发票。
第五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
2、验收程序及标准:
本项目验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流程进行验
收。
(1)本项目采用甲方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的方式。合同履行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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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自收到验收建议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乙方。
(2)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做好项目验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的技术、服务、数量、安全等资料。
(3)验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
(4)验收小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逐一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及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后,报告甲方。
(5)乙方对验收意见存在异议拒不签字或盖章的,视同未通过验收,甲方将更换专业技术人员或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重新组织验收。重新验收后乙方仍拒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并在验收报告上注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当终止资金支付,并按合同约定对乙方提起法律追偿。
(6)对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绩效评估标准及方法
详见附件:《蓬莱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作业质量考核细则》。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
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
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
(二)甲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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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甲方承担了赔偿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如甲方承担了赔偿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 15 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
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
10、保证按月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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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项目管理
项目经理: xxx ,全权负责整个项目的沟通协调工作等全面管理工作。保证电话
24 小时开机,不得停机或关机;重要工作必须到现场监督检查;对管护工人进行岗前培训,须向员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范围;若有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的行为,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的 2%;员工信息更改须及时汇报,未汇报按缺岗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
1、乙方的绿地养护管理服务质量应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如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将对此发出整改通知,乙方必须执行。经甲方连续两次通知后乙方仍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当月应付费用总额的 1 %,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养护费用中扣除。
2、乙方提供的服务最终验收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 5 %的违约金。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 1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0 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同意,xx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 5 %的违约金。
5、扣罚养护费情形:
(1)对同一养护质量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第一次通报,第二次约谈,第三次扣除当月养护费;
(2)在市级以上的创建卫生城市、xx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类型的考核中,严重失职失责的,每项次扣当月养护费的 1-2%;
(3)月度考核达不到要求的。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服务单位:
(1)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人为造成大面积病虫害成灾、绿植大面积死亡,一处成片 1000平米以上或多出累计一万平米以上);
(2)因乙方过错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般事故以下并承担主要责任的,重伤 1 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以下的,每次扣 10 分,重伤 2 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 200 万以下 100 万以上的,扣 20 分;隐瞒不报的加扣 10 分);
(3)对于xx城创建,重要路线观摩,重要活动、会议,环境综合治理,园林城市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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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数字化、民生热线、上访、疫情防控等工作,不服从甲方管理,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或恶劣影响的;
7、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提供的所有成果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甲方(乙方享有署名权和参与评奖、著述
专业论文方面使用该设计成果的权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文本自行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泄露。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任何用途。在服务结束后,须按甲方的要求将有关的基础资料归还主办单位。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被侵权人以此索赔,所有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承担了赔偿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 号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第十六条 税费
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七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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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
