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SHH2141G
佛 山 市 政 府 采 购 项 目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
项目编号:FSHH2141G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发布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9
一、概念释义 21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27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30
五、开标 30
六、评标 31
七、评审方法 35
八、确定评标结果 38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42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9
一、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53
二、评审内容索引表 55
三、唱标文件 56
四、资格性文件 57
五、商务部分 65
六、技术部分 74
七、价格部分 87
八、其它文件资料 89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公司: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SHH2141G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
项目编号 |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FSHH2141G | 佛山市第二 人民医院 |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 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 | 1 台 | 2900000.00 元 |
x项目投标人必须对整个项目内容物进行投标,不得进行拆分;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并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箱发送报名登记资料进行报名登记,具体操作及要求如下: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并填写《采购
项目报名登记表》(附采购文件费交纳凭证)每页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发送到邮箱
(xxxx0000@000.xxx)进行报名登记,发送后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2、本项目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转账时注明“FSHH2141G采购文件费”。交纳凭证截图应附在《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账号:75790001741066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佛山禅城支行
3、收到报名登记资料后,项目联系人将在一个工作日内邮箱回复是否报名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将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word版。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报名登记资料并转账到账的时间为准,为避免因转账到账或网络延迟而造成报名登记过时,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报名登记。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登记成功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18日上午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22年1月18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采购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 78 号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7-88032133 邮编: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7-83636088
网址:xxxx://xx.xxxxxxxxx.xx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人:x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须附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相关证
明;
(2)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1.5.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所投标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所投标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为国产产品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制造商须具有所生产货物的生产范围;
2. 本项目允许国产产品或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采购项目清单:
采购内容 | 数量 | 是否核心产品 |
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 | 1 台 | 是 |
(二)技术要求:
一、运动心肺功能评测系统技术参数
1.系统整体要求:
▲1.1.系统集成化要求:测试系统主机为一体化设计,运动心肺测试功能模块、运动踏车(或平板跑台)均为同一品牌,能够保障售后服务的整体效率及质量。
▲1.2.模块完整性要求:运动心肺功能测试模块、运动血压、运动血氧及标准立式踏车均为标准配置;上述数据传输均为有线连接。
1.3.系统工作条件要求:
1.3.1.产品主机可直接使用交流电源工作,内置可充电锂电池。
▲1.3.2.内置热敏打印功能。
2.具体技术参数:
2.1.肺功能模块
2.1.1.流速传感器:
▲2.1.1.1.测量原理:双向压差流速传感器;
2.1.1.2.传感器自动定标,无需手动定标;
2.1.1.3.流速范围 0~16L/s,精度≤2.5%;
2.1.1.4.呼吸阻力<0.1Kpa/L/S at 15L/S;
2.1.1.5.容积测量范围:0~300L/min;精度≤0.5%;
▲2.1.1.6.系统死腔量≤40ml。
2.1.2.氧分析器:
▲2.1.2.1.测量原理:电化学法;
2.1.2.2.测量范围:0~25%;
▲2.1.2.3.响应时间≤40ms;
2.1.2.4.测量精度≤0.03vol%。
2.1.3.二氧化碳分析器:
▲2.1.3.1.测量原理:数字超声测量法;
2.1.3.2.测量范围:0~100%;
▲2.1.3.3.响应时间≤40ms。
2.1.4.测量方法:数字化一口气法。
2.1.5.流量、流速、氧气、二氧化碳的波形实时显示。
2.1.6.测量参数要求:VE 通气量,VT 潮气量,VE 分钟通气量,VEmax 分钟最大通气量, IC 深吸气量,VO2 摄氧量,VO2/kg 公斤摄氧量,VO2max 最大摄氧量,VC(in)吸气肺活量、VC(ex)呼气肺活量、VC(xxx)最大肺活量,O2Pulse 氧脉搏、VCO2 二氧化碳呼出量,VCO2/kg 公斤二氧化碳呼出量,IRV 补吸气量,BF 呼吸频率,FVC 用力肺活量, SVC 深呼吸肺活量,MVV 分钟最大通气量,RER 呼吸交换律,BR 呼吸储备,PETO2 呼末痒分压,PETCO2 呼末二氧化碳分压,IRV 补吸气量,PEF 用力呼气峰值流量,PEF25、 PEF50、PEF75:25%、50%,75%用力呼气,流量 FEV1 一秒用力呼气容积,HR 心率,AT无氧阈,RQ 呼吸熵,运动当量 MET,BP 运动血压,EE 总能量消耗,CHO 碳水化合物消耗量实测运动功率 Act.load,预测运动功率 Pred.load,收缩压 BPsys,舒张压 BPdia,动脉氧分压 PaO2,动脉二氧化碳分压 PaCO2,预测容积 Pred.V,氧通气当量 EQO2,二氧化碳通气当量 EQCO2,FEV,深吸气量,FIV 用力吸气量,Watt 功率负荷,FEO2 氧浓度百分比、RECO2 二氧化碳浓度百分比,pRQ 蛋白呼吸熵,npRQ 非蛋白呼吸熵等。 2.2.心功能模块
2.2.1.十二导联心电图
2.2.1.1.ECG 输入通道:标准 12 导联心电信息同步采集;
2.2.1.2.导联选择:手动/自动可选,支持 Xxxxxxx 导联体系;
2.2.1.3.输入回路电流:≤0.05µA;
2.2.1.4.抗干扰能力:10V 共模信号,各导联都连接不xx阻抗时振幅≤3mm;
2.2.1.5.定标电压:1mV±0.1%;
2.2.1.6.抗极化电压:±300mV,灵敏度变化:≤±0.5%;
2.2.1.7.内部噪声:≤15µVp-p;
2.2.1.8.时间常数:≥5s(0,+20%);
2.2.1.9.共模抑制比:≥99dB;
2.2.1.10.患者漏电流:≤0.01µA;
2.2.1.11.除颤保护:具有抗除颤电击保护功能;
2.2.1.12.导联线:导联线内附抗除颤电击保护功能;
2.2.1.13.符合 YY0782-2010 中记录及分析型心电图机标准要求。
▲2.2.2.运动血压技术要求:
①测量范围:收缩压 50~270mmHg,舒张压 20~150mmHg;
②测量精度:±3mmHg;
③脉率显示:测量范围 40~250BPM;
④充气时间不超过 15s;
⑤可任意设置测量间隔;
⑥可不使用 QRS 触发信号直接进行血压测量;
⑦可直接使用系统软件自动/手动控制血压的测量;
⑧提供对应的运动负荷血压计的注册证。
2.2.3.波形处理
2.2.3.1.A/D 转换:12bit;
2.2.3.2.心电采样率:≥4000Hz;
2.2.3.3.灵敏度选择:5、10、20mm/mV;
2.2.3.4.抗干扰滤波:具有交流滤波、基线漂移滤波、波形平滑滤波,肌电滤波功能。
2.3.主机软件系统功能
2.3.1.采集显示功能:可直接采集人体心电波形,并在屏幕上显示出来;
2.3.2.报告文件名可自由配置,包括姓名、ID、年龄、性别、检查时间等信息内容;
2.3.3.数据管理功能:能支持数据的存储、检索、修改、删除、调出等功能;
2.3.4.运动心电测试功能:可控制运动平板或踏车,实现负荷下的心电测试功能;
2.3.5.可直接配置运动血压监测;
2.3.6.标配十二导联心电图、QT 离散度、支持 ECG 比较功能;
2.3.7.支持 PDF 格式存储,能以国际标准格式 FDA-XML 格式导出方便异地远程传阅报告;
2.3.8.心电算法需经过国际权威机构测试,并获得相关认证;
▲2.3.9.具有 12 导联 ST 段实时趋势图,实时 ST 段斜率幅度趋势图,实时心率、血压及功率变化;
2.3.10.运动方案丰富、用户可自定义方案内容;
2.3.11.测试过程中可实时输 Borg 值;可实时输入患者的症状信息,如胸闷,心悸等症状;可直接输入结束运动时患者的指征,有模板可供选择,并且模板可自行编辑;可实时手动改变运动踏车的功率或运动平板的速度坡度;
2.3.12.具有最大血压×心率,最小血压×心率,DP 因素(Double Product),PFP-静息(Pressure Frequency Product)信息;
▲2.3.13.具有 PWC(踏车)运动机能评估功能,针对踏车运动的身体运动机能参数, PWC150(心率在 150 时的运动功率),PWC170(心率在 170 时的运动功率),PWCrel
(回复时功率)相关数值的评估;
2.3.14.提供不同的无氧阈值的评估方法,均可按照设置自动评估无氧阈值,并且可以手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内容可保存并形成报告;不仅可评估无氧阈值而且可以自动评估呼吸补偿点;
▲2.3.15.具有心向量的分析功能,能够打印不同格式的心电向量报告,具有 3D 格式的报告显示,能够以动画方式显示心电波形的变化;
2.3.16.具有异常波形实时监测功能,在运动过程中出现异常的波形可按照阶段和总数提示异常数量并弹出异常波形提示窗口;
2.3.17.心电及测试系统主机内置电池,可维持连接设备运行,保障了断电后测试者及数据的安全性。
2.4.主机报告系统
▲2.4.1.激光或喷墨打印机,内置热敏打印机;
2.4.2.走纸速度:5、10、25、50mm/s±2%;
2.4.3.记录通道:12 道同步;
2.4.4.打印方式:实时同步或连续 12 道心电波形,可使用内置打印机实时打印心电波形;
2.4.5.记录内容:心电波形、分析结果、平均模板以及导联名称、走纸速度、增益、滤波器、日期、患者信息;
▲2.4.6.丰富的报告横向纵向的 2×6 道,4×3 道波形,12 道波形,测量值表(含起搏测量),QT 数据表,波形比较报告。运动概要报告,运动功率协议趋势报告,全部
(部分)节律波形打印,全部(部分)平均波形打印,节律事件打印,ST 段趋势图报告,功率阶梯报告等;
2.4.7.内置≥210mm 热敏打印机,可通过热敏打印机实时运动心电波形及阶段性测试报告,可打印静息心电图测试报告;
2.4.8.具有多种的报告格式可供用户选择,肺功能测试报告可以自行编辑处理,打印的参数,图表可自由设置;
2.4.9.具有标准 Wasserman9 宫格图形化的心肺运动试验结果的图表报告;图形显示内容可自行编辑,如:配置不同的 9 宫图显示;显示的参数内容同样可自行编辑,如横纵坐标参数的变换,测量画面中显示不同的测量信息,如:摄氧量 VO2,二氧化碳呼出量 VCO2,公斤摄氧量 VO2/kg,公斤二氧化碳消耗量 VCO2/kg,呼吸交换律 RER,呼气末氧分压 PETO2,呼气末二氧化碳分压 PETCO2,氧脉搏 O2Pulse,公斤体重做功 Load/kg 等。 2.5.运动踏车模块
2.5.1.标准立式踏车
2.5.1.1.尺寸:≤105cm×40cm(43×16in)(长×宽),重量:≤100 公斤;
2.5.1.2.内置控制电脑主机,可精确的控制踏车的运行;
2.5.1.3.功率范围:0 到 800 xx,可根据内部负载程序设定,最小调节范围为 1 瓦,负载功率精度≤3%;
2.5.1.4.转速控制可从每分钟 30 到 130,踏车的性能主要由转速分辨率决定,因为其决定了运动时功率的准确度;
2.5.1.5.用户可自行编辑此运动协议进行相应的运动;
2.5.1.6.可承受体重 300KG 的人进行运动测试;
2.5.1.7.具有舒适的座椅及靠背,安全的后置扶手。
2.5.2.运动跑台
2.5.2.1.操作面:150×50cm±10%、0~20km/h、0~25%;
2.5.2.2.采用符合 IEC 60601-1 标准的电位隔离变压器;
2.5.2.3.经 RS-232 接口,通过电脑进行自动控制(含长≥5m 的接口电缆);
2.5.2.4.急停开关,可个性化调节;
2.5.2.5.可承担最大体重≥200Kg;
2.5.2.6.xxxx≥3.0HP。
二、运动心肺功能康复系统技术参数
1.软件系统
1.1.软件系统最多情况下可同时控制 16 台运动设备同时工作,能够同时监测 16 个患
者的运动参数数据。并且具有多种站点的选择,可选择同时控制 4 台到 16 台设备。
1.2.无线控制运动设备
▲1.2.1.软件系统和运动设备均是由同一厂家开发生产,同时软件系统也能够兼容一些同类的运动设备进行运动方案的控制。
▲1.2.2.须有多种运动设备可供选择,如立式或卧式的运动踏车,上肢运动设备,运动平板等都能实现控制。运动中的血压、血氧数据均能够在运动设备的控制端上进行显示。
1.2.3.运动设备的控制终端可以控制匹配的血压和血氧进行相应的生理参数的测量。
1.2.4.无论是对踏车或者平板的控制均能够实现有线或无线方式的控制,并且能够控制配置了血压和血氧的运动设备进行相应的生理参数的测量。
1.2.5.能够在软件系统上自行设置心率,血压和血氧的报警限制。
▲1.2.6.无线运动设备控制范围在 25 米以上。
1.3.软件系统功能
1.3.1.能够自动存储运动完成的数据形成多种格式的报告;
1.3.2.能够实时查看运动过程中的心电波形,血压血氧等相关的测量数据;
1.3.3.能够实时调控运动方案,实时修改运动方案,方便医生的操作和测试者的运动强度的调整。使医生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1.3.4.能够在执行运动过程中手动控制生理参数的测量。
1.4.无线心电遥测
1.4.1.一导联无线心电传感器。
1.4.2.舒适的心律带,可充电无线心电信号发射器。
▲1.4.3.长达 14 小时的使用时间,充电器可同时给多个传感器充电。
1.4.4.无线心电信号接收,可在至少 100 米范围内接收心电信号。
1.4.5.心率范围:30~300bpm。
1.4.6.采样频率:1000HZ。
▲1.4.7.电源方式:采用可充电电池的一体化设计。
1.4.8.功能:防水,防震。
1.4.9.心率带柔性薄膜电极,针织物。
1.4.10.发射器重量:不大于 200 克。
1.5.多种预设运动程序
1.5.1.内置至少 3 种心率控制程序,可根据患者心率的变化控制运动踏车的功率和运
动平板的速度坡度。比如将运动时的心率控制在 100 次/分钟,当测试者的心率超过 100
次/分钟时系统能够自动降低运动设备的功率,当测试者的心率低于 100 次/分钟时系统能够自动增加运动设备的功率。
1.5.2.内置至少 4 种功率控制程序,可以不同方式来控制运动踏车的功率。如脉冲间歇方式的功率控制,阶梯状的功率控制,斜坡装的功率控制等,并且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自行设置。
1.5.3.内置至少 2 种平板控制程序,可控制运动平板的不同运动方式,也可按照习惯自行进行设置。
1.5.4.内置至少 1 种体能测定程序,除了能够避免训练过量外,还能提供可靠的机体有氧训练强度的测量。
1.5.5.内置至少 1 种自由训练程序,患者可以不借助任何运动设备进行自由运动,软件系统实时监测患者心率及心电图。
1.5.6.所有的运动程序均可自行设计调整,以满足不同测试者的身体情况。
1.6.全息的数据回放
1.6.1.全程心电记录数据回放打印,可将测试者在静息状态,运动状态和恢复状态的心电波形进行区分。
1.6.2.心脏功能的数据评估图表,包括运动时的功率,运动设备的状态,生理参数的状态都能在图表上进行显示。
1.6.3.基础训练与后续训练的对比功能,形成柱状图进行直观的对比。
▲1.6.4.多种训练参数的评估,如 VO2max,最小功率,最大功率,血压,血氧等详细的数据表现。
1.6.5.所有报告均能以 PDF 格式输出。
2.运动设备
2.1.立式运动踏车
2.1.1.尺寸:不大于 105cm×40cm(43×16in)(长×宽),重量:不超过 100 公斤;
2.1.2.内置控制电脑主机,可精确的控制踏车的运行;
2.1.3.功率范围可从 0 到 800 xx;
2.1.3.1.可根据内部的负载程序设定;
▲2.1.3.2.通过外部触控控制平板进行控制,最小调节范围为 1 瓦;
2.1.3.3.负载功率精度≤3%。
2.1.4.转速控制可从每分钟 30 到 130,踏车的性能主要由转速分辨率决定,因为其决定了运动时功率的准确度;
2.1.5.用户可自行编辑此运动协议进行相应的运动;
2.1.6.时间间隔的设置为 1 到 99 分钟,可保证长时间的运动过程;
2.1.7.图形化 LCD;
2.1.8.可承受体重 300KG 的人进行运动测试;
2.1.9.电气隔离式的 RS-232 接口,与控制端连接;
2.1.10.血压测量范围 40~300mmHg;
2.1.11.具有舒适的座椅及靠背,安全的后置扶手。
2.2.座椅式运动踏车
2.2.1.尺寸:不大于 83cm×40cm(33×16in)(长×宽),重量:不超过 160 公斤;
2.2.2.内置控制电脑主机,可精确的控制踏车的运行;
2.2.3.功率范围可从 0 到 800 xx;
2.2.3.1.可根据内部的负载程序设定;
▲2.2.3.2.通过外部触控控制平板进行控制,最小调节范围为 1 瓦;
2.2.3.3.负载功率精度≦3%。
2.2.4.转速控制可从每分钟 30 到 130,踏车的性能主要由转速分辨率决定,因为其决定了运动时功率的准确度;
2.2.5.用户可自行编辑此运动协议进行相应的运动;
2.2.6.时间间隔的设置为 1 到 99 分钟,可保证长时间的运动过程;
2.2.7.图形化 LCD;
2.2.8.可承受体重 300KG 的人进行运动测试;
2.2.9.电气隔离式的 RS-232 接口,与控制端连接;
2.2.10.血压测量范围 40~300mmHg。
2.3.运动跑台
2.3.1.操作面:150×50cm、0~20km/h、0~25%;
2.3.2.采用符合 IEC 60601-1 标准的电位隔离变压器;
2.3.3.经 RS-232 接口,通过电脑进行自动控制(含长≥5m 的接口电缆);
2.3.4.急停开关,可个性化调节;
2.3.5.可承担最大体重≥200Kg;
2.3.6.xxxx≥3.0HP。
2.4.运动血压技术要求
2.4.1.测量范围:收缩压 50~270mmHg,舒张压 20~150mmHg;
2.4.2.测量精度:±3mmHg;
2.4.3.脉率显示:测量范围 40~250BPM;
2.4.4.充气时间不超过 15s;
2.4.5.可任意设置测量间隔;
▲2.4.6.可不使用 QRS 触发信号直接进行血压测量;
▲2.4.7.可直接使用运动设备的控制端进行自动/手动控制血压的测量;
▲2.4.8.提供对应的运动负荷血压计的注册证。
(三)配置要求:
序号 | 配置名称 | 数量 |
一、运动心肺功能评测系统 | ||
1 | 心肺负荷系统主机(心肺功能测试) | 1 套 |
2 | 工作站(含彩色显示器) | 1 套 |
3 | 台车组件(含台车和显示器支架) | 1 套 |
4 | 导联线支架及挂钩 | 1 套 |
5 | 12 导心电导联线 | 1 条 |
6 | 一次性运动心电电极片 | 1 包 |
7 | 气体校验泵 | 1 个 |
8 | 流量传感器 | 1 个 |
9 | 二氧化碳气体分析器 | 1 个 |
10 | 氧气体分析器 | 2 个 |
11 | 面罩 | 4 个 |
12 | 面罩绑带 | 4 条 |
13 | 彩色打印机 | 1 台 |
14 | 血压计主机 | 1 台 |
15 | 袖带及连接管 | 1 套 |
16 | 血氧(内置主机) | 1 套 |
17 | 血氧连线及传感器 | 1 套 |
18 | 立式测试踏车 | 1 台 |
二、运动心肺功能康复系统 | ||
1 | 软件主机(含移动台车) | 1 套 |
2 | 工作站(含彩色显示器) | 1 套 |
3 | 心率采集器及接收器(无线传输) | 4 套 |
4 | 立式训练运动踏车 | 2 台 |
5 | 宽座靠背训练踏车 | 1 台 |
6 | 运动训练平板 | 1 台 |
7 | 与功率车、平板连接用 RS-232 数据线 | 4 条 |
8 | 运动血压 | 4 套 |
9 | 袖带及连接管 | 4 套 |
10 | 血氧 | 4 套 |
11 | 血氧连线及传感器 | 4 套 |
12 | 彩色打印机 | 1 台 |
13 | 肌群训练系统 | —— |
13.1 | 上肢肌群训练系统 | 1 台 |
13.2 | 上肢肌群训练系统 | 1 台 |
13.3 | 下肢肌群训练系统 | 1 台 |
13.4 | 核心肌群训练系统 | 1 台 |
14 | 其他 | —— |
14.1 | 哑铃(按医院要求配置) | 1 个 |
14.2 | 弹力带(按医院要求配置) | 5 个 |
14.3 | 瑜伽球(按医院要求配置) | 2 个 |
14.4 | 瑜伽垫(按医院要求配置) | 5 个 |
14.5 | 脚踏器(按医院要求配置) | 2 个 |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且不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目的地交付验收价,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报价中必须包含设备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 2. 经销授权证明:投标人须为所参与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者为有销售授权的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各级销售授权书和投标人上一级国内授权方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上一级国内授权方须具有所授权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 交货地点:采购人(用户)所在地,地址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方指定地点)。
4.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 60 天内。
