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ZJZYCG2024010
浦江县实景三维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ZJZYCG2024010
采 购 人: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 4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 8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 28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 - 31 -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 38 -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 - 41 -第七部分 其他 ........................................ - 64 -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浦 江 县 实 景 三 维 建 设 项 目 ) 招 标 项 目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在 政 采 云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JZYCG2024010
项目名称:浦江县实景三维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浦江县实景三维建设项目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底(具体以项目实际开展进度为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 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和摄影测量与遥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时间:/至 2024 年 9 月 5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xxxxxxx 00 x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2022
年 2 月 1 日和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1 份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xxxx xxxxxx 00 x,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汪女士收,联系方式:13867968754,邮编:322200,逾期送达、未按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要求。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
-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5.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 浙商银行金华浦江支行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 址:xxxxxxx 000 x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x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67510608
质疑联系人:x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588613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xxxx 00 x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968754质疑联系人:方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3600696787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2024 年 8 月 15 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000-000-0000;天谷 CA 400-087-819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浦江县实景三维建设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ZJZYCG2024010 |
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电子招投标) |
4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金华市浦江县。 |
5 | ▲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250000 元,最高限价:250000 元。 |
6 | 采购人 | 名称: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xxxxxxx 000 x 项目联系人(询问):楼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67510608 |
7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 00 x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968754 |
8 | 电子交易平台 |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 政 采 云 平 台 ) |
▲9 | 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 中 国 ” ( xxx.xxxxxxxxxxx.xxx.xx)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和摄影测量与遥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 |
条款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资格审查资料:相关证件等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 注: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件等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 | ||
10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除招标文件特别注明外,其余投标文件中的盖章、签字要求,均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进行盖章、签字),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中标的,在项目实施中,采购人将直接向联 合体牵头人支付项目预付款、项目进度款和项目结算款等。联合体各方请自行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 |
11 | 招标文件获取 | 获取方式: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完成-下载文件; 获取状态: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用户登录-项目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已申请-状态。 |
12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联系人:/,联系方式:/。 |
▲13 | 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数据更新、数据库建设、成果资料、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保险、税金、著作权(专利)、售后服 务、采购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 |
条款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最后报价。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14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底(具体以项目实际开展进度为准)。 |
15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发票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需出具同金额预付款保函。如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项目完成且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质检及验收合格后结清余款。 (注:中标人在采购单位付款前须向采购单位开具正规发票) |
▲16 | 投标文件有效 期 | 自投标截止日起 120 天内有效。 |
▲17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 。 |
条款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履约保证金缴纳的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或汇票或本票(账户另行通知)的,履约保证金待验收通过后视履约情况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 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保函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有效,如出现工期延期等情况,及时办理续保手续,不得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如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则中标人需支付保函时效失效违约金,该违约金按 500 元/天计算。如出现保函或保险失效的情况,导致中标人的违约金额无法从保函或保险出具单位理赔的,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无息退还。 注: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 【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 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 000-000-0000。 | ||
18 | 分包或 转包 | 🞎A 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如有资质要求的,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在事前须得到采购人同意。 🗹B 不同意分包或转包。 |
19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
条款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c.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 件接收回执。 | ||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如需要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的,请将 u 盘或 DVD 光盘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以邮寄形式递交。 邮寄地址:xxxxxxxxxx 00 x,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汪女士收,联系方式:13867968754,邮编:322200,逾期送达、未按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截止签收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外包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截止时间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 未按要求密封和标志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被遗漏、误拆是投标 人的责任。 | ||
20 | 投标文件开启 | 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21 | 解密时间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首次投标文件开启后 30 分钟。(以电子交 易平台设定时间为准) |
22 | 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 |
条款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回,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3 | 活动现场确认声明 | 投标人名单公布后 30 分钟内,投标人通过邮件形式发送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000000000@xx.xxx,联系人:x女士,电话:00000000000。未按规定发送的,视为无异议, 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24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 业 | 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 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
25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政策扶持。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1.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其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其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其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说明文件。 |
条款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注: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同样的价格扣除。 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③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给予4%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④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⑤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
26 | 信用记录查询 | 信用记录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条款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27 | 质疑 | 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①纸质形式,以快递方式送达。联系人:汪女士,联系电话:00000000000,地址:xxxxxxxxxx 00 x。同时请将质疑函的 word 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 000000000@xx.xxx。②在线质疑菜单路径:应用中心-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具体操作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 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