3、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补充条款
1、谅解与备忘条款: / 。
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 / 。
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地点: 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
效。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烟台市蓬莱区财政局一份,采购代理机构
一份。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附件名称)附件 1:服务要求
附件 2:作业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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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烟台蓬莱区绿苑智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授权代表(xx或签字):
地址:xxxxxxxxx 00 x 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电话: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蓬莱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37250101440100000047
时间:2023 年 7 月 18 日 时间:2023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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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承诺书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重要论述,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
2.xxxx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4.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挤占、不挪用。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督促做好安全设备日常维护。不使用淘汰的或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在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100%。保证安全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未持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 100%。
7.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8.切实加强生产事故防范,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开展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9.切实加强特殊作业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全面识别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按规定向属地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严格依照许可范围从事服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活动,杜绝非法违法以及违规生产经营。
11.组织制定、修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12.自觉接受政府及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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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协助事故调查,积极做好事故处理相关工作。
我将认真履行承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公章):
时间:2023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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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保证书
致: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公司愿意就蓬莱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服 务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如下:
1、保证按月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当收到贵单位拨付的工程项目养护费用时,本公司承诺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2、该项目养护费用当月拨付,保证当月结清该工程项目所有农民工工资。如因本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各班组结清养护费用,致使班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本公司先垫付所欠农民工工资,本公司对养护班组清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每月付给农民工工资票据复印件提供一份给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若本公司与贵单位发生经济纠纷,本公司承诺不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提起诉讼。
4、若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农民工上访或其他纠纷,本公司愿承担由此给贵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贵单位终止本公司继续承揽该项目在内的一切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2023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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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服务要求
A、蓬莱区园林绿地管理养护标准
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和定额(试行)》
《山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DB37/T 1174-2009)《山东省城市公园服务规范》(DB37/T 1172-2009)等相关规定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此标准。若国家、省、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规定标准调整,本标准则相应作出调整。
(一)本标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
绿地浇水排水、施肥、松土除草,苗木修剪、病虫害防治、补植、扶正支撑,绿地容貌, 设备设施维护、园林建筑修葺、安全xx施工等。
1、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共绿地、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 防护绿地等。
2、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
(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 林植物正常生长,各类附属设施安全、美观、使用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2)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3)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4)花卉是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5)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6)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二)养护的直观标准 1、树木长势旺盛。