5.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
5.1. 验收交付之日起质保期 2 年。如设备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20 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计算或对故障设备予以重新更换。质保期满后,对所供应的货物设备可提供终身维护保养。
6. 售后服务要求:
6.1. 中标人应设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
6.2. 中标人提供常设 7 天×24 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中标人接报后 8 小时内响应,12 小时内到达现场,48 小时内处理完毕。如 48 小时内未处理完毕,中标人提供相同档次备用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6.3. 质保期内提供周期上门免费服务:周期为 2 个月一次;形式为预约上门,服务内容为周期保养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等,并免费提供维修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6.4. 提供完整的厂家维修手册、维修软件、开放维修密码;提供代理商及厂家售后服务机构联络方式;提供完整安装软件,用于日后系统重装;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提供使用人员操作培训。
6.5. 设备安装调试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检验报告(或
相关合格证书)、全套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手册;外文资料均需有中文译本。
7. 付款方式:
7.1.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含税发票之日起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95%;
7.2. 如出具厂家维修承诺函,则采购人于设备连续安全运行满 12 个月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5%,否则于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5%。
8. 其他商务要求:
8.1.验收要求:中标人须为交付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在设备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后,中标人应在 1 个工作日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采购人技
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设备,组织安装、调试。交付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采购人或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为此可无偿提供必要的临时仓储场所。
如果中标货物属于《计量法》规定的强检计量器具的或属于压力容器的,应在验收交付前提交当地法定专业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检定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8.2.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2)符合公开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3)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9.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具有独立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并能提供对应项目的合同书复印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须知分项 | 主要内容 |
1 | 投标保证金 数额 | x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 58000.00 元。 |
2 | 投标保证金交纳 | 交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网银汇款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形式交纳和个人名义及第三方名义交纳。我公司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号码:0757-83636088 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回单复印件粘贴在《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中,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并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投标的组成部分,以其到账时间作为提交时间,提交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 同,其有效期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3 | 投标保证金汇入户址 | 开户名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账 号:75790001741077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用 途:FSHH2141G 投标保证金 说明:(1)投标人未正确填写开户名称、账号和开户银行的,均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作无效投标处理。 (2)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因名称变更不一致 的,应提供工商登记变更证明,否则视为非从投标人账户汇出,作无效投标处理。 |
4 | 中标服务费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按货物类收取。 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 |
5 |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 | 支付方式: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汇入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相应的中标服务费。 开户名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账 号:75790001741066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佛山禅城支行 用 途:FSHH2141G 服务费 |
6 | 统一结算币种 |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结算。 |
7 | 文体文字 | 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 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
8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开始起 90 天,中标人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之日。 |
9 | 投标文件 数量 | 六册投标文件(正本一册,副本五册)、一册唱标文件。 |
10 | 项目论证情况 | x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无需经过专家论证程序。 |
1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
12 |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13 | 投标人代理人须知 | (1)提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核实,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供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核实。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上述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核实,不能通过核实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代理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和唱标文件的,该 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
第二节 须 知一、概念释义
1. 适用法律和范围
1.1. 本次公开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政策。
1.2. 本公开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的政府采购项目。
2. 释义
2.1. 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保护环境、节能减排、支持自主创新、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公司),是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公开招标文件,对公开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海虹公司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3.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义务、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2.4. 投标人:是指接受本次采购活动投标邀请,并按要求提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5.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 佛山市:是指包括禅城区、顺德区、南海区、xx区、三水区共五个行政辖区。
2.7. 投标人代理人: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2.8.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项目公告、公开招标文件以及公开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2.9.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及其他关键性和重要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2.10. 重要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公开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均作为重要评审指标,不作为符合性审查条款。
2.11.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投标
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12. 轻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性)和正偏离。
2.1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具体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进行划分。
2.1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5. 进口产品采购原则:如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将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2.16.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日历日及北京时间。
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粤府令第 251 号),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 5000 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处以 10 万元以上罚款。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业务。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2. 投标人须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件,于本文件指定时效内均能满足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及相关重要要求。
3.3. 海虹公司对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备案,供应商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后可以获取公开招标文件。供应商经登记备案、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及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提交投标文件后即成为本项目的合法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表面真实性的审核。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 中小企业须符合财库〔2020〕46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要求,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但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5.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6.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
(1)若投标人资格要求允许两个以上的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相关法定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
特定要求的,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它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2)若大中型企业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价格扶持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8. 投标人如发现自身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同一投标人代理人提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出现多家投标供应商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将按公开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3.9. 属于国内制造商投标人须满足:在中国大陆注册的生产经营性企业,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条件、标准和履约供应能力,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技术的设计、生产与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和手段,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3.10. 属于经销代理资格性质的投标人须满足: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符合投标准入资格和专业技术条件,遵从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大陆有授权资格的直辖专属机构所核定的业务范围和供货渠道,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与交付验收的一切责任义务,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3.1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2.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3.13.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
3.14.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就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制认证》
(CCC 认证)。
3.15.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应当提供国家认可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3.16.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索偿或诉讼,否则,采购人因误侵权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17. 不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可认定为无效投标行为,对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伴随服务,采购人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3.18. 供应商获取了本公开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审现场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二、公开招标文件说明
4. 本公开招标文件是采购人阐明所实施的采购项目内容、投标规约等综合性文件,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重要标准,各方当事人均应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诚信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本公开招标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以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5. 在发布项目招标公告的同时,同时发布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公开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时没有对公开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 公开招标文件的询问与xx
6.1.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理解公开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书面
(原件)形式、现场面对面、电话方式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对供
应商提出的询问予以回复或澄清。
6.2. 如在回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需对公开招标文件作出修改的,将按本须知“公开招标文件的修改”作出处理。
6.3.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公开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7. 公开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公开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和确认,若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和确认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修改文件。
7.3.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项目过程中,均有权要求投标人或相关当事人就本项目的内容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补充材料等,被通知的当事人须认真予以配合。
9. 公开招标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描述为准。
10. 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主体源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认方均视为知悉无疑并依照最后确认的文件执行。一切要约承诺未经合意缔约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转让。
11. 未有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对各类参数、条款事项中标注“★”号项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参数要求,在投标响应中须完全实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2. 在公开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时,投标人只允许提供唯一最具代表性和竞争力的投标报价方案,对提供含糊不清、不确定或可选的报价方案者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13. 当约定对个别产品需要制造商出具技术服务或经销代理资格等证明书时,签证方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其驻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且须具有所授权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或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授权或经营要求。签证方须同时负有监督管理供货渠道,确保产品质量和伴随的售后服务,履行相关连带责任和义务。
