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政府采购小额中介合同
编号: 1147100071X20200021
采购单位(甲方): 嘉善县姚庄中心学校
服务单位(乙方):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嘉兴市嘉善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小额中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小额中介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小额中介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需求类型 | 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工程咨询 | 姚庄中心学校大门改造(东校区) | 2 | 次 | 1360.00 | 2720.00 |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贰拾元整,小写2720.00元。 |
二、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 付款比例(%) | 金额(元) | 备注 |
-- | 100.00 | 2720.00 | -- |
三、服务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姚庄中心学校大门改造(东校区)
2.工程地点:嘉善县。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姚庄中心学校大门改造(东校区)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结算审核。
(三)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标准。
(四)酬金或计取方式
1.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酬金: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元整(大写)(¥1360元。不到2000元的按2000元计 取,2000×0.68=1360元)
结算审核的酬金:基本收费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元整(大写)(¥1360元。送审金额9.9378万元,不到2000元的按2000 元计取,2000×0.68=1360元);
追加收费=超过施工单位送审金额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5%,向施工单位收取,由甲方代扣。 2.计取方式:在提交本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后的一个月内付清。
3.咨询费用由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收取。
收款人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开户银行:农行亭桥路支行
银行账号:19331001040000547税号:91330421765205518G
(五)甲方账户信息及税号
甲方名称:xxxxxxxxxxxxx:xxxx
xxxx:33001637435059034007税号:1233042147100071X0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嘉善县姚庄镇洪福路131号 地址:嘉善县乔克国贸中心2-1407室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0
开户银行:嘉善建行 开户银行:农行亭桥路支行
账号:33001637435059034007 账号:19331001040000547
签订日期:2020年11月4日 签订日期: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