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 食叶片数量每株在 10%以下。
3、枝干树干挺直,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4、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无死枝、干枝、病虫枝。
5、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 5 株的高差<10%。
6、栽种位置良好地段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缺株倒伏花苗≤8%,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7、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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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长xx枝不超过 15cm。
8、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 100%以上。
9、草花生长健壮、xxxx。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 配适宜。无干花、死花现象,更换及时。
10、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
90%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 8—10cm。
(三)养护的施工标准 1、浇水排水
(1)自行解决水源、电源,如需开辟新的水源必须经过协商批示。
(2)浇水原则: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 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绿地抽样检测,以竹签插入土壤内,30 分钟后,入土 5cm 处必须见湿土,地面无干裂痕迹。若有突发情况,根据园林主管部门要求,24 小时内浇水完毕。
(3)浇水的年限: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 3 年,灌木 5 年。土壤质量差、树木 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透水达到 25cm 以上。
(4)浇水的次数:xx不少于 4 次/年,灌木不少于 6 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 6 次/年、 绿篱不少于 6 次/年,草坪不少于 24 次/年,盆草花不少于 48 次/年。若遇干旱恶劣天气,适时增加浇水次数。
(5)浇水量: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喷 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以地面无径流为准,透水达到 25cm 以上。
(6)浇水时间:春季根据天气适时浇灌返青水,确保苗木及时抽芽返青,夏季高温季节 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秋末冬初及时浇灌封冻水,保证苗木安全越冬。根据苗木的生长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园林主管部门可随时追加用水量,每年增加的用水量控制在 500 车之内(每车的水量为 12 立方米)。
(7)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绿地内积水,不得出现因内涝致苗木死亡现象。 2、施肥
(1)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 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2)施肥对象:定植 1.5 年以内的xxx;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草花。
(3)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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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 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4)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1 次;灌木每年施基肥 1 次,追肥 2 次;色 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 2 次,追肥 4 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 2 次,追肥不少于 9 次;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 1 次。
(5)施肥量:施基肥乔木(胸径在 10cm 以下)不少于 20 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 10 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 0.5 公斤/㎡•株,草坪不少于 0.2 公斤/㎡•次。施追肥一般按 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撒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 250 克/株•次,灌木不超过 150 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 30 克/㎡•次,草坪不超过 10 克/㎡•次。
(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 30cm。 3、修剪
(1)原则: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 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xx的目的。
(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形为基本 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廓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4)xx的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 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 7:3 至 6:4 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每年秋冬季修剪一次)。
(5)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 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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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 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 10cm 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7)xx的修剪: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 2~3 年应xxxx,彻底清理枯死藤 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8)草花的修剪: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 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9)草坪的修剪: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 6—8cm,当草高超过 15cm 时必须进行修剪。 混播草坪修剪次数不少于 12 次/年,结缕草不少于 5 次/年。根据草坪实际长势情况,须适时增加修剪次数,保证景观效果。
(10)修剪时间:xxx、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期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11)修剪次数:xxx少于 1 次/年,灌木不少于 3 次/年,绿篱、造型灌木常年保持 美观整齐的造型,无徒长枝。
(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13)修剪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人员机械安全,如高 大乔木修剪时,必须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不得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4、病虫害防治