签证方不得滥用职权借此采取限制、排斥等手段设置投标障碍,人为破坏公平竞争和扰乱政府采购秩序,一旦受到举报,则其机构及个人须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和法律
责任。
14. 保密事项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5. 原则
15.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虚假、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之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5.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 投标文件由自查表、评审内容索引、唱标文件、资格性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它文件资料共八部分组成,具体按公开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 A4 版面统一编制,每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加盖骑缝章的必须涵盖整册投标文件),并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16.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6.3.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16.4. 投标文件应包含正本、副本、唱标文件,正本、副本文件、唱标文件均应分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代理人签名,每一册投标文件上应明确注明“正本”、“副本”或“唱标文件”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时,以正本内容为准;唱标文件的开标报价项目和价格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否则,以唱标文件的开标报价内容为准。
16.5.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单位法定名称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
16.6. 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页须按序加注页码,装订牢固可靠且不会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7.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16.8. 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必须按“文件袋封面标贴”格式进行标贴(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6.9. 所有提供的证件、证明、合同等文件复印件内容均必须与原件内容保持一致,如出现涂改、删除、遮掩或剪切文件部分内容的,则视之为无效文件,按未提供相应文件处理。
16.10. 投标人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须另行提供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此条仅适用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投标人)。
17. 投标报价
17.1. 投标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到预期设计功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17.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的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所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一览表》和《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公开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7.3. 《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含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2)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7.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17.5.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时须作出重点说明,详述其理由和依据。
18. 投标报价勘误修正准则:
18.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8.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8.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8.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8.5. 投标报价一览表与明细报价表或其它相关分项报价表的报价不一致时,均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18.6.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 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
19.1.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形式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一节 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中标人须按“第一节 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收费标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汇入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相应的中标服务费。
19.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如没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若没违规投标(详见公开招标文件中“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的适用条件”),其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经确认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9.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公开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自开标开始起 90 天,中标人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与答复均要求为书面形式。不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21. 不可偏离的条款:
21.1. 公开招标文件中重要的条款不允许偏离,如项目投标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偏离,则是投标人的风险。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如下:
(1)带“★”标注条款;
(2)资格证明文件;
(3)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必须具备的内容。
21.2. 公开招标文件中未加注“★”号的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项目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部分不视作偏离,将不被拒绝,投标人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必须单独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2.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由投标人代理人亲自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出示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核实;如为授权代理人须出示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核实。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上述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核实,不能通过核实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4.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参与投标的情形
(1)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参与投标;
(2)密封、数量、规格、册装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3)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投标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唱标文件。
25.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
五、开标
26.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邀请投标人代理人、采购人代表依时出席开标会。
27.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宣布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开标前将由提交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理人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在确认全部文件均密封完好后再开启唱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正本进行开标。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人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任何密封性文件的包装,均以不会损害各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合格标准。对于构成直接、明显的侵权行为和事实时,侵权者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对于已开启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一概不予退回。
28. 投标人代理人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投标人的真实意愿和决定,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不可撤消更改的法律效力。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代理人未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和唱标文件的;
(2)未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
29. 唱标文件的开标报价项目和价格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否则,以唱标文件的开标报价内容为准。
30. 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停止开标,并将密封文件退还给投标人。如收到投标文件满足三家的,开标时均予以当众拆封、宣读。
六、评标
31. 资格性审查:
31.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1.2. 审查内容: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1.3. 根据项目需要,有可能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的相关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其审查结果可提供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资格性审查参考。
3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审原则
32.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性质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为五人(含五人)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1 票)和其它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成员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依法定程序随机抽取产生。
32.2.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开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如发现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明显偏离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经监管部门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解散评标委员会,重新组织招标或者评标,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3. 评标委员会审阅评审纪律和公开招标文件等评审相关资料并通过后,则统一严格按照其内容和要求进入评审程序。
34. 确定本次评标委员会的负责人。
35.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标。评审期间,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招标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重要内容(包括带“★”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投标人进行联系接触。
36.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公开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公开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8.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对投标人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依次序分别以投标报价、技术评价、商务评价的优劣择优选录,从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39.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实地勘查,投标人应无条件给予配合。
40. 投标人提供的文件必须真实、充分、全面,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进行表面真实性的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中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将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41. 除非公开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靠投标人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提交一切文件资料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42.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要求投标人在限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投标人代理人签署后将作 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如果投标人代理人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达 到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并认同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的决定且无 异议。对此情形,评标委员会应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倾向考虑和作出决定。各方当事 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如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评标委员会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 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 前提。
43. 若公开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客户验收报告、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复印件,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原件审核验证。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原件,否则,将有可能视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没有实质性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4.1. 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项目,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3)投标主体不明确;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产品或服务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合格性标准要求;
(4)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5)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出现侵权事实行为;投标文件编制与内容严重不符合要求;未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出现无效印章、签字和失效文件;
(6)投标人代理人未能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投标人不具备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或不符合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10)未按要求提供重要的样板、物证和资料;
(11)投标有效期或报价有效期不响应;
(12)投标方案、投标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投标方案、投标报价出现缺漏,无法满足项目要求;
(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未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14)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与承诺等证明材料经认定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15)出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16)投标人代理人无本单位法人有效授权;
(17)投标文件对公开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18)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补充文件,或调整补充内容超出规定范围;
(19)投标人代理人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拒绝、对抗评标委员会所作的决定或合理要求;
(2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符合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2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4.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出现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通合谋等不正当手段形式参与投标,或投标人之间存有利益共享、虚假竞争的同盟关系,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的,一经发现,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
45. 废标条件与处理:
本项目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对应定作废标:
45.1.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45.2.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者或对公开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45.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控制范围且采购人不能接受。