28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适用节能环保政策。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的,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网页查询打印材料等说明材料。 注:属于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如未获得证书,其投标将被拒绝。 |
29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收取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计算收取(计算方式:250000*1.5%=3750元),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报价时须综合考虑, 由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30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 争原则实施采购。 |
31 | 项目属性与核 心产品 | 🞎A 货物类,核心产品为:/。 🗹B 服务类。 |
条款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32 | 演示 | 🗹不要求; 🞎本项目要求进行演示,具体要求:每个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并解答评审小组的提问,解答提问时间另计。演示顺序:按照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的先后排序进行演示 。 |
33 | 方案讲解 | 🗹不要求。 |
34 | 样品 | 🗹不提供。 🞎提供,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要求。 |
35 | 纸质投标文件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另行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 |
36 | 其他 | 本招标文件规定如有与法律法规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注:下文如有与本附表不一致处以本表为准。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详见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前附表。
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或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备件、配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6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或合同要求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及义务。
2.7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2.8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
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9 “电子交易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详见前附表)进行的政府采购交易活动。
2.10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详见附件)。
2.11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重要技术参数,“🗹”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3.2 支持绿色发展
3.2.1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3.2.2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3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2.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3.2.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3.2.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3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5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6 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7 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
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 支持创新发展
3.4.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3.4.2 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 3 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 3 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3.5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 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4.询问、质疑、投诉
4.1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可以在政采云系统里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4.2 供应商质疑
4.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可以在政采云系统里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4.2.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4.2.2.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
4.2.2.3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2.3.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2.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2.3.4 事实依据;
4.2.3.5 必要的法律依据;
4.2.3.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xx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
4.2.4 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质疑答复内容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保密的信息内容除外。
4.2.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3 供应商投诉
4.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3.2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
项除外。
4.3.3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xx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1.1 公开招标公告;
5.1.2 投标人须知;
5.1.3 采购需求;
5.1.4 评标办法;
5.1.5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6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1.7 其他
5.2 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6.2 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谈判供应商向采购人上传的谈判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组成,具体如下:
11.1 资格文件
详见“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要求
11.2 商务技术文件
详见“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要求
11.3 报价文件
详见“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要求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2.2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2.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 “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3.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
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
名。
13.3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4.2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4.3 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5.备份投标文件
15.1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1 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 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后缀格式为.bfbs),并储存在 u 盘或 DVD 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 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 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5 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120 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7.2 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7.3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18.开标
18.1 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18.3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9.资格审查
19.1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 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19.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9.4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9.5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再评标。 20.信用信息查询
20.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库 [2016]125 号 文 件 的 规 定 执 行 : 查 询 渠 道 : 信 用 中 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20.2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20.3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4 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3.1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
23.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
23.3 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合同的签订
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
25.2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5.3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5.4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5 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26.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
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7.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7.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7.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7.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7.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8.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
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29.验收
29.1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9.2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9.3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29.4 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29.5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服务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浦江县实景三维建设项目 | 具体详见如下内容 | 1 项 | 25 |
(▲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为加快建成浦江县实景三维成果,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景三维浙江部署要求,有力保障我县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和数字经济发展,亟需统筹开展实景三维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能力,以便更好满足各领域对三维地理信息的需求,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金华市城市级实景三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 年)备案的函》,需开展实景三维建设任务,涉及浦江县激光点云采集及数字表面模型生产面积约 202.5 平方千米。
1.服务内容:采集获取浦江县平原区域 202.5 平方千米的激光点云数据,生产点云类数字表面模型、2 米格网间距数字表面模型。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底(具体以项目实际开展进度为准)。
3.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1) 时空基准