(1)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 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 10%以下。
(2)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 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喷药应呈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 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鱼池等,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5)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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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6)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 5~20cm 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 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7)农药要妥善保存,专人专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工 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5、松土、除草
(1)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 5~10cm 为宜。草坪应用打xxx土, 每年不少于 2 次。
(2)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 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 90%以上。
除草要除到绿地边界 2 米以外及沟头道口两侧。 6、补植
(1)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因管护不当造成的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植。补植应使用同品 种、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植后的景观效果。
(2)因管护不当造成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 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3)所有补植必须在发现死植或接到整改通知以后,七个工作日内补植完毕。 7、支撑、扶正
(1)倾斜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 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撑。支撑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 撑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撑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 1/2 以上,支撑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撑要及时加固,对嵌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8、绿地容貌
(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候清扫保洁。园路、广场每天上午 8 点以前完 成普扫。
(2)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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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座椅、果屑箱、标志牌、雕塑小品等公共设施定期擦洗,喷泉、水池、湖泊适时补 水换水,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4)及时清除绿地各类设施及园路广场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乱贴痕迹。
(5)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6)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
(7)保持绿地完整,及时清理清除绿地内的堆物、堆料、搭棚现象,树干上无钉拴刻画, 无以树木当架晾晒衣物等现象,树上无悬挂物。
(8)绿地内无焚烧枯枝落叶、垃圾等造成园林植物危害的现象。 9、绿地设施维护
(1)绿地设施包括广场园路、花台、花架、亭廊、座椅、园灯、监控、栏杆、标志牌、 果皮箱、雕塑小品、公益广告、管理房、厕所等及供水供电阀门(井)、喷头等设施。
(2)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修缮、适时更换。 10、安全环保养护施工
绿化养护施工的各道工序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必须定期组织相关作 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11、绿地养护管理单位每年安排不低于 90 万元的景观提升及裸露土地整改专款,用于对 现有绿地进行景观改造提升以及城区裸露土地整改。每年 2 月底前提报方案及预算,由园林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审核后方可施工(后期如增加一级养护面积,按每平方不低于 1 元/年的费用安排,用于景观提升及裸露土地整改专款)。
12、冬季防护
(1)每年 11 月 30 日前对绿地内乔木、灌木进行涂白,乔木统一涂白高度为 1.2 米,灌 木为 1 米。要求涂白上缘整齐无参差,下缘覆盖裸露在外的树根,所用材料为石硫合剂、石灰、粗盐、水等,具有保温杀虫卵的作用,涂白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无喷洒现象。
(2)珍贵树木过冬防护:为保证绿地内的珍贵树木顺利过冬,需对其进行缠草绳或者搭 设防风保温罩加以防护,要求高度一致,草绳缠得松紧适宜、防风保温罩规格统一,不可对树木造成破坏。
(3)海边防风帐搭设:为保证沿海苗木正常生长,要求在每年的 11 月中旬完成防风帐 的搭设,次年的 4 月底之前撤完所有防风帐(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当年的气候调整)。
13、城市园林绿地相关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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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批流程,由申请单位(或个人)向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出申请,园林主管部门负 责组织养护单位勘验现场,提出有关意见,配合做好审签手续,审批手续取得后由绿地养护管理单位负责实施,具体执行烟台市蓬莱区现行审批制度。
绿地养护管理单位按照实际占用绿地、毁坏或迁移苗木及恢复等情况,出具合理施工预 算,经园林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按审核后的预算向绿地养护管理单位支付相关费用,绿地养护管理单位负责进行苗木迁移、绿地恢复等事项。绿地养护管理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及园林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申请单位(或个人)占用绿地的地点、范围和期限等进行监督,如有超过占用范围和期限的要及时制止并向园林主管部门汇报。知情不报者或者未发现占用绿地的,由绿地养护管理单位负责恢复原貌。
14、其他
(1)针对构树等苗木果实熟落后污染环境,以及杨树、柳树、法桐等飞絮现象,绿地养 护管理单位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治理,确保周围环境卫生、对市民无不良影响。
(2)加强绿地保护,保持绿地及园林设施的完整无缺,花草树木不受损害,严禁出现乱 摆乱卖、兜售物品、乱停放车辆、乱开挖绿地、立牌挂标语、放牧牛羊等现象。对破坏绿地、损害苗木及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取证,并第一时间向园林主管部门汇报,在主管部门相关人员未到现场前,绿地养护管理单位管理作业人员不得离开现场。若未及时制止,造成严重后果及损失的由绿地养护管理单位负责补偿恢复。