45.4. 政府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漏导致无法继续评审,或继续评审可能影响公平竞争。
45.5. 评标委员会认为未能推荐中标结果。
45.6. 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45.7. 因重大变故,接财政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
符合以上第 45.1.~45.6.条废标条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
46. 有效投标人家数核定标准:
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技术指标或供应商的资质应当有三个以上品牌或三家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完全响应。同一品牌的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如果本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开标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对公开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将依法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47. 推荐结果
47.1.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综合评分法向采购人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47.2. 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及综合评审意见,均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确认。
47.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7.4.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达采购人。
七、评审方法
48.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在投标人满足公开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其技术、商务、价格
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以综合总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综合总得分排第 1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当综合评价总得分相同时,依次序分别以投标人报价、技术评价、商务评价的优劣,从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内容 | 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 | 价格部分 |
权重 | 50% | 20% | 30% |
49. 量化评审内容如下:
49.1. 技术部分(权重 50%):
序号 | 满分值 | 评审分项 | 评审内容 |
1 | 35 | 技术符合性评价 | 根据《技术条款响应表》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或优于技术性能要求的得满分;对未达到或未响应公开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带“▲”号(重要技术要求)条款每一项扣除 5 分;不带“▲”号条款每一项扣除 3 分; 扣完为止;超出要求的在此项不加分。 |
2 | 9 | 技术先进性评价 |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及关于投标货物设计制造技术的资料进行评价: 1)所投货物选型配置方案合理完善、技术先进,得 9 分; 2)所投货物选型配置方案基本合理、技术水平一般,得 6 分; 3)所投货物选型配置方案不合理、技术落后,得 3 分; 4)不提供资料,得 0 分。 |
3 | 3 | 操作维护评价 |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及关于投标货物操作维护的资料进行评价: 1)所投货物操作维护高效便捷,得 3 分; 2)所投货物操作维护方便,得 2 分; 3)所投货物操作维护不方便,得 1 分; 4)不提供资料,得 0 分。 |
4 | 3 | 质量和效能评价 |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及关于投标货物质量和效能的资料进行评价: 1)所投货物材料优质、安全稳定、节能高效,得 3 分; 2)所投货物材料尚可、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得 2 分; 3)所投货物用料不足、不稳定、耗能大,得 1 分; 4)不提供资料,得 0 分。 |
49.2. 商务部分(权重 20%):
序号 | 满分值 | 评审分项 | 评审内容 |
1 | 5 | 商务符合性评价 | 根据《商务条款响应表》响应情况,完全满足或优于商务要求的得满分;对未达到或未响应公开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带“▲”号(重要商务要求)条款每一项扣除 3 分;不带“▲”号条款每一项扣除 1 分;扣完为止;超出要求的在此项不加分。 |
序号 | 满分值 | 评审分项 | 评审内容 |
2 | 5 |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认证情况 | 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产品获得的相关认证证书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FDA、CE、 CQC、ISO 等认证,需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每提供 1 项得 2 分,满分 5 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5 | 市场业绩评价 | 根据投标人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独立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进行评分(以对应项目的合同书复印件为准)每提供 1 项业绩得 1 分,最高 5 分,未提供 或提供资料不完整者得 0 分。 |
4 | 5 | 售后服务评价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1)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完善,质保期优于项目需求,得 5 分; 2)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得 3 分; 3)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得 1 分; 4)不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 0 分。 |
49.3. 价格部分(权重 30%):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1 | 非联合体产品制造商和投标人/服务商/工 程承担方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6 %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6 % (不再享受联合体的价格折扣)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 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 |
注:①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②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③属于中、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⑤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2)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经评委会审核,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标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即: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价格权值×100
注:如投标人不符合政策性价格扣除条件,则其投标价格即为评标价格
50. 评分汇总:
(1)单项部分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2)最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总分精确到二位小数)
最终得分相同者,依次序分别以投标报价、技术评价、商务评价的优劣择优选录。
八、确定评标结果
51. 定标
51.1. 采购人可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
51.2. 如非直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
51.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2. 中标通知
52.1.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自 中 标 人 确 定 之 日 起 2 个 工 作 日 x , 在 xxxxx://xxxxx.xxx.xx.xxx.xx 、 xxxx://xxxx.xxxxxx.xxx.xx 、 xxxx://xx.xxxxxxxxx.xx 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同时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不在中标人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过指定媒体获知评审结果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评审结果告知书》。
52.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52.3. 在未取得合法理由而获批复前,中标人擅自放弃中标资格,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2.4. 对放弃中标资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2.5. 采购人对任何无效投标行为可追究至合同生效之前,一经被查证核实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其所获得的候选资格、中标资格均无效。
53. 合同签订、争议和跟踪
53.1. 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对抗或拖延履行签订
合同责任和义务时,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3.2. 公开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确认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和裁定争议的依据。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有歧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时,一切以能够实现项目的功能效果和设计目标为前提,均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理解判断为准。
53.3. 在不违背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实质性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正。
53.4. 合同签定并经采购代理机构鉴证后,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53.5. 在合同验收期间,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对有违约或不良行为者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53.6.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54. 质疑与投诉
54.1. 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原件)形式当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其证据来源必须合法,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的,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4.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54.3. 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54.4. 对中标候选人或投标人之间的报价行为提出质疑时,质疑函及相关质疑内容的举证材料将转递予被质疑者,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配合予以公开并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54.5. 落标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的合法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审查答复。
54.6. 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54.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55.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的适用条件
55.1. 已提交投标文件,并在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或放弃其投标。
55.2. 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材料或信息。
55.3.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与承诺等证明材料经认定后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55.4. 在评标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
55.5. 恶意串通或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
55.6. 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55.7. 不按要求缴纳中标服务费。
55.8.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拒绝或不按期签订合同,违背投标承诺或拒绝、拖延、没有完全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义务。
55.9. 擅自将合同项目或主体关键性合同义务分包转让他人;小型、微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5.10. 获中标通知后,无法如期按采购人要求履行承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重要证明材料原件。
55.11. 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
政府采购程序。
55.12. 提供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材料或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投诉记录。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佛 山 市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项目编号:FSHH2141G
合同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人)
签订日期:2022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采购人) 甲方地址: 乙 方: (中标人) 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FSHH2141G)(以下称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项目编号:FSHH2141G
第二条 货物清单
序号 | 名 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说明:请将详细配置清单(中英文对照)及评审有关承诺列在合同附页,并加盖骑缝章。 |
第三条 项目标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自行完善)
第四条 合同金额
1. 合同总额人民币 小写: 大写: 。
2. 合同总额包括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工程实施、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
3. 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日历日。第五条 付款方式
1.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含税发票之日起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95%,合计 元;
2. 如出具厂家维修承诺函,则甲方于设备连续安全运行满 12 个月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5%,否则于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5%,合计
元。
第六条 交付时间、地点
1. 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地址为 。
2.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 天交货完毕。第七条 验收标准与要求
1. 交付验收标准:在货物交付初步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双方或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为此可无偿提供必要的临时仓储场所。
如果中标货物属于《计量法》规定的强检计量器具的或属于压力容器的,应在验收交付前提交当地法定专业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检定费用由乙方负责。
2.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④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
3. 货物须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且为近 个月内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4. 包装标准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第八条 制作与交付
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将货物制作与交付至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
第九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验收交付后连续正常使用累计满 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保期内甲方对乙方享有追索权。
2. 质保期内,如货物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货物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20 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或对故障货物予以重新更换。
3. 质保期内须提供周期上门免费服务:周期为 2 个月一次;形式为预约上门,服务内容为周期保养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5. 乙方须提供常设 7 天×24 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甲方的售后服务通知,乙方接报后 8 小时内响应,12 小时内到达现场,48 小时内处理完毕。如
48 小时内未处理完毕,乙方须提供相同档次备用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6. 乙方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6.1. 代理商售后服务机构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和手机: ,传真:
6.2. 厂家售后服务机构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和手机: ,传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 2‰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按全额赔偿。
3. 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2‰累计。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一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后 60 天内如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有权不予接受。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佛山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天内向
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税费
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x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自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盖章鉴证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乙方应提供的资料内容