坐标系统: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高程基准: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时间基准:日期采用公元纪年,时间采用北京时间。
2) 精度要求
⮚ 点云类 DSM 高程精度
DSM 上明显地物点的高程位置中误差如表所示。
点云类 DSM 高程精度指标
地形类别 | 高程中误差(米) | 点云密度(点/平方米) |
平地 | 0.25 | 1 |
丘陵地 | 0.35 | |
山地 | 0.85 | |
高山地 | 1 |
⮚ 格网类 DSM 高程精度
DSM 上明显地物点的高程位置中误差如表所示。
格网类 DSM 高程精度指标
地形类别 | 高程中误差(米) | 格网尺寸(米) |
平地 | 0.4 | 2 |
丘陵地 | 0.5 | |
山地 | 1.2 | |
高山地 | 1.5 |
4.提交成果
内容 | 数据格式 | 数量 | 数据类型 |
原始激光点云 | .las | 1 | 成果数据 |
.gdb | 1 | 元数据 | |
点云类 DSM | .las | 1 | 成果数据 |
.gdb | 1 | 元数据 | |
格网类 DSM | .img/.tif | 1 | 成果数据 |
.gdb | 1 | 元数据 | |
技术设计书 | .doc | 1 | 文档数据 |
技术总结 | .doc | 1 | 文档数据 |
过程质量检查及成果质量检查单 | .doc | 1 | 文档数据 |
资料移交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文档 | .doc | 1 | 文档数据 |
5.其他要求:
(1)本次测绘成果需提交至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 (2)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涉及到的资料及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3)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周期”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底(具体以项目实际开展进度为准)。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发票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需出具同金额预付款保函。如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项目完成且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质检及验收合格后结清余款。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要点及说明 | 备注 |
1 | 同类业绩 | 1 分 |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同类项目(航空摄影服务、实 景三维服务) 业绩情况, 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最多得 1 分。是否同类业绩由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客观分 |
2 | 投标人实力 | 3 分 | 投标人承担的测绘类项目获得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奖项;国家级每个得 3 分,省级每个得 1.5 分,市级每个得 0.5 分,同一项目按 高计入,本项累计最高得 3 分。 注:提供有效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客观分 |
3 | 管理体系 | 4 分 | ①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 分; ②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 ③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④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 ISO/IEC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注:投标文件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客观分 |
2 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具有测绘专业工程 师职称的得 1 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开标前近 3 个月任一时点单位社保记录材料,否则不得分。 | 客观分 | ||
4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 12 分 | 拟派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①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 1 人得 2 分,具有测绘专业工程师职称的,每 提供 1 人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②具有无人机驾驶员证书的每人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项目组成员中同一人满足以上各点要求,可累计计分(同一点内获得两种证书的不可累计计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及该人员在开标前近 3 个月任一时点单位社保记录材料,否则不得分。 | 客观分 |
5 | 采购需求的理解 | 4 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建设背景、目标任务、现有数据的理解及相关技术优势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 4,3,2,1,0)。 | 主观分 |
6 | 工作方案 | 16 分 | 6.1 就服务内容激光点云数据获取: ①阐述工作思路方案(0-4 分) ②实施过程质量控制措施(0-4 分) ③主要重难点分析(0-2 分) ④数据保密措施(0-2 分) ⑤进度控制措施(0-2 分) ⑥安全保障措施(0-2 分) | 主观分 |
16 分 | 6.2 就服务内容获取的点云数据处理: ①阐述工作思路方案(0-4 分) ②实施过程质量控制措施(0-4 分) ③主要重难点分析(0-2 分) ④数据保密措施(0-2 分) ⑤进度控制措施(0-2 分) ⑥安全保障措施(0-2 分) | 主观分 | ||
16 分 | 6.3 就服务内容数字表面模型生产: ①阐述工作思路方案(0-4 分) ②实施过程质量控制措施(0-4 分) ③主要重难点分析(0-2 分) ④数据保密措施(0-2 分) ⑤进度控制措施(0-2 分) ⑥安全保障措施(0-2 分) | 主观分 | ||
7 | 售后服务 | 6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0-3 分),培训方案(0-3 分)是否满足采购人的要求等进行综合打分。 | 主观分 |
8 | 成果资料提交 | 2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分阶段提交成果资料方法的合理性,方式方法科学、合理、可行且符合工期要求进行打分(0-2 分) | 主观分 |
9 | 拟投入的设备 | 8 分 | 软硬件投入: ①投标人拥有无人机设备,每架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②投标人拥有无人机航线规划系统,得 2 分。 ③投标人拥有激光点云数据采集设备,每架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分。 ④投入目前主流的三维模型数据处理软件,得 2 分。 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及设备图片(如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设备图片,租赁期须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 客观分 |
10 | 报价文件评分办法 (10 分) | 0-10 | 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在有效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技术标得分+报价得分,满分为 100 分。价格扣除: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 | 客观分 |
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 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 策。 |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3.2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 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汇总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4 报价评审。
3.4.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1.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1.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1.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1.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 3.4.1 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 87 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3.4.2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3.4.3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5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
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5 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如中标后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情况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无异议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6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
4.1 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 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4.2.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2.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2.3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4.2.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2.5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4.2.6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4.2.7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2.8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2.9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4.2.10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4.2.11 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4.2.12 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13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4.2.14 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5.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7.1 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2 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3 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
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 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7.5 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 7.1-7.4 规定处理。
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
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
秘密。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
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
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格式(供签约参考)
甲方: (采购单位全称)乙方: (服务单位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浦江县实景三维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形式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底(具体以项目实际开展进度为准)。进度:按甲方要求。
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履行方式:按甲方要求。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和服务计划的有关技术资料。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资料、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签约合同价(所有经费): 元。
上述报酬包括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服务、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数据更新、数据库建设、成果资料、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保险、税金、著作权(专利)、售后服务、招标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
2.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凭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0%作为预付款(乙方需出具同金额预付款保函。如甲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项目完成且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质检及验收合格后结清余款。(注:乙方在甲方付款前须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3.履约保证金:乙方提供给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账户另行通知)的,履约保证金待验收通过后视履约情况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 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保函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有效,如出现工期延期等情况,及时办理续保手续,不得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如出现保函或保险时效失效的情况,则乙方需支付保函时效失效违约金,该违约金按 500元/天计算。如出现保函或保险失效的情况,导致乙方的违约金额无法从保函或保险出具单位理赔的,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并经甲方认可后 30 日内无息退还。五、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说明资料。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八、其它:
1.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明确安全责任,杜绝事故发生,项目实施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用于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 |
甲方: | 乙方: |
地址: | 地址: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说明:
1.投标文件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
2.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招标文件中没有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编制。
浦江县实景三维建设项目
投 标 文 件
(资格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1.投标声明书(格式附后)
2.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说明材料: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说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说明文件;
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说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说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说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附后)(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件等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和摄影测量与遥感;(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为强制性资格要求,未提供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投标人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附后无格式部分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行编制
1.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 (采购单位名称):
( 投 标 人 名 称 ) 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企 业 , 经 营 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若未中标,我单位同意采购人免费采用我单位全部或部分方案。
2. 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服务名称为: ,该服务我方有能力完成。
4.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服务的组织、人员、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5.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6.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7. 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按采购人要求作好保密工作。
8. 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说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本承诺函,否则投标无
效。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浦江县实景三维建设项目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页码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说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页码
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页码
4.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页码
5.商务技术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页码
5.1 同类业绩———————页码
5.2 投标人实力———————页码
5.3 管理体系———————页码
5.4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页码
5.5 采购需求的理解———————页码
5.6 工作方案———————页码
5.7 售后服务———————页码
5.8 成果资料提交———————页码
5.9 拟投入的设备———————页码
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对照相应项目评分标准,由投标人自行考虑)———————页码。
注:1.投标人根据商务技术分评分细则附“商务技术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 2.商务技术文件的文字部分及其他未提供格式部分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
件要求、评分标准要求自行设置。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地址 | 注册登记号 | ||||
经营地址 | 税务登记证号 | ||||
单位性质 | 注 册 资 本 | ||||
经营范围 | 营业期限 | 年 月- 年 月 | |||
资质情况 | |||||
员工数量 | 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主要业绩 | |||||
法 定 代 表 人 基 本 情 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备注: |
兹说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说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说明书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特此说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单位):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商务响应表
序号 |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注:如不填写,采购人将视为 “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响应表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
项目 | 要求 | 项目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
...... |
注:1.列明招标文件的产品设备要求与投标文件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 2.无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无偏离”的字样。
3.如不填写,采购人将视为 “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分自评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自评 分值 | 对应 页码 |
6.1 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简历、专业职称、业绩表(格式)(如有)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拟担任本 项目职务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负责人 年限 | ||||
职称 | |||||
已 完 成 项 目 情 况 | |||||
项目名称 | 规模 | 开始完成日期 | 负担的技术 职务 | 获奖情况 | |
注:1.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按评标办法提供)。
2.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按评标办法要求自行划表填写并提供相关资料。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岗 位)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件 | 备注 | ||||
证 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工作年限 | ||||
专业技术人员 | ||||||||
…专业负责人 | ||||||||
…专业负责人 | ||||||||
… | ||||||||
技术人员 | ||||||||
… | ||||||||
注:1.项目组成人员应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按评标办法提供)。
2.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按评标办法要求自行划表填写并提供相关资料。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浦江县实景三维建设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页码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页码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页码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声明文件(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页码
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页码
致: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函
(供应商全称)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
1. 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 投标产品的投标总价为《开标一览表》所列金额。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产品应纳的税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物价、政策等波动的影响。
(2) 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120 天内有效。
(3) 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为: ,该项目我方有能力完成。
(4) 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 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6) 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 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8)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若未中标,我单位同意采购人免费采用我单位全部或部分方案。
(9) 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投标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1 | 浦江县实景三维建设项目 | 1 项 | ||
投标价合计 | 大写: 元(小写): 元 | |||
投标声明 |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费用包括服务、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数据更新、数据库建设、成果资料、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保险、税金、著作权(专利)、售后服务、招标代理费、其他费用等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浦江县实景三维建设项目 | 项 | 1 | |||
投标价总计 | 大写: 元(小写): 元 |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本表“投标价总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合计”相应一致。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如是)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 名称)的浦江县实景三维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浦江县实景三维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 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企业(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填写要求:①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采购文件资格要求中“本项目明确的所属行业类别”填写,不得缺漏;
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 3 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确定;
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说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文件:
监狱企业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第七部分 其他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 单 位 与 采 购 人 之 间 □ 不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 存 在 下 列 利 害 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 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
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名单公布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 635405122@qq.com,联系人:汪女士,电话:13867968754。未按规定发送的,视为无异议,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
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 (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 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 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 投标单位“XX 专用章”(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