B、蓬莱区园林绿地养护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养护管理操作体系,保持植物良好的生长势, 进一步提升园林绿地养护服务质量,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各类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奖惩的原则,针对实际情况,随机抽查和重点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效果,全面细致考核,量化考核分值,严格兑现奖惩,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严肃。
(二)检查考核部门
区市政园林建设养护中心作为作业质量的考核部门,组织专门的质量检查考核小组,对作业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三)检查考评对象
中标的养护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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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内容及范围
考核内容:绿地广场清扫保洁作业质量、绿地管护质量等。考核范围:协议规定的作业范围。
(五)检查考核方式
检查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进行定量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分汇总,评分标准详见《蓬莱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作业质量考核细则》。检查考核小组每月将考核结果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
(六)考核结果应用及奖惩措施
考核结果作为支付乙方作业经费以及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具体措施如下:
1、当作业质量的月综合考评得分达到 90 分(含 90 分)以上时,则不扣减当月服务费;
85 分≤得分≤89 分,每分扣 20000 元;80 分≤得分<85 分,每分扣 30000 元;70 分≤得分
<80 分,每分扣 40000 元。一年内一次得分低于 70 分(不含 70 分)的,给予警告并按以下公式(当年实际服务费支付总额=当年应付服务费支付总额×99%)支付当年及以后年份的服务费支付总额,直至考核结果得分不低于 70 分(不含 70 分)的年份;连续二次得分低于 70
分的(不含 70 分),进行约谈并按以下公式(当年实际服务费支付总额=当年应付服务费支
付总额×98%)支付当年及以后年份的服务费支付总额,直至考核结果得分不低于 70 分(不
含 70 分)的年份;每年连续三次得分低于 70 分的(不含 70 分),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协议。 2、因工作不力或配合不力的,被媒体曝光、网上民声、12345 公开电或市区主要领导点
名批评等,经查属实,影响较大,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或整改后达不到长效的,直接扣 2 分,扣分分值记入当月扣分分值。
3、对被检查单位在工艺优化创新,节能减排、智慧园林打造等方面有重大改进或应用,被上级领导、行业认可或得到经验交流的,可在当年 12 月 10 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于次年第一季度给予加分或经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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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作业质量考核细则
项目及分值 | 考核要点 | 考核方式 | ||
抽取样本及数 量 | 评分方式 | |||
基础管理 (20分) | 人员制度管理 (5 分) | 按照合同要求安排作业人员数量,工作期间要按照要求作业,统一着装, 不得缺员、脱岗、离岗、聚岗、饮酒。(2 分) | 人员 20—30 人,作业车辆 5—10 辆。 | 发现每处(项)不合格扣 0.5 分,扣完为止。 |
工作期间文明作业,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发生与他人争吵、辱骂、斗殴等 行为。(1 分) | ||||
作业工具规范,不乱摆乱放,存放在隐蔽位置,不得影响市容。(1 分) | ||||
作业车辆车况完好,车体整洁,停放有序,车身设置反光条,安全操作。 (1 分) | ||||
车辆管理(5分) | 园林作业车辆作业时应开警示灯或佩挂安全标志牌。(1 分) | 园林车队停车场和作业现 场,查看车辆 5—10 辆。 | 发现每处(项)不合格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标志清晰、齐全,车身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 应杜绝拖挂、抛洒污物等现象。(1 分) | ||||
机械化作业车辆、设备正常运行,配备专人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1 分) | ||||
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非作业状态下的滴水漏水;带水 作业,遇人群密集时,应降低车速、减少水量,不干扰行人。(2 分) | ||||
交办案 件(5分) | 接收数字化城管平台交办、网上民声、12345 公开电交办、各创建小组交办、领导交办等案件,按时完成交办案件处理。(5 分) | 同一地点、同一案件。 | 未能及时做到响应,一次扣 1 分。案 件二次交办后仍未处理的扣 2 分。 | |
作业单位内部管理(5分) | 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各项管理、安全教育、考核和奖惩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有计划安排、有执行记录、有总结汇报。(2 分) | 查看台账资料 | 领导班子分工不明确的,扣 0.5 分; 没有建立各类规章制度的,扣 0.5 分; 规章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力的,扣 0.5 分;工作计划安排、记录总结等不齐全的,扣 0.5 分。 | |
车辆、设施设备、作业安排等各类台账资料齐全、真实详细,及时上报各 类园林绿化信息。(1 分) | 未建立台账资料的,扣 0.5 分,不齐 全的扣 0.5 分;信息统计数据上报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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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准确的,扣 0.5 分。 | ||||
有畅通的投诉举报接待处置渠道,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能够较好落实。 (1 分) | 没有投诉举报处置渠道或落实不力 的,扣 0.5 分,没有应急预案的扣 0.5分。 | |||
单位安全生产,无安全责任事故,无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资料完整。(1分) | 存在安全隐患的,扣 0.5 分;安全生 产资料不完整的,扣 0.5 分;发生一 般安全责任事故的,扣 0.5 分,发生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 1 分。 | |||
绿化保洁及绿地监管 (10分) | 绿化保洁(6分) | 工作时间内无人及时清扫绿化垃圾。(1.5 分) | 每发现一处、一堆(或一袋)扣 0.5分,扣完为止。 | |
绿化垃圾乱丢、乱放在车道上。(1.5 分) | ||||
清理出来的废弃物未及时清运完,一堆(或一袋)。(1.5 分) | ||||
树枝上悬挂杂物(塑料袋、纸屑、衣物等)。(1.5 分) | ||||
绿地监 管(4分) | 不得乱挖乱占绿地、毁坏苗木,严禁在绿地及公园内摆摊设点;严禁公园及绿地内有停车、遛狗等不文明现象。(4 分) | 每发现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 ||
养护作业 (70分) | 绿地养护(40分) | 因明显缺水、积水或虫害造成树叶萎蔫的。(8 分) | 每发现一株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有明显枯枝败叶、死桩而未修剪挖除的。(8 分) | 每发现一株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病虫害发生未及时防治。(8 分) | ||||
树木倒入车道内,在 1 小时内不及时清理(以书面通知时间为准)。(8 分) | 每发现一株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行道树、花灌木每年秋冬季或春季花后未全面修剪一次。(8 分) | 若未修剪到位,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扣完为止。 | |||