1. 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
2. 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 提供产品技术(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说明书、技术服务资料。外文资料均需有中文译本。
4. 提供完整的厂家原版维修手册、使用及维护光盘。提供维护软件及密码开放。提供完整的安装软件,以便日后系统重装。
5. 如有备件,乙方应随机向甲方提供一套标准备件包,并列出清单及单价。
6.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第十七条 其它
1. 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鉴证通过之日期。
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份。
5. 本合同共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7. 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8. 根据粤财采购〔2015〕11 号通知的要求,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公开。本合同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由甲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确定。采购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由甲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1992〕22 号)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其中,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约定不公开的内容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专户如下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盖章):鉴证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合同附件清单(附后)
附注: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确立依据为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确认文件、项目重要内容(如:双方权利义务、功能要求说明等)可作为附件。
注:合同及相关附件均应加盖双方骑缝章。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文件袋封面标贴格式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文件
内容:□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唱标文件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项目编号:FSHH2141G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请在此标贴格式上用打“√”的方式标志清楚正本、副本文件
重要提示:
1. 投标文件数量:六册投标文件(正本一册,副本五册)、一册唱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唱标文件必须分开单独封装并标贴封面,文件袋封口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代理人签名。
2.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代理人亲自提交到开标地点。
3.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核实,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供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核实。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上述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核实,不能通过核实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xxx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正本文件/□副本文件)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项目编号:FSHH2141G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为投标文件封面(首页)格式,请在此封面用打“√”的方式标志清楚正本、副本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
一、 自查表
二、 评审内容索引三、 唱标文件
四、 资格性文件五、 商务部分 六、 技术部分 七、 价格部分
八、 其他文件资料
说明:
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投标文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骑缝章(加盖骑缝章的必须涵盖整册投标文件)。
3. 其他注意事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且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法人代表必须一致,如有变更的,须同时提交变更的证明文件。
(3)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必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并确保产品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
(4)如果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标货物需具有合法的经销授权;当投标货物为由多个产品组合而成时,需同时提供各产品的销售授权书。每个产品的国内授权方需具有所授权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唱标文件 | 开标报价表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此部分文件单独装订后装入信封密封好,并标贴封面,封口处加盖公章。唱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开标时启 用。 | |
资格性审查 | 投标承诺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杜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转账、汇款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的财务状况报告: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须附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承诺函》(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 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 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提交 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 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 《守法经营声明书》(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和所投标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所投标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 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及附页)或备案凭证; 《所投标产品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承诺函》(医疗器械注册证已过期的须提交)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为国产产品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制造商须具有所生产货 物的生产范围 | 国产投标产品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允许国产产品或进口 产品参与投标 | —— | □通过 □不通过 | —— |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 标 | —— | □通过 □不通过 | —— |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 数的技术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商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 数的商务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其 它 | 实质性响应公开招标文件中规 定的其它情况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1 评审内容索引表
评审内容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自评分 (仅供参考) | 资料所在页码范围 (必填 项) |
技术部分 (共 50 分) | 1 | 技术符合性评价 《技术条款响应表》响应程度 | 35 | ||
2 | 技术先进性评价 | 9 | |||
3 | 操作维护评价 | 3 | |||
4 | 质量和效能评价 | 3 | |||
商务部分 (共 20 分) | 1 | 商务符合性评价 《商务条款响应表》响应程度 | 5 | ||
2 |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的认证情况 | 5 | |||
3 | 市场业绩评价 | 5 | |||
4 | 售后服务评价 | 5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1 开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 | 项目编号 | FSHH2141G |
产品名称 | 数 量 | 总价(元) | |
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 | 1 台 | ||
总价大写金额: |
注:
1.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对整个项目内容物进行投标报价,不得拆分。
2. 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3. 在报价表内未有明确列述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包括在报价之内。
4. 报价表述限于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字小写,均应核定准确无误。
5. 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6. 唱标文件的开标报价项目和价格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致,否则,以唱标文件的开标报价内容为准。
7. 投标人代理人在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投标人的决定,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不可撤消更改的同等效力。
8.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1 投标承诺函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现提供已签署和密封的正副本投标文件、唱标文件,并正式由我司授权的代理人(详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书》)以本公司名义,全权代表我方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项目编号:FSHH2141G
本公司谨此承诺并声明:
1. 同意并接受公开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中标人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之日。
3.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公开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有)。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5.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 我方同意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向贵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并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如期签订合同并履行其一切责任和义务。
8. 我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标活动中,不曾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行为不当,愿独自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9. 同意按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人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10.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障资金,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相关缴费证明原件,以便核查。
11.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便核查。
12.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我方整套投标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2 杜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作为设在 (投标人所在地)的 (投标人名称)携我公司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在此xxxx:
在参加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项目编号:FSHH2141G)招标及采购中,我公司不会为达成此项目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包 括但不限于:
(1)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行为;
(2)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相关专家行贿的手段牟取中标;
(3)对集中采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恶意报价行为或者其他行为;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我公司实施了上述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取消中标资格,在三年内被拒绝参加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犯罪的移交有关司法部门等。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联系手机: ,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参与以下项目的投标,特此证明。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项目编号:FSHH2141G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身份证正面粘贴处 | 身份证反面粘贴处 |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4.投标文件提交人及投标签字代表为授权代理人的,则本表不适用。
5.此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放“投标文件”里与其它文件一同装订密封,一份由法定代表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以便核实其代表的身份。如不能通过核实身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2)法人授权书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以下之现职员工,作为我方唯一全权代表,亲自出席参与贵方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投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项目编号:FSHH2141G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单位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按照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现场处理投标相关事宜;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提交任何补充承诺,其签字与本单位公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委任授权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手机: 传真号码: 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
授权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正面粘贴处 | 身份证反面粘贴处 |
说明:1.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4.投标文件提交人及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本表不适用。
5.此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放“投标文件”里与其它文件一同装订密封,一份由授权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以便核实其代表的身份。如不能通过核实身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下列采购项目,按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账、
□网银汇款)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
项目编号:FSHH2141G
投标人开户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账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粘贴处
日 期: 年 月 日附:
说明:
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退还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
4.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组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项目编号:FSHH2141G)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资料附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营业执照(内容必须清晰,建议提交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内容必须清晰,建议提交彩色扫描件)
(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及附页)或备案凭证(内容必须清晰,建议提交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若为国产产品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内容必须清晰,建议提交彩色扫描件)
(6)所投标产品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承诺函(医疗器械注册证已过期的须提交)
(7)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提交的上述相关证明文件按顺序附在此声明函后面,并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且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法人代表必须一致,如有变更的,须同时提交变更的证明文件。
4、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必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并确保产品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
附表 1:
所投标产品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承诺函
(格式自定)
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承诺人主体(投标人);
2. 所投标产品的名称;
3. 所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证号及有效期限;
4. 所提交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是否已于国家/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核为最新有效证件;(后附国家/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核详细信息打印页,注册证号及内容须与打印页信息内容一致!)
5. 所投标产品的具体生产日期;
6. 所投标产品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6 守法经营声明书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特此声明:
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并且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我方及我方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 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各级司法机关做出的刑事判决。
3. 我方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名单如下:
单位(机构)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4. 本声明函如有不实,我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5. 其它事项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必须如实填报《守法经营声明书》,如有不实或提供伪造、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违法责任。
5.1 投标人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 ||||||||
地 | 址 | |||||||
主管部门 | 法人代表 | 职 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 务 | ||||||
邮 | 编 | 电 | 话 | 传 真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x元 | 占地面积 | M2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x元 | 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 ||||
负 | 债 | x元 | 固定资产净值 | 万元 |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万 元) | 资产负 债率 | ||
注:
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 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供货渠道与合作机构情况
分项 | 基 本 情 况 |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 |
华南地区或广东省总代理或中国总代理或生产 厂家 | 单位名称: 地 址: 销售负责人: | Name: Tel: Fax: |
关键设备 合法来源渠道(1) | 产品名称: 制造/投标人: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 Tel: Fax: |
关键设备 合法来源渠道(2) | 产品名称: 制造/投标人: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 Tel: Fax: |
设在广东省内的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 机构名称:地 址: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委托代理 | Name: Tel: Fax: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三、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万元) | 竣工 时间 | 联系人及 电话 | 合同书等业绩证明 材料所在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完成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合同书复印件。
2、投标人未按上表和要求填报业绩情况的,视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无同类项目业绩。
3、若投标人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确定为无效投标,并计入不诚信记录。
四、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3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4 |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 |
5 |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 审查、验证 | |
★6 | 报价要求:(1)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且不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目的地交付验收价,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报价中必须包含设备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 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 |
▲ 7 | 经销授权证明:投标人须为所参与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者为有销售授权的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各级销售授权书和投标人上一级国内授权方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上一级国内授权方须具有所授权 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 |
★8 | 交货地点:采购人(用户)所在地,地址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 方指定地点) | |
9 |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 60 天内 | |
10 |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验收交付之日起质保期 2 年。如设备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20 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计算或对故障设备予以重新更换。质保期满后,对所供应的货物设备可提供终身维护保养。 | □ 响 应 或 正 偏 离 ( 年) □ 不响应或负偏离 ( 年) |
11 | 付款方式: 1.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含税发票之日起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95% 2.如出具厂家维修承诺函,则采购人于设备连续安全运行满 12 个月 后 30 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5%,否则于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天内支 付合同总额的 5% | |
12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的售后服务要求 | |
13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其它商务要求 | |
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 ||
对应条款序号 | 偏离说明 | |
5.2 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项目编号:FSHH2141G
注:
1. 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表示;打“×”
或空白的视为负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 “▲”号条款为重要商务要求,作为重要评审指标,不作为符合性审查条款。
3. 此表内容必须与售后服务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其中打“★”项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项。
4. 投标人响应商务条款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投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将判定为负偏离响应。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处理。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5.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如投标人擅自修改本表相关条款要求内容的或未对存在偏离的条款如实作出偏离说明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严重不符合要求。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可选)
(适用于非投标人生产的投标标的)
(招标采购单位):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以制造(或总代理)(产品名称)为主的企业法人,主要营业的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总代理地址) 。x授权
(投标人名称) 作为xxxx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 )的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或总代理)的 (投标标的名称) 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人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响应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 (投标人名称) 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4.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投标人未中标/中标,其有效期至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
5.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文件。
授权制造厂(总代理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职务:
部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职务: 部门: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属总代理授权的,则还须同时提供制造商给总代理的经销授权书或协议书。后附国内授权方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5.3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招标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
1.免费保修期;
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3.维修地点、地址、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厂商认证工程师等人员);
4.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5.制造商的技术支持;
6.其它服务承诺;
7.培训计划。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4 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产品情 况 | 产品名称 | |
规格型号 | ||
生产厂家 | ||
售后服务机构概况 | 企业名称 | |
机构类型 | □ 企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非法人(负责人: ) □ 其他: | |
企业类型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
注册地址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 |
售后服务机构所属情 况 | □ 为投标人,由投标人直接提供售后服务 □ 属于投标人自设机构(须提交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属于委托代理性质(须提交双方的合作协议和受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属于投标人自设办事处(须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 投标人为产品销售代理商,不进行售后服务,所投产品由生产厂家直接进行售后服务(须提交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 □ 投标人为产品销售代理商,不进行售后服务,所投产品由生产厂家的自设机构或办事处进行售后服务(须提交该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或办事处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 □ 其他情况(上述情况未能列明的,请在此进行说明): | |