灌木、草坪、草花 (15分) | 对于整形灌木或绿篱的形状轮廓不清晰,表面不光滑,影响整体景观效果 的。(5 分) | 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草坪秃斑超过 5%;草坪内杂草超过 2%。(5 分) | 每处选取 5— 10 平方米 | 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0.5 分。 | ||
出现高于草花高度的杂草、杂藤;每任意 1 平方米草花栽植区域出现裸土 (非缺漏、死亡造成)超过 0.2 平方米。(5 分) | 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绿化设 | 绿化设施损坏在一周内没有恢复。(5 分) | 推迟 1 天扣 1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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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补植、施肥 (15 分) | 因管护不善造成植物死亡的,主管部门通知补植的地方,超过七个工作日 都未进行补植。(5 分) | 推迟 1 天扣 1 分,扣完为止。 | ||
按照管护标准、面积,由管护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把每年所需要的肥 料购买到甲方指定地点存放,由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按季节施肥。(5 分) | 未按照要求完成,每推迟 1 周,扣 0.5 分,扣完为止。 |
注:乙方如未按要求完成养护工作,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养护企业介入协助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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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绿地养护面积
养护类别 | 道路类别 | 道路名称 | 范围 | 面积(万平方米) | 人员配备 (不低于) |
蓬栖高速连接 | 蓬栖高速连接线(收费站—滨海路)、仙境东路(原长沙路)、南关东路(昆明路—沙河桥) | ||||
段及广州路 (现南关东 | 48.5 | 61 | |||
路)两侧绿地 | |||||
海市东路绿地 | 县后东路—海滨东路,路西 | 1 | 1 | ||
海源路绿地 | 县后东路—南关路 | 0.3 | |||
海怡路绿地 | 海源路—绿城北门,绿城诚园与海怡 | 0.1 | 1 | ||
城之间 | |||||
新二中周边绿 | 育才路(芝山路—二中北门)道南、 | 0.35 | 1 | ||
化 | 芝山路(育才路—南环路)道东 | ||||
蓬莱火车站站前广场绿地 | 火车站前,火车站周边道路(站房东西两侧、站前路、芝山路南段),广 场树池 24 个 | 4.5 | 6 | ||
机场连接线蓬 | 机场连接线(牟黄路—开发区界) | 1.1 | 2 | ||
莱段绿化带 | |||||
市政 | 晒甲河北路绿 | 港南路—小泰山东路 | 0.4 | 1 | |
绿地 | 地 | ||||
晒甲河南路绿 | 港南路—小泰山东路 | 0.3 | |||
地 | 1 | ||||
一级养护 | 民熙路绿地 | 港南路—农贸市场北门,路南 | 0.04 | ||
蓬莱体育中心 周边绿地及北 | 登州路东、裕民路南、体育馆周边 | 3.2 | 4 | ||
侧河道 | |||||
振兴路绿地 | 206 国道—南环路,杏花苑西侧 | 0.4 | |||
富民路东段绿 | 登州东路以东,小城怡景北侧 | 0.086 | |||
地 | 1 | ||||
裕民路东段绿 | 体育馆东路—登州路 | 0.35 | |||
地 | |||||
小泰山东路绿 | 小泰山路—小泰山中路 | 1.03 | |||
地 | 3 | ||||
小泰山中路绿 | 原一中北路、原盘山路 | 1.07 | |||
地 | |||||
沿街 | |||||
物业小区 门前 | 物业建筑红线外绿地 | 市政道路范围内(见附表) | 22.38 | 28 | |
绿化 | |||||
新增 | 抹直口口袋公 | 黄海路抹直口小区 | 0.0667 | ||
加建 设绿 | 园 | 1 | |||
财政局北侧口 | 登州路与北关路路口 | 0.24 | |||
地 | 袋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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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小城怡景售 楼处口袋公园 | 黄海路与富民路路口 | 0.12 | |||
福林公园 | 福林商厦南侧 | 0.2173 | |||
登山游园 | 南环路与登州路路口 | 0.392 | 1 | ||
港南路南头 | 港南路南头 | 0.73 | 1 | ||
滨海路 | (龙山河—长沙路)两侧 | 1.8 | 2 | ||
一中外绿化 | 西起新一中西墙,东至小泰山东路, 含一中西道路 | 1.5 | 2 | ||
东关古街南延 | 南环路—裕民路两侧 | 0.995 | 1 | ||
林格庄东路 | 林格庄新社区东侧 | 1.18 | 1 | ||
裕民路、经一路、纬二路 | 裕民路(登州路—东关古街段路北)、经一路(南关东路—新港路)、纬二路(半岛星河小区一期二期中间道 路) | 0.825 | 1 | ||
振兴路南头 | 振兴路与 228 路口 | 0.474 | 1 | ||
文化路北头 | 文化路北头改造绿地 | 0.56 | |||
三级养护 | 自然资源局移交 | 自然资源局管 辖(西出口) | 西出口,孵化场—228 国道台上绿化, 含开发区文化路 | 17.6398 | 5 |
自然资源局蓬 寨路 | 228 以南 | 73.4538 | 15 | ||
自然资源局 G228 | 开发区交界—蓬龙交界,两侧绿化 | 148.8308 | 30 | ||
三级 以下 | 自然资源局荣 乌高速 | 荣乌高速蓬莱段围网外绿化 | 92.2827 | 5 | |
合计 | 426.4131 | 176 | |||
注:(1)城区新建绿地养护合同到期后,按程序进行交接,养护费用根据交付时间,参照一级养护标准核算。 (2)绿地养护面积增加 1%之内不增加养护费用。 |
附表:沿街物业小区门前绿化
序号 | 物业企业名称 | 小区名称 |
1 | 蓬莱京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锦泰玫瑰园 |
2 | 蓬莱市福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福泽苑 |
3 | 烟台茂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聚仙苑 |
4 | 烟台茂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茂源花园 |
5 | 烟台茂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茂源福城 |
6 | 烟台光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海天惠园 |
7 | 烟台光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海天上元 |
8 | 山东威斯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 | 泰山府 |
9 | 烟台万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凤凰广场 |
10 | 蓬莱万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一品洋房 |
11 | 蓬莱万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闲庭雅舍 |
12 | 烟台市蓬莱区京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京蓬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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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烟台市蓬莱区京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黄海西区 |
14 | 烟台市蓬莱区京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文苑小区 |
15 | 烟台市蓬莱区京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贸城小区 |
16 | 烟台市蓬莱区京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京蓬南区 |
17 | 蓬莱和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华海现代城 |
18 | 蓬莱鑫海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汇海居 |
19 | 烟台万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 | 登州府第 |
20 | 烟台万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 | 万泰尚都 |
21 | 蓬莱市汇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名爵港湾 |