投标人公章: 售后服务机构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售后服务机构经办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
说明: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对售后服务机构的有关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2、□内容用“√”选择,并补充有关内容;上述填写内容应真实、有效,并与所附资料内容一致;
3、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时,则所提交的售后服务机构证件资料均须有双方的盖章。
6.1 技术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项目编号:FSHH2141G
(一)★采购项目清单:
采购内容 | 数量 | 是否响应 | 偏离简述 |
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 | 1 台 |
(二)技术要求: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一、 | 运动心肺功能评测系统技术参数 | |||
1. | 系统整体要求: | |||
▲1.1. | 系统集成化要求:测试系统主机为一体化设计,运动心肺测试功能模块、运动踏车(或平板跑台)均为同一品牌,能够保障售后服 务的整体效率及质量。 | |||
▲1.2. | 模块完整性要求:运动心肺功能测试模块、运动血压、运动血氧及标准立式踏车均为标准配置;上 述数据传输均为有线连接。 | |||
1.3. | 系统工作条件要求: | |||
1.3.1. | 产品主机可直接使用交流电源工 作,内置可充电锂电池。 | |||
▲1.3.2. | 内置热敏打印功能。 | |||
2. | 具体技术参数: | |||
2.1. | 肺功能模块 | |||
2.1.1. | 流速传感器: | |||
▲2.1.1.1. | 测量原理:双向压差流速传感器; | |||
2.1.1.2. | 传感器自动定标,无需手动定标; | |||
2.1.1.3. | 流速范围 0~16L/s,精度≤2.5%; | |||
2.1.1.4. | 呼 吸 阻 力 < 0.1Kpa/L/S at 15L/S; | |||
2.1.1.5. | 容积测量范围:0~300L/min;精 度≤0.5%; | |||
▲2.1.1.6. | 系统死腔量≤40ml。 |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2.1.2. | 氧分析器: | |||
▲2.1.2.1. | 测量原理:电化学法; | |||
2.1.2.2. | 测量范围:0~25%; | |||
▲2.1.2.3. | 响应时间≤40ms; | |||
2.1.2.4. | 测量精度≤0.03vol%。 | |||
2.1.3. | 二氧化碳分析器: | |||
▲2.1.3.1. | 测量原理:数字超声测量法; | |||
2.1.3.2. | 测量范围:0~100%; | |||
▲2.1.3.3. | 响应时间≤40ms。 | |||
2.1.4. | 测量方法:数字化一口气法。 | |||
2.1.5. | 流量、流速、氧气、二氧化碳的波 形实时显示。 | |||
2.1.6. | 测量参数要求:VE 通气量,VT 潮气量,VE 分钟通气量,VEmax 分钟最大通气量,IC 深吸气量,VO2 摄氧量,VO2/kg 公斤摄氧量,VO2max最大摄氧量,VC(in)吸气肺活量、 VC(ex)呼气肺活量、VC(xxx)最大肺活量,O2Pulse 氧脉搏、 VCO2 二氧化碳呼出量,VCO2/kg 公斤二氧化碳呼出量,IRV 补吸气量,BF 呼吸频率,FVC 用力肺活量,SVC 深呼吸肺活量,MVV 分钟最大通气量,RER 呼吸交换律,BR呼吸储备,PETO2 呼末痒分压, PETCO2 呼末二氧化碳分压,IRV 补吸气量,PEF 用力呼气峰值流量, PEF25、PEF50、PEF75:25%、50%, 75%用力呼气,流量 FEV1 一秒用力呼气容积,HR 心率,AT 无氧阈, RQ 呼吸熵,运动当量 MET,BP 运动血压,EE 总能量消耗,CHO 碳水化合物消耗量实测运动功率 Act.load , 预 测 运 动 功 率 Pred.load,收缩压 BPsys,舒张压 BPdia,动脉氧分压 PaO2,动脉二氧化碳分压 PaCO2 , 预测容积 Pred.V,氧通气当量 EQO2,二氧化碳通气当量 EQCO2,FEV,深吸气量,FIV 用力吸气量,Watt 功率负荷,FEO2 氧浓度百分比、RECO2 二氧化碳浓度百分比,pRQ 蛋白呼 |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吸熵,npRQ 非蛋白呼吸熵等。 | ||||
2.2. | 心功能模块 | |||
2.2.1. | 十二导联心电图 | |||
2.2.1.1. | ECG 输入通道:标准 12 导联心电 信息同步采集; | |||
2.2.1.2. | 导联选择:手动/自动可选,支持 Xxxxxxx 导联体系; | |||
2.2.1.3. | 输入回路电流:≤0.05µA; | |||
2.2.1.4. | 抗干扰能力:10V 共模信号,各导联都连接不xx阻抗时振幅≤ 3mm; | |||
2.2.1.5. | 定标电压:1mV±0.1%; | |||
2.2.1.6. | 抗极化电压:±300mV,灵敏度变 化:≤±0.5%; | |||
2.2.1.7. | 内部噪声:≤15µVp-p; | |||
2.2.1.8. | 时间常数:≥5s(0,+20%); | |||
2.2.1.9. | 共模抑制比:≥99dB; | |||
2.2.1.10. | 患者漏电流:≤0.01µA; | |||
2.2.1.11. | 除颤保护:具有抗除颤电击保护 功能; | |||
2.2.1.12. | 导联线:导联线内附抗除颤电击 保护功能; | |||
2.2.1.13. | 符合 YY0782-2010 中记录及分析 型心电图机标准要求。 | |||
▲2.2.2. | 运动血压技术要求: ① 测 量 范 围 : 收 缩 压 50 ~ 270mmHg,舒张压 20~150mmHg; ②测量精度:±3mmHg; ③ 脉率显示: 测量范围 40 ~ 250BPM; ④充气时间不超过 15s; ⑤可任意设置测量间隔; ⑥可不使用 QRS 触发信号直接进行血压测量; ⑦可直接使用系统软件自动/手动控制血压的测量; ⑧提供对应的运动负荷血压计的 注册证。 | |||
2.2.3. | 波形处理 | |||
2.2.3.1. | A/D 转换:12bit; |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2.2.3.2. | 心电采样率:≥4000Hz; | |||
2.2.3.3. | 灵敏度选择:5、10、20mm/mV; | |||
2.2.3.4. | 抗干扰滤波:具有交流滤波、基线 漂移滤波、波形平滑滤波,肌电滤波功能。 | |||
2.3. | 主机软件系统功能 | |||
2.3.1. | 采集显示功能:可直接采集人体 心电波形,并在屏幕上显示出来; | |||
2.3.2. | 报告文件名可自由配置,包括姓名、ID、年龄、性别、检查时间等 信息内容; | |||
2.3.3. | 数据管理功能:能支持数据的存 储、检索、修改、删除、调出等功能; | |||
2.3.4. | 运动心电测试功能:可控制运动平板或踏车,实现负荷下的心电 测试功能; | |||
2.3.5. | 可直接配置运动血压监测; | |||
2.3.6. | 标配十二导联心电图、QT 离散度、 支持 ECG 比较功能; | |||
2.3.7. | 支持 PDF 格式存储,能以国际标准 格式 FDA-XML 格式导出方便异地远程传阅报告; | |||
2.3.8. | 心电算法需 经过国际权威机构 测试,并获得相关认证; | |||
▲2.3.9. | 具有 12 导联 ST 段实时趋势图, 实时 ST 段斜率幅度趋势图,实时心率、血压及功率变化; | |||
2.3.10. | 运动方案丰富、用户可自定义方 案内容; | |||
2.3.11. | 测试过程中可实时输 Borg 值;可实时输入患者的症状信息,如胸闷,心悸等症状;可直接输入结束运动时患者的指征,有模板可供选择,并且模板可自行编辑;可实时手动改变运动踏车的功率或运 动平板的速度坡度; | |||
2.3.12. | 具有最大血压×心率,最小血压 × 心 率 , DP 因 素 ( Double Product),PFP-静息(Pressure Frequency Product)信息; | |||
▲2.3.13. | 具有 PWC(踏车)运动机能评估功能,针对踏车运动的身体运动机能参数,PWC150(心率在 150 时的 运动功率),PWC170(心率在 170 时的运动功率),PWCrel(回复时 功率)相关数值的评估; |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2.3.14. | 提供不同的无氧阈值的评估方法,均可按照设置自动评估无氧阈值,并且可以手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内容可保存并形成报告;不仅可评估无氧阈值而且可以自 动评估呼吸补偿点; | |||
▲2.3.15. | 具有心向量的分析功能,能够打印不同格式的心电向量报告,具有 3D 格式的报告显示,能够以动 画方式显示心电波形的变化; | |||
2.3.16. | 具有异常波形实时监测功能,在运动过程中出现异常的波形可按照阶段和总数提示异常数量并弹 出异常波形提示窗口; | |||
2.3.17. | 心电及测试系统主机内置电池, 可维持连接设备运行,保障了断电后测试者及数据的安全性。 | |||
2.4. | 主机报告系统 | |||
▲2.4.1. | 激光或喷墨打印机,内置热敏打 印机; | |||
2.4.2. | 走纸速度:5、10、25、50mm/s± 2%; | |||
2.4.3. | 记录通道:12 道同步; | |||
2.4.4. | 打印方式:实时同步或连续 12 道 心电波形,可使用内置打印机实时打印心电波形; | |||
2.4.5. | 记录内容:心电波形、分析结果、平均模板以及导联名称、走纸速度、增益、滤波器、日期、患者信 息; | |||
▲2.4.6. | 丰富的报告横向纵向的 2×6 道, 4×3 道波形,12 道波形,测量值表(含起搏测量),QT 数据表,波形比较报告。运动概要报告,运动功率协议趋势报告,全部(部分)节律波形打印,全部(部分)平均波形打印,节律事件打印,ST 段 趋势图报告,功率阶梯报告等; | |||
2.4.7. | 内置≥210mm 热敏打印机,可通过热敏打印机实时运动心电波形及阶段性测试报告,可打印静息心 电图测试报告; | |||
2.4.8. | 具有多种的报告格式可供用户选择,肺功能测试报告可以自行编辑处理,打印的参数,图表可自由 设置; | |||
2.4.9. | 具有标准 Wasserman9 宫格图形化 的心肺运动试验结果的图表报告;图形显示内容可自行编辑, |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 | 偏离xx |
x:配置不同的 9 宫图显示;显示的参数内容同样可自行编辑,如横纵坐标参数的变换,测量画面中显示不同的测量信息,如:摄氧量 VO2,二氧化碳呼出量 VCO2,公斤摄氧量 VO2/kg,公斤二氧化碳消耗量 VCO2/kg,呼吸交换律 RER,呼气末氧分压 PETO2,呼气末二氧化 碳 分 压 PETCO2 , 氧 脉 搏 O2Pulse,公斤体重做功 Load/kg 等。 | ||||
2.5. | 运动踏车模块 | |||
2.5.1. | 标准立式踏车 | |||
2.5.1.1. | 尺寸:≤105cm×40cm(43×16in) (长×宽),重量:≤100 公斤; | |||
2.5.1.2. | 内置控制电脑主机,可精确的控 制踏车的运行; | |||
2.5.1.3. | 功率范围:0 到 800 xx,可根据 内部负载程序设定,最小调节范围为 1 瓦,负载功率精度≤3%; | |||
2.5.1.4. | 转速控制可从每分钟 30 到 130,踏车的性能主要由转速分辨率决定,因为其决定了运动时功率的 准确度; | |||
2.5.1.5. | 用户可自行编辑此运动协议进行 相应的运动; | |||
2.5.1.6. | 可承受体重 300KG 的人进行运动 测试; | |||
2.5.1.7. | 具有舒适的座椅及靠背,安全的 后置扶手。 | |||
2.5.2. | 运动跑台 | |||
2.5.2.1. | 操作面:150×50cm ±10% 、0~ 20km/h、0~25%; | |||
2.5.2.2. | 采用符合 IEC 60601-1 标准的电 位隔离变压器; | |||
2.5.2.3. | 经 RS-232 接口,通过电脑进行自 动控制(含长≥5m 的接口电缆); | |||
2.5.2.4. | 急停开关,可个性化调节; | |||
2.5.2.5. | 可承担最大体重≥200Kg; | |||
2.5.2.6. | xxxx≥3.0HP。 | |||
二、 | 运动心肺功能康复系统技术参数 | |||
1. | 软件系统 | |||
1.1. | 软件系统最多情况下可同时控制 16 台运动设备同时工作,能够同 |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时监测 16 个患者的运动参数数 据。并且具有多种站点的选择,可选择同时控制 4 台到 16 台设备。 | ||||
1.2. | 无线控制运动设备 | |||
▲1.2.1. | 软件系统和运动设备均是由同一厂家开发生产,同时软件系统也能够兼容一些同类的运动设备进 行运动方案的控制。 | |||
▲1.2.2. | 须有多种运动设备可供选择,如立式或卧式的运动踏车,上肢运动设备,运动平板等都能实现控制。运动中的血压、血氧数据均能够在运动设备的控制端上进行显 示。 | |||
1.2.3. | 运动设备的控制终端可以控制匹 配的血压和血氧进行相应的生理参数的测量。 | |||
1.2.4. | 无论是对踏车或者平板的控制均能够实现有线或无线方式的控制,并且能够控制配置了血压和血氧的运动设备进行相应的生理 参数的测量。 | |||
1.2.5. | 能够在软件系统上自行设置心 率,血压和血氧的报警限制。 | |||
▲1.2.6. | 无线运动设备控制范围在 25 米以 上。 | |||
1.3. | 软件系统功能 | |||
1.3.1. | 能够自动存储运动完成的数据形 成多种格式的报告; | |||
1.3.2. | 能够实时查看运动过程中的心电波形,血压血氧等相关的测量数 据; | |||
1.3.3. | 能够实时调控运动方案,实时修改运动方案,方便医生的操作和测试者的运动强度的调整。使医 生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 |||
1.3.4. | 能够在执行运动过程中手动控制 生理参数的测量。 | |||
1.4. | 无线心电遥测 | |||
1.4.1. | 一导联无线心电传感器。 | |||
1.4.2. | 舒适的心律带,可充电无线心电 信号发射器。 | |||
▲1.4.3. | 长达 14 小时的使用时间,充电器 可同时给多个传感器充电。 | |||
1.4.4. | 无线心电信号接收,可在至少 100 米范围内接收心电信号。 |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1.4.5. | 心率范围:30~300bpm。 | |||
1.4.6. | 采样频率:1000HZ。 | |||
▲1.4.7. | 电源方式:采用可充电电池的一 体化设计。 | |||
1.4.8. | 功能:防水,防震。 | |||
1.4.9. | 心率带柔性薄膜电极,针织物。 | |||
1.4.10. | 发射器重量:不大于 200 克。 | |||
1.5. | 多种预设运动程序 | |||
1.5.1. | 内置至少 3 种心率控制程序,可根据患者心率的变化控制运动踏车的功率和运动平板的速度坡度。比如将运动时的心率控制在 100次/分钟,当测试者的心率超过 100 次/分钟时系统能够自动降低运动设备的功率,当测试者的心率低于 100 次/分钟时系统能够自 动增加运动设备的功率。 | |||
1.5.2. | 内置至少 4 种功率控制程序,可以不同方式来控制运动踏车的功率。如脉冲间歇方式的功率控制,阶梯状的功率控制,斜坡装的功率控制等,并且可以按照实际情 况自行设置。 | |||
1.5.3. | 内置至少 2 种平板控制程序,可控制运动平板的不同运动方式,也 可按照习惯自行进行设置。 | |||
1.5.4. | 内置至少 1 种体能测定程序,除了能够避免训练过量外,还能提供可靠的机体有氧训练强度的测 量。 | |||
1.5.5. | 内置至少 1 种自由训练程序,患者可以不借助任何运动设备进行自由运动,软件系统实时监测患者 心率及心电图。 | |||
1.5.6. | 所有的运动程序均可自行设计调 整,以满足不同测试者的身体情况。 | |||
1.6. | 全息的数据回放 | |||
1.6.1. | 全程心电记录数据回放打印,可将测试者在静息状态,运动状态和恢复状态的心电波形进行区 分。 | |||
1.6.2. | 心脏功能的数据评估图表,包括运动时的功率,运动设备的状态, 生理参数的状态都能在图表上进 |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行显示。 | ||||
1.6.3. | 基础训练与后续训练的对比功 能,形成柱状图进行直观的对比。 | |||
▲1.6.4. | 多种训练参数的评估,如 VO2max,最小功率,最大功率,血压,血氧 等详细的数据表现。 | |||
1.6.5. | 所有报告均能以 PDF 格式输出。 | |||
2. | 运动设备 | |||
2.1. | 立式运动踏车 | |||
2.1.1. | 尺寸:不大于 105cm×40cm(43× 16in)(长×宽),重量:不超过 100 公斤; | |||
2.1.2. | 内置控制电脑主机,可精确的控 制踏车的运行; | |||
2.1.3. | 功率范围可从 0 到 800 xx; | |||
2.1.3.1. | 可根据内部的负载程序设定; | |||
▲2.1.3.2. | 通过外部触控控制平板进行控 制,最小调节范围为 1 瓦; | |||
2.1.3.3. | 负载功率精度≤3%。 | |||
2.1.4. | 转速控制可从每分钟 30 到 130,踏车的性能主要由转速分辨率决定,因为其决定了运动时功率的 准确度; | |||
2.1.5. | 用户可自行编辑此运动协议进行 相应的运动; | |||
2.1.6. | 时间间隔的设置为 1 到 99 分钟, 可保证长时间的运动过程; | |||
2.1.7. | 图形化 LCD; | |||
2.1.8. | 可承受体重 300KG 的人进行运动 测试; | |||
2.1.9. | 电气隔离式的 RS-232 接口,与控 制端连接; | |||
2.1.10. | 血压测量范围 40~300mmHg; | |||
2.1.11. | 具有舒适的座椅及靠背,安全的 后置扶手。 | |||
2.2. | 座椅式运动踏车 | |||
2.2.1. | 尺寸:不大于 83cm×40cm(33× 16in)(长×宽),重量:不超过 160 公斤; | |||
2.2.2. | 内置控制电脑主机,可精确的控 制踏车的运行; |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2.2.3. | 功率范围可从 0 到 800 xx; | |||
2.2.3.1. | 可根据内部的负载程序设定; | |||
▲2.2.3.2. | 通过外部触控控制平板进行控 制,最小调节范围为 1 瓦; | |||
2.2.3.3. | 负载功率精度≦3%。 | |||
2.2.4. | 转速控制可从每分钟 30 到 130,踏车的性能主要由转速分辨率决定,因为其决定了运动时功率的 准确度; | |||
2.2.5. | 用户可自行编辑此运动协议进行 相应的运动; | |||
2.2.6. | 时间间隔的设置为 1 到 99 分钟, 可保证长时间的运动过程; | |||
2.2.7. | 图形化 LCD; | |||
2.2.8. | 可承受体重 300KG 的人进行运动 测试; | |||
2.2.9. | 电气隔离式的 RS-232 接口,与控 制端连接; | |||
2.2.10. | 血压测量范围 40~300mmHg。 | |||
2.3. | 运动跑台 | |||
2.3.1. | 操作面:150×50cm、0~20km/h、 0~25%; | |||
2.3.2. | 采用符合 IEC 60601-1 标准的电 位隔离变压器; | |||
2.3.3. | 经 RS-232 接口,通过电脑进行自 动控制(含长≥5m 的接口电缆); | |||
2.3.4. | 急停开关,可个性化调节; | |||
2.3.5. | 可承担最大体重≥200Kg; | |||
2.3.6. | xxxx≥3.0HP。 | |||
2.4. | 运动血压技术要求 | |||
2.4.1. | 测量范围:收缩压 50~270mmHg, 舒张压 20~150mmHg; | |||
2.4.2. | 测量精度:±3mmHg; | |||
2.4.3. | 脉率显示:测量范围 40~250BPM; | |||
2.4.4. | 充气时间不超过 15s; | |||
2.4.5. | 可任意设置测量间隔; | |||
▲2.4.6. | 可不使用 QRS 触发信号直接进行 血压测量; |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2.4.7. | 可直接使用运动设备的控制端进 行自动/手动控制血压的测量; | |||
▲2.4.8. | 提供对应的运动负荷血压计的注 册证。 |
(三)配置要求: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数量 | 投标/响应实际参数 | 是否 偏离 | 偏离简述 |
一、运动心肺功能评测系统 | |||||
1 | 心肺负荷系统主机(心肺功能测 试) | 1 套 | |||
2 | 工作站(含彩色显示器) | 1 套 | |||
3 | 台车组件(含台车和显示器支架) | 1 套 | |||
4 | 导联线支架及挂钩 | 1 套 | |||
5 | 12 导心电导联线 | 1 条 | |||
6 | 一次性运动心电电极片 | 1 包 | |||
7 | 气体校验泵 | 1 个 | |||
8 | 流量传感器 | 1 个 | |||
9 | 二氧化碳气体分析器 | 1 个 | |||
10 | 氧气体分析器 | 2 个 | |||
11 | 面罩 | 4 个 | |||
12 | 面罩绑带 | 4 条 | |||
13 | 彩色打印机 | 1 台 | |||
14 | 血压计主机 | 1 台 | |||
15 | 袖带及连接管 | 1 套 | |||
16 | 血氧(内置主机) | 1 套 | |||
17 | 血氧连线及传感器 | 1 套 | |||
18 | 立式测试踏车 | 1 台 | |||
二、运动心肺功能康复系统 | |||||
1 | 软件主机(含移动台车) | 1 套 | |||
2 | 工作站(含彩色显示器) | 1 套 | |||
3 | 心率采集器及接收器(无线传 输) | 4 套 | |||
4 | 立式训练运动踏车 | 2 台 | |||
5 | 宽座靠背训练踏车 | 1 台 | |||
6 | 运动训练平板 | 1 台 | |||
7 | 与功率车、平板连接用 RS-232 数 据线 | 4 条 | |||
8 | 运动血压 | 4 套 | |||
9 | 袖带及连接管 | 4 套 | |||
10 | 血氧 | 4 套 | |||
11 | 血氧连线及传感器 | 4 套 | |||
12 | 彩色打印机 | 1 台 | |||
13 | 肌群训练系统 | —— | |||
13.1 | 上肢肌群训练系统 | 1 台 |
13.2 | 上肢肌群训练系统 | 1 台 | |||
13.3 | 下肢肌群训练系统 | 1 台 | |||
13.4 | 核心肌群训练系统 | 1 台 | |||
14 | 其他 | —— | |||
14.1 | 哑铃(按医院要求配置) | 1 个 | |||
14.2 | 弹力带(按医院要求配置) | 5 个 | |||
14.3 | 瑜伽球(按医院要求配置) | 2 个 | |||
14.4 | 瑜伽垫(按医院要求配置) | 5 个 | |||
14.5 | 脚踏器(按医院要求配置) | 2 个 |
注:
1. 投标人必须对应公开招标文件“招标规格/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 “▲”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作为重要评审指标,不作为符合性审查条款。
3. 填写要求:
(1)“投标/响应实际参数”栏: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2)“是否偏离”栏: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3)对存在偏离的内容,应在“偏离简述”中作出描述。
4. 投标人响应技术条款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投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将判定为负偏离响应。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处理。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5. 需提供所投产品详细参数彩页介绍材料或产品说明书对上述响应实际参数予以证明。如无提供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可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倾向考虑和作出决定。
6.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6.2 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其要点和主要内容为:
1.设备配置简介;
2.设备技术特点说明及详细方案;
3.提供所投产品详细参数彩页介绍材料或产品说明书。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7.1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 | 项目编号 | FSHH2141G |
产品名称 | 数 量 | 总价(元) | |
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 | 1 台 | ||
总价大写金额: |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项目编号:FSHH2141G
注:
1.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对整个项目内容物进行投标报价,不得拆分。
2. 报价中必须包含设备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3. 在报价表内未有明确列述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包括在报价之内。
4. 报价表述限于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字小写,均已核定准确无误。
5. 此报价项目和价格必须与唱标文件的《开标报价表》一致,否则,以唱标文件的开标报价内容为准。
6. 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7.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7.2 明细报价表
一、货物、设备及材料类详列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元) | 说明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 |||||||
二、施工安装工程与服务类详列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施工工程 与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元) | 说明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 |||||||
三、其他费用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元) | 说明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 |||||||
四、报价汇总:人民币 元。 (以上各合计项与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 |||||||||
五、其他参考费用 (下列报价不列入报价总价内) | |||||||||
分项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单价 | 使用周期/寿命 | ||||
常用易损件及配件 | |||||||||
质保期满后将要发生的必要服务项收费标准: |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运动心肺测试康复系统项目编号:FSHH2141G
注:
1. 以上内容必须与技术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报价一览表》一致。
2. 如有备件,请随机提供一套标准备件包,并列出清单及单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料。