22 | 蓬莱市汇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民生上和城 |
23 | 烟台卓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福润华府 |
24 |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 | 碧桂园 |
25 | 蓬莱瑞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紫金世家 |
26 | 蓬莱瑞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紫荆山庄 |
27 | 蓬莱绿景物业有限公司 | 居佳领海 |
28 |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开元山海小镇 |
29 | 蓬莱迪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悦动港湾 |
30 | 烟台朗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爱马人·骊城 |
31 | 上海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宝龙国际社区 |
32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海梦苑 |
33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海韵苑 |
34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海悦城 |
35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海怡城 |
36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水城新区 |
37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半岛蓝庭 |
38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半岛蓝庭五期 |
39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锦绣家园 |
40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小皂新区 |
41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西关小区 |
42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黄海东区 |
43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芝山花园 |
44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长裕小区 |
45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故里小区 |
46 | 蓬莱市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玖号院 |
47 | 蓬莱兆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昌升商贸广场 |
48 | 烟台市晟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拦驾疃小区 |
49 | 蓬莱市仙和居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福鑫源 |
50 | 蓬莱和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西庄新区 |
51 | 蓬莱和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蔚蓝彼岸 |
25
52 | 蓬莱和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兴华名苑 |
53 | 蓬莱和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天颐乐园 |
54 | 烟台蓬莱区万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仙境人家 |
55 | 烟台蓬莱区万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下洼小区 |
56 | 烟台蓬莱区万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鸡蛋市 |
57 | 烟台蓬莱区万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幸福四区 |
58 | 烟台蓬莱区万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裕泰家园 |
59 | 烟台蓬莱区万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石岛庭院 |
60 | 烟台蓬莱区万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观海园 |
61 | 烟台蓬莱区万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裕景天成 |
62 | 烟台蓬莱区万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裕景天地 |
63 | 烟台蓬莱区万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幸福一区 |
64 | 烟台蓬莱区万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幸福二区 |
65 | 烟台蓬莱区万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幸福三区 |
66 | 烟台市中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 | 锦绣御景 |
67 | 烟台市中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 | 小城怡景 |
68 | 烟台市中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 | 南雅居一期 |
69 | 烟台市中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 | 紫台花园 |
70 | 烟台金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渤海尚都 |
71 | 烟台金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石岛福第 |
72 | 烟台金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新港街道新社区 |
73 | 烟台金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观海府邸 |
74 | 烟台金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卧虎山庄 |
75 | 烟台金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海景苑 |
76 | 烟台金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半岛蓝湾 |
77 | 烟台金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观园府邸 |
78 |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绿城·诚园 |
79 | 烟台城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蓬莱分公司 | 阳光丽景 |
80 | 蓬莱市海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海德公馆 |
81 | 蓬莱市东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东关小区 |
82 | 蓬莱市馨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馨和花园 |
83 | 潍坊恒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 | 三里桥幸福小区 |
84 | 蓬莱融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南海御园 |
85 | 烟台润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阳光家园 |
86 | 烟台润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半岛嘉园 |
87 | 烟台润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圣祥翡翠园 |
88 | 北京东方之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 | 渤海家园 |
89 | 北京东方之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蓬莱分公司 | 杏花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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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服务要求: 1、人员配置
(1)乙方须指定一名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全权负责与甲方沟通对接工作;
(2)乙方须指定一名园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一名;
(3)其他人员根据情况自行配备;
(4)拟投入人员年龄需满足国家标准。
乙方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中标后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的人员一致,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每天在养护地段上班,请假须经甲方批准。若达不到甲方管护服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
2、人员管理要求
(1)项目部分工明确,各项日常管理、安全教育、考核和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制度要明确养护管理范围和工作职责;
(2)根据绿化管理区域,划定好各园林养护人员工作范围,每位园林养护人员着统一服装每日按时到岗,每天上岗时间不少于 8 小时;
(3)项目经理须电话 24 小时开机,不得停机或关机;重要工作必须到现场监督检查;对管护工人进行岗前培训,须向员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范围;若有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的行为,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 2%;员工信息更改须及时汇报,未汇报按缺岗处理;
(4)技术管理人员修剪、打药、补植提升等专业活动必须在现场;
(5)行政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员一经上报,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的,应提前 10 天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行;
(6)行政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养护工人只能在蓬莱区应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活
动;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员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法定工作日;
(8)养护单位应按时足额为所有养护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
(9)养护单位建立节假日、夜间值班制度,处理突发事件;
(10)维护管护队伍稳定,不能出现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管护工人集体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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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辆设备配置及管理要求
(1)设备配置
乙方须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及时配置车辆设备:包括不限于喷药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货车)、剪草机、绿篱机、割灌机、高压喷药泵等;
(2)车辆设备管理要求
①车辆、设备定期维护,损坏及时更新,保证随时可用;所有车辆符合上路条件并且手续证件齐全;所有生产车辆统一编号,车体喷上养护单位名称;
②车辆、设备只能在蓬莱区应作业区域进行生产活动; 4、其他事项
(1)在文明城市测评、创城等重大活动期间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如需延长工作时间的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配合做好各级检查评比工作;
(2)数字化及民生热线案件处理及时,严禁出现二次处理,民生热线要达到市民满意;无被媒体曝光、热点投诉现象;无被市、区、局相关部门点名批评的现象;
(3)及时上报资料: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上报年度养护计划;每月 1 号上报月养护工作计划,月末(28 号前)上报月工作总结;周计划上报时间是上周末上报下周工作计划,每周一上报上周工作总结;每天下班前上报当日养护工作完成情况,考核人员根据养护单位头天上报完成的工作情况第二天进行检查考核;节假日前两天上报值班人员名单;
(4)办公场所及人员:乙方项目部需在蓬莱区设立办公地点;
(5)新作业车辆、设备进场前需经甲方现场实物验收、登记,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应将证书原件、身份证送甲方处审核备案,其他人员应编制花名册并把每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送甲方处存档备案;
(6)绿地设施的更换、打药、浇水、追肥、景观造型树修剪等关键工作实行作业票作业制度,需两人以上签字确认有效;并留有影视影像资料,隐蔽工程必须全程录像。
5、服务响应时间: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 0.5 小时之内做出响应,2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6、乙方在服务时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发展理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要 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安全监管,与项目实施人员签订相关协议,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因实施人员操作原因出现的意外及涉及自有人员、财产和第三方财产人身安全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如甲方承担了赔偿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8
附件 2:作业票格式
作 业 票
(企业) (班组) 在 (地段) 摆
栽(草花品种) (株)。
签字:
(甲方两人及以上签字有效,作业票当月签好字后,黏贴在养护日志上,随养护日志一起上交。)
年 月 日
作 业 票
(企业) (班组)在 (地段)对 (行
道树、花灌木、模纹、草坪、草花)打药(药品名称) 吨,打药(树木品种) (株),
打药(模纹、草坪、草花) (㎡)
签字:
(甲方两人及以上签字有效,作业票当月签好字后,黏贴在养护日志上,随养护日志一起上交。)
年 月 日
29
作 业 票
(企业) (班组)在 (地段)对 (景
观树、造型松)浇水 吨,浇(树木品种) (株)。
签字:
(甲方两人及以上签字有效,作业票当月签好字后,黏贴在养护日志上,随养护日志一起上交。)
年 月 日
作 业 票
(企业) (班组)在 (地段)对 (景
观树、造型松)施肥(肥料名称) 吨,施肥(树木品种) (株)。
叶面喷肥(肥料名称) (公斤),喷肥(树木品种) (株)。
签字:
(甲方两人及以上签字有效,作业票当月签好字后,黏贴在养护日志上,随养护日志一起上交。)
年 月 日
30
作 业 票
(企业) (班组)在 (地段)对 (景观
树、造型松)打药(药品名称) 吨,打药(树木品种) (株)。
签字:
(甲方两人及以上签字有效,作业票当月签好字后,黏贴在养护日志上,随养护日志一起上交。)
年 月 日
作 业 票
(企业) (班组) 在 (地段)补植 (行
道树、花灌木、模纹、草坪)(树木、草坪名称) 株或 ㎡。
签字:
(甲方两人及以上签字有效,作业票当月签好字后,黏贴在养护日志上,随养护日志一起上交。)
年 月 日
31
作 业 票
(企业) (班组)在 (地段)按照甲方对(景
观树、造型松)(树木名称) 修剪,修剪(树木品种) (株)。
签字:
(甲方两人及以上签字有效,作业票当月签好字后,黏贴在养护日志上,随养护日志一起上交。)
年 月 日
作 业 票
(企业) (班组)在 (地段)对 (行道
树、花灌木、模纹、草坪、草花)浇水 吨,浇(树木品种) (株),浇(模
纹、草坪、草花) (㎡)
签字:
(甲方两人及以上签字有效,作业票当月签好字后,黏贴在养护日志上,随养护日志一起上交。)
年 月 日
32
作 业 票
(企业) (班组)在 (地段)对 (行
道树、花灌木、模纹、草坪、草花)施肥(肥料名称) 吨,施肥(树木品种) (株),
施肥(模纹、草坪、草花) (㎡)
签字:
(甲方两人及以上签字有效,作业票当月签好字后,黏贴在养护日志上,随养护日志一起上交。)
年 月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